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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光了余秀妍递给我的八宝粥后,短暂的休息了一会,便收拾包袱启程。
很快的我们又回到了那块曾经让我痛不欲生的空地,埋着那个自称万尸之王的黑尸的地方,或许,现在称它为埋尸地更贴切一些!
终于知道那里为什么寸草不生了,在正常人眼中,那里是一片再普通不过大空地,而在鬼阴开启后的我眼中,这里冒着浓浓的淡黑色的鬼气和尸气。
正是因为这些鬼气和尸气太浓重,植物根本无法在这片土壤上生根,也正是因为这浓重的鬼气和尸气,我们才会遭遇那一系列的诡异之事。
我看到了我为马小钰挖的小坟包,它还屹立在周围的草丛中,而我临出来之前,从马小钰脸上飞出了那颗眼珠一直被昏迷着的我攥在手心里,胖子看到都要吐出来了,我却一副宝贝的样子将它收在了喝剩的八宝粥罐子里,生怕挤坏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我临走之前把这个交给我,但冥冥之中觉得,应该收好这个我与她之间有着微妙关联的东西,还有那副手套。
因为我答应过带她去看她的孩子,对于这个不计后果帮助我的女人,我心中其实很是敬佩。
但其实我更宁愿自己从没有来过这里,没有参加过宿营,我还是那个再平凡不过的许辰,有着几个好哥们,默默的暗恋着我的小土豆。
可是昨日之事不可追,我现在的目标,是努力提升自己,然后再次找到那个黑尸,把我的小土豆抢回来!
即使是灵魂状态的她,我也想让她一直在我身边!
逆天而为,有何不可?!
只要她能够回来,做什么我都在所不惜!即使吃掉全天下的阴灵,我也能做到!
“在想什么?”胖子看到我一个人对着大空地发愣,拍了拍我的肩,满眼的关切。
“没事,走吧!”我叹了口气,对着胖子微笑,虽然一切都变了,但我还有朋友!
最后看了一眼那片埋尸地,我发誓,我总有一天会再回来!抢回我的土豆!
我要那黑尸万劫不复!死了也不能做鬼,彻底灭了他!
没多一会儿,我们便走到了先前一直困住我们的地方,我们之前一直找不到下山路的原因竟然是有一块断壁横空拦住了我们下山的路!
先前我只是个普通人,当然难以注意到。但现在看来,这里影影绰绰,像是其它什么力量伪造的,我便伸手触摸,果然,还没上手,便被一股强大的弹力轰然震开!
“啊啊啊啊啊……”
随着胖子震惊的喃语,我们都看到了那块巨大的山壁噼噼啪啪的闪烁不休,像是电视台转换频道一般,渐渐消失,直至不见。
在我们面前,出现了另一番景象。
“走吧!”
我笑笑,爬起身,扑了扑身上的泥土,走向下山路。
之后我们与大部队成功汇合,得知我们已经失踪了四天之久,不由得惊异不已。至于他们问道何静与张沛去了哪里,胖子和余秀妍则真是不知道,我也回答不知道,于是大家也只当是走散了。
显然我的猜测是对的,法兰那里并不是真实存在之处,只是一个幻境而已,时间空间都不同。
不过……可以另外创造虚拟空间这个概念,在我看来却好似天方夜谭一般。
虽然曾经鬼怪在我眼里,也是天方夜谭。
突然想起一句曾经不怎么相信的话——你没见过的,你没听过的,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至于张沛,其实我也很难保证他是否真的在那个埋尸地里面。
要说小土豆的灵魂被禁锢起来,很正常。可张沛是个大活人,纵使滑落深坑,也肯定不会被一个尸体所控制,所以最大的可能性也许是,他还困在山里没有出来,或者在我们打破那个封印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回来。
可是我的猜想是错误的,我们在山脚下的一个民居里面暂住,等了他多天,也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何静和张沛到底去哪了?”一个梳着爆炸头的家伙站在窗前走来走去,不停的叹气。
他是海参,原名沈海,倒过来便成了海参这个绰号,他是个性格很暴躁的家伙,和他火爆的发型有的一拼,所以海参这种满是刺刺的东西作为名字,给他也再适合不过了。
他是张沛最好的朋友,能和那个闷葫芦成为好朋友的,估计也就只有性格外向至极的暴躁海参了。
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他自从张沛走丢之后便一直处于暴躁至极的状态,在得知我们一行人中也没有他的消息之后,若不是我拦着,他几乎当时就要冲到山顶去找张沛了。
我拦着他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明明知道张沛是怎么回事,我所有一切的想法都是往好的方向去想而已。我不能保证那个黑尸是不是会吸食活人的气,要是放海参一个人去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所以拼死也不能让他上山!
