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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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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牵着她的手下了车,她听到水声,听到踩到的落叶破裂的声音。她感到令人恐惧的静谧。一阵风吹过,从她穿着黑丝袜的两腿间吹过。她觉得不安。
    走了十几分钟,水声由远而近。王帅摘掉蒙在她脸上的围巾,她发现他们站在漆黑而狭窄的岩壁中,潮湿的苔藓依附在大石头上,摸起来像冰凉的肌肤,不知道从哪里流下来的水滴溅落在他们的头顶。
    她心里有了数。又走了十几分钟,她穿了中跟鞋,几次险些滑倒。他好几次流露出厌烦,终于没有任何言语。忽然有阳光倏现倏隐,走到一片开阔的平地,面前是一片水帘。
    并不是雨水丰沛的季节,水声却惊人地响,两人站立的土地都微微颤动,配以光影穿越其中造出的万千虹霓,倒也震撼。
    叶莺往前探身子,仰头大口饮着瀑布水,并承接水花的拍打。叶莺想起,自己是在二十五岁那年,脸上一夜之间突然出现衰老颓废的特征,她就每日把脸浸在冰水之中,然而并没有抑制住摧枯拉朽的溃败,像是肌肤里一直系着的紧绷的细线,被生活的重负压断了。
    “我不是带你来这儿想不开的。”王帅一把将她拉回怀里。
    这姿势很快就变得暧昧而缠绵,他跪在地上,抱住叶莺的双腿,脸贴着她的裙子,她没有躲开,伸出手轻轻抚摩着他的头发。他受到了鼓励,用力去拉她的裙腰,让她也跪下。
    叶莺惊惶地挣脱开他的手,说:“我不想。”
    他站起来,去解她的衣服:“快点,一会儿就有人来了。”不远处传来其他游客说笑的声音。
    她继续抗拒,他人矮,手指却细长,如锁链一样缠在她的身上。他原本还是笑的:“今天怎么脾气这么大?”直到两人肉体都有了真实的疼痛,他才不耐烦地住手,凝视着她。
    他不理解,为什么在简陋的出租屋她平静温顺,而在他精心挑选的浪漫属地会遭到激烈的反抗。他企图说几句玩笑话来化解两人的尴尬,可随即想到:他在电视和讲座中的任何一句玩笑都是收钱的。凭什么花了钱还要受气,受了气还要搞热气氛?
    叶莺感到他凝视的目光冷下来,原本有一个如烧烫的石头一样的物体抵在自己肚皮上,它也冷却了下来。
    “别像个动物一样好不好?”她说,刺痛了他的自尊心。
    她继续说:“你带过很多女崇拜者来过这里吧?”她故意避重就轻,不去谈他的老婆。
    “你这个女人,真没意思。”他下了结论。
    这是为她判了死刑。一个女人可以邪恶精明,或是无知狠毒,甚至被恨得要置之死地,这些都是不同程度的溢美,而一旦她“没意思”,这就像是被关进孤岛上的监狱,连判她刑的人渐渐都忘了原委,一切都渺茫。
    这是他们第一次不愉快。她伸出双臂,想去拥抱他。他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说:“我们赶紧走吧。没有性爱的爱情叫友情,没有情爱的爱情叫色情。”
    她佩服他随时都能想出妙句的本领,简直是种精神疾病,她不禁笑出声来。他憎恶地看了她一眼。
