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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内功少年-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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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空城计


  翌日,司马懿十五万大军至西城十里外,派出探子刺探西城动静,与蜀军相比,曹军兵多将广,议事厅左右占满了勇猛的武将和足智多谋的文臣,各自对西城的局势发表自己的意见。

  议事厅中,更有一位少年,和连城宇一样知晓历史,就是凌霄,他的考题是帮助曹军攻下西城,对于现代来说,这就是一道送分题,即使凌霄什么都不做,等几天过后,蜀军退出西城,直接带着人进去就算赢了,不到一万人的蜀军被困在左右无山可傍,无水可依,城墙不够牢固的西城,根本就没有一丁点胜算。

  在凌霄的记忆中,司马懿相貌不好看,心机和谋略其实一点不比诸葛亮差,只是因为生性谨慎多疑,不敢冒险,所以屡屡占下风。

  而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司马仲达,身长八尺,相貌英武,霸气测露,身披战甲,随身佩着一柄钢龙宝剑,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个武将,而他又深有谋略,可谓是文武双全。

  对于一场考试而言,凌霄比起一落地就遭到箭雨攻击的连城宇,幸运地不是一点半点,他一落地,雷光现于天际,降临曹营,曹军以为神人下凡,跪地膜拜,就连统帅三军的司马懿,和他傲气的儿子司马昭,都把凌霄当成天神。

  凌霄为人虽然智谋不多,却也鸡贼地很,当了这么长时间的老大,自然是最适合站在高位,直接就把天神的头衔戴在自己的头上,自称自己是从天上来,帮助曹营取得胜利的,曹军大营里的人都对此深信不疑。

  司马懿听完探子回报说西城城门大开,只有几个平民在城门前游荡和清扫之后,不动声色,喝令探子退下。

  “天神,可有高见?”

  凌霄原本还不太确定剧情,照探子这么一说,肯定这是空城计了,带着兵直接杀进去,不但能拿下城池,还可以生擒诸葛亮,可大胜。

  但是他以为就这样过关太肤浅,没有意思,就不着急发表策略,只提出带一队人马到阵前看一看。

  。。。。。。

  从西城城楼往下看,曹营中有一队人马过来,后方则是黑麻麻的十五万大军,势如破竹。

  当这队人马凑近,连城宇看那司马懿旁边那穿着曹军战袍的少年非常眼熟,再近一些看,竟然是凌霄,心想不妙,凌霄熟知这段历史的话,直接带着人冲进来,城池覆灭,自己的考试就不能及格了。

  这时凌霄眺望城楼,同样一眼认出连城宇,心中暗自高兴,看你这小子这回怎么样力挽狂澜?

  西城内仍然很平静,诸葛亮在城楼上弹琴,气定神闲,琴音中流露出高山海水,波澜壮阔,这明显是具有非常雄厚的内力,才能弹出如此摄动人心的律音。

  连城宇心想,原来诸葛亮并不只有谋略,虽然不会使用内力攻击,自身的内力却能够通过古筝现世,三国赞诸葛孔明是神人,真的一点都不假。

  当曹营的一队人马靠近之后,古筝音律从城楼上波动而下,直接摄入曹军将士的心肺,顿时让司马懿在内的曹军将士赶到身体不适,头晕眼花,只有凌霄一人镇定自若,一点事都没有,这让曹营的人更加相信凌霄是天神。

  “虽然内力深厚,但也伤不了凌霄分毫,对付他,也许只有我去了。”

  连城宇自语一句,从城楼上下去,挑选了一匹战马,随意跑动几下,就掌握了骑马的技巧,拿了杆长枪就出了城池。

  司马懿从未听过蜀军中有一位这样雄姿英发的少年,倒是气质看着和他们军营里的天神有些相似,再看凌霄遇上连城宇时,那种迷之微笑,心里猜测,莫不是蜀军中也有神人相助?

  “天神,这少年。。。?”

  “大都督不必惊慌,此人神勇,就让我去会会他吧。”

  说罢,凌霄也拿过一杆长枪,驾马而出,到阵前和连城宇想持。

  “城宇,想不到你的考题那么难,我如果不让着你,直接让他们杀进来,你就不及格了。”

  “如果曹军中没有你,或许我的考题会简单一些。”

  “所以你为了通过考试,现在要杀了我?”

  “反正在异世不会死,我们也正好可以比试一场,不是吗?”

