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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这个反派有毒-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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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炎之:“……”
    看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梅炎之显然也有些激动。要知道,雁翎是很少能在他那副古井一样平静的脸上看到别的表情的,现在可是写着□□裸的开心呀开心。'扭屁屁''扭屁屁'
    进城后,他不作别的停留就要回府。同时,他邀请了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的雁翎一同来他府上歇息,让他好好招待。
    雁翎开始的时候想拒绝——不是因为矫情或者不喜欢梅炎之招待她,只是,她记得原著里,梅炎之是家道中落后才去到蒿山派的。而他的性格又如此认真,雁翎并不希望看到“梅家为了招待自己而省下晚饭钱买肉给她吃”之类的狗血情节(=_=)。
    但是,梅炎之却坚持邀请她,雁翎最终点了头,并趁着梅炎之不注意,去买了点见面礼,以免两手空空地去拜访人家。
    说起来,这可是梅炎之阔别家乡十年以来的第一次回乡。因为原著里提过梅炎之的家境,所以,雁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等一下也许会看到一座破旧的、墙壁满是裂缝、窗棱挂满蜘蛛网的老宅,更有甚者,说不定直接就是小茅屋。梅炎之的父母一定是满脸皱纹,老态龙钟地盼着儿子回来。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了梅炎之几眼,暗暗下了决心。梅炎之目视前方,似乎没有发现。等雁翎移开目光时,他淡淡道:“若是有问题便说吧。”
    雁翎举手:“有有有!大师兄你真聪明。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但是你不许生气。”
    梅炎之点点头:“你问吧,不用拐弯抹角。”
    雁翎:“哦……不拐弯抹角啊,那——你家是不是很穷啊?”
    梅炎之:“……”
    雁翎无辜地摊手道:“是你叫我不要拐弯抹角的。”
    梅炎之:“……”他的嘴角似乎想扬起来,但又自己按捺住了,撇过了头,淡淡道:“一会儿你自己看便知道了。”
    雁翎心里咯噔一下——说都不愿意说,恐怕是真的很困难了。自己去他家,真的不会给他添麻烦吗?
    在各怀心思之下,马车沿着舒城正中线一路前行,很快便驶出了闹市,往人烟较少的城南方向去了。
    半个时辰后,映入雁翎眼帘的是一座古朴的宅邸。虽然一看便有一些年月了,但是一点也不破败,反而透露着一种沉稳庄重的感觉。从围墙看,这宅院还真不小!
    入了门,一路走过去,并没有预想中的萧条的残砖败瓦的。家仆看到梅炎之回来了,惊喜又不失礼节地把他们请了进去,还不忘遣人通知老爷夫人,那叫一个进退有度,这是只有侍奉过富贵之家的家仆才会有的气质。
    雁翎:“……”
    回想起梅炎之那要笑不笑的表情,她忽然觉得自己被骗了,还有点丢人。
    尤其是,此时的梅炎之还向她投来了揶揄好笑的一瞥。
    雁翎:“……”她想静静。
    说好的家道中落呢!原著作者菊苣你出来,这真的不是ooc吗!
    按现状来往前推算,梅炎之的家境在没落前肯定是很好的。虽然说是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家境明明就很不错嘛!
    所以说,尹灵你们家到底是为什么要退亲啊!(╯‵□′)╯︵┻━┻
    梅炎之淡声吩咐道:“好生招待这位雁翎姑娘,我先去拜会爹娘。”说完便离开了。
    雁翎看着梅炎之的背影挑了挑眉——虽然风尘仆仆,但梅炎之的进退言语间已经俨然是一家少主的风范,下仆都对他恭敬有加。而不少年轻的侍女看到自己十年未归家、却在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52|016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有了困意,才再次弹动了一下手指,那团金红的绚烂火焰,就这样轻轻熄灭了。
    一夜无梦。到了天蒙蒙亮时,雁翎眯着眼睛,看到远方的天幕开始泛出淡蓝色,便知道天快要亮了。
    她起身,穿好了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打眼的好,套上了合脚的黑靴,背起了不轻的包袱,轻手轻脚关好了门。
    那头毛驴已经被放在了梅府的门口,她自行去取就可以了。来到了正门处,门前还燃着一盏昏黄的烛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雁翎意外道:“大师兄?你怎么在这?”
