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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漠风冷冷地喊了她一声老鸨,七寂就淡淡回敬他一声嫖客,结果两人相互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又各自将头扭开,本来就相互讨厌的人,却非得吃在一起,住在一块,看着就觉得别扭。
两匹快马在无人的小道上飞驰,马蹄嗒嗒,身后烟尘弥漫,七寂跟在漠风身后,不消一会,已经变得灰头灰脸,尘土那么大,七寂岂会甘心在他身后?她身一侧,猛一拉缰绳,马儿如离弦之箭往前冲去,不一会就将漠风抛在身后。
漠风被她激起斗心,脚一夹紧,轻喝一声,已经掠了上去,一路上两人暗中较劲,一时漠风在前,一时七寂反超前,斗得不亦乐乎,最后两人竟然有心有灵犀一般,并驾齐驱,两匹快马在晚霞中越山掠行,马上之人衣袂飘飘,翩若惊鸿,说不出的和谐飘逸。
七寂不知道漠风要去哪里,她也懒得问,估计问了他也不会说,如果晚上刚好路过市集,他们就投宿住店,依然是漠风躺在床,七寂躺在地,如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两人就随便找块地方睡,都随意得很,没有人嫌环境差,也没有说干粮难啃。
相处时间渐长,两人都发现对方竟然都是生活能力极强的那一类型人,一起出行,基本不会给对方带来任何麻烦与负担。
离开芜州的客栈之后,两人已经走了整整走了一个多月,休息的时间短,赶路的时间长,换了旁人早已经疲惫不堪,但马背上的漠风与七寂依然身姿矫健,神采奕奕,丝毫看不出劳累的迹象,漠风不禁暗暗惊叹,这个女人还能吃苦。
他们来到乌山的时候,已经是晚霞漫天,但两人策马狂奔,赶落日,追晚霞,没有丝毫要停下来的迹象,野外的风吹得他们发丝凌乱,他们也不在意,轻喝一声越过高山,踏过平原,穿过森林,身姿是那样的矫健优美,两匹马儿估计平时也斗惯了,也显得很亢奋,但天还渐渐黑了下去,两人又同时停了下来,默契得不需要说一句话,只是他们并没有察觉。
穿过小树林,前方是一条小溪,风光独虽然好,但两人都已经饥肠辘辘,也无心欣赏,漠风去树林捡了一大捆柴回来,准备今晚生火取暖,虽然还不到深秋,但旷野的风已经刺骨。
当漠风背着很大的一捆柴往回走,远远飘来一阵浓浓的鱼香,抬头一看七寂竟然已经熟练地翻转着两条鱼来回烤,鱼被烤的金黄金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这让本来就已经饥肠辘辘的漠风咽了一下口水。
就在漠风咽口水的时候,漠风看见七寂打开包袱,她的包袱不大,除了一套换套洗的衣服,里面全是火折子等一类的生活用品,七寂小心翼翼拿出一小包东西,打开层层包裹,漠风一看竟然是食盐,好家伙竟然连这个也带来了。
“主子都没吃,你敢先吃?”当七寂准备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漠风冷冷地发话,双眼紧紧叮嘱那条金黄喷香的鱼,馋得直流口水。
“你是堂堂一个楼主,不会跟小的抢食吧?”话没有说完,七寂已经迫不及待地左右开弓,将两条鱼各咬了一口,生怕这个男人真的不要脸将她的鱼抢去,漠风被她这样一说,还倒有点下不了手,只得眼睁睁看着她将条鱼尽填进肚子里,看着她心满意足的样子直咽口水。
