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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异谭-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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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弹得太过投入,竟然忘了唱。 
  于是我就成了唯一一个没有唱歌就被录取的新生。 
  后来我没有在台下找到他,就一路狂奔回家,迎接我的是几个居委会的人,手里拿着传真过来的死亡证明。 
  证明上的死亡日期是三天前,他从十五米高的桃花心木上摔下来,断了脖子。 
  因为路途远,遗体运不回来,我就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了他打工的地方。 
  他在一个小作坊里给人做吉他,作坊后面是桃花心木林,他就是从那儿摔下来的,和铺天盖地的,长着翅膀的种子一起。 
  因为平时少言寡语,除了作坊的老板之外没人知道他是哪儿的人、家里的联系电话是多少,所以等那位老板出差回来才联系上了我们这边的居委会。 
  没有遗言,也没有遗志,他去得突然又自然,平常又平淡,像一切惊不起旁人注意和唏嘘的意外。 
  我带着他的骨灰回到家,办了后事,家里头一片狼籍。当我一点一点收拾起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样东西。 
  我人生的第一把吉他,断了颈。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6)

  第五个故事:
  《石头记》 
  ——冯太太讲的故事
  我的这个故事,要是细细地讲,估计一整晚都不够用。 
  我先从一块石头讲起,这块石头的由来我也说不好,关于它的传说很多,反正它就是那么诞生了,山里挖出来的也好,从天上掉下来的也好,被什么公子王子含着出世的也好,“啪”的一声凭空变出来的也好,总之它就是那么诞生了。 
  在几百年前,这块石头被华美的绸缎包裹着,放进一个镶着黄玉的盒子里,由两位处子之身的女子小心翼翼地合捧着,以跪伏之姿进献给一位尊贵的公主。那是在一个古老的中东国家,在皇室公主的宫殿里,跪伏的女子高擎着珠宝盒,她们的头却低低的颔着,眼睛只能看见公主那深海珍珠编成的拖鞋,雪白的脚踝,以及长及脚踝的芳香的黑色卷发,她们听到公主打开盒子,窸窣地打开层层绸缎,那一瞬间,整个宫殿闪烁出了幽幽的蓝色光芒,那蓝色不断变幻着,简直有一千种蓝色在交相辉映,像是九月份尼罗河倒映的满月之光,带着粼粼水影,淌进了在场每个人的眼睛。 
  月光之河,公主赐予了名字,石头在这里有了名字。 
  不过,我还是习惯叫它石头,它不过就是一块石头,一块美丽的有着一千种蓝色的宝石。——“这些蓝色让我不安。”公主说,但她又深爱着这块石头,这一千种不断变幻的,流动的,跳跃的蓝色水光,——“那些深深诱惑你的东西,总会让你有些许不安。”进献宝石的人在宫殿外的地板上匍匐跪着,他的眼睛被蒙着,因为他没有资格看到公主的面孔。 
  进献宝石的人,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份,据说他是个渔夫,在海上得到了这块石头,也有人说他其实是世界上最大的珠宝商人,更有人说他是个大盗,只盗取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渔夫,珠宝商,或者大盗说:“月光之河,只能用眼泪来清洗。” 
  公主说:“那很好供养。” 
  *——*——*——*——*
  渔夫,珠宝商,或者大盗离开了皇宫,去一个隐秘的地方找回他的破口袋,准备启程去他的下一站,然而,这次他没能离开,他被刺死在海边,被强盗们,或者假扮成强盗的平民或侍卫们。这些人在刺中他要害的时候,说:“不要怪我们,只能怪月光之河那夺目的光芒。” 
  进献宝石的那一晚,当公主打开绸缎,那蓝色光芒不仅照亮了公主的宫殿,还照亮了整个暗夜里的城,照亮了所有臣民未眠的双眼,以及他们沉沉的梦。 
  被刺死的人死前喃喃说着另一个国家的神秘语言,强盗们认为他是在诅咒,于是他们迅速结束了他的生命。 
  他们不知道他所说的话,那并非诅咒,而是一种无奈的忏悔:“我早该拒绝它,蓝妖,即使拱手相送也无法抵挡厄运的降临,蓝妖,谁都无法拒绝你的光芒,谁都无法抵挡厄运的降临。” 
  强盗们,不管他们究竟是谁,他们此刻就是一伙强盗,强盗们将死者的口袋打开,那个肮脏不堪的口袋,里面有法老王的镶金头骨,有罗马王后的绿宝石皇冠,还有拳头大的中国南海黑珍珠,以及内溶有百虫图的天然大琥珀…… 
