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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仕途-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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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季闻言二话不说,当即丢下沈欢,往外面跑了,嘴里大喊着行动之类的话。周季的行动很有效率,才第三天就把一家拥有二十个工匠的雕版印刷作坊给买了下来,离他们酒楼不远,一里多路程而已,不过是在小弄里,比较偏僻,幽静的环境,容易守护的地形,在周季的引领下,沈欢一路参观,对此很满意。

    “这是曹老大,是这家作坊的工匠师傅,经验丰富!”周季指着一个走上前来的老丈说道。

    曹老大今年五十多岁了,显得很老态,手掌老茧厚实,皮肤黝黑,是一个勤劳本份之人。他是一个熟练的印刷工匠,自十多岁开始做印刷学徒,如今四十年过去,他也成了此道的师傅,作坊其他年轻人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可以说,他对这个作坊很有感情,四十多年的岁月,他已经融入了这个作坊的点滴之中。面对新老板,他有点忐忑。

    沈欢倒也懂得后世的管理理念,知道兼并一家企业后最重要的便是先安抚原有用人,几声安慰与许诺,就把曹老大与一干工匠给镇定下来,看得周季直瞪眼,暗想沈老弟比他还会做老板。

    “我需要了解一下雕版印刷的全过程,可以吗,曹老大?”沈欢对这种盛行古代几百年的印刷法子还是蛮有兴趣的,虽然看不起它的速度,不过既然来了,就当是增长见识。

    “当然,您这边请!”曹老大作为技术头头,一路引领下,把一些雕版印刷的技艺都全盘托出。

    沈欢大是感叹,这雕版印刷真是中国印刷文化体系中最具特色的一篇,以汉字与图画为依附,体现了中国最浓缩的美学表象,是一种能够产生美感成功转换的感情表达形式。不过雕版印刷只是复制技术发展的产物而已,在唐初已经非常完善,精湛的印刷技艺已经形成,独特的范式也已创立。初唐以降,后人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发展。

    雕版印刷有很多工序,烦冗难制。单是这个材料,就很有讲究。雕版用材的要点是,材质较硬耐印率高,纤维细匀吸墨与释墨性均匀。为此,一般多选用材质硬度适中、纹理细滑的梨木。选定了材料,还得制作,分为锯板、浸沤、干燥、平板,麻烦极了。基本器材弄妥当之后,还得写样、上板、刻板、打空、拉线、修版。曹老大的一系列术语说得沈欢头晕转向,只能直叹厉害。

    之后就到了印刷阶段,先是固板,把刻好的木板给固定好,不让它移动;之后便是刷墨,在雕好的木版上刷上墨油,接着覆纸,把纸张盖在木版上面,再开始刷印,最后把纸拿起来,晾干即可。

    不得不说,这些手工操作很原始、很麻烦,也很浪费,把字体全都固定在一块木板上,印完之后若不再印刷此书,也只能丢掉或者保存下来;还是活字方便,一个字一个字制作出来,按偏旁部首摆放妥当,用时一个个检字出来即可,不用就放回去,循环往复,省时省力。

    “太麻烦了!”沈欢感慨不已,“曹老大,你不觉得这些印刷工序太麻烦了吗,特别是这个制版,简直是……太令人发指了!”

    曹老大窘得很,只能尴尬地道:“若是以前还更麻烦,小老儿已经对这些印刷器械进行改造了,你看,这个刷印工序,以前把纸铺在上面,一张张地手工刷印,小老儿特意制造了一个平板,用以固定,印刷时只需摇动木柄,把此平板压下,即可省却了手工刷印的麻烦,速度提高了好几倍呢!”他为两人显示了自己制作的东西,显得很是自豪。

    沈欢一看,还真别说,确实有点门道,这原理,有点后世印刷机的雏形了,看曹老大的目光也放出亮光来,人才呀,真是人才,难能可贵!如此人才,需要笼络笼络,有他在,自己的活字印刷机更有把握问世了。

    按沈括的《梦溪笔谈》记载,中国毕升无疑是世界活字印刷术的第一发明者,不过因为泥活字印刷起来字体不清晰,又容易损坏,这才没有大规模应用而已。加上后来经过了蒙古人的战火,很多书籍都没有保存下来,失去了这个时代的印刷证据,让中国东北角的某些棒子把印刷术申请成为他们国家的文化遗产!我呸!沈欢很邪恶地鄙视,如今他要把活字印刷品大发天下,再把这些文化品倾销到他们国家,摧毁他们的文明体系,看他还嚣张不嚣张!当然,最好的办法便是把那里殖民成为大宋朝的一个“路”,那就完美了,不过以宋代的军事实力,估计这只是白日做梦吧!

