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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狸猫发了疯得乱跑乱叫;到处乱抓乱咬。直到停在我面前;我连呼吸都怕得忘记了;却依旧没有逃过它的撕咬。
皮肤上不断传来被狸猫爪子和牙齿撕裂的声音;它发疯般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更为凄厉;直到我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天很亮;没有狸猫。只是身上似乎无处不在的伤口一直用剧痛提醒着我刚刚不是做梦。
好就好在小孩子身体发育快;伤口愈合得也快。坏也坏在小孩子未发育完整;记忆容易丢失。当后来我被那种莫名奇妙的病痛缠身时;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路边吃了坏掉的东西搞坏了身体。当那些细微的伤痕随着成长消失后那段记忆也跟时间一起付诸东流……
那些被唐小果小心翼翼的剪裁收集的报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个别物种易受日食月食影响性情大变;此时兽性会比日常高出数十倍至数百倍。”“小孩在成长初期受外来基因侵袭易形成基因突变。”
而我的病单上无不写着大同小异的检查结果:病因不明。初步确诊为基因受外来物种刺激突变。染色体比常人多一对;对其显性控制基因无法判断。
言外之意为;8岁那年受袭后;我便不再是正常人。我的染色体比常人多一对;没有人知道它控制的是身体哪个部位;亦没有人知道怎么救我……
ten——
当火车离兰城越来越远并驶向我和蓝鸳住的城市时;我选择在中途下车。我告诉蓝鸳去趟洗手间;却在车子停的时候随着人流挤了出去。
不是不爱;正是因为爱才选择不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认可;更何况我不知道自己还会活多久;以后会变成什么样。与其让别人有了依恋后再不负责任地撒手;倒不如自己早些忍痛离开;大家都落得自由。
悲伤;难以名状。是谁说;生活是规则;怎由你选择。
我把身份证递到补票窗口;然后看见一只插队的手。一肚子的难受没处发泄刚想凶干嘛插队;却发现那只手我认得。被尚景囚禁在别墅时我每天都期待那只手出现在门沿上;它是我生的希望。
肩膀被一只大手用力的揽在怀里;回头看见站在侧后方一脸生气的蓝鸳。而我笑得直不起身子来。也许经历了那么多;我从未想过离开他吧。
蓝鸳说;唐易轩;上个厕所至于连包都背着吗?火车停站的时候不准进洗手间你不知道?下次逃跑记得不要穿白衬衫;把自己晒黑点;不然对你很不利!还有;如果下次还是想在我眼皮底下逃走的话就别白费力气了;因为人再多饶你选三个部位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
蓝鸳说;他曾看着他深爱的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却只能站在原地观望;他发誓再不会让深爱之人离开。
我和蓝鸳望着彼此眼中流淌的幸福;却忘记了一个人;忘记了一段并没有结束的故事。
七真相不曾浮出
one——
初春;我接到房东电话回去清理小果的遗物。蓝鸳让我顺便到他的住处把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处理一下。
我用一个上午清理完了我和小果的住处;转去蓝鸳的出租房里。房东说东西早已处理好;单独放在一间地下室;如果需要陪我一起下去拿。
然后我在那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里看见一封未拆封的信。寄信人;苏默;日期竟是一个月前。
难道苏默没有死?
不可能;判决的时候证据确凿。日记、照片、录音;而且尚景也认罪了。他不存在没死的可能。
不对;是存在的。因为在尚景交代的地方警方并未挖到尸体。
只是如果苏默真的没死的话;尚景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罪;蓝鸳也不用拼了命的让自己沦陷在仇恨里。
难道我们倾尽所有也要寻找的真相与交代其实只是场一厢情愿?一切从未发生?更不必要?那小果的死亡;大海深处的倒闭;我和蓝鸳的相爱和逃离;又算什么?
