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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欢喜,持续到我在铜镜中看到自己的时候。
阿燊十七岁了,我已是二十六岁。不必说正值妙龄的花季少女,即便是同龄的少妇,多半也是会比我好看的。十几年风霜磨砺,我的眼角早已有了细纹,面色蜡黄、皮肤干枯、双手粗糙不堪,关节因为炎症而显得异常粗大。镜中的这个女人,她憔悴枯槁,她并不美丽。这个女人若是站在阿燊身边,是不相称的——
——更何况,她是不洁之人,她已非完璧之身!
大颗的泪水从镜中人眼里落下来,她的手攀上自己的脸,几分难以置信、几分痛不欲生。压抑多年的痛苦记忆,在她眼前疯狂地重现着,带着耻辱的疼痛,再次蔓延在她的四肢百骸,一直疼到心里,疼到无法呼吸。她先前所有丰盈的幻想,都在这一刻贫瘠下去。她慌张地按下了铜镜,可是先前的梦,依然无法继续下去。就好像花期一过,蔷薇花就要飘落至泥土中去,他最好的年纪,早已错过她的花期。她这朵蔷薇,很多年前便凋谢了。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原来这道银河一直都在,纵有鹊桥,也无法追回逝去的时间,更无从补救已被玷污的清白。
阿燊或许能够不介意,可我真的能么?若真有一日,与他结为夫妇,旁人的冷眼和嘲讽,我如何忍心让他承受?世间那样多才子佳人的故事,他身边该有的,是娇俏可人的少女,或者娴雅温柔的闺秀。
我忽而发觉,事情可能不是我所以为的那样,大抵他说娶我,是因为过去十七年他对我心有歉疚,所以想要以此报偿吧。这样想来,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阿燊是思虑周全的人,他若娶我,一面是给了自己知恩图报的美名,一面是让我的余生有所凭依。我怎么会忘了,娶妻的原因,并不只有一种。原该如此,可笑我先前是那样傻。
既然这样,我不会答应他。
我不想凭借他的怜悯去占领他身边的位置,我要他娶真正让他动心的女子,我愿意在他的生命中永远只是姐姐。我不要他来日后悔,我必须扼杀这个错误,即便这错误是我心中长久的渴望。
因为我更渴望的,是他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〇七 定情
三天的会试之后考完,阿燊回家,看上去实在疲惫得很,但精神还好。我自然已提前备好了饭食,他一面吃,一面对我说今年的题目,说他的文章是怎样写的。说来惭愧,文章一道,我早已忘却了,他如今所说的典故,我甚至已有些听不懂,但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总也是欣慰的。他吃过饭,再去洗漱了就睡下,我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净,晾在院子里,而后再出门去别家收衣服来洗——先前为阿燊考试的事耽误了几天,现在该是重新开始的时候。
是以阿燊睡醒的时候,我正在洗衣服。
他在我身边蹲下,抓住我的手劝道:“姐姐,水太冷,你不要洗了。”
我轻轻挣脱,依旧搓着先前那件衣服,故作无事,笑道:“已经接下的活,总要做完才是。衣服哪有洗到一半就停下的道理。”
阿燊道:“那让我来,姐姐,再这样下去,你的手又该裂了。”说着就要与我抢。
我攥住他手腕,轻责道:“才刚考完会试,你既觉得卷子答得好,就该去为殿试做些准备,却关心起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做什么。我没事,仔细你的手也裂了,那就写不好字了。”
阿燊犹不肯低头,见我坚持,去井边汲水,拿到厨房烧热,兑在我洗衣服的盆子里。待我洗完了已经浸湿的几件,他就不准我再继续,拖着我去屋里坐下,为我擦干了手,再拿过我床前柜子里常备的冻伤药膏,一点点替我涂上。
如果是往日,我也不会多想,可现在看着灯光下他愈发俊美的面容,我的心情,真的难以平复。我试着缩回手来,他又握紧,手上的知觉已经恢复,疼得发颤,阿燊觉察,也就放开了,黯然问道:“我先前说的话,是真的。姐姐不愿意信我,还是姐姐不肯答应?”
我苦笑道:“你不必为迁就旁人的话,就做出这种事来,我也不想做你的负累。”
阿燊道:“姐姐是不信我了。”
他言语中的失落,让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一时只得取了药膏自己涂抹,庶几化解几分尴尬。阿燊停了一会儿才道:“姐姐,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不管你会不会答应,在我心里,今生今世,你是我唯一的妻子。你信我也好,不信我也罢,我的心意,我自己是明白的。”
“阿燊,我……”我伸手去握住他的手,只觉得说什么都会是错的,“我配不上你的。我年纪已经大了,长得也不够美,而且……还有那件事情。阿燊,你值得更好的人,你明白吗?”
