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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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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样我的病人由他父亲带着,在那个夏天的下午,楼下花园里雏菊正朝着夏季的阳光欢快怒放,紫色、橘红和杏黄色的太阳花、蝴蝶花和喇叭花疯开了一个院子,它们清早展开,傍晚偃旗息鼓,我的病人被她的父亲带到了我家的客厅里,钢琴前面。她背对着我,仿佛在仔细研究面前这个庞大的乐器,她将手放在上面,歪着头,却没有弹动任何一个琴键,她穿一件灰蓝色的格子连衣棉布裙,泡泡袖,裙摆有一圈窄窄的白色花边刚好垂到膝盖,露出小腿的柔美线条和皮肤,下午的光线斜斜照过来,她的皮肤上像淡淡抹了一层金黄的蜜糖。
  我说,咳,你好。
  她转过头来。手落在一只琴键上,“咚”的一响。
  她是我的病人,我众多病人中间的一个。在当时的我看来她应该是最没有明显症状的一个病例,她的外貌和气质即使与一般人比较都有所不同,她年轻,好看,但你知道大多数年轻的女孩子她们都是好看的。其他的,我将她的问题归结为青春期烦恼问题。这在我当时的众多病人当中根本算不得稀奇,我那些病人,比如长期怀疑丈夫有外遇的一名女患者,她在一年半内自杀三次,一次是服食过量的安定,一次是把一包石灰粉当点心吞在肚子里,最后的一次她将一种抗精神病的药物氯氮平一口气吃下去98粒。另外有一个年轻人,他一直深爱她的女友,直到有一天他用钉子把她的眼睛戳瞎为止。我是个精神科医生,一名普通的医生,在十年前的那个夏天的傍晚我第一次见到我这个病人的时候,我参与临床实践只有三年半,而自从我进了这家市医院以后,我的上班时间基本上是在证明一个人,他是有病的,他是没有病的,这样的论证反复多次,有时候要花上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医生和病人都心力疲惫。在我看来,每一个来找我求证的人,都对自己是否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或癌症患者忧心忡忡,我需要花很多精力来告诉他或她,其实,那不过是一种担心而已,如果你这样的情况不对劲,那么你走到大街上看见的三分之一的人,他们全部都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绝症。对某些患者专注于死亡的念头和同时存在的死去与活着的幻想,我的职责是要帮助其阻止想死的想法,回到继续活下去的念头上来。同时,有些患者只有“两者择一”的思维方式,即患者在两种做法,要么活着、要么自杀中只给自己一种选择,而我的建议则是选择第3种做法。我暂时性地安慰了一些忧伤的人,这种安慰有时有效,有时完全无效。比如一个为家庭和事业长期担忧的中年男子,在我的诊室坐了半年,半年后我认为他的情绪基本缓和稳定了,跟他说你以后不用再来了,有空我们可以约在外面喝喝茶什么的,那天他心情愉快地跟我道别,两个礼拜以后他在自己家的浴缸里把大腿的动脉给切开了。而另外一些病人,我无须多说,只是开一张转院证明,他们将直接进入城郊的那座风光秀丽的精神病疗养院。我要说的是,精神病和糖尿病是一样的,是一种需要打针吃药的病,尽管有些病人连这一针都不愿意挨。多年来这是我对自己所做的工作惟一的总结。
  至于裱画师傅的女儿,由于我跟裱画师傅的交情她从未正式挂号,她说不上是我真正的病人。她在来我家见我以前,曾经离家出走两次,两次都给父亲留下字条,为期都不长,出走的地点不名,但是最后她都能自动回家。说实话,我不觉得她有什么问题。如果青春期的叛逆行为不算是病。
  她总是不定期地来我家,坐在我家的钢琴凳上,偶尔敲得琴键咚咚咚地响,然后抬头跟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她说,我不会弹钢琴,你教我呀。我说这样,你先坐好了,背打直。她的手指头落下去,敲出一串简单直白的单音,她扬起她的手掌给我看,我的手指头还没有发育完全呢,你等我再长大一些啊,你等我把手指头长到够长啊。你等我。她狡猾地说,眼睛一闪得意地看我。她哪里有什么病。
  我跟她父亲裱画师傅却没有转述这个想法。反正裱画师傅说,暑假长得很,让她到你这里来坐坐,看看书或者写写毛笔字,总好过到大街上去找小阿飞打游戏机。
