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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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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怕死。”小歌由衷道,身为巫与君王结合,还生下孩子,女萝的胆子与她有的一拼,只是她有付出代价的准备,不知女萝有没有做好那个心理准备。
  巫女的继任仪式,御风没有参加,不是不想,而是小歌拒绝他参加,被拒绝了,御风也不生气,在玉宫外等继任仪式结束,仪式一结束他就带着妻儿去南荒玩。
  御风等了整整一天才等到小歌出来,一见到小歌,脸色登时变了,小歌的脸色甚是苍白,脚步虚浮,分明是武功与灵力都给废了的征兆。“你们对她做了什么?还有珩,有人找你阿母麻烦,你就不会帮忙?”
  御风卷起袖子就要找送小歌出来的白苏与珩麻烦,小歌赶紧拉住御风。“我没事,不过是废了武功,渡了所有灵力给珩,人没事。”
  御风低头看了看小歌拉着自己的手,隐约有血腥味,阴沉的问:“你手怎么了?”
  珩淡淡的替小歌回道:“她手筋被挑断了。”
  御风的拳头捏得咯咯响。“你是死人?”别人挑小歌的手筋,做儿子居然不救人?
  珩继续道:“她的手筋是我挑断的。。。。。。”
  御风一把捏住了珩的小脖子,珩的脖颈立刻传出了细微的骨裂声,听得小歌与白苏脸色大变,一个拉开御风,另一个抱走珩。
  小歌挺抽御风一巴掌,奈何手筋刚被挑,虽然上了药,但药里也有毒,令她的手筋永远都不能完全长好,因而提不起力气,哪怕是抽人耳光的气力都没有。“御风你冷静点。”
  御风火冒三丈的道:“我冷静?我冷静个屁,你都让人给废了你还让我冷静?”
  小歌大声道:“这是我自愿的。”
  御风顿时噎住,一口气险些上不来。“什么?”
  “我说是我自愿让人废掉自己的。”
  “你疯了?”
  珩冷冷道:“连山氏族的族规,子孙可以不遵守,只要愿意付出代价。而不得与王族联姻这条的代价是除族,且除族前需挑断手筋,废去武功与灵力,若是直系的话,还要加上剜眼,但阿母的眼睛,剜不剜已无区别,便作罢。”
  御风呆了呆。“这种破规矩你也当回事?”
  “连山氏的每一条族规不论多么残酷,都是为了保护族人与子孙,王族生于大染缸中,基本从根子上烂了。没有人能保证,王族子弟与连山氏通婚是为了借助连山氏的力量夺嫡还是真的喜欢上连山氏的子孙,若是前者,登上王位后,君王的第一件事必然是诛灭有能力改朝换代的连山氏。”珩似笑非笑的道:“将要与王族通婚的子弟给废了,除族,如此王族子弟便不能从连山氏得到半点帮助,自然不会有机会利用与诛灭连山氏。”
  御风冷冷反问:“你老子我是那种吃软饭的男人?”
  珩挺想说你那点不像?但考虑到对方终究是自己亲爹,这话也就没说,而是道:“即便你不是,你能保证日后与连山氏通婚的王族是出于真心?”
  御风还真不能保证这点。“那也不能这么狠。”
  “对我一个人狠,保住的却是全族。”小歌终于找到机会插道:“上古时,便有过这样的事,王族子弟利用联姻得到连山氏的力量帮助登上王位,却一登基便翻脸,险些灭了连山氏族。”连山氏不与王族联姻的规矩便是那时候出现的,与旁的人联姻,哪怕看错了人,最多死当事人,而与王族子弟,要么不出事,出事就是全族下黄泉,在最重视血脉的连山氏,那样的教训有过一次便够了,不论有多大的利益都不会再涉足第二次。
  御风心疼的看着小歌的苍白的容颜。“是我害了你。”
  小歌闻言,抚着御风俊美的容颜笑道:“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取悦你,也不是惧怕族规。而是我想与你长相厮守,却不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给氏族留下隐患,如今这样的代价是我觉得划算才接受的,你不需要责怪自己。”若是她觉得不划算,她绝不会让人废了自己,因此追根究底,还是她自己的问题。
  御风哽咽不语。
  小歌拭去御风眼角的温润,戏谑的问:“你莫不是嫌弃我成了废人?”
