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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羌人的族巫,知道族巫是什么意思吗?意思就是羌人受老子的保护,谁敢动他们便是与我为敌,既然是敌人,自然要斩尽杀绝。”伯服一句话便将所有抗议给堵了回去,事实上,也没几个人是真心阻止伯服,战事结束后他们才发现,不仅华歆城的黔首们遭了殃,大军过来的时候曾碰到过几支羌人与狄人部族,男子全被杀了,女子被掳走,供他们玩乐发泄,被发现时,不是已崩溃便是濒临崩溃,不怪伯服想屠杀了那些俘虏。
百里清华不由揉了揉额头,用眼神向小歌、云中子与文华公子三人求救,若真让伯服那么干了,华歆城的名声就别要了,而这三位是所有人中唯三能阻止伯服的。但百里清华失望的发现,文华公子拿着一卷竹简看得津津有味,云中子专心致志的雕刻着一块木头,小歌在打瞌睡,没一个理会自己。巫根据职司有不同的分类,族巫是最特殊的一种,在族巫需要时,其余的巫都要给它让路。
三个同级的巫没阻止,显然是赞同的,考虑到十巫的武力,即便是有心阻止的人也没那个胆,伯服如愿砍了那十二万人的头颅,华歆城外的河流都给染成了红色,而死得人太多,掘坑埋尸也来不及了,如今这个季节,尸体放久了容易产生了瘟疫,伯服干脆让人将所有尸体丢进了河里喂鱼,正好将资源循环利用。虽然他资源利用最大化是好心,但他应该想不到冀西之地自此会再无人敢吃鱼虾。
睢军士卒是砍了,公子绎贵为国君之子,四个十巫商量了一番后决定给他一个只有巫宗高层才能享受到的待遇——用一柄了涂了冰晶的匕首在公子绎的手腕上划了一个不致命的小口子。
伤口本身不会要人命,要命的是冰晶的寒气使得伤口无法愈合,不要命也变成要命了,更毒的是小歌往公子绎的嘴里塞了一颗以前从苏三七那里淘来的灵药,不论流失多少血液,公子绎的精神都不会受到影响,只会越来越清醒,清醒的感受着自己的生命力一点点流逝。
“你们说他几时撑不住?我赌他撑不过三个时辰。”伯服悠哉而残忍的在泥板上写道。
云中子想了想。“四个时辰。”
文华公子思索了下。“两个时辰。”
小歌一直没说话,三人不由看向她,小歌见了,绽出一个奇异的微笑。“我赌他一个时辰内发疯。”
三人不信,公子绎那样的人,会发疯?
事实证明,越是凶狠的人,心理其实越是脆弱,被死亡的阴影笼罩了一个时辰,看着自己的血液一点一滴的流逝,清楚的感受着自己的生命越来越微弱,不论怎样歇斯底里、怎样哀求甚至哭泣,那四个巫都只是冷血的记录着他的情况,巫咸殿最喜欢这种数据记录。看小歌给公子绎塞的丸药效果那么好,跟巫咸打好关系,弄一些灵药,日后有个万一也能救自己一命。
在明白伯服与小歌四个的目的只是折磨自己与做实验后,公子绎彻底绝望了,绝望到极致后,精神崩溃了。对此,伯服、云中子与文华公子三人的脸色难看得要死,巫宗以前也不是没有同样受这种刑罚的人,但那些人流干血而亡时可没发疯,公子绎也忒差劲了。
小歌笑容灿烂的跟三人告辞了。
目送小歌离去,伯服茶色的眸子阴郁的盯了疯了的公子绎一会,真疯?假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伯服忽然伸手在公子绎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将阴灵的死气注入公子绎的脑中,破坏他的脑子,不管真疯还是假疯,脑子被破坏了,肯定变傻子。
文华公子与云中子见了,不解伯服为何多此一举,死人是疯还是傻有区别吗?
