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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看少年洗了。“洗的真干净。”
“军营中没有多有的人手,每个人都要自己照顾自己。”少年道,特别是作战时与军队走散了若没有生活自理与野外生存的能力,非难死自己不可。
“那倒是。”小歌也在军营中呆过,知道军营中,哪怕是公子王孙都没人会照顾你,辰国的甲士是用来上战场的,不是用来做仆役的。她的生命虽总不得安,但有云卫在,生活上倒没受过太多的苦。
少年忽然换了个话题:“我回去过月照海。”
“那你回去时我肯定离开了。”小歌笃定的道,她是在前年的开春离开月照海的,而对方,她没记错的话,前年孟春时,青、辰两国结盟,各出二十万大军从两个方向攻打唐国,辰国那次出征的二十万大军一半是王城中的亲贵,另一半则是从南境驻军中抽调的以边民子弟为主的边军,这位那么会抓机会,没道理会让自己落选。而那场战事打了半年,那年的仲秋八月才结束。
少年点头。“你这两年都在黑木城?”
小歌笑点头。“这里山清水秀,很适合修身养性。”
山清水秀,少年的表情有一瞬的古怪,澜越之地是多山多水,但山清水秀。。。。。。他两只眼睛不管哪只都没看出来,到处都是原始丛林,一条路能走得人活活累死,各种猛兽异兽泛滥成灾,对于蛮族能够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并扎根,他对于生命力的顽强深表佩服。少年相信任何一个想要隐居的隐士都不会选这种地方隐居,那不是修身养性,那是自我折磨。“你几时回中州?我感觉告诉我,你不会一辈子留在蛮族。”
小歌又点头,她的确没打算一辈子留在澜越之地。“我还没决定几时回中州。”
少年道:“我等你。”
小歌讥笑:“御风,你未免太自负。”她便是要回去,也不一定要捅他一起回去。
少年淡淡道:“我会等。”
小歌深深觉得自己跟对方的思维不在一条水平面。
医师不在,小歌是半桶水,但太懒,而苍澜则是没人敢让他恐怖,因此医馆这几日都没什么生意,小歌将药柜里的药给填满后便不再出去采药,城邑之外毒虫猛兽委实多了点。有时她连医馆外都不太想去,黑木城成为蛮族的都城才两年,规模远不如已经成了青国殇都郡倒也罢了,但蛮族于殇都城建都已有五六百年,因此殇都城的各种设施都很不错,特别是放毒虫猛兽的设施,而黑木城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城邑,想要成为殇都城那样的大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她已被炎热环境中的蚊虫给教训得很足。
如今已是仲春,若在中州,这个时候必定春寒料峭,但在澜越之地此时已是百花盛开,蚊虫也渐渐活跃起来,小歌很不想出门,但老呆在医馆里又太闷,苍澜一天到晚泡在书房里,鲜少出来,而御风,小歌不想找他打发时间,最终只能出门。
既然要出门,小歌也难得自觉的收拾了下自己,不修边幅可以,但出门的时候不要求多精致,最低标准也该能见人。小歌的标准还真的是能见人就行,若白苏在还好,素有洁癖的白苏肯定会用各种蛊让小歌非常自觉的将自己与医馆给收拾得干干净净,可惜白苏出诊去了,而苍澜,他的脑子压根没有这方面的概念。
御风好笑的伸手将小歌身上皱巴巴的衣服给收拾了下,收拾齐整后又不由皱眉。
小歌不耐:“又怎么了?”衣食住行,她对后三者非常享受,但衣,能见人就行,没必要换来换去。
御风有些嗫嚅的道:“要不你换一身?”
“有问题?”小歌闻言不由打量了下自己穿的衣服,是传统的蛮族女子服饰,蛮族的服饰有个特点,刺绣非常紧密,绣着各色花鸟图案,整体看着极为鲜艳,非常美丽。
没问题,就是太短了。御风在心中腹诽,蛮族的服饰与华族的上衣下裳不同,衣服的袖子露出了手臂,下面的裙子也只及膝,露出了小歌白皙的肌肤。
御风虽未开口,但他的眼神小歌却是注意到了,皱眉道:“你管太多了吧?”
“如此着装不成体统。”
小歌回以一对白眼。“我这几日哪日不是如此?”她非常入乡随俗,在蛮族的这两年一直穿得蛮族女子服饰。
“可你没出门。”
“外面大街上满街都是我这般打扮的女子。”不成体统,满大街都是。
“可。。。。。。”
小歌不耐的反问:“我乐意穿什么就穿什么,与你何干?”