他摇头,沉声道:“在旁人眼里是这样,在我眼里不是。姐姐,旁人没有经历过我们所经历的事情,我也不需要他们懂得,那些生生死死之后,年岁、容颜,这些都算得了什么呢?我所害怕的,只是你心里没有我。可是,我需要的答案,姐姐刚才已经告诉我了,对不对?”
他所说的话,换做是旁人,或换做是从前的我,大抵都已缴械投降。我知道自己心里的声音是什么,可我不敢。“我不知道,阿燊,没有那么简单。我求你,给我些时间好吗?”眼中酸涩得几欲落泪,我不敢与他对视,只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阿燊也就没有再勉强,他说:“姐姐,如果这回发榜我能中贡士,你就在殿试之前给我一个答案,好不好?”我想了一会儿,颔首答应,他似乎也就满意了。
发榜时阿燊果真高中,他得了消息,就又开始了寒窗苦读。那段时日,他从不曾逼问过我,平日神色之中,也多有克制。因为他会试的那篇文章很好,被人要了去印,他拿到一笔不菲的稿酬,足以应对我们几个月的开支。阿燊以此为由,不让我再去洗衣服,我说不必,可阿燊坚持,既然他以后可以赚到钱了,就该是他来养着我。
很奇怪,阿燊面对殿试,反倒没有面对会试紧张。虽说能入殿试的学子大多会得中,以他会试的名次来看,殿试也该不差,但是毕竟涉及三甲的归属和日后的仕途,我总觉得,他看得未免太淡,好似一早就知道结果似的——自然,他不该知道,且不论科场舞弊是否可行,我们定然负担不起贿赂的开销。阿燊对我担心一笑了之,只说到时候我就会明白。
所以相较之下,该给他怎样的答复,才是我最棘手的问题。我甚至为此去月老庙中求签,所得的签文并算不吉利。除去我的心,一切都引我选择拒绝,但我的心向着他。我甚至会想,若是因为以后未知的事情,就放弃了共同面对的机会,不单单是怯懦,也会让自己后悔。其实当真想得透彻了,事情最坏也不过是变成我从前所假设的样子,即便他对我只余下责任,那也无损于他的声名。既如此,我自己的得失,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当我把这决定告诉阿燊的时候,他明净的笑容,让我很多年来第一次觉得上天待我宽厚。他不由分说地与我写了定婚书,就好像怕我会反悔一样。婚礼自然不会这样仓促,总要等他考完殿试再议,但我们的事情,这就算是真的定下了。
我们跪在爹娘的排位面前,点了香,深深叩拜。都是郑重无比,把这当做最重要的决定。我们也拜祭了他的母亲,阿燊说她姓董,所以排位上刻的是“董夫人”。
再后来,阿燊去应殿试。殿试是在皇城内的保和殿,从黎明持续到日暮。我在皇城外等他,可是直到旁人都出来了,也没有等到他的身影。夜色渐深,京中宵禁严格不必州县,我只得忐忑地回到家去。
始料未及的是,家中有一群锦衣人在等我。确认过身份之后,我被他们带上马车。他们说阿燊没有事,要带我入宫去见他,我一时不信,领头的人拿了腰牌给我看。我认得那是“禁卫”二字,看那腰牌的形制和这一行人的派头,想着应也不会是作假,是以随他们离开。他们口风极严,不论我怎样问,也问不出指令的来源或是事情的起因。我在车中隐约能辨别方向,也确实是往皇城的路没错,因为不明就里,所以愈发不安。
而更让我不安的是,当被带入一间华美宫室的时候,我看到阿燊与一位四五十岁年纪的人站在一起,那人手中拿着的,是阿燊的生母留给他的金钗。
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快乐~
☆、〇八 新宅
事情已经明了得不必再解释,阿燊的身份,比我先前所想象的都要尊贵。
那位董夫人名叫董吟霜,是当今圣上的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皇后。肃王作乱时,皇后被提前得到消息的亲随救出宫去,肃王派刺客追杀,她抱着新生的幼子跳下悬崖,这是我很久之前就知道的故事。我只是没想到,那个幼子会是我刚出世就夭折的亲生弟弟。
皇后的金钗做不得假、皇后的亲笔血书更做不得假。阿燊的名字是在他出世之前,皇上就与皇后定下的,世上也只有他二人知晓,是以当皇上看到一个同名的十七岁少年,难免心生疑虑,更不必说他长得这样像先皇后。于是阿燊先前的举动,都说得通了。
他逃避入京,是想要逃避这个不得自由的身份,他此番应试,是面对他与生俱来的使命。所以他为了能够进入殿试而拼尽全力,但很清楚,他不会在殿试中获得任何名次。
今夜之后,皇上就会昭告天下,宣布他的身份了吧。一定会有议论,一定会有风波,但他既是真的,也就不怕旁人不信。
我对皇上详细描述了那个夜晚,描述我所见的董夫人和那位婢女的相貌衣着,我知道,皇上会相信阿燊——就如同我知道,为了这次的相认,他一定把该说的话在心里筛选过千万次一样。譬如,我猜他会装作从未打开过那封信,在皇上面前做出刚得知真相的模样。让皇上确认他是失散的皇子,远比他自己说出更具说服力。