“不如我们先回去,然后赶快警察局报个案吧?”我提议道,希望他赶快放弃上山的念头。
“好主意好主意!”胖子也跟着打马虎眼。
“这……”海参犹豫了半晌,终于点了头,同意了我们的建议。
第十二章 诡异警花()
于是一帮同学各回各家,余秀妍也乖乖的在胖子的劝说下回了家,这一路上我一直觉得余秀妍还是怪怪的,虽然我确定她是真正的余秀妍,可是,为什么自从我把她从法兰那里救回来之后,她就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呢?!
就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哑巴,一个毫无存在感的空气人,永远默默的跟在我和胖子的身后。
不过至少人还活着,而且,她从前也是个很文静的女孩,也许是哪个我们不知道的环节被她不小心看见了,有些吓到了而已。
到了警局我们才发现,原来现在报案的竟然这么多!我们中午到的警局,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找到了一个管失踪人口的警察大婶,结果人家一句让我们等着,我们仨就蹲在长廊中等了半个下午!
我们仨百无聊赖的坐在警务室门口的长椅上唉声叹气,急的要命,可偏偏若干人都进去了,我们还不进去!
“喂,你们几个小孩,可以进来了。”
终于,眼看到了下班时间,海参几乎憋得额头上青筋都蹦出来的前一秒,警察大婶终于叫了我们!看那个态度,或许是觉得三个年轻人报案不会有什么太紧急的事情,所以才一直忽略我们!
“那个,警察阿姨,我们想报人口失踪案件!”进了警务室,胖子连忙颠颠的凑过去,肥大的屁股坐在椅子上,开始叙述案情。
警察大婶则非常官方的问了一大堆常规的问题,失踪时间,失踪人的情况以及当时的具体细节之后,刷刷的几笔记录下来,便合上本子,摆摆手。
“你们可以回去了,有消息会通知你们的。”
她不冷不热的回答我们后,端起蓝白花的旧茶杯抿了一口热茶水,然后满足的舔了舔嘴唇回味,一派悠闲自得。
“卧槽!你就这么办事的!”
海参见到这大婶这样,果然暴怒而起,直接就杀到了她的办公桌前,拍着桌子狂啸,仿佛一言不合就要咬死那个大婶的样子。
“那还怎么办事?该问的我都问了,这是规矩。”大婶抬了抬眼皮,依旧是淡漠的态度,抬起一只手指敲着桌面强调规矩。
“你们这些吃皇粮的警察!一个个都是米虫!都是……”
我急忙捂住他的嘴,点头哈腰的对大婶道歉:“抱歉抱歉,他是亲属,有些着急,抱歉哈!”
“是的是的!警察阿姨别生气,我们这就带他走!”胖子也连忙挡到海参前面,严严实实的把他遮住。
大婶打了个哈欠,挥挥手,我和胖子俩便驾着愤怒的海参出了警务室。
“你想干什么!这是警察局!”我心中不由得有些哀叹,遇上这样暴躁的朋友可还真是倒霉,连警察都敢对着干!
“你们放开我,老子要和她拼了!什么玩意儿!感情不是她的朋友失踪了,她当然不在乎!!”海参依旧骂骂咧咧的挣扎着,一副天王老子他也不怕的强悍神情。
我无言以对,他和张沛的友情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个这样的朋友,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你们是干什么的?”
一个略清冷的女声传来,我抬头,看到一个一身暗蓝色警服的美女警察,全身上下干净整洁,没有一丝杂乱。就连黑色的长发,也梳理整整齐齐的掖在警帽中,露出白净的面庞,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说不定是个小警花呢。
以至于我隐隐约约的觉得这样的她有些亲切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
“我们是来报案的!”
一看到美女,胖子立刻又再次颠颠的冲上前去,先我一步说话,还没等小警花反应过来,他就噼里啪啦的把案情重新叙述了一遍,包括大婶刚才问的那些,也无问自答的说了一大堆,一张大嘴吧啦吧啦个没完。
从宿营走失到何静与张沛失踪的细节无一落下的详细说给小警花听。
海参见此情景也淡定下来,一副憋笑的神情。
小警花闻所未闻似得一双凤眼紧盯着我,忽然问:“你是谁?”
