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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无剑(忆天)-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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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内心挣扎,可飞鸟还是将血淋淋的手重新握回了匕柄……
  “让我来吧。”
  “你来?”飞鸟盯着匕首,回答了头顶上卷过来的“冷风”,声音隐忍且坚决:“不,这是我的事情。”
  “还是我来吧,你办不到的,何必勉强自己?”
  “勉强?”飞鸟的手在匕柄上紧了一下,苦涩地笑起来:“对,我飞鸟是勉强了,我连握匕首的力气都没有,但那也轮不到你费心。”
  空气中有拳头攥动关节捏出来的脆响,可只发了一声,那紧握的拳头便已放开。夜里欢刚才在房顶上听到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心已是一场翻江倒海了,这时但见飞鸟这样坚持,也觉得自己多少可以理解飞鸟的感情,于是他耐着心,蹲下劝:“飞鸟,别再折磨自己了。”
  “呵,折磨?说得好啊,折磨……折磨……”飞鸟反复念叨着,用力下割,他想亲自完成落花拜托他的最后一件事情。然而,那只早已软得握不住刀柄的手,又如何能撼动那带着心脏的匕首?
  “我来!”夜里欢看不过眼,突然抢过匕首,一划而下。那速度快得令飞鸟措手不及,可他岂能如此眼睁睁地看着,尤其当他看到夜里欢真的要挖出那颗心脏时,他的力量猝然如山洪暴发,不但从身体的某个角落觉醒了,还势不可挡。
  “住手!”飞鸟一把扼住了夜里欢欲挑出心脏的腕子,怒火焚身地瞪着他,“你给我滚开,这是我的事情,我说过了,这是我的事情!我知道,那颗心能救你的命,但你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吧?你就不可以等一等?”
  夜里欢与他对视了一刻,深沉的目光中透着寒意,他知道现在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于是,他出了手,用左掌陡然击向飞鸟的肩头,“啪!”地一下,将毫无防备的飞鸟打翻在地,抓住空当剜出了那一颗还冒着热气的心脏。
  “你……”飞鸟从地上爬起来,气结,“你……你真是冰做的么?你的心也是冰做的?落花为了报恩,已经牺牲性命把心都掏出给你了,你就那么狠心,那么迫不及待,你到底有没有血性,还是不是人?”
  “我不是人?没错,我宁愿就不是个人!最好生来就是条冷血的毒蛇,只会杀人,不会动情……”夜里欢的语声居然在颤抖,他三步并作两步,抓起飞鸟的衣领,“我告诉你,我根本不想为人了,当我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你知道这几个月来我是什么感觉么?”
  语声一顿,夜里欢松开了飞鸟,高举双臂,癫狂地发笑:“我很高兴,很高兴的……这样一来,我就再也不用在午夜梦回时看见我惨死我的父母,再也不用去面对被吴阴天糟蹋了的妹妹,还有那些天神教的兄弟,那些为了天神教浴血奋战、却遭遇横死的兄弟。”他忽然敛气笑容,盯着手中匕首上正在淌血的那块肉,全身颤抖起来,“但是为了这颗心,我却不能死了、不能死了……”
  刹那间,飞鸟被夜里欢的发狂震得清醒过来,涣散的眸子在那黑衣人身上慢慢凝聚,最终变为了坚定。
  “对,你要代替落花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她未了的精彩人生。”一语毕,他见夜里欢完全没有反应,依是一副癫狂之态,又重重地补上了一句:“这是你的责任!”
