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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程白去码头的那天,李贸然正发着高烧,头天夜里忽然来了场急病,病得他整个人火烧似的烫。
程白守着火炉似的小男佣一晚上不肯合眼,第二天一早就脸色发青的跟老爷子说,我不去了,不要去了。
程将军正在屋里叫副官伺候着穿衣服,听他这样讲,也只是笑,笑着笑着,走到他面前忽然翻了脸。厉声喊来几个身强体壮的卫士捉了他,二话不说,直接连人带箱子,给他捆到了汽车里。
贴着车玻璃,程白变了小螃蟹,犟头倔脑的要把手脚抻到外面去,一边抻一边喊:放开我!我是个人,有自己的权利!你不能硬绑着我!你不能!
程将军坐在前面,此时摇起半扇汽车玻璃,正了正帽子道:“是啊,我不能绑你,可你就能绑人家了?”
程白不服:“我绑谁了!”
程将军说:“绑了谁你自己心里清楚。”
砰咚一声,是外面的副官关了汽车门,这声音仿佛一道暗闸,忽的拉灭了程白心里火。
他不动了,皱着眉头躺在那里想事情。
程将军说:“药是我前几天就给他的,吃不吃全凭他自己拿主意,他要是愿意,昨天也就不会病,你说是不是?”
程白说:“你给他吃什么了?”
程将军笑笑:“没什么,不过是点心想事成的东西。”
程白两眼通红:“是不是你逼他吃的?”
程将军摇摇头:“我逼他干什么,他有什么值得我逼的么?”
程白当然不信,他想他的小男佣是如此的忠心耿耿,怎么会私藏了要离开他的念头。
纵身扑向前方的座位,他不顾形象的对着司机大喊道:“停车!!立刻给我停车!!!本少爷要下去!”
声音劈了岔,豁了口,急赤白面的喊到脖颈里头青筋直爆,可他就是不愿意扭头看一眼副驾驶座上的爸爸,他怕自己会在真相面前忽然哭出来。
他最讨厌男人掉眼泪,却总会在李贸然跟前哭,他们打架的时候,吵嘴的时候,受了委屈,觉得自己被白白辜负的时候。
程将军知道他难受,也故意的不去看他,只在他偃旗息鼓的倒向后座的时候丢过来一个信封。
程白不肯接,程将军说:“拿着吧,不拿你又怪我。”
“什么东西?”
程将军说:“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程白狐疑的把信封口子向下一斜,里面滑出两个东西来,暗红的一张是朵皱巴巴的干花,另外一张黑白色彩的是相片。
相片灰背景,印的前面人脸尤其的白,白脸上露出生涩的微笑,大概是在笑程二爷此时红了眼睛又红鼻头,一副软心肠,没出息的样子。
程将军说:“你小时候一直说你以后想干嘛?”
程白哑着嗓子说:“当医生。”
“为什么当医生?”
“治病救人。”
程将军吸了口气:“这是个好想法。”
程白说:“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程将军想了想,片刻之后在儿子期待的眼神中摇摇头:“没说什么。”
程白彻底失望,低下头对着照片里穿了新衣服的小男佣狠狠咬牙。
混账东西!混账东西!
程将军说:“他说他想当兵。”
程白留洋的第三年,李贸然被调去做了程瑞尧的勤务兵。他本来是在营里的,那会儿地方上不太平,走马灯似的总有队伍来,今天那个人的兵,后天这个人的炮,抢人抢地闹得民怨四起,程将军脸上终于挂不住了。拨下人狠狠的干了两仗,终于把那群外来的饿狼逐出自己的领地,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黄宝山死了。
当时他正往一块洼地里转移,也不知从哪儿飞来颗手榴弹,眨眼的工夫轰隆一声巨响,这个从来都八面玲珑的小士兵再也没法神秘兮兮的跟人咬耳朵了。爆炸炸飞他整颗脑袋,光留下半截穿着黄呢军装的身子,哗哗的从伤口里流着血,血把那一整片洼地都染红了。
李贸然去给他收尸,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觉得两眼发黑,嘴唇发干。他以为自己会哭的,因为黄家阿哥对他顶好。但扛起那句灰扑扑的尸体,他却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
日头明晃晃的照在脑顶,这时候是个燥热未尽的秋季,满头大汗蜿蜒的流到眼睛里去,他却只觉得浑身发凉,凉气从骨子里透出来,寒得好像前年冬天夜里他偷偷的摸过的,黄宝山的枪。
李贸然在这个时候忽然明白了一些东西,在这之前他一直是懵懂的,他以为当兵威风,有枪佩,却不知道这枪是为了收住自己脖子上的脑袋。他要护着自己的脑袋,就像护着一株花,他想自己怎么也要见了想见的人再死。
于是接连好几个夜里睡不着觉,他又忽然明白自己其实就是想程白了。
他想见程白,想看看这个漂亮的小主子是不是长高了长大了,长得跟自己一样高,可以挨着院子里那颗大树的枝桠了。
重新进入和平时期,小男佣成了跑腿传话的勤务兵,这是程将军的安排,因为程将军怕他死了之后没人给自己刷浴缸。
这么多人刷过浴缸,数李贸然刷的最干净,程将军有时候看他蹲在浴缸里露着雪白的脊背忙来忙去,就会觉得他像一块外国来的洋肥皂,白得通透滑得彻底,却遗憾的不是谁想抓就能抓的牢。
跑腿传话的活干又干了三年,小白皮磕磕绊绊的长成了高大结实的小青年,摆脱了恐惧的阴影,他的胆识和理想也一并成长了。
他去给程瑞尧表决心,说自己要回到队里去。可程瑞尧那时候正忙着跟个官家小姐结婚,根本没空搭理他,就在他好不容易才攒下的决心被搁置的这年春天,程白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阵子忙的头都快掉了,临出门勉强抽出时间写了点,也不修了,直接发了,勿怪短小!!!!!
