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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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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坏阕试础�

    九、就算以上的问题都解决了,我们也不能保证初六就能从孤城里逃出来,不太可能买得到回北京的车票。进了一个大瓮……

    写完之后一看,很凄凉的样子。

    不过我妈一直很兴奋地招呼我回去。

    我爸丢话说:只要你到湖南了,不管在哪,我都会把你接回来。

    看在他们用如此积极的心态想把我骗回去的份上,我决定一定要回去。要闯过九道大关,将我和谭小姐2008年的第一大坎坷踏平。

    加油!

    “为了保险,那年我拜托了五个朋友帮我买火车票,在最后一天的时候,五个朋友纷纷用承诺换来了卧铺票。本来一张都没有的我,突然就变成了票贩子。但因此我也欣喜了一阵,本来拜托五个朋友就是怕有朋友是忽悠,最后的结论是,我才是一个大忽悠。

    回到郴州,站在我爸的办公室,本来满目的树林全被大雪压垮。家中没电,全家人围着蜡烛吃着年夜饭,过了一个难忘的年。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每年我都要回去两到三次,反而对旅游没有什么热衷。回去也不过是去重复以前的生活,但就是觉得安心踏实。

    如果有机会,我们一起回去。”——2012/10/8

他终于想起了他的初恋

    我认识他的时候,想必他都还未长大。一双清澈到底的眼睛,注定了他长到25岁还是喝不了一杯梅子清酒便醉。

    那时也未想过他会坚持着喝这种颜色的酒,会搂着我一句话也不说,会在所有人正在兴头上猜忌他的喜好时便在做直播节目时不顾一切地说出去:为什么我会忘记了我的初恋呢。

    他和我一样,和很多很多人一样。不同的人忘记的是初恋的时间,初恋的对象,初恋的地点,初恋的性别。同样的是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初恋。

    人的记忆总会强迫自己忘记很多对身心不利的事情,生理无意识的保护机能比大脑清醒得多。

    在笑吟吟地经历了半个冬季的明媚阳光后,他从大洋彼岸回来,花三个小时修整了作息之后,便约我到了工体,然后在半侧阴影半侧光的角落里神情严肃地告诉我:我终于想起了我的初恋。

    “我终于想起了我的初恋。这次回去,我的卧室从三楼搬到二楼,翻出了一大堆信笺,里面尽是我与初恋之间的对话,以及很多很多我写给初恋的单恋情绪,上面泪迹斑斑,我似乎记起初恋的那一年,好像还是大一。我从这地追到那地,这城追到那城,撑着身体陪着打了通宵的麻将,输了好几百块,听着莫文蔚的《是这样吗》,连高速路的售票员都不忍心给我递面巾纸。”

    “再后来,我们在网上争吵,诋毁,撕破脸面,中途和初恋的好友搭上了感情交流了几次**,留下了少年的余味与幸灾乐祸的复仇。然后是没日没夜的酗酒,不分昼夜的睡觉,一年之间体重从110斤长到了140斤,个子也莫名其妙从1米74长到了1米78,又经过了半年的游泳,体重回到120斤,其后又有经历又有爱恨,最终交叠在一起,忘了谁是谁的第一次。”

    “……看到一句话后,突然流泪。”

    他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大学里流行过的劣质信纸,有重重折痕,他居然那么认真地念出来:“他打那个呵欠就像一朵巨大的蓝色花朵,沉醉着就把人缠住。体温37C°,拥抱在一起也不过37C°,他于是止不住想,这就是我的爱么……”

    他不再朗读,沉默了很久突然说:这是我的初恋,记忆完全被纸代替。

    酒吧突然换到熟悉声线:我明白,太放不开你的爱,太熟悉你的关怀,想你算是安慰还是悲哀。

    他继续说:我终于见到了他,脖子上有金色的项链,和四十几岁的老女人搂在一起,笑容还是那样,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看我样子很迷茫,而我很淡然。

    他和他的故事,总比他和她的故事来得凛冽。我一直把S当成幼年的自己。豁得出去也挣得回来,带出去参加聚会,男男女女都喜欢他。他回国之后,待了不到3年,又出去了。他说他无法忍受中国男女如此肤浅又快速的暧昧,一个眼神还没弄清楚是喜欢还是厌恶,一双胳膊就圈了上来。他们也可以随意指着一张照片说我爱这个人,也会不洗澡便上床亲热,只因他们觉得开放就要尽情尽兴。在他看来,他所遇见的他们活着不是为了自己,全是为了特立独行。他给我发的邮件里,附了一张他的照片,头发已经留得很长,五官也愈发好看。抱了一条长得和同喜很像的一只泰迪,一个人,住在公寓里。白天骑单车上班,晚上去学习百老汇歌剧。同时和两个人交往,内心平静而坦荡。

