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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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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穿着简易皮甲,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人,连拉带踹的把弓箭手们组织好阵型,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在发号施令,从农兵们手忙脚乱的上紧弓弦,和毛毛雨一样稀稀拉拉落在我们外围的几支羽箭来看,他很有可能喊得就是这个单词,也许带上了某些不足所道的人体器官,用以加强语气。

    最外围几名在奔跑中,几乎丢掉身上所有装备的骑兵,十分不幸的被射中,其实比他们更惨得是,胯下陷入癫狂状态的战马,那些传说被古埃及掌管生育和繁殖的女神阿尔特弥斯,赐福的月牙形马蹄铁都跑废也没能躲过万箭穿身的命,瞪大的眼睛中写满惊恐和不安,连同它们背上早就死去的主人一起,狠狠地栽到地上,随即被后面同样风驰电掣的同伴踏为肉泥,或者拉着他们共赴黄泉。

    仅仅一个转弯的时间,我所剩不多的十几名骑兵,就有将近一半,再也无法跟上大部队的脚步,成为与空气一起飘飞的尘埃。

    那些可能连野鸡都没有射过的农兵们,不亦乐乎的拿我们练手,歪歪斜斜的箭矢好像喝醉酒的大雁,跌跌撞撞的扎进骑兵的胸膛,或者战马的大腿,虽然不能当场毙命,但是却好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接近极限的骑手连人带马滚落尘土。

    好在掌旗手依旧坚定得追随在我身边,手中被羽箭洞穿的纹章旗猎猎招展,不解风情的强劲气流将它撕扯成破破烂烂的凌乱形状,但是它却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焦点,茫茫大海中指引方向的北极星,剩余的骑兵自动在飞龙旗后面排成紧凑队列,敌人也把它当成识别标志,更多的箭矢往我们这边招呼过来。

    颠簸中我艰难的扭过头,瞅了瞅人声鼎沸的后面……

    场面如想象中的那般激烈,只见延森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气喘吁吁的落后越来越远,就像一开始商量好的那样,给营地里的大人物一个信号。

    眼前这群撒丫子乱跑的骑兵,正是奈梅亨伯爵的亲兵,而伯爵大人本人也狼狈的裹挟在队伍里跑路,哥几个追了九九八十一里,毕竟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追到这里就算是仁至义尽,剩下的事情怎么办,就看老爷们想不想擒获敌酋毕其功于一役了。

    毕竟双方已经下过正式的战书,体面的约定交战的时间地点,此刻如果贸然追击很有可能会在贵族圈子里,被人鄙视为不遵守骑士间约定的反面教材,不是谁都像我这样不择手段的追求胜利,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傻瓜,在这个时代是普遍现象,能让吟游诗人们把自己的故事编成诗歌广为传唱,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虽败犹荣。

    (本章完)

第132章 内战(10)() 
我们渐渐跑出农兵们质量低劣,制作粗糙弓箭的射程范围,零零落落的箭支,像是送行似的撵着马蹄印,钉满了被马蹄踩碎的草地。

    我听见敌人的队伍里,传来某个大人物气急败坏,动物般的咆哮声,渺远的细碎声飘进耳朵,弄得我耳廓痒痒的,仿佛一只毛毛虫,在里面扭扭捏捏的爬过去。

    隐隐约约更多的声音,争先恐后的钻进来,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风声还是人声,直到大地开始微微震颤,战马惊慌失措的张大鼻孔,不受控制我才知道,奶奶的是骑兵,铺天盖地蝗虫一样的骑兵!

