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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前要做的33件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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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代人都面临着新的社会环境,恐怕在很多方面“礼貌”都被重新定义了。在看电影的时候,如果谁的手机响起来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可是上课的时候,当教授的手机在讲台上第五次震动起来,教授终于接了并对对方说:“我在上课,请半小时以后打过来”,台下的学生普遍都觉得松了一口气,而没有过分苟责教授不礼貌。现在说“您”的人也很少了,我们在发电子邮件或者网上聊天的时候使用更多的简称、说话更随便,所以一般来说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新型的公司里提倡所有人都互相直呼名字,洋派一点的外企大家都互相叫英文名字,而不再是以前以称谓区别级别高低的“王总”、“刘主任”、“小李”等等。在拥挤的地铁里该不该给50岁的妇女让座呢,前一段时间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20年前这绝对是社会提倡的礼貌问题。现在当然有60%的人认为还是应该让座的。不过另外有40%的人认为不一定,他们的理由是现在50岁的人不算老,还硬朗着呢;如果真是老人,退休了很空闲,就不要非凑在上班高峰的时间出门嘛;还有的人抱怨说自己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却不得不一再给别人让座,因为自己是一个35岁的年轻男人,对方是上了年纪的妇女,可是自己累了一整天,而对方可能只是吃完饭出来遛遛弯儿。

生活中总是会出现一些新情况。礼貌的规则总是在更新当中。例如古时候的“三拜九叩”大礼在现在看来绝对是繁文缛节。

保留好的礼貌传统

在我开始工作的第一年中,我绝对遵循以下的礼貌规则:无论在哪里接电话,都先说“你好”;使用很多的“谢谢”;称呼“您”。后来有一次一位同事抱怨我用了太多的“谢谢”。很多人甚至认为那样说话反而显得不真诚、过于客套、繁琐和没有必要。

最需要保持的礼貌传统就是:永远记住自己要有礼貌。至于具体什么样才叫有礼貌,就要根据时间、地点、对象而定了。

有时候保持适度距离也是一种礼貌。我有一位同事是模仿秀天才。她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自己小时候跟爸爸回东北去玩的情形,她爸爸曾在东北当知青。第一次见面,当地的大嫂就一把抓住她的手,热情地说:“瞧这闺女长得,怎么这么俊啊……”现在的人普遍觉得过分的热情让人有点消受不了,而且也比较抗拒肢体的接触。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同学相约去内蒙古玩。在火车上,对面是俩女一男,看起来是结伴出来玩的白领模样。他们削水果弄得手上都是汁液,我们主动热情地把我们的纸巾递过去,结果对方却淡淡的。后来我们才想他们可能并不打算和陌生人攀谈。以前很多人认为邻居、单位同事之间不能有隐私,似乎有隐私就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很多人认为我不想讲话就可以不讲话,不用事事向别人交代,也不一定要对陌生人微笑,一切看自己的心情而定。

有一些礼貌规则现在还普遍被认可:例如注意你的言辞;不要在同事聚会中醉酒,还失态的胡言乱语;如果不是违法或者涉及自己,不要干涉别人的事情;尊重老人、爱护孩子、谦让妇女;在公共场合不要喧哗、打闹,不要损害公共卫生,要排队等等。

粗鲁越来越被认为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礼貌则跟风度、以及教育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第一部分 生活方式篇整洁的行走

我们已经身处在一个必须更加整洁的环境当中了:吃饭的地方铺着干净桌布已经是最低标准了,虽然不到五分钟肯定会弄脏,服务员也会时时来给你更换干净的餐盘;酒店里四季都温暖得可以穿短袖衫,四处都铺着厚厚的柔软的而且易脏的地毯,如果穿着厚毛衣、或者皮鞋上有点灰尘走在大堂里都会自惭形秽;一间小店铺里都摆设着玻璃盘,里边永远有清水,上面飘着玫瑰花瓣;连每天人群流量都很大的商场,大理石地面也都开始变得光洁而纤尘不染。

想想古人生活多么简陋。汉代时户户人家室内的地面都是泥土,窗户只是一个空的框儿而没有遮盖,所以要在床前摆着布制的围幔,用以挡风以及遮挡隐私。这还都算是有钱人家。一般的人在野外铺两捆稻草就可以睡觉。

