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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掌诸天-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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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奚还在惨叫,脏话连篇,骂起来就是没完没了,周围橘红色火焰蒸腾,燃烧,渐渐扩张到了上千平方。

    金焰剑芒+剑气风暴!

    无穷的剑气裹挟金焰剑芒,化作一条超过万米大小的巨型龙卷风,直扑翼奚而去。

    “贱鸟,装模作样疼了这么久,我不得不说,和你的骂人功夫比起来,你的演技太烂了。”

    沈会仙从没有发现,一只鸟嘴能碎到这份上,也是一绝。

    “啊咧!”

    翼奚愣了一下,立即操纵橘色烈焰化作一头巨型的三足金乌,翅膀扇动,横移躲开剑气风暴。

    “老祖我的演技在整个三足金乌族立,可是响当当的,小辈,你竟然敢蔑视我的演技,哇呀呀呀,我要你好看!”

    巨型三足金乌鸟嘴乱动,杀气腾腾的冲向大日凌霄殿。

    “说你演技烂你还不承认,还想逃,先接我一剑……!”

    剑气风暴散开,笼罩在巨型三足金乌外绞杀火焰,一道金焰剑芒速度徒然一涨。

    “啊……!”

    金焰剑芒莫入三足金乌的尾巴,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叫响起,巨型三足金乌差一点就溃散了。

    “贱鸟,在我面前还想要金蝉脱壳,还不如用你刚才的化虹之术呢。”

    沈会仙透过天道视角,清晰的看到这翼奚一面来势汹汹,一面悄悄挪移到巨型三足金乌的尾部。

    自以为依靠道韵遮掩自身痕迹,实际上那猥琐的模样,早就暴露在了沈会仙的眼里。

    沈会仙趁势追击,激发一道道金焰剑芒,穿透橘色烈焰击中翼奚。

    虽然金焰剑芒经过焚天道韵的消磨,威能不足以伤到对方的身躯,可蕴含其中的极情剑意,着实让翼奚欲仙欲死,哭爹喊娘。

    “哇呀呀,小贼,你家鸟爷跟你拼了。”

    翼奚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这样他还这么搞干什么。

    焚天道韵所组成的三足金乌在他的控制下,一点点膨胀,从内至外爆炸开来。

    不过,他没沈会仙那么凶暴,爆炸起来连自己都伤。

    整个爆炸是在他控制中,没有波及到最里面的自己,威能也不可避免的减少了很多。

    “果然是一头又贱又傻的鸟,想这样混水摸鱼冲出去,你至少得狠下点心,畏手畏脚的,真当我傻啊。”

    通过造化玉碟,沈会仙眼中的爆炸是有序的,从内至外,大道都没有被扰乱多少。

    这样的爆炸,只能说是虚有其表,对方阳神乃至阴神,绰绰有余。

    对付同样掌控大道,更依靠造化玉碟,时刻监控天道变化的他,那就是掩耳盗铃,傻得出奇。

    心神化身迅速往外退避,避开橘红色的烈焰。

    “小贼,你还是得喝你家鸟爷的洗脚水,嘎嘎嘎……!”

    翼奚自以为得计,嘎嘎怪叫着化虹往外逃窜,心想着鸟爷我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看还不能气炸你。

    “贱鸟,你走的了吗?”

    翼奚一动,沈会仙立即就预判到了他的逃窜轨迹,金焰剑芒凝聚,翼奚只能眼睁睁的撞了上去。

    “啊,疼……疼死你家鸟爷了……!!!”

    翼奚哭了,早知道沈会仙这么变态,给他一百个心,他也不捡这个软柿子捏。

    这就是化虹之术的弱点,速度是快,可你见过多么光线能够转弯?

    直来直去的遁走,一旦面对沈会仙这样的敌人,当场就傻眼了。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沈会仙冷冷的笑着,即便以他现在的状态,真没法把对方的真灵给毁了,但不代表对方可以轻易逃走。

    这一回,他要对方一辈子记住什么叫耍贱没好下场,以后听到他的名字都要打哆嗦。

    一道金焰剑芒瞬间凝聚,饱含着沈会仙深深的恶意,扎入翼奚的体内。

    惨叫声再次响起,翼奚再也不敢原地停留,火烧屁股一样的到处躲避,一边躲避一边惨叫。

    “……”

    诸仙看着这一幕,眼角抽搐不已,他们一边因为与翼奚同为地仙感到不耻,一边因为沈会仙的手段,心有戚戚。

    “呸,这无耻的鸟也有今天,使劲扎,扎到他跪地求饶。”

    “这剑修难缠啊,看来数十年后的大劫,当要避开这家伙,否则,怕有生命之危险。”

