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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苞米地有数百亩,苞米刚刚打浆,正是最嫩的时候,煮来吃最鲜,口感最佳。
苞米糖分很充足,地面上的土壤都是经过培养液浸泡的,能提供各种养分。
……
再远处是一条溪流,溪水不深,也就将将没过膝盖,浅的地方,水面过脚踝。
不过很宽,有五六十米宽。
小溪明显有人工修建的痕迹,溪水滑过一层层台阶,形成类似梯田一样的风景。
缓缓的水声。
这些水是从净水设置中提取的,没有辐射,会被当做整个城池的供水来源。其中再流转之后,会回到原点,进入下水道中,滋养里面的耗子,小蜥蜴……
……
……
血族的技术可谓很强,在亿万族群中,都是排在前几的,也只有机胥族这种专供科技的科技文明才能稳稳的压制它一头。不过因为血族的制品精美,所以很畅销。
一把古老的血族手枪,在外面可以卖出一个天价。大部分都是用来当做收藏品,真正用来战斗还是用彪悍一些的武器好。
当然,这不是说血族的武器都是花架子,相反,血族武器拥有恐怖的射杀力!可是它太过精美了,而且价格太高,收藏家们一般都小心翼翼的供着,哪有用战斗的?
苞米地的后方百米处是一道低矮山梁,再走几百米,就是国道。
所谓的国道,当然就是血族建立的公国。
鲜血之城是遗弃之地唯一的大城,也是最高中心,十二氏族组成一挥,把持这座城池,也控制这个国家。
通过一条条国道,可以吧鲜血之城的命令传达到各座一级附属城池,送到各位尊贵的伯爵手中。
国道的样子很美,宽三十多米,上面栽种着一朵朵红白色的花儿,这也是一条鲜花之道,鲜花似锦,把遗弃之地分割成一块块……
……
传说走上国道,朝着前方曰出之地走,可以一直前往神秘的都城。可是途中一旦回头或者半路离开国道,就再也找不到国道的影子,一个生命体一生只能有一次机会进入鲜花之道中,脚踩鲜花,进入朝圣之地……
伴随着苞米地里的哗啦啦摩擦声,一声声忽高忽低的呻/吟声传出,惹人遐想……
半晌,当黎明前的第一束阳光撕裂了黑暗,顺着国道照亮了城池,这座精密的钢铁机器开始运转。
一个头顶木盆的少女也从苞米地中走出,她发育成熟的身体,饱满的胸脯像是木盆里刚刚采摘的玉米,很新鲜……
挺翘的鼻梁上一点点香汗,两腮淡淡的红晕。
少女摘下一片苞米叶子,擦了擦脸上的脏污,双眼闪过一丝迷茫。这是个人类少女,至少,她还没有成为血奴。
……
她的名字叫做可儿,每天的工作就是来这里,采摘头顶还开着花的最新鲜苞米。
苞米要一粒粒的剥开,拌上白糖,作为梅罗伯爵的早餐。
似乎只要是女姓,就免不了喜欢吃一些甜食。
……
……
当她走后一段时间,苞米地里才出来一个双脚有些虚浮的血族青年。两个黑黑的眼袋,空荡荡的身子,这只是一个低等血族,低位比普通血族都要低一些。
青年的双眼闪过一丝奇异的邪光,食髓知味。
在血族的城池里,人类只是牲畜。就算最低等的血族,都要比人类高贵。
他舔了舔嘴唇,少女的鲜血真的很美味,他很想咬下去。可是他不甘,梅罗伯爵早餐一直是可儿在处理。一旦被他咬成血奴,或者直接给少女初拥,她身上就沾染了血族的气息,就会影响伯爵大人的口味,而他自己就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该死,身体又空了,这次不知道要吸多少只两脚羊的鲜血才能补回来。”
他低声咒骂着,每次做一次,身躯都会被那个可恶的女人榨干。幸好最近城池中会有一大批的两脚羊,价格也会有大的浮动……
……
……
可儿正在处理伯爵的早餐,挤牛奶。她用的力气很大,牛奶中自然掺杂着丝丝鲜血。奶牛疼痛,却被她的小手牢牢地抓住,不能动弹……
少女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微笑,在遗弃之地能够长大这么大的孩子,很少见,十不存一。
她的体内,淡淡的红色漩涡在流转,扫荡着身躯内的气血,让身躯更强,能够容纳更多的气血之力。自然,也能承受的住更长时间的鞑伐,能够吸取到那些吸血鬼更多的精华……
那些不管以什么方式进入她身躯的精华,全部变成了增长她力量的补品,相当大补!
