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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还真是很会和人开玩笑。
肾衰竭,几乎就是绝症。这对许家来说无疑是个惊天大雷。许母急性心梗住进了医院,许父在一夕之间就要照顾两位病人。个中的压力与辛劳,让他在一瞬间苍老。
许楠平每天都要做透析,每次都要折腾很久,但过程里她几乎不发出一点声音,也没听她抱怨过什么。葛晴川和沈宁都不时来看望她。到最后,许楠平日渐消瘦得不成人形,沈宁每次看到她都心疼得想哭。
医院就是这样一个给人生的希望,又扼杀希望的地方。肾脏的配型率太低,每年都有很多人在等待中虚耗生命,最后在绝望中死去。
☆、你是我的传奇
说好的生死白头,最后都成为空泛的诺言。
疾病总能把一个健康开朗的人折磨得沉郁寡言。比起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压力更让他们觉得难以承受。一个健康的人突然就被剥夺了独立生活的权力变成依附他人生存的菟丝花,这中间的落差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缓得过来。
许楠平日复一日的沉默,许母和许父每天轮替着照顾她,希望的火苗在他们眼中越来越黯淡。后来沈宁不知道应该怎样去接受这个事实,好长时间都不去看她。只是托葛晴川和余笙带一些书籍和CD给她。
那一日秋高气爽,余笙休假,她把整个假期耗在许楠平的病房里,许母许父双双回家。许楠平说她想吃糯米藕。事实上除了肾脏以外她身体的各部分器官都开始衰竭,就算糯米藕做好了,她也不能吃。
天高云淡,凉风送爽,偶尔有一群大雁掠过天空留下痕迹。余笙正在低头给她削一个苹果。许楠平突然说:“人生真是无常。”
余笙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递给她。“一切都会好的。”
许楠平微笑着摇了摇头。“阿笙,其实我的内心是快乐的。我终于可以去看看另一个世界。他在那里。”
这一天的许楠平很温柔,在她缓慢轻柔的语调中青春缓缓重现。那时候年少轻狂的她和他,永不知疲惫地相互爱着对方。
她说:“阿笙你一定不知道,我在高中的时候早恋了。”言中带笑,余笙也微笑着回应:“真的看不出来,以为你就是那种只知道学习的乖女孩。”
“遇上他之前,我真的是乖乖女,老师眼中的三好学习,家长眼中的文静女儿。但是就像童话故事那样,上天会派痞痞的坏小子来拯救乖乖女只有黑白色调的生活。”
她完全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中,瘦削的侧脸上凌厉的线条都变得温柔。余笙安静地听她慢慢的讲述,就像老人家怀念过去一样,缓慢低沉的语调。
“我靠着实力考进了市里最好的高中,生怕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像疯了一样拼命学习,蝉联年级第一。他是靠关系转进来的插班生,头脑聪明却从来都懒得用来学习。就像言情小说里常有的设定,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无人照管,小小年纪便用冷漠来疏离这个世界。而我就是老师派去拯救他烂得不能再烂的成绩的小超人。
作为三好学生的我,当然想好好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任务。于是我开始在课后对他围追堵截给他补课。他从来不领情,还总是嘲笑我。他喜欢打篮球,动作潇洒又帅气,吸引了一大群女粉丝在球场围观。只有我每次都深情淡漠地坐在球场等他打完球以后给他补课。
有一天我正在给他修改期中考试的试卷。零分的卷面,一个字也没有。我拿红笔认真写好答案,勾好重点想着等下要给他讲解。突然头顶上的阳光被遮蔽,我抬头,一颗球正好落在我的眼镜上。陪伴了我两年的六百度近视眼镜寿终正寝。密密麻麻的裂纹让我根本看不清路,就像世界被切割成无数小块一样。而那个始作俑者居然厚着脸皮说:“不好意思,球打偏了。”
我恨得牙痒痒,却没办法,眼镜碎了,我该怎么回家。过了很久,喧闹的球场渐渐安静,身边陆陆续续有离开的脚步声。他的朋友叫他走,他说:“你们先走吧,我还得带我的小宠物回家呢。”他朋友不怀好意地吹了几声口哨,我的脸腾地一下子就红了。
他站在我身边,嗓音低沉醇厚:“走吧,大班长,我送你回家。”那语气简直就像在哄骗小孩。我转过头拧着性子说:“不用,我自己回去。”
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向前走。“走吧,你眼镜碎了你能看到路吗?”