哼,又不是只有她才会抓鱼,漠风站起来,往小河走去,七寂饱食一顿之后,就去树林里捡柴枝去了,她从不妄想这个男人会将剪来的柴枝与他分享。
但七寂回来的时候,竟发现漠风已经美滋滋地拿着她的盐,蘸在他的烤鱼上,动作优雅自然。
“你凭什么拿我的盐?你这个小偷。”七寂扫了一下她的包裹,脸有些烫,不知道是羞还是怒,因为包袱里面有她的贴身衣物,他竟然厚颜无耻地打开了。
“你这盐从哪里拿的?还不是从我逐月楼拿的,逐月楼的一草一木都是归我漠风的,当然也包括这盐,你偷了我逐月楼的盐,我还没跟你算账,你居然敢贼喊捉贼?这盐我没收了,下次再擅自拿逐月楼的东西,重重有罚。”漠风光明正大地将那小包盐放进了自己的包袱里面,没有半丝不好意思。
“这盐我放了毒药,你不怕被毒死你就吃。”七寂恶毒无比地说,这时候她最想的事就是看着这个男人中毒身亡,最好他死的时候还要口吐白沫。
“不怕,就是死我也会拉着你作伴,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漠风说完,又高雅无比地吃着他手中的鱼,那一脸的笑意,让七寂觉得番外刺眼,看来以后还是财不可露眼,免得再被奸人夺了去,七寂细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包袱,发现除了少了那包盐外,倒什么也没有不见,那脸才微微缓和了下来。
晚上升起两堆篝火,一堆在东,一堆在西,两人离得远远的,生怕对方呼出的浊气会污染了自己这一方天空。
第二天两人啃了一些干粮,继续赶路,这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互相防范,相互讨厌,但也有那么一点欣赏,只是谁也不肯承认。
再经过了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两人来到了茫茫沙漠,虽然漠风什么都不说,但七寂却暗暗心惊,难道血洗第五分楼的幕后黑手并不在渊国?
卷一 清歌 039:姿势
沙漠风大,风沙滚滚,迷了人的眼,虽然两人的马儿都能日行千里,但在这茫茫沙漠却举步维艰。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过这片大漠。”到了落日楼的时候,漠风回头对七寂说,声音带着淡漠疏远。
“嗯”七寂轻轻应了一声,但却看着前方那茫茫的沙漠出神,这是途径燕国的必经之路,她太熟悉了,每次完成任务,她都会与洛川在这落日楼歇一晚,落日楼的金掌柜有一个好处,无论你在这里往返了多少次,他都不会熟络地上来打招呼,每次进去又是一个陌生人。
当七寂抬起头,发现漠风已经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在那一瞬间,七寂的心似乎被什么撞了一下,他坐的刚好是洛川每次都坐的位置,在那一刹那,七寂有一种时光流转的感觉,仿佛漠风变成了那个出尘脱俗的青衣少年。
洛川他怎样了?虽然两人交流不多,但却默默相伴了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她看着他第一次杀人,她看着他将染血的剑,抛在地上发狂的奔跑,她记得那时,他看她的眼神有多怨恨惧怕,洛川第一次杀人,是七寂逼的,那时他很小,但七寂更小,那时他的心还一腔热血,但七寂的双手已经染满鲜血,她已经分不清血与水除了颜色还有什么区别?