伯服晃了晃泥板,泥板上有一列新的字迹:我改主意了,我要将他送回睢国。
文华公子与云中子不由怔住,巫谢伯服你一定会被睢国举国上下扎小人的。
伯服要如何对付公子绎,如何折腾睢王族,小歌都不在意,华歆城之围已解便去玉宫了,而伯服等人也没空送她,根据睚眦的情报,睢国会出兵是被辰王挑拨的,睢王被辰王给说服了相信了辰王,约定一起出兵。但睢国出兵了,辰国的兵马却还在路上慢吞吞的走,打得什么主意不言而喻,只是料辰王再料事如神也料不到伯服等人会这么快就解决了公子绎,因此辰王的军队停在了边境,一时不知是否要继续出兵。伯服没兴趣再打一场,反正西域如今一片混乱,没有戎人敢来找事,便从西域抽调部分兵马回来以威慑辰国,让辰国退兵,不然拼个两败俱伤不免不美,伯服相信辰王比睢王多长了个脑子,是不会做损失大于利益的事的。
忙得很,伯服便只扔给小歌一张玉宫位置的舆图,告诉她,玉宫里有人便走了。小歌无语片刻后最后让雕儿将舆图给记了下来,她将舆图背下来也没用,倒不如相信两只雕。
断云雪山多金玉,玉宫便是修建在一条云玉矿中,因此大部分建筑都是山腹中。小歌原以为这座玉宫几千年没人住,也不知是怎样的破败荒凉。但她落到了玉宫大门所在山谷时,错愕的发现,这座山谷中竟然没有多少草,而白苏将舆图给她时曾说过玉宫的荒凉,山谷的草长得比人还高。但小歌的脚踩到了野草,手却没摸到野草,而踩到的野草很平整,显然是有人休整过了。回想了下伯服的话,小歌不由佩服他们的效率,虽然不知道里面修缮的如何了,但大门这一部分,应该是可以见人了。
小歌按着白苏的舆图与描述将玉宫还能关得了机关都给关了,让工匠可以放心的修缮玉宫,然后自己寻到了玉宫的藏书洞。
玉宫的藏书洞藏书规模仅次于巫即殿,玉宫共九层,第一层是浩大的神殿,也是巫女起居的地方,第二层便是藏书洞,一整层都是,一个又一个的玉石室,一排有一排的白玉与檀木书架,蔚为壮观。就是已有三千年没有人增添新书,而旧书也无人打理,幸好玉宫的书不是用千年墨写在兽皮上便是写在万年纸上,虽然过去了三千年,但大部分都很完好,只要将兽皮与纸上的灰尘弄掉便可阅读。
藏书洞名义是全面向巫女殿的弟子开发的,但白苏告诉小歌,藏书洞有一片区域被秘术所掩盖,只有历代巫女才有资格踏入,小歌琢磨着自己要找的东西可能就是在那片区域里,便花了五天的时间将藏书洞给摸索了一遍,终于找到了白苏所说的入口处。入口是一面白玉的墙壁,小歌捏出白苏教给自己的印诀,打入墙壁中,白玉墙壁裂开,露出了后面的万丈深渊与对面的千丈雪山,小歌看不到,因此踏了脚步,奇异的是一脚踩在虚空中,小歌却没有掉下去,似踩在实质上一般,大步向前,来到了雪山前,然后一头撞在了雪山壁上,却没有撞得头破血流,而是直接穿了过去。
山壁的后面是另一座小型的藏书洞,虽是小型,却也只是相对前面的那个大藏书洞而言,这个小藏书洞亦有十丈方圆,藏书颇为可观。弄清了这个藏书洞的规模后小歌便忍不住抓断了自己几根头发,这么多书,她眼睛看不到,只能靠手指摸,得摸到何年何月才能“读”完?
