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海风云-第44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氖虑榛侵窭豪锏乃

    哪怕明知道,在这个时代提出所谓的三权分立,或许有很大的困难,夜很可能会水土不服,但是至少在大员岛上这些年,李天养却是一直没有停止过自己想要朝这个方向发展的脚步。

    洪门除了掩人耳目的笨港县衙门、基隆镇总兵暨水师提督衙门之外,它实际上掌控民生、工程等诸般大事的,是来自于洪门的各级政府机构:笨港镇政府、基隆镇政府、各街道居委会。

    在政府之下,还有各种分工,主管教育的慈幼局,主管工程建设、基础建设的基建局,主管军事的洪堂,主管民间治安和犯罪行为的治安局,乃至主管对内监控、对外情报等内外卫等等等等。

    洪门政府这个机构,与大明朝的官府衙门有着很大不同,但是内里却又并非完全不一样,差不多都是囊括了整个民间百姓活动范畴,这固然利于李天养现在,以及未来的天下争霸,统一独裁的团体更能集中所有力量来面对强敌,创造出各种不可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李天养不想改变,来到这个时代以后的李天养才明白,想要改变一个时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归化一个大员岛的土著,洪门动用了所有手段,以及其强大的耐心和毅力,加上强大的武力支持,他们也花了二十多年的功夫,才有所成效。

    而距离真正将笨港联盟所有土著部族收复,那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走,李天养甚至总觉得,在自己有生之年里能不能看到这个场景发生。

    这还是一个没有自己的文化信仰,更多尊崇丛林法则的土著人事件,而相比之下,在华夏儒家文化浸淫数千年之久的大明朝,想要改变儒家文化当中的糟粕,让他们敢于去正视诸如“天地君亲师”这样等伦理法则,去解放他们自己的思想,恐怕是更加艰巨而艰难的事情。

    可是,难道就因为艰巨困难,李天养就不去做了吗?就随大流让王朝更替继续下去,让自己的家族血脉坐在皇权之椅上享受无尽的权力,就此沉沦下去,最后沦为被人宰杀的命运吗?

    这不是李天养所想要的,也不是他想要改变的东西,若说从后世穿越而来的李天养,与这个时代的百姓们有什么最大的区别的话,那就是他对于恩泽后代的思想,并不像普通百姓一样强烈,也更加理智的多。

    自己的血脉所在,李天养固然愿意将自己身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他,而在经历了与弟弟血脉相残的事件之后,李天养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很多东西就算自己留给自己的血脉,他们夜未必能够抓得住。

    皇权、血脉或许还有继续存在的意义,但是却不是现在这个时代这个样子,不是天子一怒、流血千里,而应该是更加受到约束,地位可以显贵,但是权力未必可以肆无忌惮。

    至少,这是此时的李天养心中所想的,也是他现在锁奋斗的目标。

    故此,在此时洪门政府权力巨大的时候,李天养就已经开始想着能够分权了,将一部分权力从洪门政府的职权当中划出去,独立于政府权职之外。

    之前有一个巡检司的存在,是洪门专门用于自查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巡检司原本的权责渐渐开始与政府机构其他组织勾连起来,逐渐起不到监督审查团体不法的作用,甚至还有不少人彼此狼狈为奸,其中原因就是他们都是从属于洪门政府,长期接触交流之下,想不腐化都很困难。

    而此时李天养准备组建真正等立法会,就是想要先将有关律法先筹建起来,让洪门根基更贱坚实,让所有事情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地步。

    而将这些老人们聚集起来一起商议此事,也是李天养打着慢工出细活,一切循序渐进的想法,如此不但能够让老人们退休之后有事可做,同时夜能让他们发挥余热,继续为洪门做出贡献。

    说做就做,在吴道福回家享福不到一个月之后李天养就找上门来,再次请吴道福出山,让其挑选带领一批老人、文人,大家组建立法会,商议修订洪门大员岛第一部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法律额……《治安处罚条例》。

第1287章 告示() 
律法章程的制定,从来都是一件好时良久且繁琐等事情,洪门至今为止所使用的律法当中,绝大部分都是承袭了大明朝的法律。

    不过,大明朝的律法当中,实在有太多不人道的地方了,比如诛连、宫刑等等,而且很多法律上弹性太大,让主审官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就造成了很多达官显贵们可以拥有更多的特权。

