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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接受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也不管沈欢心中如何作想,总之八月初八在他的忐忑不安中到来了。就在前几日,沈欢就患上了婚前综合症,心里闹得慌。谁知在这日到来时,他反而镇定了下来,全心迎接个日子的降临。
八月初八这一日,沈欢凌晨时分就给众人叫醒,开始了成亲礼仪中六礼地最后一礼,也就是“亲迎”,说白过来就是迎亲,即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新娘。
按照风俗,亲迎意义有二:一则表现由从妻居制向从夫居制转变以后,母系风俗地传承。男子亲自去女家迎接新娘,表现出对女子的尊重。但同时,它也含有从夫居这一婚制的到来是不可扭转的事实,表现出男子要求从夫居的强烈愿望。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婚,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讽。
唐以后,迎亲的时间被定为早晨,为此沈欢只能睡眼惺忪地起来,梳洗一番后,披上大红袍,骑上挂着红布的白马,与准备好地迎亲队伍,抬上花轿,赶往王家之地。这时候天灰蒙蒙未亮,只有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迎着暑期地朝露,沈欢看着那个传说中的花轿,感慨不已,数年前,当他还在后世混日子地时候,又岂会想到自己能有这一天呢?
花轿是用来抬女方的,据说女方在出门时,上花轿的时候,是不能脚沾地的,一般由亲人背着上轿。想到这般多的风俗,沈欢心里又在暗暗庆幸:据说有些民族,女方在出门时,为了表示舍不得家里,还要装着大闹大哭挣扎着不肯上轿的模样,要是这样的话,还真折腾人呀!
好在自己这趟不用经受这样的遭遇!庆幸之余,骑在马上的沈欢又一阵恍惚,他人生的婚姻大事,就这样定局了吗?
赶了一程之后,王府终于在望,就在眼前。王府也经过了一番打扮,全是红色热闹之色,大红灯笼高高挂着。这时候天色已经白亮,一缕初升的阳光照在众人身上,配上准备好的迎亲乐音,倒是有着更热闹的气氛了。
沈欢远远就看见待在王府邸门口的就是王璇的大哥王旁,没想到他今日成了女方的代表。到了门口,跳下马,就与王旁打起招呼来。
王旁笑得极其开心,恭喜一番后,才正了正脸色,道:“子贤,你今日想进这个门,有我这个大舅哥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沈欢苦笑了。在古代,接新娘是整个婚礼的一大**。新郎在众人的陪同下,携着花球迎接新娘。当抵达女家后,第一关便是入门”。若要顺利接得美人归,必须经过一连串智力及体能测试,必要时还加上歌情话,但最重要的还是丰厚的“开门利是”,众姊妹满意后才开门。王璇这次没有姐妹在身边,也只能由王旁这个家伙顶上了。
“大舅哥,你不会真的要为难小弟吧?”沈欢讨好地问道。
第一百五十七章 情欲
“为难?”王旁先是一愣,接着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样子,“子贤这话就令王某失望了!”
“为何?”沈欢很不耐烦在这道程序上浪费时间,需知今日的节目还有很多,不操劳到晚上估计是不能停歇的了,因此很配合地与王旁周旋着。/
王旁正色道:“子贤,王某只有一个小妹,自小就得到我王家众人喜爱,今日一朝出门,就将是你沈家的女人,你说,你让王某怎么舍得?我叔父令我在此门看管考究于你,王某是不敢大意的,因此,你若要顺利进入此门,还需拿出真本事来!”
“本事?”沈欢笑了笑,“是要利市吗?”
“俗,这个太俗!”王旁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你们皆是斯文人,何谈这个俗物!”
“那是要小弟唱上什么情歌?”沈欢大是苦恼地问道。
王旁倒是笑了,道:“唱歌倒是不必了,你沈子贤诗词才名满京城,大家都欲睹风范。今日王某也不大为难你,你就以这次喜庆之日,赋情词或诗一首即可。时日不早了,子贤,你欲快点进入此门,还需努力才好!”
沈欢苦笑,他来之前没有准备,一时间哪有什么好的诗词出来,再说若论情词,除了时代过早已经出现过的,其他稍为出色的,他也剽窃了好几首,如今要再想出来。一时还真不好对付!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沈欢念了两句,不好意思地问道。“这句如何?也适合沈某对王兄之妹地情意吧?”
王旁摇头不满意:“子贤,此句虽好,却以被前人用过,你如此敷衍,岂不是有负你之才名?”
