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价格也不算贵,比起天香楼本身就有点贵的菜价而言,只能算中等水平。比方说,烤青菜韭菜一文钱一串,茄子3文,肉串10文。
只是,很多进店来吃烧烤的人却不乐意了。
苏念秋觉得倒不是那些有钱人舍不得那几文钱,只是一种心理问题,昨天,他们已经习惯了,觉得了,这个东西是免费的,是天香楼业余给他们的消遣娱乐。
现在,这个免费的东西突然要收钱了,他们自然就不乐意了。
于是,苏念秋教宁七训练店小二招揽客人的语言,李府收留了好多个粗壮结实看起来精明利落的汉子,此刻,就有了去处了。
富人们之间最怕的就是比拼心理了,瞅准了这一点再去推荐,就容易多了。
有了第一个客人,然后第二个、第三个……慢慢的,上天香楼吃烧烤的人越来越多了,生意非常好,门庭若市啊。
所以,在天香楼做事的小二,不仅要手脚麻利,口才也必须是一流的。自然地,工资比起其他酒楼的伙计也是高出许多。
忙碌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就这么着,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重回卧龙城十多天了。
这十多天时间,李家的各个生意已经恢复正常了,由于烧烤的助力,天香楼更是红火的不得了。
明明战后经济萧条,很多酒楼都快维持不下了,改作其它生意。
可是天香楼依旧有很多人在排队等着吃饭,苏念秋还让他们在夜间把烧烤架摆到外面去,真正做起了夜市小吃摊。
这只是一桩,其间忙活的另外一件事让她更有成就感。
果然,她们回到李府的第二天,阿七就带着两个丫鬟到望月居来找她。一个小红一个小翠,说是以后服侍苏念秋的生活,开始几天就跟着秋香,让秋香教教她们。
小红……小翠……泪,真难听。
她的丫鬟秋香,这名字多么诗意啊,于是干脆帮小红小翠改了名字,一个叫做拥金一个叫做抱银。
“拥金抱银?”宁七嘴里的茶全部喷了出来,“三小姐,我真服了你,这样的名字你也想得出来。你以为,比小红小翠好听吗?”
“当然了,金银多好啊。真好,你成亲了,别人就不会再怀疑我们之间有奸情了。”
宁七再度对天翻了一个白眼,他已经对苏念秋的口无遮拦绝望了。
送来丫鬟的第三天,宁七就带着媒婆,还有光是礼单就长达十页的厚礼上门提亲了。
“这些是我这几年做事的积蓄,我知道,你一直都对秋香很好。没有三小姐你,秋香可能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我干脆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送上,三小姐,答应把秋香嫁给我吧。”
全部身家?那他不就成为一个穷光蛋了?以后秋香嫁过去还不得跟着吃苦。
随即宁七又跟着解释,他有一双手有灵活的头脑,还怕养不活秋香?
这下子苏念秋算是看这个小子比较顺眼了,他下的聘礼,折合成现银的话,有足足的三万两。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做基础做准备,办起事情来就快多了。合八字、对日子,然后就是各种婚礼准备,在天香楼大宴宾客。
宁七这段时间为了他们的生意是忙得抽不开身,这也不打紧,有他的那么多聘礼。只要到时候,他这个新郎官准时出场,其它的也不用他管了。
苏念秋是不懂古代的婚礼,也没办过,不过她花了几百两请了好几个媒婆。她们将细节给她说的清清楚楚,还承诺全程包办,包君满意。
“小姐,没想到我会比你先出嫁。”秋香一边绣花一边说。
她这些日子也很忙,先是告诉拥金抱银苏念秋的喜好和生活习惯,希望她们可以把三小姐伺候的好一点。
余下的时间,就全部用来做针线活了,举凡鞋子、鞋垫、被套、枕套……她都要亲自动手,也算是为自己的嫁妆出一份力。
苏念秋真佩服秋香的女红,她看都不看一下,一心仰头跟人说话。可是,话说完了,她居然也就绣出了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
都没看一眼,还一针不错。
佩服,万分佩服,苏念秋心中暗暗决定,以后等她出嫁的时候,要秋香也帮她做一份。
“傻姑娘,嫁人有什么好,有个夫君管着自己。还要伺候他,还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
“你又在胡说八道,教坏我们家秋香。”宁七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来。
这个人真可恶,进姑娘家的闺房也不敲门,苏念秋正准备教训他一下,却看见了他拿在手里的东西。
正是闻人晔派人送过来的信。
他说,苏惜夏离家出走了,只带着丫鬟要到卧龙城来了。
算算日子,苏惜夏是在闻人晔写信之前的三天就已经不见了,而这封信从京城到卧龙起码要五天。
那,惜夏美女是不是差不多快到了?她来了之后,会干什么呢?找到闻人煜,然后对他说:“我们成亲吧。”
不,惜夏不是苏念秋,她做不出这种事。
举目望过去,她居然同时在宁七和秋香眼里看到了担忧。
是夜,酉时刚过,苏念秋让秋香回房休息。
她现在已经不算是苏念秋的丫鬟了,在望月居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夜里都是那两个丫头轮流在外间看着的。
拥金抱银的房间就在隔壁,苏念秋也让她们睡去了,还告诉她们,今晚她想清静一下,不用在外间帮她守夜。
做好这些事,苏念秋静静的坐在桌子前,对着账簿数着银子。
望月居的房间就是比邀月居好,夜明珠照明比昏黄的灯光强多了。
啦啦啦,烧烤才卖了五天,她的成本已经收回来了,明天就可以开始赚钱了。财源滚滚来,金银满钵,哈哈,她要做富婆了!
