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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5-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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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兹先生觉得这一句答话中含有某种妙不可言的滑稽意味,不禁又噗哧一声笑起来,这一阵笑声正好碰上他刚喝下去的咖啡,咖啡立刻走岔了道,差一点没把他呛死。

  “他真是嫩得可笑。”查理缓过劲来以后说,为自己举止失礼向在场的各位表示歉意。

  机灵鬼没有答茬,他替奥立弗把额前的头发扒下来,遮住眼睛,说他要不了多久就会懂得多一些了。快活的老绅士发现奥立弗脸红了,便改变话题,问今天早晨刑场上看热闹的人多不多?听那两个少年的答话,两人显然都在那儿,他们怎么有时间干那么多的活,奥立弗自然对此感到纳闷。

  吃过早餐,快活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了一个十分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过程是这样的:快活老绅士在一个裤兜里放上一只鼻烟盒,在另一个里边放了一只皮夹子,背心口袋里揣上一块表,表链套在自己脖子上,还在衬衫上别了一根仿钻石别针。他将外套扣得严严实实,把眼镜盒子以及手巾插在外套口袋里,握着一根手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模仿一班老先生平日里在街上四处溜达时的那副派头,时而在壁炉边上停一停,时而又在门口站一站,看上去谁都会以为他正全神贯注地在看商店的橱窗。每隔一会儿,他便朝前后左右看看,提防着小偷,依次把每个口袋都拍一拍,看自己是不是丢了东西,那神气非常可笑也非常逼真,奥立弗一直笑啊,笑得泪水顺着脸颊滚了下来。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少年紧紧尾随在他身后,动作敏捷地避开他的视线,他每次回过头来都不可能觉察到他俩的举动。终于,机灵鬼踩了老绅士一脚,或者说偶然踢了一下他的靴子,查理·贝兹从后边撞了他一下,在这一刹那,他俩以异乎寻常的灵巧取走了他的鼻烟盒、皮夹子、带链子的挂表、别针、手巾,连眼镜盒也没落下。倘若老绅士发觉任何一个口袋里伸进来一只手的话,他就报出是在哪一个口袋,游戏又从头来过。

  这套游戏翻来覆去做了无数次,这时,有两位小姐前来看望小绅士们,其中一个叫蓓特,一个叫南希。她们都长着浓密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也颇不整洁。她俩或许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显得非常丰满、健康。两位姑娘举止洒脱大方,奥立弗觉得她们的确算得上非常出色的姑娘了,这一点倒是毋容置疑的。

  两位来客逗留了好一会儿,有一个姑娘抱怨说,她身体里边冷得慌,酒立刻端了出来,谈话转而变得十分欢乐,富有教益。最后,查理·贝兹提出,该去遛遛蹄子了。奥立弗猜出这肯定是法语“出去逛一会”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机灵鬼和查理便与两位女郎一块儿出去了,那位和蔼的老犹太人还体贴地给了他们零花钱。

  “嗳,亲爱的,”费金说道,“这日子可真舒坦,不是吗?他们要到外边去逛一天呢。”

  “他们干完活儿了没有,先生?”奥立弗问。

  “对呀,”费金说,“是那么回事,除非他们在外边碰巧找到什么活了。他们才不会白白放过呢,亲爱的,你放心好了。跟他们学着点儿,你得学几招,”他用煤铲在炉子边上敲打着,为的是增加话的分量。“他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所有的事都要听他们的指点——尤其是机灵鬼,我的宝贝儿。往后他自个儿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只要你学他的样,他也会让你成为大人物的——亲爱的,我的手绢是在口袋外边吗?”费金说着骤然停了下来。

  “是的,先生。”

  “看看你能不能把手绢掏出来,又不被我发现,就像今天早晨做游戏时他们那个样子。”

  奥立佛用一只手捏住那只衣袋的底部,他看见机灵鬼就是这样做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把手帕抽了出来。

  “好了没?”费金嚷道。

  “喏,先生。”奥立弗说着,亮了一下手帕。

  “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亲爱的,”快活的老绅士赞许地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我还没见过这么伶俐的小家伙呢。这个先令你拿去花吧。只要你照这样干下去,就会成为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人了。上这边来,我教你怎么弄掉手帕上的标记。”

  奥立弗弄不懂了,做做游戏,扒这位老绅士的衣袋,为何将来就有机会成为大人物。不过,他又一想,老犹太年纪比自己大得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驯地跟着他走到桌子跟前,不多一会儿就专心致志地投身于新的学业之中了。