  “正合我意,看枪。”

  这两人都不善于使用枪这类武器,只是惯用棍棒的连城宇要略胜一筹,可是马术又凌霄更胜一筹,所以僵持不下,迂回对战,铁枪碰击发出的器鸣,加上两人浑厚内力,震得旁边沙尘飘扬,马儿都受了惊吓,同时逃往两边而去,留下两个人滚落地上,仍然坚持对战。

  诸葛亮和司马懿观这两位‘天神’之间的比试,心中都有感叹,即使三英战吕布,也未必有这么激烈。

  两杆长枪最后一次碰撞,声音尤其响亮,随后同时折断,二人抛掉武器,对上拳脚,愈发地不留余力,正到激烈时刻,司马昭带着大队人马过来,司马懿担心凌霄受伤,命弓箭手射击连城宇,强行终止他们的决斗,而连城宇因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凌霄的身上,飞箭数量又多,来不及躲闪,身中一箭之后,凌霄收招不住,补了一掌,被打到吐血。

  司马懿顾虑到诸葛亮的计谋,带着人先撤回大营,这时只要凌霄一句话,整个西城都灰飞烟灭,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只是跟在大军的后面撤退。

  连城宇回到大营,军医帮忙拔出利箭,包扎伤口,之后便听到军士们浩浩荡荡收拾东西撤退,只要安然撤退的话,他的考试应该就算是及格了,但是就这样逃走,连城宇心有不甘,如果能够在敌军进入城池的时候,杀一个回马枪,折损一些敌军的主力,或许还有机会力挽狂澜?

  思绪之后,看过西城的整体地势,连城宇想到一计,反正军队已经撤退,城中的百姓也都逃难而去,西城不过是一座空城,白白送给对方的话,不如焚城,在司马懿进入城池之后,连同他的大将们一起,煅烧在西城内。


第107章 榜首

  孔明早已想过焚城,但是城中没有太多可燃的木头草屑,于是罢了此计,当连城宇提到的时候,他也用这个理由推脱。

  但是连城宇一开始就没打算用木头和草屑来燃火,而是用西城县北门外的石头作为燃火材料。

  当他拿着几块那里的石头到诸葛亮面前的时候,叫所有人都觉得意外。

  “石头?小将军可是在说笑?”

  “丞相,大敌当前,岂敢儿戏?”

  “那这石头可有什么特别之处?”

  “丞相有所不知,这种石头名为硬赤石,温度达到高点便可燃烧出明火,比岩炭还持久。”

  如果不是在赤炎峰上见过,连城宇也不知道这种硬赤石可以煅烧,无计可施之下,诸葛亮答应采纳连城宇的计策,即刻调动大部分人马悄悄从北门运输硬赤石到城中,浇灌上一层油,大军佯装撤退,待曹军中计之后,从两边围攻,杀一个回马枪,可活捉司马懿

  曹军大营内,众将商议,料定诸葛亮城中无将无兵,请求司马懿带兵进城。

  而司马懿想要听听凌霄的意见,却发现凌霄心不在焉,好像不同意。

  “天神,天神?”

  在司马懿呼唤了几声后,凌霄才回过神。

  “天神是否觉得此时进城不妥?”

  “哦那个”

  他刚想要阻止,话没说出口,就听到探子来报,说蜀军已经往北后撤,这下他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其他大臣全是一条心,司马懿更加没有了顾虑,命大军一起进城,凌霄只好跟在左右,进去看看。

  西城县空荡到能够听见风吹的声音,当曹军的铁骑踏进城中的一刻,地上掀起了滚滚烟尘,浩浩荡荡。

  司马懿和凌霄并行,回头对司马昭说道:“诸葛亮果然撤退了,昭儿,带上左右大军追上去。”

  司马昭接了命令,带着大部队往北门冲去,完全没有注意到道路两边的硬赤石,直到看见前方堵住一堆硬赤石的时候,才缓下步伐叫人查看。

  小卒只报石头上沾满了油,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在石头上撒油。

  司马昭正想叫人回头向父亲禀报,就听见然后的声音,而后西城在一瞬之间成了一座火城,曹军欲灭火,可是城里根本找不到一滴水甚至一些可以扑灭大火的工具。

  大火煅烧了一会儿之后,硬赤石温度达到高点,相互碰在一块儿的石头发生排斥,以飞快的速度向四方弹射,同枪炮一样攻击着走进火阵的曹军将士。

  硬赤石的温度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煅烧出来的浓烟具有毒性,浓烟散播到整个县城,连在后方的司马懿都不能幸免,中了毒烟,不到半个时辰,曹军将士已经死伤惨重,悉数中了烟毒,虚乏无力。

  这时,蜀军将士从南北两个城门围剿过去,等到曹军一出西城,立刻杀个片甲不留。

  十五万大军在一瞬间就成了十多万亡魂,司马懿带着儿子欲出城,看到有埋伏后,选择逃往城楼上躲避,凌霄也紧跟在后。

  城楼上早有人等着他们过去,就是连城宇,单人一将,手持长枪,在蜀军的大旗下,威风凛凛。

  司马懿父子知道走不了,只好一战,都亮出武器,只是对不上二十回合,就被连城宇拿下,只好趁着还有口气之前,让凌霄帮忙。

  “天神,救我,天神。”

  “天神?”连城宇撇了一眼凌霄“你居然是天神?”

