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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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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春二月的野菜刚刚冒出头,最是鲜嫩,小歌采了半篮,再寻了半篮蘑菇与一些野姜野葱后干脆在郊外野餐起来。
  “汤若无肉又有何滋味?”
  “咳咳。。。。。。”夹了一只蘑菇刚送到嘴里的小歌陡然听到熟悉的声音顿时呛住了。
  御风冷眼看着小歌呛得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掉,最后一边唾弃自己犯贱又一边看不过眼的一巴掌拍在了小歌背上让小歌将蘑菇吐了出来。
  “谢谢。”小歌真诚的道,她险些当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食物噎死的巫真,到时就丢脸丢大发了。
  “不用。”御风冷冷道。
  小歌不受御风冷脸的影响,问:“你不是冬猎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冬猎按理至少还要两个月才能结束。
  “路过。”御风回道。
  路过?小歌默,好强大的路过能力,从万里之外的华歆城路过到洛阳王城来了。“可要饮些汤解渴?”
  御风嗯了一声,随意的在草地上坐了下来,然后将自己之前猎的兔子递给小歌。“肉汤。”
  “没问题。”肉汤就肉汤,她到时也有份。
  小歌将兔子拎到溪边,麻利的剥皮去内脏,再切成小块放到土灶上架的锅里,炖了没一会便肉香四溢,令人不由食指大动,小歌尝了一口汤,香!“野生的兔子熬的汤就是比家养的闻起来香。”
  御风脸色愈发阴沉的看着沉醉在肉香中的小歌。“你就没别的要同我说?”
  “吃完再说,我怕到时扫你胃口。”最重要的是这么一锅好汤浪费了就太可惜了。
  “行。”御风的脸阴沉几乎可以滴墨了。
  兔肉炖熟后,御风只吃了两块便没胃口了,小歌见了,不客气的将剩下的兔肉与野菜扫进了自己的肚腹中,又饮了一大碗肉汤才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饱了。
  御风道:“如今可以说了。”
  小歌闻言含笑道:“和离是我自愿的,没人逼我。”
  小歌话音未落便被御风掐住了脖颈,御风阴冷的看着小歌:“再说一遍。”
  “我说和离是我自愿的。”
  “你说过你爱我。”
  “那是以前。”
  “那如今呢?”
  “不想做夫妻了。”
  “为何?”
  小歌以理所当然的表情与语气反问:“不想做夫妻就不做了呗,需要为什么吗?”
  御风增加了力道,小歌的脸顿时因为窒息而变了颜色,他的心不由一痛,反应过来后不由骂自己犯贱,竟然还惦记着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然虽唾弃自己,御风还是松开了小歌,将小歌狠狠丢在了地上,气冲冲的离开了。
  小歌躺在草地上捂着心脏的位置苦笑不已,心疾不是早就好了吗?怎么还这么痛?是因为御风吗?自己确实挺无情无义的,好好的一桩婚姻居然被她给弄成了如今这般模样,明明巫真殿的诅咒是不得好死,她怎么觉得快成巫礼了,爱而不得,得之即死。
  小歌回到谢府时,脖颈上的淤痕虽消了大半,还有一些浅浅的痕迹,白苏一眼便看了出来。“你跟人打架了?”
  “没。”小歌随意的在白苏的旁边找了张榻半倚着在地上坐了下来。
  “那你的脖子?”白苏瞅着小歌的脖颈。
  “碰到御风了,被掐的,报应了。”小歌三言两语便将自己的遭遇交代清楚了。
  “御风?他不是在冀西吗?”
  “恨我入骨,找我报仇来了。”小歌玩笑道。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与他已和离。”小歌收起嬉皮笑脸认真道。
  白苏不认为御风会轻易放弃,和离对他根本没意义,且和离只是小歌单方面的,他根本没承认。
  白苏的看法很对,御风的确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夜里小歌睡觉时忽的感觉到身上的重量不对,似乎多了个人,惊讶于有人进了自己的屋子自己竟然没感觉,不由睁开了眼,一看清压在自己身上的人,立时了然。身上的人正是她的前夫,同床共枕三四年,她早已习惯他的存在,他溜进来,自己对危险的警惕本能自然不会有反应。发现小歌醒了,御风立刻点了小歌的穴。
  “你在做什么?”小歌脸色不太好的看着自己睡前好好的,如今却是半裸的模样。
  “做夫妻该做的事。”御风吻着小歌的胸口道,差不多四个月没抱这个女人了,他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她在身边的感觉。
  “我们已和离。”
  “我没签字,不作数。”御风邪笑挑逗着小歌的身体,这些年,他们比谁都清楚彼此的敏感点,清楚如何挑起对方的□□。哪怕小歌此刻一点兴致也没有,身体还是起了反应,顿时吐血的心都有了。
  “你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
  “自然是提醒你别忘了我们的关系。”
  “我。。。。。。”小歌还想说什么,嘴里却被塞进了两根手指。
  “不管你还要说什么,现在我都不想听。”御风微笑道。
  “唔。。。。。。”小歌怒瞪着御风,她对他的了解果然不全面,至少他如今的这一面她就没见过。
  御风很生气,无节制的索取着,直到翌日有人来叫小歌用早膳才放过小歌,最后吻了小歌的唇,在她口中掠夺甘甜的芬芳,直至小歌快窒息才离开她的唇,额头顶在小歌的额上,笑道:“夫人你可千万记住你是有主的,拈花惹草的话,为夫可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小歌无力的瞪着御风,奈何不仅没有威胁力,反而因为彻夜的交欢而显得媚眼如丝,让御风的下腹不由一紧,但还是忍住了。“你可以去用早膳了。”
  小歌艰难的翻了个身,用早膳?她的两条腿如今软得跟面条似的,一出去别人就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告诉阿舅,我有事不用早膳了。”
  门外的婢女闻言应了一声喏便离开了。
  御风见小歌没有起来的打算,便问背对着自己的人儿:“你不起来?”