    ——2012年7月31日

关于我人生很多疑惑的词(一)

    赎罪

    第一次听说《赎罪》是因为王翰涛的关系。

    有两句话在我判断中是并列的。一为“当一个人敢用人格为另外一个人担保,这两个人都是可以完全信任的。”二为“当一个人很真诚地为其他人推荐某件东西时,那么被推荐的东西一定值得花时间的,哪怕也许最后你说了一句’有点无聊’。”

    《赎罪》并不会让你说“有点无聊”。

    二战的硝烟,年幼的过失,一生的追逐与等待,永不可能再实现的愿望。

    类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应该是每个人都要看得起自己,不要以为自己无足轻重而放任自己做一些事说一些话,其实你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对你周围的人造成一生不可弥补的破坏。你呢?”

    “当他得了败血症即将离开的时候他想:如果能够再回到法国,他一定要穿上最漂亮最干净的礼服和她一起在市内的公园里散步。我突然很想找个人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去坐城市里最高大的那个摩天轮。”类说。

    人生

    我的人生有点荒诞。

    胡亚捷说王志文当年在学校里最喜欢玩闹,最喜欢逃课,是全班最淘的小孩。那时的王志文以为那样的他才是最舒服的他。后来毕业之后,走上社会之后,他也渐渐放缓了下来,不苟言笑,精于事物,那样的他或许比学校里的他更为舒服。

    人总在寻找着自己一生的定位。

    初中时,我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可以被忽略的那个,任何没有人愿意做的事情,他们总会让我去做,你把我比喻成最没地位那个也行,那时不流行“贱”这个词,如果有的话,我想我那时的位置甚至连用“贱”形容的资格也没有。

    高中时,他们开始叫我“小表弟”。他们以及我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小表弟”。说任何话都可以不负责任,肆无忌惮地挥霍,仗着父母的关系,在同学与老师眼里游刃有余。

    后来,到了大学,我想我是不是该大度起来。于是我又变成了另外一个我,蒋友柏说人的一生有两个自我,一个策马奔腾的我,一个坐于车内不敢探头观望风景的我,两个人只有夜间才能交流。而人生最健康的状态则是第一个自我适当地允许第二个我与外界交流。

    而我常常在几个自我之间变换着角度,哪个最舒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楚。

    可无一例外的是,无论是哪个我,都很容易被感动。

    一句简单的“生日快乐”。

    一个聚会后简单的“我到家了,你也晚安”。

    一个风凉的天气你把你更大的外套与我交换。

    一个因为我失败你为我发出的单调哀叹发出的音节。

    一个喝酒之后对我的小叮嘱。

    一个送我去车站的五分钟。

    一个向我约稿并刊登的编辑。

    一个简单到看不出所以然的生日礼物。

    一篇有提到一次我名字的日志。

    更不用提你为我做的任何一件小事。

    直到今日,我也还是常常地问自己,哪种自己才是真实的?工作的?单独的?集体的?夸张的?低调的?大笑的?张扬的?搞笑的?严肃的?愤怒的?积极的?反抗的?

    谁都无需给自己一个定位,包括自己。我还记得“耗子”在高二的时候问我(或许很多人都曾经问过我,只是那一次让我真正有意识地认真地想这个问题罢了),他问:你为什么永远都是这样?

    我也问自己:我现在是哪样?我以后还会不会这样。

    几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当时我发愣的表情,那时的脑子里根本就不可能想到今天的我会有这般的觉悟。那时的我继续做着那时的我,那时的我也渐渐就变成了自以为有了安全感的今日的我。

    其实那时的我根本就是没有错的。我也庆幸那时的我有多么的二,多么的幼稚,多么的无厘头,多么的多么的多么,不然哪有现在仍然****(贬义词)的我,对一切都觉得“天哪,怎么这么好!”的我。

    爱情

    爱情就是妈妈带小孩,哄一下就乖了。关键在于谁当妈妈谁当小孩,但如果有人企图做爸爸,这关系迟早得崩。

    结婚

    越来越多的朋友都说不结婚了。我想我还是要结的吧。

    因为我很喜欢小孩的。

    我很想生几个和我类似的小孩,然后就可以和他们一起玩儿了。

关于我人生很多疑惑的词(二)