    游人的声音越来越近,拖家带口的旅行团兴奋地从岩壁中蹿出,召唤着落后的家庭成员。小孩子如动物一样在叶莺的腿边钻来钻去,王帅害怕被人认出或者被照相机无意中拍到,仓皇地拖着她下山。两人都很安静,他们结束了。
    
    第三章
    
    二十年前,她也在一片瀑布下。她总疑心那是一个梦。
    最先回忆起来的是黑暗中的一双蓝眼睛。她见过蓝眼睛,邻居老奶奶信基督,随身带着一本小册子,里面画着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男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她一直觉得蓝眼睛是不幸的象征。
    后来,叶莺随团出国演出,也见过许多台下的蓝眼睛,可都是远远的。团里的领导不许她们和台下的观众接触,一下台就运回酒店关着,不能单独行动,像管着天女的仙官,不允许她们思凡。
    那一次,是她第一次那么近地看到一双蓝眼睛,在一片瀑布下。
    在大多数时候,叶莺只允许自己的回忆止于这双眼睛,太多的回忆会带来太多的痛苦。可是,在特殊的日子里——比如周四的傍晚,情人因为一次未遂的野合而在例行的约会时间爽约的时候,她会放任自己去回忆——试图用一种美好的痛苦,去取代不堪的痛苦。
    蓝眼睛的头发是栗色的,松软,像是里面藏了一阵风。头发被打湿了,有几缕碎发飘在额前。
    他的眼睛如雪天里的池塘,闪闪发亮。叶莺就像是趴在池塘边照镜子的小孩儿,没自己看过自己,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小圆脸。刚下舞台的妆还没洗干净,额头中间有个口红点的小圆点。
    她在台上演得好,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团里的领导也高兴,说她立了功,完成了重大外交任务。那一年,青年剧团为了庆祝中国和巴西建交二十年,去伊瓜苏演出。领导说,伊瓜苏是一片瀑布,大得很。他还说,是一个男孩儿恳求神灵让深爱的女孩儿恢复视力,神灵就让大地裂为峡谷,河水吞噬了男孩儿,女孩儿重获光明,成了第一个看到伊瓜苏瀑布的人。
    叶莺心想,神都是极可恶的,实现了人们一点愿望,就要求巨大的牺牲,或者做更大的坏事。或许因为这样,神才是神,人们才怕它、拜它、侍奉它。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它比人更自私。
    白天演出前,演员们都说要去看瀑布,可刚好起了雾,只听到水声,远远的什么也看不见,领导吆喝着把大家塞进了大巴车里。
    晚上演出结束,她还没有从兴奋中松弛下来,迟迟睡不着,心里记挂着那个神话,偷偷跑出酒店,去找瀑布。在夜色中走了五分钟,就迷了路,听见水声忽远忽近,却不知道方向。
    黑暗中,看到前方一个高大的身影靠在栏杆上,她支支吾吾地上前说:“瀑布?瀑布怎么走?”
    那人的蓝眼睛里带着笑,看着她。她没想到他那么好看,更加结巴。蓝眼睛听不懂,可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笑着看着她。
    她十根指头上下翻飞,比出水流的姿态。
    那蓝眼睛笑着点点头,指着前方的一个方向,嘴里哇啦哇啦的,示意她跟着他走。
    长久封闭的训练生活,让叶莺对于和男性的接触感到恐惧又兴奋,世故而天真:跟着他走,还能坏到哪里去?