虽想抓狂,但小歌还是不得不耐着性子一个字一个字的摸索着“看”书。
半个月后,文华公子送来了一个消息:御风与季级巳兆尤ゲ晕嘁霸鲈潮阏季荼被模己玫娜兆右丫チ耍缛跃擅豢吹接白樱伤瞥鍪铝恕�
小歌摸完了绢帛上的字迹,心中不由咯噔了下,她相信御风没死,她卜过御风的人寿,能活四十六岁,虽然不能同十巫比,但比起寻常人,也算长寿了,而御风如今。。。。。。才二十三岁,离死还早着呢。但知道对方死不了是一回事,能忍住不担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小歌默然的又抓断了几根头发,加快了“看”书的速度,没多久手指便磨出了书茧,读得更加艰难了,只好暂时停下,让人去找巫咸殿拿蜕皮的药回来将书茧去除再说。
药是在三个月后送来的,一起的还有御风的消息,御风没事,并且与龙伯人结盟了,他之前突然失踪就是在北方冰原上碰上了龙伯人,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竟让一向仇视人族的龙伯人与他结了盟,还派了百名龙伯战士同他一起出发。苍梧野之围在六月中旬时解了,不仅解了,还杀得齐军溃败,趁此机会,季被娜逋滩ⅲ晕喑堑慕虼硬晕嘁袄┱诺搅撕谒舻乃型恋亍�
听到御风没事的消息,小歌终于放下了高悬着的一颗心,去了手指上的书茧后便继续读书,有空时再看看云卫有没有消息传来,因而她人虽在深山,却知道外面发生的事。因为冬季的到来,御风被困住了北荒,无法返回西荒,干脆在北荒三族中征兵补充损失的士卒,趁着冬季没有战事,训练新兵。训练了四个月,冬季尚未完全过去,他便带着十万骑兵与龙伯人重新回到了西荒战场。
四十几万骑兵、龙伯人以及北戎的一万雪狼骑与三万苍狼骑兵,西域的战局根本没有多少悬念,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在四月时,御风将西戎与南戎组成的联军击败后,西荒战局的帷幕便已开始拉下,剩下的都是扫尾的事。御风非常干脆的将西荒战场丢给婴与麾下的将军们,只身回了华歆城,用了十天的时间将新得的疆土做了一个简单的划分,西域以辋川海,即沉沙海为界,南边是雷州,北边是宛州,宛州以云雷原为界,云雷原以北的冰原为瀚州,瀚州一直延伸到北荒的龙脊山,而龙脊山以南至黑水流域则为幽州。加上前些年打下的豫州、宁西、冀西,御风所拥有的疆土可以说是所有王侯中最广袤的,虽然人口是列强中最少的。
划分了州,御风又设立了邑,将各州简略划分为两到三个邑,每个邑划分为三五个郡,郡又划分为若干县。州设州牧之职,但此州牧与古九州帝国时军政一把抓的州牧略有所不同,御风设的州牧只管政治民生,军事方面则另外设了都护之职分权;邑则设邑令管政治民生,都督管军事;郡与县则仿照辰国的制度。决定了官职,便是委任官员,委任完了之后,华歆城六年来培养的所有储备人才刹那间一个都没剩,甚至连各级官吏的助手都被调走去西域与北荒转正了。但令小歌无语的是御风除了委任西域与北荒四州的州牧都护,他还委任了谢玉为宁州州牧,百里清华为冀州州牧,可谓一棒子将睢国与辰国都给得罪了,冀宁两州可是有大半疆域还在他们的手里,你就迫不及待的委任总览两州军政的州牧与都护,分明是□□裸的挑衅。御风莫不是打仗打红了眼,西荒战局尚未完全结束便筹备着与辰、睢两国开战?