  我成了一个职中女生的暑假补习老师。不过我的补习功课仅限于,不要把我的钢琴当铁皮鼓来敲,这两种乐器是有区别的,还有,这些是上好的安徽宣纸,不是拿来上厕所用的。
  她坐在我家的地板上,把我的专业书籍摊开来扔了一地,然后随便捡起一本,胡乱看着,有时候我在沙发上盹着了,醒来,看见她还坐在原地,我问,中学生,都看懂了多少啊?求学要好问才行啊。她回头,把一堆书扔开,她说我看看自己有没有神经病。我要有了病你就有事做了。
  我的病人,出于对她父亲也是我朋友、裱画师傅的尊重,也出于对我这位病人的尊重,在这里我必须隐瞒她的真实姓名。十年前她坐在我家的地板上面,翻开我的神经病学书籍,惟一记住的只有弗洛伊德这个名字,由此开始她对精神病这种病患有了一知半解,知道了神经病是拿来骂人的,而精神病需要看医生打针吃药,而歇斯底里的原意是“子宫”。十年前她是个十七岁的小女孩,职业高中的女生,专业是美术,喜欢穿格子花纹的棉布裙子,喜欢泡泡袖和荷叶边,喜欢光着脚丫在我的打蜡地板上走来走去,喜欢甜而腻的进口的和国产的巧克力,喜欢一边吃绿豆沙的棒棒冰,一边把冰水滴在我的书本上,喜欢哼我不知名的歌儿,喜欢拿我的沙发靠垫来垫脚,一边翘着光脚丫一边跟我说她那些一转眼就消失的恋爱故事。
  第一部分医生(2)
  她说,我约了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我跟他说放学后我在学校那棵大槐树下面等他,我想和他一起看电影,我买了两张票。我就坐在树下等他,一边捡掉在地上的雪白槐树花瓣一边等,我玩那种“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的占卜游戏,结果抬头看见他带着别的女生,从我面前走过去了,他还对我笑了笑,问我怎么还不走。他明明知道我在那里等他,他明明知道的。所以,我的初恋就这样完蛋了。
  她说,其实她最喜欢的那个男生是音乐班的,他弹一手好钢琴,不过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因为那是个害羞的男孩,每次遇见她,都一低头就走了。她说我知道他一定也是喜欢我的,她说学校晚会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转啊转,转啊转,他都没有走过来找我,我后来就坐在后面的凳子上,看他的后脑勺,他也不知道回头看我。如果他看我,我就主动跟他笑,问他,你一个人闷不闷啊。
  她说,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我喜欢的人,嘿,然后让他喜欢我。我要有了这么一个人啊,他一定要爱死我,疼死我,他要哪一天不爱我了,我就和他一起去死!
  我告诉她,这种状况在精神病学上,叫情感性妄想症,俗称“花痴”。
  她咕咕咕笑,露出一口雪白牙齿一边把绿豆冰的糖水滴滴嗒嗒滴在我的地板上,地板中央的尼泊尔羊毛毯子上,沙发上,沙发的布垫子之间,布垫子上印的百合花花叶上,那一年整个夏天我的房间一直黏糊糊的,始终有一股化不掉的香甜味,我的手摸到哪里,哪里都粘粘的,粘着我的手掌心。
  暑假结束,她和她的香甜气味一起消失。我请了钟点工回来仔细地打扫了我的屋子,钟点工从各个角落里扫出若干细软的头发丝、花生壳、嚼过的口香糖、漫画书、撕碎的绿豆冰的包装纸、巧克力的糖纸,甚至还有一些团起来皱成一堆的宣纸,打开来里面画了淡色水彩画,一些细小的花草和风景,在沙发底下钟点女工找出一盒七零八落的油画棒,大部分颜色只剩下一小截。我拿着那盒油画棒,想起她举起手掌给我看,说,你等我啊。
  关于我的病人,十年前她十七岁,跟我混了大半个暑假的日子,偶尔对着楼下的各色喇叭花太阳花蝴蝶花画些写生习作。十年前她爱穿粉色和淡蓝的棉布裙子,爱光着脚丫在我家的打蜡地板上走来走去。十年前她说她要跟我学钢琴,却又耍赖偷懒,终于没有学成。十年前她没有一点精神病的迹象,她是一个健康的少女,富于幻想,沉浸在童话式的爱情故事里面,她还有淡金色的皮肤和一口整齐的白牙齿。十年后她二十七岁,我在那家南方的江边旅馆找到她的时候,她正沿着防水堤往江水里滑。十年内的头两年我还找过裱画师傅帮我裱一些字画,从他口中我得知我的病人他的女儿从职业高中毕业后又考入了一家艺术专科学校。想来艺术学校的学生生活必定多姿多彩,连续两个暑假,我没有再见过她。第三年的冬天,裱画师傅死于急性脑溢血,在一个极冷的落雪的凌晨,裱画师傅喝了一夜的酒从朋友家回来,穿着衣服没有脱掉厚棉鞋就躺在自己家的沙发上,身上盖一张棉被。天亮以后人们发现他的呼吸终止了,身体都僵了,棉被还裹在他僵直的身体上。