这个时候,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苏念秋对他淡淡一笑:“你来了。”
来人非常的自觉,她还没有邀请,他就走了进来。
很自动的在桌子边坐下,自己拿茶壶端了一杯茶水,端起来就喝。
“茶水还是热的,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来?呵呵,三小姐真是热情好客啊,准备好了热茶等着我。”
苏念秋翻了一个白眼,在心里骂人,这个时候好什么客,你是不请自来好不好?
“你哪一天晚上不来?喂,别自作多情,那茶不是给你泡的,我自己想喝茶。”
“我记得三小姐是一个非常注重养生之道的人,说睡觉之前喝浓茶会不利于睡眠质量,所以她晚上从来只喝白开水。怎么,这是你自己要喝的茶,这么晚了还泡得这么浓?”闻人煜端起茶杯,美滋滋的放在嘴边啜饮了一口:“好茶,还是三小姐知道我的口味啊。”
的确,她对茶没什么研究,喝惯了饮料白开水的人,茶之于她,真不能算饮品,解不了渴也无法充饥。
而且她以前喝的都是几十块钱一斤的粗劣茶叶,也培养不出高档的品茶意识。
不像某人,堂堂一个王爷,养尊处优,自然比她这种小民等见多识广。
第125章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我说晋王爷啊,好歹,你也算一名流绅士,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总是三更半夜的跑到小女子的闺房,这算何事?而且,每次进来之前你还都不敲门,万一,小女子我正在沐浴更衣呢?”
说起这个,苏念秋还真有一肚子气。
酉时在古代也算得很晚了,基本上都吃完了晚饭该歇息了,回到李府的第一晚,她和秋香都觉得有些累了,在小山谷两个人挤在小石板床上,睡得可算不上舒服。
这望月居是按女主人的卧室设计的,规格要求自然就高,豪华舒适。
她刚刚换了衣服准备躺上床的时候,这个男人就推门进来了,而后,秋香居然就出去了,还说:
“小姐,我先去睡了,你们好好聊吧。放心,我不会让人来打扰你们的。”
没搞错吧,三更半夜的,一个男人悄无声响的闯到她的闺房里来了。而作为她的,忠心耿耿的丫鬟,她居然听之任之,帮助采花贼登堂入室?
苏念秋对于秋香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
然后,几乎是每天晚上差不多酉时的时候,那个男人都会登门造访的:登她的房门逃避别人的目光的造访行为,以有事相商作为借口,实际上就是偷香窃玉的实际行动。
这个男人呢,自然地,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的晋王爷了。
现在名义上,他是卧龙的最高行政长官,而她是李煜的未亡人。身份上相差一大截,他们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
闻人煜有话想对苏念秋说,就只能晚上做一只采花贼悄悄潜入李府了。
前几个晚上,是和她说一些目前的局势,朝中的形势以及京城里的事。
主要是向苏念秋倾诉烦恼,一次两次三次,闻人煜可能觉得挺好玩的,然后每天差不多这个时候就会到她的房里来了。
而苏念秋呢,居然也就养成了习惯,每天到了那个时候就等着他。
要是哪一天,他来晚了或者是没来,说不定她还会若有所失呢。
那茶叶可是她重金花钱高价买来的,闻人煜也不客气,喝了一杯又一杯,“沐浴又如何?三小姐,你上次看我出浴的样子,看了一刻钟都不眨眼,甚至流了鼻血。就算让我也看过一回,也不算吃亏啊。”
这,能相提并论吗?登徒子!