“那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这句又如何?”沈欢又来了一句。
“与此时喜庆气氛大相径庭,不妥,不妥!”王旁还是摇头。
沈欢大为苦色了。道:“王兄,你就不要再为难小弟了吧?仓促之间,你要小弟去哪寻得佳词好诗?”
王旁看看天色不早,只能叹道:“好吧,纵使成不了一诗词,但你总要给出一两句能让人耳目一新的词句吧。若能如此,也算过关了!”
“真的?”沈欢惊喜地问,他心中确实记着不少好词佳诗,奈何是整篇过来就不符合气氛了,若拈得其中一两句出来。倒能令人吃惊地。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沈欢念了两句之后,笑了起来,“王兄,这是沈某偶得之句,尚未填入词牌,你说,此句是否能代表沈某对你妹的情意。这次是否满意了?”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王旁眼睛一亮。赞了起来,“果然是好句!情词兼备,不让前人,子贤。算你过关了。进来吧!”
沈欢嘘了一口气,由王旁引入,进了王府。后边迎亲队伍,也不甘落后,鱼贯而入。在王府,拜见了王府现在的长辈王安礼,由他叮咛几句,怕误了时辰。由让王旁进后院把王璇给接了出来。
王璇也是一身红衣。不过披了头巾,看不清她的模样。只依稀看出红袍之下曼妙的身材而已。她婀娜多姿,娉婷婉约,虽没有表露出美貌来,却也令人眼前一亮。沈欢不敢耽误,配合着唱和之人的高声呼喊,拜别了王府长辈,在女方迎了出去。
到门口时,是由王旁把王璇给背上了花轿。一入花轿,婚礼也正式进入**了。跨上白马,一路敲锣打鼓,走在京城大街上,旭日东升,渐渐有了热气的时分。待到了沈府,已经快是晌午了。
进了沈府,时辰也是差不多了。在众人的操办下,沈欢与王璇开始了程序式地拜天地礼仪。说到这个礼仪,沈欢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时代,想简洁也不成,因为这次是皇帝赐婚,只能把婚宴办得很大,稍有差池,就是失礼,这种责任,谁都不敢负担。
因为是皇帝赐婚,因此皇室派了一个掌管宗师礼仪的大臣过来负责,他先是宣读了皇帝祝福的旨意,接着才由这边的主持人进行礼仪程序。沈欢这个身份父亲早夭,除了母亲在高堂上坐着,他还特意请出司马光作为男方的主持人。对于这一点,司马光是很乐意的,端坐在上面,接受了沈欢无王璇的拜礼。
礼仪完毕之后,就是婚宴了。这次婚宴,因为是皇室赐婚,因此规模巨大,沈欢除了把认识的朋友都请了一次,连带不认识的官员也送上了一份请柬,至于人家到不到场,就难说了。看看大厅之人的身份吧,不说苏轼等年轻一辈,就连司马光欧阳修也到场了,另外帝国宰相韩琦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亦是到场。
这么多身份高贵之人在场,这可苦了沈欢,得一一到场敬酒,又要接受别人地奉酒,虽然说这时候的杯子较小,但禁不住数量多,一番下来后,饶是酒量不错的他也有点晕乎乎的感觉了。这个时候,就是装醉,也难以糊弄过去,因为对于此套,苏轼早有防备,拉着沈欢,高声呼喊,闹得不像话。
好不容易度过了一个艰难的下午,到了夜幕时分,这个酒宴终于完结了。而沈欢也到了他人生的一大关键时刻洞房花烛夜。
期间沈欢喝了不少茶,让酒意清醒了几分,在夜幕华灯初上的时候,由一众好友拥入了新房。看到这帮损友,沈欢感觉很无奈,特别是苏轼那不怀好意的眼色,更是生怕他们把这个新房闹得不象话。
闹洞房,一直也是古代民间的一大特色。说到这里,沈欢还能依稀想出一些有趣的事件来: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隗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这里不单可证汉代已有听房地习俗,还能看出古代妇女的强悍来。
当然,此时此刻,沈欢全没有要“屈新妇”的意思,在新房里,只剩他与王璇两人了。王璇端坐在床上,披着红头巾,什么都看不了。在房里犹豫了片刻,沈欢倾耳听听外边没有声响,这才鼓起勇气走向王璇。“嗖”地一下,头巾被他拉了下来,王璇那美丽的容颜显露了出来。
她给一下子地亮光刺激得眼帘紧闭了一下,之后才睁了开来,羞涩地看了一眼沈欢,这才低垂下头。沈欢看得很仔细,她脸蛋红扑扑的,有了一层淡淡的胭脂,有如火烧青天一般的眩目与美丽。
“你……”纵使早前已经在心里想出了诸多应对方案,但此时此刻,沈欢还是看得目瞪口呆,想说话,却不懂要说点什么。愣了片刻,这才想起对方尚没有吃喝,这能想起婚礼的程序,把交杯酒给喝了。
几杯淡酒下独,王璇的脸色更红了,眼睛也蒙上了一泓潭水,欲说还休,说不出的万种风情!