    冷风呼啸着过来,像是要诉说着什么。叶莺打了一个寒战,蓝眼睛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她的身上,脱下自己的手套给她套上,就像对待一个小女孩儿。他的大衣粗糙而厚实,皮手套在指尖的位置有些磨损。
    他自然而然地握着她那只戴着手套的手,两人并肩往前走着。不知过了多久,叶莺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一个童年诡异的梦里见过这个场景。身边这个人,被风吹动单薄的衣服露出肌肉的线条,如同移动的塑像。你对他了解多少?他不是你的亲人,不是你的朋友,他甚至不懂你的语言。
    如果他决定攻击怎么办?在这无人之地,他不过是个踯躅的黑影,你也不过是个踯躅的黑影。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叶莺想要呼喊,却被冷风灌满了嘴。她停了下来,蓝眼睛也停了下来。
    “我们要去哪儿?”叶莺徒劳地小声问道。
    蓝眼睛盯着她,牵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她能感到每一根参差不齐的胡楂,很扎手。他的嘴在动,叶莺听不懂,却也好像听懂了。“我是我,我是真实的。”她直觉蓝眼睛在说。
    “我要回去了。”叶莺嗫嚅道,转身准备离开。
    他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入怀中,又如同惩罚一样用力捏了捏她的肩膀。她抵在他的胸口,感到他的手指摩挲着自己的发尾,她的头发要燃烧起来。
    “我不认识你。”她小声说,心里在啜泣。
    他的下巴顶在她的头顶,他低声说出一大串她听不懂的话。她听不懂,却止不住地全身蜷缩起来,感到自己的心缩得像一粒皱巴巴的葡萄干。
    不知过了多久,他放开了她,然后认真地看着她的脸,游移的温柔目光像一个多年未见的长辈。然后,他牵起她的手,继续行走。
    雾气越来越深重,终于汇成了湿润的奔流,冲刷着叶莺的头发与肩窝,如风雨淋淋。她跟着蓝眼睛,脚步越来越快。突然,他停了下来,打开手电筒。
    叶莺惊得怔在那里,原来水是可以这样流的,蔑视自然规则与人类狭隘的想象。
    蓝眼睛又说了什么,他的声音低沉压抑,像是在诉说一个秘密。
    叶莺不顾他,径自又往前走着,瀑布的水如同固体那样沉重地砸在她的头发上、脸上和身上,她伸展开双手,迎接瀑布对她手臂和心脏的冲击。
    她感觉到,蓝眼睛从背后抱住她,他温柔但是强有力地扭过她的头,吻她濡湿的嘴唇。叶莺心跳得几乎要从胸腔中蹦出来,耳中也嗡嗡的,什么也听不见。他抱紧了她,仿佛她是洪水中的一根浮木,他们要一起航向宽广而深邃的地方。
    蓝眼睛对于他要去的地方了若指掌,他嘴唇到的地方便燃烧,她变成了一个发着光的女人。在愉悦的顶点,叶莺脑海中反而凄凉地狂叫道:水流,请穿我躯。
    狂风,请贯我心。
    雷电,将我粉碎。
    阳光,把我焚尽。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当叶莺回到酒店,看到满大堂因一夜未睡而焦虑的团员和领导,就知道大事不好。
    当天,团里的领导教训叶莺的时候,叶莺的听力却似乎还没有从一夜瀑布的巨响中恢复,罔若未闻,问她去哪儿了也不说,只是无意识地微笑着。领导更加激愤,当场开除了叶莺,理由是:“不听指挥,自以为是,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
    当时在团里和叶莺关系最好的演员叫作唐瑶,她是叶莺来之前的台柱子。两人长得像,都是大眼睛圆脸,只不过唐瑶的脸盘要大些,五官疏松稀朗,没有叶莺精致。因为团里已经有了娇艳的美少女叶莺,唐瑶就不自觉地淡化了自己的性别特征,声音变得越来越低,做派也越来越粗放。
    回国的飞机上,领导让叶莺换了座位,坐在最后一排,所有人都不许理她,孤立她,让她反省。到了晚上,待到机上的人都睡了,唐瑶悄悄地去找叶莺。
    叶莺没有睡,脸上带着自夜归之后就没有消散过的笑容。
    “你胆子也太大了……”唐瑶低声责备道。
    叶莺说:“看瀑布去了。”
    唐瑶说:“一个人?你怎么没叫我一起,叫上我不就没事了。”
    叶莺说:“不是一个人。”
    唐瑶还没有反应过来。叶莺继续说:“和男人……嗳,你不知道男人抱住你的时候力气多大,眼睛都直了。”
    唐瑶先是有种被冒犯的窘,脸慢慢热了起来,等到脸上的红潮散去,她发现自己很不高兴——虽然并没有不高兴的理由,嗓子也变得干干的,问:“是林康生?”她说的是团里那个漂亮的男舞蹈演员的名字。
    叶莺不屑地说:“他想得美。”
    唐瑶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在剧团关了十年,和男性接触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被那样的手臂抱着,被那样的眼睛看着了。她伸手去捏叶莺裸露的大咧咧地愣在自己面前的一截膝盖,下手越捏越重,仿佛是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身上花的气力。
    叶莺疼得叫了一声,不客气地把她的手打下去,同时又亲热而神秘地说:“我给你看个东西……他送我的。”她是说那个神秘的男人。
    叶莺张开花瓣一样白的手掌,中心摊着一粒倒映着蓝天的露水,是一粒海蓝色的宝石,光闪闪的。
    叶莺把那宝石放在手中滚来滚去地看,说:“你看,这是宝石还是钻石?像不像海水?”
