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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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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拍了拍她裸露在外的肩膀,照常洗漱,收拾行李。
    临到出门,老沈突然从厕所冲出来,背靠着门不让唐鹏走。
    唐鹏笑嘻嘻地说:“真要吗?你可别害怕。”说完,他上前抱住老沈的腰,撩起她的睡袍,用大拇指摩挲着她的腰,嘴里说着求欢的话,手腕却暗暗使劲想要把她移开。
    老沈却身如磐石,面如烈士,岿然不动。唐鹏有些焦急,退开一步,说:“别闹了,我赶不上飞机了。”
    老沈发了狠:“我说了,今天不许走!”
    她素黄的脸上有一层油光,大概是没有被吸收的护肤品,为她平添了几分不似真人的可怖。厕所的水龙头一直拧不紧,滴滴答答的声音像是电影配乐——预示着男主角此时的焦灼不安。
    对峙中,唐鹏发现老沈的睡衣下沿湿了一小块,难道她竟然费心刮了腿毛?那为什么不干脆换下这身肉色的棉睡裙?他想起自己刚和老沈在一起时,她在他的鼓励下只穿黑、红、紫的深色内衣,光滑的丝绸面,夜光下似光影的遮掩。他说任何颜色暧昧不清的内衣,在身上都像一块巨大的橡皮擦。
    唐鹏压下内心嘲弄的冲动,压低嗓子,息事宁人:“一大早的,别发神经。”
    老沈说:“到底是谁在发神经?”
    唐鹏怒道:“我怎么了?”
    老沈说:“谁知道你怎么了,一个月一大半时间都拎着个破箱子跑来跑去。有一天你要是不回来了,消失了,我都只能认了……”
    唐鹏有些心软,说:“你也是过来人,别假装搞不清楚。”
    老沈双眼迸出精光来:“你也记得我是上过班的人啊。我当初累得像死狗一样谈单子的时候,也没见你同情我。”
    唐鹏说:“我当初在家给你洗衣做饭,怎么不叫心疼你?”他说的是刚结婚那几年,他失业在家,只有老沈挣钱。
    老沈冷笑道:“那几年你知道他们都说你什么?说你软饭硬吃。别的男人吃软饭好歹还知道理亏,知冷知热的。你倒好,吃得理直气壮,家里大小事都得你做主。”
    唐鹏气得膝盖都开始发抖,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现在的工作虽如鱼得水,可当初也是老沈动用了她的关系才帮他找到的。
    老沈继续说:“后来你上班了,说要生孩子,我二话不说就辞职回家。到底是谁假装搞不清楚?”
    又绕回孩子身上,唐鹏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是把她拖到床上大干一场,急切地进入她,以示尊重;一下下大力地撞击她,仿佛为了说服他也说服自己而打下爱的烙印。或许,在一切都结束之后,他会和她在神圣的肃静中拥抱一小会儿,让恨意如汗液一样从皮肤中渗出,消失在空气里。他们才能够原谅为彼此带来的伤害。
    可是,此刻的他完全做不到,他盯着老沈的腿,依然匀称而光滑,却发现自己没多余的爱与尊重可以榨出,哪怕一点点。
    他神情陡然出现的裂缝被老沈敏锐地捕捉到,她冷笑道:“我终于看清楚你了,永远只想着自己,我当初说不结婚,你说对不起你,现在嫁给你,你更委屈;不生孩子,可怜你了,现在准备要孩子了,你更可怜。唐鹏,我算是服了你了,你能不能有那么一秒钟,不那么爱自己?”
