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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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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

    “鞋?”

    “女鞋。能使女人看起来更袅娜,更有风韵,更具诱惑力的鞋。”

    “又是女人。。。。。。”大法师额角直跳,怒气霎时攒满,大招:人形吹风机随即启动,“够了!!再也别和我提这些往女人的身体上打主意的生意了!好吗?!”

    接着,咻的一声,他的身影瞬间消失,也不知道传送到哪去了。

    剩下的两人不由面面相觑。

    “弗兰克,你的老师的古板和拘礼远在想象之外啊!竟然会介意做女性衣饰的正经生意。。。。。。看他平时的作风,我还以为他是个开明老者或者老顽童呢!”

    “啊?谁知道呢?”

    弗兰克嘴上如此应付着,心理却在腹诽:「丝袜真的是正经生意么?」

    顿了顿,他拿起叶孤云新翻出来的那份资料,看了看,问道:“这真的是又一门能赚大钱的生意?”

    挑了挑眉,叶孤云笑道:“左顾右盼,原来弗兰克才是一心想赚大钱的那个人!”

    弗兰克肩膀一耸:“那当然!钱嘛,谁不爱?喔,我可不比老师,我更世俗,也更市侩,没那么多坚持!”做了个“你懂的”的眼神,然后他扬了扬手上的资料,“嘿,这东西真的可以用来制鞋?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来啊!”

    可不是么?资料所载,是一种材料,刚性大,韧性足,重量轻,形态稳定不易形变,绝缘,耐热耐寒耐腐蚀耐磨擦同时还拮抗魔法,而最后一点正是它的最大缺点。原本这是为法师设计的一种材料,冀望其能作为主材用以打造法杖、魔杖以及其他常用装备,取代相对沉重的金属和木材,大大减轻身上的负荷,这对普遍体弱的法师来说很有意义。

    谁曾想,这种材料偏偏带着一个无法消除的拮抗魔法的特性。。。。。。

    这意味着,用它制作出来的器具对法师而言不再是装备,而是凶器,谋杀自己的凶器。。。。。。

    于是它理所当然的被标上失败品的标签遗忘在故纸堆中。

    但现在,法师瞧不上的东西,叶孤云瞧上了,这种性能近似于工程塑料的材料,应用范围可是相当广阔的!不过呢,替代金属用作工程结构材料之类的高大上应用目前还太过遥远,叶孤云现在想到的,只不过是将高跟鞋制作出来——或者说,他本来就是奔着高跟鞋而去的,才没想到其他。

    “我要用它来制作鞋跟,两寸、三寸乃至四寸、五寸甚至更高的鞋跟!”

    “五寸?那么高?噢!我有点凌乱!那样的鞋子,谁能穿?谁愿意穿?穿上还怎么走路?哪怕还没有亲身的穿着经验,我都能体会到,双脚将要承受何等艰难的折磨!”

    “只要穿上之后够美够妖娆就好!千万不要低估女性追求美丽的决心!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漂亮些许,她们愿意忍受许多男人完全无法理解的艰辛。当然,这不能成为托词,我们本来就有义务将鞋子做得尽可能舒适一些。。。。。。”

    “呃。。。。。。”弗兰克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所以就有必要用上最舒适的材料,皮革是个好选择,牛皮或者羊皮,唔,听说头层牛皮是其中最优,不过。。。。。。”叶孤云再次翻出一页资料,“你的老师已经提供了一个最完美的解决方案!看看他弄出来的这种皮革,质地柔软、外观漂亮、透气、包覆性好,还有一定的缓冲作用,基本上能将高跟鞋对脚的压迫降到最低。。。。。。”

    他翻了又翻,看上去是越发兴奋停不下来的样子。

    “此外,它还可以做成方便行动的紧身皮衣。。。。。。”(秘密搜查官的皮衣——GEt√)

    “当然还有手套、皮靴、箱包、家具什么的。。。。。。”

    “应用范围如此之广,当能产生多大的效益啊!我不明白为何奥斯玛先生要将它归类为失败品弃如敝履,仅仅因为它不具备奥术亲和性?那实在是。。。。。。”他耸了耸肩,摆出一副甚是遗憾的神情,“不过,也能理解,你不能要求法师这个群体也能有经济民生方面的触觉,他们大多数时候只顾着自己的研究,像奥斯玛先生那样能时常分出心思改进自己的装备已是难得。。。。。。”

    “瞧!又找到一样!”叶孤云这回翻开的是一本笔记,“纹身药水!有意思的玩意!”