小歌心想,辰王如今一定悔得肠子都青了,悔怎么就没趁着御风不在时将华歆城给灭了,哪怕可能会跟伯服三个拼个两败俱伤也比如今被御风这般挑衅好。
☆、岁月静好
岁月静好
小歌读书艰难,五月的时候,文华公子体贴的送了小歌一个奴隶。“这是哑奴,你可以让他将书卷上的字写在你的手上,这样你就不用读得那么艰难了。”
“为何不送我个能说话的?”小歌觉得会说话的更方便。
“你所看之书的内容不宜让其他人知道,哑巴最安全。”
“他识字。”同样能告诉别人他看到过什么。
“当你不再需要他的时候,便杀了他。”
小歌静默片刻后对哑奴招了招手,哑奴顺从的跪在小歌面前,小歌伸出手摸了摸对方的脸,没摸到肌肤,只摸到了一张冰冷的青铜面具。
“他以前是个东戎贵族,认识他的人不少,我便让人将他的脸皮剥了。”文华公子轻描淡写道。
小歌举一反三:“他嗓子也是你毒哑的?”
“那倒不是。”文华公子摇头,他本来没打算毒哑对方的,是那人自己毒哑了自己,很聪明的人,聪明得令人无语。
摸不到脸,小歌改摸手,哑奴手上的肌肤光滑细腻似新生的婴孩肌肤,看得出,这的确是个贵族,还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不然手上的皮肤不可能保养得这么好、又摸了摸哑奴的头发,没有绾发,是披散着,发丝很粗壮,摸着有些糙手,但很干净。没有嗅觉的鼻子无法靠闻人的体味判断对方是男是女,摸也摸不出来,小歌只能放弃,开口问:“你是女子?”
哑奴微怔,随即点头,文华公子见了,深邃的眸中顿时流露了活见鬼的奇异之色,但终究什么都没说。
有人帮忙,哪怕是个哑巴,也比小歌自个摸索着读书要容易多了,哑奴写字很快,而小歌记忆力惊人,文字写在手上后,她都能辨认并且记住写的什么,效率大大提高。除了读书方便了很多,生活方面也改善了,让小歌发现自己果然变娇气了。
这一年来,她自己看不到,又没有嗅觉,没法自己做饭食,便只能同外头的工匠一起开火,凭心而论,工匠们的伙食不错,一日两餐,且每餐都有羊肉。虽是做工,巫抵对手里的工匠待遇真心不错。但。。。。。。一碗羊肉汤虽有半斤羊肉,但羊肉却切得很大块,太油腻,而用来做主食的墩饼,分量非常足,一个有三四斤,硬得跟石头似的,牙都能崩掉。这样的伙食,小歌完全是靠一个忍而坚持到现在的。可小歌还记得少时被云唐训练时,连草根树皮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如今却连啃墩饼都要靠忍,这些年真的是被养得太好了。
虽然唾弃自己的娇气,但能享受美食,小歌还是不会委屈自己,特别是如今,她发觉自己的味觉正在变弱,天知道哪天就食无味了,自然要趁着还有味觉好好的享受美食,何况哑奴还有一手好厨艺,不逊于她。而这也是云府覆灭后,头回由别人照顾她饮食,以前与白苏在一起,是她照顾白苏的餐食,与御风在一起后,御风也就烧烤与炖汤过得去,但也比不上她,她不愿委屈自己的舌头,照旧包揽了餐食。“好吃,奇怪了,你以前不是贵族吗?怎还会庖丁之技?”