穿戴整洁永远都不会是坏事,何况现代人身处的环境日益精致而且干净。

清洁的味道

时刻保持清洁!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成为最伟大的宣言。

清洁是美丽的第一要素。不清洁的、油腻腻的头发会直接导致糟糕的心情、缺乏自信等等后果。最让女人倒胃口的男性外表是:胡乱支翘起来而且不干净的头发。如果一个男性有这样的发型,那么多半意味着他还会乱扔臭袜子、不爱洗澡、当众吃大蒜、甚至睡觉打鼾。如果一个女人有这样糟糕的头发,那简直是不可饶恕。不知道为什么,关于池莉的小说记得最清楚的一个细节就是:文革期间,一个离开了自己混乱家庭的年轻女孩子,到了农村当知青。在广阔的天地里,身心大为解放。很多城里的青少年下乡之后变得邋遢了,因为生活条件艰苦了;可是她反而像获得了新生,一个表现就是开始每天换洗内裤。这种描写本身就是不洁的。不过因为剖开了人们最隐秘而且难以启齿的部分而使人印象深刻。电影里,即使最颓废的美国中年男人还是会每天早上起来都洗澡,然后去上班。韩国的小孩从小被教导吃完每一顿饭后都要刷牙,一天刷牙三次。道家所说“臭皮囊”真不是没有道理的。每天都应该清洗你的头发和身体。以前中央电视台还播了一段时间一个公益广告,主题就是“你今天洗(发)了吗?”

现在我们已有太多种类的清洁液、皂类用以对付麻烦的身体。讲究一点的光卸妆也分眼部卸妆液及其他不同部位专用的。本着简单的原则,至少也需要洗面奶、洗发水、香皂(或者沐浴液)、牙膏。如果出门呢,有一种安利的多用洗浴液,从头发到脚指头都可照顾到了。天天早晚洗自己两次,还要时时换洗衣服、床单,清洁浴室、擦拭家具和地板,一切东西都在时刻积聚污垢,需要不停的清洁。简直是太麻烦了。不过非这样不可。离开这些现代化的卫生设施,不出三天,你就会变得和难民没什么两样。事业女性之所有自有一种美态,就是因为坚持天天都清洁干净,喷了口腔清洁剂、点了一点气味芬芳的香水、头发修过、衣服洗熨过、衬衫和丝袜都每天换过,并且时刻保持内衣清洁。

中国的传统说法是频繁洗澡不利于健康。和十四世纪的法国贵族一样,常年不洗澡而使用大量的香料掩盖体味,据说这是香水的由来——优雅的东西居然有这么不怎么样的实用起因。现在当然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谬论。现在的人恐怕有很多宁愿吸收城市的废气,受点内伤也好过外表污浊。

清洁习惯和生活水平是成正比的。生活优越,很少涉足泥污之处(野游除外)的人,越是会天天洗澡、洗发。

衣服是一件铠甲

张爱玲在《烬余录》里写到一个来自马来半岛的女同学苏雷珈,在战乱中撤离时还是设法把自己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在炮火下设法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搬运下山。后来她在红十字分会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渐渐的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

衣服的确是一件铠甲。你觉得衣着得体的时候就好像得到了一层坚硬的外壳,自然态度也悠闲了、谈话也自如了、行事也就洒脱了。别人看着也舒服。一旦穿着笨重的厚毛衣进到酒店,自己先出了一身汗,一半是因为热、一半是因为拘谨造成的,自己先就不自在了起来。穿着西装去度假也显得蠢相。上台演讲之前,如果不幸丝袜钩破了,或者进入会场后发现自己和其他人穿得有点格格不入,自信心会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事先准备得十分充分的演讲,也可能会搞砸。你总是想尽量缩拢你的腿,以免别人注意到你破了的丝袜;天啦,有人在笑,一定是笑自己穿得蠢相;脸色腾的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不敢再看台下的人,额头也开始冒出汗珠,语音颤抖,哪怕尽力吞咽口水也无济于事。而且这种糟糕的状况会越演越厉,最后你几乎是逃下讲台的。一直戴着大黑框眼镜的“丑小鸭”,连说话都小声而怯懦;一旦换了“博士伦”戴,一下子就变成了让人惊艳的美女。不是因为一副眼镜的改变这么大,而主要是因为神态改变了,充满自信心的人会让别人也忍不住欣赏她(他)。

所有的人一眼看过去几乎都可以立即分为两类:一类是注意穿着打扮整洁的,一类是不修边幅的。注意整洁的人衣服鞋袜都搭配过,虽然看起来不着痕迹,可是整体感觉舒适。可是早上起来连头发也不梳、脸也不洗的男人,连他养的京巴狗都变得破落相——毛色灰溜溜、长毛脏得成一绺一绺的,还打着卷儿。