御风的重瞳顿时黯淡下来。
黑木城虽是新都,但繁华并不差旧都多少,尤其这两年,旧都都快成无人区了。青王骁满腔抱负平定蛮族,打得蛮族被迫迁都,澜州一半的疆域与越州五分之一的疆域被并入青国的版图,青王骁在新并入的疆土上实行郡县制,划分了九郡,奈何蛮族不配合。数千年来,华族认为蛮族野蛮、茹毛饮血,看不起蛮族,殊不知,蛮族同样看不起华族,认为华族孱弱。也因此蛮王迁都后,蛮族在澜州北部的各部族也跟着向南迁徙,不愿屈从于青国。澜越之地本就地广人稀,它们再一南迁,青王骁得到的新疆域大半成了无人区,连根人毛都见不到。
澜越之地的南部原为生蛮的领地,生蛮与蛮族不同,那是真正的野人,真正意义上的茹毛饮血之族,有的甚至食人。蛮族南迁,蛮王将跟随自己南迁的部族都给重新划分了领地,在南部从头开始,黑木城做为蛮族在澜越之地南部仅有的几座城邑之一,自然成了蛮族重要的贸易地点。
蛮王南迁后为了强大,日后可以向青国报仇,发动蛮族子民修建了一条从黑木城到南之大洋的商道,正好与新开拓的海上商道接上。而陆地上的与澜越之地的商道被睢国与青国所控制,关税极重,睢国十抽五,青国十抽六,而海上的商道却因为不属于任何国家而不用交任何税赋,而蛮族的税赋一向低廉,因此哪怕海上各路海盗横行,中原的商贾也毅然选择了后一条路来到澜越之地与蛮族交易。正好,中原那边,海疆一直控制在齐国与离国的手里,两国出于某些利益不约而同的实行禁海令,但离国在内乱中的创伤至今没能恢复,离王无忌继位后效仿辰国鼓励经商,两年前又开发海上贸易,废除了禁海令。有了官方的支持,海上贸易便更为发达了。
种种因素凑在一起,黑木城成为了澜越之地最大的商贸之城,大街上人流很大,在中原被视为珍贵之物的明珠、宝石、皮草、草药在黑木城中随处可见。御风对于黑木城的发展很能理解,却有些不解叼着果子乱逛的小歌脸上的自豪之色是哪来的。“你很自豪?”
小歌点头:“嗯。”
御风微微蹙眉,思索了会。“黑木城的发展你扮演了什么角色?”
“我是巫,自然扮演的文明引导者角色。”小歌笑道,巫这个职业从诞生起扮演的便是引导人族各部族建立文明,发展文明的角色,从茹毛饮血时期一直引导着人族发展,直到死,可惜三千年前的人族内乱将一切都给毁了,巫沦为神棍之类的代名词,而真正的巫背负着如山白骨潜藏于幽暗中不见天日。
御风问:“总是听你们说巫,巫究竟是什么?昔日的统治者?”熟读大荒纪年便不免读到华歆王时期的管制,那时神权与王权一体,并无如今的官制,华歆王设立十巫,令十巫各司其职管理人族,那也算得上人族最初的官制。
小歌摇头。“统治者只是曾经,并非最初。”巫的起源可比华歆王早多了。
御风微怔。“那是?”
“上古之时人族茹毛饮血,在猛兽的爪牙、异族的压迫下艰难求生,最初的巫是刚刚诞生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人族中最初一批懵懂而勇敢的伸出探索之手的人,他们用生命为代价探索这个世界,学习生存的知识,建立文明,延续族群,薪火相传。所以从某种角度你可以认为,巫是人族所有文明分支、所有行业的源头。”小歌淡淡回道,这也是三千年前古洛国怎么都没能灭了十巫的原因,巫早已融入了人族的方方面面,除非灭了自己的族群,否则根本不能将巫从人族的文明中剔除。
御风看着小歌淡淡眉眼间中的无双神采,笃定的道:“你很认可巫。”
“如今很认可。”
“如今?那过去呢?”御风好奇的问。
小歌坦诚的苦笑道:“过去我认为十巫是一群脑子有病的人,巫宗都已亡了几千年,竟还如此执着,哪怕沦为幽暗中的阴魂也不愿随着历史而消散。而我很倒霉,十巫之位独独巫真之位以血缘世袭,我正好是老头唯一的子嗣,还是继承了先知之眸的子嗣,巫真之位没有人比我更合适。”
御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偶尔会看到云唐与小歌父女俩争执着什么传承的问题,应是与巫真有关。“可你后来改变看法了。”
小歌更加苦笑。“我倒霉,有个工于心计的父亲,七年前他带我们去条原战场,除了磨砺你与阿媚忝墙⒕ν庖彩且梦铱匆豢凑秸钠苹盗Γ匆豢锤蝗奶踉徽秸酢鹾蟮南籼趸奈摺;褂校澳昴忝枪ゴ蛱乒艺迷谡匠≈芪В甘被且兀荒忝堑恼交鸶厶诘寐肯籼酰锏鼗奈撸覆侄伎斐刹莩×恕!�
御风疑惑:“这与你改变看法有关系?”