我默不作声。今天爸妈都要加班,不可能来接我。眼前除了跟他走,我没有别的路。他一直拉着我的手腕。我走在落后他半步的地方。夜晚的风吹过来,夹杂着汗液的味道。
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家住在哪儿,然而他却知道,直到我爬上楼梯,进到家门,他站在楼梯口对我说:“班长,你还是不戴眼镜比较漂亮。”
我的心跟随着他下楼梯的脚步声扑通扑通地跳。第二天爸爸带我去配眼镜,我偷偷看好一副隐形眼镜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下来。
日子过得飞快,我和他的关系还那样僵持着,只是他变了。头脑聪明的他认真学习起来就像开了外挂一样,我的地位很快受到威胁。老师说,多亏了我。其实我自己知道,跟我没有关系。
有个周日的上午,我去商店街买东西,正好看见他和一个女生从甜品店出来,他还亲昵地揉揉女生的头发。那女生穿一身粉色的连衣裙,像洋娃娃一样精致可爱,让人心生爱怜。我心里有种快要窒息的难过。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他的成绩好了,我就没有留在他身边的必要了。我们又变得像陌生人一样。高考结束的那天,我们班级约好了要到ktv去唱通宵,庆祝我们终于解脱。他一直坐在男生那边,静静地听别人唱歌。我的视线不受控制就往那边看,然后在他发觉的时候移开。包房里的空气很足,可是我还是很热,汗如雨下。我如坐针毡,打算起身去外面透透气,话筒里却突然传来他的声音。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
原来他唱歌,这样好听。这是一首情歌呢,他是唱给谁听呢?我们班的女生吗?我越想越觉得难过,眼泪就要掉下来了。我终于控制不住,起身离开,被他挡住了去路。
他说:“许楠平,我喜欢你。”
我的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耳边只剩下他说的那句话在无限循环。恣意张扬的青春,我喜欢的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对我说,我喜欢你。我觉得,这个世界这样美好,所有的不愉快都能被原谅。
我知道了他放学偷偷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我知道他故意惹我生气想我多注意他一点,我知道他冬天跑到早餐店给我带一杯热热的豆浆,我知道他偷偷往我书桌里放巧克力,我知道他……那么喜欢我。
可惜上天给我的幸福太短暂,他永远停留在十八岁,属于我们的十八岁。那天我穿着淑女屋新款的小衬衫格子裙,细细地编好头发,戴上了隐形眼镜,甚至抹了一点点口红。我就在马路对面,看着他怀抱一大束粉红色的玫瑰向我招手。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一伸手就能摸到。
然而酒驾的那辆车,毁了我所有的幸福。他被撞倒,折断的肋骨刺穿了肺叶,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亡了。那天柏油马路上鲜红的血迹,散落的玫瑰成了我挥之不去的伤痛。我之所以选择医生这条路,是想,如果我是医生,我一定能够救活他。
可是有时候,医生也无能为力。生死有命。命里无时,强求不来。”
这个故事这样伤感,却被许楠平用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地带过了。青春里的爱恋,要么轰轰烈烈之后惨痛收场,要么还没开始就成为遗憾。后者总是比前者更让人伤心,让人放不开。在得到之前失去,比赠你一场空欢喜更刻骨铭心。
许楠平艰难地熬了半年时间,还是没有足够的幸运等到与她适合配型的肾脏。她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适合出行,适合与爱人同行。
出殡那天,医院的同事都前来吊唁她。每个人都带一朵白玫瑰,只有余笙带了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许母明白,她接过余笙手里的玫瑰放在许楠平的墓前,对余笙说:“谢谢你,好孩子,她会明白的。”
生不能在一起,但愿死后能相遇,再一同走一程,到奈何桥上一起喝下孟婆汤,一起忘记前尘往事,开始崭新的生活。
许楠平的头七过了以后,许父许母就离开了,到德国去找许楠平的哥哥。有时候面对这些无法倾诉的伤痛,离开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一年科室轮转以后,到了最终评定审核的时候,余笙的留院资格是早就确定了的。葛晴川申请调回她老家的医院,因为父母在那边,便于照顾生活。至于沈宁,她是有留院资格,却被传得风风雨雨的。没能得到留院的人都怀疑郑医师偏袒沈宁,处事不公,他们告到医务处,要求给他们一个说法。
沈宁气得在宿舍两天没吃下饭。医务处一次又一次找她谈话,她最后撂下一句:“他妈的,爱怎么想怎么想,老子是喜欢郑建时,男未婚女未嫁,谈个恋爱怎么了,犯法了?这留院资格老子不要了,谁他妈爱要谁要。”
她一拍桌子就要走人,却被郑建时制止了。
他黑着脸走进办公室,沈宁的气焰一下子就下去了一半。“谁批准你说脏话的?出去。”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还被如来镇压了。沈宁这只孙猴子就没翻出郑建时的手掌心。她很听话地出去了。郑建时在和里面的人谈话。出来的时候也没给她好脸色,直接让她回了宿舍。
沈宁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回医院就听人议论说郑建时辞了工作要出国进修。她的心一下子就慌了,跑到郑建时家里敲门。
刚整理好行李的郑建时开门就看见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沈宁。她说:“你为什么要辞职?”
