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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雪花放在我手里,摊开。
是一滩水。
接着明崇逸又抓,又抓,一直抓到我笑了。
又是新的一年。
我问明崇逸:“那些事情很重要吗?”
黑暗里的明崇逸摇了摇头说:“不重要。”
有些东西穿过了层层意识和街道。
穿过我和明崇逸。
穿过整个夏天,整个立初那的生日。
所有的人背后都是一场凉到先要阳光的感觉,如同掉落在地狱。
这场疼到骨子里的忧伤,让我开始大哭。
☆、明崇逸自序
老刘昨天问我:“少爷,小姐的事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她?”
我的回答是“永远都不告诉。”
包括那场大火,如果有一天初那再次想起。我还是会演戏,我不会选择告诉她。
“是立初那杀了人,不是明崇逸“这句话我真的是说不出口。
我怕她会滴血走在我面前,那个地下室的女孩,她每天过来陪我。把最好吃的蛋糕留给我,给我画画,写我的名字。
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告诉我“立初那”三个字,后来我都一直反复练习着。
等待下一秒她来找我,照相那天,我为了她破了那扇心门。那张照片是我从那家人手里偷回来的,一直带在身上。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有回头救立初那。是不是那时候她就不会这么死心塌地的跟着我了,现在她这么没有感觉的在我身边,我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立仁生给我的钱,我接受了。是对的还是错的。
深夜里梦到很多太过遥远的事情,我还是做对了些。至少明崇逸心里不再那么恐惧了些。
在地下黑屋的整整四年里,我的回忆就是慢慢的仇恨,对立初那的恨,对明家男主人的恨。压在心里,在最难过的时候才能发泄出来。在看到立初那的蛋糕我想一把扔在她的脸上,可是她还是笑嘻嘻的递给我。
喊我一句“哥哥”。
最后一次那个女人来的时候,我一直挡着胸口。被踢的要吐血,我也保护着那张照片。
“小逸,这张纸你收好。”立仁生给我留的是遗嘱单子。我想过这个男人会死,但没有想过,他说死就死了。在他死后,我毫不犹豫的去医院找到了立初那。
因为老刘。
老刘也是遗嘱里的一部分。
遗嘱下面牵着一串字:立仁生书。是用细尖的钢笔头一笔笔刻下的,没有了油墨的味道。在我主动提出住在地下室的时候,我和立仁生再也没有见过。
有一次,我站在窗外。看着她坐着轮椅,我悄悄的换过护士的手,推着她。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摸着她的手,一起走路。
她说:“你不是护士吧。”
那时候,她九岁了。
“其实我认识你有十年了吧。”是立初那对我的熟悉度,在立初那的“天使的眼泪”以后。
我送给她的罚酒也死了。
四年前,初那离家出走。那几天我俗气的老了很多,等着她回来。然后就是鲁小卡的事,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我挺怨恨自己的,立初那身边的男人太多,甚至不用担心她的饮食生活,她太过聪明。
鲁小卡给我说:“立初那喜欢孔明灯,喜欢看星星……”真的很深信面前那个小我几岁的男孩子对我说的话。
我甚至想要放手的说:“你带她走吧。”
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男孩子就成了红透半边天的人,随便打开电视就看见这人的新闻,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立初那夜里醒来的第一句就是“我怎么了?”
在立初那昏迷的那一段时间,我常常会回想起她画的星星。那时候,在离立家不远的地方等着,真的是很孤独的。晚上和立初那玩,是因为脸上止不住的伤。我怕她看见吓到,然后再也不来。我怕我会死。
果然,我没有妹妹的。
我对鲁小卡说:“你给我一个机会。”
“好,借你一年。”
小时候,每次那女人都可以面无表情的打我一巴掌。几年前,我从明苒霞的眼睛里读出“我没有妹妹”。在初那躺在床上昏迷时,我做了关系鉴定。
看着那张苍白的小脸,我觉得自己的心在痛。沉浮在心里十年的事情就这么蔓延出来,所有的东西都复活了。
一次我指着电视上的鲁小卡对初那说:“他叫鲁小卡。”那时候我心里翻滚,怕立初那真的是突然想起来,就像她想起十一年前的事情。所以当她扑哧笑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
她说:“怎么会有人叫这个名字?”