    唐鹏以或真或假的愤怒隐藏自己的心虚,他大声说:“你看看自己这副样子,我现在特别庆幸你还没怀上。”他把行李箱重重地摔在地上,巨大的声响甚至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老沈倒是终于沉默了,把箱子扶起,将拉杆递给他:“赶紧走吧。”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就钻进了厕所。唐鹏临出门前心虚地往半掩的门里望了一眼,看到老沈弯腰在洗脸池里洗头。他忍不住皱眉:“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在洗脸池里洗头,头发把下水管都堵住了。对了,厕所的水龙头你有空找人修一下。”
    老沈到底哭了吗?车已经开出一个小时之后,唐鹏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最后的那一瞥,他在她脸上看到的是肥皂渍还是泪水?如果是泪水,是洗发水进了眼睛还是出于悲伤?
    唐鹏严肃地思考着这个荒谬的问题,这样的争吵对他们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可是为什么他如此害怕泪水?因为泪水是真相。
    对峙可以是游戏,诘问可以是撒娇,指责可以是调情,充满了戏剧感的冲突,以上都可以被唐鹏粉饰过去,作为“一幕”。人物淡出、场灯暗淡、大幕再次掀开就是下一幕,故事又重新开始,观众又开始鼓掌,观众和演员都是他自己。然而,泪水无法收回,它划破了布景,露出断壁残垣的废墟真相,它是拒绝,演员无声地抗议,拒绝再参与。
    还是迟到了,到柜台的时候比规定时间迟了三分钟,值机柜台的地勤人员面无表情地拒绝了唐鹏的哀求。
    他买的特价机票无法改签——不知道老沈在哪个稀奇古怪的网站上买来的,还是怨她,每次都自以为是,结果精明办坏事。唐鹏断定地勤代表的航空公司在坑钱,这种说法不仅消耗了她的耐性,而且使她羞愤。
    她头发剪得很短,短得已经脱离了时髦的范围,分明很年轻,脸平展得如同熨烫过。或许是刚毕业吧,所以急着要用刚正不阿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性。唐鹏猜测她是那种以为自己男友从不看黄片的女人——如果她有男朋友的话。
    “姑娘,通融一下呗。”他投降,说出如此无力的句子。
    “下回早点儿来。”地勤头也不抬。
    “我有急事。”唐鹏用指节敲打着柜台,试图唤起她的注意。
    地勤不说话,彻底无视他,开始敲打键盘。
    唐鹏看着她的后颈,短发的边缘有一道严厉的界限。唐鹏对这样的女人毫无办法,该如何软化她,把她变成女人?多么邪恶,如同把一块钢铁烧得娇羞通红,让它颤动、柔软、弯曲,任人摆布。唐鹏从想象中醒过神来,却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在漫不经心的青春里,他从没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直以来,女人是火,他被火塑造。
    “我是去治病的。”唐鹏凑近了小声说。
    地勤抬眼,惊疑不定地看着他,说:“什么病,有没有医院开的证明?传染病是不能上飞机的。”
    “简直不可理喻。我要去投诉你们公司。”
    “精神病也不能上飞机。”地勤讽刺道,从桌下拿出一个“暂停服务”的牌子放在柜台,转身准备离开。
    唐鹏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要干什么?”她惊叫道。
    他提起自己的裤腿,露出一片疮痍:大小不一的红色血泡盘桓在他的小腿上,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
    地勤倒吸一口凉气,唐鹏强迫着她盯着自己溃烂之处,不允许她逃避和闪躲,他有些狰狞地笑了,仿佛这是她对他犯下的罪行。
    
    第二章
    
    原来今天是结婚五周年纪念日。唐鹏起飞前准备关掉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日期才忽然醒悟过来,还是给老沈打个电话吧,无人接听——还在生气,他犹豫着要不要发个短信。空姐过来催促他关机,算了,女人不能哄。
