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胡人似乎也被这一笑震撼了,疑惑了。在他们眼里,人之将死,只会恐惧、挣扎、或是哭闹绝望,还有什么值得微笑的?
“好一个狼崽子,比之我们胡国的女子还要凶悍。想不到绵羊一样的康国会有狼一样的女人。有趣、有趣。”耶律烈饶有兴趣地走近前来,细细端详还泪。仿佛刚刚死的那个不是他部下,而是路边的一只狗,他连表达一下自己的悲伤怜悯都觉得浪费。“我一直很奇怪,康国的女人为什么把贞洁看得这么重要,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他偏着头,笑眯眯的看着还泪,像是在看一只掉在陷阱里的小绵羊。
“这与什么狗屁贞洁无关,和你一样,我也从不认为贞洁可以比拟生命。”还泪把下巴抬得很高,再扯上一个招牌式的,坏坏的笑容。
“哦?那是为什么,你要知道你快死了。”耶律烈兴致更高,像在逗一个有趣的小花猫。
“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还泪嘴角扯得更高,“死”那个字也吐得轻飘飘,像是在和哥哥讨论下午该去哪里玩。原来玩世不恭可以让一个女子演绎得如此完美。也不是只有男子才能笑对生死,女子就该瑟瑟发抖,绝望哭泣的。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这样一个骄傲的人怎么会容忍自己这样毫无尊严得活着。
“女人,你让我很惊讶。”他的笑容凝固了,很认真得看着还泪。
“请尊重女人。”还泪随手擦去嘴角边的血,再把手往那倒霉蛋的尸体上擦了擦,然后很认真得对那男子说。
“哦?为什么?我可不认为女人有什么好尊重的,她们白天只会争风吃醋,晚上再使出浑身解数来讨我喜欢。”耶律烈眉一挑轻蔑的说,他旁边的一群手下哄堂大笑。
“尊重女人就是尊重你的母亲。”还泪一撇嘴,有点嘲笑得看着眼前的一群人。胡人中的男子真的非常奇怪,他们十分尊重爱护自己的母亲,却认为妻子只是生产的工具,泄欲的对象而不肖一顾。
作者有话要说:吼两声;终于上到网了;一个月没上网快出人命啦。
明天再发一章。呼呼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九章(再见忆谙三)
“我突然觉得和你说话很有趣。”在场的人都楞了楞,那男子摇晃着脑袋,用一种奇怪的语气对还泪说。
“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还泪耸耸肩。生死已然不惧,那会再还怕什么?
男子上前一步,捏住还泪的下巴,贴近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做我的女人,我会尽力给你所要的尊重和骄傲,”然而他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他手上的人儿两条秀眉越皱越紧,看向他的眼光就像看着华美宫殿里的一坨狗屎。还泪甩掉那只大手,觉得说话很累,坐着也很累,反正怎么都累,打了个呵欠再把眼光对向那男子。她撇了撇嘴,“如果你再年轻十岁,眉毛再秀气一点,皮肤再白再细嫩点,哦,还有发型一定要好好改改,我就会考虑和你来段一夜情。”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拍了拍脑袋,“打住打住,可怜的小萧萧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会很伤心。再加个条件,这要在认识小萧萧之前才有可能。现在你应该把刚刚放在我下巴的手再往下移几寸,然后用力捏紧,我保证五分钟之内我会死鱼眼一翻就死翘翘了。”还泪翻翻白眼,小舌头吐出来,一副吊死鬼的欠扁样。
“好的,那我试试。”已经很久没有人挑战他的权威了,那张带着坏笑的脸看上去如此让人恨得牙痒痒,他很想看看在窒息死亡的威胁下这可爱的小脸蛋会不会花容失色。
“大哥,找到那家伙了吗?”男子正待再说什么,外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声音听在还泪耳里说不出的耳熟,却又想不起来是哪位,更想不出胡人中还有自己认识的。
男子刚毅的脸柔和下来,想来很喜欢说话的女子。
大帐的帘子才被打开,随着吹来的寒风出现的是一双可爱的羊皮靴子。与康人女子不同,她穿的是裤装,两条修长的腿格外有活力。马尾轻松随意,随着主人奔跑而跳跃。 “参见公主。”除了男子以外的胡人都向奔进来的女孩行礼。
“忆谙?”这女孩不就是她在杭州认识的臭味相投的朋友吗?