虽然不用把大把的钱都往精品店里扔,几年下来置衣服的钱够买一层房子;衣着但求得体、干净就行。整洁与富有程度没有绝对的关系,穿金戴银的人一笑露出牙齿上残留的菜屑来,那才有够恶心。

不要妄想藏拙,你一站出来其他人就会把你从头到脚看得清清楚楚。哪怕是鞋底,当你坐下来翘起腿的时候,对面的人也会看得一清二楚——是否有太多土、商标是否还留在上面、鞋跟是否已经磨得歪斜了、或者有一个丑陋的大厚底儿用以垫高身形。当你上楼梯的时候,走在你后面的人也会看得清楚这些。从而大致明白你刚从什么地方来,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有车还是没车,趣味如何。所以出门的时候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收拾利落吧。千万别用一双破鞋搭配昂贵的衣服,那对你的形象毫无裨益;哪怕衣着朴素、穿着抹拭干净并且每季都修整过的旧鞋也没有关系。

孜体事大

外表问题事关精神状态,不可小视。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尽量做到整洁、时时修饰自己。丧失了兴趣和追求的人,才会任自己一再的邋遢下去。停止了前进的人通常也就不那么注意外表了,人年轻的时候天天把皮鞋擦得锃亮,到老了天天穿着皱巴巴的老头衫,就是这个道理。整洁的人通常也乐于参与,而邋遢的人通常是看见熟人也溜边儿走。这种信息也会直接的传递给别人,当他考虑该升谁的职或者把机会给谁的时候,会想既然这个人已经自己放弃了,那么就放弃他吧。

整洁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身整洁的人总是把家里也弄得窗明几净,让别人心情也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整洁的人出门也会随地吐痰,阳台上的灰土直接扫下去也不管楼下邻居是否晾着被子,一包垃圾直接就从车窗扔出去;甚至可能会乱翻公路隔离带,哪怕过街天桥就在前面50米处;到银行也不乖乖等在黄色一米线后,而是习惯性地往前凑。

让我们都开始整洁的行走吧。

第一部分 生活方式篇速成“保留节目”

我有一个从事外事工作的朋友最近买了一大叠CD在家里“做功课”,每每吃完晚饭就开始记诵歌词,苦练卡拉OK。他已经35多岁,平时在场面上也很有些地位和风度。可是天生有点五音不全,现在不管是朋友聚会还是场面上的交际大家都爱把地点选在“钱柜”或者“麦乐迪”,没有“拿手歌”的他觉得很有赶上的必要。

媒体圈里为什么男记者容易比女记者混得好?除了一样的勤奋努力之外,在高峰会议里碰到了某企业的老总,趁空挡男记者可以走过去拍拍肩膀、两人一起走到外面抽根烟就熟捻起来,采访也就容易进行多了。

凡事都需要一些切入点。在众多各种各样的交际场合,使自己具备一个“闪光点”是非常必要的。练习两首动听而不媚俗的拿手歌;和管理界人士聊“麦肯锡的金字塔原理”,和艺术人士谈谈古董,很容易迅速打开局面。在朋友圈里,如果你有一两个“保留节目”时时凑凑趣儿,博闻而且健谈,那么你将会十分讨人喜欢。当然,如果你聊完全球经济跟互联网之后,再谈点中世纪历史跟哲学,那将会更加迷人。

谈资

一位做销售经理的朋友也是一个动物学和研究电影的专家。他知道塞伦盖蒂、内罗毕的种种细节,用一种专业而热切的语气描述非洲狮子和大象,总之他的谈话就像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Discovery频道的节目一样引人入胜。另一位朋友对种种名人掌故了如指掌。众所周知林徽音曾是上个世纪初的中国新式才女,她嫁给了建筑学家梁思成,后来俩人还一起设计了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可是诗人徐志摩和她也曾有精神上的眷恋,志摩死后,林徽音还写了一首诗《别丢掉》,“别丢掉那一把过往的热情……”。还有一位爱慕林徽音的人是逻辑学大师金岳霖,因为林徽音别嫁,他终生未娶。金岳霖先生在北大执教,晚年的时候同学少年都故去了,有一天他约了好多人吃饭。大家都不知道那天吃饭有什么由头,又奇怪的觉得金先生很隆重的样子。后来金岳霖说:“今天是徽音的生日。”每次席间朋友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大家都唏嘘一场。然后大家都会静默一些,人人都想起了少年情怀总是诗,有哀愁但是却美好的旧日时光。一顿饭因此也吃得高雅而富有怀旧美。

这样的场景我们时时都会注意到:背景都差不多的几个人聚在一起,总有人能引起话题或者成为议论的中心;而有的人总是枯坐一边,插不上嘴。社交其实是一场竞赛。虽然没有一个真实的奖杯放在那里,可是时时有淘汰出局的危险。

