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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现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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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踰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 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泥土都吃!山谷里的村民餐餐能吃饱,不会有一顿没一顿,不用忧愁下一餐的米粮,已经算是人间仙境般的生活了,谁会计较有没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实很少很简单,很容易满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着至少半年没吃过的肉。 他把怀里的兽笼递给小宇,专心吃着香喷喷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圆了眼睛,伸出油腻腻的手指,从兽笼的缝隙里探入,去摸那身柔软的兔毛。

    “摸起来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笼子里摸摸它。

    大白兔在兽笼里有限的空间,移动着肥嘟嘟的身体。虽然不知道那个小手掌要干嘛,但是频频挪动身体的大白兔知道它被关起来了。

    “爹说先拿来给你们,怕客栈里的肉会不够煮。”总算小二子还没被蜜汁烤肉给迷昏了嘴巴,还记得把老爹千交代万交代的事情先说出来。

    巫主庭看向门外的两个小萝卜头,问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还在山里。晚一些娘会过来,她说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里能卖个好价钱。”

    巫主庭颔首。“麻烦你娘了。”

    客栈需要的只有兽肉,因此,毛皮都会让猎户再带回去,制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杀了一个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会浪费。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资的,不会糟蹋东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惊叫。

    “是呀,炖一锅兔肉汤。”巫主庭笑笑。“姑姑会记得留一碗汤给你。”

    “不要!”小宇把兽笼往背后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爱的大白兔,就不会把它吃了。

    “怎么了?”巫主庭讶异。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声说。“它这么可爱,不行吃!”

    兔子可爱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爱吗?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语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调味料,走去门外,利用身高优势,从小宇背后把兽笼凌空拎起。

    大人是很务实的。虽然巫主庭才十九岁,但是她要守护村庄、击退觊觎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军的动向,还要挣钱赚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会清高、不会只有怜悯心、不会不晓世务,她是很讲求实际的人。

    小兔子很可爱没错,但是可爱只能欣赏。只用看的,人的肚子并不会饱。

    “小宇,你跟小二子去玩,看看谢大叔在山里是不是又抓到什么猎物。”巫主庭转移小侄子的注意力。

    小宇大喊:“不要!”

    小孩子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难以理解的坚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坚持捍卫大白兔的生存权。只见他伸长身子跳着、张开手臂勾着,想要把姑姑手里的兽笼抓回来。“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么了?”少妇频频听到儿子的高声喊叫,于是从灶房里转出来。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声音拼命喊着。

    大白兔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笼外的发展。

    “庭儿,怎么了?”少妇问。

    巫主庭苦笑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次。

    少妇皱眉,斥责儿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爷等着肉下锅,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炖兔肉汤,明天也会把大白兔做成卤肉。何苦为了一只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闹呢。

    闻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着小胖腿,连哭带喊,闹得更凶了。“呜,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叹了口气。对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还没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这个玩具是一只会动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强了。

    少妇瞧见儿子哭闹,心中对儿子的不听话感到生气,也对他的哭样觉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妇对看了一眼。

    嗯,看来她和大嫂的意见是一致的。巫主庭决定把兽笼交给小宇,等过几天他没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给炖了。她能做的让步就是别在他眼前、别在他难过不舍的当下炖兔肉汤。

    正当巫主庭要把兽笼递给小宇时,一只男性大掌先伸过来,把兽笼拿走了。

    “啊!”小宇一见,从地上蹦起来,往前冲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爷,不要吃小白!”小宇……连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妇尖叫抢上前,用力拉着儿子,想把他撤离黑衣男子的身边。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顾娘亲在背后使劲的拉着他,犹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后一线生机,绝不放手。

    “小宇快放开啊!”少妇急急大喊,使劲扯着儿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紧眼前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红唇微张,瞧着眼前混乱的情形。现在时怎样?人体拔萝卜吗?为了一只肥嘟嘟的白兔?

    对于这乱糟糟的情况,黑衣男子只是淡淡瞥了少妇一眼。

    只那一眼的威力就让少妇冷汗直流、背脊发冷。她腿一软,跌坐在地,却没赶紧离开,反而用力抱住儿子,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

    而初生之犊不畏虎、更不畏外表与人一样的妖怪的小宇,依旧死命抱着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爱!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的,大爷,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边说一边把眼泪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会乖乖的跟他没关系吧……巫主庭感到有些头疼又有些无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两个人而变得沉重的右脚,附在他脚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着一大块蜜汁獐子肉,左右拎着兽笼,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里瞧见一个可怕男子吃着不知名的肉,嘴里嚼呀嚼的,双眼放光的盯着它这一块生肉看。大白兔吓得直抖,抖呀抖,它挪着胖嘟嘟的身体到角落躲着,还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爷……”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恐怕她会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样,因为眼前这令人喷饭的奇异场景捧着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别一边笑一边吃肉,会噎到的。”巫主庭无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过去,正打算为双方缓颊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把小宇与少妇弹离他的大腿,同时把兽笼塞到小宇怀里。

    “给你。”黑衣男子的嘴里勉强挤出两个字,然后又继续吃吃吃。

    “大爷?”小宇的脸颊仍滴着残泪,愣愣的捧着兽笼。

    “我不要吃兔肉汤。”他这是对巫主庭说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汤,这是妖怪要改吃素吗?

    “兔子这么小,连塞牙缝都不够。”黑衣男子说完,踱回堂内,切下另一块獐子肉继续吃。

    原先,黑衣男子还以为小男孩胆敢抢走他的食物,于是走出门外瞧瞧,顺便把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啧!原来是一只小小团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还嫌吃起来不够劲。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当归羊肉汤。”那种味美、香浓、肉大块的汤,才叫做炖肉汤。兔子汤?能吃吗?