  蓝妖,它现在的名字是月光之河,但我还是习惯叫它石头。 
  公主小心地呵护着石头,她命令侍卫们去全城搜集眼泪,把眼泪装进水晶瓶子,来清洗她的月光之河。 
  侍卫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眼泪,他们燃烧一种辛辣味的草,用来熏人们的眼睛,让他们流泪;他们把盐水滴进人们的眼睛里,痛苦的蜇疼让他们大量流泪;他们毒打小孩子,令他们哇哇啼哭,眼泪就奔涌而出了。 
  公主的这些侍卫们所获得的眼泪并没有令石头更加光亮剔透,这些眼泪对于石头和普通的水没有分别,——“月光之河,它的蓝色在减少。”公主忧伤地说。——“公主殿下,这是一位老宫女的眼泪。”一位宫女手捧水晶瓶走来。 
  老宫女的眼泪令石头再次焕发出深浅明暗不同的蓝色,一千种蓝色,它们再次跳跃起来,照亮了整个宫殿。 
  “老宫女的小儿子战死在异国的战场上,老宫女流了一夜的泪。” 
  原来,石头需要的是人类真正伤心时流下的眼泪。 
  为了月光之河的光芒,侍卫们在全城进行了惨绝人寰的杀戮,他们杀死孩子,收集母亲的眼泪,杀死情侣中的一个,收集另一个人的眼泪,他们杀死家庭中的一员,收集其他人的眼泪,再杀死一员,继续收集眼泪。 
  终于,全城人的眼泪都流干了。 
  人们麻木地看着亲人倒在血泊里,而眼睛却是空洞的。 
  公主捧着她的月光之河,终日等待着眼泪的供奉。 
  因为城内的空虚,导致了外敌的入侵,他们很快占领了全城,杀死了年迈的国王,他们闯进公主的宫殿,大肆抢掠。 
  公主穿着她的珍珠拖鞋,披散着美丽芬芳的长发,手里紧紧握着她的月光之河,在侵略者的逼近下步步后退。 
  “名不虚传的月光之河,我们正是为它而来。”侵略者说。 
  在这个城中最后滋养石头的,是公主自己的眼泪。 
  *——*——*——*——*
  石头不知经历了几世几劫,辗转来到了中国。 
  石头到了一位大户人家的公子手里。 
  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磨难,石头缩起它的身子,仅剩了鸡蛋大小,石头也收敛了它的光芒,只留下了一百种蓝色,它在夜里也只能照亮一个房间,但这对它和它的新主人来说,已经足够。告别了“月光之河”这个名字后,它又经历了几个主人,每一个主人都会赐予它一个新的名字。 
  “死神的情人?”公子把玩着这块拥有一百种蓝色的石头,“这名字不大吉利,而且,它到了我的手里,该我给它命名才是。” 
  公子将笔蘸饱了墨,在宣纸上写下“海音”两个字,公子的字是瘦金体,使得这两个字如同石头本身,低调清贵。 
  海音其实是这个大户人家府上一个丫鬟的名字,丫鬟与公子自小在一起,长大后渐渐知事,与公子渐生情愫,二人私定了终身。 
  但,正是这次石头的命名,令公子的母亲,府上的夫人得知了儿子与丫鬟海音的恋情,夫人又惊又恨,本想立即拆散二人,将海音直接打死或卖往远方,但母亲了解自己的儿子,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令事情更加糟糕,可是,出身名门的母亲,决不允许一个下贱胚子做自己的儿媳,于是,精明的夫人想出了一条计策。 
  一个深夜,被夫人买通的年轻家丁潜入公子房间,用夫人给的钥匙盗取了石头,然后怀揣石头,背着事先准备好的包袱偷偷进入了丫鬟海音的房间,之后,随着几声“捉贼!”的叫嚷,府内上下瞬间大乱。 
  当人们闯进海音的房间时,发现了披头散发的海音与背着包裹的家丁,家丁抱怨海音:“都怪你动作太慢,还整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做什么,只要那一颗宝石,咱们的下半辈子就吃穿不愁了!”然后,家丁跪倒在夫人面前,将石头主动交出,悔恨不已地说自己被海音引诱,两个人准备偷了石头然后远走高飞。 
  海音一时没有完全弄明白事情的原委,她刚才还在睡梦中被人捂住了嘴巴,她一直在挣扎,直到府内大乱有人开始砸门,那人才突然松开了她,并作出刚才的滑稽举动,海音在夫人身边看到了公子,公子也正在以探询的神情看着她。 
  海音明白了,此时所有的解释都是徒劳,她拿起针线包里的剪刀,戳进了自己的心脏,她对公子说:“我知道你是信我的,但事实面前,我们无法与众人交代,我们……本就无法与众人交代,这石头,你管不管它叫海音,都无妨。你的心,我早便知了。” 
  被买通的家丁吓得瘫软在地,石头也从他的颤抖的手中掉下,滚落到海音的血泊里,家丁想要把那沾血的石头从地上捡起来,但没有胆量和力气,他颤抖的手刚刚伸向石头,突然一股热热的红色液体喷过来,这液体来自另一个人的鲜血,家丁眼见着另一个人倒下,身体压在那块石头上,手伸过来攥住了丫鬟海音尚未冰冷的手…… 
  “孩儿!”“公子!” 