郑建时侧身让她进门再说。可沈宁的牛脾气上来了就是倔,一定要他回答。
郑建时扶额,低低地说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倔丫头。”
“什么?”沈宁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冷的郑医师刚才是说……喜欢她吗?
她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唇上就传来他的温度和柔软的触感。一吻封缄。这下什么疑问都没有了。
郑建时说:“因为喜欢你,所以不愿意让你受委屈。”医院的工作暂时辞了,他到德国进修一年,回来升任外科主任的职位。一年之后,实习的风波早就过去了。
☆、红酥手,黄腾酒
成为住院医生以后,大多数时间余笙都泡在病房里,要么就在手术台上,要么就是会诊,还有长达三十六小时的值班。对此,陈先生的对策是,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美其名曰,近水楼台。
他也不常在,但是余笙休假的时候他一定在,就算工作没完成也会趁着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尽快完成。饭后他们会约着一起散步,有时候陈先生会带余笙去看话剧,听音乐会,有新电影上映的时候也会去电影院。
这天晚上吃完饭,他们俩在公园里散步,累了就坐在长椅上休息。落日将半边天空都晕染成橘黄色,温暖的色调。余笙说:“我们过的好像是七十岁老爷爷老奶奶的生活。”
陈瑾南伸长手臂将余笙圈住,轻声说:“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到老吧。”
这一刻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人愿意陪你一起到老。
过年之前,余笙收到了素言的信,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多年以前她说过的那个人。陈先生曾经几番明示暗示想要去见余笙的父母,都被余笙推脱了。
他虽然有些受伤,但还是没说什么。像几年前在学校那样,他把余笙送到火车站,在检票口相拥告别。如果他早知道这一别就是三年,他一定会用力地再抱紧一些,不会放开她,任她离去。
江城的雪下得很大,这次来接站的不是余父而是素言。一别五年,当初稚嫩青涩的她已经变成一颗熟透的果实,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阿笙。”她叫住她。她们之间就隔着几步的距离,人群来往穿梭好像与她们无关。时间在此刻静止,这份久别的重逢,她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好好看看对方。
深情无须多言,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足以。
余父余母早就在家中备好了饭菜,素言将她送到门口就告别了,她还要去试婚纱,办酒席,定婚车……忙得不得了。
余笙也就没多留。素言说改天还会再来拜访,带着新郎一起给她送请柬。余笙说不用,素言却坚持。她说:“这份礼遇,你受得起的。”余笙明白,当年的事,她还是在意的。
外面下雪,余笙就窝在家里不出去,只是偶尔下楼买些菜回来做饭。陈先生一天三通电话,像上班打卡一样准时,余父余母都追问她是不是男朋友打来的。她笑着打哈哈说没有,一边又在电话里叫陈先生别打那么多电话。不知是她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一些什么事情,她过了几天安静的日子,反倒开始有些担心。
如果有个人天天向你报道,但突然之间失去了踪迹,你也会担心的吧。余笙在想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也许他正忙着,但也许他出了什么事情。犹豫之间,陈瑾南的电话打进来。
他说:“抱歉,阿笙。我这几天有些事情,没能联系你。”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疲倦。让余笙没来由地心疼。她本来还想问一下是什么事,放缓语气说出来的话却是:“没关系,好好休息一下。”当你真正心疼一个人,真的舍不得怪责他半分。
素言的婚礼定在除夕前一天。婚宴上很多客人,但伴娘的位置只留给了余笙,像前世那场婚礼一样,她把祝福送给了余笙。这一切惊人地相似,让余笙心里惴惴不安。
陈先生应该很忙,余笙打不通他的电话。她在家心急又烦躁,连初七都待不下去,急急忙忙就赶回了帝都。他们同住的那间房子里落了一层灰,显然是好久没有人住过了。电话仍然是关机。她索性也关了手机给家里做了个大扫除,然后早早上床,夜里反反复复,做的梦都支离破碎,一些片段连不起来。早上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枕头上有一块水渍,眼角很干。
她吃过早饭就到医院里去,反正无所事事,沈宁好像没休年假,她调了班,要攒假期飞到德国去看郑建时。看时间还早,沈宁应该还没查完房,余笙在医院周围的早餐店给她打包了一份生滚粥和叉烧包,都是她的挚爱。
她去护士站问沈宁在哪里,她们说沈宁在外科。这丫头明明留的是骨科,怎么跑到外科来了?没走两步路,她就遇见刚查完房的沈宁。但对方看见她,像看见鬼一样,吃惊的模样,嘴里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
“新年快乐。”她扬起手上的早餐对她笑。
沈宁快步走过来把她拉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还神神秘秘地锁好了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明天才上班吗?”