“呃……?”我被这突然的疑问搞得有些措手不及,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呵呵。”她忽然淡淡一笑,又问:“何静和张沛,是你什么人?”
“同学、朋友、半个亲人。”我老实回答,不明白她为何这样问。
“好,你们跟我来。”她淡然的转了个身,摆了摆手,示意我们跟她走。
我们一直跟着她,走到了另外一个警务室,与先前大婶的那一间相差无几,只是更干净整洁,看起来这个小警花是个很爱洁净的女人。
“许辰,是吧?”
小警花坐定在木质办公桌后面,一双黑白分明的好看凤眼依旧紧紧盯着我。
“是。”我点头,被盯得有些汗毛竖立。
“呵呵。”她勾起唇角,又是淡淡的一个笑意。
我不明白这个小警花为什么看起来怪怪的,一直盯着我笑。更不明白她这笑意背后是什么意思,但绝不会是普通的爱笑而已,她面对胖子和海参的时候,就只是客气的笑意,而到了我这里,就有点毛骨悚然的意味!
“你们的案子,我已经知道了,稍后会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一下,请你们稍安勿躁,回家休息几天。”
相对于刚才那个大婶的态度,小警花的话便要柔和许多,虽然是一个意思,但却让我们心里听起来舒服极了。
“谢谢!”胖子双手合十做了个揖,看那样子,完全是在拜一尊美女佛。
“你。”小警花站起身,抬起一只手,伸出纤细的食指指向我,沉声道:“你留下。”
我心头一紧,脑中飞过数百个她留下我的理由,好的坏的,艳遇烂事,通通飘逝,最后在我看到她身后出现的东西之后脚下一软,扑通一声掀翻了凳子便坐到了地上,汗水顺着脸颊便流淌下来。
淡淡的夕阳余晖从她身后的窗子照射进屋内,小警花双手抱胸俯瞰着坐在地上的我。
而在她的身后,隐隐升腾起一层暗绿色的图腾,渐渐凝结成一只巨大的青绿色烟雾组成的青面獠牙的狰狞恶鬼,映照着小警花的淡淡笑意,显得无比恐怖……
第十三章 奇怪挂坠()
“你你你……”我有些难以淡定的看着面前的小警花,整个人好像掉进冰洞里一般,连呼吸都要凝滞了,整个心脏几乎从嘴里跳了出来!
她的鬼气缭绕,迅速蔓延整个警务室,散发着幽幽的青光,与淡绿不同,这是一种暗青色,带着黑气的暗青色!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后面就是太阳光,虽然是夕阳,但是依旧是阳光啊!而她竟然肆无忌惮的露出鬼体!难道真的有鬼不怕太阳了?!
我看到她这副样子,吓得就像是见到大蛇的老鼠一样,只能呆呆的仰望着她,不知所措,只能感受着周围的鬼气向着我身上攀来。
“你怎么了?”胖子扶起摔坐在地的我,看着我眼中的惊异,摸了摸脑袋,有些不明所以。
小警花竖起一根食指,放在唇边,嘟起丰润的嘴唇做出噤声的动作,示意我不准乱说,还妩媚的笑着眨眨眼。
鬼气瞬间凝结,仿佛倒带一般全数被她收回体内,而她身上的幻影也随之消失不见,好像从未出现。
站在我面前的,依旧只是那个干净白皙的小警花!
可是现在的我看着她,根本不是一开始觉得很靓丽这样简单,反而觉得那娇艳的面庞看起来恐怖的要命!
但除了我,谁也看不到她身后那个恶鬼图腾,狰狞的好似刚从地狱窜出来一般,还带着至阴至邪的鬼气!
我体内的鬼阴开始焦躁,食欲布满体内,想要吸收,想要吃。
可是我必须控制,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现在面对我面前的这个家伙,无论它是什么,我都只有被打的份!
我攥紧拳头紧咬着牙关,平复着体内混乱的食欲,整个身体焦躁难安,像站在暴风骤雨中一般,我忍得几乎崩溃,可小警花却仍然笑容满面。
“你为什么要许辰留下!”海参侧出一只手拦住我,挡在我身前。
我苦着一张脸狂点头,感动至极,还是海参够义气,没有被美色所迷倒!
“想要比试比试。”小警花轻轻的回答,又是一脸笑意。
“比试什么?和警察打架嘛?”海参也是讥讽一笑,暗自推着我退后了一步。
我想海参暴脾气是有理由的,他从很小就在学校里做小黑社会,到现在十来年,也算是风里来雨里去了,虽然看不到‘鬼气’但对于‘杀气’这种东西,可能也能感觉得到吧?