    “分散开跑,这样大家逃脱的概率更大些,他们的目标是我,现在保存实力才是关键!”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已经因为惊恐而破音,哆哆嗦嗦的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颠簸,总之我脑海里就三个字,游魂般的飘来飘去……

    敌人果然被延森的计策骗到,试问有谁会看到一只鸭子肥肥的放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所谓的骑士风度在赤luoluo的现实面前毫无市场,当乐芬男爵知道眼前这群丢盔弃甲的骑兵,竟然就是奈梅亨伯爵本人率领的时候,顿时跪在地上感谢上帝的眷顾,抑制不住胸中小兔子一样激昂的豪情,点起手下的骑士们就吆喝着出发了。

    当然在他们看来,追上我们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然后就可以道貌岸然的宣称,自己是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趾高气昂的和对方讨价还价,揣着满兜的赎金扬长而去,从此拥有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勾引少不经事的贵族小姐的传奇故事。

    乐芬男爵带着手下一大群衣冠不整的骑士,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眼看着距离被一点点拉近,急得我抽风似的拼命踹着战马的肚子。

    由于时间仓促,大部分刚刚用完早餐的骑士,还没有穿上繁复的铠甲,只能慌慌张张的在侍从的服侍下,披上锁子甲和罩衫,连长枪都没拿就被男爵催着出发了,于是乎就出现此刻奇怪的追逐场景,单从衣着上来说,我们半斤对八两,邋遢的不相上下。

    “大人快看,敌军分出了一部分骑士,看起来是要绕到我们的侧翼驱赶包围我们!”一个眼尖的骑兵脸都憋红了,大声的提醒我敌人的动向。

    我转过头观察着,果然看到有十几名骑士,和同样数量的侍从骑兵离开追赶的大部队,沿着平坦的河滩提高速度,准备从我们左翼包抄过来,逼迫我们向着右侧的森林寻找退路,利用茂密的树木迟滞战马的速度,慢慢的追上我们。

    “不要慌!从河滩包抄需要爬一段不高不矮的小土坡,咱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敌人合围之前冲过去,大家加把劲!”

    我知道在这时候,自己就是整支队伍的主心骨,命运再一次被上帝交到我的手里,是险中求胜还是功亏一篑,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双眼睛,正在笑眯眯的盯着自己……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是不是这次的惨痛经历让我下定决心,要开发带轮辐的马车,和近乎偏执的修缮领地内的所有道路,因为在经过长时间剧烈的马上颠簸之后,我感觉自己创造了生理学上的奇迹,五脏六腑全都位移至少五公分,心脏离大脑越来越远,造成了对这重要器官供血的严重不足,垂体因此萎缩,使我丧失继续上战场冲锋陷阵的激情,从而常年神经性呕吐,症状类似于后世的晕车晕船,据不完全考证,我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个晕马的人。

    出发的时候二十名骑兵英姿飒爽的排列成行,表情严肃压抑,他们身上精致坚固的威尼斯铠甲,曾经是无数士兵艳羡的对象,这些骄傲的战士是奈梅亨伯爵领的天之骄子,农家女心甘情愿献出自己的梦中情人。

    那些落选的骑兵,表情寥落的看着自己朝夕相处的战友,在众人狂热的簇拥下,随着伯爵大人执行一个肯定会立功的任务,只恨自己平时训练时偷奸耍滑,没有入得魔鬼教头公牛男爵的法眼,失去这个鲤鱼跃龙门光宗耀祖的机会。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些趾高气昂离开的战友,带着他们的骄傲几乎全部离开了,农家女和吟游诗人早就忘记他们的名字,趋之若鹜的冲着下一个英雄搔首弄姿,但是逝去勇者留下的荣耀,却由活着的人享受继承,不得不说上帝在关上大门的时候为自己留下了一扇窗。

    现在仍旧追随在我左右奔驰的,只有五名骑兵了,大多身负轻伤勉力支撑,将近四分之三的战士倒在漫长的逃亡道路上,再也不会爬起来,本来以为计划天衣无缝的我,头一次觉得是不是自己胸有成竹的有点过分了,如果失败了怎么办?命运的长绳已经剥落的只剩下一根紧绷的纤维,所谓的千钧一发,正是现在的真实写照。

    “大人,马匹已经开始吐白沫,可能坚持不了多久了,怎么办?”掌旗手冲着我大声的叫道,支离破碎的单词断断续续的传进我的耳朵里,听起来像是卡带的录音机,忽小忽大忽停忽顿。

    “把那没用的纹章旗丢掉!所有人不用纠结于队形,全速往树林那边冲刺,争取赶在战马跌到之前到达那里,只要你能在下马的时候不摔倒,就别管什么大人战友的了,自己夺路逃命去吧!”

