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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留了饭食,在一间石屋的灶上热着,御风打开,里面是一锅鸡肉粥。御风盛了一大碗,尝了一口,鸡肉切成了极细的丁,又焖了这么久,烂而入味,很适合他的肠胃,且小歌在粥里加了不少补血益气养胃的药材,用完后,御风发现胃没那么疼了。想要再吃,却想起小歌叮嘱的少进多餐,即使还没吃饱,御风也放下了碗筷。
不想回去,御风便继续练功,约莫半个时辰停一次用一碗粥,慢慢将肚腹填饱,地下王城无日夜,御风也不知自己在地下王城中呆了多久,有些闷了,便在地下王城中转了起来。大街小巷,除了没有人,和深处地底,这简直就是一座辉煌的城邑。
御风对于土木工程不是很了解,自然不清楚修建这样一座城邑需要怎样的设计与财力,但他发现了不少出口,而那些出口位于王城各处,极为隐蔽。御风选了一个离闹市不远的出口走了出去,出来后将出口给恢复原样。
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御风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地方可去,公子浔府他不想回去,而小歌的家他又不知道在哪里,即使知道也不好上门,小歌与她父母之间的关系明显有问题。在大街上转了一会,路过渡头时看到商船在卸货,一包包的东西被人从船上扛了下来,御风注意到,那些人将东西扛下来会将一根或几根的木签交给似是管事的人,然后管事的人会给他们几枚铜锱。
御风从未出过公子浔府,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懂,但小歌懂,从药王谷跋涉千里归来,一路上小歌各种各样的事看太多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独自在外,身边没有一个大人,想打主意的人很多,因此小歌一路上的经历非常的充实,回到王城时,虽是三岁稚子,小歌的阅历却远胜一般的孩童。教御风读书时,小歌也给他讲了很多外面的事,结合小歌所说与自己的观察,御风很快就明白这里是渡头,那些扛货的应该是苦力,靠气力挣钱。
御风看了看自己的稚嫩的手,他除了天生的神力,似乎没有任何可以挣钱的手段。
想了想,御风向渡头走去,对管事的人道:“阿叔,我想搬东西,我要挣钱。”
管事低头看着御风瘦小的身形,默了默。“小子你几岁了?”
“我七岁了,我气力很大的,不信你看。”御风随手提起一包分量不轻的东西给管事看,虽是稚子,但他的气力与生俱来就很大,这也是他在公子浔府邸多年却没死的一大原因,那些孩子欺负他时,都要顾忌他的气力,随手一推就能把人给推个半死。当然,这也彻底坐实了他妖孽的名头。
管事的还是有些犹豫,御风的年纪太小了,虽说渡头上也有不少的半大小子,但绝没御风这么小的。
“阿叔,我父母都死了,小妹病重,我很需要钱,你给我一个机会,我只拿一半的工钱可否?”御风一脸诚恳的道。
管事的看着御风瘦小的样子,满是补丁的衣服,最终将御风留了下来,工钱与旁人无异,虽说御风说了只要一半的工钱,但他不沾这种便宜。
御风肯吃苦,一包一包的从船上扛货下来,虽然速度没有别人快,但一个垂髫稚子能做到这种程度极为不易,且他坚持得很久,别人扛了一两包都要休息一会,他却是连口气都不喘,继续扛货。
一支竹签代表一包货,一包货的工钱是一枚铜锱,一日的时间御风只赚到了十枚铜锱,代价是肩膀与手臂一个劲的疼,但结束做工后练了一会功,身体的疲惫很快就化解了。
入夜后,御风回了地下王城,小歌还是没来。御风想在地下王城过夜,但这地下王城中除了他还有别人,是一支支非常严整的队伍,巡视的人都穿着甲胄,小歌曾经叮嘱过,不能被别人发现,发现就死定了,御风只好回公子浔府中的草屋中过夜,练功到天明,第二日天不亮又跑了出去。
连着四日的苦工,御风赚到了六十几枚铜锱,让整个码头的人都忍不住侧目,这孩子气力可真大。
每个阶层都有规则,御风原本是小孩子,也就没人跟他说这些,但如今他的表现比那些大人更好,也就有人来给他“上课”了。
“小子,把钱交出来。”
御风看着面前两个膘肥体壮的大汉,隐约猜到了这些是什么人。“交什么钱?”
“当然是保护费,每日两枚铜锱,你不知道吗?”