  “责任,我的责任?”夜里欢缓缓地转头,在撞上飞鸟脸上的坚毅时,那对失落迷茫的眸中霍然重现了光亮。
  静默在空气中流动,仿佛两军对垒,却都是躲在壁垒后面,按兵不动。他二人僵持了半晌,夜里欢终于坚定了决心,肃然开了口:“若是我的责任,我夜里欢一定不会逃避。”
  “那就好好活下去吧……”缓了一下,飞鸟上前拍了拍夜里欢的肩膀,一个人离开了这充斥着血腥味的房间。
  刚一接触冷风,他就忍不住作恶。可是,胃里的食物一到咽喉就立即滑回去,上上下下几经折磨,却是无法将任何东西吐出来。他只感到胃里还在不停抽搐,嗓子沙疼得像刀割一样痛。嗤笑一声,飞鸟不禁心中自嘲:这就像我和落花的爱情,历经千磨百难,搞得两人伤痕累累,却究是没有结果的。
  他扶着树干,独自体会着天旋地转的痛苦,良久以后,才对着头顶的明月发出了一声落寞地轻叹:“落花,若是真有来世的话,忘了我吧……”
  他低沉的声音在夜色中淡去,皎月下,唯有一只孤单的身影蹒跚着走入那片荒芜已久的瓦砾中,静静地坐下,疲惫地合上了双眼。
  三个月后,夏天业已走到了尽头,舒爽宜人的风儿为湿热的空气带来了丝丝凉意。树上的叶子仿佛也感到了这份快乐,在微凉的风中不安地晃动起来,闪烁着点点绿光。
  噼噼啪啪,一串鞭炮炸开了花。今天是个双吉日,不知道是哪家赶着嫁女儿,新姑爷骑着高头大马,身披红褂,丰神俊朗地招摇过市。
  陡然间,那骏马前踢高举,令鞍上的新郎官像一件衣服似地挂在了马背上。然而,那新郎官依然一脸镇定,不慌不忙地勒紧缰绳,压稳了马头,停住。
  两侧的乐手停止吹打,后面的四个轿夫不知前方发生了何事,跟着落下花轿。一瞬间,长长的迎亲队伍堵在了繁华的十字大街上。过往行人纷纷翘首,不明所以地向着这边张望。
  “来人。”看见拦在马前低头捧钵的乞丐,新郎官笑着吩咐:“赏他一些银子,当是喜钱。”
  话音落地,登时上来一名随行的下人向那乞丐的钵里投了几枚铜板。几枚铜板在圆钵里转了两圈,方才落定。那乞丐向钵中巴巴地望了一眼,倏地翻转手腕,将那赏钱扣在了地上,反问:“你是看不起我?”
  “哦?你不要银子么?”新郎官微微诧异,这才打量了一番马下这位性格孤高的乞丐。但见这乞丐一副邋遢样子,蓬头垢面,身上那件灰衣竟和头发黑成了一个颜色,以至于连上面的污垢不仔细都看不出。
  没什么不同……新郎有些好奇,探着身子又问:“那你想要什么?”
  “唉,还没听说过有乞丐把银子往外丢的,还做不做乞丐。”那下人在旁奚落了一句,挑眼,“也就是我家官人脾气好,不和你这倒霉鬼一般计较。”他刚抱着胳膊转身,正撞上自家官人那愤怒的目光,不由吓得脸色一白,将头缩入了衣领。
  收敛了怒焰,新郎官望向乞丐,看见那乞丐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禁动了同情心,温言安慰:“没事,你不用害怕,你说吧,想要什么?”
  “呃……”那乞丐将钵往腰间一别,竟用手托着下巴思考起来,忽然他出手一指,“我要去府上参加婚礼,然后再大吃一顿,好好祭祭我的五脏庙。嘿嘿,有酒有肉,岂不逍遥。”
  “原来你想逍遥一番?哈,好啊,跟在队伍后面吧。”新郎官爽朗地笑了一声,竟是破天荒地同意了。
  “不,我不要在后面,我要为你牵马!”乞丐话说得急促,手也急促,自觉地去拉面前俊马的皮缰。怎料这匹骏马是头老马,又识主人,这刻被生人一拽,自然是不情愿了,四蹄立时不安地乱踏起来。
  新郎官非但没有阻拦,反而淡淡一笑。但那下人实在看不过眼了,竟冒着被官人说的危险向着乞丐吹胡子,“哎哎哎,你这乞丐干什么呢,我家官人给你个脸,你就当梯子,也就是今天是我家官人大喜的日子,不愿与你计较。得得得,还不快捡起地上的铜板,有多远滚多远去!”说着,便上前去推那乞丐,又看他一身污垢,怕脏了双手,正琢磨着是不是直接用脚踹开。
  便在这时,马背上的官人开了口:“算了吧,让他牵马便是。”他捋了捋马鬃,让受惊的马儿安静下来,旋即一夹双腿,暗示自己的马跟着乞丐手中的缰绳走。
  “哇,你看那新郎官多俊啊,不知娶的是哪家的姑娘……”
  “是啊,脾气又好,女人要是能嫁上这样的男子,后半辈子一定有福气。”
  街旁的两个少女正议论着,第三个少女却插口:“我看是谁嫁给了他才算倒霉呢!”