    我此刻只恨自己骑得为什么不是摩托,不过就算是摩托开到最高速,估计也撑不了多久。

    我侧身目测敌人包抄的骑士和追兵,与我们之间越来越近的距离,放弃赶在他们之前冲过河滩的打算,只能选择敌人逼迫我们退无可退的树林作为救命稻草,对于两条大腿已经麻木毫无知觉的骑兵们来说,如果在双脚踩在地面的那一瞬间站不起来的话,那可能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明显感觉到身下的战马,有些让人不易察觉的颤抖,每一次呼吸都变得异常艰难粗重,就像砂纸磨蹭墙面的难听噪声,汗水下雨一样不停地往下滴落,瞪大的眼睛里布满了猩红的血丝,我慈爱的拍了拍坐骑健硕的脖颈,动情的对它说道:

    “你已经尽力了,剩下的时间没人打扰,请好好休息吧。”

    仿佛听懂我的话,战马好像心有不甘似的仰天嘶鸣,那声音里包含着说不清的凄楚苍凉,让我头一次觉得这个生命是那样的美丽和有灵性,它的步子越来越沉重,好像地面生出无数双看不见的大手,死死的拉住它扬起的蹄子,拖向厚重朴实的大地,战马打了个响鼻作为在人间的最后绝唱,终于慢慢地瘫倒下去。

    我在马儿翻倒的那一刹那,使出全身力气纵身一跃,顺势在地上滚几下才勉强稳住身形,两条腿忍不住的打战,就像打摆子似的抖个不停,轻薄的亚麻布长衫也似乎铁做的一样重若千斤,压得人喘不上气,我用力打了打大腿根,希望给它一点刺激以便能让肌肉兴奋起来。

    “大人,您快走,往林子里钻,敌人是骑兵,速度多少会受到树枝的影响而慢下来,我们会拼死保护您离开。”

    两个还能站起来的骑兵,连滚带爬的上前搀住我,全然不顾他们自己此刻,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护着我当先一步钻进树林,剩下的三名骑兵欣慰的看着我们消失在茂密的林木间,用武器支着身体站起来,任凭我如何大声命令他们跟上来,也无动于衷的拉开弓弦射击,他们这样的攻击,对于全盔全甲的敌人来说连蚊虫叮咬都算不上,最大的作用就是吸引他们的注意以掩护我们撤退。

    该死!一切都很周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到底是哪里出差错,为什么此刻我会如此的狼狈不堪?

    在被两个骑兵踉跄拖着走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不停在逼问自己原因,对于时不时出现的枝条和树根的羁绊,全然没有感觉,后面传来的声音一点点清晰,敌人似乎已经解决留在外面的三个骑兵,正在欢呼着追赶我们。

    时间已经快接近中午,太阳缓缓挪到最高点,开始以造物主般崇高的姿态俯视芸芸众生,森林里见不到大团大团的阳光,一群叫不上名字的小鸟被我们惊到,扑棱棱的从藏身的草丛里飞起逃开,树叶间缝隙把阳光拢成一个一个可爱的圆形小光斑,不时投影在积满厚厚腐叶的草地上,如果不是我们几个人类的破坏,想必这里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外桃源。

    转过一个长满松树的小土丘,地势开始缓慢往下延伸,低洼处出现一条清澈的小河,川流不息的向马斯河注射着山里面的泉水,几棵茂盛的沼泽植物在这里造成天然的一方平缓水面,构成一个面积不大的小水塘,透过干净的河水,可以看到底下淤积着厚厚的黑泥,一群小鱼就像柳宗元在《小石潭记》里面说过的那样,皆若空游无所依的游逛着,我看了看四周的情况,停下脚步。

    “大人,快走,敌人的追兵就在后面!”