  “怎么,我不可以当一回天神吗?”

  “那你现在是要救他们吗?就算把他们救回去也无济于事,考试只考一场战役,对不起了。”

  “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要进大学府,可是对手却遇上你,但我必须赢。”

  “你做的很好,动手杀了他们吧。”

  丢下这样无情的话之后,凌霄不顾司马懿父子绝望的眼神,转身离开,连城宇将司马懿父子带到诸葛亮面前,代表这一战役,是蜀国以一万不到的军队,大胜曹军的十五万大军,还没等诸葛亮和众将士致谢,连城宇便消失不见,进入了传送门,回到现实。

  凌霄也同时回到了现实,这时连城宇才发现,他是最后一个从化境异世出来的,其他考生早就出来,在一旁休息和讨论了。

  通过神官及其他宗师和教官的综合评分之后,成绩当天公布,榜单发放在异世镜。

  及格人数一共二十人,排名从后面看上去,先是出现了花下月,季千裳,柳画,前五出现了庄顺宇。

  连城宇心里有些愧疚,赢了战役,就说明凌霄会被淘汰,不敢直视凌霄。

  但是,当凌霄的名字出现在榜单第二名时,连城宇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认为凌霄合格是理所当然,而连城宇知道凌霄所在的曹营明明是败了,怎么还会出现在第二名?

  凌霄站在连城宇的旁边,小声问:“你是不是很不希望我合格?”

  连城宇立刻摇头:“不,怎么可能?我只是不明白。”

  “难道你没听过,卧底吗?”

  “啊?”连城宇终于侧过脸看他“所以,你一开始,就和我是同一个阵营的?”

  “不然你以为直接把我扔到一个必胜的阵营中,这种考试还有意义吗?”

  “那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你还会认真跟我切磋吗?”

  真相是,最初被传送的地点,就是蜀国西城,只是运气稍微好一点,没被别人发现,不久后就看到连城宇出现,还被莫名其妙乱箭射了一通,细思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和连城宇是一个阵营,要帮助诸葛亮打赢司马懿。

  起初,他只想到先混进曹营,取得信任,再想办法除掉司马懿的十五万大军,哪知司马懿非常谨慎,即使尊他是天神,也没有完全信任他,一直找不到机会和方法,最终还是拖了连城宇的福,躺赢一局。

  异世镜最后一个名字,即是连城宇,在敌众我寡,完全没有胜算的情况下逆转乾坤,力挽狂澜,且在大日如来阵中的优秀表现,这一匹黑马得到头名当之无愧,这二十人都获得了进入大学府的资格。  

第108章 庆功宴的目的


  凉秋不为行人喜,微雨延绵向夜城。

  天气总是一言不合便下起微风细雨,本来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件事,但是对于柳辉而言,这场雨,或许来的真不是时候。

  为了庆祝连城宇,季千裳,柳画和花下月顺利考进大学府,party宴设在柳辉的家中,虽然宅院不比季家霸气,屋里设备不及花家那样丰富,却人气十足,因为在他们考试的时候,柳辉悄悄和班上的同学漏了风,要在宴会上做一件事。

  一个其乐融融的班级,最愿意看的莫过于班上出现一对一对情侣,不仅可以炒热班上的氛围,制造一些八卦,还可以带动其他人踊跃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更别说是班上的老大,从来没有人敢打季千裳的主意,只赞柳辉是个霸气真男人,想要在宴会上向季千裳表白的他得到了全班同学的支持。

  柳家的大厅堂占地面积是连城宇所住小宿舍的十倍,三百平的大厅虽然没有室内泳池,但是用各式酒水美食来填补内景,对于现代大众吃货居多的常态,同学们显得更加满意。

  刚入夜不久,连城宇就带着天雨和沈琳来到柳辉家,满脸欢喜。

  “哎,天雨,小琳你们走快点,我快饿死了。”

  “谁让你不吃晚饭?”

  “这参加party怎么能吃晚饭?吃了一会儿好吃的都吃不下了。”

  “你咋这么厚脸皮呀?”