    “哈哈哈,好看,好看,傻鸟跳舞,一动一动真精彩。”

    瘫在陨石上的邋遢男使劲的鼓掌,脸上洋溢着笑容,咧嘴时口水都滴落了下来。

    这时,翼奚是真的没法子冲出去了,且不说沈会仙的大阵滴水不漏,便是各种各样的手段,刚刚使出就被拆穿。

    翼奚只觉得生活之艰难,莫过于此。

    金焰剑芒和极情剑意是杀不了他,可是想想,一个人时不时拿针扎你几下,或者时不时电你一下,这种滋味,怕也是一种痛不欲生的酷刑吧。

    “大爷,前辈,高人,放过我把,我就是一只可怜的,可爱的,嘴贱的小鸟,我还没成年,你就当我是个屁,放了我吧。”

    几个小时后,翼奚熬不住了,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边跳舞一边叫,可怜巴巴的求饶。

    “不不不不,你看你,还是金光璀璨的,一点事儿都没有,还是继续和我玩几天吧,别客气。”

    沈会仙声音饱含着恶意,听得翼奚打着寒颤。

    “咦……!”

    忽然,沈会仙察觉来自轮回的感应,他瞬间打开轮回,想要接引第二元神。

    结果第二元神传递一道记忆过来,沈会仙瞬间接受,露出微微一笑:“有意思,有意思,既然你还有事情没了结,那我就助你一臂之力吧。”

    嘀咕间,沈会仙推动造化玉碟,帮助第二元神返回曾经投胎的世界。

第一百一十一章 焚天灵珠(求月票)() 
“呼!”

    当沈会仙做完时,深深吐了一口气。

    也亏第二元神刚刚入轮回,对于之前世界的印记还没消退,再加上他与世界本身有着很深的联系,否则,沈会仙还真做不到。

    沈会仙来不及去吸收第二元神传递来的记忆,把注意力再次转向了翼奚。

    通过造化玉碟,沈会仙立即就发现了翼奚有了些许的不同,喃喃自语:

    “果然,这只贱鸟倒是狡猾的很,真灵溜了,留个躯壳在这里打掩护,这躯壳怕是一件灵宝啊。”

    很显然,翼奚察觉到沈会仙的攻击减弱,又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

    害怕驾驭身躯逃窜会被惊扰到沈会仙,又怕这是沈会仙设下来的圈套,为了逗他玩。

    好吧,这点沈会仙是有前科的,翼奚差点被玩坏了。

    所以,翼奚狠心抛弃了凝聚身躯的灵宝,不让身躯实力减弱,然后真灵金蝉脱壳,在身躯掩护下逃之夭夭。

    沈会仙若是没有造化玉碟,也看不出来。

    “既然你的真身跑了,和你一个分身玩下去也没啥意思了。”

    沈会仙低语,心神化身操纵天地元气凝聚亿万剑气。

    在红琉璃短剑,绿琉璃短剑与大日凌霄殿加持下,每道剑气蕴含十数缕道韵,搅动太空方圆千余公里,尽是恐怖的剑气风暴。

    “好疼,好疼,疼死我了,死小贼……!!”

    “啊咧?”

    继续装模作样,哭爹喊娘的翼奚一下僵住了,他总觉得自己暴露了。

    可自己怎么会暴露呢?

    “哇呀呀呀,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只喜欢母金乌,不喜欢你们人族,更不喜欢你们这些丑八怪男人。”

    翼奚猛的拍打翅膀,一道道橘红色烈焰席卷剑气风暴当中,轰隆隆的爆炸声响起。

    天地元气相互撞击爆炸,道韵回归天地。

    “贱鸟,不要再装模作样了,区区化身能有多少念力,要么把杀手锏使出来,要么自爆这件灵宝,否则,它就归我了。”

    沈会仙的声音传来,翼奚尖嘴微微一裂,露出一个十分拟人化的表情——?_?。

    下一刻,他的三肢一跪,趴在太空中哭喊道:“大哥,大爷,大佬,这件灵宝是我唯一的压箱底,求你给卧这只迷途的小鸟一条生路吧,我给跪了!!!”

    “……”

    脸呢。

    还要脸不?

    你还是地仙不?

    还是号称大日一族的三足金乌吗?