好了 我简单的修了一次终于通顺了。
☆、第十章
李贸然想过很多次他跟程白重逢的样子,他不是个人物,身份与地位在程白这里也算不上数,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为这次见面好好准备,至少得有一身干净衣服,或者刮得干干净净的头脸——他得体体面面的见他的小主子。
从几年前疯狂长个开始,他胡子也飞快的长起来,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刮,不刮就满嘴满脸青胡渣。
单手握把剃刀,他用余下的手往脸上突着肥皂沫子。这时候屋里来人了,是跟他同屋住的小副官,十五六的年纪,脸瓜尖尖皮肤雪白。
“李大哥。”小副官叫道,“师座找你呢。”
李贸然昂了一声,心里一阵惊喜,难道是程瑞尧答应调他回队里去了?这样想着,手也利索起来,寥寥草草的刮个大概,他抓了几把清水就往外赶。
从副官卫士休息的地方到前面的主屋有好几条弯弯折折的走廊,这些走廊李贸然都走得极熟。熟到闭着眼睛摸黑,他都能数出哪里几步可以不停走,哪里几步该止住打弯。
走着走着,他忍不住笑起来,抿着嘴巴笑得眼睛弯弯,他想起自己以前在这里和程白捉迷藏的情形。
程白总说他最不爱玩的就是捉迷藏,说捉迷藏幼稚,幼稚至极,可每次却还要喊着李贸然陪他玩。仿佛他一旦成了这个游戏的倡导者,这游戏便脱离了幼稚。他就是这样的人,时常自负的对一些行为妄加论断。
比如说他不许李贸然跟小女佣多说话,因为多说就是下流,不正经,他看不惯李贸然脸蛋屁股统一的白,因为白皮肤娘气,没有男人样。
他看他多样的不好,总能动不动的就挑出一堆刺来,但他留洋之前还是想着带他走呢。
这是个没有达成的许诺。
为着这个许诺,李贸然常常感到莫名自豪,他想到黄家阿哥,程将军看黄家阿哥有这样的么,会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他么,当然没有。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更何况,黄家阿哥已经死了。
程将军知道黄宝山的死,表情里似乎也有这么一丝丝悲悯,因为黄宝山是他用惯了的人。但也只是用惯,说到底就跟他喝习惯的茶杯,坐习惯的凳子一样。丢了这个,换上个新的一样很快又会养成新的习惯。
不自觉的放慢脚步,李贸然往廊檐外面探了一眼。
碧蓝的天空洗过一样高高的嵌在天井上方,唧得一声,水蓝的颜色里滑过一只黑白相间的雀鸟。
后面来了小副官说:“李大哥你看,是喜鹊。”
李贸然笑了笑:“怎么了,你有什么好事么?”
小副官羞涩的缩缩脖子,手不自觉的在衣服上抚了一下说:“没有没有,我哪有什么好事。”
李贸然不知道他好几次看见小女佣偷偷的帮小副官洗衣服算不算喜事,但他很快就如愿以偿了——程瑞尧给他批了调动文书,并且这一次,程将军也没有反对。
程将军不反对,并不是因为他对白皮小子不上心,而是他没空,被人放冷枪受了伤,他脾气暴躁的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礼拜。而就是在这个时候,程白回来了。没有任何文书电报的通知,几乎有些从天而降的意思。
因为程将军受伤的事情而冲淡了这种惊喜的感觉,大家甚至以为这是命中注定,儿子感应了老子受难,所以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
第一个见到程白的是李贸然,当时两个人在医院的白墙外面擦肩而过,面对面只隔着十来公分的距离。
李贸然简直喜出望外。
来不及开口,他先在心里急急的叫:二爷!
