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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复杂世界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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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在家里我们俩都是不做家务的,回去了之后她那个殷勤哟,真是酸死我了,看得我浑身汗毛竖立,甜腻的音调儿像白骨精一样阴阳怪气。每年两个假期都是我恶意爆棚的时期,我们会对几乎所有事情产生矛盾。抢淋浴,抢空调,抢电视,抢Wi…Fi,甚至抢马桶。
亲妹妹,不过是一个同住的讨厌鬼。
2
这平静的一切在我高三时改变了。那年她高一。
我们的高中绝对是一座怪兽育成所,拥有各种各样神秘的传统和高尚的宣言。遍地的术士和法师。
那时我才悲痛地顿悟,我这种只知道看文献的麻瓜并不能改变世界。
于是在高三,我联合另外几个悲痛的麻瓜,成立了我们的校园暴力集团。几战之后,拿下小老虎干翻中老虎,大老虎们也不愿意与我们刀兵相见,独虎不敌群狼。而这几年,我已经从看文献的呆瓜变成恶狗。
那年,许诺高一。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正和兄弟们在学校对面的烧烤摊上喝酒,突然接到她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乒乓的响声和咒骂声,一片嘈杂混乱。我当即买单启程,和小伙伴们杀回学校,七八个小伙伴们站成一个弧,我浑身酒气地搂着她,到各个班里一个个地揪人,一巴掌一巴掌地剁。据后来她讲,那是她第一次感觉我像她哥,那也是我第一次搂着她。
唯一不美好的是,第二天在公告栏上,贴出了我的严重警告处分。我俩正路过,我装作无所谓地嬉皮笑脸,从书包里掏出红色马克笔,写了个“阅”。
身边的她抢过我手中的笔,一笔一画地把她自己的名字落在下面——“许诺”。
她回头,笑得嫣然。
之后她就理所当然地跟着我们鬼混。那时爸妈主要还是关心我的高考,我天天一副无所谓劈开腿让世界来吧的样子,让爹妈操碎了心。这时候角色反转,爸爸开始用三三不断式给我进行思想教育,教育我要安分守己,不要总是搞大新闻。许诺一脸沉痛地看着我,像是看一个不成器的兄长。在教育完毕之后,总会在爸爸转身的一瞬间,看到她的鬼脸。
那段时间兄妹关系融洽到不像话,在学校里经常有人叫她嫂子。她会很认真地对每个人说,你可以侮辱我的审美,但不能高估人类忍耐的底线。
每次都是我掐着她脖子给拎过来,再惨笑着说,这是我妹。
傻×们纷纷摇头:“不像。”
3
我们家喝酒绝对是有基因的。以后的酒,基本都是老许、小许和一帮兄弟。
从小会说漂亮话的她喝酒的时候也是如此。碰杯低,落杯脆,一口干了,面颊绯红。
“磊哥哥最仗义了,我敬你一杯。”
“坤哥哥最豪爽了,我敬你一杯。”
“良哥哥最会照顾人了,我敬你一杯。”
……
在敬完一圈之后,她醉醺醺的,头发湿答答的。面颊飞雪,眼睛泛潮。软软地站起来,扶着小腹,手臂半弯。
“凯丞哥哥你长得最帅,你做我男朋友吧。”
我刚喝得乐颠颠的,她这话劈头一瀑水,霎时把我浇醒了。
凯丞和我同时说:“我靠。”
我盯着凯丞说:“你,敢!”
凯丞尴尬地看看她,又看看我,六神无主了。
“这不行……”凯丞说。
许诺就吻上去了。
那晚流星扫路面,把我炸成一团暴躁的火。我扶着她推开川流不息的雾,脚下平行出无数条一模一样的路。天上喷涌出贞洁的月光酒,我喝了一壶又一壶。
乳汁般黏稠的初夏,我将毕业。我的妹妹许诺——这只讨厌鬼——也长大了。
4
在他们分手之后,我并没有和凯丞有什么过节。只是调解过几次,无果也就罢了。正好,我们都要走了。给予她赫赫威名,也让她免受欺负。
在那次表白之后,我便把她当个姑娘来看了,不由自主地琢磨她的心思,总是没来由地小心。那一次表白让我意识到一种巨大的危险,她长大了,不能永远一脸鼻涕地跟在我的身后。那时总觉得她很烦,但她却安全地粘在我的掌心里。
虽然我依旧幼稚,但一到她身上,便觉得自己得像个哥哥。需要肩负许多责任,需要对她宠溺无涯。小时候那些糗事和互相进行的暴力迫害,反而变得温暖。
有好吃的,就想给她吃。身上有两百块钱,恨不得给她两千。不允许她喝酒,她生理期了我就哄她喂她喝热水。那段时间不想交女朋友,只是觉得,一辈子供一个祖宗就够我忙活了,再来一个我可走不开。
像每个平凡的哥哥一样。
那天在“一杯沧海”,我拿着做兼职的钱,请她喝咖啡。
我看着她——自己的妹妹,如痴如醉。
我说:“许诺。”
她说:“咦,咋了?”