“原来不知道,如今知道了。”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将钱拿来,之前的也补上。”
御风沉默的将钱袋取了出来,却没有交给领头大汉,而是在领头大汉伸出手时猛得一拍,咔!不用看也可以知道大汉的手骨断了,御风趁胜追击,跳起一脚补在了大汉的腿上,这下骨头也断了。解决了一个,御风在另一个还没反应过来时重重一脚踩在已经解决了的大汉的背脊上,伴随着骨裂声借力腾跃而起,一脚踢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骨头没断,但黄疸水都吐了出来,御风见了,赶紧补上一脚,将对方的腿骨给踢断了。
列国之中,辰国重法治,严刑峻法,即使你是王子公孙,杀了人,即使不死也得赔上一条或两条手,也可能是腿,具体视情况而定,但不管怎么个情况,最后都是非死即残。因此在辰国除非有血海深仇,否则最好不要弄出人命来,而在别的国家,只要你有足够的钱或权势,莫说杀几个人,便是杀百十人都不算麻烦。
御风记得小歌说过的话,因此没有弄出人命来,废了这两人,应该没有能力再来找他的麻烦了吧。
打完了人,御风就走了,这些收保护费的并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为非作歹的市井无赖,打了这两个,还会有别的人,这些是渡头上其余的苦力临时给他补的课,让御风有些迟疑要不要赶尽杀绝了,明显不杀了那两个人,他仍会有麻烦。但最后还是觉得杀了人的麻烦更大,便没有在那两人的心窝上补上一脚。
离开了渡头,御风拿着钱袋跑到了一条小巷中,卖柿饼的铺子还没关门。“阿公,我要一份柿饼。”
卖柿饼的老人看了眼御风,认出是这几日经常往这跑的孩子,笑道:“是你小子啊,你来晚了,今日最后一份柿饼已被这位小哥给买了。”老人一边说一边要将柿饼交给另一位客人。
御风终于留意到还有一个客人,是一个十岁左右的总角少年,一袭暗云纹的白色丝绸深衣,虽是少年,眉眼未完全长开,却甚是精致,透着温雅的味道。除了小歌与王孙榭,御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精致的孩子,可惜御风对于美素来缺乏欣赏之心,他的注意力更多的在那份柿饼上。“小哥可否将柿饼让予御风?小妹嘴馋,一直想吃这柿饼,御风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却不曾。。。。。。”
“话语很可怜,可惜眼神不够生动。”少年从老人手中接过柿饼笑吟吟道,眼前这个小男孩让他有种见着自家小妹的感觉,为了一口吃的能够不择手段,只是自家小妹从来都不会说谎,而是眼巴巴的瞅着你,瞅的你抓心挠肝,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却硬生生的生出了罪恶感,然后任她予取予求。
御风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
御风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比如王孙庄的命,他可以花上一年的时间去谋划,而如今为了一份柿饼,装可怜没用,御风便换了一招。“我出双倍的价钱。”
少年略有些苦恼的道:“小兄弟,我买这柿饼也不是要自己吃,而是买给在下养伤的小妹吃。”所以他不可能让,让了他今日回家,家里肯定没完。
文的不行,御风半点不知死心为何物的选择了动武,少年虽比他年长两三岁,但武艺却一般,与身经百战的御风截然不同,御风一把抢了柿饼便逃之夭夭,少年想追都追不上。
晚上伤好了许多,已可以下床的小歌来看御风的时候看到了一份柿饼,御风献宝似的将柿饼送给小歌。“小歌你来了,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柿饼,尝尝看。”之前在厨房偷吃时,他便注意到了,小歌很喜欢吃柿饼,可惜这个时节,即使是公子浔府中也没几个柿饼,很快就被吃完了,但他还是把小歌的这个喜好给记了下来。
“柿饼?”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这个时节,王城中似乎只有一个地方还有柿饼卖。接过柿饼,小歌尝了一口,忽问:“你哪买的?”
“在一条叫鸡儿巷的小巷里。”
小歌表情更加奇怪了。“这份柿饼可是你从一个穿着暗云纹的白色云锦深衣的总角少年手里抢的?”
御风大奇:“小歌你怎么知道?”
“那个总角少年是我阿兄。”
所以小歌就是那少年口中在养伤的小妹?“可你说过你是独女。”哪来的阿兄?