    服侍我的骑兵焦急的回头看着,敌人的骑士应该呈包围圈分散开慢慢搜索过来,听声音已经离我们很近,战马的蹄子踩断散落在林间枯树枝的脆响,清晰的透过层层林木传过来。

    (本章完)

第133章 内战(12)() 
我把他们两人推开,故作镇静的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准备体面的投降:“看情况咱们是逃不出这片森林了,这里距离大部队设伏的沼泽还有很远,能与你们并肩作战是我的荣幸,你们虽然不是骑士,却都已经具有骑士忠勇无畏的品格,上帝把这一切全部看在眼里,他自会做出公正的评判。”

    我扶着两个人的肩膀,认真的盯着他们的眼睛:“就到这里吧,作为贵族,我是不会被杀死的,乐芬男爵会给我留下应有的体面,你们也会因为忠诚和勇敢受到应有的礼遇。”

    我用异常坚定的语气对他们说道,其实也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给自己壮胆,既然是因为我那么决绝的把罗贝尔骑士斩首,从而挑起这场战争,乐芬男爵会不会以血还血把我也处决?

    “轰隆隆……”

    晴朗的天空忽然传来一声振聋发聩的响雷,刚刚还晴空万里的天空,就在一角堆满乌云,像急剧膨胀的化学发应。

    乌云在天边越积越高,片刻之后,天上楼宇终于不堪重负的坍塌,漆黑的云朵迅速铺盖整个天空,天色日全食一般暗下来。

    “下雨了,大人,就像您出发时所说的那样,真的下雨了,赞美上帝!”

    稀稀拉拉的雨滴砸进小河里,溅起回荡的涟漪,从一声空灵的回响汇成凌乱的狂奏,骑兵兴奋的擦着被雨水弄湿的脸,几乎破声般欣喜的对我说道

    奶奶的,古老的谚语真是百试百灵,说会下雨果然就下雨!“这是上帝的旨意!”

    我神棍似的指着天空,信誓旦旦的对两个手下说道:“天无绝人之路,咱们肯定能渡过这个难关,只要内心追随上帝的指引,我们罪恶的灵魂就会得到救赎!”

    看着两个被我激励的重新燃起求胜欲望的骑兵,我在心里自言自语:下雨了是没错,可是伏兵在哪里呢?还不是一样成为阶下囚。

    敌人的骑士终于出现在视线里,追逐这么久再加上被暴雨淋湿,他们也不比我们好过到哪里去,淋雨的铠甲显得异常沉重,战马深一脚浅一脚的踏在泥地里,歪歪斜斜的好像要把背上的骑士摔进泥潭,可是慢慢越来越多的骑士出现,将我们围在当中,头盔底下看不清表情,只能感受到刺骨的冷漠和寒意。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奈梅亨伯爵,我要求体面的投降,并受到应有的礼遇,请带我去见你们的男爵,剩下的就是贵族间有风度的商谈了。”

    冲着指向自己如林一般的武器,我张开双臂走上前去亮明自己的身份,估计乐芬男爵很有可能就在这些骑士当中,众目睽睽之下,应该不会冒天下大不韪的把我怎么样。

    雨点持续敲击地面,敌人并没有回答我,而是无声的收紧包围圈,锋利的剑尖几乎要捅到我的脸上,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肥壮骑士饶有兴致的盯着我打量,就像在观察自己家猎苑里小鹿一样,戏弄和轻视的神色就连瞎子都能看出来。

    “你就是乐芬男爵吧?我是奈梅亨伯爵兰迪…阿德里安…霍夫曼,看在上帝的份上,我要求符合身份的礼遇。”

    眼前这个矮粗胖的男人一定就是乐芬男爵,丫的眼神太欠揍了,要不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话我早就上去海扁他了。

    “嗯……”黑胖子挑了挑眉毛,使得本来就惨不忍睹的丑脸更加狰狞难看。

    “要是我不接受呢?”