可儿的工作很认真,因为她清楚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只有活着,只有自己的力量,才是依靠。她早就明白这一切。伯爵的早餐,一件很小的事情,却让那些上位血族们顾及,不会把她变成吸血鬼。
虽然成为吸血鬼也没有什么,可是很多血族都是吝啬的,拥有暴戾的脾气,不会给人初拥,而是直接咬成血奴。
成为血奴,只知道杀戮的蝙蝠,真的很惨!
……
……
牛奶加糖熬煮,去掉一部分腥气,放到玻璃杯中。鲜血与奶水融合,成了粉红色。
牛奶不会满出来,毕竟这东西一旦沾染到衣服上,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东西。
细节决定成败,少女懂得细节,任何一个环节都会用力的做好,这也是伯爵大人一直使用她的原因。
……
……
一小盘新鲜的肝脏,一盘白糖拌的生苞米粒子,一杯牛奶。
用银质的托盘装起来,在最恰当的时间,送到伯爵的餐桌上。
血族讨厌银,可是伯爵已经不会像普通的血族那样会受到伤害,就算几顿的白银也无法让一位伯爵死于非命。
银质的餐具,是梅罗伯爵的爱好,闪闪发光的东西总是惹人喜欢。
肝脏切成薄薄的片,晶莹透彻,泛着芳香。很嫩,因为取材来自哪里,只有这些侩子手自己清楚……
每一天,都有十几个人类婴儿失去生命……
……
今天清晨,当可儿把早餐端到梅罗伯爵面前时,意外的看到伯爵面上浮现出的焦躁!
这种情况,她知道,这是吸食毒品的征兆。
毒品让人上瘾,有修行者吸食的毒品,毒姓比世俗中的五石散打了何止万倍!
毒品会掏空一个人的身子,而且,毒品对血族这种生命来说,杀伤力太大了,所以没有哪位血族会自己去吸食毒品……
可儿没有言语,伯爵大人的事情不是她该管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从不多问其它的事情,这也是她活下来的最大原因。
……
……
伯爵拿着餐刀,烦躁的把盘子中的肝脏切片剁碎成一块块小块。
忽然,她手中的餐具啪的一声被她捏碎,高声吩咐说:“把那个可恶的人类给我带过来,他的血液太美味了,我受不了了……”
……
……(未完待续。)
第十章毒
香水有毒,周生有毒,他的鲜血有毒。
周生不是瘾君子,可是他吃过不少的罂粟。这些美丽的花朵,都变成身体内流动的鲜血。
一旦吸了他的鲜血,就会上瘾。
他吃过不少的生命体,自然时时刻刻担心被别人吃了。所以,他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毒品,活着的毒品。
血肉里的毒品不会对他产生精神冲击,也不会让他进入那飘飘欲仙的境界中,因为周生每时每刻都处于痛苦中。以极大的痛苦压制住内心的毒瘾。
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这句话,似乎重复了很多遍。可是它依然很难去剖析。周生之所以活到现在,没有像他人生中遇到的那些匆匆过客一样,失去了身影,葬送在时间长河中,就是因为他的大毅力,他时时刻刻处于痛苦中,时时刻刻都在努力。
他比任何人都勤奋!
汗水加上恐怖的天资,自然能够走下去。
之所以说他每时每刻都处于痛苦中,就是因为他是个疯子。如果真正的剖开他的身体,就会发现身躯之中除了血肉之外,还有别的异物!
那是一枚枚铜板,渗着阴气。
坟墓里的铜板都很刺骨,放到人手中,把玩的时间长了,就成了熟钱,外面包浆。
这些铜板,比绝世凶坟里面的铜板都要刺骨千倍。这是他从第一次吃人的时候就开始反思,准备。为了不被人吃掉,自然要开始吸毒,把自己变成一个毒物,为了从那种感觉中脱离,他用当初手中仅有的八十一枚铜板,生生的塞进了血肉之中。
这些钱,本来是准备积攒,买牛肉面的钱。
衣角中只剩下三枚,被他在古路上买了西瓜吃。
这种疼痛感,相当……美妙。
随着以后修行,对疼痛的抵抗力大增,而且也因为疼痛已经成为习惯,痛着痛着就不痛了,所以他开始让这些铜板可以释放出更强的刺激力量。
无数的地煞阴气被铜板吸收,每一枚,可以说到现在都已经别成绝世凶器了。一旦放置在星空中,可以把一片星海都变成坟地。
这铜板中,包含着他一生走过,遇到的一切阴煞之气。
……
……
在疼痛中行走,一个个血脚印,鲜血盛开了三生路上的花。
疼痛的血色彼岸花。
唯有如此,他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绝对清醒,保持绝对的清明。他以前做过很多的梦,可是这些梦他都自己清楚,这些是梦。
没有一个人能在剧痛之下,还能保持安稳的睡眠。
至少,他已经很久没睡了,依靠打坐恢复精力。
颤巍巍的渡过一生,然后还要活的更久。
……
他的面色苍白,这是鲜血不继的情况。皮肤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发丝也黯淡无光,指甲变得干枯,血肉泛着白色……
耳朵里传来咕嘟咕嘟的声响,梅罗咬住了他的脖子,大口的吞吸着鲜血。
嘴角浮现出淡淡的微笑,一直处于疼痛而磨练出来的星空最粗神经,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崩溃!
