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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呀,苍天下旨,谁敢不从。
不管曹灵宝如何呐喊嘶吼,一夕之间成为凡人成为了不屈的事实,没有了法力,腾云驾雾的本事自然也没,法力消散一刻,云头散去,无所依托的他瞬间朝着下面掉。
张牙舞爪,手足无措,姿态让人难以启齿呀,啧啧。
“嗯?方才好像听到大喊大叫的声音呀,怎么就没了?”
有修行者抬头望天,看着无人的天穹,疑惑不解:“呵,看来是闭关太久,都出现了幻觉,青天白日的那里有人。”摇了摇头,不予理会。
而在这个山洞十里外的一个山腰,头手朝地,脸朝下,从天穹落下来的曹灵宝就正好掉落在了这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一十三章 化凡一天,经历
哗~!
从高空落下的人醒了,那么高的地方,除了肉身不凡外,其他和凡人一样的曹灵宝不晕才怪。
“呸,呸。”
从砸出的石坑爬起来,曹灵宝一脸苦闷,嘴巴里全部都是泥沙呀。
“苍天呀,大地呀,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
无语望天,曹灵宝感觉自己好似回到修道之前,凡尘杂念纷纷袭来,往日来的那股子中二气息稍微有些回归。
好在,抱怨归抱怨,人没摔傻,简单收拾了一下,他急急忙忙的就离开了此地。
方才那么大的动静,说不得就有人寻来,到时候如何解释?
还是跑了再说。
踉踉跄跄的,沿河流走,终于找到了有人的地方,人也累了个半死。
“玄魔大阵,这是什么鬼阵,为何我感觉肉身的力量渐渐流失,这一段路程下来,现在就是一个凡人了,见鬼的。”
喘着粗气,虚弱袭来,曹灵宝悲剧的发现,本以为可以依仗的强大肉身相继消失,这意味着吃喝拉撒这些东西,又需要重新拾起。
气的某人脸色发黑呐。
呵,可某人又能怎么办,被自己塑造的神祗搞得这么落魄,造孽呀。
好吧,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肚子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这属于人之常情,譬如现在吃饭、喝水就是曹灵宝最想要的,力气耗尽,想那么多,有啥子用?能管饱,还是能管喝。
某人深明能屈能伸的道理。
深吸了一口气,曹灵宝继续赶路,村落就在眼前,要解决两大难就靠它了。
村落,简单朴素,房屋的构造多是就地取材,木头、稻草、泥砖、灰瓦就是这里的风景,很是贫穷的感觉,曹灵宝因为匆匆离开渡劫的山头,加之突然从晕头掉下,所以也不知道这里的地理位置。
傅家村!
村名很明显,是傅姓聚集的村落。
狼狈来到村中,曹灵宝穿着打扮倒也不凡,假说自己游山玩水与好友走散,希望借宿一晚,此地的村长笑呵呵接纳了,并亲自在家招待,热水热饭自是不少于他。
嘿嘿,曹灵宝也不矫情,拱了拱手道谢后,很平和的就住了一晚上。
山野乡民,虽然没什么见识,却重在质朴简单,老村长见曹灵宝文化人的模样,更是殷勤,很尊重,款待相当到位。
第二天,曹灵宝早早就起来了。
“先生醒来了!”
老村长打招呼。
曹灵宝勉强打起精神道:“老村长好。”
“先生昨晚没睡好么,呵呵,我们这小村落,条件只有如此,先生别见怪呀。”
老村长也发现了某人的状况,面露歉意。
“不不,老村长盛情款待,我已经铭记于心,没休息好,却是我自己的问题,您无需如此。”
自家人知道自己的情况,修行久了,法力在身,休息睡眠上更是靠打坐为主,昨天晚上也是如此,但结果就尴尬了。
盘坐没多久,腿嘛,敛神敛着就睡着了,山村小部落的,临山靠水,夜间气温偏低,一晚下来,他竟然着凉了。
是的,着凉,睡又没睡好,加上风寒入体,有精神才是见鬼。
诸多情况,也不好意思跟人说,只能敷衍了事,幸好老村长不是八卦的人,见之无什么大碍,宽慰数语,自己就去忙活了,人老了,睡觉时间短,早起对于老村长而言已经成为习惯。
“做人,做人,简单的两字,没想到无法力傍身的我连生存都如此费力,真是成为了废物,这就是天道考验的意义?”