  他才不顾妹妹的嫌弃,拉着她们的手,加快脚步进入大厅,其实还有同学更早到,都是过去布置现场,摆设美食的。

  刚一进去,主人翁柳辉,柳画兄妹就候着迎接他们,柳辉和连城宇之间没有什么好客气的,直接打了个招呼,就过场了,而旁边的柳画穿得及其美丽,白纱连衣裙,配上一双闪亮的高跟鞋,脸上画了淡妆,性感而不妖艳,披肩长发乌黑柔顺,是刻意打扮的造型。

  连城宇的目光在柳画身上停留了几秒钟,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好感,他都向柳画露出笑脸。

  “画儿,你今天好美。”

  “真。。真的吗?”

  柳画右手捏着左手的食指和中指,眼神左右飘忽,脚下不自然地抖动几下,也可以在她淡妆白皙的脸上看到一些红晕。

  “是真的。”

  连城宇说的是实话,他打心里觉得她很美,但也只是欣赏她的美,没有更多的情感要表达,这时的他们都没再出声,连天雨看出气氛变得尴尬,立刻过去牵柳画的手。

  “柳画,你的眉线画的好美,能教教我怎么画吗?”

  “嗯,好啊。”

  “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好。”

  天雨拉着柳画离开后,连城宇还站在桌子前,好像食欲减少了很多。

  柳辉已经去招待其他客人,沈琳走到连城宇的身旁,她很清楚柳画喜欢连城宇。

  “如果,你早一些遇见柳画,你会喜欢她吗?”

  “不会。”

  连城宇果断说了这句,就像那个夏天的夜晚,他顶着盖世英雄的光环,果断拒绝她一样,这一次被拒绝的人是柳画,可勾起的却是沈琳自己的记忆,像一把冰冷的匕首扎在心里一样。

  刚刚解除了一场尴尬,又陷入另一场尴尬,不是她的情商不够,非要在这个时候问敏感的问题,而是她想知道,仅此而已。

  缓解这一场尴尬的,是季千裳的到来。

  凌霄的奔驰800停在门口,刚去5s店做了保养,上了水晶,在夜晚闪闪发亮,华丽丽地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同时,龙蜥也从副驾驶座下来,绕到后座的位置,像一个侍从,鞠躬为后座开门。

  当季千裳迈出脚步的一刹那,柳辉的心跳上了嗓子眼。

  季千裳平时几乎都是穿男生制服上学,偶尔会穿一两次女生制服,却从没有人见过她穿华丽的裙子,闪亮的高跟鞋,清秀的短发撇在耳朵后面露出晶莹的一对耳环,在两个极品帅哥的护卫下,走进柳家大厅堂。

  从发现她的那一刻起,柳辉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她,直到她走到身边,冲他会心一笑,再轻轻推了下他的脑袋,才回过神。

  “看什么呐看?”

  “你,好美。”

  “谢,谢谢。”

  或许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赞美自己,季千裳突然紧张回应。

  柳辉说道:“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季千裳左右瞧看一下,点头同意。

  在舞池中央,伴着音乐,他们两个因为季千裳的缘故,成为全场的亮点,本该大家各自跳舞,变成了所有人为他们两个伴舞。

  富家子弟从小都会学习社交礼仪,随便找一个搭档便能够很好的配合跳一支舞。

  比起他们,另一对却在不远处默默无闻地练习着跳交际舞,就是连城宇和沈琳。

  作为一个山炮,连城宇对舞蹈一窍不通,沈琳悉心指导也没有帮助,依然无数次踩到沈琳的脚。

  “对不起,又踩到你了。”

  “没,事。”

  沈琳咬着牙也不介意疼痛,怕她表现出有事的样子,连城宇就松开她的手不跳了,硬是要继续。

  但是灯光突然暗了,舞池后的彩灯闪烁几下,拼成了几个字。

  写着:千裳,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这时季千裳的站位刚好看到那一行字,她想立刻抽出手,柳辉感觉到她在抗拒的时候,牢牢抓着不放。

  他表白:千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只是以前我懦弱,不敢说。

  我知道我笨,不懂浪漫,就这样的表白还是大胖支的招儿,我死过一次了,在化境异世里,我临死前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亲口告诉你,我爱你,现在我还活着,不应该再那么懦弱,即使我打架还不如你,但是我会用自己的命去保护你。

  这一刻,灯光尤其暗淡,暗到看不清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季千裳更是底下头,抑制着情绪,用很大的力气挣脱柳辉的手。

  “小辉,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说完,季千裳仍低着头,转身出大厅堂,留下柳辉站在原地,心痛地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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