“你来过这里?”当饭菜端来,漠风不经意地问。
“我第一次来这里,只是想不到大漠之中竟然有那么一座豪华的客栈,觉得新鲜,看多几眼。”七寂淡淡地回答他,脸上虽然波澜不惊,但心却蓦地一惊,这男人的眼睛真不是一般的犀利。
因为知道吃了这顿,好些日子是吃不上热乎乎的大米饭,所以两人都废话少说,低头就吃,七寂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其实她恨不得再往自己的肚子塞点,可惜实在装不下。
吃饱后七寂上楼歇息,漠风去买干粮,顺便去向金掌柜买两只骆驼,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虽然还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但自七寂烤了一只地道的泥包鸡,分了一点给他之后,买干粮这事,漠风偶尔也肯代劳,这男人记仇,但也不想领她的情。
七寂趁漠风不在,赶紧关门沐浴更衣,免得他回来有碍手碍脚,但直到天色已暗,漠风才推门进来,一边进来,一边叨叨絮絮地说什么黑店,宰人之类的话,估计是买两只骆驼之时,被金掌柜狠狠宰了一笔。
“如果金掌柜是女的就好了,说不定楼主你用美男计献身一晚,金掌柜会送你两只骆驼和一包干粮,正所谓财色兼收。”七寂实在忍不住要鄙视他,堂堂一个逐月楼楼主,他的金银财宝还少吗?居然为几两银子心疼成这个样子,实在是吝啬得可以。
“我刚才真的想叫你下去色诱他了,这毕竟这是你的老本行,两个破骆驼居然要了我三百两银子,他还不如去抢?只是金掌柜虽然老,但也未必看得上你这身骨头。”漠风唇一勾,吐出的字,字字恶毒,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一夜无话。
因为漠风高价买了两只骆驼,心中不爽,所以看这两只憨厚的骆驼也充满了敌意,七寂也懒得理他,装了好多水放在骆驼身上,以防万一,但再看看漠风,他竟然只带了一罐水,那样子不像过沙漠,悠闲得像逛街,到时渴死你就知错,别想我抢我的水,我一滴也不给你,心寂看了看自己带的水,恨不得全将它塞在自己的怀中,盐不可露眼,水也一样。
大漠的天空很蓝,迎着大漠早上独有的清风,两人开始出发,往西走是大燕帝国,这条路七寂熟悉得如家门小路,哪里有最便捷的路?哪一边风沙大?哪里最安全?她都一清二楚,但免得漠风生疑,她一直让漠风在前领路,装作是第一次来大漠,但想不到漠风却是向东行进,去了现在最强大的西漠,与燕国背道而驰。
现在的四大国分别是燕国、蒙国、风国、西漠,而前面的三国七寂都熟悉得很,惟独西漠,她从没有接触过,看着那望不到边的沙漠,她连往哪边走都不知道,七寂后悔她准备得不充分,茫茫沙漠,起码还要多带几罐水,这可是保命的东西。
七寂拉了一下缰绳,赶上了漠风,骆驼脖子上的铃铛发出了清脆的声音,让这个早上,不再寂寥,漠风坐在骆背上,悠闲自如地看着两边的风光,似乎这些沙丘、戈壁都是绝美风景,七寂心中暗道没见过世面。
七寂知道沙漠的危险,所以想尽快赶路,可骆驼虽稳健,但却实在缓慢,即使你用鞭子将它抽打得脱皮,它也永远不能跟千里马相比,扫了一眼旁边的漠风,他就显得从容淡定多了,他都不急,她急什么?反正她死,他也别想活,她一定拉他下去作伴。
这天风不大,风沙也不会刮得遮天蔽日,傍晚的时候,身后先后来了两队商队,一队是做香料生意,一队是做药材生意,两大商队相谈甚欢,于是就结伴同行,漠风遇到他们,竟然像天涯遇故知,十分热情地迎了上去。
对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七寂心存戒心,但漠风却很快跟他们打成一片,天南地北,美食美人,聊得不亦了乎,到了晚上竟然已经发展到称兄道弟了,莫不成他还想将人发展到逐月楼去?