    回头一看,唐瑶不知道何时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叶莺继续全方位地玩弄它,又觉得不像是海水,倒像是一滴眼泪。
    叶莺把那颗海蓝色的宝石镶了碎钻,用白金链子串着,戴在脖子上。她尤为自豪的是,哪怕在最艰难的日子里,她也从未想过把那宝石卖出去。
    日子很艰难地过,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转折点的话,是在她被剧团开除之后就急转直下。
    父亲给老同学的一笔贷款做了担保人,没过一年,那老同学出了矿难,被泥活活憋死了,几十万元的债务一下子落在了父亲的头上。刚开始还钱,父亲就病了,持续发烧了一个月,随即出现新的病症:脖子上长了一个鸡蛋大的血瘤。
    医院查不出来病因,叶莺无计可施,那时父亲已经下不了床,听人说山里有个半瞎的老太太很灵,便去找。她拿了一件父亲贴身穿的背心,老太太坐在门槛上,叶莺跪在地上,双手捧着半旧的背心。老太太闻了一闻,朝天望,半闭的眼皮下只有凸起的眼白在滚动,过了好半天,老太太问,你父亲脖子上是不是长了个东西?
    叶莺惊叫了一声,老太太继续说那是来索命的小鬼。索的是父亲的父亲——叶莺祖父的命——那个她只在旧照片上见过的英武清秀的男子。祖父年轻时打过仗,用大刀砍掉过三个壮年男子的头。命是替他们索的,祖父死得早而安详,要用父亲的命去抵。
    问老太太怎么破,她又仰起头,那球状的眼白滚动得更快了:“能熬过五十岁生日就没事。”
    叶莺把身上的钱都给了她。下山的时候天光还很亮。落叶覆盖在潮湿的地面上静静腐烂,漫山遍野都是层层叠叠的暖色,从上往下望,让人暂时忘记了死亡的存在。叶莺在悲怆中也有了些欢欣:总算有了指望。
    父亲五十岁生日那天晚上,忽然呼吸困难,几个小时才抢救过来。这之后的几天,他就真的渐渐好起来,血瘤没有再长大,他甚至能下床走几百米。
    叶莺把他接回家休养,回家那天,去买了一只土鸡炖了汤,鸡汤上漂着一层厚厚的油。
    “这鸡肯定很笨。”父亲说。
    “为什么?”她问。
    “因为笨鸟先肥。”父亲一本正经地说。
    叶莺眼泪都要笑出来了。那顿午饭吃了很久,吃到了傍晚,鸡汤一热再热,在锅底熬成了膏状。直到最后一缕阳光缓慢而哀伤地从饭桌上撤退了。
    那天晚上,她听到父亲猛烈地咳嗽,捶打墙壁,似乎在缓解极端的疼痛,更像是与墙壁进行一场搏斗。慢慢地,那声音越来越小。她在另一个房间极清醒和痛苦地承受着,直到声响消失,才走进父亲的房间。
    她坐在床边,看着他铁青的脸上咳出怪异的红润,她脑海中一片空白。突然,父亲竟然从灰白的棉被里伸出手,颤颤巍巍地伸向她。她握住——准确地说是抓住父亲嶙峋的手指。这是他们一生中少有的短暂而温暖的互动。很快,她感到父亲轻轻推开了她的手,仿佛某种突然醒悟过来的诧异和不快,仿佛在问:“你这是在干吗?”