    清明廉洁的官员从来都是凤毛麟角的东西,对于一般官员而言,他们更在意的是能在自己任上获取足够的利益,为自己和家族争取更多的回报。

    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非不到逼不得已,他们其实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告官的,可真要走到这一步,也就意味着这些百姓们已然是走投无路了。

    李天养在前世之时,依稀还记得一些话来描述法律的:法律是对于普通百姓最后的救命稻草,也是保证人类天生劣根性能够被遏制的强有力手段。

    或许,李天养已经忘了原话是什么了,他也不在意这原话是如何,但是他却在意一点,那就是通过法律,能够让百姓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拥有什么权力等等。

    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名字是李天养按照前世记忆所取等名字,但是其盖范围却是极广,囊括了整个百姓民间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只要不是恶性的刑事案件,其实处罚条例的内容几乎都能涵盖,可以帮助治安局更好的处理民间事宜。

    作为最为注重章程条约的地方,洪门其实从建立之初,到现在已经制定过无数等章程条约、操守来制约百姓们的各种过激举动,处理各类百姓民间生活当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

    但是法律这个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一成不变的,随着洪门的发展,有些章程已经失去了效果,有些章程则出现了漏洞等等,使得洪门的章程条约逐渐变得臃肿。

    最重要的一点,洪门的章程条约,更多出自与洪门政府机构,百姓们更多处于一个被动接受的地步,这对于一个团体未来的发展而言,很可能会出现一个法律更偏向于统治阶层,而不照顾广大百姓的地步。

    或许如今的洪门,因为有李天养他们这些开明而公正的领导者存在,法律会更倾向于对百姓们等保护但是在李天养之后,他们却永远无法避免,法律未来的天平会朝着统治阶层倾斜的事实。

    一如现在的大明朝,在开国之初朱元璋是何等在意百姓农耕,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明律法当中对于高官、王权贵族们的照顾一步步加大,到现在大江南北到处烽烟四起,其追根到底还不是大明律法朝贵族士绅们倾向太重,百姓们甚至连自己的土地都无法保住,大量土地兼并加上天灾人祸横行,这才造成了整个王朝的溃散。

    因此,李天养现在筹建这一个立法会,其着力点除了是想要安置洪门退休成员以外,同时也是想要让普通百姓能够参与进立法当中来,由他们来制定、监督一条条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

    “茲有洪门政府筹备立法局,凡洪门下属百姓中能读文识字,有切身见解的人才,皆可至洪门各居委会重话报名参与!”

    “立法会之功能:制定一系列事关洪门大众民生、行事规矩等章程条约的专门机构。”

    “立法会所制定的法律,在经过全体立法会成员同意之后,将会在整个大员岛上通行。”

    “报名要求:凡洪门年满十六之男女,在大员岛各地居住时间超过三年以上并有详细居住证明者,需能读文识字。”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崇祯十四年二月十五日终。”

    “本次招募立法会成员共计三百名,除一百名成员为洪门政府成员担任外,其余两百成员皆由红边门麾下各方百姓、商人、、学者、工人之流选拔!”

    “凡被招入治安局之成员,每月可享受立法津贴三块大元银币,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与洪门政府成员看齐,过节过年之福利待遇与洪门政府成员等同。”

    一张告示张贴出来,顿时引爆了整个洪门势力范围之内的百姓阶层,或许很多百姓们对此更多是将其视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也有不少的有识之士们,纷纷动了心思,找上各自的居委会去开始报名了。

    当然,立法这种事情,不是一般普通老百姓能够胜任的,洪门虽然广开大门招募立法成员,可是依旧会有一定的要求。

    好在一点,洪门本身一直都在注重教育,特别是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多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都会需要一个学历要求,这就变相地在迫使百姓们能够主动去读书认字,以求能够改变他们等工作机会。

    而且,就像前面曾说过的一样,此时的大明朝文人阶层,夜正好处于一个跟西方文化交流时期,前后大贤王阳明先生之心学开拓儒家子弟的眼界心扉,后有利玛窦、郭居敬等西洋神甫,为了推广他们等宗教,将西方先进的文化带入大明朝中,对明朝的文人们带来精神上的冲击,使得大明朝很多的文人阶层并不像世人所意味的那般腐化顽固。

