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局淡然一笑:“你小子干的事儿,随便一样,都够判你个无期。不过,换一个角度看,你倒是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而且大墓进了不少,却没拿出一样值钱的东西。由此可见,你小子不图财、不图势。没本事可以学,但‘清白’二字,却不是一般人具备的。”
实在没想到,他对我评价居然这么高。可是,就在我感激涕零之时,老家伙冷不丁来了句:“天龙大会,你也去参加。”
“啥?”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确认了好几遍。
按照王局的意思,他要把我们这个圈子弄清楚,以后万一有需要的时候,直接按名单抓人就可以了。
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毕竟天龙大会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但凡是参加的,全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这些人,修术不修道,可比‘hei社会’都黑,而且不惧怕警方,因为他们做坏事的手段层出不穷,随便让一个人消失,警方这辈子都查不出来。
就在我准备婉拒的时候,王局拍了拍我肩膀:“好好干,我很看重你。”
我心里一个劲儿的琢磨,怎么这些公务员,忽悠人的本事都这么厉害?明知道前路危险,可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有的时候,我挺羡慕张坚强那股没心没肺的劲儿,虽然傻气,却不用为这样或那样的烦心事儿操心,哪怕是刚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仍旧睡得饱吃得香。我甚至觉得,我的命一直悬在裤腰带上,过了今天没明天,根本不是被甄甫玉妨的,而是被这些艹蛋事儿愁得。
我到家已是下午五点多,黄昏将尽。趁着天还没黑,我带上张坚强和季当千,扛着铁锹锄头跑到郊外。这俩人也不傻,看见铁锹锄头,就知道我要挖人祖坟。季当千性子比较淡,没啥反应。张坚强则兴奋得不行,说是最愿意干这种刺激的事儿。
刺激是一回事儿,犯不犯法又是另一回事儿。要不是被逼到这个份儿上,我才不干这营生。
我之所以跟林荣约定晚上十二点,就是想趁着这段时间准备准备。毕竟我是出马仙,炼尸不是我的业务范畴,更不会家中常备尸体,所以得现挖。讨节岛划。
当然,尸体不能乱挖,一不能挖有后人的,这会败尽后人运势,同时损自己的阴德。二,不能挖墓葬之地,风水上佳的,这种尸体会很快就烂掉,存不住。三,不能挖公墓,因为犯法。所以,我们只能到荒郊野外找那种没人要,而且有年头的孤坟。
这种坟,基本都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过,化为一片平地,普通人难以发现,但对我们来说其实并不难。这种墓无外乎两种,一种是里面的尸体已经烂掉,另一种没烂掉。很显然,只有后者才能用到炼尸。
俗话说,人分好人坏人,尸分僵尸死尸。人死时,憋气、闷气、生气,喉咙就会卡住一口气。这口气会导致尸体诡变,但埋入土中,阴气虽然不断侵入体内,但土壤却会起到平衡作用。所以这种尸体只要不破土,很难尸变。
也因为土里有太多的阴气,所以除了生命力极其旺盛的野草之外,其他作物是很难种活的。
如果在农田里,突然见到一块荒地,而且这块荒地常年没有人管理,下面很有可能就埋着诡尸。
我们转了一圈,很快就发现了一块和条件相符的荒地。但是让甄甫玉下去瞧瞧,却并未发现下面有尸体。没辙,我们只能继续寻找,约莫晚上八点多,才终于找到一块埋有诡尸的荒地。
由于时间紧迫,我们不敢耽搁,赶紧破土。
往下挖了三米多深才见到棺材,由于埋得时间太长,棺材已经完全腐烂,只能零星见到一些碎木渣子。尸体则是一具成年男性尸体,估计死的时候有个三十来岁,身材中等,满脸白毛,皮下组织已经消失,青紫色的皮肤包裹着骨架,很像干尸。
不过相比于干尸,这具尸体的头发、指甲以及眼球俱在。而这,正是区别诡尸和干尸最重要的特征。
由于来的时候匆忙,没带什么东西。再加上此时夜已深,惨月正当口,我们不得不把外衣脱掉,盖在尸体上,否则吸收了月光很容易尸变,到时候忙手忙脚会很麻烦。
而后,我让季当千留在原地守着尸体,我则和张坚强就近溜达,寻找活物,制作污血。
想要让尸体尸变,方法有很多,比如月光照射,雪花盖顶等等,其中月光照射是最难控制的,所以没人用这一招。相比之下,雪花盖顶是最容易控制,但这个时候我们没办法搞到石灰,所以只能用污血。