    父亲很快就死了。
    然而,这一下模糊的推搡,却让叶莺在漫长的日子中都感觉到痛苦。她不断猜测父亲在临死前到底在想什么,是害羞,保持距离,还是怨恨和责备?
    父亲死后,家里的房子和财产都被拿去抵债。叶莺托过去剧团的关系介绍了些走穴的活儿,是在歌厅唱。后来内地歌曲市场一夜之间全被港台歌曲占领,舞台的主角变成一群烫着头的小姑娘,在节奏感极强的音乐下跳幼稚的舞,扭着半个肚皮,近乎童声唱着:“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叶莺做不来,就只有去更偏远的城市走穴——以为那里的音乐审美还落后。
    春天的早上,刚在一个小城市表演完,她挤在一辆去往汽车站的闷臭不堪、动弹不得的小巴上。一个半老的男人在她身后小心地猥亵她,用身上尖锐的东西去顶她,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把收音机顶在她只着了一层纱裙子的背上,那一根短短的天线像指头一样在她身上划来划去。
    那冰凉的收音机忽然传来一条突发新闻,说邓丽君因为哮喘在泰国去世了。车上突然沉默了一下,然后是满车幽怨的叹息声,收音机里断断续续的歌声如同哽咽: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再见。
    Good…bye; My love,
    从此和你分离。
    我会永远永远爱你在心里,
    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临窗的妇女忍受不了闷热,打开了窗户。几只苍蝇飞进来,直奔着妇女手上拎着的猪蹄,苍蝇也在叶莺的耳边萦绕盘旋,她的心被搅乱,直到一阵劲风吹来,她渐渐沉静下来,她把心里一直深深藏着的去瀑布找蓝眼睛的想法拿了出来,如今,她终于接受了生活,和这念头告了别。
    
    第五章
    
    王帅连续第二次爽约了周四傍晚的约会,叶莺难以入眠,吃了半片安眠药。第二天早上,依旧难以释怀,就吃光了家里所有剩余的左旋多巴胺。
    整整一天,她都处于某种轻松而快乐的幻觉之中。那一天的阳光与风都极好,她获得了给高三毕业班上最后一节音乐课的机会。她站在讲台上指挥,身边站着自己最得意的女学生朱晓光作为领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稚嫩而青春的声音像潮汐一样一浪浪袭来。
    将要告别的真挚的感伤,让相互厌烦了好几年的学生和老师达到暂时的和解,在彼此眼里显得史无前例地可爱。
    这种愉悦感一直在叶莺的大脑皮层里持续着,直到一个短发的瘦女人冲进教室,拽住她的头发时,她的感官是滞后的,无法做出迅速的反应。
    女人一只手拽着叶莺的头发,另一只手去撕扯她的衣服,同时用腿去绊她。叶莺无法同时对这些动作进行抵御和回击,只是使出过去跳舞的功夫来,回旋着脚下的步伐保持平衡,不至于跌倒。
    她在旋转的余光里看到朱晓光震惊的表情,这个少女不断试图上前分开两人。
    “干吗打人啊?”少女纯真地问道。
    叶莺多希望朱晓光不要问。讲台底下有早熟的男生女生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正向那些还懵懵懂懂的同学解释。
    “不要脸!”短发的瘦女人喊道。为同学们的欢腾又增加了温度。这就是青春残忍的地方,它表达同情或嘲笑、愤怒或兴奋的反应都一样,都是一种幸灾乐祸的起哄。
    叶莺听到布料被撕破的声音,她听到那个女人谩骂的声音,也听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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