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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隔壁那只兔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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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在屋子里百无聊赖的打量古代房间的小唯耳朵也没闲着。当听到凌辰的一番话后,突然有些感触。
  她一开始还以为这凌辰一点儿也不担心他的妹妹呢,要不怎么她一醒来就对她又吼又叫的,敢情是刀子嘴豆腐心。
  此刻的她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穿越一事,在现代她父母早亡,可以说是个孤儿。除了学校里难得的几个朋友和颜叔叔,压根不会有人在乎她的去处。
  是以,现在的她只对一件事感到悲催。
  都说人生有两大事最让人痛苦了,这两大件事犹在人生四喜四悲之上。
  那就是——
  人活着,钱被偷了;人死了,钱没花完。
  现在的她悲催的是,她人“死了”,钱没花完。
  佳瑶回来后,忧心忡忡,又带了点期盼:“小姐,您真的不记得奴婢了吗?”
  小唯目光澄清的与她相望,很干脆的说:“很抱歉,我是真的不记得任何人任何事了。”干脆失忆到底。
  “小姐,奴婢知道您不想随随便便嫁人,如今大少爷也与奴婢说了,让奴婢转告您,说他再也不会逼您做您不喜欢的事了,您不想嫁人就不嫁……”
  小唯听到这儿顿时来了精神,双眼放光打断佳瑶的话:“我真的不用嫁人!?”这事可得说清楚了。
  不用嫁人好啊,谁知道她哪天又突然回去了,她还想好好的逛逛古代的马路呢,顺便带些古董回去……
  佳瑶眼睛一亮,喜道:“小姐,您没有失去记忆是吗?”她之所以会这样认为,是因为如果退堂凌夕晚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也定会如走马赴任的小唯一样高兴。
  小唯:“可我还是不记得你们是谁?”
  佳瑶:“……”
  佳瑶沉思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又带着希冀:“小姐,那您可记得玄参少爷?”
  小唯眨着眼睛,一言不发。
  佳瑶明显不可置信,声音高了许多:“您怎会不记得玄参少爷?他可是您的青梅竹马!”那表情,那程度,让小唯有一种红杏出墙的错觉。
  她轻啐,什么嘛,她周身可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哪儿来的半堵墙。
  单身的姑娘伤不起呐。
  小唯还是摇头,不过这回她小心了些,还是不要那么乐观了。古代的人可是被“宫斗里的成长史和宅斗里的那些事”千锤百炼过的,个个人精儿,一个能顶十个猴哥。
  佳瑶低着头,继续沉思。
  小唯垂眸,不过她是研究人家的发饰。
  “那小姐,您还记得傅公子吗?”佳瑶这回都不抱希望了,竹马哥哥都没希望了,一个邻居有毛用。
  “傅闻君?”适才好像听那便宜哥哥提过。
  “对,就是傅公子!”
  “不认识。”他是谁?帅吗?
  佳瑶犹不死心,她就不信她家小姐有了新的计划会不告诉她,道:“您在般若镇扬言今生只嫁傅家大少爷傅闻君一人,这件事整个般若镇的人都知道,您怎么会不记得他呢?”
  初时听到“傅闻君”这个名字时,感觉心口猛地跳动了下,但也只是那么万分之一秒,快到让人无法察觉。
  她皱皱眉,那快到无法察觉的感觉,就像是被人用针刺了一下般,说不清道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新的同事,今天头一天上班,工作方面还被组长夸了一次,感觉棒棒哒。澜珊心情大好,今天特地奉送一章,亲们可以晚上10:00后再来刷一次么么哒!(づ ̄3 ̄)づ╭?~

  ☆、蠢蠢欲动

  “小姐……”佳瑶瞧着秀眉微蹙的主子,以为这刺激的法子是真有效,顿时在心里将程大夫膜拜了一遍。
  可是她又纠结了,为何小姐喜欢的玄参少爷刺激无效,而与之毫不相干的傅公子刺激就有效呢?
  绣着牡丹花纹的锦被,凉凉的,如丝绸。
  小唯抓抓,真滑,真凉!
  “小姐……”
  她抬头,笑:“你叫佳瑶?”
  “嗯。”佳瑶殷切的望着她,就盼她能想起些什么。
  “我真有这么说过?”她问,“嗯,就是非傅闻君不嫁?”
  “嗯!”佳瑶郑重的点头。
  她又是一笑,这个凌夕晚真乃女中豪杰,姐真心给你跪了!
  不过她也庆幸着,照这样说,这个凌夕晚也并非所有古代女子那般的没事读个女戒绣双鸳鸯枕吟吟诗经什么的。
  敢跟自己的哥哥作对,还敢豪言自己非谁谁不嫁!就冲这种胆识与气魄,必须得给个赞!