污血也有很多种,其中最好的是人血,但却很损阴德,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才会用人做污血。理论上来讲,只要是活物都可以,至于效果,那边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乡间最不缺的就是活物,不过体型较小,尽是些野兔田鼠啥的,而且特别难抓,我跟张坚强忙活了大半天,只逮住一只田鼠。最后没辙了,只能让甄甫玉出马,抓了三只田鼠一只野兔。
回到尸体旁边,等云彩稍稍把月亮遮住,我就赶紧把衣服撤掉,让尸体完全暴露出来。然后伸手一指田鼠和野兔,冲张坚强说道:“用铁锹把它们拍烂,能用多大力气就用多大力气。”
张坚强看这种活最拿手,而且小的时候经常上山打野味,不会对这些‘可爱的小家伙’于心不忍,三两下就拍的稀烂。最后我几乎是用双手把这些烂肉捧起来,举到尸体脑袋上方,双手挤压,血液混合着烂肉从指间流出,全都滴在尸体的脸上。
一开始尸体没有反应,大约过了两分多钟,尸体的胸部突然起伏了一下。紧接着,鼻孔开始有节奏的膨缩,像是在呼吸。
这是尸变的前兆,也是最关键的时刻。我赶紧把手上的烂肉扔掉,咬破指尖,在它脑门上点了一下。
这滴血,看似简单,却是重中之重。有了这滴血,它就会受我控制。
其实养尸之中门道并不难,圈内人大多都会,算是玄学里的基础知识。不过以我的道行,只能控制行尸和干尸,在往上,比如湿尸和僵尸,强行控制很可能被反噬。
就在这档口,云过月出,月光洒在尸体上,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尸体正在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张坚强在诡尸身上吃过不少亏,心虚道:“老赵,月亮出来了,要不咱支个帐篷吧。”
我摆了摆手:“现在没事儿了,尸体吸收了我的阳气,与我异体双生,就算是醒来,也不过是我的一个分身罢了。”
“真的假的?”张坚强眼中尽是怀疑。
这也不怪他,毕竟这事儿说起来玄乎,圈外的人很难理解。不过这个时候我也没心思给他解释,因为尸体在我们的注视下,缓缓从地上爬了起来。幽暗的眼珠子扫了我们一圈,要不是我控制着他,估计早就掉头跑了。
现在这具尸体只能算得上是行尸,而且是最低级别,怕人、鸡、狗、蛇、阳光、响声等等。说起来,它连只土狼都不如。不过行尸也是雕琢性最好的,只要培养妥当,化成干尸和湿尸并不难。
季当千可能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听话’的行尸,盯着看了一会儿,扭头问我:“现在怎么办?”
“先回去!”
我们在前面走,行尸在后面跟着。由于它的皮下组织已经消失,只留下皮肤和骨架,所以不会受到僵硬肌肉的影响,走起路来跟常人差不多,顶多是动作比较不协调而已。再加上穿上我们的衣服,黑灯瞎火,只要不走近,根本瞧不出它的诡异之处。
等到了市区,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不得不打了个出租车,司机师傅一个劲儿的透过反光镜往后瞧,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第120章 炼尸
走到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司机终于忍不住了,笑呵呵的问我:“那人怎么了?身体怎么老是发抖?”
我坐在副驾驶上,故作镇定的往后扫了一眼。轻描淡写道:“可能是冷吧。”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少啊。”司机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开始摸兜里的手机。可能是觉得我们绑匪啥的,想要报警。讨节呆血。
行尸之所以发抖,主要是因为这车里阳气太重。我阴阳皆损,季当千也灵魂出体,我们俩没事儿。问题是张坚强和司机这俩人,张坚强命硬,阳气自然就重。而司机也是三四十岁,男人最好的年级段,阳气自然不用说。再加上车窗禁闭,阳气汇聚,对行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不过这话不能说,为了稳住司机,我赶紧让一直搂着行尸的张坚强松开他。然后笑眯眯道:“老刘,用不用我让师傅把冷气关小点?用就举一下右手。”
在我的控制下,行尸立刻把右手举了起来。
见状,司机师傅这才松了口气。一边关冷气,一边说道:“冷也不至于把脑袋也包着吧。”
我笑了笑:“他感冒了。怕传染。”
我在这些话漏洞百出,司机师傅肯定也能听出来,但只要我们不是什么违法分子,他也就懒得管了。也幸亏他没管,如果今天坐他车的不是我,而是林荣或者刘芸那种人,非杀他灭口不可,而且连他都能被做成行尸。
这一路上虽然磕磕碰碰,但最后还是顺利到家了。
行尸规规矩矩的站在墙角,张坚强搬了张凳子坐在它面前,盯着看了一会儿,扭头问我:“老赵,这家伙一看就是个不中用的。你用它跟林荣斗,能行吗?”