  “不起。。。。。。你做什么。。。。。。嗯。。。。。。”发现自己由背对着御风侧身躺忽然被翻成了趴着,小歌立刻想要起来却被紧紧摁住,下身感觉到了熟悉的异物的进入。
  “既然你不起来那便继续吧。”御风亲吻着小歌光洁的背,一下一下的律动着。
  小歌强忍着□□道:“纵欲过度会死人的。”
  御风浅笑,胸腔因为笑意而微微震动,吐气如兰道:“那正好,你我可以一起死,如此倒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感觉着背后传来的笑,小歌默然,她感觉得出来,御风是认真的,真的觉得一起死是一件不错的事。

  ☆、出使唐国

  
  御风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抱着小歌睡觉,在冀西的几个月他就没睡着过,浮躁得天天杀人,如今却睡得很香,更加确定自己暗中回来中州是对的,在冀州可不会有这么好的睡眠质量。
  御风睡得好,小歌却睡得不怎么好,谢府周围被太子榭盯得严严实实的,御风一旦被发现,下场可想而知。所幸御风清楚情况,每日都不出小歌的院子,然小歌却发现他不知何时挖了一条地道通到了自己的卧房,无怪他能半夜摸上自己的床。
  府中多了个人,御风藏得再好,谢玦与谢夫人做为主人还是察觉到了,自己家里若是多了个人他们都无知无觉,那前些早被辰王浔给灭了。只是在发现是御风后,夫妻俩的表情都很精彩,最后还是谢夫人将谢玦拉走了。
  “你拉我做什么?”谢玦不悦的看着将自己拉走的妻子。
  “小辈的事还是小辈自己去解决吧,你能做些什么呢?”谢夫人道,她不认为谢玦能够替小歌做什么决定。
  “我只是担心。”
  “你不是接受了他吗?”谢夫人知道,虽然最初时对御风不瞒,但后来他还是接受了御风。
  “他的变化太大。”谢玦皱眉,方才乍见,他几乎疑心自己认错了人,过去的御风虽然淡漠,但也只是淡漠,如今却从骨子里透着暴戾。
  “这次的事对他的打击是大了些。”谢夫人也无奈,却也庆幸,庆幸谢玦得到了解药。
  谢玦默然,他更担心的是小歌。寻常男子碰到这种事都会跟小歌彻底断了夫妻情分,御风却回来了,让他不由想到了云唐,这对师徒很像,爱上什么,那么就一定要抓到,并且牢牢抓在手里,不允许任何人觊觎。只是以前御风与小歌夫妻恩爱,他以为他们两个即便有一些问题,终究能像云唐与谢琳那般恩爱一生,可如今。。。。。。谢玦只担心他们两个会不会将对方给逼死。小歌是什么性子他清楚,或许和离有被人逼迫的成分,但她最终还是同意了,只能说明,她是真的想与御风和离,即便没有他人的逼迫,也会和离。一个想断,另一个不撒手,怎么看都前途堪忧。
  阳春三月,太子榭决定出使唐国,唐王瑾即将大婚,列国都要派使者。这种非求救的使者,列国都是派遣王族子弟出使,优先选择是国君的公子,若无公子则考虑先君的公子,仍无便考虑宗室。然辰国王族,经过两年前辰王浔的那场屠杀后,目前就剩三个活着的,辰王浔、太子榭及公子御风,公子御风名义上在冀西,不可能为了这么点事将他叫回来,当然,即便叫他也不会回来。华歆城已半独立出了辰国,双方边境在去年时险些展开一场大战,只是御风及时归返,华歆城二十万守在焉山附近,士气如虹,迫得太子榭暂时放弃了攻打吞并华歆城的计划。大战虽未起,但御风在焉山之西摆了二十万精兵,辰国在焉山之东摆了三十万精兵,小规模冲突不断,剑拔弩张。这个时候公子御风若跑回中州,不是送死是什么?