并没有声音,程白却回头了,心有灵犀似的对上他了充满惊喜与快乐的眼睛。
“二爷!是二爷吗!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他急切的追上去,完全不顾自己还提着刚换下来的尿壶。
随行的卫士拦住他,厉声道:“干什么你!”
李贸然有点窘,尿壶藏到身后去,又倒退几步保持着距离,满目期待的望向程白:“二爷,二爷你还记得我吗?”
程白立在原地,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他也长高了,骨架同眉眼一样俊秀挺拔,那种经得起推敲的美丽也并没有消逝。他依旧美得跟天仙一样,无关性别不分男女,仿佛一张画一支歌,是可以迷人也可以醉人的。
程白皱皱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才说:“小李。”
和小时候清亮稚嫩的声音不同,他的嗓子有点沙,却像羽毛扎在皮肤上,刺刺的尖尖的,让人阵阵发痒。
李贸然赶紧点头:“嗳!二爷,二爷是我!是我!就是当初被你拿螃蟹夹出来的那个。”他竭力的使自己在对方的回忆里丰满起来。
可程白似乎对他的努力争取并无兴趣,轻描淡写的一点头,便径自的继续往病房里去。剩下李贸然一个人呆在原地,懊悔不已的直咂嘴。
要早知道会这样,他就该换身新衣服过来,尿壶也不要拿了,直接叫那个新来的小副官去拿不就好了?
程白一定是嫌弃他了,比小时候更加嫌弃,不然怎么会连话都不要多讲了?
无比沮丧的走进厕所,他在水龙头哗啦啦的声音里一句接一句的拼起自我安慰的理由。
程将军受了伤,程白是儿子,还有什么比儿子看老子更加重要的事情么?
没有。
你李贸然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男佣,程白是少爷,还有少爷倒贴着来跟佣人亲热的道理么?
没有。
翻过来复过去的刷尿壶,李贸然忽然清醒了,忽然羞愧了,当初是他说的要当兵才不肯跟着人家走的,现在呢?
人家学成归来,自己又混出个什么名堂来了?
他总希望自己体面,现在体面么,即便是他今天穿了身好衣服,手里抱着夜明珠,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个体面人。
将军叫他回来刷浴缸,他就回来刷了三年浴缸,糊里糊涂的当了几年大头兵,却没弄清楚当兵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白穿着衣服白拿着饷,这哪儿是帮人刷刷浴缸就能抵偿的?
想到这儿,他懊悔死了,悔得一双拳头越攥越紧,最后堵到眼窝里,闷声不响的流了两行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李贸然对程白的记忆出现了一段空白,其实在这之前的六年也是空白,只是李贸然依着自己的喜好在这段空缺里造出了一个程家二爷——漂亮的,任性的,甚至舍得狠下心对他忽冷忽热。
——这是他熟识并且喜爱的程白,在他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与之后距离感强烈的青年天差地别。
究竟哪个才是真的?