  海音望着同自己浴在血中的公子,他的胸前插着他那把防身匕首,她竭力令自己意识清醒,朦朦胧胧中听着他的声音,远若天边,近似枕旁:“傻妞儿,我自然是信你的。” 
  一对恋人终于得以携手同行了,虽然走的是黄泉路,但也此生无憾。 
  石头却还活在这世上,身上沁进恋人的鲜血,竟是再也洗不掉的了,自此石头变了样子,通体的蓝色几乎被一半的红色代替,那蓝红的交界处则是一抹亦贞亦邪的紫色。 
  *——*——*——*——*
  石头又不知经历了几世几劫,看尽人间悲喜,世事沧桑。 
  最后,石头落入了强盗的手里,强盗一共七个。 
  这七个强盗得到石头的同时,还得到了大量的财宝,他们已近中年,决定平分财宝,对于盗抢这类过命的行当,从此洗手不干。 
  财宝分了七份,单单剩下了这颗红蓝相间的宝石。 
  强盗们倒也义气,有的说该给大哥,大哥是他们的带头人,有的说该给老三,老三为了掩护大伙,丢了一条腿,还有人说该给七弟,七弟家中尚有年迈老母和两个没娘的孩子…… 
  最终,大哥发话了,七个人一条心,分给谁也不合适,平分最公正! 
  于是,他们找来一个珠宝商人,这个人擅长切割宝石。 
  “疯了吗?这么名贵的宝石要切成七块?这块宝石价值连城!”珠宝商人手捧石头,心疼万分,“我愿意倾家荡产,换取这块宝石!” 
  “我们不换,你只管切吧!”大哥说。 
  珠宝商人护着宝石,说自己根本下不去手。 
  “你如果不动手,我们就把你切成七块。”老三说。 
  于是,石头被切割了,或许因为珠宝商当时的心情复杂,那七块并不十分平均,但强盗没有怪罪珠宝商,因为这七块石头的切割角度和色彩分布都非常美,每一块都不亚于它们被分割前的样子。 
  七块石头分别到了七个强盗的手中,他们决定彻底洗手不干,并发誓从此各自天涯,永不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7)

  七块石头,七个命运。 
  其中一个强盗用财宝置田置地,安分守己地过日子,非常注重对子孙的教育,子孙们也争气,发奋读书,顺风顺水地做了官,后代也袭了官,那块石头被当做传家宝,就供奉在祖宗祠堂。 
  后来,这一大家人也不知得罪了谁,被朝廷抄了家,财产全部充公,那块石头被负责看守祠堂的家奴忍痛割肉藏进大腿中,才得以逃脱。 
  家奴将石头埋藏,期待着主子家昭雪的那一日,将传家宝亲自奉还。 
  无奈主人家彻底败落,无一子嗣在世,家奴年迈,家中更是一贫如洗,但从未打过这石头的主意,直到小孙子病重,危在旦夕,才迫不得已将那石头取出,来到了当铺。 
  程家当铺,城中最大最诚信的当铺。 
  程老板听完这位老家奴的诉说,并亲自检验了那颗传说中的石头。 
  “哦,月光之河,”程老板听他的祖爷爷讲起过石头的故事,“没错,看这些蓝色,这就是传说中的月光之河。” 
  蓝妖,月光之河,死神的情人,海音……无论是谁也好,如今仅剩下了七分之一。 
  这块石头的蓝色面积很多,几乎占了石头的四分之三,紫色是一条窄窄的线,很快过渡到美丽的红色,这红色并不浓郁,晶莹剔透,似天边的霞光。 
  程老板说:“这石头能令你吃穿不愁,令你的子孙世代富贵。” 
  “富贵又怎么样,我亲眼见我家主子安分守业,乐善好施,结果却沦为阶下囚,我不盼富贵了,只求我年幼的孙子平安健康。”老家奴已经看透了世事。 
  “我敬佩你对主子的忠实,这样,石头物归原主,我分文不取,请大夫给你孙儿治病。”程老板也是义薄云天。 
  老家奴感激涕零,给程老板磕头谢恩。 
  无奈小孙子已病入膏肓,无力回天。 
  老家奴悔恨不已,一口鲜血吐出来,强撑着一口气,拄着拐杖来到程家当铺,将那石头放在案上,只说了一句话:“以程老板的人品,也算物归原主。”说完边踉跄倒地,撒手人寰了。 
  程老板厚葬了老家奴祖孙二人,对于那块石头并不打算变卖,更不打算当做传家宝来供奉,程老板决定淡然处之,看他自己那小孙儿对石头喜爱不已,就将它给了自己的小孙儿。 
  程老板就是我的曾祖父,他的小孙儿,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的脾气很像他的爷爷,一样的淡泊宁静,他也没有过于地重视那块石头,所以,那块石头成了我小时候最爱的玩具,它有拇指指肚大小,有六个剖面,每一个剖面都是不一样的美,我天天将它带在身上,高兴时甚至含在嘴巴里,我时常想象它如果被做成首饰会是什么样,它可以镶在王冠上,旁边配以蓝宝石点缀,它也可以做成一颗吊坠,无论配白金还是黄金的链子都好看,它还可以做成一枚异常豪华的戒指,那看起来一定富贵逼人…… 
