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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为难-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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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好吧,其实是我父亲认为,你这一年来的绯闻实在太少了。”李晓瞳摊手,说出父亲派她来的原因。
  “所以?”他等着后续。
  “还所以呢?就是这样啊。”
  有没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厂商砍预算,就只是因为杂志负责人上八卦新闻的次数不够频繁?
  但是,对方的顾虑其实不无道理。
  宋祈坚持“CHARM”不走腥膻路线,不以爆八卦为卖点,而以优异的文章及时势潮流做主打,他的企图,是创造一个多样化的出版集团,不只是局限于“CHARM”现在的营运方式而已。
  但不可讳言,绯闻这种东西不管好的、坏的,都有助于销售量的提升,因为有报导,就会有人气,有人气就会有买气,这是不变的定律。
  说来讽刺,三年前他与李晓瞳分手时,当月创下的杂志销售纪录,到现在都还没被打破过。
  “啧……”思及自己这一年来的沉潜,再加上他实在想不到跟他制造绯闻的对象,他啐了一声。
  “我今天来,只是负责把这些话带到而已。下半年,若销售量没有更大的起色,届时我父亲就会砍预算,你还有半年的时间可以挽回。”
  “什么鬼?”他忍不住发出低咒,深觉对方反复无常。
  “好啦,正事谈到这边,我要跟小良吃中饭了。”忙完公事,李晓瞳决定离开,还不忘快乐的跟宋祈说一声,将会带走他的得力助手。
  “瞳。”
  “干么?”李晓瞳东西已经收拾好,人早已起身将手搭在门把上,若是宋祈晚一秒钟喊她,她人早就不见踪影。
  “联谊。”宋祈憋了很久,才把那两个字迸出齿缝。“……别去。”
  “what?”她听错了吧?他是在挽回她吗?“我听不见。”
  “我叫你联谊——”知道她是故意,明明听见还故意装作没听见,宋祈心里不免有气。“想去就自己去,别拉其他人当你陪客,你这种个性怎么一直都不改?”
  对,他听见了,听见这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硬是要拉着杜宣良去联谊。
  “上回宣良跟你去联谊,被个男人疯狂跟踪,这次你又想害她一听到电话铃声就害怕吗?”不想还不觉得有什么,越想他就越觉得一肚子火。
  “噗哧!”被骂了,但李晓瞳却笑出来。
  “很好笑吗?”瞪着她,他感到火大。
  “当然好笑啊!我是指你的反应。”李晓瞳感兴趣的双手环胸,看着发火的宋祈。
  在她印象中,宋祈从来不对她发火,即使两人交往时她是一个再怎么任性的女友,也总是让着她。
  “你这什么话?”
  “啊,你知道为什么当年我突然跟你分手吗?”李晓瞳突然语调轻快的说道,提起三年前她死也不告诉任何人的分手内幕。
  “我有跟你说过吗?我跟小良是高中死党,我们在台南念同一所女中,乡下学校有很多鸟啊、昆虫之类的东西,她一直很喜欢那些小生命。有一回打扫时,班上有人发现一只两个巴掌大的蝴蝶,同学们鼓噪着说要拿来做标本,但是她偷偷把蝴蝶放走……”
  述说过去事迹的同时,李晓瞳观察着宋祈的表情,发现一提起好友,宋祈的表情就会变得很微妙,为此,她笑容加深。
  “你啊,在听到我高中、大学、出社会后做的疯狂事迹时,总是对我笑,一副像是在说我是个傻女孩的样子。
  “但是,我跟你说小良的事情时,不论是三年前我们交往的时候还是现在,你都会像现在这样,露出温柔又心疼的笑。”李晓瞳好整以暇的环着胸,看着笑容瞬间消失的宋祈。“那时我就想,我永远不可能像小良一样,温柔又善良……虽然那时的我们很快乐,但是我们之间的事我比谁都清楚。外人看来,是你迁就我、让我,但事实上,你是个很难动摇的男人,我们……终究不会有结果。”她是娇娇女,是个好强的女人,喜欢男人顺着她的意,掌控欲旺盛,而宋祈也是这种人。
  “你现在的意思是?”宋祈防备地扬扬眉。
  “还装傻?你是很希望我点破吗?”李晓瞳实在很受不了,翻了个白眼给他。
  “我们都是喜欢别人听自己说话的那种人,与其倾听别人的心事,我们更在乎自己的事情——一开始我们有话聊,那也只是最初的相互吸引而已,但时间久了,个性太像的我们有一天一定会憎恨彼此。
  “上回小良被联谊的对象纠缠,你说是谁帮她把对方赶跑的啊?你再不做点表示,这周末我可是要把她带去联谊了喔,你都不知道,小良对自己超没自信,但是像她这种温柔善良、善于倾听,反应又有点天真可爱的女人,最受那些王老五欢迎了,她啊,抢手得要命……”
  “好了、好了!别讲了,你闭嘴。”宋祈投降地要求停战。
  他抚着额头,挫败的呻吟,他的行为模式原来已经被识破了。
  被前女友点破真的很不是滋味,他爱上了一个不该心动的女人——前女友的姐妹淘。这可是兄弟们公认最难攻陷的女人类型。
  他谁不看上,偏偏看上了曾经把他失恋后的颓废全看尽眼底的女人。这下子,谁来告诉他,他该怎么解决这棘手的问题,才能让杜宣良相信,他看着她时,想着的人是她而不是他前女友啊?