    “呃,这种药水没什么用处吧?”弗兰克忍不住质疑道,“它原本是为了仿制红袍法师的魔法纹身而研发的,然而没能成功,它不能储存魔力。也就是说,它顶多只能用来做无痛纹身。。。。。”

    “无痛纹身也挺好的,虽然小众,也是一种文化嘛!”叶孤云笑了笑,“然而你有没有想过,做一番改进,让其能在布料、石材以及钢铁上同样能够着色?那将是一种特别高级的染料,无论性能还是应用范围,都将碾压现有的全部同类!之后,你就可以开始琢磨了,如今的染料的价格和市场。。。。。。”

    弗兰克瞠目结舌!

    叶孤云显然很满意对方的表情:“看来你还记得染料是一种奢侈品的事实嘛~!”

    回过头,他又再翻找起来。

    这个举动落在弗兰克眼中却让其感到莫名的惊心动魄,连续的天大惊喜,已让他的心脏有点不堪负荷,若是后面再有什么。。。。。也许心脏就要“爆裂”开来了。

    但,怕什么,就来什么。

    “哈!大发现!竟然是。。。。。磁化装置!?”

第一七一章 盖房子
        五天后,新月城中,奴隶营。

    靠角落的小半个营地被拆平了,其上原本供奴隶居住的一排排低矮的茅草房或者土胚房被全部推倒拆毁清理干净,代替其位置的,是一个稍显特异的建筑工地。

    因为在建的是一栋栋这个时代还从没出现过的多层的砖混结构房屋。

    四四方方,整整齐齐,便是现在还不过是刚刚建好了首层,离落成还有段距离,旁观者也能大概想象出它终将呈现的样子,像盒子,又像方形面包。

    然而,这种在叶孤云眼里特别简陋特别呆板特别难看的多层宿舍,落在弗兰克等人口中,却成了富有秩序美。

    也罢。

    回到筑房的话题之上。按说,作为一个艺术生,叶孤云是不懂得如何建造这种以水泥为框架的砖混结构的房屋的,即便他确实见过许多在建的范例(城中村中时常能见),心中也只能有个大体的概念。只不过,第二世时,极度宽裕的时间给了他足够的学习机会。开动金手指搞出了水泥后,找上一帮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反复尝试,慢慢地也就把这门没有太高技术含量的建房手艺“发明”出来,并增补完善。

    所以,他便会了,现在还能在全新的异世界里装一回建筑大拿。

    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怀疑:莫不是,第二世时经历与收获的一切,都是为现在这第三世准备的?——噢!荒谬!可笑!这是亵渎!不允许有这种念头!!

    唔。。。。。。

    话说回来,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实很不好弄,起码在现在还绝不可能建造出现代地球上的动辄四五六层的住宅楼,它要用到钢筋,但这个时代(包括第二世)显然还没有能力制造出钢筋来,不论是钢铁产量还是加工技术都存在严重的制约。

    没有钢筋怎么办?唯有以竹筋替代。将毛竹削成一定厚度的竹条,做一番防腐防水处理,便是竹筋。但竹筋的综合性能自必然要大大逊色于钢筋,为安全计,所建的楼房就不能太高,于是不多不少的三层便成了叶孤云选择。

    不至于沦为危楼,又能提供尽可能多的住房。

    那么,为什么要建在奴隶营呢?

    既为练手,也为验证。

    练手?很好理解。尽管叶孤云提供的砖混结构房屋的建造方法已足够成熟足够完善,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展现,对于此间的土著而言毫无疑义就是一门全新的技术,没有基础也无从参考,需要从头学起,不可能一蹴而就,少不了一个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所以很有必要进行一番练手,而这栋为奴隶建造的新楼便是练手之物。

    至于验证?更为直白。无非是让奴隶当一回最先吃螃蟹的人,以验证这种新式楼房是否足够安全足够可靠罢了。

    说实在的,便是自信满满的叶孤云,也敢不敢贸然让那些“矜贵”的流民住进首批楼房里——毕竟只是第一次建造,谁能保证一定没有问题?若时运不济真出现了个不测意外,保准又会引来随行的流民的“大家长”普兰特郡参访团的连番刁难。虽然绝非害怕他们,但终究是难缠的麻烦,能够避免当然是尽量避免。

    此外,“为自己建房子”这一半真不假的命题无疑能够很好的调动起已习惯麻木的奴隶的积极性,让其自愿付出热情和努力,投入到学习和劳动之中。同时,再配以一些恩威并施的实用小手段,譬如树立一两个奋进典型以昭示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上升通道,再树立相应的反面典型以警示怠惰者,诸如此类。如此,便再也不必担心奴隶的态度问题了。

    是的,在大人物们的算盘中,这些奴隶便是未来的新月城自治领公营建筑队的主体。的确,这不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却是唯一可行的,因为急切之下也没法在新月城中找到另外的足够且合适的劳动力来源了。

    一句话:不用奴隶,还能用谁?