她说:“哥,粉红色的雪花真好看。”
我会抱着她,说好看。
我没爱过任何一个女人,但是……
“立初那,我爱你。”
真的爱你。
☆、鲁小卡自序
“喂?是立初那吗?”
“我是……”
……
我无数次如傻瓜一样,想象过立初那会打电话过来,但是现实是……
“最新报道,A娱乐公司的森V透露,本月将奔赴美国进演,这意味着森V将从娱乐歌手转型影视圈。”
一只手“啪”的按了关机键,男孩静坐在窗边。
墙上挂着一把古老的吉他。
慌乱的几次相遇就撕拉出命运的光瑟。
初那第一次问了我父母的问题,我没有回答。因为曾经我就觉得我的存在是一个意外,我的家庭早就四分五裂了。我一个人住在地下室,是因为我只能呆在地下室。
我会胡乱的弹一些曲子,我没有学过吉他。那把旧吉他是我在二手货市场发现的,因为是立初那喜欢的款式,我便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可惜,属于一年前的吉他在一年后出现。
在某人提到邓丽君的时候,我细心的记下来。
我记得和初那第一次谈话时,欺负她还看不见。偷偷看了一眼她摊开的笔记本。
泰戈尔?
原来这丫头喜欢泰戈尔啊。立初那?我是故意读出那个“娜”的。她调皮的解释,嘟着嘴说话的她永远是那么可爱。
越来越喜欢和她交流。
她提醒我不抽烟,我就尽量不抽烟。她说不抓头发,我就不抓头发。后来我就把这些秘密藏在心里。因为这样才可以毫无保留的守护她。
我猜的到明崇逸喜欢她,当那个男人问我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没有说出喜欢立初那这五个字。可能我擅长的就是一直在立初那的身后做一个使者。
后来看着她再次看不见,我有些心酸。我能体会到当时明崇逸的心情,他用了后来的八年来妳补这个错误。我仿佛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立初那的鞋带很容易散开。
我明白,明崇逸比我更孤独,爱立初那。
所以在初那失忆后,在明崇逸反悔带走了她,我同意了。我利用了一年的时间打拼,把我和立初那的地下室装扮的更漂亮了些。我决定去美国找她,这本来就是计划很久的一件事。
我会背着这把吉他弹立初那喜欢的曲子,依然看着她睡着的样子。带她去看乡下的河流,流淌了几年的河水。不劝她回家,潜在水里对她告白……
路佳琪来找过我,倒着一杯红酒泼在我的头上。
我说:“怎么还没滚?”
“对待老情人就这样?”
“当初那孩子就没生下来过,怎么成老情人了?”在遇到立初那后,我也明白了。每次路佳琪提到过去的事,对于我都是一场噩梦。
她说“怎么办呢?我已经告诉立初那了,你们不能交往了。”
啪!一巴掌。我第一次扇了一个女人。
她说:“呵,你当初睡我的时候就应该想到。”
有几次我冲动的想把电话号码告诉全世界,让所有叫立初那的女人都打电话。因为明崇逸真的骗了我,他没有一点消息。我仿佛因为自己的善良,放弃了另一个好女人。
路佳琪有一次不怕死的对我说:“鲁小卡,你只能跟我在一起,因为我们双方都有对方的痕迹了。”
路佳琪活着就是提醒着:我错的多离谱。
同样在我出专辑后,她缠着要见我。这一次我让她滚,给了她一巴掌。她说:“我还会来的。
我看着她的眼睛,又不看了。担心迟早会被路佳琪攻陷,到了那个时候我就会完全忘记立初那,忘记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我用立初那给我的钱买到了吉他。怎么说呢?