我说:“没事儿,我就叫叫你。爸妈没给我起这么好听的名字。”
她一撇嘴,说:“傻×。”
我看着她洁白如鸽羽的皮肤,雕塑般修长的双腿,像爸爸那样,弯弯的眼睛和挺拔的鼻梁,像妈妈那样,纤瘦的腰和渐长的身体。小臂上铺满细细的绒毛,被夕阳一镀,柔软了一层黄昏的云。
许诺十八岁了。
有时想,我们应该是多亲密啊。我们共享一个子宫,我们喝同一个女人的乳汁,冠同一个男人的姓氏。从你的眉眼神态中,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自己的另外一种可能。仿佛你是自己的女儿和母亲。我们家族的源头在那里,你我是两条河岸,或是并肩的浪潮。
我心情低落时,她仿佛能感应得到。总是打电话来,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扯淡,没大没小的,叫我名字的时候多,叫我“哥”的时候少。
我想,岁月啊,你就把我的妹妹定格在十八岁吧。不要让她嫁人,不要让她和我一同随着时间的队伍逃亡。让她唱歌和画画,撒娇与任性。让她一直有梦想,喜欢好看的男生。让她不尝辛苦,也不必成熟。
她总是说:“许耀方,还有我呢,没事儿。实在不行咱回家。”
我总是说:“许诺,还有我呢,没事儿没事儿。你哭啥?你哭我还得给你擦。”
这个家有四口人,生命很沉,父母是生命的根,我俩是生命的肩。
一起扛,就很稳。
5
1992年。
一位年轻母亲的妊娠期,她的丈夫——年轻的许先生,通过医院走后门,看着彩超,断定是个女孩儿。
他与妻子商定,给孩子起名为许诺。是个充满诚恳和希望的名字。
1993年1月,新生的孩子满头黑发,还长着一只粉红的小鸡鸡。那是除夕夜,医院里只出生了一个孩子,没有抱错的可能性。许先生感慨自己学艺不精,只能把原来买的女婴装收起来,再买男孩子的衣服。
1995年,孩子的母亲再次怀孕,已过而立之年的许先生又看了看彩超,都能看清孩子的眉眼。许先生这次没看错,是个女孩儿,没跑。
许先生想,留住这个孩子吧,但他是公务员,1996年,那一切仍旧困难重重。
生下来,就叫许诺。
可她最终,未曾来过。
在被告知此事时,我曾抱有许多幻想,如果这个孩子——我的妹妹,生下来后,她会不会尿我的床,抢我的玩具,扯我的头发,告我的刁状?
会不会真如爸爸描述的那般好看?出落得亭亭玉立?
会不会与我最深爱的兄弟,谈一场恋爱?
我的生命,会不会因为她而不同?
我会不会更沉稳、踏实、成熟并且忍耐?
毕竟,成为兄长是成为父亲之前,第一次可以成为小男子汉的机会。
可是没有,这一切,这篇文章,全存在于我的想象当中。
若她当年来过,如今也有十八岁了。
而我也看不到另外一个自己,也保护不了不存在的她。到底,我还是没有亲生妹妹。这是这个国家,这个年代,给予我的毕生遗憾。
我想,若我有个女儿,就叫她许诺吧。






  未知
  
  



  




头版编辑的故事
文 / 王深 媒体人 编剧 @兰陵路28号 
看报纸的人越来越少了。头版编辑觉得工作越来越乏味。细数过往,他做过许多被人记住的头版,伴着许多签版后的激动难眠之夜。但现在越来越无聊了,头版编辑再也不会挖空心思去修改一个标题,或者设计一张图片。
头版编辑是阿森纳球迷。这天晚上做完版,恰逢阿森纳赢了球。头版编辑心花怒放,又找不到可供抒发之处。
他一眼看到了版面,脑子热了一秒,他敲动鼠标,把头版最末尾一行的报社地址删掉,改成了六个小字:阿森纳是冠军。
反正也没人看报纸了。头版编辑心里想着,就交了版。值班的老总没有察觉这个细微改动。于是第二天,“阿森纳是冠军”出现在十万份这家报纸的头版最下方。
看报纸的人真的越来越少了,包括报社的记者编辑。似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变化。
那就留着吧!头版编辑没有动这行字。值班老总依然没有发现。
第三天,和往常一样,例行公事一般,头版编辑把同城友报的头版放到一起比较。好像有种神秘的旨意划过了大脑,头版编辑扶了扶眼镜,扫了一眼友报头版的尾行。
“曼联才是冠军!”