  第三章
  早上十点十五分,向来是宋祈进公司的时间。
  习惯性的,他会在进办公室前先在助理桌前停留一下,拿今天的工作流程,询问在未进公司前有没有找他的来电,并交代助理要注意的事项。他维持着这样规律的生活,已长达五年。
  杜宣良这个女人的定位,多年来一直都是“下属”这个安全的位置,让他不会有机会多想,他习惯了她的存在,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理所当然。
  自然到他已经练就能一眼就看穿她的情绪,例如她今天微笑的表情不够自然,眼神带着惶惶不安——
  “昨天熬夜了?你看起来精神很差。”宋祈盯着她的脸,关心的话脱口而出。
  一个男性上司,会这么“自然而然”的关心女性下属吗?
  当然不可能,宋祈太晚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感情,早已不只是单纯的上司对下属。
  一听他这么问,杜宣良在心中暗自叫槽,怎么他的眼睛这么利?“早安。”一如以往的早晨,她对进门的上司道早,顺手交出前几天审核过的夏日庆典企划案,以及下个月专栏的文章,故意忽略他的问题。
  “早。”看她几眼,宋祈接过文件,把她的文章摆在上头,打算进办公室后先行阅读。
  其实,杜宣良的专栏已经不需要他看过后再行决定刊登与否,他已完全授权她负责专栏的部份,但拿文章给他看、听他的指点,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熬夜了吗?”见她没有回答,宋祈不死心地再问。
  “没,我只是没睡好。”杜宣良含蓄地回答。
  “发生了什么事?”不进办公室了,宋祈把文件夹在腋下,视线与她相对。
  啊,又来了,不能看他的眼睛。宋祈的眼神太有魄力,盯久了,她就会把实话讲出口!
  “没……”她想闪躲,但他发出闷闷的质疑声。
  “嗯?”淡淡的一声,就让她不敢转移视线,掌心冒冷汗,像小学生一样眼睛不敢乱瞟。
  唉,宋祈这一点真的很讨厌,总是有人不信,像他这种对员工大方又随和的老板,怎么会没人骑到他头上呢?还不就是因为他的眼神太具威吓,谁敢在他那双利眼下说谎?根本办不到嘛。
  “就……上周末……”
  她嚅嗫的开口,只讲了四个字,宋祈就爆掉了,还帮她接话。
  “晓瞳又硬拉着你去联谊?”他不是已经讲过了吗?怎么那个女人还……
  转念一想,宋祈醒悟了,那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对……”杜宣良简直要为他的神机妙算拍手了。
  “晓瞳这回把你电话给了几个人?”宋祈告诉自己:别气,这不是她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李晓瞳那女人的错!
  见她怯怯的伸出三根手指头,宋祈的眉头才稍稍纡解。三个是吗?还好,比他想象中少一点。
  “但是晓瞳当时没有告诉我,结果我自己另外给了三个还满谈得来的男人电话。”
  “什么?”三加三,六个?