  公子御风不会回来,辰王浔做为国君跑去他国,更是找死,若是被扣住了,辰国要么受制于人,要么换新君,不管是哪一样都不是辰王浔乐见的,因此最后决定的使者人选是太子榭。
  小歌收到消息后只思索了片刻便有了决定:一起出使唐国。
  小歌给太子榭的理由是:“辰国太无聊,去唐国正好赶上好戏。”
  小歌说的是实话,虽然不全,但她真的是准备去看好戏的,虽然她自己也没想到最后变成了好戏连场,并且自己也被人给拉进了戏中九死一生。
  洛阳王城与曲阳相隔千里,坐着马车,小歌非常能理解为何辰国历代君王都活不长了,骑马颠簸,马车同样颠簸,能不折寿吗?小歌最后用水灵弄了一张水垫垫在车厢底部,如此一来不管马车多颠簸,坐在水上都是软的。
  舒服的躺在水做的软榻上,小歌眯着眼睛,没了御风打扰睡眠,正好补眠。
  马车的门扉忽然被人推开,阳光透入,小歌不由皱眉。“扰人清梦缺德。”
  太子榭笑道:“你已睡了三个时辰。”
  “嗜睡是人之常情。”小歌理直气壮道。
  太子榭露出了宠溺的笑。“是你的人之常情。”
  “有何区别?”小歌扬眉。
  太子榭最终由着小歌爱睡多久就睡多久,没人管,小歌也就乐得一天十二个时辰睡上十个时辰,可与冬眠的动物比肩。然悠闲终究是假象,在又一次在饭食中吃到慢性□□后,小歌以最为诚恳的语气对太子榭道:“你若要杀我,大可与我一决高下,何必偷摸着下毒?莫不是忘了十巫对□□的抵抗力极强,除非蚀灵,否则这世上罕有毒能夺我之命。”
  太子榭的脸色立时铁青。“你也说了,十巫对毒的抵抗力极强,莫说我不会杀你,即便会也不会用毒。”
  小歌将自己的粟饼递给太子榭。“吃了它我便信你。”
  小歌既然如此说,那么粟饼多半是有毒的,太子榭沉吟了片刻,接过往嘴里送,小歌见了,诧异了下,飞快的将粟饼夺了回来。“我相信毒不是你下的。”
  太子榭闻言顿时露出了放松的笑容,认真道:“我定会查清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太子榭离开了,小歌讥讽的扬眉,真会给她一个满意的交代吗?十巫的交代可不是好给的。
  太子榭走远后御风自黑暗中现身,拿过粟饼啃了一口。“味道不错。”
  小歌怔了下。“不怕有毒?”
  “你既让人吃,它自是无毒。”御风不以为然的啃着粟饼。
  小歌拿出了另一块粟饼。“你真了解我。”真正被下了毒的是如今她拿的这块,她不过想逗逗太子榭,怎知太子榭真不怕死,然他不怕死,她却不想与他纠缠太深,那一口粟饼,太子榭若真吃了,她只怕无法再对太子榭冷血。
  “谁下的毒?”
  “此次出使,使团皆为太子榭的亲信,能在他的亲信中插人而被插人必定与他关系匪浅,否则极易被发现,你说呢?”
  “辰王浔?”
  小歌佩服辰王浔,做人得多失败才能让亲生儿子在怀疑凶手第一个就想到他头上去?但小歌终究是摇了摇头:“辰王浔不会给我用蚀灵以外的毒。”而粟饼上的毒虽算是一种奇毒,却非蚀灵,辰王浔对十巫有过一番研究,绝不会用这般拙劣的毒。
  御风又想了想,想不出来。“谁?”
  “太子妃。”
  “她为何要加害你?”御风不解,太子妃与小歌有仇吗?
  小歌浅笑道:“自然女人的嫉妒心呗,他夫君的心在我身上,不肯分她丝毫,她便嫉妒了,女人在嫉妒的驱使下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御风总结道:“所以女人是一种麻烦的东西。”
  小歌噎了下,好笑道:“喂,我也是女人欸。”骂人也看看好不好把身边的人也给骂进去了好不好?
  御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误,纠正道:“你不是东西。”
  小歌的脸黑了下来。
  御风终于将自己的意思给表达了出来。“你跟其她女人不一样。”
  小歌笑了笑。“你跟了多久?”
  “一直跟着。”
  小歌默然,从王城一路跟到唐国境内,就那么有自信太子榭不会发现?还是活腻了作死?“你莫不是活腻了?”