肃王发动叛乱的时候,皇上的妃嫔和子嗣几乎被诛杀殆尽,能侥幸逃过长江的,不过寥寥几人而已,当时的三位皇子尚在襁褓,无人生还。阿燊是皇上的嫡子,也是长子,这身份代表着什么,我再怎样愚钝也是明白的。先前短暂的快乐,就当成是一场梦吧,他不会属于我了,都结束了。
我被带入宫中,似乎就为了旁观了这一场父子相认的戏码。那时他们并未提及对我的安排,只是依照先皇后的信,把余下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我听。次日我便拥有了一处富丽的宅院,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以及我一世也用不完的金银。穷过这些年,面对眼前的财富,我不可避免地觉得炫目。苏合香、水晶帘,这些我原以为只能在诗文里见到的东西,此刻都属于了我,我像是个初入宝地的孩子,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这小家子气的表现,甚至让侍女都发笑了。
我必须要高兴,我必须让别人都相信我高兴。哪怕我的表现显得拙劣而粗鄙,那也比让人看出我其实落落寡欢要好。我本就是出身寒微的人,我此刻所表现的所有震惊和贪婪,都会显得理所应当,是以我夸张地用惊叹来搪塞所有的旁观者,即便胸中扎了根刺,也要不露痕迹地遮掩过去。
你瞧,我失去了阿燊,可我得到了这一切。
你瞧,我得到了这一切,可我失去了阿燊。
现在的处境之下,或许我该有怨,或许我不该,我说不明白。
作为这宅院的女主人,我的身份显得尴尬,佣人们称我作“姑娘”,不过她们心中未必真看得起我。管事的婢女名叫玉彤,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段颀长、绿鬓朱颜,细嫩肌肤真如凝脂,甚至于她是身世清白的家人子,连出身也胜过我,她对这职务的不满和对我的鄙夷,几乎从一开始就写在眼睛里。我也就如此默认了。
也想过与他们建立有别于主仆的关系,可是,请恕我直言,那些办法,只有当我处处都真的强过她们的时候才真正有用,我尝试的代价,是她们的愈发敷衍。有时候我想自己静静地看一会儿书,偏巧玉彤和芳绫、绿音等几人在院中说笑,我被她们吵得受不了,只得出门恳求她们小一点声或者到别处去,玉彤道:“呀,真瞧不出,姑娘还有这些雅趣。不知姑娘念的是什么,弟子规还是千字文?”芳绫和绿音闻言,在一旁掩口吃吃地笑了。
我不欲争执,平静道:“这与你无干。”
玉彤犹不肯罢休,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道:“看来是奴婢猜中了。不巧这两册书奴婢都读过,姑娘若有不认识的字,奴婢还可以效劳。”
这话真的太放肆了些,我正欲发作,忽闻一人朗声道:“要效劳,也还轮不到你!”抬头看时,正是阿燊。玉彤赶忙住了嘴,芳绫和绿音也不敢再笑,一并跪下去见礼,我亦向他屈膝,手肘被他扶住,他说:“姐姐,若连你也这样,就真是要和我生分了。”而后他让众人起来,吩咐去沏茶,在玉彤端茶进来的时候,上下打量了一番,故意问她:“你叫什么名字?”玉彤又惊又喜地回了,阿燊道:“适才外头说话的就是你吧,这么一提,孤还真想起来当初姐姐教我念书的事了。你既说能指点她,想必也指点得了孤了。”他说得极平淡,言笑晏晏,只如家常闲话。玉彤被吓坏了,跪下叩头道:“殿下原谅奴婢,奴婢再不敢了。”我也劝道:“一句闲话罢了,你何必难为她。”阿燊正色道:“这种话要是再传到孤的耳朵里,你该知道是什么结果,下去吧。”玉彤连声称谢,这才狼狈地退走了。
我把茶碗又向他的方向推了一寸,道:“这样称孤道寡地,换了谁都该生分了。你从前最不喜欢旁人仗势欺人,怎么今日得了势,也做出这种事来。”
阿燊端起茶抿了一口,笑道:“我是讨厌那些强词夺理的,可今天的事情,无理的该不是我才对。我若是不发话,还不成默许了她们,姐姐以后的日子怕就不好过了。”
留意到他又把自称换回一个“我”字,多少也觉得舒服些。再看阿燊今日的打扮,靛蓝绣海水纹的衣裳,外罩一件浅青直裾,用的是我叫不上名字的昂贵布料,腰间玉带也是上佳之物,就连束发的冠子,都带着难以忽略的精致。这样的衣装才算是真的衬他,他与生俱来的贵气和这衣着相得益彰,就如他从来都不曾远离过皇城一般。
阿燊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问道:“姐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不成?”