    梅炎之深深地看着她,轻声道:“我来送送你。”
    雁翎粲然一笑:“谢谢你,还让你这么早起床。”她把包袱驮在了毛驴背上,牵着它的绳子走出了大门,下了石阶。
    “这次去岳明山路途遥远,你真的不用我与你一同去?”
    雁翎摇摇头:“不用,虽然是有些远,但是并不难去,沿着官道就好了。地图我也已经带了,不会迷路的。再说了,大师兄你十年才回一次家,与其在这路上浪费时间,倒不如把时间留给家人。这一路上我已经麻烦你很多了,这次怎么好意思再耽误你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梅炎之一怔,点头:“既然如此,每到一个驿站,便回信给我报平安。”顿了顿,他才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瓷瓶递给了雁翎:“家父早年经商的时候,从一位商人手中得了这一瓶药。瓶盖有个小机关可以调转里面的内容。一隔的药水涂在皮肤上,可使肤色变得黧黑,并且功效可以保留三天,沾水也不会褪色。另一隔则是药丸,可以解寻常的蛇毒、药毒。你把它一并带去吧。”
    雁翎接了过来,小瓷瓶温暖无比,梅炎之大概就是为了给她这个才等在这里的吧。想到这里,雁翎抬头,粲然一笑,真诚道:“谢谢你,大师兄。”
    骤然收到了这么一个单纯又娇美的笑容,梅炎之竟然稍微有些恍惚。不知怎么的,眼前居然罕见地浮现起了好几年前,她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讨好的模样。
    无可否认,因为一开始不愉快的回忆,他对这个小师妹是有些抵触的。然而,即使自己总是给冷脸,她也毫不气馁地冲他笑。逐渐地,他开始发现这个小师妹还挺有趣。直到她为了给他挡箭而险些死去后,他才真正大为震动,一向无波无澜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雁翎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
    结果,雁翎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雁翎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_=)b
    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雁翎:“……”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蜡烛''蜡烛'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雁翎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蜡烛'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贺见霜一面。
    雁翎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贺见霜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贺见霜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于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贺见霜,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
    原著里清楚地写过,和蒿山派那批走乡村风的乌合之众(蒿山派:……)比,天霄派纪律严明,爱端着大家之风,底下的弟子有数千人。每个弟子都谨言慎行,出类拔萃。要想进入这样的地方,绝不是耍耍赖、跑到门口说要见谁谁谁就能进去的。更何况贺见霜现在说白了就是天霄派里的一等名人,要想见到他,就更加难上加难了——废话了,要是吼两嗓子就能见到的话,那么天下所有倾慕者岂不是都能得偿所愿?
    那么偷偷潜入呢?雁翎转瞬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会不会露馅还是其次,重点是天霄派有成千上万个弟子,她要像盲头苍蝇一样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人啊?'蜡烛'
    雁翎恨恨地咬着筷子,不好办呀不好办。要是有什么冤大头可以带她进去就好了……
    忽然,马棚那边传来了一声怒喝:“掌柜,你的胡萝卜是有什么问题么?怎么我的马吃完就这个样子了?!”
    雁翎悚然一震,猛地站了起来,大喊一声:“闪电!我的闪电!”便扑向了马棚,见自己的毛驴还好好的,一看地上,那胡萝卜一根都没吃,这才放下心来,摸了摸闪电的头:“闪电真聪明。”
    后方忽然传来一个极为好听的笑声,酥麻入骨。只听那人扑哧一笑,打趣道:“这头驴子居然叫闪电。”
    好耳熟的声音!雁翎耳朵一动,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头。
    只见一个浅绿色衣裳的少侠正牵着自己的马从这边经过,他眉眼俊美清爽,浑身环绕着一股奇妙的气质,就好像流动的风和云,悠然从容。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声音沙哑、身材健壮、满脸长胡子的男人。
    ——冤大头来了。
    雁翎拉着自己的毛驴跑到了楚逸衡面前,期待道:“楚逸衡,你还记得我吗?”
    光听声音便知道眼前的人是个年轻的姑娘。然而,他们显然认不出眼前黑得像个非洲友人的雁翎。
    见她如小狗盯着肉骨头一样看着自己,楚逸衡意外地挑了挑眉——此人态度状似熟稔,但他对她却并无印象,奇了怪了。
    韩六的心理活动和楚逸衡也差不多,疑惑地瞅了雁翎一眼,心道——皮肤这么黑的人,若是见过,他应该会记得。
    雁翎毫不气馁,露出了一口森森白牙:“你还记得燕山脚下德福镇的布庄里,那个帮你们买衣服的姑娘吗?”