路佳琪没有放弃过,我如果能像路佳琪一样就好了。我已经
在放孔明灯的时候,在吻立初那额头的时候。我已经偷偷说了“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后记
我用了五个月的时间,差不多是一个学期写成了这本书。因为我的视力不是很好,所以想到了这个题材。
鲁小卡去了美国,立初那和明崇逸回到了中国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
一本书的后记大约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是些不连续的东西。相当于一个小短片。去年的时候还是个2015级的高三生,将过几个月就去看2016级大一新生了。
这是第一本真正意义的书,风格太阴郁了些。
在写上本书的后记时写了这本书。从网站发文到投稿完成,用了七个月的时间。还是远远不够的。也快二十岁了,可能到了那个岁数就没有时间做这些业余的事了。
如果真的有一辈子都不会忘怀的记忆,还是一直都就在这里,没有拿走过的。
想念的。
下决心是要把一点点的小纸片输入电脑了。因为它们丢了,我就要找很久久。写不出来关于爱的故事。随笔时间好长,扔了找不到的小熊本,凌乱的字体。很后悔,几年前的自己还会写出“不留退路”的话。
曾经都遗忘了寂寞,不然18年过去了,听说的感觉都没有呢?学校的二模即将结束,还是悠闲地在老班眼皮子底下很得意,很开心的写随笔。看不下去的英语无法,石沉海底的心反射,找不到了。看了七堇年,我也想去走走。有野马,没有草原。
同桌写,“听说恋爱一次的人是幸福的。可是你还谈了一次又一次。”我背过脸,很想说,跟着感觉走。长大就是,明白了一些东西坚持了不会得到,不会得到就不得到呗。一股子的冲动,心跳的声音。
每本书里都有一位影射的自己。阳光能扎进钢管里,伤害途经的飞鸟。眯着眼,咬苹果,写《随乱杂章》这是第一个愿望,还是原稿最真实。三模后忍住了马虎,很有效的那篇文。给老大想说,“我想你了,姑娘。”别人的无意,你开始有意。没错,善良的我们会在天堂遇见。
立初那可以有很多的明崇逸。可是明崇逸只有一个立初那。
我很庆幸想了很多初那和鲁小卡的故事。重复看着这些短篇,夜里也能感动好久。写了这篇后记,告诉他们。我没有忘记他们。
第一章还是字数上都要有一段时间的思考。首先想到了立初那和鲁小卡的名字,男主的名字在三章时才慢慢出来。在学校里写了一篇文章《我的脸红胜过对你的告白》,“我没有告白,不等于我不喜欢。况且这世上的真话本就不多,我的脸红胜过告白。”写完后觉得鲁小卡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脸红其实就是喜欢。
我是经常的被老师逮住做坏事的人。我没有自信他们能一直记得我,所以全部一笑带过。
书里的男主身上一定要有些我的影子,我很喜欢这部的男主。是哥哥型的温暖。
在长篇开始挑战了第一人称,后来觉得短篇上我对人称的把握更好一些。长篇做到雨露均沾才是。
去年暑假出了第一书,只过了一个周期。我想让它过得更好点,所以故事比较长。喜欢没有早自习的上午;喜欢可以平躺享受阳光的吸收;喜欢慢慢的吃饭,慢慢变暗的远方。
离他们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挡住的是没有反应过来的车辆。
我还是忍不住要看他一眼。
整个后记字变的越来越多,想说的东西越来越长。路佳琪的角色是我最后才想起来的一个故事。因为有时候觉得鲁小卡过于可怜了,在某些方面和我挺像。家庭不幸福,好不容易有个喜欢自己的人,慢慢却变成了变态的影子。
我就是要一试试一个月下来,脑子还剩下什么东西。笔记本是故意没有带的,手机也格式化了。是头上的某天要和我比赛。
我看见的冬天暖阳,花环,狗,人,湖水。还有“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红色的,白的。“暑假就回来。”脸上莫名的发烫。
现在终于有个机会让我好好的写完原来一本没有写完的书的后篇,我想用更长的时间来写。这篇可以说是延续我在第一本书的结局,是真正的□□开始。
我所想要的爱的,恨的到底是什么?