  “一个人睡不着。”御风回道。
  小歌扶额。“习惯就好。”
  “我不想习惯。”御风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冰天雪地中的旅人,碰到了一汪温泉,习惯了温泉的温暖,没道理放着温泉不享用跑去适应冰雪。
  小歌默然。
  使团行至唐国后便换了船,坐船从曲水前往曲阳,在船上的第二日太子榭收到了消息,王城中的谢玦夫妻与季姿账娜艘幌χ洳恢佟�
  “这便是你为何要同我一同出使唐国的原因?”太子榭问小歌,小歌的跟来让他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唐国与她的身上,王城那边不免有些松懈。
  小歌笑吟吟道:“我不喜欢别人拿我的家人威胁我,有一有二已是耻辱,再有三,那我也没有脸活下去了。”做为一个普通人,被这么威胁也会丢人,而做为十巫,她又创造了新的纪录,有史以来第一个被人拿家人威胁的十巫,且是两次。
  “我也不想如此。”太子榭无奈的道。
  小歌撇了撇嘴不语,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而杀了人,都是杀生,再无辜也不能改变杀生的事实。
  看着小歌不以为然的样子,太子榭无奈叹息。“也许你会觉得我卑鄙,但我知道,若非如此,我永远不会有机会。”
  再次踏上曲阳,与上一次的情况截然不同,上一次是跟着御风攻打曲阳,在唐国境内制造麻烦,这一次则是正儿八经的出使。战争的阴影虽只过去四年,唐国却已恢复了国泰民安的盛景。阡陌纵横,田地中一片绿油油的麦浪与果实累累的菽。但与民间太平相反的是朝堂上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相邦唐婴与唐王之间的权利之争几乎波及了整个朝堂。
  小歌很同情唐婴,唐婴最初应该是打算唐王能亲政了他就退下去,奈何他想做忠臣,碰上的却是个多疑又好斗的君王,而唐婴对君王的忠诚显然还没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地步,结果可想而知。
  唐王瑾的准王后是唐国大将公叔岐的外孙女,公叔岐是唐王蒯最小的叔父,也是唐国的一个实权王族,手中掌控着唐国四分之一的军队。但与立场鲜明的站在唐王一边的公叔酢不同,公叔岐一直都跟唐婴与唐王瑾保持距离,但这次唐王瑾娶了他的外孙女,应该会对唐国的局势有所改变。
  小歌是带着好奇与期待进入曲阳的,唐婴手里有唐国一半的军队,公叔岐与公叔酢加起来是另一半,正好分庭抗礼。她相信,唐婴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唐王瑾坐大,最后灭掉他,因此这场婚礼一定会有插曲,当然,或许插曲也不会有,直接夭折。
  入城第一日小歌便寻摸起唐王城大街小巷的美食,上一次来因为战争的关系,家家户户闭门,根本没吃到多少唐国美食,倒是墩饼酱肉啃得嘴都差点歪掉,如今有机会,自然要弥补回来。太子榭见小歌拿了一袋钱就要出门,也不收拾自己的东西了,陪着小歌一同出门。
  小歌寻摸美食,是贵族云集的酒楼与贱民云集的小巷都能闻着味寻去,她自己如此自然没什么感觉,反正她在什么环境都能适应得自然。然太子榭一身锦衣,谦谦贵族君子,不管在哪里,都格外引人注目,而小巷这类地方,太子榭这辈子恐怕都不曾踏足过,令人油然而生一种亵渎之感,当然,被亵渎的那个是太子榭。
  小歌玩了没一会就觉得哪里不对劲,最后左看右看,终于发现问题出在哪里,她在出门时已换了葛衣,但太子榭什么衣服都没换,寸锦寸金的云锦衣服,头戴白玉冠,系云玉组玉佩,怎么看都跟环境不搭。
  发现问题时小歌与太子榭正坐在一条谈不上干净的小巷中,面前摆着两份鱼丸,小歌看了看脏乱的环境,再看看一尘不染的太子榭,由衷道:“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我一个人逛,不用担心我跑掉,我发过誓会嫁你就一定会嫁,先知之眸反噬的滋味我可没兴趣。”
  “我陪着你不好?”太子榭不解的问。
  “不是不好,而是。。。。。。”小歌斟酌了下用词。“你以前可曾来过类似的环境?”
  “不曾。”太子榭回道,虽然因为巫罗殿与辰王浔的盟约,他自小便接受十巫的训练,但终究是王族公子,十巫那种非人的训练与环境适应力,巫罗不能在他身上训练得太过。十巫候选人的训练是存在一定伤残甚至至死率的,可太子榭只有一个,残或死了,巫罗都找不到第二个,因此训练归训练,却没将他丢入各种乱七八糟的环境锻炼生存能力。而小歌,云唐虽是人父,但对孩子的上心程度恐怕还不如负刍对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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