  换句话说,就是她一点也不用隐藏自己的性格咯!
  这番思索下来,她压根儿就忘了刚才佳瑶问了她什么。于是就有了下面的对话。
  佳瑶:“小姐,您真的不记得……”
  小唯问:“这里是般若镇?”
  佳瑶:“……”
  皓月当空下,红木雕栏窗户的窗纸上映出一道暗影,在这寂静无声的黑影分外诡异。
  凌辰:“……”偷听这么久都没听到实/质/性/的话题,难道真的失忆了?
  佳瑶的一番询问下来,等到她能睡觉时已是凌晨三点多了,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不过同时她也了解到她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朝代。
  现在的朝代是天/朝,皇家复姓长孙,皇帝叫长孙康,一个十八/九岁的翩翩美少年。
  天/朝在大陆的地理位置偏居南方,往北了是北方胥国,往东了是东魏,往西了西域,四国呈鼎立状,期间还有其他大大小小诸国。诚然如此,然天/朝如今在大陆的版图已然占据整个鼎的半圆,再有便是天/朝东边的邻居魏国的领土相比其余两国略胜一筹。
  而她所穿到的位置是离皇城不远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镇上——般若镇。
  ……距离其他三国太远了……所以她放弃了YY异域皇子的念头。
  小镇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话说,貌似农家田园生活什么的也不错。
  镇外有座般若山,山上有座般若寺,因此这里的居民便把此镇称作了般若镇。
  而般若镇则是由一个山寨演变而来的,这座般若山在几十年前其实就是一个山寨窝,后来不知因何缘由竟然让天/朝的皇帝也就是先帝法外施恩,非但没有被剿灭,反而还成立了一座小镇,就这样与皇城相邻。
  她听佳瑶说到这时,忍不住心里默默点了个赞。
  在皇城的脚下设立一个山寨窝,那她是不是该佩服一番呢?
  然而更教人忍不住瞪大眼睛的是,这凌府的主子也就是她以后的父母,赫然就是这山寨的头目!
  忘了说了,这压根没有什么美艳姨娘庶弟妹,反倒有一对无良父母。
  自佳瑶口中,她也知道了凌夕晚与傅闻君的纠葛。
  其实也不过几句话的事儿,无非就是凌夕晚太会让凌辰操心,于是便想着赶紧将这让人全身都疼的妹妹嫁出去;而凌夕晚本人却十分反感嫁人,且早已心有所属;又因为傅闻君与凌辰是知己好友,这凌夕晚就想出来了这么一个让人蛋疼的法子。她扬言非傅闻君不嫁,又逼得傅闻君不得不与她配合,在凌辰面前演一场戏。
  话说,整个般若镇都大量流传着一条信息,那便是凌夕晚对一个男人死皮赖脸紧追不舍,而那个可怜的男人则是对她避如蛇蝎等等等等!
  以至于整个般若镇再无人敢向凌府提亲了。
  只是现在这个“凌夕晚”是她了,她表示全是泪……
  至于傅闻君为何会乖乖的被利用,听佳瑶说,好像是这个傅闻君喜欢上了自己的妹妹,不过不是亲妹妹。可这傅闻君偏偏又很圣父(此圣父一词,是小唯由圣母一词衍化而来)的不愿破坏他妹妹与另一个人的姻缘。而这凌夕晚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如果傅闻君不乖乖听话,她就把他喜欢自己妹妹的事公诸于世。面对这货,傅大帅哥甘拜下风。
  佳瑶还说了一点,凌府的府邸是先帝赐予的。即是皇帝,那么手笔自是大的。
  诚然如此,然则凌老爷子夫妇自幼过惯了无拘无束的简朴日子,是以,这偌大的府邸着实教人头疼不已。
  于是,俩夫妇开始白天黑夜不眠不休的大眼瞪小眼,就盼着先帝早早奔赴黄泉,他们好把这府邸给卖了。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先帝真成了先帝——死了。
  人是死了,可这宅子归根究底还是皇家赐予,便是想,又有几人敢买?
  等到俩夫妇终于得偿所愿将这宅子给卖了出去的时候,已是先帝死后十几年的事了,而那买主,便是傅闻君。
  还是听佳瑶说的,凌老夫妇二人特别的节俭,其实用小唯自己理解出来的意思应该是;这俩夫妇忒抠门!