“这片大漠不但时有马贼出没,还偶尔会遇到成群出没的狼群,我们每次经过这里都胆战心惊,今日好在与各位兄台结伴,人多胆壮,小弟我的心塌实多了,出了沙漠,回到帝都,各位如果不赶时间,就到舍下喝杯喜酒,家中来信内子正替我产下一子。”药材商人马亮儒雅斯文,气质不凡,他朝众人拱了拱手,双眼晶亮,难掩得子的喜悦,听到他如此说,众人忙道喜。
“马亮小弟莫要客气,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能一起结伴走出这片大漠也是缘分,回到漠我一定去拜访。”香料商人莫忠长得比较魁梧,说话粗犷,但狭长的眼睛有着一闪而过的肆意凶狠。
再走了几天,天气越来越怪异,晚上像进入隆冬般寒冷刺骨,但白日偏偏像有几个火球那般烘烤着大地,汗水从每个人的额头上冒出来没一会,就立刻被蒸干了,大家咽喉生烟,都不再说话,此时所有山珍海味都比不上一碗水来得珍贵。
“这些日子天气怪异,好在我们这次备多了一点水,来你们过来给各位好兄弟送上一碗。”莫忠吩咐手下给每人都端了一碗水,马亮听到忙推辞,说自己带的水省点用还足够,但说话间他却的手放在背后,两指交叉,这个动作隐蔽而迅速,但七寂所在的角度却刚好能看到。
“马兄弟不用跟大哥我客气,我们走南闯北,最重要的是义气,兄弟我是粗人也知道相逢是有缘,区区杯水何足挂齿?”莫忠说完自己端起一碗水,一饮而尽,显得豪气干云。
“既然如此,我们再推辞就显得矫情了,我们谢莫大哥盛情。”马亮不再推辞,与手下一饮而尽,大漠之上响起了爽朗豪迈的笑声。
“小兄弟,喝水。”一个中年汉子端了一碗水给七寂过来,因为天气太热,他的袖子微微挽起,露出狰狞的刀痕和一个青色图案,七寂道谢之后一饮而尽,但却暗暗用内力将水逼了出来。
喝了水,大家精神了很多,继续吆喝前行,七寂跟在漠风身后,沉默不言,做好一个小跟班的本分,而漠风与马亮趣味相投,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只可惜太阳太毒,喝下的那碗水很快被蒸干,冒火的咽喉让他们没了说话的**,七寂也乐得耳根清净。
“砰——”的一声闷响,前方一个男子突然从骆驼上掉下来,因为大家都不说话,那掉地的声音就显得异常清晰。
“老五——”人群中有人惊呼,从骆驼下跳下,直冲掉地男子,但他没有走到他的身边,就已经倒地,相继其后,接一连二有人倒了下去,七寂也不惊讶,也跟着倒下去,这女人的演技可真好,听到身后响声,漠风露出一个不医察觉的笑。
“小公鸡,你怎么了?”漠风转过身子,看到七寂倒地,佯装惊慌地转身大喊,但刚喊完,他也整个人从骆驼上掉到七寂的身旁,七寂脸朝的眉一皱,这该死的男人刚才叫她什么?叫她小公鸡?
漠风心中却暗笑,想不到他临时叫的名字却是如此适合她?她现在一定是气得抽搐吧,但让漠风更想不到的就是他倒下来之时,那掌心不偏不倚刚好覆在七寂的胸前,这姿势实在是——
卷一 清歌 040:汗毛直竖
“死色狼,放手——”七寂的嘴角不动,但那带着怒气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到漠风的耳中。
“这种情况,怎么放手?更何况你那里跟男人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七寂现在束胸着男装,那胸部看起来十分平坦,但漠风发现亲自触摸与看是完全两回事,漠风纵是嘴硬,但还是极度缓慢地一点点移动他的手,但这种轻微的摩擦,缓慢的过程,更是暧昧得要命,漠风的呼吸微微急促了些许,七寂怒极,但却发作不得,那气堵得难受。
“哈——哈——还是一推脓包,夜叉、鬼五你们清点他们车上的财物,全部运回去,马头你带人给他们补几刀,今晚留在这里喂狼。”漠风这边正在用传音密语吵架,莫忠那冷漠无情的笑声,已经在茫茫沙漠上回荡,阴冷得让人毛骨悚然。
“可惜这里没有女人,要不今晚可以让兄弟们快活快活,我们马帮中那几个女人兄弟玩腻了,又一身病,看着不吉利,今晚回马帮扔她们去喂狼,改天我们再掳几个貌美的回去。”莫忠提着刀子一步步走向旁边的七寂,刀子发出骇人的寒光,这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