    “曹老大,你听说过活字印刷吗?”沈欢露出诱惑的笑容。

    曹老大小心地道:“前些年曾听江南一些作坊用此法印刷,小老儿因为希奇兴趣,详加询问,晓得他们此术快则快矣,不过印出来的书字体大小不一,又模糊不清,总的来说比我们雕版印刷还要不如。”

    沈欢大窘,活字印刷不如雕版印刷……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了!活字印刷术在后世已经发展到高度机械化的地步,是现代文化的一根主要支柱。就是古代,他也是一种传媒利器,说是一种文明的伟大变革也不为过。伟大如马克思说也:“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了新教的工具,总的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老马这话里的“印刷术”指的当然是活字印刷术。也就是说,活字印刷是一切杀人放火造反革命的必备武器!不过曹老大说的也确实是泥活字的缺陷,中国古代也另外弄出木活字、铜活字等方法来。沈欢思量了一番,觉得木活字遇水膨胀,也不好解决这个问题;至于铜活字嘛,大宋铜材料倒是多,不过此时货币以铜为主,多为铜钱,大宋的铜产量都已经跟不上制钱需要,若要弄来制造活字,几百上千斤铜量堆在一起,人家还以为你要造反呢——大宋朝用铜私造铜钱是要杀头的!

    想来想去,还是闻名后世的铅活字耐用,这是一种合金,不过若找不到法子,用铅也成,此时铅虽然比铜难找,却也不是没有!不单要制造出活字来,还要鼓捣出活字印刷机!让十五世纪的德国人谷腾堡哭去吧,这家伙鼓捣出铅活字印刷机竟然就敢号称“印刷术的发明者”!从今以后,世上只有“沈氏印刷机”!

    沈欢后世读中学时题海战术很厉害,一个班级需要很多试题,别人提供不了,老师就自己用学校的铅活字印刷机来印刷,他有幸跟着此老打下手,对于印刷机的原理倒也懂得!虽然没有后世的电力,也用不了蒸汽机,不过凭着这些老工匠的本领,自己只要把图纸原理弄出来,想来他们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曹老大,沈某设计了一门新式的活字印刷机,需要你来操作!”沈欢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图纸,指着图纸解释原理,“这是铅活字印刷,铅呢,因为比较软的缘故,适合刻字,但它又是金属,耐热,你看,这是机器……”沈欢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不说曹老大这个行家,就是一旁的周季也能理解这活字的作用来。

    “总之……”沈欢把后世的印刷原理说明以后,开始总结了,“把字体一个个分开来,以偏旁或者读音划分,平时不用时即一一排好,到印刷只需要把字检阅出来排版就可以了,另外就是这个机器,只要制造出来,以现在的人力物力,一天印那么几百上千本是不成问题的!曹老大,这事你能办么!”

    “这……”曹老大不是为难,而是激动得说不出话了,捧着那设计图纸,黝黑的脸通红得变紫色了,嘴唇颤抖,难以自制,“天才的设计呀,这是伟大的设计!此术一出,天下所有的印刷作坊都不是我们的对手了!沈公子,你放心,小老儿一定会尽快把机器制造出来,只要经费充足,一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

    “钱不是问题!”周季跃跃欲试,人也跟着激动起来,好像已经看到了以后财源广进的模样,“需要购买的材料,你尽管说就是了,周某这里保证资金充裕!”

    “是,东家,一定不会令你失望!”曹老大小心翼翼地把图纸藏到怀里,一边承诺。

    沈欢交代道:“注意保密。”

    曹老大点头说道:“沈公子放心,这里的工匠都是小老儿带出来的,哪个敢把胳膊往外扭!”

    沈欢不放心地道:“图纸你一个人掌管,先前制造机器,你选几个忠心可靠的参与即可,其他可以打打下手,把工序分开来,不能令他们掌握了!”

    曹老大点头答应。

    看着曹老大一脸信心,沈欢也顿生豪气,只要活字印刷机一问世,这个天下,也将要改变了!