女孩和男子都奇怪的看着还泪,“思过,你怎么在这里?”忆谙看了一会眼前有点狼狈,有点骄傲的,比她还小一点的女孩许久才认出来,他们见面的时候都是穿男装的,一时也没看出来。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高兴得跳起来。
“怎么在这,还能怎么来,自然是被抓来的。胡国公主,好威风啊,恕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高贵的身份有所冒犯,还以朋友相称,请原谅我这卑贱而又无知的人。”她是胡人,还是胡国的公主。怪不得第一次看到她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青草的味道。这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好友其实是敌人,还泪眼里掩不住的伤感。她的讽刺,她的凶悍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只是不想让人看到她的伤口。
“思过,你以前并不是很仇视我们胡人。你说着世界不应该有康人胡人之分,你说胡人因为生活困苦才会烧杀抢掠,一旦生活好了谁也不愿意这样。你说你会帮我们生活得更好,你会让我们学会对生命报以尊重,你说你会让我们学会宽容得对待别人。你说你希望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你说···”忆谙的声音越来越大,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嘴角带着讥讽的女孩。
“北谣被屠城,我的亲人被杀,你认为我还有那时的眼光和心境对待你们这些刽子手?你认为我还能拿胡人的公主当朋友,再和她喝喝酒,聊聊天?哈哈哈,笑话,真是笑话。” 以前的还泪自然不会仇视胡人,没有国籍之分一直是外来人口的通病。康人又怎么样,胡人又怎么样?除非你是中国人,否则就一视同仁。现在不同了,如果只是听说北谣被屠,那她最多也就骂几句混蛋、畜生。和电视上看到惨无人道的杀人犯一样,对受害人报以深刻的同情就可以了,对凶手还生不出什么仇恨。问题是白云因为救她而死,在这场屠杀中她是受害人。而且刚刚一个倒霉蛋还要□她,如果对凶手还生不出恨的话她就不是君还泪,也对不起白云在天之灵。
火炉啪啪作响,映得明朗少女的脸说不出情绪。 吴忆谙,哦不,应该叫耶律忆谙转头看向她的大哥。耶律无畏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件事。
“再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耶律忆谙非常在乎这个朋友,她从小就喜欢康国的文化,小时候还向她父皇要了个有学识的奴隶请教康国的文化。趁着开战之前去杭州玩了一趟,认识了还泪。不去回味两人的臭味相投了,总之忆谙回国后还是总想起这位身在康国的朋友。两人也留下了通信地址,当然都是各自的联络人帮送的信。在都不了解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这段国籍友谊是经营得越来越好。她真的不想失去这么一个朋友。
“除非胡国和康国不再是敌人了,或者白云死而复生。”说到白云,还泪的眼神又是一暗,这将会是她心中永远的痛。这两个条件完成的可能性几乎都为零,忆谙摇了摇头苦笑。“哪天你愿意再把我当成朋友记得写封信来。”这一天不知道会不会来。
“写信?笑话,下一刻我能不能活着都成问题,亲爱的公主,您可爱的大哥刚刚还准备掐断我可爱的脖子呢!”能活着就不会傻乎乎的选择去死。耶律忆谙就是她的救命稻草,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求她。有些人你求也无用,白白践踏了自己的尊严;有些人不用你开口自然会帮你。
“大哥,放了她,她是我朋友。”虽然是恳求,但忆谙的语气强烈。大哥从小就很疼爱她,放一个康国的女孩子这种小要求一定会答应的。
“不,我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放了她我一定会后悔。但是这样的人儿杀了又可惜。”耶律无畏摇了摇头拒绝妹妹的要求。野兽天生对危险有敏锐的直觉,越看着眼前的女孩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对,就是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却骨子里透着一种冷漠的女孩,就是这个浪荡不羁,还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孩有一种危险的感觉。
“婆婆妈妈干嘛,要么杀,要么放,没必要啰嗦。给我速度,我等的花儿都凋谢了,草儿都枯黄了。”某位赶着投胎的小姑娘喊道。
作者有话要说:奉献一张,呵呵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十章,穿越大草原(一)