  御风忙不迭摇头,坚定的道:“不论你变成什么样你在我心里都是最美的,你没了灵力与武功也无妨,我是你的夫君,我的武功已足够高,以后换我会保护你。”
  小歌笑容愈发灿烂,似百花盈盈绽放,又似漫天星辰撒下的星光,美丽而夺目。“好。”

  ☆、轮流坐庄

  孟冬之月,即便是大荒南部的澜越之地也进入了冬季,万物肃杀,虽不似北边那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却也落了一层薄雪,趁着这个季节,已经准备了近两年的御风终于对蛮族用兵。以帮助西蛮君平定蛮族内乱的名义,豫州边境二十万大军向澜州开拔。
  伐蛮族的事已经准备了近两年,因此云国的百官不曾惊讶分毫,唯一无语的是,这么大的事,御风连回王城一趟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带着妻子与两个儿子去了豫州。没错,是两个儿子,公子珏与公子玮,全带上了,监国的人换了,自然不是已经成了巫真殿主的连山珩,而是璇玑帝姬。
  他妈的帝君你这是要让所有帝子轮流坐庄监国的节奏啊?日后也要让几个帝子轮流做王吗?
  朝堂之上即便是最淡定的谢非都有了不太好的预感,轮流坐庄做王这种事虽荒唐,但让小毛孩轮流监国这种事御风都做得出来,那么日后轮流坐庄做王,也不是不可能。
  御风远在澜州,即便是想劝谏也得见得着人,即便感觉再不好,朝臣也不得不先将朝政给打理好,否则就不是劝谏君王别抽风的问题,而是自己会不会被君王给砍了脑袋的问题。
  虽然觉得御风很是抽风,但对于公子玮从监国的位置上换了下去,朝臣们还是松了口气的,公子玮委实不适合。监国一年多,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揍珩,跟他说政事,说得口干舌燥,他都是一知半解,甚至昏昏欲睡,反倒是弓马骑射什么的,完全不用叫,自动凑上来。也因此,老早的时候朝臣们便琢磨着等御风回来了,劝御风将三公子往武将的方面培养算了,这位委实不适合为君,听过马上打天下,可没听过马上治天下的。若御风有生之年不能结束战争,公子玮倒是最合适的,但看御风的能力与如今的局势,只要御风不发生什么意外,在他有生之年大荒一统已是必然。
  一口气还没完全松完,云国朝堂上的三公九卿及百官便忍不住磨牙了,他们上辈子肯定跟御风有仇,这辈子来还债的。
  比起好动的公子玮,璇玑帝姬倒是好多了,属于能动能静的类型,弓马骑射虽不似公子玮那般天资过人,却也玩得来,朝会时一坐就是几个时辰她也不会像公子玮那般动个不停,活似身上有虫子在咬一般。这样一个监国无疑是好相处的,前提是璇玑的问题能少点。
  公子玮监国时,御风还抓了个连山珩来从旁盯着免得出什么事,而璇玑监国,御风却没让连山珩盯着以防万一,刚开始朝臣都没反应过来,只是庆幸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终于走了,恨不得大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席。但璇玑正式走马上任后他们便明白连山珩为何会走了,璇玑与公子玮虽为双生子,却一点都不像,自觉性很高,脑子也很厉害,没人盯着也不会出事。
  璇玑非常自觉,与连山珩对公子玮的要求一样,奏章的内容不能解释让她理解,就别想她用玺。只是公子玮是不耐的听朝臣解释奏章的内容,最后一知半解的用玺,而璇玑——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是什么?”
  “为什么要。。。。。。?就不能。。。。。。”
  解释的过程中,百余字的奏章,她能引出一大串问题,且每一个问题都一针见血,偶尔还能举一反三。百官都想哭了,一半是照璇玑这提问的频率,下朝遥遥无期,而事实也的确如此,第一次朝会足足开了三天,终于下朝的时候每个人都露出了终于解脱了的表情;另一半是遗憾,虽然烦了点,但能够问出那么多一针见血的问题,本身的资质可想而知,但为何不是公子呢?不然哪怕已经有了嫡长子,他们也会有人支持璇玑上位。
  虽然下了朝,不少人仍有些忧虑,不是因为御风的荒唐,而是担心云国的未来。云国的帝君子息虽不丰,却个个天资过人,古往今来就没那个君王有他这么会生,生的孩子一个庸才都没有,从个人角度来看,这是好事,但从君王的角度来看,这是内乱的先兆。古往今来的夺嫡之乱,除开庶公子对王位有野心的原因,也有储君的能力不足以稳压诸兄弟的因素,其中就包括手足的能力不相伯仲,也曾有君王如御风这般幸运,生的儿子大多成才,但也因为大多成才,以至于成年后十几个成才的儿子夺嫡杀得甚是激烈,以至于成才的儿子全废了,最后让一个废物坐上了王位,然后。。。。。。亡国了。御风的子息虽然是同样的情况,但四个孩子是一母同胞,应不至于像别的君王那般倒霉。
  朝臣们的忧虑璇玑没放在心上,左右她是个帝姬,下一任君王不是公子珏就是公子玮,她就是享清福的。不对,还不一定能享清福呢,御风那个坑爹的帝君只给帝君定了俸禄,却没给公子帝姬定一分一厘的俸禄,公子与帝姬的花销都是从帝君的俸禄中扣,零用钱也是御风从自己的俸禄里抠的,少得可怜。