    老沈也不是那种需要哄的女人,她比他大五岁。刚认识的时候,他还在杂志社做摄影记者。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对人说:“遇到老沈之前,我守身如玉了三十年。”说多了自己也信了,实情当然不是。
    唐鹏如今还记得杂志社的办公室,隶属于某个国企机关,所以位置极好。在一座古迹改造的公园里,公园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改造成了江南庭院的风格,在这座肃杀的北方城市显得小气。唐鹏是南方人,上大学去了西北,被贫瘠、干涸、无法得到满足的性欲折磨得苦不堪言,到了这里油然而生思古幽情,毕业之后一直没换工作。
    上下班时段适逢老人集体出动的时间,他们是属于老年人里不服老的那一拨,人如潮歌如海,歌颂祖国和革命年代,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不出一身汗誓不回家扫地煮饭带孩子。唐鹏每每骑车经过,总是刻意减慢,对车后座的女友说:“你看他们活得多上进。”
    女友是办公室的同事,一个高挑清秀的姑娘,叫姜夕。她却在后座上催促他骑快一些,说受不了他们亢奋的样子,让人对年老感到绝望。
    唐鹏只好把预备好的“执子之手天荒地老”的话吞回肚子里。分明是两类人:他要生活,她要逃避生活。分手之后,唐鹏消沉了好久,倒不是因为多么爱她,而是因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对未来的构想猝然倒塌。
    然后就是老沈了。杂志社经营遇到困难,请老沈来讲广告营销,她是某个时尚杂志市场部的头,百伶百俐,名声在外。领导派唐鹏去公园门口接她,未见其人,先看到一双包裹在紧身过膝长靴里的长腿钻出车门。她淡淡地扫了一眼唐鹏,把他当作酒店门童一样,铁骑铮铮径直地往前走,茂密的长发在身后摇曳。
    “你倒是快点儿啊。”她停住,回头喊唐鹏。她不耐烦地微仰起头,逆光,脸看不大清楚,胸部倒是清晰而骄傲地高耸着。那时候的老沈,漂亮得与那个暗淡的冬天格格不入。
    晚上杂志社领导请老沈吃饭,七七八八找了些酒搭子,团团簇拥着老沈走出办公室,脚下生风似的很快走远。老沈的笑声倒久久没有消失,爽朗而娇媚地一下下挠着唐鹏的皮肤,让他怅惘了一小会儿。
    到了十点,领导打电话让唐鹏也过来,他推辞了半天,听到老沈抢过话筒,带着醉意软绵绵地说:“是不是不想见我?”这才答应下来。
    包间里,老沈喝得面色酡红,身边围了几个脸喝得更红的中年男子。“再喝再喝。”他们的亢奋不正常,大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托住老沈的杯脚往她喉咙里灌酒。
    看到唐鹏,老沈赶紧招呼:“快坐我旁边。”
    其他人带着醋意起哄:“是不是看上我们的小帅哥了?”
    老沈也不避讳:“是又怎么样?来来来,走一个给他们看。”拉着唐鹏喝交杯酒。
    他意识过来,自己是充当了救星的角色,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机会一辈子只有一回,顿时士气大振,杀气腾腾地和人拼起酒来。越闹越厉害,终于把自己喝醉。老沈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唐鹏的手臂上,笑眯眯地看着他,酒精作用让老沈身上的香味如排山倒海一般汩汩传来,唐鹏竟然一下子软弱得想哭,有种茫茫天地相依为命的感觉。他是她的“相公”,比老公还好,进可攻退可守,不清不楚地情深似海下去。
    “叫嫂子!”唐鹏指着老沈粗声对领导说。
    领导笑笑。唐鹏再度高声说:“你叫不叫?!”
    气氛顿时冷了下来,领导面色铁青,咳了两声,说:“散吧散吧,不早了。明天还要上班。”恢复了开会时的口吻。
    那晚是唐鹏第一次去老沈家,什么都来不及看与想,眼里只有老沈,打散的老沈,破碎的老沈,她的胸、肚脐、长腿。早上天光大亮,唐鹏才被她的家吓了一跳。
    烟雾缭绕地营造出古装剧里大侠出场般的效果,各个墙角摆着的小香炉里正散发着一股苦涩的致幻香气。客厅里有柔软的欧式沙发,靠墙的地方摆着中式卧榻,躺上去就是民国。屏风上是东瀛的春宫图,荒淫吊诡的姿势和两张雪白木然的脸。屏风正对着的墙上却是一幅字,上面写着:“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毫厘有差,天地悬隔。”
    老沈问:“这字写得好不好?”