揉了揉额头,曹灵宝拖着疲惫的身子,就想要在村子走走,打探消息。
傅家村,终究太小,离开是必然。
说来也巧,走了没多久,就了解到傅家村刚好有人要外出置办生活品,曹灵宝欣喜,上前搭话,虽然一无所有,交谈之下,他说明来意,朴实的村民就同意了下来,随后他又是千恩万谢,弄的村民反而不好意思。
于是乎,询问后得知马车很快就走,曹灵宝又是连忙回头找到老村长道别感谢一番,后急急忙的回来坐上顺风牛车,徐徐的离开了这个小村落。
来的突然,去的骤然,突兀的很。
山道、牛车、老书生、村民,伴随青山翠林,一幅天地描绘的乡野赶集图就此完成。
傅家村真心有些偏远,赶了一中午,在即将正午的时候方才到县城。
县城名曲运,属于中等级城镇,因交通便利的原因,倒也繁华。
城门口,曹灵宝就下了车,与赶车村民过检后,他感谢一番,两人就分开了。
“这段因果却要想办法了结呀。”
望着村民离开的背影,曹灵宝有了打算,吃白食这种事情,他干不出来,再说修道者讲究因果循环的,简单说:出来混是要还的。
问题来了,了结因果以现在身无分文的情况来看,那是空谈,没钱啥也无法解决。
而想要得到一笔大钱,走寻常路显然不可能得到,呵呵,好在曹灵宝这一路来想起自己还有吃饭的本事呀,所以某人并不是很苦恼这个不算问题的问题。
行医!
千草堂的那些岁月可不是趟过去的,药草、医方等等,早已经烂记于心,现在正好拿来解决钱粮难关。
雷记济世馆,传了三代的医药家族,往来名声不错,坐堂的老大夫颇有仁慈之心,简单打听一下,曹灵宝就选择这家医馆作为自己的目标。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曹灵宝作为一个修士,对于人体气血的调和等等问题,自然了若指掌,信手拈来就是一张调和气血,滋阴补气的妙方写下,接着光明正大说明来意,与济世馆管事交涉一番,很快就达成共识,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济世馆得妙方,他取银两,此事就此落幕。
“呵,有钱了!”
出了济世馆,感受着袖子里的银两,曹灵宝底气满满,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大概说的就是他吧。
于是乎,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现在来看根本不算问题。
买买买!
曹灵宝开始畅快的享受一场花钱盛宴,东市买耕牛,西市选布匹,南市取好种,北市挑礼物,零零散散的一大堆东西,外加一封信就准备好了,再加上一番布置遮掩,深藏富贵,归还朴素,然后又找到傅家村村民,不顾对方推迟,将新的牛车交给对方,拍了拍手,他就离开了。
村民是老村长的侄子,诚恳老实,书信老村长识字,上面的东西如何分,回到村里,他们会妥善好,这些就没必要曹灵宝为他们担心。
“货物、财宝经过掩饰,不用担心被人看出来,如此点滴恩情重恩相报,此因果算是了结,呵呵,无事一身轻,接下来就是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曹灵宝心累的同时,也感觉大有收获,怎么说呢,就好像找到了作为凡人的生存能力,心里的惶恐减少了,踏实不少。
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衫书生
搞定这些,正午早已经过去,曹灵宝才想起自己好像还没有吃中午饭呢。
真麻烦呀~~,嘀咕了一句,曹灵宝朝着不远处的食馆走去。
“客官,里面请,嗯,这里是菜单!”
小二迎了上来,招呼着。
瞧了眼墙壁的菜名,点了几样,小二引领,曹灵宝就坐了下来,等着。
食馆,虽然过了正常的饭点时间,但往来商贾来往时间上多有偏差,所以这个时候食馆还是蛮多人的。
曹灵宝选择的位置在第二楼,低头一扫,众生相收入眼底,看了好一会,大感无趣。
“看来这什么鬼体悟凡尘的日子是不适合我,哼哼,鸿钧、罗喉我既然能在这个世界造就你们,同样也有办法针对,而不是被他们困死,现在我最需要的还是沟通无当,从她那里得到些许资源,赶紧想办法解决现状才是王道。”
把玩着茶杯,曹灵宝苦笑:“肉身、修为全无,跟凡人无丝毫差别,一个不慎就被人弄死,君子尚且不立于危墙之下,何况我不是君子呢,嗯,不能跟着鸿钧、罗喉的思路走。”
念及这一天多来的经历,虚弱的肉身,凡人的体魄,曹灵宝已经厌倦。
想法是有了,实施起来就是个问题。
首先尴尬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再次就手无缚鸡之力,赶去无当所在,少不了要跋山涉水,风险大呀,最后自己这张脸,要过关卡没有掩护的话,很容易被人认出,特征太过明显。
难题,难解!