    好像在回答他一样,一支长矛划破密集的雨帘,直奔乐芬男爵的面门而去,吓得黑胖子躲闪不及摔在地上,惊得自己的战马扬起蹄子,狠狠的照着他的下体来了一脚,杀猪般的嚎叫响彻天地,弄得敌人面面相觑措手不及。

    “大人,是我们的人!”

    眼尖的骑兵指着从树林里冲出来的战士大叫道,有几个士兵拽着套索把骑士从马上拉下来,剩下的人边跑边随手投掷任何手中的武器,比如长矛手斧什么的,场面一时你来我往的热闹非凡。

    “压低身子,咱们跑!”我拉住两个不知所措的骑兵,瞅着敌人战马中间的空当跑了出去。

    大雨还在继续,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不过这通透的雨水,也荡涤了人世间的阴霾与污物,将地面上泛黑的脏血冲刷的干干净净,小水塘里面到处都是肢体扭曲的尸体,有我们自己人的,当然更多还是表情狰狞死去的敌人骑士。

    战马陷在淤泥里苟延残喘的呻吟,似乎在哀悼自己的主人身首异处,天色越来越暗,滂沱大雨使得哪怕是很近的距离,也看不清楚前面的事物。

    科勒正在组织战士,扒下尸体上面价值连城的锁子甲,众人无声的做着自己手头的事情,除了偶尔传来士兵因为铠甲被弄坏而痛惜的咒骂声外,拉着装载武器铠甲马车的受伤战马耷拉着脑袋,被雨水浇得有些没精打采,可能是因为看到了自己同类的悲惨命运而心有戚戚,士兵们把长剑和箭支,捆扎在一起丢上马车,俘获的装备足够再武装起来一批相当数量的新卫军了。

    公牛吩咐手下们,把垂死的敌方骑士拉到边上排成一行,干净利落的翻检他们身上每一件值钱的东西,然后反剪双手将其踢倒在地,对着他们各种形状的后脑勺就是一钉锤,留下一个整齐的锥形血洞,缓缓向外面流着红白混合的粘稠糊糊。

    “大人,这些人投降了,大部分都是有爵位的贵族或者骑士,该拿他们怎么办?”公牛抹了抹自己的脸,雨水顺着没有经过修剪纯天然的糟乱胡子往下淌,他用锁子甲的下摆,把刚才的作案工具擦擦干净,走到我身边询问道。

    我紧了紧身上披着的油布外衫,跪在地上的那群贵族里,矮黑胖的乐芬男爵赫然在列,不过此刻正如当时被包围的我一样,低眉顺眼的蜷成一团,看上去像是只斗败的公鸡,脸上粗橫的两道肥肉也显得柔顺了不少。

    “这还用我教你吗?只要是我原来的封臣,当他加入叛军的那一刻,就应该明白自己的命运,即使站在上帝面前也没有什么好申辩的,全部就地格杀并没收所有封地和个人财产,家属全部贬为奴隶,后半辈子让他们做最下贱的工作来赎罪。”

    “其余的骑士问清楚他们的家族谱系和爵位,能付得起赎金的,回到城堡写封信让家人们拿钱赎人,付不起赎金的暂且押回城堡收监,支持按揭付款,总之无论如何也得把钱给我凑齐了,至于那个人……”

    我指着偷偷拿眼睛瞄我的乐芬男爵,他对上我的目光之后触电似的把头低下去,心虚的要命。

    “把他和其他人分开,作为这次不义战争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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