    培训一群奴隶当然是一件费劲的事情,所以便有了这些针对性的手段,也许粗糙,也许老套,但足够有效,奴隶们表现出来的高涨的学习热情和优秀的工作效率很好地证明了这点。可以预见,再要不了多久,便能锻炼出一支专业且老练的建筑队伍。

    提到工作效率,就不得不佩服奥斯玛和弗兰克师徒俩。

    奥斯玛大法师的学识和应用能力实在有够惊人,他在隔天便拿出了按照要求改进过后的煅烧法阵设计方案,然后仅花费了半天时间将法阵布置完成,接下来便开始源源不断地生产着水泥熟料,效率之夸张,甚至令其他工序(生料的供应以及熟料的研磨)无法跟上节奏。大为光火的老爷子忍不住又往其中掺了一手,整出了一套以魔力驱动的粉碎机、搅拌机和研磨机,顿时让水泥的生产步入腾飞——不过,只是暂时性的,那几样机器脱离了法师便无法运作,而那些骄矜的法师显然不会愿意长时间在水泥厂工作。

    注意到这个,叶孤云以为又找到了一些可待开发的大杀器,然而当他向大法师提出了将魔力机械改换为晶石驱动好让常人也能使用的意见时,却被对方一句话怼回去,“以晶石换碎石?呵呵!便是我帮你把机械改出来,你看大公爵舍不舍得用?”

    这话是如此有道理,以至于竟无言以对。

    晶石,很贵的。若非绝有必要,没有一个老板愿意以晶石替代廉价的人力。而粉碎、搅拌、研磨等人力可干且效率不是低得无法忍受的糙活,显然不属于绝有必要之列。

    “不要把我们想得那么愚蠢!很多美妙的主意我们不是没有想到,只不过还找不到足够的动力将它们应用到实处而已!”

    “哧!神气什么?只能说明你们想到的主意还不够美妙!准备好吧!等我把蒸汽机弄出来,你就给我跪下唱征服!”

    “唱征服?那是什么?”

    “。。。。。。”

    。。。。。。

    至于弗兰克,这家伙现在就是个无所不在的存在,整个项目的每一个地点,几乎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或是操纵法阵和魔力机械生产水泥,或是运用法术帮忙拆除旧房好清理场地,待楼房开建后又积极地投入到监工之中,并给予了许多立竿见影的指导和支援,譬如,利用法术加速混凝土的硬化——也正因为这个,才能在短短三天内(刨去生产水泥和清理场地的时间,尽管两者是同时进行的)将一栋新楼建个大半。

    用他的话来说,“其实还能更快一点!都怪那群奴隶手艺生疏。。。。。。”

    果然,法师才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生产力。

    此外,不得不提,这家伙超人般忙碌于多项要职的同时,竟然还尤有余力付诸私活。他将丝袜和高跟鞋所需的几样关键材料的生产器具鼓捣出来了,虽然每种都只有一套,产量还很有限,但苏珊娜大妈等人确实已经能够开始动手制作了。。。。。。

    只能说,这家伙,太拼了。

    这会儿,叶孤云和弗兰克正站在奴隶营的工地的边上,默默地注视着。

    蓦地,弗兰克开口问道:“嘿,你说,这座楼房还要多久才能建好?”

    叶孤云闻言一窒,却是发现自己无法给出答案,摇摇头,他说道:“若是原来,我还能给你一个估算,但现在,有了你的法术的帮助,效率已经远胜我的所知。。。。。。其实,你才应该是最清楚确切的竣工日期的那一个,毕竟,进度的快慢,取决于你的意志。”

    “啊?也是喔~!”弗兰克赧然挠头,“我从来没有想过只用数天时间便能修好一栋可供二百余人居住的三层楼房。。。。。。还是在自己的主持下。”

    “哈哈!”叶孤云笑了起来,他看向弗兰克,“所以说,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他又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当然,现在还要算上魔法。”

    弗兰克也跟着露出了笑容,他特别高兴,也特别自豪,说真的,看到一栋新楼在自己手下快速拔起,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他忍不住又以欣赏的目光逐一扫过工地的每个角落,就像在打量艺术品,哪怕这里头充斥着烟尘、泥水、噪音和凌乱。是的,他真的认为展现在这里的一切——每一处设计每一样安排每一个流程每一个。。。。。。也就是才学会的所谓“异界营造术”,就是一门艺术,展露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美感。他喜欢这种美感。