他一说起上次的糗事,苏念秋就气不打一处来,干脆正大光明的看着闻人煜,将他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看了一遍又一遍,特别是,她着重盯着某人下半身的某个部位细细看着。
终于,某位自大而又厚脸皮的王爷有点受不住了,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臀部,“看什么么你,大姑娘家的,眼睛别乱瞄。”
“哟,害羞了?我的王爷。”苏念秋慢慢的走过去,一只手搭在闻人煜的肩上,忍不住轻捏了一把,肌肉结实有力,“晋王爷的花名可是享誉京城,你不是经常出入那种地方?喂,那些花娘是不是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
“念秋,你不是那里的姑娘,要自重。”
还老夫子的语气一本正经教训起她来了,她就是不服:“我知道,你们男人都瞧不起青楼女子,觉得她们下贱。可我觉得,贱的是你们这些男人。没有你们这些男人的寻花问柳,何以有烟花之地的存在?”
闻人煜目瞪口呆的望着苏念秋,似乎,被她的大胆言辞吓着了。
其实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之间相处的还算愉快,比朋友更甚一层,介于知己和情人之间。
白天的晋王爷非常忙碌,为了这一整座城池的百姓们,奔波劳碌。这一切,却不一定是他最想做的,闻人煜有他的野心,有他的理想和目标。
反正他一个人呆着也是无聊,所以晚上都会来找苏念秋谈心。
秉烛夜谈,有好多次,都是差不多过了子时才离开的。甚至秋香小丫头看见苏念秋,还会有暧昧的笑容,不过,她的眉宇之间更多的却是担忧。
男女之间很难有纯友谊的,特别是,这里讲究的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特别是,他们之间还有一段那么奇怪的过往。
苏念秋也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对闻人煜算是什么感觉,只是知道跟他在一起,很轻松很自在,很,放纵。
甚至,这些日子以来,她都很少再想起另外一个男人了。
离开闻人锦,她会觉得心痛难当,可是没有他她依然可以很好的活下去。
因为她一开始就知道,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不可能永远只属于她一个人。
到现在,苏念秋甚至怀疑,她为什么会喜欢文锦?
对他,那种感情,只能称得上一种淡淡的喜欢。看过那么多的言情小说,她最喜欢的是清穿,好像,在有一年,那是许多女孩子的最爱,嘴里整天念叨的是“四四、八八、老九、十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疯了。
苏念秋最喜欢的就是老八,那个命运坎坷的贤王,喜欢他温柔的性子更多的却是心疼怜惜。为了他还有他的母妃,为了他坎坷的命运。
一开始她喜欢上文锦,也是由于性格,他是我来到这里以后第一个温柔对她笑的男子。以及以后发生的种种,不能不感动,其实,很早以前,各种蛛丝马迹都已经揭示了他的身份。只是苏念秋自己在逃避着,因为当时她已经知道了,就算身为皇上,那也只是一名可怜的皇上。
注定了,要为他至高无上的皇权放弃许多东西。
在这里,闻人锦是她的初恋,初恋是单纯甜蜜美好的,却也是懵懂的。最适合的是,在若干年后,拿出来慢慢的回味。
而对闻人煜?
蓦地一惊,苏念秋怎么会对闻人煜有什么,有也只是以前的那个苏念秋喜欢他。
也只是,他们很谈得来,聊天愉快,在他面前,她好像是回到了花样年华的少女时代,有着单纯无知而已。
闻人煜很聪明,他看过许多书,几乎可以说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不仅是治国方略,行军布阵,他都有所涉略。那些做买卖的门道,这个人说起来居然也是头头是道,都比得上他们经济学的教授了。
他觉得一个国家不应该重农抑商,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实践出真知。
闻人煜的很多想法跟苏念秋不谋而合,很多观点也很有共同点,他们有时候,光是争论一个问题就可以好几个时辰不停息。
两个人的交往就在这谈话、争论中更进一步,甚至,苏念秋都习惯了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抛却他绝美的外表、丰富的学识、良好的家世、多得数不清的钱财,真是一个钻石王老五,绝对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
“苏念秋,你在干什么?”某人气急败坏的狂叫着。
啊,愣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了,她的手——她的手正在某人脸上乱摸着。刚才想着心事,对比某人,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好男人。
原来,她也动手想了,吃光了晋王爷脸上的嫩豆腐。
“觉得你长得太好看了,根本就是一妖孽,专门招惹祸害啊。哪个女人嫁了你,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的媚。”
重重的一抹脸,闻人煜才无奈的一叹气:“彼此彼此,你也绝不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相夫教子的寻常姑娘。好了,不跟你闲扯了,老三的信你看到了吧?”