“现在肯定是不行,所以咱们得铤而走险。”
张坚强一愣:“咋?你肚子里又有憋着啥坏水呢?”
不是我坏,实在是被逼的没辙了。这行尸现在别说是斗尸。估计连个普通成年人都斗不过,而短期内想要强化它,只有一个办法,便是附魂!
很多人对脏东西都有一个误解,觉得脏东西只会害人,其实不然。脏东西害人的目的,大多只是为了抓交替,如果有可以附身的尸体,脏东西绝不会大费周章的找人麻烦。不过能够附身的尸体太稀缺,所以脏东西不会去找,也懒得去找。
而尸体一旦尸变,脏东西就更难以进入了,不过在外力的干预下,也不是不可能。
我冲张坚强问道:“你还记得昨天新闻报道的那件事吗?”
“啥事儿?”
“就是自杀的那个人。”
“记得记得,咋了嘛?”
“我需要那个人的灵魂!”
我说的这个人,是昨天看电视时看到的,女人,三十岁,因为丈夫出轨,想不开自杀了。按理来说自杀的人比比皆是,没啥可稀奇的。但这个女人却不同,她似乎懂点门道,死的时候穿着红衣红鞋,而且用水把衣服浸湿了。这种人,死后必变厉鬼。据我估计,她肯定是想死后报复丈夫。
张坚强不明白我的意思:“你到底想干啥?”
还没等我开口,季当千就突然想起什么,惊讶道:“你是想强行让尸体附魂?”
听到这话,我倒是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附魂的事儿?”
这事儿可大可小,往大了说,圈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便是不准尸体附魂,因为很容易造出大祸害。往小了说,这就是个人道德问题。季当千之所以知道‘附魂’的事儿,是因为他以前亲眼见到过。
他出生的地方和我老家差不多,人烟稀少,方圆几十里只有寥寥几户人家。有一年他和他爹放马的时候,遇到一个当地人,对方是放羊的,至少也有几百只。草场就那么大,牲口多了自然就不够吃,两家因为这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越往北边的人脾气越爆,他爹也一样,当时伙同了几个人,拿着马刀准备给那人留点记号。结果上午去了,下午就回来了,原来是那人有心脏病,因为草场的事,一着急一上火猝死了。
他们那流行天葬,就是将尸体衣服扒光,放在荒野中,任凭鸟禽啄食。这叫从大自然中来,回大自然中去。
那地方人少,偶尔碰见个人,兴许就和自己带点血缘关系。结果也巧了,季当千他爹和死的那个人的表舅是堂兄弟,所以葬礼的时候他们全家也去了。举行完仪式,把尸体留在草场上,大家也就散了。等三天之后,大家去‘捡骨’,却发现放尸体的地方空空如也,啥也没有。
当时还以为骨头被土狼叼走了,所以也没当回事儿。结果自那以后,周边相互认识的几口人家,夜里总丢牲口。先是丢几只羊,后来死几匹马。尤其是季当千他家,被祸害的最严重,养的十多匹马死了将近一半。
这些死去的牲口,全都是脖子断掉,像是被人用胳膊活活勒死,连叫都叫不出来。
这事儿当时闹得人心惶惶,季当千他家就带头拿钱请高人,高人来了只看了几眼,就说这附近闹尸患,若是不赶紧除掉,过段时间死的就不是牲口了,而是人。为此,周围仅有的几户人家男性全部出来,组成一支十二人的小队,准备抓尸。
那年季当千十三,对于南部来说,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可在北方有些地区,十三岁已经可以顶家立业了,所以季当千也去了。
大家把牲口全都赶到一起,然后男人们拿着猎枪、马刀、弓箭藏在周围。晚上十一点左右,只瞧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疯了一样冲进牲口圈,双臂伸开,死死抱住一只马的脖子,当时离了有二十多米远,季当千硬是听到马骨头断裂时发出的‘嘎巴’声。
眼瞅着那头大马被勒死,大家抄起手电筒,点起火把,一拥而上,先是一通乱枪,紧接着拎着马刀一阵乱砍。等那黑影没了动静,拿手电筒一照,发现正是前段时间死掉的那个放羊人!