那一次我再度见到我的病人,她长高了显得更瘦削,坐在一群亲友里面她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我想上前去安慰她,走近了,才看到她在哭,没有声音地哭泣,眼泪顺着睫毛脸颊一滴滴往身上手上掉,她手上是一副深红色手套,已经湿透了颜色变得更深。我很想拍拍她的肩膀,手举起在半空中,又放了下来。那天的最后我终于找到机会跟她说,有时间的话,还可以来我家坐坐,我家那几幅山水,都是你父亲帮我裱好装起来的,我和你一样,很难过。她抬头看我,脸色白得跟没有泼墨的纸一样,显得眼睛很大,而且浓黑。那天她抬起头第一次跟我说,我肚子痛。她弯着腰坐在一张凳子上,手捂着胃以下的小腹。我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在神经病学里,有一种身体的病痛是由于心理上所遭受的刺激引起的,由心里的疼痛和臆想导致身体上的疾病和疼痛,然而却不能找到直接的病因。那天我只给她倒了一杯热的开水。如果当时手头方便,我还可以给她几片镇静药,不过我没有。我的病人5岁的时候,母亲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我的病人20岁时,父亲死于脑溢血。
  我的病人21岁从艺专毕业。我去看了她的毕业画展,在展厅的一个角落里,她的作品是几幅仿佛即将燃烧起来的花卉静物油画,浓烈的宝蓝色背景上是几株朝天空怒放的花和植物,她笔下的花朵都变形地开得碗口一般大,火红或金黄的鸡冠花或者美人蕉,它们都以同一种姿势努力地向上挣扎。看她的画我以为是学美术的学生对以往那些艺术大师的崇拜和摹仿,比如凡高和高更,我以为是这样的一种情况。我忽略了或者故意忽略了她的作品中暗藏的潜伏的情绪因子,那些狂热的笔触和艳丽的色块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不以为意。她毕竟还是个孩子。那天她穿梭在她的同学和老师当中,只匆忙跟我打了一个短暂的招呼。我一转身,她已经淹没在花花绿绿的人群里。从远处看,这些学艺术的孩子都是一个样子的,男女也无甚差别。那天我独自离开展厅,我怎么也找不到她跟她道别了。
  这十年里我结了一次婚,又离了。至于那次不成功的婚姻只让我觉得是一次人生大解脱,我用了大半的积蓄终于打发了一段双方都已经不耐烦的感情。我从医院出来重新回到医学院,我曾经想过要不要转修牙科矫形,然后开一家私人诊所,在这个人头济济的社会混一口更轻松一点的饭吃。我厌倦做一个意志力需要高度坚韧的精神病医师,我想我情愿为社会为人民提供一副副漂亮洁白的好牙齿。由于一系列原因我继续留在了医学院里,帮我的精神病学导师做一些研究辅助的资料性工作。
  第一部分医生(3)
  我的病人毕业后的几年,也断断续续地来找过我。有一次正值我与前妻的冷战期,那天傍晚我胡乱给自己下了一碗面,正把煮熟的面条往碗里挑,有人敲门的声音,我开门,她站在门口。她手里抱一大束银柳,花枝很长几乎遮住她大半个身子,她一张脸从一大片的白色银柳花苞后面偏过来,她说,想不好送你什么花儿呢,就这个吧,银柳算不算花?她径直在厨房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废弃的玻璃罐,她往罐里注水,把银柳插在里面。然后她抱着这一大瓶白色的树枝问,摆哪里好呢?她看看我,再看看我的房间,她轻快地跃过地板上的一堆书和报纸,她直接走到我的黑色大钢琴前面,把瓶子放在钢琴上,说,就这儿好了。她走过去的时候我才发现那钢琴已经蒙灰了,我有多久没有打开它了。我很吃力地想。我想不起来了。我抱歉地对她笑,问她吃饭了吗,要不要和我一起吃面。那天晚上她陪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就着茶几,吃一碗鸡蛋汤面。我吃面的时候她去冰箱里找到了啤酒,自己开了,倒一大杯给我,还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由于找不到烟灰缸,她又费神地在我家里进行了第二遍搜索,最后终于以一个青花小瓷碟做了替代。
  我说,你不应该抽烟的,知道吗?我找了一张医学书里的吸烟患者的肺部胸透照片给她看,我说,你看你的肺,就是这样,上面有小黑点。
  她问,那是什么?是不是癌?
  我的病人不理会我对她抽烟的批评,她喝酒喝得脸蛋红彤彤,她问我,你什么时候离婚呢,我等你呀。
  我说,丫头,你跟我贫什么呢?
  我的病人说,我说过的呀,你等我啊,你不等我,那我只好来等你了。
  我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插嘴,好不好?