  “他们看过我的专栏,对我的文章很有好感,而且也都是业界的人,我想以后说不定会有合作的机会就给了,没有想太多,结果现在……”杜宣良苦笑。
  她搞不懂自己,是她的态度出了问题吗?为什么总是会招惹像这样的爱慕者?
  只见一次面,交谈并不多,她也不认为自己给了对方什么暗示,偏偏就会被夺命连环Call。
  严格说来,她不是漂亮女人,也不会打扮自己,站在艳光四射的好友身边,她一点也不出色,但偏偏惹到烂桃花的都是她,这是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那些男人都很想把你娶回家吧……唉,真好啊,为什么我都没遇到想娶我的男人呢?那些男人都只想跟我谈恋爱而已,我想结婚啊!”
  每当杜宣良遇到“热烈”的追求,李晓瞳都会非常感慨的说这些话,让她哭笑不得。
  看着她此刻的表情,宋祈心里越觉得闷。
  杜宣良在他手下工作五年,而他又曾经和她的姐妹淘交往过一年,两人的相处除了公事之外,还多了一点私交。
  他了解杜宣良的个性,她就是说不出拒绝别人的话,才会让那些男人以为自己有机会,拚命的骚扰。加上她又是一个乐于倾听别人吐露心事,会让人感到心平气和的女人。
  宋祈可以理解,像杜宣良这种个性的女孩,身边环绕的绝对多半是像他和李晓瞳这类型的人——强势、有魄力,喜欢别人静静听自己说话,而她正好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总是微笑着聆听。
  “这种事情你可以找我帮忙,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他伸手,掌心向上。“手机给我,我来处理。”
  宋祈暗暗咬牙,他会让那些敢打电话来的男人,一个一个吓得不敢再打来!
  杜宣良一脸愧疚,但又感激万分。“真是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了……”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般,她把手机交出去给他。
  她明显逃避的神情,让他心情好一点——很好,那表示她对那联谊认识的六个男人没有太多好感,就算有联络也不吃亏。
  “宣良,要开会喽。”
  就在杜宣良把手机交给宋祈代管后,一名资深编辑也探头进她办公室,通知她开会。
  “好。我马上到。”杜宣良给了宋祈感激的一笑,便收拾起要开会用的资料到会议室去。
  而宋祈目送她离开之后,这才蛰回自己的办公室,他一边看杜宣良这个月写的专栏,一边吃着她为他准备的早餐,直到她粉红色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接起,听见陌生男人的嗓音。
  “小良……”
  这么亲密喊她的小名?是有很熟吗?
  宋祈不太爽,口气很差的回答,“她在忙,你哪位?有事?”
  “吓!你、你是谁?小良呢?”
  “我是她男朋友,你哪里找?”宋祈面不改色的说了谎。
  嗯……严格说来,这也不算是说谎,而是他将来的计划提前讲出口而已,如果能够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对,他喜欢杜宣良,但他没有办法告白,因为她至今仍认定他对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爱恋依旧,而像她这么重视朋友的女人,绝对不可能接受好友的前男友。
  因此,当他理解到自己的感情之后,他一反过去相中对像便直接出手的习性,默默的等待时机,了解她吃软不吃硬的个性,他就继续依赖她,对她撒娇,任她照料,被摆在她心中的第一位,这让他感觉还不赖。
  这么没志气的等待,让他的好友们听了都笑得快断气。
  没办法,他太晚察觉了,一直到去年夏天,他才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习惯,不只是习惯而已。
  “又到了夏天……”也没听完对方哪里找就切断通话,望着办公室的窗景,外头的阳光炙热,他想起去年的夏天。
  如今转眼又过了一年,他的进度这么慢,铁定会被死党嘲笑。
  “不,不行,可不能再这样下去。”看着摆在桌上、属于杜宣良的粉红色手机,他想了想后,下了决定,拿起自己手机搜寻出电话簿里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的号码。
  “瞳,是我……有事情,我想请你帮忙。”
  眼中突然大亮的光彩,让宋祈看起来像头锁定猎物的豹,危险又致命……
  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夜,杜宣良在晚上十点的时候,一身轻便运动服,偷偷摸摸的以钥匙转开住家大门的锁。
  “嘘,小声点,小声点哦,瞳不会醒来,不会醒来,她不会发现的……”她一边小声啐念,一边又鬼鬼祟祟的把庞然大物偷渡进住处。
  “汪!”