也许是必然的选择,也许是暧昧地气氛使然,又也许是两人该到了这个地步。慢慢地,两人终于同坐回了新床里。一切都是红色地,像燃烧了一切一般,沈欢颤抖着伸出双手,伸向了王璇的衣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在沈欢感觉喉咙发干地时候,王璇羞涩地念了一句令两人都感觉经历了时空一般漫长又遥远的情意路程。
沈欢闻言心里一震,抬口看了一眼王璇:她正紧闭着眼,羞红染上了脸蛋,甚至波及修长白皙的脖子,淡淡的红晕,在两人的心头都荡起了一丝丝的涟漪。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沈欢一下子想起了刚才进去把王璇迎接出来念出的词句,很美,也很缠绵。这一刻,他的心头涌起了一丝难明的感动与柔情。他眼前坐着的,不就是他以后的另一半么,是他一生的伴侣,甚至追求?
王璇的身体已经发育得基本成熟,她肌肤白嫩滑腻,触摸上去就像抚上了一片绸缎,令人心头火热。暗淡柔和的灯光下,沈欢慢慢地把王璇剥成了一个**裸的人儿,王璇初经人事,紧张得很,娇嫩的身体在沈欢温柔的抚摩下阵阵的颤抖。
**一刻值千金。这一刻,沈欢忘了一切,心中只有无边的**鼓动着。他压了上去,在橘黄的灯光下,浪翻被涌。夜在这里,显得悠长;春色,显露得极其激奋……
第一百五十八章 出家
芙蓉帐暖不早朝。/ 这是十多天来沈欢的写照,所谓新婚燕尔,他的这个阳光气盛的身体,一连多日,都沉浸在了**的迷梦之中。夜夜笙歌,那也不在话下。
沈欢控制不住自己地沉浸在了王璇的**之上,那白皙娇嫩的肌肤,那清新的体香,那触手可摸的滑腻,无一不令他陶醉向往。最后不可遏止地停留在了那晚橘黄灯光下的柔情蜜意之中。
他变得需求无度,变得懒散;而王璇也许是因为太年轻,还不懂什么,只知道迎合,却没有反对。到了八月下旬的,沈欢的这个状态终于有人看不过去了,站了出来提点他。
当然还是司马光,其他熟人纵使暗暗焦急,也只有司马光这个曾经的老师才最有资格说话:“子贤,圣人教导凡事过犹不及,老夫也是过来人,知道在你新婚燕尔的时候说这些话很不合适,但是,若眼睁睁着不说,老夫又过意不去!”
“老师有话不防直说!”沈欢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成了家的人就是不一样,再也不是单身一人的他隐隐有了成熟的感觉,当然,也只是他的感觉而已,至于到底如何,就不足为他人言了。
司马光一下子有点尴尬了,沉吟片刻才道:“子贤,老夫知道你一直都是一个责任感很强的人,有你办事,老夫也放心得紧。不过最近三司里有人说你做事总是心不在焉,有些事一拖再拖,不成样子。你说。你是否在其他方面影响了正常的心态呢?”
“老师的意思是……”沈欢隐隐感觉有了羞愧之感。
司马光叹道:“子贤,老夫也年轻过,也有过荒唐地日子!但是。有些事,还是要节制才好!”
沈欢倏地脸色红了起来,他终于知道司马光是什么意思了:说的正是他这些日子沉迷女色的情况。一想到女色,沈欢脑子里油然想起地又是王璇,王璇是一个很不错的妻子,至少这些时日沈欢找不出她的不好来,温柔贤淑,孝道娴静。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贤妻良母,至少在这一刻,沈欢是对她很满意的。还有那令人沉醉的身体……摇了摇头。沈欢驱赶走那不合时宜的荒唐念头。
仔细一寻思司马光的话,这半个多月地日子,确实是荒唐了点。在后世别人结婚有度蜜月之说。说的就是新婚期间要过的沉迷地日子。不过这这里,可没有这个说法。再说他也有着事情要办,因为蜜月荒废了其他工作,就显得太过荒唐了!