  怎么说呢,是这样的,因为节俭是古往今来一种传统美德,也因为这宅子的另一半迟早是要卖掉的,是以,这老两口一半为了弘扬这种高尚品德另一半为了财迷早早便嘱咐了下人们只管打扫住人的一半即可,至于另外一半,老两口说了,其实这院子长点杂草也是不错的,这才显得生机勃勃。
  傅闻君为何单单看重了荒废掉的院子,佳瑶不知道,小唯自然也不知道。
  说到这时,佳瑶的面上浮现了浓浓的崇拜与敬仰。
  话说,是这样的。
  抠门的人自然也就爱财,想当然,凌老两口也不例外。是以,院子的价钱高的那叫一个离谱。就在众人唾弃自家主子胡乱收费的时候,惊人的的一幕出现了。
  佳瑶说她从小就在凌府长大,还从未见过凌老两口那样颓败的神情,不只神情萎靡,心情也很萎靡,这老两口萎靡的整整三天三夜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据说,凌府上下大到当家的老两口,小到厨房洗碗的杂工,总归整个凌府的人,吃了整整一个月的素食!
  小唯表示膜拜!
  至于傅闻君到底花了多少钱买下这另一半宅子的,无人知晓。
  默默地,小唯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大人物,不为别的,只因为这大人物将会是她未来的邻居。
  后来,待小唯跟她的邻居熟识后,她一时忍不住好奇心的小小问了一句,傅邻居对她说,他花了五千两银子。
  每个朝代的银钱换算都是不同的,因为好奇,也因为在大学里她修的是考古系,对古代的银钱换算也研究过。
  她找过度娘,度娘“告诉”她,在清朝中晚期一两银子价值人民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价值人民币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时期2000—4000元,至于这个在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为了研究出这个朝代的银钱换算,她下了血本——花了不少的钱买东西,就为了研究。
  五千两是多少?小唯粗粗一算,在这个朝代,一两白银相当于现代的200元,那么,傅闻君就是花了一百万元买下了那另一半院子的。
  一百万?听起来真的是很多的。然而一旦和房子扯上关系,这一百万还真就不算什么了。
  不说这一半的院子有些荒废,单单就这块地皮,那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记得在网上曾看到一个笑话,说的是关于死后为了省地儿的事。有人说现在死都死不起了,干脆等人死后直接把人竖着埋好了,省地儿;这人话刚落,就有一人接话了,说竖着埋就埋半截吧,剩下的上半身留在外面,这样一看就知道是谁死了,还省了墓碑呢。
  她又问邻居,她的便宜父母要价多少?邻居说,两万两。
  ……对于这种神砍价,小唯表示她也是醉了。她把想法跟佳瑶一探讨,谁知佳瑶不屑道:“这算什么,还有更醉的呢。”
  小唯把佳瑶的话总结了一下,果然啊……
  原来傅闻君并非般若镇土生土长的,他本是皇城人。自打住进般若镇至现在已有五年光景,这五年中据般若镇无聊人士统计,这位神人的粉丝已从男女老少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又晋升了地上爬的圈里拱的,一样不少。
  总之受关注度,百分之百。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俊美无俦,气质直逼风中翠竹月下白莲,倜傥磊落高雅圣洁。而且他还是个富二代,未来约莫还能是富三代他爹。
  这样逆天的存在,我们统称男神。
  与男神同住一个大院……小唯表示蠢蠢欲动。
  人家穿越不是玛丽苏就是金手指,要么美男一堆跟着跑,要么指点江山不在话下,存在感倍儿足。再看看她,光秃秃的,好生凄凉,存在感就别提了,那都是负数。
  她越想越糟心,然而佳瑶却在此刻给了她当头一棒,让她顿时有种醍醐灌顶拨开云雾之感。
  嘿嘿……你想啊,扑倒一个“家喻户晓享誉盛名”的男神,那她就是“家喻户晓享誉盛名+1”!此等捷径,放过的就是傻缺。
  她桀桀笑了。
  一边听故事似的听着佳瑶细细道来,只为刺激她的记忆,一边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渐渐入睡。可她脑海里却临时想到了一件事,是以就有了下面的事情发生。
  黎明前夕,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划破破晓晨曦的天空。
  “啊!!!我的钱!!!!”
  “咚”的一声响,因为受凌辰的嘱托,要照顾自家小姐便暂住在外间的佳瑶,惊恐地从小床上摔到了地上。还没等她从这声凄厉的惨叫声中回过神来,一阵敲门声响起。
  佳瑶披着外衣去开门,门外是同样披着外衣的凌辰,无比担忧的问:“怎么了,怎么了?夕晚怎么了?”