不错,这只是小事!
就算他的鲜血被吸干,他也可以再逆转骨肉,重新造血。而且,那只万年蝉儿还在外面星空中的一颗混沌星辰地核中修行,大不了再转一次,修一人族身。
没有准备,他是不敢进入这遗弃之地。毕竟,活的久了,就怕死,他也不例外。虽然有时候脑袋抽筋,会觉得为了大义放弃生命也是一件不错的选择,可是过后免不了淡淡的后悔……
……
……
他的鲜血枯竭了,梅罗伯爵的眼睛一闪,指甲轻轻地在自己的拇指肚上一割,一滴血红中带着淡紫色的鲜血就从皮肤下渗出来……
这是血族伯爵的鲜血,一滴就可以染红一片星空大海。
滴血可以穿破混沌星辰,让一颗红巨星变成血色。
这滴鲜血的表面泛着烟雾,朦朦胧胧,似乎笼罩着一个又一个血色的世界。
梅罗伯爵觉醒了始祖该隐的鲜血,自己的鲜血绝对是最高贵的,也是失去后最伤元气的鲜血。
她体内的血液不到一百滴!
血族的等级越高,鲜血越少,都会越来越浓缩。公爵体内的鲜血,不到十滴!至于亲王,传说只有三滴鲜血。至于始祖该隐这种程度,鲜血自然是源源不尽的,因为所有的血族都是来源于他们的鲜血……
血族修行,就是不停的浓缩鲜血,以期待自身的鲜血能有一滴达到始祖的程度,之后这一滴鲜血就再分化,鲜血会越来越多……
……
……
轻轻一弹,鲜血就滴落在已经枯竭的周生眉心,有生命一样的渗透了进去,汹涌的血之力在翻腾,一刹那间,他千锤百炼的臭皮囊似乎成了被撑得很大的气球,似乎要爆体,炸成粉末。
失去一滴鲜血的伯爵面色苍白,之后又大口的吞吸着周生新诞生的鲜血。他现在已经纯粹变成了过滤器,只要有鲜血沾染了他的气息,就会变得非常美味,有淡淡的花香,罂粟花香……
身躯在颤抖,根本承受不住这滴伯爵鲜血。
伯爵,在外面都相当于古阶中的强大生命,而且血族是重视自身气血之力的族群,对于功德之力依赖很少。他们可谓是比其它种族都走得正一些,没有被黑暗大界的本能影响……
这种修行,当然要比同阶的强大很多。
除了很多逆天的特殊生命,血族可谓是站在前几名的了。
……
……
无尽的气息在身躯内涌动,鲜血生了又熄,熄了又生,源源不绝,无穷无尽。
他的这皮囊鼓了又贬,贬了又鼓。
而同时,也淬炼了一次次,身体中的鲜血早就不知道换了多少遍了。骨髓也因此受到影响,一丝丝紫色的气息渗透进各个细胞。
这紫色的气息属于始祖该隐,荒之主中的霸主。
生命层次相当高贵,是第九步的生命基因,比他这个第六步的高出了很多很多的一断距离。
本身基因受到高等基因的侵袭,纷纷崩溃,血肉有一种化了的感觉。
低等基因,垃圾基因,在这种基因崩溃的过程中,直接被当做垃圾抛弃,只有高等基因才会结合该隐的基因,重组强大。
这种基因重组,比初拥直接的多。
……
……
尽管因为鲜血的流失,有一种脱离感,可是身躯的强大,让他在迷糊的境界中出现了错觉,似乎自己的灵魂正在慢慢的离开这身躯……
身上的衣衫承受不住伯爵的气息,渐渐的化为飞灰。
因为毒姓,伟大的伯爵大人也陷入狂乱之中,歇斯底里。她的衣衫如蝴蝶一样飞舞,露出皎洁的肌肤,如月光一样有着蒙蒙的圣洁光辉……
挺拔的胸脯,两点嫣红。
周生尽管身躯很硬,可是依旧承受不住伯爵的攻伐,自身的身子都掏空了一遍又一遍,混合着鲜血,没了人样……
惨惨惨!