“他是我父母收养的义子,名唤风霁云。”
世界真小,御风默然了。
小歌脸笑得有些抽筋的拍了拍御风的肩膀。“无妨,反正他也无事。柿饼挺好吃的,不过你哪来的钱?”公子浔的儿女每个月都有零用钱,但不包括御风,而听之前风霁云的描述,御风的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可别是去抢劫了。
“我在渡头做帮人扛货赚了一些钱。”御风拿出了钱袋,因为抢柿饼的关系,这袋铜锱就没花出去。“小歌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我给你买。”
小歌愣了下,怎么也没想到御风竟然会去做苦力赚钱,而看御风的样子,恐怕是因为看到了柿饼才会专门去赚钱的。心中虽百感交集,小歌面上却仍旧带着笑容,非常简单的回道:“我要吃烧鸡。”养伤简直就是坐牢,一日三餐顿顿药膳,一点荤腥都没有,清淡如水,吃得她直想吐。
御风大方的道:“你请你吃烧鸡。”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女主都不是好人,由此可见,前者孤僻冷血,后者。。。。。。咳咳,打个预防针,三观有问题
☆、云氏一家
第三章云氏一家
吃了好几日的清淡药膳,小歌胃口不错的在食肆里点了一大堆的肉食,烧鸡、烧鸭,一碟卤猪肉,御风的钱袋彻底的空了,最可悲的是小歌吃得津津有味,他只能看着,他的肠胃还在调理中,除了粥,什么都不能吃。若小歌不在,他还能偷偷打牙祭,但小歌在此,他是别想了。小歌对于他的健康很在意,一个劲的琢磨着怎么将他的身体完全调理好。
喝得寡淡无味的野菜粥,御风皱眉道:“不好吃。”
小歌抬眸道:“粥的味道虽然清淡了些,但很养胃的,你别不知福。”
“你怎么不吃?”一盆野菜粥,他就没见小歌动过一口。
小歌苦笑道:“阿母最喜欢吃粥,我从回来就一直陪她吃粥,吃了这么久也腻了。”如今看到粥就倒胃口,小歌无法理解自家阿母是怎么个几十年如一日的吃粥还没吃腻的。当然,不排除自家阿母品味独特,能够嫁给老头那么个奇葩,还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正常人做不到。
“之前你给我吃的粥就很好吃。”御风道,他不是挑剔粥这种吃食,而是挑剔这家铺子里做的粥,前些日子小歌给他吃的粥虽然味道清淡,却很可口。
小歌微怔。“之前那粥是我做的,你喜欢吃的话下回我还给你做。”
“你会烹饪?”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三岁的稚子也会烹饪?
“你这是瞧不起我?”
御风忙不迭的摇头。“我是奇怪你一个三岁的稚子怎会去学厨?”
“在药王谷时被逼的,每日里拿汤药与丹药当饭吃,我受不了,他们又不肯给我做别的吃食,我便自力更生学了厨艺。不过学会了以后我还是挺喜欢的,各种各样的美食,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歌回道,山不就她,大不了她去就山。药王谷不给她做吃食,她就自己做。
御风心疼的看着笑容阳光的小歌,虽然只有三岁,但小歌吃过的苦远比他的多,可小歌却比他更为坚强,她在苦难中保持了本性,而他在苦难中与黑夜融为一色。
小歌将满案的肉食给解决得很干净,心满意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拉着御风在大街上散步,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肯定会引起怀疑,散散步,既可以消食还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小歌是不会这么说的。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御风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纹,被小歌给看见了,眸子不由亮晶晶的。“咦,御风你笑起来真好看,记得多笑笑,原来那样子总感觉有点慎。”之前的御风身上总是带着阴郁的气息,再加上那双充满戾色的眸子,很多时候会让人感觉这垂髫少年更像一头凶猛的猛兽。
御风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看不到自己笑着的样子,但小歌既然如此说,那就应该是好看的吧。
御风还想继续赚钱,或许赚不到很多,但小歌想要打牙祭的时候他可以请小歌吃东西,只是渡头苦力能够赚到的钱小歌觉得少了,她吃一顿御风得做好几日的苦力,因此建议御风去捕鱼。
“在王城,一尾普通的鲤鱼可以卖到五六枚铜锱,即使抓不到鱼,你在水中游泳也可以锻炼身体。”
御风觉得这主意不错,便改行抓鱼。
云水绵延万里,从断云雪山流泻而出,路过中州、沃州,一路向东,最终注入月照海。洛水是云水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同样发源自断云雪山,蜿蜒向西南,流过千里的群山与平原注入云水上游。