  以前在沃州与西域,物价低,璇玑也没什么感觉,但在王城自己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璇玑忽然发现自己的钱一点都不禁花了,最倒霉的还不是这个。是御风曾说过,不论是女儿还是儿子他都只养到十五岁,十五岁后,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一枚铜锱都别想从他手里拿。至于孙辈与外孙辈,御风明确表示,他只管自己生的,不是他生的都与他没关系。
  璇玑不敢说对御风了如指掌,却也知道御风言出必行,说只养孩子到十五岁,不会管孙辈就一定会做到。璇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最后问兄长中最特立独行的连山珩以后打算怎么办,连山珩的回答异常的简单明了:“自己养自己。”
  连山珩一句话给璇玑打开了一扇门,对啊,她有手有脚,御风不养她,她就不会自己养自己吗?也正是抱着这种心思,璇玑监国时才异常认真,想要自己养自己也得先了解怎么才能赚到钱,听大兄说,朝堂上剩下的人都是大浪淘沙后的金子,很有才华,应该知道不少赚钱的法子。慢慢来,相处好了,她就跟他们请教如何赚钱。
  在璇玑一门心思的琢磨如何赚钱时,遥远的澜州,御风却是悠哉的很。
  因为早与安偃达成了共识,这两年,豫州军一直在修一条从豫州城到澜州的大道,谢清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两年的时间,动用了四十万军民,成功修建出一条长七八百里,宽百丈的直道。而在谢清忙活的时候,安偃也没闲着,同样在修建道路,修建一条从西蛮到东蛮的道路。
  因为有现成的坦途可走,御风的二十万大军出征不过三日便出现在了西蛮的都城,看得安偃眼角直抽抽。知道云国军事强大,但也不用如此变态吧?
  南荒诸州,除去北边的冀州地势比较平坦,其余的州遍地山林,特别是豫、澜、越三州,那已不是一个多山可以形容的了,全是山。也因此,在这三州发动远征极为困难,面对那一座有一座,没完没了的山林,莫说后勤跟上,便是大军都寸步难行。且除去道路艰难,南荒诸州除冀州外的四州皆瘴疠横行,没有瘴疠影响的地区基本没有。当地的土著世代居住于此,对瘴疠之气有了一定的免疫,可别的人没有,因此大军开拔进这四州,非战斗减员往往超过一半。
  安偃让斥候探过御风的军队,一个减员的都没有,而后勤更不是问题,谢清这些年驻守豫州,奉御风的命令训练象骑,因此军中有一支战象队伍,战象多达一千头,每头战象瞅着都甚是凶猛。并不是每头象都适合做战象,但那些驯好的象谢清也不想浪费了,都编入了后勤队伍中,约有一万头大象,四头大象为一乘,驮一辆堆满肉食、似中原大城中三层高楼般的大车。没错,就是肉食,此次出征,御风除去坐骑与驮兽所需的饲料,一粒粟米都没带,全是肉食,后面还有更多准备运来,冀西与东戎牧人养的羊几乎被他买断做成肉干与酱肉。听得安偃颇为嫉妒,真他妈的有钱。
  军粮全是肉食只能说明御风有钱,且云国的情况特殊,土地以草原为主,畜牧业发达,牛羊多如天上白云,以肉脯充作军粮,不足为奇。令安偃侧目的是远征军中的几支特殊队伍——兽军,一万只驯熟的牙狼、一千头大虫、三千头豹子,是这几年巫抵殿为云国训练的,御风全带来了。事实上若非山林不适合狮子活动,御风都想将云军自己训练的三万头狮子一块带上,前些年的沃州大战,不管是与人族还是羽人的战争,狮子军团都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也使得御风这几年孜孜不倦的扩建狮子军团,遗憾的是此次派不上用场。不过也幸亏他没把狮子军团带上,不然安偃真要怀疑御风是不是准备将自己给灭了。大军开进西蛮都城时,御风正在编织花环,很认真得编织,不过——
  公子玮道:“花环不是环形的吗?你的怎么是奇形怪状的。”
  御风编织花环的手停了下,随即一脚将公子玮踢出了马车,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公子玮与公子珏一样被巫咸殿的药物淬炼过身体,非常皮实,被一脚踢出马车掉在地上没摔出什么问题,还滚了滚,看得周围的将士都不忍直视,很怀疑公子玮是不是御风亲生的。
  化解了掉下来的力道后公子玮噌的跳了起来,勤习武艺是好处在此刻体现了出来,虽然衣服噌破了,但因为及时化解了力道,油皮却一块都没破,爬起来后立刻追上马车扒着马车要爬上去,但马车一直在跑,吭哧吭哧的迈着两条小短腿就是爬不上高高的马车。
  公子玮瞅了瞅御风与小歌,前者专心致志的编着花环,浑然忘我,后者在睡觉,他也没胆子在御风的眼皮底下将小歌给弄醒,只能伸出手将公子玮拉了上来。看公子玮一身灰尘,便拍了拍,又擦了擦公子玮被蹭破皮的地方,涂抹上药膏。
  御风的花环终于编好,见公子珏在给公子玮上药,便道:“你会照顾人也好,过些日子开战,你们俩一起上战场,豆子就交给你了,我不会管。”
  公子珏愣了下。“豆子也要上战场?”开什么玩笑?公子玮才两岁多点。
  御风反问:“有问题?”