“客官,您的菜来了!”
蹬蹬蹬,小二上菜了。
来回几趟,三四个菜就上齐了。
“客官您慢用,有什么事情您叫小的,小的随传随到!”临走前,小二顺溜的道了句。
曹灵宝点头:“嗯,知道了,下去吧。”顺便一块碎银子丢过去。
“得嘞!”小二笑意更浓,乐滋滋的下去。
饭菜色泽光鲜,香气扑鼻,看起来挺诱…人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太饿了还是怎么样,一顿饭下来,曹灵宝吃的有滋有味。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前人说的话就这么直白,以前没发现肚子饿是怎样的难受,现在算是体会到了。”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曹灵宝将盘中的菜,碗中的饭,吃的一点不剩。
要说前世,他也不是什么富贵弟子,相反是底层百姓,那时候他就养成了不浪费、不铺张的性子,也是如此,隐居生活被他过的有滋有味。
现在的凡人生活,有钱花按理来说也不差,反正当历练够了,法力迟早会回来,某人也没必要着急,可以继续潇洒呢,但什么事情都能简单的处理、对待,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杂念了,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不想面对的事,曹灵宝没有例外。
重新做凡人没有错,错的是凡人那柴米酱醋茶的简易、循环往复的日子头,使他想起很多前尘往事,心头很不爽,这或许才是某人真正迫切恢复法力的原因,呵呵,颇有逃避的意思。
不过多想这些显然没什么用,李太白曾言昨日之事不可留,今日之事多烦忧,想那么多作甚,顾好眼前就好。
酒足饭饱,下楼,结账,离开食馆,这才是眼下应当要做的。
“精神足,该办正事喽!”
走在大街,曹灵宝低头瞧了眼自己的装扮,念头一动,下一站目的地瞬间定下。
方才不是说自己这张脸太有特色么?那好,有风险,那就改!
嗯,还有衣服也是,熟话说什么身份穿什么样的衣服,就他现在的打扮,忽悠傅家村人还够,其他有见识的就行不通。
且说某人此刻装扮:红绳系发,随便绑了个大马鬃,嗯,勉强接受,至于说为何会这样的打扮,呵呵,那是因为某人头顶的高冠博从云头掉下来时就消失不见,此事太囧,点到为止,红绳则是问老村长讨要滴,话头回转,某人穿扮不合时宜的就要数身上的火云袍子。
方才曹灵宝饿得头晕没什么感觉,在傅家村也不用担心被盘查,自然没有感觉异常,可现在吃饱后细细一看自己身上明显非寻常富贵人能有的打扮,他就感觉不对劲了。
化凡,化凡,妥妥的从高手成为弱鸡,你说穿那么招摇,这就好像黑夜里打着灯笼让人找,想不被人关注都难。
所以买一套衣服很有必要,而且选衣服又有学问,选那些普通人,明显就是平头老百姓的衣服,这与某人的气质不符合,太假,加上平头百姓的身份容易让人看轻,不利于行事,不选;选富贵人家土豪打扮,嘿嘿,太豪气某人吃不消,说好的低调,低调那!
于是乎,曹灵宝在衣帽店选中书生游历时的青衫装两套,外加缠发的布帕,顺便要了块布料,用以做成包裹,急急忙就离开,呵呵,新装备齐全。
“嗯,衣帽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我的长须了!”
装扮问题解决,容貌特征问题随之而来。
摸了摸长长的胡须,曹灵宝有些不舍,倒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等老思想,而是长须这些年他可没少珍视,一下子要亲手断去,难免有些疙瘩。
呵呵,也只是疙瘩,与命比起来,不算什么。
这不,犹豫片刻,某人一咬牙,买了剪刀、铜镜,钻入一个弄堂,就开始拾到拾到自己去了。
一步一步来,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火云袍子,唉,跟随了自己这么久,虽然不是什么宝贝,却也便得不凡,丢弃是做不出来,索性藏在了一个地方,只待以后恢复能拿回来。
长须,没得说,剪掉,咔嚓咔嚓的,没几下,就只有寸长之短,当然这样还不够,也不美观,继续。
如此忙活了一刻钟,终于搞定,衣服穿好,须发该剪的剪,该盘起的盘起,至于剪刀、铜镜等工具,又没什么用,就地扔掉,将另外一套青衫打包好,某人挺胸抬头,昂头阔步走出弄堂,拐几个弯角,就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儿重新出现大街。
青衫长袍,灰色腰绳束腹,缠卷而起的头发,被布帕包裹的如道髻,成熟方正的面孔,附带还依稀残留的胡茬,活脱脱的一个略带沧桑的中年书生新鲜出炉。
曹灵宝也挺满意自己这幅面容,根据他自己猜测,现在的模样,非熟悉的人,是不可能认出他来的。
哦,对了,从当初归入万剑山时,昔日炼制道兵产生的副作用,也就是使人皮肤发青发紫等等非正常的情况,曹灵宝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现在他的面容与正常人无异。
“洗心革面祛风尘,青衫粗布走长征,迷途漫漫碍道心,一步一脚踏彩云,昔日我能从凡人之身一步步走来,现在不过是重新开始,我有何惧!”