“我决定不了,不如我们就赌一把。”耶律无畏摸了摸鼻子,这事情是有点棘手。抓了个不想活的又不想放。
“怎么赌?”还泪换了个姿势坐着,弹了弹膝盖上的灰尘。
“我会给你五个时辰的时间,你可以一直往回跑。五个时辰后我就开始撒网,跑回去了或者死在大草原上我就不管,如果被我抓到了就做我女人。当然,我要的是还活蹦乱跳的。”
“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泪一挑眉,并不是所有的猫豆可以抓到老鼠的。
“赌还是不赌?”这个游戏还泪能安全到达青崖关的几率太小太小,几乎就为零了。且不说耶律无畏的本事,就是后面没有追兵,在没有粮食、马匹、弓箭的情况下一个女孩横穿大草原一般来说也是死路一条。
“赌。”还泪没怎么考虑就拍拍屁股站起来。
“好,有魄力。传令下去,五个时辰内看见这个女孩不要阻拦。”耶律无畏对旁边一个随从说道,这个随从应了一声就出去传令了。“你有五个时辰,要好好把握。”他双目灼灼得看着还泪,看来对这场赌博信心十足。
还泪撕开裙子,在右侧打了个结。没有废话一句,也没像黑帮老大一样落下几句狠话拔腿就跑。体力与意志的双重考验也开始了。
还泪跑得并不快,十个小时不是个很短的时间,尤其对于长跑来说。如果是个机器人,以还泪这个速度可以跑出两百里开外。但是人毕竟会累会渴会饿,不可能保持和机器人一个水准。还好平时训练的时候还泪也注意到越野跑这个项目,而且是难度比较大的山地越野。带上很少了粮食,绳索,规定十个小时完成直线距离一百里的山路。如果是草原,还泪相信远征军在十个小时内都能跑出一百五十里以上的成绩。毕竟草原不是荒山。毕竟荒山越野要爬山,没路还要自己开路,遇到断崖还要借助绳索攀登,这样速度就慢了很多。
懂点长跑的人都知道,开始的时候跑的时候决不能跑太快,跑快了后面就没有体力了。自然也不能跑太慢,不拿理论知识了,就一点,现在是在逃命,不想死的脚步自然要快点。还泪前三个小时一口气跑了接近六十里,虽然还有体力,但是还泪不敢再这样跑了,因为后面还有七个小时。看看日头,估计是下午五点左右。一路下来跑渴了,喝点雪水,还没吃过东西。六十里以后还泪都是跑五百米走一百米,这样有助于节省体力。康国的气候实在是太冷了,还泪一路上心里不知道咒骂了多少遍。估计现在的气温有零下十来度。因为剧烈运动,还泪的身体到不冷,可是小脸蛋迎着寒风冰冰凉凉的,无情的寒风好似刀片,挂的脸生疼。这也不算什么,最可怜的是小脚丫,草原不是平坦的奥林匹克赛道,还泪穿的既不是跑鞋也不是不渗水的靴子,而是普通的布鞋。草原上还覆盖着厚厚的白雪,不断有冰渣子从布鞋里挤进去,刮了小脚丫几下,被融化了再渗透出去。还泪的小脚好像一直跑在冰上。
这茫茫旷野只有一个小小的人儿在奔跑,孤独而冷清,但是这个小小的人儿像一团火焰,在燃烧所有生的热情。阿甘说:“往前奔跑就可以忘掉过去。”而还泪则是往前奔跑就可以获得生命,这对于她来说也许是全新的生命。她一直奔跑着、奔跑着,夕阳从草原落下,接替它的满天星辰平地升起。草原的夜有一种博大的美,点点繁星,皎皎明月。没有山川也没有高屋建瓴阻挡视线,茫茫草原似乎可这穹庐在地平线上相连。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只要跑到草原的尽头就可以摘到这满天的星辰。
但是作为一个还算正常的人,还泪没空理会草原的胜景,因为她现在在跑路。她已经整整跑了七个小时了,从开始的跑五百米走一百米到现在跑一百米走一百米,体力的消耗已经快到极限了。令她体力疯狂流失的主要原因还是她现在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两眼冒金星了。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抓了一把雪含在嘴里,润一润冒烟的喉咙。到了这个地步,后退就是死亡,总有一种力量促使她不断奔跑。有的时候是死的恐惧,有的时候是生的激情,更多的是责任。她许下许许多多的诺言,她说过要让远征军的旗帜成为康国的骄傲;她曾经说过要成为大将军大元帅,带着夏子玉和萧倾他们谈笑于沙场之上;她曾经说过···
一路跑来,遇见一些小部落就远远绕开。一直想偷一只羊,可是这里的牧羊人都养着该死的牧羊犬,没空和这些小畜生耗时间。还泪不敢被胡人发现,所以只好吞吞口水,把对某只羊羔充满爱慕的眼光收回来。
对于后有追兵的草原逃生来说有一个好处,就是草原无路却处处是路,追兵不可能顺着某条路追到你。所以不要让很多无关紧要的人发现,敌人再通过这些人追到你。这也是还泪不敢偷马的原因。鹰即是草原的侦查工具,也是草原的通讯工具。耶律无畏只要发条命令,让遇见可疑人员的上报就可以轻松了解还泪的逃跑路线。马毕竟没有苍鹰跑得快,大概了解路线后他只要传信给前方的部落就可以守株待兔了。
一边恢复体力一边盘算着逃命之路,这空荡荡的肚子绝对支持不到青崖关。得去搞点吃的,不然还没累死就已经饿死了。但是也不能被人发现,这可有点难度。就在盘算着把小偷事业发扬光大的时候还泪突然感觉背后阴嗖嗖,两臂的寒毛炸起。扭头一看,嘿,不得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在慢慢靠近。还泪一蹬双腿,吓得往后跳了两步,定睛一看。靠,是一只已经饿得眼冒绿光的狼。