我记下来信地址;未及多想;匆匆赶往那个城市。然后在傍晚;我来到一个名为‘默尚桑’的酒吧门前。
酒吧的门面不算大;但装修得让人看着舒坦。
在片刻等待后;我真的看见了苏默。三年时光;他竟与当年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他的热情在从我口中听到尚景二字时瞬间冷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无可奉告。刚想转身离开却又回过头来;向我走近了两步;低头嗅了嗅我衣服上的味道。然后略带震惊地说;你认识蓝鸳?你是他的……
女朋友。我回答。我看见苏默眼中闪过的难以置信和忧伤。随即恢复平静。也许人都是这样吧;即使已不爱曾经的爱人;却也不想他爱上别人。
two——
星光;从遥远的北极倾泻;给每个追寻的人们指明方向;只是那些在记忆中迷失的人们;却再也找不到出口。
离开‘默尚桑’酒吧的时候;苏默看了我良久;问;
尚景现在过得好吗。
好。
大海深处的生意呢。
也很好。
……
那……带我向蓝鸳问好。
嗯。
当火车伴随着轰隆声离苏默在的城市远去;又穿过我们曾一同迷失青春的兰城;然后缓缓停在我与蓝鸳的新住处时;心中像潮水渗入骄阳照射的沙滩般咸涩。我看着蓝鸳在阳光下比阳光还要温暖的目光;那些在过去时光中因不了解和偏执而打下的结顷刻被蒙上厚厚的灰尘。一切没有勇气重提的故事;就让它在时光中淹没也不失为好的抉择。
于是多年后;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那个故事里的受害者其实从未受害。
那个被认为死了的人儿只是漂泊他乡。
那个活在四角天空的罪犯只是一个可怜的病人;他在自己的意识里杀了很多人;而那些人却在现实中好好的活着。
那日;我问苏默为何不回来找蓝鸳。苏默抬头望了望酒吧门前写着‘默尚桑’的那块牌子;只是沉默。
原来他爱的人从来都只有尚景。原来我们认定的;从未发生。
2014。7。28完。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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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剪影碎一地青春(上)
<一>冷冬
中考,这个词在我的意识里没有任何意识。
我看着在冷冬里越发憔悴的白茫茫的天空,像一只受伤了的白色精灵。我总是尽力地把瞳孔放大,盯着灰白色的苍穹直到眼睛痛得要流出泪来。我想知道,那软绵绵的东西背后,会有着怎样故事,是不是跟我在的人间一样,有着眼泪和辛酸。
我看着在樱花树下嘻笑打闹的孩子们,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个孤郁的老人。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一个刚刚走进年华似锦的16岁的孩子。
转到这个学校的第三天,我看见隐匿在云层后那颗属于我的星体,滑过璀璨的星际割破浓重的夜色再穿过冰冷的深空,在零点的时钟转动的那一刻,完完整整的降落。然后,我看见镜中依旧15岁模样的自己打上了16岁的标签,而这一天,我孤单一人,走遍了大大小小的街道,却再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只是无论冷冬是多么肃杀,在很多个清晨,都会看到朝阳划裂浓郁的夜色破晓,再与冷冽的北风厮杀,最后以高傲的姿态屹立在苍穹之颠,散发出毛茸茸的光。那些光总是势不可挡的样子,抚过我柔软的睫毛散落在瞳仁里,被刺痛的光亮了的瞳仁,像是黄昏时在风中哀伤的魔天轮。
然后我突然想起那个眸子棕黄色的少年,我曾那么偏执的喜欢了他那么多年,14岁,15岁,……直至如今的16岁。
<二>残年
我的生活永远都不会像我的文字一样整齐。我只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折腾在我乱七八糟的世界里。韩书说,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么有标志性:嘴角的冰淇淋,胸前的果汁,以及帆布鞋上的露水。
我在大家都睡觉的早晨跑步,在大家亢奋的夜晚入眠。在叛逆的年纪不做任何背离之事,却有着一颗比任何人都桀骜不驯的心。
我依然穿着深灰色的风衣穿行在浅灰色的风里;依然和同龄的孩子手拉手走过一条又一条喧闹的街;依然会在周一的晚上算还有几天放假;依然会看着橱窗里成熟的时装渴望长大。
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上帝个变态老头,于是上帝就承让的变态了一回。。