  “怎么会?”
  “你们看他,那一边可是少了一条胳膊的。”
  “啊?还真是啊。”
  “哎呀,原来只是表面光鲜,实际上是个废人,还不是要别人照顾他后半辈子。”
  “是啊,不知道是谁家姑娘这么倒霉……”
  ……
  那三个少女站得颇近,衣着光鲜,每人臂弯上都挎着个竹篮子,像是大户人家出来采买的丫鬟。而她们却仗着自家主子的威势,肆无忌惮地在街头发表着毒蛇般的言论。估计这些话若是钻进了别人的耳朵里,定会羞愤难当,不是与她们做一番计较就是远远逃开。然而,骏马上的新郎官却与众不同,听到那些刻薄的言辞只是释然一笑,向着那几个少女的方向礼貌地点了点头。
  那几个少女登时看傻了眼,那样温和的笑容仿佛可以融化冰雪,打在脸上比阳光还要温暖。她们哑口无言,脸上一羞,不好意思地退进了人群之中。
  其实,隐忍一向是飞鸟的风格,从不在意别人说什么、怎么看,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足够了。
  “走吧!”飞鸟挥起他唯一的手臂,领着迎亲的队伍前去迎接他的新娘。
  

第二十八章 意外惊喜
更新时间2013…12…26 19:01:28  字数:3817

 飞鸟的骏马停在了一家高门大户前,两只威武的石狮目光炯炯地坐于门外。而今日,一向气势凌人的石狮也消了气焰,颈上结起了鲜艳的绸花,为宅内的主人添喜庆婚。
  这对石狮子的石色颇新,正和这宅子一样,都是刚刚落成的,唯有里面居住的主人却不是新的。他在二十年前就在这大宅中出生、成长,那是一段幸福又不可多得的时光,如今他既已回到了这座大宅,不仅仅是将宅子重新翻建,更继承父业做起了生意。人来客往,大家都唤这宅子的主人为——夜老板。
  “夜府。”
  飞鸟举目而望,他刚从这个门口出来,在十字大街上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他不算寄人篱下,夜老板的生意他也有份,他现在住在这里习惯了,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且今天他还要在这里迎取他的新娘,真正的“成家”。
  伴着喧天的锣鼓唢呐,一个美娇娘迈着碎步从门内款款走出,她披着红盖头,由喜婆搀着上了花轿。飞鸟翻身下马,这便一个飞腿又将轿帘踹开,单手一搂,如抓一只小兔子似地将新娘丢到了背上。背起新娘,他竟运出轻功,步履如飞,直携着新娘掠到喜堂之上,方才驻足。
  所有迎亲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唯有那个乞丐向天空伸出了一只手,大声叫道:“等等我!”