  

  









第十章

        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

      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

  好些日子了,奥立弗一直呆在老犹太的屋子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手帕带回来),间或也参加前边讲过的那种游戏,那可是两个少年和老犹太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到后来,他开始感到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绅士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干活去。

  奥立弗对老先生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加急切地盼着干点活。夜里,只要机灵鬼或者查理·贝兹空着手回来,费金总是要慷慨激昂地数落好逸恶劳一类坏习惯的可悲之处,连晚饭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切都是不可知的。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以便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先生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先生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先生的僵化,实际上想用存在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查理·贝兹则在财产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真奇怪,名称改来改去,到现在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奥立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先生?”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

  奥立弗惊奇不置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去。奥立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奥立弗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日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参加了追捕。

  尽管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熏陶,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绅土,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赶上来了,一步步逼近了,眼看他渐渐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抓贼啊!”嗨,即使是出于怜悯,看在上帝分上,也务请逮住他。

  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官挤进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官老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立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警官粗声嘎气地说。

  “先生,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立弗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说道,“他们就在附近哪个地方。”

  “不,不,他们不在罗,”警官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兹早就钻进遇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官答应着,一把便将奥立弗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可知道你们这一套,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你这小混蛋?”

  奥立弗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绅士走在警官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奥立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朝前走去。

  

  









第十一章

        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

      例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与首都警察局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分局的辖区内,而且与这个分局近在咫尺。人群得到的满足仅仅是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到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为止。他被人押着走过一条低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肮脏的天井,从后门走进即决裁判庭。这是一个石砌的小院,他们刚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拎着一串钥匙的彪形大汉。

  “又是什么事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抓到一个摸包的。”看管奥立弗的警察答道。

  “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拎着钥匙的汉子又问。

  “是的,我正是,”老绅士回答,“不过,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孩子偷走了手绢。我——我不想追究这事了。”

  “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拎钥匙的汉子回答,“长官他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小家伙,真该上绞架。”

  这番话是向奥立弗发出的一道邀请,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要奥立弗进去,在里边一间石砌的牢房里,奥立弗浑身上下给搜了一通,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都有些像地窖,只是没那么亮,里边龌龊得叫人受不了。眼下是星期一上午,打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夜里都有无数男男女女因为芝麻绿豆大的罪名——这个说法真不算一回事——就给关进了地牢,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那些经过审讯、定罪、宣判死刑的最最凶暴残忍的在押重罪犯的囚室简直算得上宫殿了。让怀疑这一点的人,无论是谁,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立弗一样沮丧,他长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是无辜的,然而所有的乱子又都是因它而起。

  “那孩子长相上有一种什么东西,”老绅士若有所思地缓步踱到一边,用书的封皮敲击着自己的下颚,自言自语地说,“某种触动我、吸弓我的东西。他会不会是无辜的呢?他似乎有些像——这个,这个,”老绅士骤然停住了,两眼凝视着天空,紧接着又高声说道,“天啦——我从前在哪儿见过的,跟他的长相很相似?”

  老绅士沉吟了半晌,带着同样苦苦思索的神色走进后边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将多年来一直掩藏在沉沉大幕后边的无数张面孔唤回到心目中。“不,”他摇了摇头说,“这一定是想像。”

  他又一次回顾这些面孔。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了眼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老绅士到底没有想起谁的相貌与奥立弗有些相像。他长叹一声,向自己唤醒过来的往事告别,幸好他只是有些恍榴。老绅士把这一切重新埋进那本书的宇里行间,那本帮不上什么忙的书。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他顿时醒悟过来,拎钥匙的汉子要老绅士随他一道进法庭去。他赶紧合上书,当下便被领去拜见声威赫赫的范昂先生。

  法庭是一间带有格子墙的前厅。范昂先生坐在上首的一道栏杆后边,可怜的小奥立弗已经给安顿在门边的木栅栏里,叫这副场面吓得浑身发抖。

  范昂先生很瘦,中等身材,腰板细长,脖子不大灵便。他头发不多,大都长在后脑勺和头的两侧。面容严厉而又红得过头了些。如果他确确实实没有饮酒无度的习惯,他完全可以起诉自己的长相犯有诽谤罪敲它一大笔损失费。

  老绅士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朝推事的写字台走过去,递上一张名片,说道:“先生,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说罢,他退后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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