 第三十章 情动

    自得到曹老大这个人才保证后,沈欢的印刷大计一直处于高度运转之中,事情也日益有所进展,他跟着这个工程进度,好几天都连续到作坊去督促。//  //有了周季的资金保障,金属铅购买了几百斤,还具备了热炉,锻造了上万个铅条,是刻字所用。这个刻字活儿沈欢不具备动手能力,只在一旁指点而已,曹老大在为印刷机的事日夜操劳,也没有时间来操作这些小玩意,好在他从事印刷师傅几十年,教出来的徒弟也有一手,按沈欢的要求一一把古代用字都刻了出来。

    字刻好后当然不能把它们堆在一起,为了检字方便,沈欢再一次剽窃了元代王祯的转轮排字盘,这东西是一个大圆盘,能转动,把铅字按韵音或者部首分门别类一一放入盘里小格,到排版时即可检字出来,实现了“以字就人”,能提高效率,实在是一大创造。如今很不好意思,这东西也姓沈了。

    如此不辨日夜地忙累,基本工作都完满完成,至少活铅字是出来了,就差那个印刷机而已,这方面沈欢只能提供印象中的图纸,与这些实际操作了数十年的工匠没有可比性,只能在动力方面咨询一下,其他只能全靠曹老大几人努力。沈欢一下子闲了下来,而曹老大那边传消息过来说印刷机进展顺利,再过些日子就能制造出来。

    沈欢一计算日子,吓了一跳,竟然又到了元宵节,为正月十五,即古人说的“元夕”、“上元”,指的都是“元宵节”。元宵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象征团圆与美满。汉代司马迁在建议汉武帝修改历法时,元宵节被列为民间的重大节日。

    上千年下来,到了宋代,元宵节成为多种文化汇聚的节日,发展得比较成熟,各种风俗也都具备。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中说:“正月十五元夕节,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

    这一日,以***为主,“一入新正,***日盛”。沈欢感到比较惭愧,忙得忘了日子,记起这日是元宵还是小莲儿提醒,嚷嚷着要大哥晚上带她出去看***。

    宋代经济发达,夜市也很兴旺,晚上没有像其他朝代一样实行宵禁,就是平常夜晚,开封城的晚上行人如流,这个元宵***之夜,估计更繁盛了。沈欢对此也颇有兴趣,答应入夜即带她上街。小莲儿得到保证,满意欢快地一边玩去了。

    早早用过晚膳,小莲儿就嚷着要上街了,沈欢问母亲是否一道出去,沈氏说留在家里,吩咐他小心照顾小莲儿。沈欢一一答应下来,做准备去了。

    还未出门,家里又迎来了客人。是差不多两个月不见的王旁与王旋。一个多月不见,两人看上去憔悴了许多,也难怪,祖母新丧,诸事繁忙,又心绪悲伤,身体不堪负重,人疲累憔悴也不希奇。沈欢惊奇他们怎么会今日前来。

    “沈兄,这次来是向你告别的。”王旁首先说明来意,“过了元宵,一两天后家父就会带我等回江宁去了,此次别过,不知何年可见,你我相交一场,特来告知。”

    沈欢一阵恍惚,不知是喜是愁,王安石终于要走了,大时代的序幕也拉开了,他不过是暂时离开而已,几年之后,历史上他是高调回京一路升官。对王安石感情复杂得紧,此人的忠心,那是毋庸质疑的,不过好心做错事的人历史上多了去,焉知王安石不是这样的人呢?

    与王旁也是比较说得来的朋友,如今分别,倒也有了几分愁绪,沈欢叹一声,道:“王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江宁到京城,驾车也不过半个月路程而已,若小弟有闲暇,过去与你们相见也是很平常的事,不必如此挂怀。”

    王旁笑道:“还是沈兄看得开!”

    沈欢解颐一笑,旁边传来欢声笑语,抬头看去,王旋与小莲儿又打闹在一起了,两人你说我笑,大为趣事。

    王旁叹道:“我妹终于能笑一下了,最近一直都苦着脸,很令人担心……哦,想必沈兄也知道的,她女扮男装,如今也不必相瞒了,这不,她今日穿女装出来了呢!”

    沈欢之前先入为主就了解她是女人,倒没多少注意服装,刚才没留意,得到提醒,仔细一看,正是一身女装的王旋,全色白色绸缎锦袍,一条白色丝带束在腰上,倒也有点小女人的味道了,脖子上系着一条白色围巾,飘逸得紧,今日虽已晴朗,不过早几日下的雪还积在地上,耀得大地一片雪白,而王旋就像一株雪莲开在雪花之上,亮丽异常。

    王旋与小莲儿交流了一番之后,转头看见沈欢紧紧地盯着自己,明白过来,不禁羞涩,又不甘心给他那玩味的眼睛盯着,走过来喝道:“看什么看,你估计早就知道本小姐身份了,还装什么装!听小莲儿说你们要出去看灯花,一起去游街怎么样?”

    沈欢不敢同意,看向王旁,听得他说:“沈兄,这是我等在京城过的最后一个元宵了,以后不知何年才能重来,一起出去看看怎么样?”