    而在大员岛上,因为洪门特立独行的发展政策,以及各种迥然有异与华夏数千年历史的制度章程,让不少被打开了心扉的大明开明的文人们不远千里前来取经,寻找一条能够达成文人墨客们数千年来所追求的大同世界。

    因此,在如今的基隆镇中,其实夜拥有着为数不少的大明文人阶层,他们不比洪门普通的百姓,学习知识是为了更好的寻找工作,他们可是有着丰富的认知和经历,眼界也非是这些百姓所能比拟的。

    当洪门政府这一个告示贴上去之后,第一个星期过去了,洪门政府就接到了差不多三千多份名单的报名表,就算初步筛选出一些不合乎要求的报名名单,却也依然有着差不多两千余份的名单。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名单还在逐渐地扩大着。

    

第1288章 立法会成立() 
崇祯十四年的春节过后,洪门基隆镇上的人流量却是比往常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得多。

    原本还算繁荣的基隆镇各类酒楼客栈,如今已经差不多是人满为患,没有一间空置着的房间。

    甚至就连百姓居民区中的百姓家中,但凡民房当中有空置着的人家,都把空房子给短租了出去,赚一笔小小的花销。

    出现这种盛况的原因,还是源自于去岁年尾洪门政府所张贴出去等那一张告示,掀起了一场涉及洪门各个行业的盛举。

    到最后告示上的截止日期到来,洪门政府一共接到了各行各业一共一万五千七百余份有效合格的报名名单,而这一万多名的报名表,相较于洪门团队立法会原本要招募的两百名立法会成员而言,可以说是百里挑一了。

    虽然不能跟大明朝的科举相提并论,但是以如今洪门麾下的两百余万百姓比例来说,这也算得上是至今为止洪门团体参与人数最多,也是最精英的那一部分了。

    其中有意思的是,在一众参与者当中,不但有来自大明朝内陆的文人,有洪门团体当中各行各业的人才,还有洪门势力当中的土著人,甚至还有那些在洪门势力当中传播宗教信仰、来往经商的西洋人的名字。

    对于这些鱼龙混杂的存在,李天养他们一概来者不拒,虽然需要百姓们参与到律法的制定当中,但是自己保证拥有一个主动权的底手,洪门自己安插在其中的三成洪门成员,至少能够让律法的制定,不会偏离自己的掌控。

    而且,律法的制定,本身就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有各行各业、各个种族的人才参与进来,更能让大家集思广益,制定出更宽泛而周密的法律出来。

    报名人数众多,而招募成员数目却又很少,那么就需要从这些报名成员当中优中选优,一步步将最精英、最有见解等那一部分人给选拔出来,这也是对立法会未来工作的负责。

    因此,在过完了春节元宵之后,洪门政府又在各个居委会张贴连队告示,让一应参与了报名的成员,到基隆镇参与下一次的选拔考核。

    为了配合这一次考核,报名的洪门各行各业从业者,获得了一个月的假期,并且在大安、笨港、静浦等地工作等成员往返路费都是由洪门政府报销的。

    而第一次举行如此浩大的选拔活动,基隆镇中还没有一个能够容纳这么多人数的参与者,又是建立场馆,又是筹备考试所用一应物资,着实让准备不是那么充分的洪门政府成员忙碌了好久,终归还是在二月十五之前完成了各项准备。

    光是这一应的前期准备,洪门就为此付出了小二十余万块银元的花费,不过对于如今财大气粗的洪门政府来说,一切都是值得的。

    二月十六日,第一次的初步海选,一万五千余名成员,通过书面基本考核,一次性淘汰了差不多一万人左右;而在休息了两日之后,第二次考核剩下的六千余人,则只是被淘汰了两千余人。

    初期的淘汰率很高是很正常的,红红们招募立法会成员的要求门槛一开始就不算很高,很多想要来凑个热闹的、想要投机的前来报名,洪门也不好分辨,谁让洪门体系当中能够读书认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呢!