余笙把粥和叉烧包拿出来放在桌面上。“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区别?”
沈宁拍着额头说:“当然有区别,区别可大了。我的姑奶奶。”
余笙终于无法忽视她的异样,问她:“你到底怎么了,一大早就神叨的。”
“我……”沈宁似乎有话要说,但又咽回肚子里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扯出一张大笑脸对余笙说:“没事,没事。我好饿,这是医院前面那间的叉烧包吗?好久没吃了。”
她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叉烧包,又一口接一口地喝粥,嘴里还不停地念叨好吃。她越是这样表现异常,余笙就越觉得她好像有事瞒着自己。但余笙知道她不会说。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虽然她迅速掩盖了来电显示,但余笙还是看见了号码。那个号码她再熟悉不过了。
“病人电话,我去接一下啊。”沈宁跑得比兔子还快,那个方向,是去骨科。
“刚才真是快要吓死我了。”
“你怎么了?”沈宁虽然大大咧咧,但也不会在医院咋咋呼呼的。陈瑾南不由得问了一句。
“阿笙回来了,她没告诉你吗?”
这回轮到陈先生定住了。“她说她买的是明天的票。”
“哎,别管了,总之她现在在我办公室。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吧,我不帮你了。给你三十分钟撤离医院啊。”沈宁挠挠头,她现在脑子都要炸/开了。
“恩,我知道了。打电话给你是想谢谢这些天的照顾,阿笙,还要麻烦你多照顾了。”他言辞恳切,沈宁的表情也松动了不少。
“算了吧,谁让我跟阿笙是战友呢。行了,改天请我吃饭就好了。”
“好。”
沈宁转身的那一刻,余笙将自己的身形隐入到另一条走廊,完美错开与她的相遇。
陈瑾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好像是沈宁帮了他一个忙,还不能让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余笙想要去问个明白,却见病房里走出来两名女子。其中一位是陈瑾南的母亲,余笙见过她的照片。另一位是个标致的女子,举手投足间的温柔完全是林黛玉的画风,娇娇弱弱又优雅高贵。
他们嘴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余笙只听懂了一句。
“阿南,这次桑榆回来,你可得好好陪陪她。要是再像前几年那样不懂事,我可饶不了你,怎么说桑榆也是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就像魔咒一样萦绕在余笙的脑海里。相识这么多年,陈瑾南从未提起过自己还有一门婚约。余笙突然觉得头很疼,缺氧,快要呼吸不了。心房的疼痛慢慢蔓延到四肢,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放进一缸冷水里一样,冻得发抖。
她像失了魂魄一样跌跌撞撞回了租的那间房子里,昨天的行李箱还没来得及整理,她拉起就走,关门的声音嘭的一声,很响,掩盖了心碎的声音。
原来对于这段感情,她如此害怕失去,连问个清楚明白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狼狈的逃走,真是可怜极了。她熟悉的地方只有江城,帝都以及上大学的那个城市。而这些地方他都知道。
深夜里的倒春寒将她逼迫到火车站旁的肯/德/基里面,一杯热豆浆唤不回流失的温度,依旧冰冷。
人啊,真是很奇怪的动物。明明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却又害怕,偏要东躲西藏。余笙轻扯嘴角,似乎在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