很多年之后,他也曾认真的思考过这个问题,事实上,留洋的六年是一道分界线。这么长的时间,不要说人,就是一棵树一粒石头,经了风霜的打磨也都该变,更何况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少爷。
在李贸然进部队的几年,程家大院还是维持了它一贯神秘莫测的风格,时而有些消息来,也不过是说程将军又买了什么新鲜玩意儿,又见了什么有来头的大客人。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他很受欢迎,南来北往的政客商贾都要削尖了脑袋往他跟前挤,仿佛傍住他就傍住一颗树大荫深的古木,是可以安心顺意承荫受惠的。
然而讨人欢欣并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随着年岁增长,程将军的神经质也变得越来越厉害,他年轻的时候便是个疑心极重的人,尤其是这种疑心还遭到了连续两次暗杀事件的冲击,到了这把年纪,竟是有些儿童化无理取闹的趋势。
有时候程瑞尧在家里让他气得不轻,回到部队里免不了发牢骚,但是他不肯跟不熟的讲这些,因为不熟的人根本不懂,不明白也不体会那种有理无处诉的郁闷,于是李贸然便成了最佳人选。
时不时,他就会被叫到办公室去,然后搬来凳子关起大门,听着程师长一句接一句的发表受气感言。
程瑞尧并不是个坏脾气的人,大部分时间他都是温文尔雅的,正统的教育与军事化训练使他看起来像个中规中矩的活标本,行得正走的直,仿佛一个具象化的正义化身。
程家两兄弟,在外貌上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在成年之后,根本有些南辕北辙的意思。
李贸然看着程瑞尧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并不停的伸出一根手来指指点点,就会想程白要是这么做,会是怎么个样子。
他也有好几年没见程白了,只知道人家在城里一家大医院里当医生,做了好几个很难很大的外科手术。报纸上刊登关于他的消息,往往会在大篇幅的文字底下配上一两张黑白照片。照片都是采访的时候临时拍的,背景要么是医院,要么是某某中学的讲堂,搭配程白清晰好看的五官,活脱脱的一个青年才俊。
李贸然十分珍惜这些照片,因为这种感觉有点像落魄的时候忽然得到了施舍的食物,常常令他倍感知足。然而在知足的同时他又有种难以掩饰的自卑感。他知道自己同程白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远到他赤脚狂奔也追赶不及的地步。
这没什么好意外的,论身份说地位,他们原本就不该是一个台面上的人。李贸然一直记得程将军的那句话,他说,他总不会一直对你好。
部队里对刊物的管理十分严格,为了了解时局,定期有人来给他们读报纸。李贸然就跟这个读报的套近乎。
读报的早年在私塾里当先生,受了征兵广告的鼓舞才毅然决然的投身军营,所以身上有种慷慨十足的清高气,这种人永远只能抚顺毛搭高梯。李贸然在将军府里干了这么多年当然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的近乎也套得轻而易举不露痕迹。
他很快就搜集了好多报纸上裁下来的黑白照片,都是贴在程白报道底下的。
他藏它们好像藏什么贵重的黄金珠宝,小心翼翼的揣在纸包里,除了夜里脱衣服睡觉,其他时间总是贴身摆着。对他来说,这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一种安慰,他把程白当成了自己的目标,这个目标很远大,怕苦怕累的时候,想一想摸一摸,便有无穷的力量涌出来。
夜里躺在营地的硬板床上,他浑身上下的肌肉和骨骼都在发痛,但他想自己总不会一直这样,狠狠心咬咬牙,他要努力把那六年的光景补回来。
地方上太平了一阵子,终究还是没能安然度过这年秋天。
李贸然永远都记得那个凉风袭人的深夜,程家军忽然接到急报,说是要大规模向北划拨精锐部队——又打仗了。
程家军的精锐,几乎全集结在程瑞尧的这个师,高标准的德械装备,严要求的军事训练,不管从软件还是硬件上来说,全都倾注了老爷子多年的心血。
当时李贸然还只是个小排长,大部队在夜里行军,他脊梁骨笔直的步子迈得又稳又大。风吹在脸上有种软软的凉,腔子里跳动不止的心却是坚硬的滚烫——他骄傲且亢奋,简直亢奋到了一定的程度。
不知道当初黄家阿哥上前线的时候是个怎么样的心情,他只知道自己已经把前方的战场当成了重生的另一场轮回。轮回之上,所存的并不是赴死的决心,而是越过死亡,直面灵魂的,更高更远的野心。
这一年是一九三七年,卢桥事件爆发。南方各省集合大规模的部队,奉命北上迁移,借以低档形成燎原之势的熊熊战火。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特别短……真是不想写打仗啊,点到为止吧,下一章时间线又要往后移了。
☆、第十二章
苏参谋叛变的事情发生在不久之后的一个夏天,事情的经过非常复杂。
起初,程将军是要杀他的。
因着局势紧张,他那时的书房抽屉里总备着一把枪。这枪是苏参谋出国访问学习的时候带回来的礼物。流畅合手的线条,精致细巧的造型,很符合程将军被过度追求的审美——苏参谋从来都是那个最了解他喜好的人。
他太懂他了,知道他最想要什么,知道他最想做什么,那种无以言表的默契甚至潜移默化的延伸至任何一个眼神或是细微的肢体交流。
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舍弃他,因为舍弃他就等同于割舍了一部分灵与肉的记忆,一段色彩斑斓的青年时光——这些都是无法抹去的。即便是到了时间终止肉体消亡的那一天,他也还会记得他的样子。记得深刻而牢固,好像石碑上苦心雕凿的字迹。
“混账东西!”程将军情绪激动,从抽屉里拔枪指向对方,眉心的位置忽然突突的跳了两下。
苏参谋说:“军座,您后悔了么?”定定的站在花纹地毯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