    “大哥,人家要与姐姐一起去玩嘛!”小莲儿此时扯了扯沈欢的衣角,眨着又大又圆的眼睛,声音清脆可怜,闻之令人心也软了大半。沈欢当然也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此时夜幕降临,地上一片雪白,倒也不影响视觉;天空晴朗,那新年的第一个满月爬了上来,走进众人的眼帘之内,清冷幽幽,又有几分喜意。圆盘一般的明月清辉倾泻在苍穹之内,映得地上成影几个,越拉越长,走在小弄里,倒有几分幽静气氛。

    几人出了小弄,走到大街上,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市民们都已出去活动,不管老的小的,男子女子,穿梭在行人之中,一派热闹夜景气氛。元宵最盛***,大街上有不少行人提着红色灯笼穿梭,明亮异常。

    “大哥,人家也要灯笼!”小莲儿又施展出撒娇招术,让沈欢忍不住在路旁卖灯笼的地方给她挑了一个,“谢谢大哥!”小莲儿嘴总是很甜的。

    沈欢微微一笑,转头看见王旋羡慕地看着小莲儿,心中一动,又买下一个比较小巧的粉色灯笼,递给王旋:“给你,免得你抢小莲儿的灯笼!”

    王旋接过灯笼,并没有因为他说话呛人像平常一样反驳,偷看沈欢一眼,低声谢了一句。

    附近不少居民放起了烟火,明亮的火光倏地冲上云霄,消散后星星点点落了下来,像流星一般,斑斓可爱;地上行人走贩,川流不息,吆喝声,欢笑声,私语声,吟诵声……一一汇聚成了一曲交响乐,听之令人沉醉。

    “好一个盛世夜景!”王旁不由发出了感慨。

    沈欢默然,诚然,在后世,很难看见如此节日气氛,也许大街上的人群更多,不过都不纯粹,奔走在繁忙的都市,喧嚣浮躁,比不上今夜的快乐!但是……

    “走开,小乞丐!”也许是上天不能让王旁的赞叹独美,才说完没多久,他们的右侧转角处一些行人喝骂起来,对象正是一个正向他们行乞的年约十岁的小男孩,他衣服破烂,蓬头垢面,衣服单薄使得整个人在雪夜里簌簌发抖,生生撕裂了今晚的繁华景况!

    小男骇讨了好几家,都没有得到好脸色,沈欢不禁心酸,有一种无力之感,大宋开封富贵之人不少,但是贫穷之民更多,全天下更是这样,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但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个给你,快回家去吧!”沈欢被一个清脆的声音惊醒,抬头一看,原来小男孩来到他们身边了,王旋兜出小荷包,抖了好几下,把身上所带之钱都给了他,仔细一看,大概是几十文吧。

    小男孩感激地道谢,热累盈眶,走了几步,又给王旋叫住,她上得前去,把手中的灯笼递给小男孩,看看他单薄的衣服,叹口气,把脖子上系着的洁白围巾解了下来,帮他围在脖子上,道:“这个也给你,行了,回去吧!”

    小男孩走了以后,小莲儿懂事地上前去,把灯笼递给王旋,脆生生地道:“姐姐,这个给你!”

    “呵!”王旋展颜一笑,接了过去,一把抱起小莲儿,欢笑着向前走去。

    王旁摇头苦笑道:“我这小妹,总是这样……”

    沈欢却呆住了,王旋那还存稚气的绝美容颜硬生生地烙入了他的心扉,那笑容比天上的烟花还要灿烂,比佛家的拈花微笑笑还要深入人心,像盛开的花朵,直直地植入了他的心里。他心里的某一弦被触动,轻轻的,缓缓的,如绒毛拂过,温柔酥人;心境又像经历了大地震一般,再也不复往日平静。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周围行人如梭,像亘古的定点,沧海桑田,似轮回了好几个世界。看着王旋那纯粹的笑靥,沈欢感觉心跳得很快,快到像要窒息一般,脑袋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些优美的词句浮现,不禁喃喃念了起来:“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

    “沈兄,你怎么了?”王旁没听清沈欢念的是什么,只能奇怪地发问。

    “哦,没事!”沈欢应声答道,脑子里浮现的还是刚才王旋给小乞丐系围巾时的专注神情,那一刻,他的心在融化。他这才发觉,如今他已经十六岁了,他在今晚再一次感觉到了第一次心动的感觉。是微酸,又甜蜜,惊喜又彷徨,“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随后的夜游,沈欢都处于恍惚状态,脑子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事,他感到害怕,难道说,就凭这么一点小事就喜欢……甚至说爱上这个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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