  我的病人坐在地板上,伸长了四肢,说,你看,我已经长大了。
  我们坐在地毯上喝酒的时候,我当时的妻子从外面回来,她站在房门口,冷冷地朝我们看了一眼,或者,她连看我们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就脱了她的高跟鞋转身进她自己的房间,然后“砰”的一声,房门关了。
  留下我和我的病人,安静地面对面坐着,我对着面前的一只空碗,碗里还有一些残余的面汤,而我的病人则看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她平静地喝着杯里的啤酒,还对我笑了笑。冷静地,没有声音地,笑了。那一刻我在想也许她的确长大了,不再是从前那个敲得钢琴叮咚响的小女孩了。那天她穿一条膝盖上有一个大破洞的牛仔裤,头发卷卷地堆在脸的两侧,酒精让她的双眼像夜空中的星在遥远地闪烁。那一天是那一年的2月14日。那一整天阴云密布,天空飘落雨雪。早春的冷风从敞开的大厅落地窗吹进来,呜咽地经过每个人的身体和脸,地板上有碎纸片在哗哗作响,黑色钢琴上那瓶银柳的花苞在冷风下纷纷坠落像漫天飞絮。我的病人在那晚临走的时候,再一次跟我提到,她小腹的疼痛。
  我曾经跟她介绍过我熟识的几个外科和妇科医生,我说你可以去检查一下,如果有什么潜伏的早期疾病,要及时医治。她也给过我电话,说她都检查了,没有什么问题。
  十年后我在这家江边的小旅馆门口。我站在这个地方,向左右张望。这个旅馆没有名字,只用粗黑的毛笔在一块木板上写:旅馆。就两个字。木板挂在旅馆门前一棵棕树的树枝上,一有风吹过来,这家旅馆的招牌就在风里自行招摇。我的病人就曾经住在这个旅馆的一楼,一个小房间里,房间的玻璃窗碎掉一块,现在用一块木板钉在那里补缺,木板上有模糊的浅蓝粉笔字的痕迹,显然已经有人用抹布擦过了,我的病人独自住在这里,一边给自己熬中药喝,一边记着一些散乱的日记,另外,就是给我写信。
  她的信没有称呼,也没有落款,全文只有,你,我。她写,你还好吗?我很好。就是这样开头。她在信里仔细描述了这个旅馆的一切,门口的草地,那家只有白菜和西红柿的小饭馆,胖姑娘,胖姑娘的信封和邮票,还有钉子和木板,被风吹坏的玻璃窗,暴烈的阳光,和肆虐的风,她把这一切都告诉我—如果,她信里的这个“你”,就是“我”的话。我可以假设她要写信给一个男人,她把写给这个男人的信转寄给了我,又或者,她写信的对象就是我,我成了她假想中的恋人,在她的信里可以看到大段的抒情文字。这后一种假设让我不可置信。她说到了春天,我就回来看你—你家楼下的杜鹃花一定红红白白地开了,春天的湿润天气最适合画水彩画。
  这些信的信封上写了我的名字和我家的门牌号码,丁香树街7号201,被投递到我家楼下的邮箱里,通过邮戳上的记录,我们最终找到她。
  如果让我写一份病例,那就是这样的:
  女,27岁,单身,精神抑郁,有酗酒倾向,酒后神志模糊,狂躁易怒,伤及男友,之后离家出走数日,最后于南方某地找到患者,当时患者欲自杀,在医院抢救的过程里发现患者自行服食中药以至堕胎,大量失血。体检:T38。2度,P116次/min,R18次/min,BPl36/76mmHg。昏迷状态,瞳孔直径2。0mm,对光反射消失,口唇紫绀。双肺可闻及大量痰鸣音。心率116次/min,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肠鸣音正常。全身肌紧张,腱反射亢进。巴宾斯基征(+),奥本汉姆征(+)。血常规WBC 24。5x x10 /L,GR86。2,LY6。0,HB139g/L。肝功正常。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心率120次/min。诊断:1、药物和酒精中毒  2、精神分裂症。
  第一部分医生(4)
  我去探视过那个被我的病人打伤的年轻男人,他头上缠了纱布坐在医院的走廊里。
  他说,我跟她说了一百次了。这个长相颇英俊的年轻人说。我叫她不要喝了,不要喝那么多酒,她就是不听,死也要喝,抱着个酒瓶就不放,只要有个理由她一定会不要命地喝。我跟她说,等我做完我手里的这单工程,我们就结婚,我就带她去见我爸妈。她非要说我找借口,她说我心里其实就看不起她,不是真的要跟她在一起,她一边喝酒一边哭,说我根本不爱她,我哪儿不爱她了,她说我工作的时候不接她的电话,我忙嘛,她说我对别的女人态度都比对她好,问题是别的女人只是普通朋友啊,她是我女朋友啊,她要喝酒我说不喝了,我说要喝你自己喝吧我出去走走,我没想到她站起来拿瓶子就往我头上砸,她喝酒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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