  闻这一声高喝,众人纷纷侧目,但见乞丐下落的衣袖中,竟探出了一只如莲藕般的白皙手臂。那乞丐却不理旁人惊愕的眼光,只是拼命挥摆着那只手臂,拨开人群,急匆匆地撵了上去。
  “你们看,这乞丐居然也会轻功。”人群中,不知是谁看出了那乞丐的步伐,诧异地指出。
  偏偏这一句被那飞掠中的乞丐听见,他得意地回头,在众人的目光下掏出了一支翠绿的棒子。这时,院里的宾客已来了十几人,大数是与夜老板有生意往来的商贾,但也不乏有偷鸡摸狗之辈混入。尤其是其中一位衣着“朴素”的食客,一眼便认出了那棒子的名堂,吃惊地喃喃:“打狗棒……”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那乞丐是丐帮帮主的消息不胫而走,在人群中传得沸沸扬扬。人们聚向喜堂,这回备受瞩目的不是新郎新娘,而是那个堂而皇之坐在太师椅上的乞丐。
  “难怪那乞丐神气,原来是堂堂丐帮帮主啊。”
  “可不怎的。”
  “你们不知道吧,这丐帮帮主和咱们夜老板可是有交情的……”米店的赵老板登时编起了自己的故事,凭借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另几名围过来的商贾俱都听得连连点头。
  这一群人在此开了书场,又有人七嘴八舌地嘻嘻哈哈,边磕着瓜子边看着喜堂上的夜家下人们出出进进,倒茶递水,的确是热闹非凡。距离吉时尚有一个时辰,新娘在侧厅中补施粉黛,飞鸟则招呼着出席喜宴的宾客,直到他走到太师椅旁,才注意到了乞丐手中那根有着繁复凸结的翠绿棒子。
  那是丐帮帮主之物,江湖中人人知晓,只是棒子曾一度为无名山庄所藏。吴铭死后,飞鸟在整理宝物时,也曾想把这棒子还与丐帮帮主,但一直苦于无缘与帮主相见。后来无名山庄遭遇大火,他本以为此宝在那场大火中已毁。没想到,他今日居然还能重见这根打狗棒的光辉。
  “原来是丐帮帮主,刚才在下竟让帮主牵马,真是不好意思,飞鸟失敬。”飞鸟瞄着乞丐手中的绿玉棒子走了过来,拱手赔礼。
  把玩着打狗棒,乞丐砸了一下舌,没有理会飞鸟,却是以手塔篷向着门口张望,边嘟囔着:“怎么还不来啊?”
  “帮主,您在等谁?”飞鸟试探着问。
  “在等参加你婚礼的人啊。”
  “哦?”飞鸟眼光向宾客间一扫,“这里除了绸缎庄的周老板没来,其他我请的人都应是来全了,还有谁?”
  “难道你不想见他?”
  乞丐一句突兀的反问,令飞鸟握着茶壶的手指一震——他?这乞丐口中所说的他……难道是大哥?不,不可能,大哥已经死在缥缈峰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我守到了尾七也不见大哥出现,人不饿死也要渴死了。呵,难道是大哥泉下有知,知我今日大婚,便是化作了鬼魂也会前来道贺?
  索然一笑,飞鸟回身,正见夜老板手里攒了一朵大红花从内门中走出来。夜老板今日气色很不一样,也许是因他褪去黑衣、换上了一身绛红长袍的缘故。那有着复杂暗纹的锦缎红袍配上他如刀削斧凿般的深刻五官,另有一番别样的韵味,冷肃、贵气且雅然。
  “既然不做杀手转为从商,为何还总是穿着黑衣?”飞鸟曾经这样问他。
  他却笑谈:“有些东西习惯了,一辈子也改不了。”
  习惯,一个人的习惯的确是很难改变……飞鸟不去勉强,只要他能看到那冰冷的面孔上时不时咧开的嘴角,即使僵硬,便已满足了。那笑容许是生意场的特殊需要,或是夜里欢他真的已经变了,如蝴蝶蜕茧,变出了他本来的模样——那个曾经居住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夜寂。
  没错,夜老板现在的名字就叫夜寂。不过,不是寂寞的寂,而是霁日的霁,“夜霁”代表夜色逝去、雨过天晴。
  尽管改了名字的夜里欢,还是习惯了一身黑衣,但是飞鸟却喜欢见他褪去黑衣的模样,尤其是夜里欢今日穿的这身红袍,大有与他这个新郎争锋媲美的姿态。
  原来这个冰人也有动人的一面啊……
  飞鸟正要感叹一句,却见夜里欢手中刚攒的大红花霍然坠地,他不去捡而是怔怔站在原地,凝滞的目光中一瞬间涌出了复杂的情绪。那些情绪不是冰晶般的寒冷犀利,而是喜悦之前的震撼。
  “阑儿!”