    信笺

    Email里堆积着一些未读的信。

    收到来自一封湖南的手写信,夹在开会的笔记本里。

    时常会忘记。

    和智勇在聊天时,看他日益忧虑的神色,想起高三时的自己。

    那时的自己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将所有的困惑编号写在了白纸上,一个一个编号,一个一个写上逻辑关系。

    终于发现原来所有的焦躁情绪都是因为某一两个原因而引发的,只是因为重叠的原因,已经分不清楚谁先谁后,谁缓谁急,谁轻谁重。

    像所有的信。

    轻重

    我和弟弟妹妹常常会聊到自己的现状。

    对一切都抱以感激,于是就会对一切满意。

    这些东西本该就不是你的,把自己看得轻而又轻,像张爱玲对胡兰成。

    有时候命不该在一起。

    当院长的他对我说:之所以护士的录取名额是她,那是因为她把自己看得很轻。天使之所以会飞,是因为她把自己看得很轻。

    有时候,你没那么重要,轻一点,或许活得更好。

    在感情里,更是如此。

    感情

    你转身,我下楼。

    因为我们不是与生俱来的亲人,所以感情常常是这样。

    我回头,你行走,我义无反顾离开,你再回头。

    我们都有留恋,只是留恋都错开了时间。

    你和我都不知道而已。

    除非决定要做亲人,才能够长久地在一起。

    不然爱情总会像花朵。

    花期过了就死,决绝干脆,其实也挺好。

    花朵

    对鲜花一直都没有什么抵抗性的我,以前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当年身上有5块钱,宁愿不吃饭也要买雏菊放在宿舍里。

    矫情是矫情了点,但架不住天长地久的矫情。

    天长地久这个词真好。

    形容词的最高级。

    “提到了类。他是我大学最好的兄弟。外语学院毕业。考了三年终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在时尚集团做市场。后来转弯投身话剧界。后来失去了联系。

    小涛哥微笑着坐在一边,从认识他第一年就是这样的感觉,以后应该不怎么会变。

    智勇终于把留了多年的长发剪了,就像快刀斩乱麻的对待人生。很清爽。

    现在看很多东西,已经不会像之前那样非得怔怔的看上一会,然后必须给它们一个注释才行。这样才能在下次遇见的时候,立刻知道他们对于自己的意义。

    没有生小孩的日子里,我养了一条狗,他很像我。”——2012/10/7

有种感觉叫难以释怀

    被任何掠过都比被回忆掠过释怀。

    难以释怀是最不想遇见的境遇,三杯两盏,四季清秋,也敌不过莫名的愁上忧。

    陆续认识并了解一些新的朋友,逐渐离开与淡忘一些老的朋友。其中,有的朋友见了一眼便有喜悦,有的朋友即使有喜悦也不过是半晌的独自欢娱。

    遇见,然后离开。多年后,再遇见,突然有种感觉叫难以释怀。

    我常常做着难以释怀的举动,平稳举着一杯焦糖马奇朵穿越过人群,焦黄色的糖浆井字形铺在浓浓的泡沫上,纵横交错。

    最近玩的游戏“雷顿教授”里有这样的谜题,几个十字路口中ABCD四个点,如何在不交错的情况下互相联系。

    试过,修改,涂抹,擦去,落笔,心算,纠正,再试。

    后来发现,当井字越多时,选择的余地也就越大。

    于是,人们为了解救自己,画出越来越多的情感井字,他们以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解答谜题的方式。

    原本只是个单纯的人,心伤一次只有一个十字,再多一次,就形成一个井字。

    天色越来越灰,心情也受到影响。

    当被越来越多的井字压抑时,人最终也会成为井底之蛙的吧,我的意思是终身不见天日。

活在自己的年龄里

    狐狸对小王子说:你,驯养我吧。

    于是这个世界上出现了很多很多的驯养,很多很多的被驯养,以及很多很多等待着的被驯养者和很少很少的驯养者。

    看那么多的年轻们有极好的胃口和极好的青春,他们目光游离,伴有阵阵忧虑,聊起任何话题你都看得到他那颗等待着被驯养的心。

    他忘记了20岁的自己正是发芽壮大的时期,忘记了自己的不羁才是受瞩目的资本。他们抱有重重心事,等待着善良纯美仅仅拥有三座膝盖高的火山和一支玫瑰,但被称为“王子”的小王子。这些都是背后的真理,年轻人不会明白,他们只理解什么叫驯养。