他的双眼下陷,里面再冒着熊熊的怒火。双手怒抬,掐住了伯爵纤长的脖子,把她转了个身,压在了身下,十指用力的掐着。
不过很快,一股巨力把他反倒在地,只能在下面了……
……
鲜血染红了塌,指甲牙齿都是武器,却破不开伯爵白嫩的皮肤。
梅罗伯爵已经失去意识了,只是凭借身躯本能在行动,这样下去,周身的身躯估计会被活生生的折磨成粉末。
……
在远处的城堡中,一面血镜正在展现着两人的盘场大战。
苞米地里的青年喝着猩红的鲜血,鲜血很浑浊,因为里面夹杂了太多的毒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毒,都有活下去的方式。
他也是一个传播毒姓的导体,他以自身为媒介,把毒传给了可儿,可儿通过早餐,把毒传给了梅罗伯爵。
这毒姓很淡,经过几次传递,对伯爵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都很难探查到有毒姓,太微弱了。
毒姓并不能毒死伯爵,可是毒姓是一种混合毒。能相互叠加,最后产生剧毒。这种毒姓,对伯爵的实力有很大的压制!
……
瘸腿老人恭敬地站在青年的身边,不时往杯子中加一些白色粉末状的毒品,现在的青年,血犁大伯爵,已经习惯了毒药的味道。
“主子,今天早上,混合毒药的最后一味已经下了,梅罗那贱女人很快就会万毒穿心,您也可以抽取她体内的始祖精血了……”
作为三姓家奴,瘸腿老者也是不容易啊,拍马屁也要选好的拍,把人拍舒服了。
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主子?
这次拍到马蹄子上了,血族青年一巴掌打掉了他的牙齿,嘴角浮现出一丝嗜血:“我需要你教我怎么做吗?低等的人类,血族伯爵也是你能提起的?”
看着屏幕,血犁大伯爵的双眼充斥着怒火。
手中的杯子被他一把捏碎,变成玻璃碴,炸破了手掌。鲜血流了出来,滴答滴答~~
瘸腿老奴连忙颤巍巍的把洁白色的手帕递上去。
伯爵接过手帕,一脚把他踹飞。擦了擦手掌的鲜血酒液,那些残存在血肉里的玻璃茬也融化了。
……
“梅罗,你是我的!”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这只狗
八两最近可谓是颤悠悠的,自在急了。
它鼻子好,自然不怕找不到方向。以前执行天庭的任务,也去过不少的险地。相比来说,遗弃之地只是其中普通的一个。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虽然作为高傲的仙犬,而且是犬仙官,是不能落下面子去吃屎的。它喜欢吃的只有骨头以及包子。
八两有一个毛病,吃包子的时候专门吃瓤,包子皮不吃。
在荒原上行走,免不了有人要吃狗肉。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对于饥饿的居民来说,只要能吃饱就很满足,现在美味的狗肉在前,哪能不嗷嗷的打狗。
每次看到有人冲上来,八两就把自己的身躯变幻成一座泰山大小,吃掉那些生命。
渐渐地,名气也在荒原上传开了,称之为食月的天狗。现在一有人碰到单独流浪的野狗,就吓得走得远远的……
……
……
“那帮黑暗小子们还没追上来,速度真是慢啊,不过这种活,也只有我才会接……”
“天庭太闷了,真是舒服啊,三只眼那家伙没福分,说冰冷的天庭有什么寂寞的味道,真是扯淡……”
八两虽然是一条狗,可是它是黑暗大界最牛的狗。天庭玉皇大帝下有十大战将,战力超越诸多神仙,八两就是十大战将里面的一个。甚至三只眼也是靠着它的力量,才能稳压诸多战将,坐上头把交椅。
平常也没有神仙会来招惹它的麻烦,一句话,狗咬吕洞宾,惹急了狗,神仙都咬!
……
八两颤悠悠的就走进了暗金之城。
街上的血族看到一条狗,面色顿时浮现出厌恶之色,掩住口鼻,嫌弃狗身上的味道。
血族成员都有洁癖,对于猪狗之类的动物,最是讨厌。
“把这条狗给我打死!”一名血族青年厌恶的对自己麾下的几个人类奴仆下达命令,自己用衣服遮住半边脸,呼吸着衣服上的味道,似乎空气中都充斥着狗身上的臭味。
“不,赶出去,狗血会污染了洁净与圣洁的地面……”血族少女暗金色的衣衫无风自动,高傲至极。
……
……
人族奴仆拿着棍子来打狗。
“啪啪~~”
棍子敲击在皮毛上的声音,像是拿着木棍敲击晒在太阳底下的棉被。
八两,陈八两大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