    但是随着那些滥竽充数的人被淘汰掉之后,接下来留下来的这些人才里,有着真才实干、独特见解的人才却是为数不少的,想要分出个胜负来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最重要等一件事情是,洪门团队对于选拔人才各种事情,特别是这么大规模一种选拔人才方式,实在是经验不多,到了后期他们评判标准却是出了不小问题,在取舍面上犹豫不决。

    不过很快,洪门团体就发挥出集体的力量,重新调整好选拔标准,到了第三次选拔,其淘汰人选数目又有增加,此时还留下来的人才只有不到一千人左右。

    其中又有一个有趣的事情,被留下来的人才当中,在基隆镇中取经的大明文人基本上少有被淘汰的,前来应召的一百余名文人,如今还留在选拔者当中的,依旧还有九十余名。

    而三十余名西洋人等参与者当中,第一次海选被淘汰掉了一半的成员,而二三次选拔却是一人也未被淘汰,究其根本却是因为中文实在太难,第一次淘汰掉的西洋人都是中文还没有掌握透彻。

    而对中文掌握透彻了的西洋人,却是比华夏人有着更大的优势,那就是他们西方人却是早于东方大明这个古国,此时此刻在律法方面有着独特建树的时代。

    尼德兰王国没有国王和王权,却已是有了一个初步的资本主义国家色彩,英国虽有王权,可也有了议会,对于王权等制约作用开始凸现。

    如是的如是,都让西洋人在立法会这种新生事物上,比大明人和洪门成员更有见解,更得心应手。

    最后经过五次的筛选,以及一次等面试之后,洪门立法会的两百名成员也都筛选了出来,加上红红们政府自己安置的吴道福等一干成员,三百名成员组成等立法会,在最终成立之后的第二天,就获得了来自洪门最高首领李天养所下达的任务……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而后期被淘汰的近千名应召成员,其实也不是不能做出贡献,他们虽然差之毫厘与立法会的职务擦肩而过,但是他们也能通过其他方面,为立法会做出贡献。

    比如通过立法会新建大楼之前的意见箱,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将自己所了解到了行业、生活不公投递到其中,供立法会的成员们参考了解。

    而为了随时随地地对立法会工作进度展开了解、获得大众认可,每每立法会修订成功一条法律章程,都会通过红红门政府的公告,转告给大员岛上与之息息相关的一众百姓们耳中,再从中获得反馈等等。

    

第1289章 改革伊始() 
立法会的成立,是洪门改革当中很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先行的一步,儿随着立法会之后,红红们同时又展开了很多其他的改革。

    就像李天养自己所设想的那样,洪门政府机构的行政与司法进一步被分隔了出来,新成立的审判庭将司法大权给收入了囊中,包括一般的行政处罚、贪污受贿、乃至重大犯罪案件,都从曾经洪门政府来审判,变成由审判庭进行审判,分割了洪门政府的权柄。

    相应的,为了增加审判庭的权力以及他们的行动能力,巡检司被纳入到审判庭的范畴,并扩大了巡检司的权职:一开始巡检司的职能是作为防范、审查洪门内部的不法和贪腐行为,而现在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重大经济案件的权职,同时还能控制治安局,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算是治安局大半个领导。

    而且,涉及重要的经济案件、重大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巡检司牵头向审判庭做出申述,并且身负检举罪证的职能。

    甚至于,审判庭和巡检司在日常活动当中的权责还大于洪门各政府机构,因为他们有权利对政府机构当中的人和事进行审查核实,预防洪门内部的腐化。

    当然,作为钳制手段,政府机构和立法会还共同管理着洪门内卫,一来是作为搜集洪门辖区之内各种不稳定因素,二来可以通过内卫了解洪门内部结构的不合理之处,为立法不会出现想当然的情况打下基础,三则可以通过内卫监督,同时预防审判庭和巡检司一边出现的问题。

    而最重要的一点,各地审判庭的主要领导人,与当地政府领导人互不同属,权职也互不相接,彼此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如此之下,算是暂时完成了李天养对于三权分立的初步设置。

    立法会更是完全与两个部门没有瓜葛,即便更政府机构共同享有内卫情报,但是他们只有分享权和建议权,而没有丝毫的指挥权,独立于政府与司法体系之外,至于原本应该作为三足鼎立的第三条支柱……议会体系,对于此时的洪门来说,若要迈出这一道步子,那恐怕有扯着蛋的危险,并不合时宜,李天养在心中给否决了。

    其实,立法会等初衷,原本就是在为日后的议会做着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