    巫主庭叹气。“我尽量。”昨晚的当归羊肉汤就让他吃掉了半头羊,今晚那仅剩的半头羊恐怕也会在他唏哩呼噜的大吃大喝下,消失无踪了。

    羊肉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来一旁像在看戏的小男孩。“小二子,回去问问你娘,我整只兔子都买下,连毛皮也要,问她要多少钱?”

    “不做汤?”小二子问。

    闻言,小宇赶紧把他的好朋友二号“小白”,往背后一藏。

    瞅见小侄子的动作,巫主庭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让小宇养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养了,才能做汤。

    小宇欢呼一声,雀跃地捧起兽笼对一旁的娘亲现宝。

    少妇帮儿子抹去脸上的泪珠,感激地朝巫主庭点点头,带着一人一兔往屋后走。先打水给孩子擦把脸,再倒些水给兔子喝,另外找个地方把它关好。

    巫主庭决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盘,看这个月的收入还剩下多少盈余。

第三章

大吃大喝了十来天,黑衣男子才觉得自己饿了两百多年的肚子,有稍微饱足的感觉。他餍足地舔掉猪大骨上最后一丝肉屑,把骨头往一旁的小锅子一丢,满足的打了一声饱嗝。今天的卤蹄膀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那座小山似的骨头堆。装骨头的容器,从第一天的碗到盘子,到今日的锅子,可见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会吃肉,而且是令旁人咬牙切齿的豪奢吃法!

巫主庭观察他十几天,发现他睡醒就是吃,吃饱了就四处走一走,有时候是在客栈附近走,有时候会消失一两个时辰才出现。她没在他身上闻到血腥味,因此他应该不是跑去外边吃人;而且用膳时间到了,他仍跟平日一样吃得很多。

这个妖怪喜欢晒太阳,也喜欢照月光,常常见到他吃饱后,懒洋洋的摊在门外躺椅上。那张躺椅是他有一次出门之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的。照月光她还能够理解,但是一般的妖怪应该是畏惧太阳吧?为什么他一点都不怕?

巫主庭在外面一边晒药草、香菇与木耳,一边打量摊在椅上双眼半合半开的他。

巫主庭翻遍巫家藏书,终于在一本老旧的手札里,找到初代老祖宗曾经降服过一只大妖的记录。那本《降妖全录》里,记载着老祖宗一生中降服的妖魔鬼怪,其中最厉害的是一只举世罕见的大妖;只是老祖宗对那只妖怪的身份了解不多,只有写到大妖在人间作乱的事迹,以及被封印在大石下的过程。

“你是狻猊吗?”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其中一子“狻猊”的外表类似狮子般,特爱吞吐火焰与烟雾,因此老祖宗猜测那只喜欢到处放火又特难抓到的大妖,也许是狻猊。只有龙之子,才可能有那种凌驾一切妖怪的强大妖力。

“狻猊?我不是。”黑衣男子打了个呵欠,有些想睡,不过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

“那种被我打几下,就夹尾巴逃的家伙,怎么够资格跟我比。”他懒懒一笑。这十来天,他睡饱吃,吃饱就去动一动,舒展完身体,回来继续吃。他天天都过得很高兴、惬意,因此有兴致多说一些话。

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巫主庭知道他不会说谎;与其说他是诚实,倒不如说是他认为说谎很麻烦,直接说实实话又有什么关系。就算他坦言自己杀人放火,她或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谎言是一种多余。

“你不是狻猊,那是什么?”巫主庭不解。连龙之子都能被他打到落荒而逃,那他是什么?龙吗?

“我就是我。”

“我能看看你的原形吗?”

“不行。”

想了想,巫主庭换个方向,继续旁敲侧击的问:“你能露一手你擅长的法术吗?”

黑衣男子懒懒的伸出一手,手指微握又张开,轰的一声,平空出现五团火球。熊熊烈焰,烧得炙人肌肤。

“你想烧多久?一年够吗?”

巫主庭张口结舌的瞪着那五团比吊在一旁的卤猪头还大的火。烧上一年?听他的口气,像是小意思似的。

“这是真的火?”

“是真的。看你是要烧人烧兽烧山烧鬼烧妖怪,全都可以烧。要烧到连灰都不剩,也没问题。”

巫主庭用力喘了两口气。这火这么能烧!比她专门用来烧妖怪、不能伤人的净火,还要厉害千百倍!

“可以收起来吗?”

黑衣男子的手随意一挥,五团火球倏地消失无踪,只余空气里上升的温度,显示火球曾经存在。

“哇!”巫主庭惊叹不已。

他单是这一手火球绝技,就足够震慑百妖了。那火能烧妖烧人烧鬼,难怪当时老祖宗跟其他六十九名术师,还有许多术师们养的式神,花了五天五夜才终于封印住他。

“小玩意罢了,用得着这般大惊小怪?”

他果然是非人类,这样的绝技都叫小玩意;如果她有这项“小玩意”,早就成为纵横古今的巫家第一人。那么也许四年前,他们就不需要迁村,亲人也不用牺牲生命,甚至换她放把大火,给那群凶恶的蒙古兵尝尝。

看见她带有几分钦佩的表情,黑衣男子扬起一抹自豪的笑容,弹了弹手指,展现另一项绝技。

“啪……”一道刺眼亮光骤然出现,伴随着低沉的隆隆声,击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这是什么?”巫主庭瞪着那微焦的泥土,半晌,才有办法开口问道。刚才那东西太快了,她没看清楚。

“雷。”

“你是说下雨之前,天上会出现的那种雷?”

“差不多。不过这是我打出来的雷,所以声音没那么吵。很适合用来击杀一些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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