辰国王城便修建在洛水之阳,洛水支流众多,除去那些支流,王城中也有着许多的明渠,王城的小儿皆喜欢在明渠中游泳抓鱼虾,小歌的原意是让御风也在明渠中抓鱼虾,就算抓不到可以卖钱的也可以自己解决。但御风觉得明渠中的水太软,不够磨砺人,一定要跑到外面的洛水中捞鱼,小歌无奈,只能奉陪,
洛水下游的水面最少也有两三百丈宽,坐在一边的岸上,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到对岸的情况。除此之外,洛水的水流湍急,在其中游泳所需耗费的气力是明渠中的数倍,御风下水摸鱼,小歌却是怎么都不肯的,她没那个体力,即使有,她的身体也受不了洛水的低温。
因为发源于雪山的关系,春季时,冰雪消融,雪水流入洛水中,洛水的水温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当然,也是最有好处的时候,雪水流经群山,水中含有很多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常在里面游泳,对身体很有好处,可惜小歌的身体消受不起。
不能下水,小歌便拿着鱼竿在岸边垂钓,只是别人垂钓认真的盯着水面,她却是随手将鱼线往水里一甩,然后将鱼竿踩在脚下,拿出一卷书简慢慢打发时间,至于鱼咬不咬钩,最多她今日不吃鱼便是。
小歌虽然钓不着几尾鱼,御风却进步很大,刚开始时水下的鱼儿滑不溜秋的,连最小的鱼苗都抓不着,但渐渐的也摸到了诀窍,观察鱼儿游走的痕迹,出其不意的出手,立刻就能抓到一尾鱼。几日之后,御风每次露出水面都会甩上来一尾鱼或王八,让小歌颇为挫败,这差别也太悬殊了,她坐上一日连一尾鱼都钓不着。
御风摸上来的鱼,太小的小歌都给丢回了水里,但还能够剩余十余尾,有时运气好还能摸上来一尾云鲤。不过云鲤小歌从来都不卖,不是烹了与御风分食便是带回家去孝敬母亲。但即使如此,御风每日捞上来的鱼也能赚到两百多枚铜锱。
赚到的钱御风也不存着,而是背着小歌在王城的大街小巷中寻找各种各样的食肆酒楼,将每一家的吃食都尝遍,主要是小歌尝,御风只能看,肠胃不好的人伤不起。那么多的吃食,小歌也吃不完,每次都是一样尝上几口,剩下的都进了两只肥鸡的肚子里。
小歌养着一对雕,是她阿母在她一岁时送给她的。
当年小歌前脚被送走,小歌的阿母后脚便给她写家书,也不管女儿识不识字。家书写好送到药王谷,女儿不识字没关系,让识字的人念给她听,至于孩子能不能听懂。。。。。。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明白父母是爱她的,没有抛弃她,而是迫于无奈才将她寄养在药王谷那种鬼地方的就行。
小歌本就早慧,再加上天天有人在耳边念家书,在五六个月大的时候小歌便弄懂了那些人天天在自己耳边念的什么东西,虽然不是很懂,但隐隐能够感觉其中的感情,很喜欢,便让别人一遍遍的念,翻来覆去念上一整天,直到整个药王谷再没人愿意给她读家书。
别人不给念,小歌也不生气,抱着帛书自己看,一封家书听人在耳边念了百八十遍,小歌早已倒背如流,一边回忆别人念的,一边看帛书上的字,一遍又一遍。慢慢的,寄来的家书,不用别人念,小歌也能看得懂,她认识上面的字,在别的帛书看到过,看了太多遍,便记了下来,知道那是什么字。
又几个月后,小歌被人落在了书房里,等别人想起来自己落了个孩子时已是一日后,找来的时候发现小歌将书房里所有能够往嘴里塞的东西都吃了后拿着笔在木牍上写起了字,虽然难看,但她写的的确是字。
小歌的阿母知道后便弄来两只还没睁开眼雏雕送给了小歌,让两只雏雕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小歌,等两只雏雕能够飞了后便让雕担任信使给他们送家书,小歌得自己写家书。
养了快两年,两只雕被小歌大鱼大肉的伺候,称霸西域天空、身姿矫健的碧眼雕硬生生的被小歌给养成了肥鸡,活似圆球,让御风有时很怀疑那两只肥鸡还能不能飞起来,太肥了。且都肥成这个样子了,还乱吃东西,小歌尝过后,剩下的吃食都喂它们,它们都会很高兴的吃得很干净,然后越来越肥。
虽然肥,但御风知道两只雕还是能飞的,碧眼雕原本生活在西域高原之上,猎杀牛羊马,以及各种草原上的猛兽,直接一点就是,只要是动物,都是碧眼雕的食物,但食谱上碧眼雕最喜欢的还是蛇肉。两只雕每日都会去王城周围的山林里猎蛇,蛇肉吃得很干净,蛇胆则留下来给小歌,它们也知道小歌的身体有问题,而蛇胆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应该给小歌这个病人,看看有没有用。
蛇胆有没有用小歌不知道,但小歌用药一向谨慎,药王谷的那些疯子没批准的过药材坚决不会碰,但又架不住两只雕的好心,蛇胆丢了也可惜,每次小歌都会将两只雕带回来的蛇胆蒸熟后给御风吃。每次吃得御风都很无语,蛇胆的味道极苦,也是因此小歌才会将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