    唐鹏说:“挺好,挺好。是你写的?”
    老沈笑道:“怎么可能,是我求来的。”
    老沈又问:“你看这个贵妃榻是新花梨还是黄花梨?”
    唐鹏听都没听过,压抑住心惊肉跳,笑道:“新花梨。”
    老沈又笑:“屁!新花梨有这种香味?你闻闻,快点儿。”
    唐鹏在老沈的催促下,弯腰,趴在椅子上嗅了几下,说:“挺香,挺香。”
    老沈说:“你再猜……”
    唐鹏笑着恳求道:“不猜了,好不好?”
    老沈家每件东西都有来头,要么是求来的,要么是哪儿的古董,要么是大师给开过光的,满目都是应接不暇的高级。唐鹏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都无法克服进老沈家的不安,连猫悄无声息地滑溜拂过的触觉,都会让他一个哆嗦。他大学之前的日子都在简陋的筒子楼里度过,连自己的桌子都没有——茶几吃完饭就是写作业的书桌,以至于他的作业纸常年都有透亮的油渍。大学毕业之后他到大城市闯荡,生活过得极简,“家”不过是躺下就能睡觉的地方。老沈对家细致的布置,着着实实把他震慑住了。
    某一天,当老沈兴致勃勃地提议在家摆个佛堂——她在时尚杂志上看到,某个名媛家里摆了一个,唐鹏才忽然醒悟过来——或许是终于面对现实,这些不伦不类的堆砌和互不搭界的生硬掺杂,都不过是虚张声势,掩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人。这一天,是他们认识刚满三个月的纪念日,也是他们新婚的第一天。
    “我结婚纯属上当受骗。”唐鹏人前人后总爱这样说。一开始,老沈还觉得是在夸她媚、嗲、惑,听多了终于觉得不对劲。终于有一天,她坐在沙发上怔怔掉泪:“你觉得受骗了就离婚啊。”
    唐鹏这才忽然看清自己:对于婚姻,他一直有种儿戏感,就像是无意中转台看到的一出漫长而狗血的连续剧,看的时候一边骂,一边心甘情愿地受骗,全是被一股恶作剧的趣味和好奇心支撑。而且,知道自己总能关上电视,爬上床,在黑暗和寂静中睡去。
    这样对老沈并不公平,唐鹏反省。那么,就要个孩子吧,为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寻找一些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他不无天真地想,丝毫不知道这是他末日的序幕。
    
    第三章
    
    唐鹏清楚地记得,腿上的溃烂就是从他与老沈以生孩子为目的而性交的那一天开始的。
    此时的他,蜷缩在小小的飞机座位上。西裤成分里的羊毛粘在腿部溃烂处渗出的黏液上,一抻,可以听到水泡破裂发出的轻微的“噗”声,如细微至极的嘲笑——它们恶毒地膨胀着,看他无计可施。唐鹏不断跟空姐要咖啡,灌下肚里,浓棕色的液体像毒药一样让他手脚末端变得麻痹,只有腿像被针刺一样疼。
    邻座的小孩儿被飞机的颠簸惊醒,开始哭闹。他的母亲责备地拍打他的屁股,孩子以更激烈的身体扭动表示抗议,狠狠地朝唐鹏的腿上踢了一脚。
    剧烈的疼痛几乎让唐鹏晕过去,他紧紧地抓住座椅扶手,却丝毫没有缓解疼痛。母亲让孩子向唐鹏道歉,孩子扭动着身体:“不要!我不要!”他开始近乎尖叫地大喊着,踢翻了小桌上的一杯热茶,洒在唐鹏的裤子上。
    他的整条腿霎时沸腾起来,五脏六腑仿佛被骤然系紧,高高吊起在体腔之内,眼前一片漆黑,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身边是惊叫与窃窃私语。
    唐鹏后悔了,他深信不疑,自己会死在千里寻医的半路上,为了这不知真假的偏方。