    沈会仙只感觉三观彻底被对方刷新了,还踏马是一次次刷新,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贱到极致的家伙。

    翼奚还在哭嗷着,一颗颗金色的眼泪都出来了。

    “大佬,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有什么气,狠狠的虐待我,只要你能出了,那就是我的荣幸。”

    一边的诸仙彻底受不了了,许多要脸的二话不说就撤了。

    “呸,把我们地仙的脸都丢尽了,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无耻至极的三足金乌。”

    “溜了,溜了,没想到就是个窝囊废,也好意思来丢人现眼。”

    “果然,还是一样的无耻,一样的让人恨不得碎尸万段,这鸟都几千年了,一点都没改变。”

    一个个地仙天仙离去,只有屈指可数的数人还留着,其中一个便是邋遢男。

    邋遢男津津有味的看着翼奚表演,露出兴奋的神色,喃喃自语:

    “有趣,有趣,说的真好听,等下去找这只笨鸟,让他在我面前也吹上十年八载,嘿嘿嘿……!!!”

    身披红袍的女子站立太空,绕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一幕。

    “能屈能伸,面厚心黑,最关键的是能说会道,不错不错,真是一只逗闷子的好鸟,那天抓起来关到笼子里,无聊时拿来消遣消遣,倒是不错。”

    ……

    “说完了,说完了就请去死吧。”

    沈会仙声音冰冷冷的传来,放过?开玩笑,在他手里,只要能弄死的异族,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尤其是这种积年老怪,谁知道有多少人族丧命其口,放过简直就是开玩笑。

    “……”

    翼奚被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他都这么放下自尊面子了,这家伙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

    沈会仙看他一脸呆萌,搞怪的表情,讥讽道:

    “你以为,我会心软放过你?或者放不下面子对你下杀手?毕竟,你只是分身,杀了也影响不到你的真灵,是吗?”

    随着沈会仙的话语,剑气风暴突破橘红色烈焰,源源不断的斩在翼奚身上。

    铛铛……!!!

    每一道剑气相当于普通法宝的一击,打的翼奚避无可避。

    没有一道剑气解决不了的问题,有,那就十道,万道,千万道……

    十余万心神化身操纵天地元气,凝聚的速度超乎想象,源源不断的剑气风暴下,积少成多也够翼奚喝上一壶的了。

    “嘎嘎,小贼,你做的这么绝,真的好吗?你的良心不会疼吗?”

    翼奚被剑气淹没了,他鼓动火焰抵挡剑气去,一次又一次,开始时还有余力唠叨,到了后来就彻底没了生息。

    这个身躯毕竟只是一件灵宝凝聚,真灵存在的时候还能控制大道,失去了真灵之后,他的分身只能借助灵宝施展焚天之道,念力消耗极速增加。

    现在又在这样高烈度的对抗中,不过半个小时便已经后继无力。

    “哇呀呀,小贼,我还会回来的。”

    最终,翼奚还是舍不得把这件灵宝毁了,还抱着以后再抢回来的侥幸心理。

    “珠子?”

    剑气风暴散去,沈会仙摄住翼奚残留的灵宝,直径把它收入大日凌霄殿中,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一颗纯净无瑕的宝珠,足够拳头大小,通透的深红深邃无比——焚天灵珠。

    沈会仙神识探入其中,感觉其中浓郁的焚天道韵,其复杂程度接近小千大道级,即将晋升后天灵宝。

    显然,这件灵宝乃是翼奚精心淬炼无数年,才能达到如今这个地步。

    “不错不错,前两场虽然实力增加,最后一场没想到有这么个惊喜,实实在在的获得了一件极为契合自身大道的灵宝。”

    沈会仙终于知道翼奚为什么不舍得毁掉了,这件灵宝相当于他的成道之宝,舍得毁掉才怪。

第一百一十二章 第二元神大帝莱德() 
“以那贱鸟的性子,我拿了他的焚天灵珠,也不知道他为了拿回来,整出什么幺蛾子,呵呵。”

    沈会仙一点都不惧怕对方,他反而有些期待,希望对方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让人大吃一惊。

    “这就结束了,无聊,睡觉去了。”

    邋遢男满脸失望,伸了个懒腰,身形随之散去,无声无息的消失在陨石上。

    沈会仙手一挥,焚天灵珠落在大殿最中央的空中。

    沈会仙沟通大日凌霄殿链接焚天灵珠,灵珠开始自转,光线越来越亮,变成了一颗小太阳,吞吐着天地元气帮助大日凌霄殿提纯。

    “不错,这样一来,大日凌霄殿的吞吐速度提高了一成,虽然不多,但也算废物利用。”

    大日凌霄殿还没有完全炼化,连红绿琉璃短剑都没时间炼化,沈会仙自然不打算炼化焚天灵珠。

    做完这一切,沈会仙通过水镜扫视,发现观战的诸仙都已经离开,知道自己算是在地仙,天仙当中站稳了。

    就在沈会仙准备回到大日当中继续闭关时,一道玉简直飞而来,沈会仙将其摄入大殿。

    “会盟?”