小歌道:“有,若在上古,巫宗未灭亡时,如今列国君王干的事足够巫宗将他们全族车裂加活烹个百八十回了。国族之间可以掠夺人口,因为发展需要人口,却不可舍本逐末,引起大战消耗大量人口,当然,与异族的战争例外。”
御风默然,上古时,在巫宗的刻意引导下,人族同异族的战事很多,内部的消耗自然少,但如今,比起对异族的战事,人族显然更乐意与同族的战争。“无外患易生内忧。”
小歌点头。“另外,人族今日的四分五裂,巫宗功不可没。”
御风愣住,大荒纪年并不完整,从华歆王一直记载到诸方王薨逝,然后就跳过了两百年的时间,跳到了两千八百年前继续记载。根据一些史料可知,诸方王死后,他的子侄建立了古洛国,开始了王位世袭的家天下,但古洛国有五百年历史,最重要的两百年历史却被人给砍掉了,大荒纪年中记载古洛国时,它已是日薄西山,人族文明也倒退了近千年。而关于那个帝国如日出升与衰落的记载却一个字都没有,似乎人族在那两百年的历史都消失了一样,只隐约可知,是一场被所有人族视如禁忌的大战造成了那一切。“赎罪?”
小歌摇头。“巫无罪,旁人如何认为我不知,但我是如此认为。且我愿成为巫真,也是因为我认可巫的使命,你不觉得引导文明的发展比起发动战争掠夺土地与人口,杀人杀得血流漂杵这种无聊事有意义多了吗?”
御风默,很好奇在小歌是以怎样的目光去看待列国王侯将相的,直觉小歌的看法一定会很扫所有雄心勃勃、意气风发的王侯将相的兴。因为他就是这样感觉的,看着小歌的模样,他有一瞬觉得自己过去参与战争取得的胜利一点意义都没有,虽然这种感觉只一瞬就被他给拍飞了,但能够让他产生这种感觉足可见小歌的渲染力。“我们还是说点别的吧。”再聊巫这个话题,他怕自己所有的野心都会让小歌给打击掉。
“行,那说吃的吧,黑木城大街小巷所有的美食我一清二楚,唔。。。。。。”小歌用充满同情与幸灾乐祸的眼神瞅着御风。“蛮族以渔猎为生,吃食多为肉食,再是糍粑,虽美味,但没一样是你能吃的。”肠胃不好的人伤不起啊。
御风道:“吃一点也无妨。”
小歌皱眉:“抱着这种态度,你的肠胃永远别想好。”难怪给这人把脉时,胃病似乎更严重了。
御风没有说话,但唇角却忍不住微微勾起,可惜满脸胡子,别人根本看不到他嘴角的弧度。
“对了,你要有空的话,收拾一下脸面。”小歌指了指脸。“胡子拉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阿父。”
御风表情微僵,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吧,他从绒毛到胡子出现在脸上后一直没修剪过,是有点长,但不至于被人误以为是小歌的长辈吧?他不过束发之龄。
见御风不太信,小歌随便拉住一个路人。“阿叔,不好意思,我跟我朋友打赌,看能否猜出他的年龄,我怎么也猜不对,您帮我猜一下吧。”
路人道:“这位大兄应有三十了。”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猜对了,多谢阿叔,请您吃。”小歌将自己当零嘴的果子给了路人一个便送走了人,然后得意的看向御风:“如何?”
御风无言以对。
小歌最后还是请御风吃了肉羹,南荒的原始丛林有一种叫牙狼的异兽,长着狼的样子,但个头是狼的祖宗。牙狼比寻常的狼更为凶残,但肉质却极为美味,是蛮族人最喜欢的佳肴之一。不过牙狼极难猎杀,蛮族的猎手能够徒手与普通的野狼搏杀,并且杀死野狼,但对上牙狼,没有一大群人合力,肯定会变成牙狼的点心。不过黑木城的蛮族食肆若是从猎手手里买到了牙狼,都会设宴,通知城中的熟客,客人们竟价买牙狼身上的部分,然后食肆的疱人将牙狼肉烹饪好端上客人的案。小歌是黑木城所有食肆的熟客,因此有什么好吃的野味时小歌都是第一个得知的。
“牙狼的肉质非常美味,但论筋道的话当属两条后腿,前腿次一点,最嫩的部分则是肚皮肉。。。。。。”小歌滔滔不绝的将牙狼身上每一部分肉的特点都给御风说了,最后才想起问:“你想吃那部分肉?”
御风问:“一整只牙狼要多少钱?”
小歌微怔。“你要将牙狼整个买下来?”