七寂握着手中的剑,随时准备一跃而起,她旁边的漠风也暗暗戒备,但就在这群马贼,准备将倒地的人送上地狱之时,倒在地上的人突然像尸变一样,凌空而起,近距离向马贼袭击,马贼没有想到有这等变故,躲避不及,惨叫四起,一下子就折损了不少人。
当明晃晃的刀直插漠风的胸口时,漠风迫不得已凌空而起,加入了战团,而七寂懒得双手沾血,眯着眼睛欣赏这场精彩的搏斗,虽然漠风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保留,但已经够赏心悦目的了。
马贼彪悍狠辣,招招致命,绝不留情,但马亮的手下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一出手就知道个个都是刀锋尖上过日子的人,加上刚才近距离偷袭得手,一场恶斗之后马亮控制了局面。
“你们是谁?你们喝了水怎么会没事?”莫忠临死的时候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你还没有资格问。”马亮脸一冷,寒光一闪,莫忠的人头已经滚到了一边去,七寂看到这里将眯缝的眼睛合了上来,看来这群人也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杀人如砍菜一般。
凉风吹起的时候,鲜血染红了这片沙漠,所有的马贼全被杀,就连几个跪地求饶的也不例外,血的腥味在阳光的炙烤下发出更难闻的味道。
“今日谢谢莫兄弟出手相助。”马亮将带血的剑插入剑鞘之后,朝漠风拱手道谢,表情恢复了之前的儒雅,如果不是亲眼看他动手,还真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
“马兄何必多礼,我也只是自救而已,马兄是何时知晓他们的图谋?”漠风笑若春风,谦逊有礼,既有翩翩公子的高雅,也有侠士的洒脱。
“沙漠本来就缺水,尤其这几天天气突变,白天高温,水变得比金银财宝更珍贵,这个莫忠给我们每人送一碗水,他不心痛就算了,就连他的手下无动于衷,似乎端给我们的是一碗沙子一般,岂让我不疑?”
莫忠淡淡一笑,带着让人折服的气度,两人本来就臭味相投,如今打了一场,更是惺惺相识,他们聊得不亦乐乎,七寂这边就不好受了,因为佯装吃了蒙汗药倒地,如今不得不硬着头皮装下去,但倒在她身旁的几条尸体流出的血已经浸湿她的衣裳,让她好不难受。
“你的随从似乎还没醒,我这有解药。”马亮递了一小包药粉给漠风,七寂听到心里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爬起来了。
“谢马兄好意,连日赶路,我家的这个小公鸡也够累了,趁机让他好好睡一觉吧。”听到漠风的话,七寂的心简直就是直坠谷地。
“兄弟们把尸体埋了,我们就上路吧,免得这血将狼群也引来了。”马亮一声令下,沙漠上的尸体很快被掩埋,众人继续赶路,似乎这一场血战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漠风才朝七寂走去,一手拎住她的衣领,就想老鹰捉小鸡那样将她拎上了驼峰上,然后打横放,姿势不但难看,还很难受得很,漠风明显是整她,一路上故意与马亮并驾齐驱,让七寂一动都不敢动。
夜晚风刺骨,马亮送了一个防风沙效果较好的帐篷给漠风,漠风也道谢之后,把七寂当小鸡那样拎起,扔到帐篷里面,力度不算大,七寂能稳稳站住。
“你这戏演得还真是出神入化。”漠风冷冷出言讽刺。
“你也不差,大家彼此彼此,你出去一下,我要换衣服。”七寂一边说一边摇晃着脖子,这脖子僵得厉害。
“你那身材,脱光跑到外面,也没有男人看。”漠风话是歹毒得很,但却依言走了出去,七寂以最快的速度将那带血腥的衣服脱掉。
虽然今天的战斗七寂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