    偏方是柯宏志告诉他的。唐鹏的两任女友——姜夕、老沈都认定柯宏志是他的精神偶像,仰慕得情深意切,简直有同性恋的嫌疑。
    认识他们的人都对此诧异和不解,唐鹏长得好看,画画、摄影都有天赋,待同性天真义气,待异性保守腼腆;柯宏志却瘦得难看,头小得不成比例,像个蚂蚱,昆虫一样的脸上还现出痴愣的神情。
    相识是在大学,唐鹏刚上大一,去毕业班的师兄宿舍串门。冬天的男生宿舍像个巨大的被窝,空气里藏着所有属于夜晚的秘密。地踩上去软软的,不知是一代代青春期男孩儿的体液凝固结晶,还是被脏出了幻觉。
    宿舍中间围了一桌,七八个人凑在一起打牌。只有一个男生没有凑在牌桌前,而是坐在床铺上不知在读什么书,一片嘈杂骂街嗑瓜子的声音中,他猛然抬头,说:“嘘!你们听!”
    宿舍一下子安静下来,楼道里放着广播:“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唐鹏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邓小平的南方讲话。
    “你们听,这个非常重要!”床铺上的男生自言自语,还重重地点着头。
    “你有病吧,到底斗不斗地主?”其他男生不屑一顾,继续吵闹着玩牌,在陶瓷缸里捻灭烟头。
    那张沉思而痴迷地听着广播的侧脸,在当时的唐鹏心中留下极大的震撼——远远超越了第一次看到女性的裸体,那是洞察力和智慧,黏黏的冲洗不净的荷尔蒙简直不值一提。
    那个男生就是柯宏志。
    认识了柯宏志之后,唐鹏才相信世界上确实有“天才”这件事。他有着超越年龄、阶层和成长经历的敏感和洞察力,每当他眯起眼睛思考,就像是在前几世的记忆中检索。
    然而,他并没有像唐鹏想象中那样成为百亿富翁或是政协委员,仅仅成了一名记者,以好得惊人的洞察力和差得惊人的行动力著称。“他只是运气没到。”唐鹏曾经这样想。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唐鹏发现自己的生活质量已经远远地把柯宏志甩在后面,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骄傲,而是不安,他为自己不错的生活感到歉意,为市中心有两个卫生间的房子,为过于俏丽也过于能干的老沈,为每次见面聚会选择的高档餐厅和对红酒的挑剔。
    每次见面,唐鹏总是夸大其词地描述自己曾受到的失败,毫不留情地自我贬损,甚至期待着柯宏志的讽刺。
    一周之前,唐鹏撩开裤腿给柯宏志展示自己的溃烂:“你看我,以后咱们见一次少一次了。”
    柯宏志吃了一惊,问:“两条腿都是这样?去医院看过了吗?”
    唐鹏点头:“去了,老沈开始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不干净。去医院看,医生半天没查出来,说有点儿像带状疱疹,但也不是。涂了药发得更厉害,都没见过这样的。后来看了中医,说是体内有湿毒。”
    柯宏志又露出昆虫一样专注的表情,像是启动了高频声波的听觉系统,过了一会儿,忽然说:“我倒是想起一件事,几年前和一个老总吃饭,他说当时也是和你一样,满腿血泡,怎么也治不好。后来好了,怎么好的,你就当笑话听,千万别当真……”
    唐鹏急切地说:“赶紧说。”
    柯宏志说:“那人也是听别人胡诌,去了西藏,找了个当地的女孩儿,第二天回来,飞机还没落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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