  “他才两岁,你居然让他上战场去杀人!”公子珏真觉得自己老子丧心病狂,有这么养孩子的吗?也不怕养死了?
  御风不以为然:“你回头问问九斤是几岁杀人的。”
  公子珏顿时噎住,连山珩几岁杀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连山珩已经是巫宗的巫真殿主,而十巫是出了名的没人性。“这不一样,九斤要成为巫真,豆子不用。”
  “所以我没要求他上战场杀人,只是让他见见血,长长见识。”御风素来认为,温室里的花朵活不长,王族更是不容温室之花存活。他与小歌只剩下十年的时间,十年后公子玮也就十二三岁,就公子玮这性子,很容易就被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可生理年纪没法改变,既如此,便只能让公子玮的心理提前成熟。
  公子珏语塞,跟御风讲人性简直是对牛弹琴。
  马车在西蛮都城外缓缓停下,小歌缓缓睁开了眼,御风立刻将花环戴在了小歌的头上,小歌摸了摸。“这是?”
  御风欢快而期待的问:“花环,很漂亮的,夫人喜不喜欢?”
  小歌摸着头上没几朵花的花环,不由勾唇一笑。“喜欢。”
  公子玮瞅着小歌头上古怪的花环,张口想说什么,公子珏赶紧捂住了公子玮的嘴,之前在路上被踢下马车也就算了,但在别国都城的门口还被踢下马车,公子玮这个公子就真得丢人丢到家了。
  大军不能入城,蛮族的城邑都不大,都城容纳个三五万人还行,但塞个二十万人进去。。。。。。没法想像,因此军队驻扎在外头。御风只瞧了西蛮都城一眼便没兴趣了,还不如军营住着有意思,便拒绝了安偃让出王宫给自己居住的好意,在军营中扎了个帐篷便解决了住宿问题。
  虽然不进城,但对于安偃送来劳军的酒肉御风没拒绝,至少笑纳了肉食,一路行军,吃的虽然也是肉,却都是肉干与酱肉,嘴快啃歪了,正好来点新鲜肉食换换口味。
  “转告安偃,我要的十万蛮族武士让他尽快送到。”
  蛮族与游牧民族类似,全民皆兵,不,蛮人比游牧民族更悍勇,这些生活在南荒原始山林中的蛮族不事耕种,以狩猎采集为生,与各种毒虫猛兽搏杀,个体实力远胜游牧民族。东蛮的人口虽不多,也就两百万,但架不住全民皆兵,单兵实力又强大,御风并不认为自己这二十万大军能摆平东蛮。若是蛮族这么好对付,青国也不会同蛮族打了千年,只能靠着兵器甲胄的优势一步步蚕食澜越之地,但蚕食了千年都没能将澜越之地彻底吃下,足可见蛮族是块怎样的硬骨头。
  一番考虑,御风最后决定以蛮治蛮,从蛮族中征兵,加以训练,再配上云国的武器装备,如此,应该会轻松一些。
  安偃不介意御风从蛮族征兵,蛮族最不缺的就是能打的人,与其让那些蛮族武士天天闲的打架闹事,倒不如跟着御风去攻打东蛮,但他必须先确定一件事。
  傍晚时分御风一家子正在用膳,安偃不请自来:“你们答应的蛮族族巫呢?”想让他交人,也得先让他看到他想要的东西。
  公子玮张开口想说连山珩不是半道失踪了吗?但嘴巴才张开公子珏便将一大块炖肉塞进了他嘴里,立时将他噎得眼泪都出来了,拼命的往下咽食物。
  小歌赶紧给公子玮倒了一碗温水帮助吞咽。
  御风看也不看公子玮,而是问安偃:“你真想有蛮族有个出身十巫的族巫?”
  安偃的脸立马黑了。“你想出尔反尔?”
  “不,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十巫的性格,你日后被杀掉的可能很大。”御风诚恳的回答,蛮族想要强大,需要一场变革,但所有的变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阻力极大,大部分人都会被阻力所打败,但十巫不会,十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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