哑奴在小歌的掌心慢条斯理的写道:少时师父说自己学会烹饪,日后不论发生何事都不会饿着自己,而且熟悉食材的疱人是不会被毒死的,便学了。
小歌扬眉,这理论怎么跟云唐那么像?云唐以前让她学厨艺时也是这种论调,季胗绲某斩际歉У模皇遣恢牢危氖Ω福礁龅茏樱精‘学得可以去当食肆的掌勺了,御风却只能喂饱他自个,幸亏她学得很好,不然御风恐怕这辈子都吃不上几回真正的美食。
读书有人写字给自己“看”、吃饭有人先做好饭食、沐浴有人搓背、穿衣只需伸手,小歌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这么符合过一个贵族的身份。日子过得舒心,小歌有时也会让哑奴领着自己在玉宫闲逛,当然,仅限于已经清理出来的地区,还没清理出来的地区,小歌坚决不踏足,那些机关随便有一个年久失修而失控的都能要她的命。
巫抵虽修缮玉宫,但一二十年内不会有巫女入住,也就不着急清理居住区,最先开始修复的是最高层的神殿。玉宫的神殿规模极为浩大,神像更是独特,不同于其余地方的神殿,这座神殿中有两尊十丈高的神像。一尊是以比羊脂更白的整块云玉雕琢而成的神祇之像,奇特的是神像是没有五官的,不,不能说完全没有五官,至少神像眼睛的部分用黑曜石雕琢了两颗眼睛,只是看着那双没有眼白的眼睛,哑奴觉得这神像莫不就是用来吓人的?
对于哑奴的疑惑,小歌摇了摇头。“神像是有脸的,只是不固定,神曾栖息于这尊神像中,令得这尊神像有了灵性,嗯,它会感应神如今的模样,然后变成那种样子。只是你说它没有脸,那么神可能真的消失了。因为消失了,所以神像再也感觉不到她,更不知道她如今长得什么样,唯独可以肯定的是神一定有着一双纯黑的眼睛,也就成了你如今看到的有眼却无脸的神像。”也幸亏三千年来,鲜少有知情的巫回到这里,不然看到神像的模样,只怕会意识到神可能已经消失的事,然后信仰崩塌。
天下间神奇事多,巫宗神奇事最多。哑奴就这一感觉,扭头看向另一尊玉像,与神祇的玉像相反,这一尊玉像竟是以整块的极品墨玉雕琢而成,也不知上古时,巫宗是从何处弄来这样巨大的一块墨玉,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将一座小型墨玉矿给整个搬回来了。墨玉雕琢的是一个手执滴血的利剑,眉眼凶戾的俊美男子,看清神像的脸时,哑奴不由一呆,诡异之感更强,且伴随着浓烈的不祥之感。
小歌正坐在蒲团上休息,忽然感觉到哑奴抓起了自己的手写了一行字:神像可能感觉魔如今的模样?
小歌见了,不由一怔,戏谑道:“能啊,怎么,你见过与魔的玉像长相一样的人脸?”若那样,她真要佩服哑奴的运气了,碰上魔竟然还能活着,祖坟冒青烟了。
我见过,哑奴在小歌的掌心写下了这三个字。
小歌顿时失声,笑容尽敛。
知道魔不仅还活跃于人间,不久前还在西荒出现过,这绝不会是一个令人心情愉悦的好消息,魔。。。。。。光是想想巫宗某些□□中所记载的他的丰功伟绩,小歌都想抓光自己的头发。大荒蛮荒纪,神魔皆活跃于人间时还好,谁也奈何不了谁,也就相互制衡着。但神陨落后,没过几百年,魔就险些将大荒列族灭族,那是大荒诸族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联手,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将魔给封印了。后来也不知是哪个混蛋将他给放了出来,虽然这几千年来,魔致力于收集特殊的灵魂,没有再干什么灭族的惨事。但他曾经的功绩委实过人了点,即便已过去了万年,他也仍是大荒诸族永远驱之不散的梦魇。
小歌虽愁,但愁了没两日就看开了,魔都被放出来几千年了,真要做什么的话早就做了,在神不知所踪的如今,根本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但他没继续上古时坚持的灭世理念,那么如今自然也没理由继续。
哑奴不知上古时发生过的事,倒没发愁,而是在神殿闲逛时在神祇玉像的脚下发现了一个暗格,暗格中是一个写满了字的万年纸册子。哑奴看了看,全是古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便拿去给小歌,虽然上面写的是什么,但能够被收藏在神殿这样的地方,必然很重要。
哑奴想到了册子的重要性,却忘了小歌是什么人,而玉宫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