“是啊,你看,你这妖孽,桃花债上门了吧?我二姐那么柔弱的一个美女,连老鼠都怕,如今却为了你,独自一人出门千里寻夫。我说王爷,你该给我二姐一个交代了吧?”
是啊,怕老鼠,虽然,这个老鼠也曾经是她心里最大的噩梦,又有几个人关怀担忧过呢?
岂料,苏念秋的话刚刚说完,闻人煜一挑眉,“胡说什么啊,什么千里寻夫,我和你二姐之间清清白白的。只是,普通朋友。”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很轻,有些心虚吧?
普通朋友?当初,有人就是因为想娶二姐才对她阴阳怪气横眉怒目的。
苏念秋冷笑一声,闻人煜看了之后,却有几分紧张,几分急切的样子:“真的,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曾经是想着保护好惜夏,这一辈子都不让她受委屈,不让她重蹈我母妃的覆辙。可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对惜夏都没有亲近的**。我会怜惜她,会心疼她,最多如此而已。甚至,对她稍微有一些过分的想法,我,我会觉得是一种亵渎。”
闻人煜说的是结结巴巴,满脸通红,苏念秋却隐约明白了他的意思。难道,其实他一直以来对苏惜夏只是亲情,并非爱情?
“可是二姐对你——”
“我答应了沈浪,要帮他报仇。”
闻人煜突然的话语,让她想起来了,她也想帮助沈浪。既然如此的话,还真的很难,怪也许只能怪,二姐不该姓苏。
话既然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苏念秋干脆挑明了问:“你真的……不屑和女子发生关系,以至于有传言说你不能,那个吗?”
“那个是哪个?”闻人煜一脸的坏笑,然后又很认真的说:“嗯,别说普通女子,就是你二姐,她是很美,可是却无法激发我的一丝丝**。”
难不成,晋王爷在她之前其实还是一个,雏?苏念秋在心里大笑,赚到了;不对,这个男人撒谎,“那天,我流鼻血你扶住我的时候,明明——明明就——”
“我,我该回去了。”打断苏念秋的话,闻人煜很突兀的站起来,神色十分的慌张。
现在夜已经很深了,万籁俱寂,孤男寡女的,似乎他们讨论的话题不太合适。看着他英俊的侧脸,还有胸膛,腰腹……轰,苏念秋的脑海里居然浮现了许多不纯洁的画面。
赶紧低下头,“嗯,回去以后早点休息吧。”
闻人煜往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头,“念秋,我说的都是真的,唯一冲动也只是对你而已,我——”
他瞪大了眼睛,就这么的望着苏念秋;她也有点不知所措了。
刚才以为他走了,她心里想起的那些画面,让她有一股子燥热,一股子心虚的紧张。于是,习惯性的小动作,手指在颈部以下,锁骨处抚摸着……
闻人煜回头,看到的正是这个画面。
苏念秋有点窘迫,抬起另外一只手掩住了胸前,他却上前一步。
近了,更近了一点,闻人煜伸手抚摸着她的小脸,“离开京城,我们才都可以做真正的自己。第一天来到这里的时候,那天晚上,在城门口看到了那样的念秋。她不说话,只是睁着大眼睛瞧着我,突然之间,我就萌生了一种念头:我想保护她,我想一直看到她。这些天,我总想着来找她,总想着,跟这个女子在一起很舒心。念秋,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这些天想到你没有随皇兄离开,留在了卧龙城,我很高兴的。真的,念秋,我居然有了那么自私的想法,我很高兴苏笑春的恶毒。因为,她帮我留下了你。”
苏念秋的脑海里一片混乱,闻人煜,他说这些话什么意思?
他们也曾经共患难,一起经历了许多,可是她从来多想,甚至只当他——当他是什么呢?
当苏念秋再度抬眸,猛然发现闻人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