    通过神识摄取玉简中的资料,沈会仙大致发现这是一份请柬,邀请他在几十年后,也就是大劫开启前前去聚会,参与者都是人族或倾向人族的修士。

    “会盟吗?看来几十年后的那场大劫怕是危险了……!”

    这么早就开始结盟,无疑是想要在第一时间联合起来,抓住机会给予对方致命打击。

    然而,其他势力真的不会察觉?或者束手就擒吗?

    自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沈会仙才会感觉,这次大劫便是地仙乃至天仙,都会有陨落的危险。

    接下来没有再出什么幺蛾子,沈会仙也顺利的遁入大日。

    这时,他有空去翻阅第二元神传递来的记忆,

    小半个月过去,沈会仙睁开眼睛,一股剑芒从瞳孔射出,射出数十米才消散虚无。

    许久,沈会仙颇为玩味的低语:

    “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异族为主的小千世界,两个异族相互对峙,小千世界自然孕育人族,人族从猿猴演化崛起。有意思,有意思。”

    沈会仙可以肯定,这个人族绝对不是外来迁入,可偏偏这些人族与其他世界的人族,没有什么区别。

    这就有意思了,就像是世界上不可能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而以混沌星海的世界多样性,偏偏就自主诞生身体筋络,外貌,乃至文明的人族。

    这里面要是说没有大能者无形的影响,沈会仙直播吃那啥。

    和这猿猴进化为人族,沈会仙想到了自己的第二元神,露出一抹不可思:

    “这也就算了,我这第二元神走的竟然是帝王之道,看来我也有当皇帝的天赋。”

    这次心神化身投胎的小千世界,文明发展并不高,异族最顶尖的修士,修炼水平也仅仅达到肉生霞光,合七魄的地步。

    人族?

    刚刚从山上下来的野猴子,也就一身劲道顶点用。

    所以,在发现没有危险后,心神化身自以为没有超凡力量,遂决定开启最高难度的生存游戏,便选择了封印记忆,只留下第一世最根本记忆。

    这也导致沈会仙没有修炼功法,等他稍微长大一些后,他赫然发现,这个世界还有异族存在。

    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

    日了狗了……?○Д○?

    没得办法,心神化既没有理论支持,又没有名家指导,只能走上了自我摸索的道路。

    好吧,介绍到这里,还没说第二元神的名字。

    第二元神的名字叫莱德,性别男,爱好女,人族第一位酋长,国王,帝王。

    不得不说,这位第二元神混的可比沈会仙自身精彩的多。

    三岁走的飞起,五岁就聚拢了三百斯巴达,好吧,其实也差不多,都是只穿着裤头的肌肉壮汉。

    之后更是一路收拢人族。

    并且,因为本身就自带念力,等灵魂稳固后,自我摸索出了武道以及术法之道。

    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先是部落酋长,接着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了国王,拥兵数万,人口数十万,国土面积上万公里。

    这妥妥的主角命。

    沈会仙想到自己在祝繁界混的惨样,捂脸……

    做为第一个王国,第一个国王,第二元神莱德的气运大涨,人族的气运也高涨。

    天道的眷顾总共那么多,你多占一点别人就少一点,哪怕两个异族无法探知气运,但本能打压新崛势力,却是本能。

    面对两个老牌的异族打压,莱德发挥出了精湛的演技,很是给两族上了一课。

    告诉他们什么叫做,自古深情留不住,从此套路得人心。

    想到第二元神那后宫当中,数十位异族妃子,沈会仙继续扶额头,握紧拳头。

    “呼,呼,那不是我,不是我……!”

    沈会仙总于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决定,要是第二元神莱德敢回来,不扒皮也不抽筋,就每天抽一顿。

    自己辛辛苦苦的杀敌,高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另一边自己的第二元神,在给自己拆台,挖墙脚。

    这样的心情,怎么个形容呢。

    “当了和尚的第二元神我就忍了,什么共建和谐大家庭,什么我愿牺牲自己的幸福,创建三族友好共赢……!”

    沈会仙无语问苍天,打死不?

    他从没觉得自己第一世那么皮,自己第一世不是死宅,不是有心无胆,内向吗?

    让我们无视第二元神莱德那庞大的后宫。

    带着记忆的重生者,无疑是自带外挂金手指,莱德用了二十来年时间,带领人族跨越上千年发展,一步到位进入和谐封建帝国。

    之后,更是凭借在两个异族那里勾搭的妹子,推演出成神之法,也就是阴神之法。

    这下可不得了了,两族本来瞧不上人族,哪怕人族此时已经成就帝国,拥兵数十万,民众近千万。

    可是,人族高层力量不足以威胁两族,再加上人族带来的利益也让两族难以抉择,于是就出现了和平崛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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