“你说对了。”小警花飞起一脚,动作轻柔却迅猛至极,暗蓝色的低跟警靴顷刻间就踹向了海参的肚子,海参也极其迅速的闪躲开,却忘记了在他身边的我!
而现在我才发现,这小警花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海参,而是我!
只见她借着右腿推进的力气,向前踏了狠狠一步,警靴嘭的一声落在我面前,然后身体向前微倾,双手快速一挥,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提,一拉,反手一摔,动作一气呵成!
我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她提了起来,而后咚的一声后背摔在地上,几乎震得胸腔里面四分五裂了爆炸了似得!
然后她步伐轻盈的跃过胖子,手起掌落,只在胖子身后轻轻一推,他就应声倒下,直挺挺的摔在我身上!
这头胖猪一百八十多斤啊!我只感觉到一堆沉重囔囔肉将我狠狠的覆盖了起来!啪叽一声砸的我几乎吐血,猛咳了好几声,心中大呼倒霉!
胖子慌忙爬起身,顺路将已经快要内伤的我拽起来拍拍顺了顺气,一脸歉意的看着我。
“不过如此。”她拍了拍手,笑得满是得意。
“你什么意思!”海参又有些怒火烧窜,可能对于他来说,朋友是很重要的,不容有任何人践踏。
而被践踏的我,却反而没了底气,整个人恨不得钻进墙角缩成一团儿,因为我仿佛听出她那句话里面的话:‘鬼阴,不过如此。’
事实上,她可能就是这个意思,她的眼神已经暴露出她对我的鄙视和看得透透彻彻的样子!
被人鄙视的感觉真的不爽!但是偏偏我又不能拿她怎么办!真是气煞人也!
鬼阴又怎样!鬼阴我是人!我和你们这些鬼类还是有差别的!我还不希望我是鬼阴!
听觉嗅觉都变得敏锐,还常常突然见到鬼,反射性的吓得魂都要飞了的感觉,谁能懂?!
“这个给你,你们现在可以走了!我要下班了!”她丢给我一个挂坠似得东西之后,就转过身收拾自己的包包,再不理我们。
我看了看手中的那个东西,像是个非主流饰物,纯银的,一把钥匙的形态,但却怪模怪样的。
“走了走了,遇上一大堆神经!”海参翻了个白眼长出口气,老大不愿意的样子拉着我就出了门,胖子两相为难的也忙小步跟上。
出了警局之后海参依旧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出门拦了出租车,只挥了挥手与我们道别后就上车绝尘而去了。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觉得莫名其妙,默契的撇撇嘴耸耸肩,便也打了的回家。
一路上,我看着手中的那个奇怪的吊坠,心中迟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庆幸至极,这个小警花并没有吃掉我,或者说,并没伤害我们。她的来路现在对我来说一无所知,她看起来亦正亦邪,虽然耍了我们,但是并未真正动手,让人看起来只是顽皮而已。
而且她能在阳光下化形,显然不是个小角色,那么她是什么人?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又为什么要给我这个奇怪的东西?
“银的,你不要给我吧!”胖子的大脑袋挤过来,眨眨眼,也一副稀罕的样子,恨不得马上把他那么肥爪子伸过来抢走。
“少来!”我一瞪眼,将那个挂坠迅速挂在脖子上,了却了他的念头。
“切……不给就不给!”胖子嗤了我一声,转头望向窗外。
我低下头,再次看了看胸前挂着的项坠,将它掖进衣服里面,藏好。
虽然我不知道这东西究竟是好是坏,做什么用,而且挂上它之后,突然觉得一颗心提了起来,有些莫名的紧张,但我依旧选择将它留下。
因为我心中有个声音告诉我,那个小警花的笑意中没什么恶意,所以这东西,还是留着为好。
第十四章 被鬼跟上()
杨胖子和我的家都住在惠和小区,那是个老旧的小区。我的父母买了新房子一起搬了出去,因为考虑到这房子离我的高中学校比较近,所以只剩我没有搬走,只等到我考上大学之后,就彻底不用回来了。
等我们回到小区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连月光都不剩些许,旧小区的缺点就是这样,路灯什么的设施坏了也没有人修理,只有三三两两的还在勉强工作,昏黄破旧,也起不到什么大用,反而看起来阴森森。
进入小区必须要经过一条胡同菜市场,是居民自发组建的小菜市场,白天卖些蔬菜水果,到了晚上就收摊回家的那种,白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