  但可惜,那个偷渡客一点也不懂得安静,发出声音破坏了杜宣良的完美计划。
  “大丹,嘘——”杜宣良顿时感到很头大,回头对偷渡客——剃了毛的一只黄金猎犬懊恼的喊。
  黄金猎犬大丹摇着尾巴,歪着头,因为天气热而吐着舌头,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杜宣良,一副无辜的模样。
  “噢……”大丹无辜的表情让杜宣良心软了,赶紧蹲下来抱住它的头,愧疚自己刚才态度太凶。“我没有骂你,但是我怕瞳会生气,所以在她发现之前,我们要快点进房间,Go!”牵着狗绳,她让大丹跟随自己的脚步行动。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大丹乖巧的让杜宣良牵着,眼见就要偷渡成功进房间。“杜宣良,我闻到它了!”原本在房间里的李晓瞳尖叫着奔出来。
  当她打开房门,正好就与那一脸心虚的杜宣良,以及太过快乐的黄金猎犬对上视线。
  “我说过……”李晓瞳瞪着好友,再看看那头朝自己猛摇尾巴的笨狗,不愉快的记忆闪入脑中。
  “汪!汪汪汪汪——”
  还来不及把狠话讲出口,李晓瞳就立刻被大丹热情的扑上,而且它还咬住了她的裙摆不松口。
  “噢!给我放开!这是我新买的睡衣,我第一次穿耶!”李晓瞳花容失色的大喊。
  但是无论她怎么推那只体重跟她相当的大狗,甚至打它的头,她都没有办法让大丹松口。
  “Wait!住口,大丹!”杜宣良压低嗓音。拉了拉狗儿项圈,顽皮热情的大狗立刻松口。“进去。”随她开房间门,命令狗狗进去。
  “坐下,不准动。”
  而大丹竟然也真的乖乖的听话,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等待。
  “吼,小良,我明明就跟你讲过很多遍了,那只笨狗不准踏进我家大门!你干么又带它回来?讨厌死了,它怎么老对我的衣服有意见?是想毁掉我几件睡衣才甘心!”越想越生气的李晓瞳,忍不住怨恨起没把狗教好的主人,气到全身发抖,小心眼的对着无辜的狗狗大叫,“叫宋祈把他的狗带回去!”
  李晓瞳跟宋祈养的这条狗不合,就算分手了依旧。
  “宋祈去香港,后天才回来……”杜宣良吞吞吐吐的对好友解释,“如果可以,宋祈也不会让大丹离开他身边——”
  “那可以送去宠物宾馆啊,你干么帮他照顾?”看她没志气的帮宋祈讲话,李晓瞳又一肚子火,打断她的话不让她继续讲。
  “唉哟,那样大丹好可怜,都被关起来。我白天会带它去公司,晚上尽量晚一点回家,不会打扰到你,而且我会确实打扫,绝对不会让房子有味道。拜托啦!瞳,就忍耐两个晚上。”杜宣良嗓音软软的对好友请求,“好嘛?”
  看她的表情,李晓瞳挫败的低吼了一声。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宠宋祈?”
  “瞳,谢谢你!”了解好友高傲的自尊心,这么说已经算是同意了,杜宣良感激的拥抱她一下。
  她承认,她对宋祈真的太宠了一点。
  不只帮他准备早餐,还越过线的帮他跑洗衣店拿他送洗的衣物,在他业务忙时帮他遛狗,他出国就替他照料他的宝贝狗,让他无后顾之忧。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司的公私不分,甚至可以说她是心甘情愿。
  她喜欢帮宋祈做这些事情,让她可以把喜欢的心情找到正当的行为表现,幸好晓瞳没有看出来,到现在还一直认为她帮宋祈做这些事情,是因为她胆小、害怕失去工作的原因所致。
  “宋祈这个老板当得公私不分,你一定要向他反应,不可以老是利用你脾气好,就给你制造麻烦,他起码也要加薪!这回你一定要跟宋祈谈,听见没有?你不是想买房子吗?那薪水一定要谈啊!”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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