没错,本该出现地址的那一行,换成了这六个小字,还加了一个叹号。
对话从此开始。
头版编辑愣了片刻,像电影里一样揉了揉眼睛,确定没看错——是的,有人发现了他的秘密后做了回应,并且,对方支持的球队是可恶的曼联——阿森纳队的宿敌。
应该就是友报的头版编辑吧。
这几天正在热播一部韩剧,头版编辑也抽空看了两眼,当晚做版,他删掉了“阿森纳是冠军”,换上了三个小字:“都敏俊”。
都敏俊三个字出现在第二天十万份报纸的头版下缘。头版编辑用食指敲着桌面。如果对方看到了,会不会再回应一个?他百无聊赖,挨过了一天。
头版编辑第三天起得很早,睁开眼就去找友报头版。
情理之外又意料之中地,两个小字“救我”正在那里。
做版突然变得有了一丝乐趣。当天晚上,头版编辑一直在想今天怎么改动。头版编辑是处女座,想了许多方案,最后竟然一筹莫展,匆匆写了个“李白乘舟将欲行”。
第二天,友报头版下面发了个问题:“男的也看韩剧?”这个问题不露声色地暗示了自己的性别。
“也看。”头版编辑隔了一天后的回答简单而巧妙。而当天,对方符合逻辑地回了前天的诗:“忽闻岸上踏歌声。”
如你所见,这是节奏缓慢的对话。他们中任何一方提出或回答问题后,必须等第二天见报,对方才看到,然后做出回答或提出新的问题——再等见报,让对方看见。
完成一问一答需要三天。在人人盯着手机的信息时代,这种古典如写信般的低效的对话,就在两家报纸的头版角落里悄悄进行。
——“昨天真热。”
——“是的。”
——“你不怕被人看见?”
——“你不怕?”
——“报纸没人看了。”
——“那倒是。”
两个头版保持默契,谁也没有打破这种缓慢的节奏——虽然只需要随便打听,一个电话就能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后天一起吃晚饭吧。”一个梅雨不断的夜晚,头版编辑鼠标一抖,敲上了这行似乎早晚要说的字。签版后,窗外电闪雷鸣,有如即将要发生什么故事的电影场景。
故事只能讲到这里了。有关故事的结尾有多种传说。
有人说,一男一女,两个单身的头版编辑见了面,理所当然地一见钟情,后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也有人说,头版女编辑早已嫁人,看到对方吃饭的邀约就退了一步,再未回应。头版男编辑沮丧地等了一周无果,这场缓慢的对话无疾而终。
更有人开玩笑说,头版男编辑吃完饭就回了月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最后一种说法是,后来两边报社都发现了头版上的秘密对话,并且各自心照不宣,不管头版换成谁值班,都不忘继续快乐地和对方勾兑下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直到报纸在这个地球上彻底消失。


沙漠中的路 / 张克纯 

消失
文 / 那可 金融工作者 @那可可那 
李路那天在公园散步,不知怎的,想到了自己也会在某一天从这个世上消失,于是他在太阳地儿上面杵了一会儿,感觉非常难过。
他雷厉风行的老婆小赵,去年吧唧一声就没了。一辆老态龙钟的金杯面包车,居然奋起劲儿冲到了人行横道,撞飞了几个人,小赵也跟着飞了。那天团结湖的冰场刚关门,柳条铆足了劲儿想绿,他记得风也没那么刺骨,自己穿着一件羽绒服,走急了还流汗。早上,小赵开始抱怨床罩的颜色实在太恶心了,就决心去商场退货。她出门前搽了粉,换了靴子,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份杂志、两个鸡蛋灌饼。后来她飞了出去,头破了,咽了气。他有时候觉得小赵在那天的每一个动作一定都是活生生的,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这怎么能跟死相关呢?
先是没人相信小赵死了,然后大家愤怒又悲伤。每个人都要抱着李路哭,想抱他的人太多,有人排不上队,就随便拉个人抱着,“嗷嗷”地,他们哭成了世界上最恣情且不幸的一屋子。后来大家精疲力竭,瘫倒在墙角、沙发和床上。李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婴儿,大哭了一阵子,世界还是同一个样子,他好像做足了一场跟悲痛相关的努力,就暂时释然了。那些抱着他哭的亲朋好友,看到李路重归平静的样子,就不好意思继续烘托这种悲苦,也都觉得算了。如果你突然闯进那个房间,会看到很多人都带着同一副木然的表情,那场景更像保育院,一群婴儿结束了哭闹,准备各自去睡了,而李路是最先睡着的那个。
。。。。。。
“谁是家属?”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大爷说,“烧好了,来装骨灰!”