  家里的当铺在动乱浩劫的那几年就关门了,之后也没再经营。但受父辈熏陶,我对古董字画以及珠宝首饰一直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不忍心将石头打造成首饰,很怕破坏了它原有的美感。我将它放在首饰盒中,从没给外人看过,宝石虽美,但我很在意它曾经带给人们的厄运,所以我从来没有给它取过名字,我很怕有了名字就有了灵性,太有灵性了不好,无论是人还是物。 
  *——*——*——*——*
  上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棕山,也就是我家老冯。 
  我那时候的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大,我们在大学舞会上认识,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我们那个年代,男生抱个吉他,会唱几首校园民谣就已经很受欢迎了,如果再会写几首朦胧诗,再会跳跳舞……棕山就很会跳舞的。 
  我们上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对跳舞已经不那么感兴趣,当初迷恋跳舞也是和棕山有很大关系的。我们恋爱一年后,我去学校舞会的次数就少了,晚上的休闲时光都用来看言情小说了。那时候有个非常有名的言情小说作家,基本上每个女生都看过她写的小说,我就常常捧本小说在教室看。棕山是学校舞蹈社团的社长,所以每天的舞会他基本是必去的,当舞会散场后他会来教室接我,我们两个就在学校附近的牛奶店喝点东西当做宵夜,通常是他喝双皮奶,我喝西米露,边喝边聊天,之后他送我回女生宿舍,每天都是这样。 
  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的缘故,我那阵子很敏感,总觉得有事情要发生,尤其是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们,好像视棕山为偶像……我一想到这里,就合上小说,直接去了学校的舞场。 
  我没有进去,而是选择在舞场的门口等他,倒不是怕进去撞见什么,而是因为当时穿着长裤,进去了也没法跳舞只能看着他和别人跳……不一会儿,舞会散场,人们陆陆续续地出来,我一眼看到了棕山,因为他的个头很高,他点着头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的目光搜寻了很久才看到对方,是一个矮个子女孩,长得相当可爱,好像在说华尔兹,伦巴之类的,总之是跳舞的话题。棕山看到等待的我,很自然地对女孩说:“先再见吧,我女朋友在等我呢。” 
  矮个子女孩看到我,微笑了一下,表情有些复杂,但又不是视我为情敌的那种目光,我也对她回以微笑,那个年纪的我,还是相当自信的。 
  棕山并不问我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舞场,他一向是这样,而且很了解我这种心血来潮说办就办的性格,他把外套脱下来给我穿上,我觉得这一举动明显打翻了我之前的所有胡乱猜想。 
  我们一同向学校门口的牛奶店走去,想是第六感作怪,我突然间回头向舞场门口望去,门口已不剩几个人,就在门口不远的路灯下,刚才的那个矮个子女孩还没有走,在她的身边站着一个高个子女孩。虽然隔得不近,但我仍然能感觉到那高个子女孩投射过来的目光,她在很专注地看着我们。 
  “刚才那个小女孩是大一新生吗?”我问棕山。 
  “对,我们舞蹈社团刚招收的社员,对舞蹈很有热情。”棕山说。 
  “那女孩独自参加舞蹈社,应该有个伴儿的吧,我记得我那会儿也是拉着宿舍的几个女孩一起参加的。” 
  “对,她还有个朋友,她朋友比她更有舞蹈天分,简直……”棕山笑了笑。 
  “简直什么?”我追问。 
  “不去上国标舞系简直可惜了。” 
  说实话,我当时有些嫉妒,这种情况下一点不嫉妒是不可能的,我冷冷地说:“哦,她怎么不去当舞蹈家啊,她叫什么?还有那个矮个子女孩,她叫什么?” 
  “李梦竹,张含烟。”棕山一本正经。 
  我愣了愣,突然想到这正是我最近看的那些言情小说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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