    楚逸衡和韩六初时都好像有些茫然,很快便反应过来,不敢置信地看着雁翎。
    雁翎用力点头:“我就是她,我们还一起喝过酒呢。”不管了,既然在这里碰到了,就说明有缘,她是铁了心要讹定他们了。
    楚逸衡这么不显山不露水的人,显然也受到了几分惊吓,一向风轻云淡的脸色明显变了,更别说韩六,似乎惊得缰绳都要掉了。
    雁翎:“……”她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一脸郁闷——真的有那么黑吗?
    两人又是仔细一看,这雁翎皮肤虽然黑了点,但是五官似乎还是原本那个美人胚子。
    韩六扶了扶自己快掉下去的下巴,震惊道:“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53|016

他还记得两年前,贺见霜险些为这个姑娘走火入魔、经气逆乱陷入险境的模样——当然了,那副没出息的模样,现在是再也不会有了。但是,别的不说,就容貌来看,那雁翎的确有资本让贺见霜为她疯狂。
    怎么就短短两年,她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她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事才会变成这个样子的?这实在是——太可怕啦!
    #细思极恐#
    '崩溃脸''崩溃脸'
    “说来话长。”雁翎也弃疗了,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现在我有件事想请你们帮忙。”
    楚逸衡轻笑,饶有趣味道:“何事?”看来短短半分钟,他已经接受了雁翎的黑皮肤设定。
    雁翎:“你们能用最低调的方式,带我进天霄派,留我半个月左右吗?”
    楚逸衡、韩六:“……啊?”
    午后,岳明山脉远远延伸至远方,新野之中,一个骑着骏马的年轻男子正忍俊不禁地对着旁边骑驴的人说:“你为什么想进天霄派?”
    “算是……探亲吧。”
    “让你进去,或许有些困难。”韩六道:“天霄派每晚都会有专门负责巡逻的弟子,清查派内的场所,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让你留下,你要么就只能一直藏在房间里,要是你出去走动,恐怕待不了一两天便会被发现。尤其是你现在,咳,还如此显眼。”
    “不过,我倒是有一个办法。”楚逸衡唇边带着一抹如云般悠然的笑容,慢慢道:“最近天霄派在招揽小厮,若你愿意,可以假装成小厮或仆人进去,这便有正当理由待半个月了。届时你要离开了,再说已经把你辞退了即可。”
    雁翎点点头:“这样行得通,可是,我该当谁的小厮啊?”
    韩六耸耸肩:“谁提出来的就当谁的小厮呗。”
    一锤定音。
    这里的山路都是斜坡,有的倾斜有的平缓,阶梯倒是几乎没有。于是,三人反倒可以直接骑着马或驴上山。早在半山腰上,已有石碑屹立在路旁,镌刻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天霄派。这树碑位置仿佛在告诉他人——这里开始往上都是我天霄派的地头了,显得张狂又惬意。
    岳明山比燕山要高,经过了长途跋涉,雁翎终于站在了天霄派辽阔而宏伟的建筑群面前。云深不知处,险峻的山峰上屹立着层层叠叠的气派屋宇。池中白莲摇曳,幽香袅袅,如入蓬莱仙境。内里规整安静,弟子们又统一身着蓝色的衣裳,广袖飘飘,非常好看。
    雁翎默默地跟在楚逸衡后面进去,一边好奇地打量天霄派各种和蒿山派不同的地方。果然是天下第一大派啊……不管是面积还是装修,都比蒿山派讲究了许多。
    一路上碰到所有的弟子,都对楚逸衡和韩六恭敬地拱手行礼:“韩门主、大师兄!”顺便对他们身后黑成一块碳的她投来了惊诧的目光。
    楚逸衡只点头不说话。但他倒是恪守了自己说过的话,带着雁翎去门派负责的地方临时登记了她的小厮身份,获得了一枚玉牌,垂在腰带上。这样的话,接下来的这半个月,她便能有正当的身份留在这里,也有正当的休息地点了。
    办妥一切后,雁翎和楚逸衡一同出门,忽然一道黄莺般动听的声音传来:“大师兄!”
    雁翎抬头一看,对上了一张清纯绝美的脸,顿时浑身一震——来者正是身着天霄派服饰、几年未见的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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