沈欢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何会如此,按理说他的心理年龄不小了,实在没有必要像没有经过人事的小男孩一样冲动与不知所以。难道这段时日地荒唐是这些年来压抑的情绪地宣泄?苦涩地笑了笑,看着自己的身材板子,确实还嫩着呀!
“老师……”沈欢一下子不懂要说点什么。
司马光走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子贤。是人都有年轻的时候,你也不必太过在意。所谓有错则改,你自己更正一下即可,莫要让别人担心了!”
沈欢感激地点着头,说到此事,也确实令人难以启齿,不然别人也不会把状告到司马光这边来。还有自己的母亲,身为长辈的她,看到自己的状态,难道会不担忧吗?可是她也没有说出来,其实心底里的担忧更盛了吧。一想到这里,沈欢就有点自责了,温柔乡英雄冢,没想到自己也有面临这一刻地时候。
还好……事情没有糟糕到难以收拾地地步,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别人眼中,他与王璇,也不过是年轻气盛罢了,还没有上升到败家的地步。想到这一点,沈欢就暗暗庆幸,心里想到地地方就远了许多:因为年轻男女贪图享乐而把双方都搭进去的,莫过于历史上的陆游夫妇了,沈欢红着脸笑了笑,当年陆游与他现在的情形基本上一样,与他的表妹唐婉少年成亲,于是乎,日夜玩乐,就成了他们过后日子的主题,而陆游,也许就无心学习了。
虽然对于那个历史上很有名的凄婉的《钗头凤》词里的故事感到很痛心,但是这个时候想想,刚刚经过点醒的沈欢,一下子好像又明白了许多:也许,陆母强自拆散陆游夫妻也是出于爱儿的表现吧,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从一个天才少年变成一个只会沉迷女色的家伙!
用力地晃了晃脑袋,沈欢感觉自己想得太远了,实在没有必要,定了定心神,发誓式地对司马光说道:“老师的指点,学生已经了然,老师放心,怎么做,学生清楚了!”
司马光捋了捋须子,笑着说道:“清楚就好,清楚就好!当然,你也要处理适当,莫要因为老夫的话让你们夫妻感情不和,那样的话就是老夫的不是了!”
沈欢赧然点头。
司马光揭过此事不提,转身走到西边的书架前,从中捧下一个锦盒来,既而转到沈欢身前,道:“子贤,两年的努力,如今《通志》八卷已经完成,也是时候把它进献给皇家的时候了!”
“《通志》完成了?”沈欢一下子忘了其他事,心里只剩下无边的惊喜,这个《通志》,说白了就是那部伟大的《资治通鉴》的前身。而他沈欢作为一个后来人,当然清楚《资治通鉴》的历史意义,能亲身参与其中,就是莫大的荣幸,如今听闻完稿妥善,那份收获的喜悦,再也遏制不住。
司马光也是一脸的欣慰:“只修了八卷,秦以前的史料基本上概括,至于后面部分。工作量太大,非一二人可以胜任。单是这八卷史料,就让我等费尽精力两三年。后面部分,若不能取得朝廷人力物力地支持,则难以成事了!因此老夫打算把《通志》献上去,争取到官家的支持,再招集天下贤才,一道把这个修史盛事继续下去!子贤,这可是当年你提出的策略呀,哈哈。如今想来,若没有你当年对此史编修宗旨地概括,想来也不会有今日之成就!对词。你功不可没呀!”
沈欢难得谦虚地道:“老师太过谦虚了,这部史书,才是你一生精力的集成呀!学生适逢其会。不过偶有亮点之言罢了,关键还是老师的努力呀!不过老师……此书已成。是否可以交付刊行呢?”沈欢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赚钱,这些年印书馆已经发展壮大,业务不单满足河北诸路,就是江南大部分地区,也相继用上了活字印刷的书籍,真正做到了沈欢与周季定下的把生意做遍天下的初衷。
随着业务的扩大,他地个人财产自然也像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现在。单以资产而论。他的财富在开封也算排得上号了,至少。在这个时代,他已经不必在为钱财而苦恼了。如今,钱财对于他来说,更多只是数字符号而已,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不过,是人都不会嫌钱多,因此一看到《通志》完稿,沈欢想到地还是刊行以此谋利。
司马光对此没有多少概念,闻言说道:“若能刊行普及天下,让天下士人都看到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