迎着微风,慨然一叹,曹灵宝肩负包裹,抬头挺胸,融入过往来客,准备开启新一篇章。
曲运城,说大不大,走了不一会儿,书生抬眼便见城门城头,吸了口凉气,某人就准备说告别。
“先生,先生慢走,慢走!”
然,天不遂人愿,一道叫唤声从背后响起。
曹灵宝眸子朝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顿时明白背后的人是叫他,这样一想,他也发现背后的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听过。
微微转身一看,可不就是熟悉吗,雷记济世堂掌柜,熟悉的老脸。
呵,老家伙身子骨不差,曹灵宝停一小会,对方就来到他身来。
得,暂时不能走了,因老家伙不是独自前来的。
至于改变面容的某人会被认出,一句话,老家伙没瞎,没多久才见过面,换件衣服,理了理须发就不是人了?
“老掌柜,何事?”
曹灵宝蹙眉,一行人,两个老头,四个身强体壮的青年家丁,怎么感觉来者不善呢。
“呵呵,别,别误会。”
老掌柜笑呵呵,人畜无害的介绍道:“这是我们县的于老爷,先生走后没多久,于老爷就来了,所以,所以先生给的方子于老爷看过,这不,看过后于老爷急急忙的就让我找人。”
方子?于老爷?
见那所谓的于老爷精神抖擞,面色红润,虽然头发花白,却没有苍老的气息,曹灵宝顿时有了底。
“失策,给出的方子虽然只是简单的调血气,补元气功效,但普通人,甚至尚处于后天境的玄功者来说,那效果也大了去,该死的,老眼光看待问题,这次算是给自己挖坑!”
心底思绪翻转,面上却坦然不惊,曹灵宝捉摸了开来。
眼前老者是玄功者无疑,不然怎么解释对方急急忙来找自己。
第一百一十五章 坑爹小童=于老爷?
'再度感谢‘一帆之风’'
呵,有方法了。
兵法有云:敌不动,我不动,曹灵宝决定见招拆招。
正好那于老爷朝前一步,拱了拱手问道:“先生那里人?”
“七戎郡人士!”曹灵宝答。
于老爷又道:“先生可会玄功?”
“不会,再说我人在这,你应该看得出来才是!”某人回答的掷地有声。
于老爷沉默片刻,轻笑道:“这样呀,那先生定然是精通药理,正好我有很多疑惑不解,恳请先生赐教!”
适时,三大五粗的年轻家丁挺身围了过来,显然来之前,于老爷就有过交代。
“得,查完户口,就开始绑人,看起来碰到识货的,麻烦了!”
曹灵宝见这架势,那里不明白,就自己这样的状态,妥妥的砧板上的肉,没有选择权,只有待宰,只能无奈点头:“叨扰了。”
“请!”
于老爷再次露出了笑容,虚手引路,四个家丁更是分列两排,好似标兵。
呵,好阵仗,曹灵宝坦然不惧,挺胸抬头的走在前头。
“雷掌柜,稍后领赏去吧。”
于老爷对一直好似透明人的雷掌柜道了一声,跟上。
“是,东家!”雷掌柜笑呵呵的应下。
曹灵宝耳朵长,听清楚了,摇头不语,难怪那老头会这么卖力带头找自己,原来他不是真正的老板,背后有人呀。
人生地不熟的,这一次算是认栽。
于老爷,从过往百姓的尊崇态度上来看,首先能肯定的是,老家伙属于地头蛇类型的存在,而且还是折服人心的那种,想要蛮横的脱逃,现在的自己压根就无法办到;其次来到于府,感受着财大气粗,庄严威严的宅子,曹灵宝更是知晓,离开短时间除非另有变量,否则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