你喜欢的从来都是你喜欢的。
你爱我吗这句话,我一直都在问。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你爱我。
夜里我对你说了句“无关风月,只谈人生”。其实是“无关风月,只为真心”。
也许遗憾和年轻总绑在一起。
正在思考问题,酸酸的鼻子打断了你。
风吻过你。
像第一本书里面的做饭情节,女生的一些弱点。都是以我的原型写进去的。记得我做蒸鸡蛋的时候,水和盐都没有和开。就一碗端过去给爷爷吃。
爷爷还嗓子哽着说好吃。
我接过碗时,明显地看见碗底是一层黑色。我承认自己对做饭一窍不通,所以要找个会做饭的男人。
就是一个梦,还是现实的想象。昨天的东西真的都忘记了。
我想要写短篇了,没有大长段的时间。上本合约结束了,反倒轻松了不少。一个小孩给你烟火,你不用低下身子就能拿到。
有人对我说一个男人在有钱的时候对你好才是真的好。
现在舒服的像是星期天。
只是想象而已了。因为已经没有按时动笔了,是想为自己动笔而已。今天过去,我昨天想写下的东西还能记住吗?我之前有在平安夜梦到金苹果,慢慢走回了初春时光。
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喜欢《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看了很多遍。第一次看到那本书,是在市内书店的黄色枯老书架上。当时为了买一本《高考作文》,我没有买。自古文人薄情,其实女人可悲。红花落地,一生残。短暂的度过和爱人不知道的年头。
后来就是爷爷病了的事情。
我对小跟班说:“我今天握着他手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难受。眼泪说掉就掉下来。”
他回答:“我也一样难过。”
难过的,我把他带的一样忧伤。
除夕第二天,我和韩书去放了孔明灯。一直等着孔明灯离我们越来越远,相约下次的孔明灯还一起放,周围放灯的人很多,其中有两个男孩子。我莫名的想笑,但是又莫名的忍着。韩书把手放在我的腰间,问我许了什么愿望。
我说:“希望你一辈子都不变心。”我拽下腰上的大手,反手握住。回去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你的手真小。
在十二岁时,那一年去世了很多的老人。我被迫系上白绫,参加葬礼。那时候死亡还是很远的事情。爷爷说:“人死了,就如同睡着了一样。”
睡着的时候,周围一切的事情都在变。
我买了那本书,一个人看得格外幸福。
回来那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老爷爷,很热情的打招呼。
小时候和小伙伴玩的时候,脑袋卡在两根铁栏杆之间。就是这个爷爷切断了栏杆,把我救了下来。后来认识我的孩子们都喊我“大头”。
他的存在是一个记忆。
灰白的头发。
我是真的长大了,他们才是真的老了。
夜里,我总是会想初那!初那!初那的结局到底怎么办,还有鲁小卡,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就这么,反反复复,反反复复的睡不着。然后反反复复的几个人名,这本书真的是把我累疯了。我是一个很少能把一本书囤积很长时间的人,到半年差不多。
出去又要惹一堆麻烦,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一次的可怜,燃起一些不明物。就是干柴的力量。
某个夜里,终于定下。
立初那和明崇逸在一起。他们后来的小情节,鲁小卡后来的额小故事,全部在书的自序前面写着。在一年的这段时间,真的好累啊!
后来就是去了很多地方。有一个奇妙的事情,你吃完菠萝后,喝一口水。嘴里泛苦涩。2015的夏天是最棒的夏天。每个人最爱的是自己?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心情。今天有了出去的心情,两个小时就拿了票。第一次在火车上找厕所,没有卫生纸的尴尬。抱着减肥的心态去东莞。都是一样的,生于一个地球。凌晨经过了长沙。道路两旁的稀疏树影,还有荔枝树。十几年后的我和他,会不会温柔地为我挑衣服?手拉手过马路?一起走过人流,走过一生?
韩书有一次问我:“我们两个一张照片都没有。”我翻动着手机,都是些单人照。合照是给别人看的,个人照是一个人看的。他可能是该对我有些抱怨了。
很感谢他陪我四个春夏秋冬,就像小兰子对我说的“我上课就看看书,玩玩手机,顺便……想想你。”
再遇到老同学们便是半年后的事了。他们都很惊讶谈着:“你现在真是突然成了作家。”
突然,是挺突然。刚刚从繁华的城市滚回来。
也许修道院的沉寂,旷野的荒漠和废墟的凋败,那些房子都兼而有之。
这些是我从《欧也妮葛朗台》摘录出来的,都是些治愈我的话。晚上睡觉时我也有脑洞大开的时候,同时连载四本书。睡着睡着就醒了,然后想想还是起来写稿子,记忆这种东西在我这不靠谱。
然后就是经常性的把随笔乱写在纸上,上经济课的时候想到一个好句子,立刻就记在了书上。自己忘的又快,每每都是在复习的时候才看见。
我不像巴尔扎克,喜欢浓到吐的咖啡。
一杯清水,一浊灯光,一本星光。
只为脉脉温情跳动。
十二岁的自己,憧憬。十八岁,呵,好了。然后,慢慢长大。最好的年龄是二十二岁,我已经靠近。还是不变的宽屏身材,顶住鼻梁的眼镜。生老病死,自然轮回。为什么,还是舍不得。
在某些人面前,真的不敢说“昨天我喝药了”这样的话,或者“我又没睡好”。某人知道我有些夜盲,我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