    秋微姐曾经在节目里大言不惭地说:为什么我常常会在众多美女中脱颖而出,我问某个成功的男性朋友,他很认真地想了想对我说:“因为你一直活在你的年龄里”。

    “活在自己的年龄里”是件多么重要的事。

    很多类似当年的我企图活在未来,企图花更少的时间过上更优质的生活。只是他们突然明白了:与其被人永远驯养,不如学着以后去驯养别人。

    于是过了些年,我们看到了更多优秀成功气质优雅带有一丝善良且小邪恶的他们。

    蔡康永的理解是:千万别在有胃口时养成了张口被动接受的习惯,最后当你发现这些并不是你喜欢的食物时,已经破坏了自己的好胃口。

    那些希望每天挎着LV,穿着PRADA,围着PAUL**ITH的小朋友们彻底丧失在了他们自以为的年轻岁月里,当越来越老的时候,他们依然带着这些漂亮的英文字母生老病死。

    某个王子说:一条牛仔裤加一件白衬衣,是我印象中最吸引人的狐狸的样子。

    鉴于我周围越来越多的小朋友事业未成便已走神,遂有了此感触。

    每个周五结伴拿WOW卡刷半价电影票的小朋友们,每个周末约好去798拍照的小朋友们,没钱也喜欢去商业街瞎逛的小朋友们,打不了高尔夫但可以在“帝国时代”里一决高低的小朋友们,做PPT可以做到天亮的年轻们,经过客户公司送上去一杯咖啡的小朋友们,在SOHO37楼跳跃着许愿的小朋友们。虽然你们现在没有更好的生活,没有更安逸的日子,但你们在过着你们年龄,多爽。

    我都忘记这是多少年前写的文字,如果让我和那时的自己见面的话,我一定会拍着他的肩膀说:说得真好。当年的我就是最后一段形容的生活,什么都没有,却有着年轻时最好的胃口,吃着年轻时最即时的食物,活在自己的年纪里,一秒都没有浪费,真爽。

    ——2012年3月20日

爱情存在的五种形式

    在香港很长的一段时间,J一天的空闲只够吃一顿饭。

    衬衣还没有按公式一一熨开,搭档便在花园外催促着按喇叭。

    还好,随便挂条领带,以及J常爱买的品牌,总是会吸引到别人。不然以前也不会有女生因为看J做化学实验走神而导致爆炸。

    和我对话的时候,J总是讪讪地笑,让我莫名地联想起黑夜当中迎风开放的樱花,那些柔和的艳羡不是白天能够观察到的。

    最近和他聊天之后,我发现J喝水的最后,嘴唇总会轻轻地咂咂杯口,留下若有若无的唇痕印记。

    做事情总是有始有终,打上一个自己知道的记号,就像当年J送给你的礼物上全都有他自己亲手系上的蝴蝶结。

    银灰色休闲西装,挎了“味道极重”的黑色皮包,右手拿着你最喜欢喝的柠檬饮料。

    然后一直在地铁口等你,哪管多少人向他投去友好的目光,一概忽略。面对炽热的太阳,连大海都无能为力,而过去的那些年,他这轮太阳全因你而燃。

    只有看到你之后,才会将自己的心情刹那间的绽放,胜过百年烟火。

    J如是说。

    和你遇见是几年前公寓下的电话超市里。

    至于是多久,他记不准。8年或者9年,对J而言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他说:每个细节他都记得,只是忘记了时间,生活是细节组成的,而不是时间。

    当时的你尚不知道如何使用电话卡,于是局促地站在门口,拿不准是进或是退。

    有时候进一步是天堂,退一步是地狱。

    只是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选择。

    于是他算是领养了你,看到你的模样,现在的J说起来还觉得好笑得很。

    干净的发梢,右耳廓上有粒小小的黑痣。牙齿轻轻地咬住嘴唇,削瘦的身体里进行了巨大程序的运算。

    “同学,需要帮助么?”那时的他还踩着赛车,潇洒地落到了你的身边。

    两个人对视那一刻,J那轮沉静多年的太阳开始燃烧,以至于那些年为你而燃烧,只是而后的几年甚至至今,我们听到的种种传闻里,他也烧伤了许多的人。可仍然那么多人向往,朝他进军。

    天使的翅膀也抵不住热力,再往他的内心进一步,羽毛一一成为灰烬。传说中,他也只为你一人降低过热度,37摄氏度足以温暖你便好。

    你对此从来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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