    当他看到工人将拌好的混凝土倒入以木板围成的框架模板时,心中一动,不由感叹起来:“想不到火山灰竟然是能够生产并且是大量生产的!我一直以为它只是自然的馈赠。。。。。。”

    “火山灰?”叶孤云不由注意到其话里的一个名词。

    “哦,就是水泥。”弗兰克答道,“其实我们这里也有着一种建筑材料,由火山灰和石灰混合调配而成,功能简直和水泥一模一样。如你所见,新月城中那些为外人所艳羡的坚实平整的道路就是用它铺就的。所以,习惯性的,我总是会将两者混淆。”

    “也没错,从原理上看,他们就是一种东西。”

    “是吗?但火山实在是太昂贵了!你知道吗?当年,为了修建城中的道路,我们投入了大笔大笔的金钱,甚至因此陷入了财政危机,以至于时任家主被讥讽作‘败家子’,‘好大喜功’。。。。。。”弗兰克摇头苦笑,“虽然最后证明他是正确的。”

    “火山灰嘛,没理由不贵。”叶孤云摊了摊手,“来源少、采集难、储存难、运输难。。。。。。”

    “是的!所以做得了这一行的商人全都发了大财!”弗兰克撇了撇嘴,又叹了口气,“然而火山灰,也就是水泥,根本不能算是被人类文明真正拥有。。。。。。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握着拳头,一脸振奋,“我们能生产,大量的生产!价格还足够低廉!它能被大量使用!它开始制造出应有的深刻影响!它将带来营造之道的革命性进化!难度大大降低!效率大大提高!”

    弗兰克似乎已停不下来。

    “有了水泥,我们就能快速建好任何想要的工程,民居、道路、桥梁、水利、下水道乃至哨塔和城墙。。。。。。也就是说,我们将能以史无前例的超快速度扩建城市!啊哈!我总算知道你为何一直对拓城计划信心满满了!”

    “另外!水泥还会是一样高利润的商品,它能带来的财富,甚至比白糖还要惊人!”

    听到这里,叶孤云忍不住伸出手在弗兰克的面前晃了又晃,强行打断后者仿佛没完没了的美好畅想:“还是等水泥能真正大量生产你再来意淫这些吧!”

    “呃。。。。。。”

    叶孤云只管一个劲地泼冷水:“现在可只有一座水泥厂,即便全力运行还都只能将将满足你盖这几栋房子。。。。。。”

    想也不想,弗兰克立刻嚷道:“那么便多建几座水泥厂!”

    耸耸肩,叶孤云回道:“建在哪?”

    弗兰克顿时一窒。

    是啊,新月城里,还怎么多建几座水泥厂?

    到头来,依然还是那个原因,新月城,他喵的实在是太挤了!竟至于连匀出几片工业用地也成了特别艰难之事。。。。。。

    便是现有的那座水泥厂,还照旧不得不设立在城堡内,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再说了,水泥厂也确实不适合设立在密集的居民区的周围,其粉尘和噪声的污染委实太过严重。

    思来想去,最适合水泥厂的区位,是在城外,在那未来的城区里被规划作工业区的地方,然而这又关涉到拓城计划了。。。。。。

    叹口气,弗兰克有点沮丧又有点无奈地说:“唉,我懂了,着眼当下,一步步,慢慢来嘛。。。。。。”

第一七二章 马卡奥自治领
        这时,罗契从外头快步走来,远远地就朝两人招呼。

    没有多余的寒暄,一碰头叶孤云便径直发问:“那边安排好了?”

    他所说的安排,是在另一个场地,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流民建造住所之事。可别忘了,这桩事才是整个项目的根本目的,近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为这个根本目的做准备而已。

    这本是迫切之事,出于谨慎,已一拖再拖,而现在,经过几日“奋战”,准备做得差不多了,储备了足够的材料,积累了一定经验,还强行培训出一群具备一定熟练度的建筑工人,那么,也就到了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

    罗契点了点头:“是的,已经开始动工。”

    笑了笑,摊了摊手,弗兰克俏皮地说道:“所以,现在我应该赶往那边了是吧?”

    “你就歇歇吧!”罗契制止了自己那像老牛般任劳任怨的弟弟,“这几天你已经够累的了!”

    “歇?”弗兰克不由皱眉,“我不在,那边怎么办?”

    “怎么办?呵!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罗契笑吟吟地回道,“我们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可用的法师。”

    “唔,对哦。。。。。。”弗兰克挠了挠头,苦着脸,煞是纠结,“合着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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