当我后知后觉的发现中考倒计时只剩下二十几天,而朝阳再也不用一翻厮杀就可以高傲得站在云层之上的时候,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漫长的寒假是怎么挥霍的。记忆里有了**的空白,像是一个早已荒废的城堡,被偷偷地抽掉了一个平方角,却无从发现哪里不对。可是却能明显的看到越发恐惧的摇晃,像随时都有可能惊魂梦醒般不复存在……
我是一个对未来不上心却总是经不起梦想诱惑的人。虽然阿贱在后排无数次伸过懒腰后都会睡意朦胧又语重心长的说:你不要学了,你能考上县高中,我就能上省重点。
可是我没有觉得二十天有多短暂,二十天足够一个生灵诞生又死去,我只不过是用一个生灵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场试题的准备,这是一件不容易但却很仁慈的事情。
我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和过膝的短裤,扎起凌乱了一整个冬天的长发,甚至带上了尘封许久的眼镜。
没有人知道我近视,就像没有人知道我曾经也是家长和老师的希望。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光芒,像是在战场上用鲜血和汗水浸染的宝剑,在随遇而安的日子里被斑驳锈迹吞噬了曾经的锋芒和锐气,成了一摊废铁。
只是没有人看见我曾经是怎样的堕落和变坏。我从未对抗,只是再不前行……
我像一个从未变坏的乖孩子那样,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成绩渐长,棱角见灭。所有人都以为不见经传的过去是命运的残忍与付出背离,却不知我曾那么真切而不动声色的沦陷过。
我喜欢眺望远方,想要看到记忆里那不曾颓败的麦田,那是我曾在的乡中特有的美好。可是穿过被太阳洗得光亮的空气,看到的不过是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琉璃瓦以及不时反射出的幽白色日光。
我知道,我怀念的我会一直怀念着,我也只能继续怀念罢了。就像那些我深爱至骨髓的,竟一秒钟也未曾属于过我。
<三>怀念;;
低头间我突然想起那些在我年少时光中和我一同无法无天的少年。想起我和沫儿打过的耳语以及那棵为我们保守秘密的冬青树;想起被我的喊叫声划破的藏蓝色的天空以及天空下窜动的人影;想起被单车悠然碾过的年华以及我在年华消逝中不曾远离的梦境……
我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很多年。直到我在整理这篇随笔的现在,都念念不忘。
我的一生,都不会再那么大胆的走到一个男孩面前,那么悠然利落地说,你的QQ号是多少?没有任何客套的称谓,直接而勇敢。
他把目光低了一个角度才看见我说话时目光里的炽热和诚恳,然后眉宇间形成了一个“川”。而后沉默的接过我手中的水彩笔写下一串我过目不忘的数字。
我闻见他俯身时衣物里散发出的清香,念念不忘,而那,只是他妈妈洗衣服时用的加香洗衣粉留下的,与他无关。
那年,我14岁,我以为只要在他身边足够久,就会被他收留。
即使是离开后又离开的现在,我对过去的事情都一一铭记如同画册上留下画的那么精准,可是对于他,却只记得他像摩天轮一样哀伤的目光,而这些也只不过是遇见太多次后的理所应当。
直到他在生命里消失不见,我才恍然大悟曾经的那种希冀是出于喜欢。
十三岁的时候,我像一个小疯子,总是被沫儿和小焱追得叫着救命从三楼闪到一楼。而楼的拐角设计得很容易撞到人,可是,我没有撞到他。
这是生活,不是言情小说。
我在离他手里的热水瓶只差1厘米的时候停住了脚。然后清晰的看到他微微惊吓的样子,平静后报以学长对学妹的礼貌微笑着走开。
而他身边,似乎总被安静的气质围绕。我会在热水器旁看见四周聒噪的人群里他安静的等待,会看见他沉默地从楼梯口经过却从不上来。身边从没有中学时代三五成群的乖张。
像一张平静的油墨画,永远以宁静的状态呈现。
而这些,都是我后来在少有的关于他的记忆中发现,13岁的我没有任何少女情怀,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脸。那时的我只会在班里的小女生们讨论男生时突然就插进一句初三一个男生挺好的,连想要认识的情怀都不曾有过。因为他只是我懵懂年纪的不以为然。
如果说我对于他的这些描述只是眼角余光洒过,就匆匆存进脑海的话,未免太过刻意。可是如果你在365天里有265天都会遇见一个人,即使你再不在意,也会回答的比我多得多。
十三岁的我,像一个透明的玻璃球。即使一天见到一个人几十次,也只是想幸运或是倒霉,而不是有的没的。我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他的脸只是模糊的记得棱角分明。
就这么简单,简单到他毕业的那个夏天,我有的只不过是离毕业又近一步的欣喜,而不是他要离开的悲伤。我甚至没有想起,暖而干涩的夏风吹散的人群中,有一张我看了一年的像油墨画般安静的脸即将消失在生命里。就像泛了黄的树叶飞舞在空中,即使舞步再过翩跹,给人的印象也无非是秋天来了,而非它很美。