  佳瑶吞了吞口水,还没来得及说话后者就一头扎了进去。她抖了抖,尾随其后。
  待担忧的两人瞧见此刻的小唯后,均沉默不语。
  熟睡中的小唯,美梦正酣,还愉快的“吧唧了”一下嘴。
  凌辰与佳瑶两人内心泪了。
  另一边,凌府的一干仆人也被这声惨叫惊醒,就连负责凌府伙食的厨娘——彭大厨子的媳妇儿养的鸡也被惊得提早打了鸣。
  因公鸡打鸣,中间还夹杂着狗叫声,不消一会儿,整座般若镇的人都被惊醒了。
  睡梦中的小唯犹不知,她的这声惨叫,到底影响了多少人,威力不可小觑。
  此刻的小唯正高兴着,因为继那声惨叫后,她突然又迷迷糊糊的想到了另一件事——就算这个凌夕晚的灵魂穿越到了她的身体里,她也不怕了。因为这个凌夕晚压根儿就不知道她□□号的密码!!!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捉急男猪脚到现在都没出现么?捉急就用收藏好评来鞭策澜珊吧!澜珊保证做个为你们服务的好孩纸么么哒
      有爱小剧场——
作者:“小唯,你的思路有问题,你俩不是一个大院的,中间还有堵墙呢。”
小唯:“没事,我爬过去就行了。”
作者:“傅男神,你怎么看?”
傅闻君:“没事,墙壁那么高,她若是翻过了定会摔倒。”
作者:“所以呢?”
傅闻君掸掸袍袖,男神姿容立显,神秘一笑:“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她压倒。”
作者:“小唯,我赐你怜悯的一眼。”
小唯:“啥?”
傅闻君斜睇作者一眼。
作者:“……我会用我天真无邪的笑容祝你心愿早日达成。”
小唯:“谢谢澜珊,么么哒!”

  ☆、竹马哥哥

  
  “佳瑶,你不热吗?”穿的无比清凉的小唯问。不过两三日,她就已经甘愿让自己成为凌夕晚了。她的想法很简单,既来之,则安之,说不定姐还能吊一凯子回去呢。
  她现在穿的真的很清凉,至少这清凉的程度是吓到了佳瑶。
  短裤,她自制的,很简单。先拿一块长度适中的布,两边对折后,在中心的位置处往下缝一条线,这样两条腿就出来了。而腰上,则是随便缝了一根收拉式的绳子。
  不顾佳瑶从早至今犹在结巴的说话方式,小唯美美的看着自己的一双长腿。
  这么美的腿,真是赚到了!
  瞧这光泽,瞧这手感!啧啧啧!看着都想给自己一口,她有些想知道口感怎么样,而这话她也说出来了。
  佳
  瑶面上一个劲儿的颤,“小姐,您一直盯、盯着自己的腿、腿……”姑娘家的,能这么随便的就将自己的腿露出来吗!还穿成这样!“您再看甚么?”佳瑶心想着,这真是她家的小姐吗?
  小姐以前虽然爱胡闹,可也不会如此啊。
  “我想尝尝口感……”
  佳瑶:“……”吞了吞口水,压下内心的欲哭无泪,她只希望小姐能够快些恢复记忆。
  “小姐,程玄参您还记得吗?”
  小唯手上一滞。
  青梅竹马……凌夕晚本尊的心上人?这四个字里夹带着的JQ可比葭露的学长学妹论来的刺激多了。
  她怎么突然觉得自己摊上大事儿了呢?
  “小姐?”难道有戏?
  “你跟我说说吧。”多听一些凌夕晚的事迹对自己也有帮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尤其是这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没准儿猜着猜着就穿帮了。
  直到后来,当程玄参归来,当小唯真正面对他时,她才明白,她此时的想法有多单纯。
  程玄参用情至深至重,便是她再怎样伪装也会露出破绽。
  因为,她并非真正的凌夕晚。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若是爱到骨血里,那么,即便她换了容颜换了所有,他亦会将她认出。
  程玄参乃程大夫之子,程大夫之妻最是乐善好施,见不得旁人有个病痛,便是没钱也要给治。是以,程大夫虽行医数年,也颇有名望,家道却是不见兴起。
  程玄参身为长子外加独子,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做了凌府的总管,每月领着月银和父亲齐心合力挣钱供他那悲天悯人的娘亲行善积德。
  如此一来,他与凌家二姑娘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然而半年前,程玄参应父亲要求,外出求学,至今未归。
  玄参玄参……就是咱们小唯姑娘对中药不熟,也大约知道些玄参在中药里的作用。
  貌似……滋阴……
  嘴角抽了抽,“佳瑶,这玄参应是中药里的一味药材吧。”
  “嗯。”佳瑶说:“程大夫是医药世家,家中人皆是以中药命名。”玄参就是其中一味药材。
  “……那程大夫为何不起个当归枸杞地黄又或者胖大海给他儿子做名字呢?”这几味药里,任挑一个也比滋阴的玄参来得好些吧。
  实在不行,薄荷也不错啊。薄荷多好,清热解毒,缓解疼痛,夏天也能让人感觉冷飕飕的,话说,她是最喜欢薄荷味的牙膏了……
  正所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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