此狼身材颀长,生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大概也是个狼落平原的可怜虫。看它看还泪的眼神就知道这家伙的五脏庙已经空了很久了。还泪快速环顾四周,没发现其他狼,没遇到狼群袭击就好,若是狼群不用等胡人,今天自己就翘辫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无奈叹息一声,我可爱的电脑。又有一个礼拜没碰它了、
第二卷苍天有泪,第十一章(穿越大草原二)
一人一狼就这样对视着,人看着狼也开始眼冒绿光。他们深情款款地凝视了许久也没进一步的亲密举动,还泪心里暗暗着急,自己最缺的就是时间,把自己宝贵的时间贡献给这只帅哥狼也太冤枉了。不过最后还是那只狼最先把持不住,看见美女当前嘛,呵呵,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了。
还泪敏捷地闪到一旁,拔下发簪,在帅狼刚刚落地的时候从右侧扑上去。避开狼嘴,用尽吃奶的劲,对着帅狼猛戳。也不知道戳了多少次,狼从开始的猛烈挣扎到后来的四脚僵直。还泪扑在地上,她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了。狼的尸体就在她身下,狼血顺着她的衣服往下滴。恢复了点力气后还泪用发簪拉开狼的伤口,在□出来的肉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很腥,却也不是难以下咽。这要得益于在军营里的以身作则。前文也已经提到过军营里吃生肉这件事,以前的训练还泪都是以野战为目标。在粮食、水短缺的情况下挑战人体的极限。这些都为还泪的生存提供了必要的因素。
吃饱了狼肉四肢都有了点力气了。把外套扯下来打包好狼肉,还泪又开始了她新的搏击。
时间总是残忍的,它一分一秒毫不客气的流逝着。十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到了,还泪也整整跑了一百五十里路。但是这场追逐、这场赌博、或者说这个猫捉老鼠的游戏才开始。
这一刻耶律无畏睁开那双鹰眼,在火光闪耀中下达了一个个命令。他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专注得坐过某件事情了,这时的他神采奕奕、精神焕发。然而一开始他就已经犯了一个错误,他把封锁线锁定在王庭往青崖关一百二十里的路上。在他看来,甚至在这个世界的所有人看来,只要你还是女的,在这样一个冰天雪地里能跑上一百里已经吓死人了。一般来说,正常女孩子在这样的条件下跑了个三五十里地就已经不行了,现在可能在某一个角落绝望的瑟瑟发抖。封锁线锁定一百二十里已经是非常高看还泪了。谁会想到有这么个比男人更强悍的存在。
在那一百二十里距离中胡军正在紧锣密鼓的搜捕着。仔细地翻过每一片草地,每一个能藏得下一个人的地方都不放过。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五个小时过去了。耶律无畏还没接到一点点消息,他面无表情的拨弄手上的玉扳指。一旁的耶律忆谙暗暗松了一口气,没消息总比有消息好。耶律无畏还是很疼他妹妹的,他只有这么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能做到的事情都有求必应。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不仅仅没有应她所求还打了个存心让对手垂死挣扎的赌。
八个小时过去了,也就是还泪已经整整离开了十八个小时。封锁线上的一百二十里整整搜寻了两遍还没发现人影。耶律无畏分析了几种情况,第一还泪在前十个小时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封锁线,他摇了摇头,即使是胡国的勇士也不一定能做到。的确,胡国的勇士都不一定做到,不是说他们不如这一千远征军,而是他们更本就没有接受过这种专业训练。不如如何在长跑中节省自己的体力,这些都是经过现代专业的研究才得出来的结论,被还泪借鉴过来训练远征军。又比如远征军最深恶痛绝的吃生肉,如何在绝境下生存。第二种可能,还泪向反方向跑了。耶律无畏马上否定,往青崖关跑还有一线生机、反向跑就是自掘坟墓。最后一种可能,也是最大的一种就是还泪为了躲避追捕,挖了一个雪坑把自己埋了。然而雪水会马上渗透到衣服里面,这样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被冻死。
一只只苍鹰被派了出去,耶律无畏从来不小看他的对手,即使他对手是个弱女子也同样,这是他最大的优点。封锁线不变,一百二十里以外就交给这些草原的侦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