他无意间复杂的出现在了我的十三岁,而我的十三岁太过简单。
我依然没心没肺的快乐着。我以为他连记忆中的一撇都算不上,却不曾想会偏执的喜欢上一个似他非他的男孩许多年。
那个去野外写生的午后,我看见田野里寂寥的柏油路上走过一个安静的少年,他的衣袖和清风指向一处,鼻梁高挺,棱角分明。我的一生都再不会像那天那样勇敢而直接,我悠然而利落的问他你的QQ号是多少,他被这唐突扰乱了片刻,然后接过我手中水彩笔,在我掌心写下一串从此过目不忘的数字。
那年,我15岁,固步在这个北方小镇,而他已经远去广东流离,说得了一口流利的闽南语。
<四>哈雷彗星
从7月分开始到现在一直倒霉,所以就一直在想是不是哈雷彗星对我感兴趣。一件接一件的倒霉事在生活中闹腾,文字也越来越破碎,像碎了一地的玻璃片,无论我多么小心翼翼都无法拼凑回最初光滑完美的容样。
总是难过,难过的要哭出来。可是却忘了怎么去哭。小志在学校忙得没空和我聊天,我就想,他在不经意间会不会就把我忘了,然后在某个夜里,看着我跳动的头象就再也想不起是哪个孩子了。
而小志总会在我发去难过这两个字的时候就一个长途打过来。一直陪我说到我困的时候。我们听着对方在夜里如同听一盒坏掉的磁带一样干涩的声音跃过遥远的距离,再通过电磁波,然后呲呲拉拉的敲击耳膜。。
也许是认识小志透支了我太多幸运,所以才一直倒霉,可我还是那么地庆幸。
十五岁的深秋,我为了逃避一些人和一些事,却失去了那么多的人和事。我盲目的从一个空城逃进另一个空城,从一首难过走进另一曲悲伤,从一个谷底踏进另一汪浅潭…是小志把我拉出来说,你看阳光多美丽,然后我就信了。可是我忘了我是只吸血鬼,然后在他的呵护下见证了所有明媚……
<五>淡忘
我一直在想淡忘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我曾经是这样解释:在岁月淡淡的歌里,我们渐渐遗忘了曾经;在岁月曾经淡淡的歌里,我们渐渐遗忘了曾经的曾经……在岁月未来的歌里,我们就遗忘了现在……就这样一直一直的发生着,我们像站在直线上的可怜虫,看着两边无尽延伸的岁月泪流满面…
<六>雨
雨一直在下,空气里到处都是水分子的味道。地面湿漉漉的,帆布鞋走过的地方,脚后跟溅起水花,也溅湿了帆布鞋。我突然就想起了上海的夏天。。
已经很久了,日记里天气这栏一直被雨占着。我坐在教室里,似乎能听见窗外雨水在叶子上敲打的滴嗒青脆声。。
我坐在高中的教室里,一个总是死气沉沉的地方。我看不到青春里该有的张扬拔涉、轻松快乐。压抑的气氛能让我哭出来。庆幸的是我能看到窗外的叶子。在这个沉闷的校园唯一有生命腾腾的一块空地就在高一教学楼后面。我很庆幸的。我是那么的偏爱她们,我总认为当这个世界,山不再是山,水也不再是水,当初的一切都消失或变质的时候,那么我深信。叶子一定会像当初的叶子一样,紧紧的环绕在枝杆上,在风中发出熟悉的哗啦声……
看见窗外在风中摇晃的叶子,就会想起初中时的校园,想起窗外在风中起伏的麦田。我和沫儿曾凝望着那片绿色的大地说,如果那是一张床,我们可以在上面打滚儿……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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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剪影碎一地青春(下)
<七>遇见“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最近一直在哼这首歌,打着雨水的节拍。。因为没想过会有第四次,所以第四次见他只能白痴的说,我见你第四次了…在很多天以前,在学校门口看见一个男生。很拥挤的人群我却忽略了所有人看见了他………白色的格子衬衫在熙嚷的人群里安静的移动。看见他的时候我呆了很久,所有流淌的血液像是瞬间被抽离。我知道,让我空白的并不是所谓的花痴,可我又实在想不起更好的解释。。第二次见依然呆了很久。那种感觉不是触电,而是断电,体内本在兹兹拉拉的电流在他的身影轻轻座落在视网膜的时候,那不偏不离的角度正好断掉了电闸。我花痴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并且,在那个阳光灼痛眼眸的时候,我就彻底的不再花痴。就像你对一类东西失去了审美,可那个陌生的确吸引了你的注意,而你知道那是质的吸引,可是你想不通那种本质还可以吸引到你。那时你的快乐和纠结是一个概念。。既然我能够在人群中穿过所谓人的袖领及眉间捕捉到他的脸,那就一定会有原因的,我想如果我能见他第三次,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想认识他。不怕他怎么想,只是真的不想让他像生命中曾出现的那些人一样,因为所谓矜持,相视一笑之后就悲哀的擦肩,然后在某个黄昏听朋友说起,曾经的谁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