我这才回过神,笑道:“没有,只是觉得你穿这衣服很好看。”
真的很好看,只是让我觉得很远。但我想我会习惯,不论是你的衣着,还是我们新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四更。完全良心……
☆、〇九 侧妃
阿燊敏锐地觉察了我的心思,他说:“姐姐,我的话是作数的。我的身份可以改变,但我的心意不能,承诺你的事情,我会做到。可能……可能要花些时间,但你要信我。”
我淡淡一笑,转而问他:“阿燊,四月了,桃花都落了吧。”
“我没留意,大概是吧。可能山上还会有一些也说不好,怎么,你想去看么?”他对这话题的转换有些迷茫,侧头等我的解释。
“没有,我并没有那个兴致。”又问,“现下开得最好的是杏花么?”
阿燊轻笑,道:“你不必与我打这哑谜,我是听明白了。人看花,觉得花开花落都是短的,可若是以花去看,即使朝开夕落,那也是一生。姐姐,我是只蜉蝣,我的一生都在桃花的花期里,无意去看杏花的。”顿了顿又道,“更何况,现在我身边最不缺的就是你所说的那些杏花了。”
他这样说,我听来自是高兴,又觉如实承认未免让他看了笑话,便道:“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进这杏花丛中呢。”
阿燊道:“躲不过我也是要去走一遭的,片叶不沾身是做不到了,但片叶不沾心想必还是可以的。”
我笑道:“话是这样说,真到了那时候却也未必。”
阿燊道:“三年前我能为你放弃进京,你还不肯给我一句好话么?”
“啊?”我被他这话说得一怔,并非全无准备,却也有些意外,“这又是什么疯话,再不要说了。”
阿燊不答,起身绕到我身后,轻轻揽住我,温柔道:“不成,从今往后我再不能叫你‘姐姐’了,不然你还是要把我当小孩子教训。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告诉自己,我要保护你,不能再让你被别人欺负;我十五岁的时候想着,如果我的出身会让我不得不与你分离,那我不要也罢;其实今年我也想过,若你不肯答应,我就不去赴那殿试,再等三年,等你接受我。
“在我心里,你早就不只是姐姐。虞紫蔷,你记着,我不再是你的弟弟,我叫做卫翊燊,是皇上亲封的安王,是你订婚书上的丈夫。万事有我,你只要等着嫁给我,别多想,好吗?”
“可是……”
“没有可是。有我,你永远不需要担心可是。”
阿燊回去之后,玉彤她们确实收敛不少。年少俊朗的阿燊取代了我,成为她们窃窃谈论的对象。我时常听到她们猜测阿燊再次来访的时间,听她们说关于衣裳首饰的事情,其中或有几分是为了前程,但小女儿家的娇羞才是主因。即便没有安王的身份,阿燊也是让人心折的。
我也和那些小女儿家一样,开始在意起自己的容貌。几服补血益气的汤药下去,看起来精神比从前好了很多,发色也不再显得枯黄,只是这双手粗糙变形,是保养不回的了。
那年七月,我在所有人的惊诧里,嫁与他为侧妃。他没有正妃,所居长庆宫中只我一个女主人。阿燊解释说,因为我的年纪和出身,若立为正妃,便会不可避免地招致朝中持续的质疑,我没有让他说下去,其实那都无所谓,重要的不是别人眼中的位分,是在他心里的位置。
照理说纳侧妃没有什么仪式,不过阿燊在窗上贴了红色的双喜字,与我照着民间的方式拜堂、结发、饮交杯酒。床上撒着红枣、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