他身体发紫,指甲不长但却异常坚硬,最主要的是他眼睛通红一片,大晚上用手电筒一照,直反光。
第二天高人一来,只看了一眼尸体,就让赶紧烧掉。说是这尸体尸变之后,恰巧遇到游荡的凶灵,二者合二为一,异常凶狠。如果不把尸体连带着凶灵一起烧掉,他肯定还会复活,到时候必将闯下大祸。
大家不敢怠慢,赶紧放火烧尸。听季当千说,那尸体被火烧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冒黑烟,就像是汽油着火一样,火里夹着黑烟,黑烟里掺着火。而且这火呈螺旋状,不断往天上飘。这便是那凶灵被火烧掉产生的异象。
听了季当千讲的往事,张坚强吓得脸色煞白,说起话来也没了底气:“我……我说,老赵,我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也知道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化学反应,就像是可乐加薄荷糖。你要是把那女鬼和这行尸凑在一起,造出啥大祸害,责任可都得咱背着。”
我叹了口气:“这我都知道,问题是我跟林荣已经约定好,今晚这尸必斗不可。要是不把尸炼好,等会儿林荣的尸可就直奔咱们来了。”
闻言,张坚强沉默了一会儿:“要不咱让卞老头来,那老东西虽然缺德,可本事摆在那呢。再说了,你俩好歹还是师徒关系,他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心想,拉倒吧,就卞老头那家伙,来了还不够捣乱的。让他帮忙杀掉一只黄鼠狼子,至少得赔上两只大母鸡的代价,我可不干这种稳赔不赚的买卖。
为了让张坚强安心,我让他准备了大量石灰,后来干脆就近找了个寺庙,翻墙进去,把焚香炉里面的香灰全都偷了出来。石灰连带着香灰,整整装了三大盆,把它们放在行尸周围,等会万一有什么差错,一人搬一盆往上一泼,再凶的尸,也没什么浪花可以翻。
有了这个保险,张坚强便不再多言。还是老规矩,留下季当千守着尸体,毕竟这家伙拳脚功夫厉害,能镇得住场子。而我和张坚强,则直奔那个女人自杀的现场。
那地方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公寓小区,可能是因为死了人的缘故,里面静悄悄地一片,没有半点动静。我们先是到达女人砸成肉泥的地方,扫视了一圈,没发现那女鬼,我便让甄甫玉出马。
不到五分钟,甄甫玉就回来了,而且脸色特别急:“相公,快!快去她家,她要害她男人!”
闻言,我和张坚强对视一眼,赶紧往楼上跑。在甄甫玉的带领下,很快到达602室,房门从里面反锁,我敲了两下,里面立刻传出一个男人惊慌失措的大喊。不过这喊声刚发出就戛然而止,意识到不妙,我也顾不了太多,一脚踹在门上。
可房门没啥事儿,我腿反倒是震得生疼,就在我有些素手无策之时,甄甫玉轻飘飘的穿过房门,从里面把房门给打开了。
☆、第121章 附魂
这屋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约莫有个一百平左右,里面的装修风格比较复古,一看就知道是‘有学问人’住的地方。而恰恰,越是高素质、高学历、高颜值的三高人员。越容易在感情方面犯错误,毕竟这种人受的诱惑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换言之,我就算想出轨都没那个机会。
我和张坚强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愣是没找到那出轨男。
张坚强挠着脑袋,嘀咕道:“怪事儿了,难道那小子飞了不成。”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屋子。发现门窗紧锁,也没有打斗挣扎的痕迹,说明出轨男肯定还在屋子里。我把屋子里能够藏人的地方全都翻了一遍,依旧没有找到,而就在我准备让甄甫玉帮忙的时候,却突然感觉到洗手间里传出一股特别明显的阴怨之气。
我赶紧冲进洗手间,里面的面积不过三四平米,一眼就能扫个彻底,最后我的视线集中到放在墙角的洗衣机上。这洗衣机恐怕是市面上能找到最大的家用洗衣机,立筒式,全自动,此时此刻它正在运行,而且还是甩干模式,不断发出嗡嗡轰鸣。
家里有人,洗衣机开着不奇怪,问题是。洗手间里特别干净,地板上没有半点水迹,而且洗衣机旁边也没有装衣服的篮子什么的,根本就不像是在洗衣服。几乎是我刚察觉到不对劲。挂在洗衣机旁边凹槽上的出水管,突然吧嗒一声掉到地上。
下一秒,一股鲜红色的液体从出水管中喷射而出。
“不好!”
我低喝一声,赶紧把洗衣机电源拔掉。在掀开盖子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往下一瞧,我不由倒抽一口凉气,里面放着一个三十来岁的成年男人。洗衣机甩干模式产生高速离心力的作用下,他的身体已经严重扭曲变形,胳膊和腿交缠在一起,皮肤被骨肉撑爆,布满触目惊心的伤口。而他的脑袋,则完全缩进了自己怀里,活像是被人攥成了一个肉球。
就差这么一丁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