蓝衣大爷把罩子打开,喷出一阵热气来。李路凑过去的时候,觉得脸烫。上次他脸烫的时候,是七年前他第一次把手伸进小赵的内衣里。
“是不是太小了?”小赵当时问。
“啊,是不大呢。”李路说。他在下一刻发觉说错话了,就把小赵抱得更紧,慌张地去咬她的耳垂。李路这个时候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闻到了榉树和泥土的香味。然后他就硬了。做爱的时候他先是觉得自己是一个乐手,在拉一首曲子,陶醉。可不久,小赵就被唤醒了,变得更加主动,她把李路压在下面,又让他起来,靠在床头。李路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任她拨弄的乐器。在不被察觉的时刻,李路伸手试图把灯光调暗,可是怎么也够不着。这时候,大灯粗暴地亮了起来,他觉得有人要冲进来把他们捉奸在床。李路的脸更烫了,想一头扎进小赵的头发,要做一只把脸埋进沙堆的鸵鸟,可小赵的头发像沙一样地散了。然后他听到有人用指骨敲了几下他的背,有个声音说:“你先捧着盒子,让我把头骨装进去。”
李路见到眼前的热浪下面,小赵变成了一具烧透了的骨架。肋骨什么的,压一压就碎了。头盖骨是硬的,被取出来,先放置在骨灰盒的底部。蓝衣大爷拿着一个带着把手的大铁饼,朝着骨头敲啊敲,有的地方骨头硬,他就身体前倾,脚尖点地,把自己的重量压上去。然后大爷擦了擦汗,对李路说:“你要不要也来试试?”
李路虔诚地拿起工具,慢慢地把小赵的骨头碾碎,扫进一个铁簸箕,往骨灰盒里倒的时候荡起了很多灰,他跟大爷就一起咳嗽了一阵子。
李路把骨灰盒抱回家之后就只想坐着,抽烟,又被呛着了。天黑了,他也没开灯,就让自己静静地暗下去,好像在扮演一副家具。后来他的肚子开始叫,他就重新动起来,煮了速冻水饺,吃完以后他觉得功德圆满,居然在一阵密织的悲痛中体会到了一种不恰当的得意。
然后他突然听到小赵在他耳边讲:“傻瓜,你瞎得瑟什么呢?”
李路发现死去的小赵就在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嗑瓜子。他去摸,摸不到。他去叫,不应。他欣喜,有点怕,快慰,但最多的是委屈。他觉得小赵再一次地冤枉了他,他自己明明不傻,也没得瑟。两个小时之前,他思念过度,几近昏厥。而他自己心情稍微平复一点,就被抓了个正着。他想,妻子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有,于是就去问坐在沙发上那个摸不到的小赵。小赵只是盯着他,眼睛忽闪忽闪的,还笑。
后来他就习惯了小赵坐在那里,虽然死了,但是看着挺真的,偶尔还会换件衣服,除了嗑瓜子,她还会打毛衣,看书和文学期刊。李路打开电视的时候,小赵也会去瞅瞅。如果是日剧,她就看起来开心一点;如果是足球的话,就一脸苦相。李路不自觉的时候,会想搂过去,可是总是扑空。这个时候,他就从稍微展开一点的甜蜜里醒过来,想到妻子的确是已经死了。
一个月后,李路下定决心去整理小赵的遗物。他先翻到一摞信,他跟小赵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会定期写点什么给对方。他想起来在那些挺热的夜里,他只开一盏台灯,把电扇开到二档,奋笔疾书,把自己掏得干干净净。他并不怎么诉说自己的想念,而是热忱地倾诉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他不敢去看这些信,这只会让他羞愧,但他在里面却发现了小赵自己写的,没有寄出去的一封,他鼓起勇气打开了,有一段话,让他热泪盈眶。
“我们应该是共同成长态,而不是敌对态,对吧?敌对态就是你老是担心自己喜欢对方是不是太多啊,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啊,她(我)是不是对你失去兴趣了啊,诸如此类。任何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是我动摇和你交往的决心的原因。所以,李路,我发现我居然想一辈子跟你好了,你可千万别吓着了。”
与此对照,李路去读了自己的一封信,觉得自己表达爱的方式非常低端而啰嗦——
“晚上七点钟,回家的路上,因为天气冷,沿街的积水有点结冰的趋势。我忽然有个模糊的念头,就是绕了一个圈,什么都会回到同一个样子。人类的情感经历虽然多种多样,但大体不过那几种,程度虽然可以非常激烈,但是也都被设计在肉体能承受的物理范围内。只有实际的知识是无限的。那个没有感情色彩,但是可以保证不重蹈覆辙。可是我对你是控制不了的,我想跟你好,我认为这既像新的知识的获得,又好像可以突破旧的情感模式。我很庆幸认识你。”
他觉得小赵当年怎么看上自己的,也真的是个谜。可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李路想,那个成天精力充沛、发着光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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