我有一个同学是这样形容她的前一个单位之无趣的,说:“在那儿呆了半年,连黄色笑话都没学到一个。”她的完整意思是说:不管有色儿还是没色儿的,没有一句值得转述的有闪光点的谈资,那些人太没意思了。

怎样让自己知道得更多?回答当然是看书。看书也是大有讲究的。你知道现在出版业十分兴盛,三大表现就是:第一越幼稚越流行;第二出书的门槛越来越低,也就是说书的数量大大增加了;第三跟风之作太多,一本《上海宝贝》出来火了,马上《北京宝贝》、《深圳宝贝》就跟着出来了。如果有兴趣对某一领域深入一下的话,一定要找对作者的书看。例如对中国服饰文化感兴趣,那么可以找沈从文先生写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来看。六百多页的一厚本,而且全部是繁体字。大家都知道沈先生写过《边城》,其实他解放后一直在博物馆工作,最大成就就是写了这本专业书。关键是确定领域后,找对关键的人、和最“正宗”的书。看这么一本,胜过看瞎编乱造的十本。然后你说话就会有底气许多。

流行的东西也是要知道一些的。不过看看财经类媒体后面的“生活方式”栏目、时尚类杂志最后的书评、影评和推荐,每天上上网,一般也就能掌握全面的情况了。

记住一些数字和事实是非常必要的,这样会增加你谈话的说服力和吸引力。道理就像现在的经济管理图书出版界一样。全球畅销1亿册图书《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原来中文译名叫《与成功有约》的时候,在书店里根本卖不出去;后来改了个名字,很快登上最畅销的榜单。以阿拉伯数字命名成为最近出版的众多管理类新书的潮流,例如热门的《4+2:什么对企业真正有效》、《3法则》,以及《高效经理人的8个思维原则》(《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姊妹篇)等等。数字具有点石成金的魔力,总比那些毫无特征、似会从脑子里自动弹出去的名字好多了。别人听起来也会觉得有章可循。

才艺

多才多艺的人总是让人羡慕。念书的时候,跳舞的女孩子总是被最多的男生倾慕,而弹吉他的校园歌手也会引起一大批女生为他尖叫。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风靡大学校园的“诗人”在现在看起来太过时了,可是你别说,还真有不少女生吃这一套,因而爱恋上神经质的写诗男孩。

才和艺,在社会上一样管用。出色的专业人士若能唱两首歌,会大大增加魅力。不过别再唱那些《知心爱人》和《读你》之类的歌,别人已经真的听腻了。选两首美国老黑的优美旋律,或者陶喆的新歌就要好些。周杰伦的《东风破》我真的也很喜欢,不过不能模仿,谁要那么口齿不清地跟着念叨准不受欢迎。唱歌之外,如果再能合着《花样年华》里那段著名Nat King Cole的“Quizas Quizas”的曲子跳一段拉丁舞的话,那真是太棒了。间歇的时候再聊一聊以前《联想环球影院》节目结尾时候的那首法语歌——《魔力大道》的法文念法,别人简直会对你肃然起敬。

在卡拉OK里能唱两首歌是最简单的才艺表演了,现在这几乎可以算是一个人是否合群的最低标准。选歌的时候当然要别致一点。《Yesterday once more(昔日重来)》虽然经典、旋律动听,可是真的太老了,而且以前过于经典了。如果你再唱,就有点老女人的意思了。可是选另一首老歌《最后的华尔兹》就没有这种感觉。王菲以前的那些歌,什么《催眠》、《闷》、《梦中人》之类,很多人都爱得要死。但是因为被点唱的次数太多,所以也不是好选择。《向左走向右走》上映的时候,虽然电影让人郁闷致死,但是一首主题曲《遇见》是点唱的好选择。跟随最新电影出来的、而带有文化气息的歌一般都很受欢迎,特别是大多数人还会哼一点、但是唱不全的时候,你唱出来会赢得满堂彩的。在同样的一群人当中,如果一首歌唱过两次了,那么就不要再点了。想唱的话换一拨儿听众,又有新鲜感。

周末的晚上,如果本来要去健身房,不如拿出时间来去酒吧。晚间有免费教跳拉丁舞的那种酒吧。和你的拍档学会一首曲子就行,选大家熟悉的音乐,舞步练得娴熟一点。不过一两个月就能有这种成效。有机会表演的时候,你们一定会艳惊全场的。

东北人爱听评书。那么你是否会随口背一段单天芳的名段儿呢?有机会去电视台做观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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