  夜里欢不知道是怎么走过去的,他只感到他的双手抱住了一具柔软的身体,那种充实的感觉令他内心无比的踏实和幸福。在冰中三年,他虽然意识淡薄的渡过,然那记忆中最深刻的人却徘徊在他脑中萦绕不散。每每在他要冻死之时,总是会有一个女人把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那个女人便是他现在怀中之人——他的妹妹夜阑。
  是沁儿来了!……飞鸟转身一看,非但是沁儿来了,一个男人也同时出现在他的眼中,而且这个男人他和夜里欢都认识。而此时,男人已经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地,用清朗的声音唤了一声:“教主。”
  “起来吧,无痕。如今这里哪里还有什么教主,以后不要再这样叫了。”夜里欢勾起的嘴角顿时一塌,闻到“教主”两个字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愧疚、痛苦、悔恨……很多种莫名的感情一齐涌上了心头,令他那双热忱的大手不由得从沁儿的背上滑落,退开一步。
  “是,教主。”无痕听命地起身,继续道:“教主,无痕不敢欺瞒,您在无痕心里无论何时都是教主,即使嘴上换个称呼,无痕心里仍是在唤着教主。”
  夜里欢楞了一下,一团暖流冲淡了刚才他心中复杂的感情。“也罢,随你心愿吧。”他微小地扯了一下嘴角,转目看向妹妹,“你说呢,阑儿?”
  “我说不行!”沁儿把脸一板,抬手拉了拉无痕垂在身侧的手,向他扬起秀气的眉梢:“你真的还要叫我哥教主啊?”
  “呃……”无痕咬着牙,滋滋吸着凉气,竟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支支吾吾地唤了一声:“大、大哥。”
  “大哥?”飞鸟手里握着夜里欢刚掉在地上的那朵攒花,笑着踱来:“哦,原来你们两个人已经……已经……”
  “是啊。”沁儿把无痕的手抓得更紧,脸上一热:“我们已经成亲了。”
  “无痕——”夜里欢一语欲出,想说:谢谢你不嫌弃我妹妹,她被吴阴天玷污了身子,你竟还肯娶她、照顾她。但是,这些话始终是难以启齿,他张着嘴巴,只抖落了三个字:“谢谢你。”
  “应该的。”无痕这话说得客套,似乎是因为他忠于夜里欢才肯娶了教主的妹妹,但下一刻,他那饱含深情的眼眸让夜里欢刚挑起的眉梢安心地平复下去。
  夜里欢平复了情绪,随口问:“你们两个还在江湖上漂泊么,过的可好?”
  “当然。”沁儿说话间退后一步,一震双臂,倏地从云袖中弹出两把短剑。“唰,唰”两下,她挥手间已在空中扫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光影破空,肉眼可见,这一举动直把这一屋子的商贾吓得白了脸色。
  “阑儿,不要在这里动兵刃,别忘了,今天可是飞鸟兄大喜的日子。”夜里欢冷声呵斥,却未动武阻止,因为他根本想隐藏身份,不想被人揭开过去。
  “好。”沁儿一个字掷地有声,将白刃收回双袖,向着四周抱了抱拳,“对不起了,诸位。”
  夜里欢也陪着笑,跟着抱了抱拳,这便又拍拍妹妹的肩膀,笑道:“阑儿,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跟着哥一起,把父亲的家业全部都赚回来好不好?”
  “哥,这事儿以后再说吧。”听夜里欢这么为她夫妻安排,沁儿反是不大情愿。她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无痕,忽然揽起丈夫的臂弯,幸福地淡笑:“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跟无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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