“可够?”御风取出了自己的钱袋,里面满是蛮族的铸币,蛮族本来只有贝币,是这两年新王登基,觉得原来的贝币不太方便,便效仿华族铸了金属币,贝形的金币与鱼形的铜币,不过大多数蛮族使用的还是贝币,金属币的流通还需要一些时间,也不知御风是从何得来的这些铸币。
小歌默默扶额,一只牙狼也不过六千铜鱼钱,而一枚金贝则相当五万鱼钱,岂止够,御风这包钱都能将一条街给买下来了。“蛮族食肆办的野味宴虽是赚钱,但更多的还是图个热闹。”蛮族民风质朴,喜欢唱歌跳舞,总结一下的话就是喜欢热闹,御风真将牙狼给买下来,无异于搅场子。
“我要后腿,你呢?”御风问。
“里脊肉。”
一条牙狼后腿只花了四百鱼钱,里脊肉则花了十金,即二百两黄金,九千枚金贝。竞价时有一个蛮族年轻人也想买里脊肉,两个人同样势在必得,一路竞价,最后几十枚鱼钱的里脊肉被提到了十金的天价。而竞价时小歌越看越无语,问御风:“你很有钱?”
“还可以。”御风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具体有多少钱,反正这些年没有一枚金铢能够在他手里逗留的时间超过半个月。
“你钱要是嫌多可以送给我,何必如此浪费。”最好的牙狼里脊肉也不过一百枚鱼钱,而这位跟人竞价已经将价格提到了七金,而看他的样子,大有一直提价提到对方退让王子的意思。
“一百五十两黄金。你若是想要的话,我回头便将我的钱都给你,不过今日的里脊肉必须买到。”
小歌摇头。“算了,你的钱我不需要,不过有必要花那么多钱买里脊肉吗?”奢侈无度啊。
御风道:“我高兴。”
小歌无语腹诽,这人真有昏君的潜质。
御风有昏君的潜质,但另一人没有,因此最终御风里脊肉被御风买下。“你想怎么吃?”
小歌看着价值十金的里脊肉无语道:“随便。”
“随便是什么?”
小歌有些想抓狂的道:“炖汤。”
在小歌想抓狂时,那个与御风竞价的年轻人坐了过来。“小歌,他是你的朋友,出手真大方。”
小歌没好气道:“钱多的脑子出问题了。”
御风没有生气,而是疑惑的看着小歌,无声询问这年轻人是谁。
小歌指着年轻人道:“他是安偃。”说完小歌又指着御风道:“御风,海路商会的人。”海上商贸利润大、风险大,除了海盗横行,商船有时还要面对同行找茬,因此去年下半年时明月楼的公羊宁找了六家做海上商贸生意的商家组成了一个名为商会的商贾组织,合起来做生意,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保护从中原到澜越之地这条商路上商船的利益。御风虽在海路商会中无名,但海路商会由公羊宁控制着也等于是他的囊中之物,说他是海路商会的人,小歌不觉得自己在撒谎。
安偃不由对御风侧目,海路商会他知道,这条海上商道关系着蛮族日后的发展,他自然极为上心,哪怕澜越之地与中原相隔万里,但海路商会的船踏足澜越之地后他立刻就知道了。今年从中原来的所有船只、船队中就属海路商会的船队最庞大。“少郎君年轻有为。”
“蛮王亦年少有为。”御风淡漠的回道,话语虽淡,但态度很认真,他是真觉得安偃年少有为。
蛮族与华族的情况不同,华族的君主制,王权至上,除非是被权臣给架空的王,不然王都是一言九鼎的存在。而蛮族虽有一个王,但更多的还是名义上的,蛮族本质上就是一个部落联盟,蛮王只调得动自己部族的军队与财货,其余部族的,想都不要想,也因为蛮族的心不齐,青国才得以在蛮族的地盘上将蛮族逐个击破,大败蛮族,吞并了澜越之地近半的疆土。原来的蛮王是安偃的兄长,战败被青国所俘,在他战败后,蛮族不愿因为君王落入青人手中而屈服,因此蛮族诸部的头人另立了安偃为蛮王。虽然最后还是败了,但安偃能够毅然带着愁云惨淡的蛮族南迁,并且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将黑木城经营成如今的规模,没有一定能力是做不到的。
安偃礼貌的道:“多谢少郎君夸赞。”
安偃虽想与海路商会合作,但如今最重要的还是找小歌问一些事,因此与御风说了几句后便将话题拉到了自己的目的上。“小歌你们可曾听说前些日子靖族大败的消息?”
“听说了。”小歌点头。从她来了澜越之地起,便一直在打,如今终于消停了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怎么了?”
大荒有无数种族,人族只是其中之一,靖族也是其中之一。列族之中,靖族是最善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