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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集体舞蹈,她告诉爸爸应该看看景颇人的节日,应该从景颇人的节日里洗干净自己。
爸爸笑着对妈妈说,我很脏吗?我不脏啊,但我得洗洗,洗刷干净,刚来盈城是个刀客,刀客的名声不干净。
妈妈在和爸爸结婚后的第一个“目脑纵歌”节里,给爸爸讲述了很多景颇族的故事,她告诉爸爸,她讲的故事都是美丽善良的故事,她不想讲从前的那些奔波啊挣扎啊什么的,不想讲景颇人的苦难,她说她给爸爸讲故事就是为了消磨爸爸从北方带来的“杀气”。
爸爸说那时候是在家里后院厮杀之前,那时候还没和妈妈说起过他在北方的生活。妈妈说,真正的夫妻是通心的,爸爸说那叫心有灵犀。
“目脑纵歌”是景颇族的祖先从鸟儿那里学来的舞蹈,说是从前鸟儿曾把舞蹈献给太阳,被景颇族的先人看见了,有了感悟,就编排了很多鸟儿的动作。爸爸说每年看到这些舞蹈都会想到这群人就是鸟儿的化身。
我也忘情,我冲进跳舞的人群,拉起了景颇族姑娘的手。我跳舞跳得不好,也不从容自若,还会被突然出现的烟花礼炮吓着。我看见他就站在我不远,他眼睛不离开我,和我笑。
那天天色是暗的,可能随时会下雨。立在广场中央的图案塔被雨雾绕住,最上面已经模糊了。景颇族的笙管、大鼓和铓锣好像被云雾压在了广场上,听起来不那么顺畅。
他也加入了男人们的队伍,我看见他抽出刀跟上了大家的动作。我出来时没注意,他出门时带上了那把户撒刀。
妈妈也被熟人拉进了跳舞行列,爸爸的眼睛也跟着妈妈身影走。
可是就在男女队伍左右交错的时候,突然有几个小青年围了上来,那些人的动作不是在跳舞,是在逼人!
一声礼炮响得很闷,把乐队震走了调调儿。炮声还没散尽,有几个人举起了刀,我看见了,那些刀砍向了他!可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仍然面带笑容……
我喊叫起来,我喊他,我听到自己喊声中拖出来一个古怪的尾音,可他没听见。
他倒了,他手里的户撒刀飞到空中。
我看到了刀上的浅绿色,那是玉石的光,我却看不见他。
我现在也记得我的那声喊,我扑过去的时候根本就忘记了那些刀也可能砍在我身上,我只顾了往上扑,再没有别的念头了。
我再也没有能力参加景颇人的节日了,每次看到景颇人的衣服景颇人的聚会,我条件反射,躲开好远好远。
第二十二章
刘峻峰说,就像他爸爸躲开泼水节好远一样,曲莉也忌讳这个景颇族的节日了。他爸爸的一位朋友曾经在泼水节那天死了。不过他还是找了个过泼水节的妻子。
阿灿满足地笑在一边。
车开出很远,我们回头还是可以看到大榕树。近看倒没有远看有气势,麦烨说,远远看一眼大榕树,会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走进去,融在其中的时候,感觉到的不是感叹,只是深思。
我们把车开回李叔家门口的时候,李叔已经打点好了行装。曲莉说,爸爸您也去腾山?李叔说,对,我去看看刘二哥,也顺路看看韩成,人老了,不晓得能活多久,我得看看他们去。
曲莉的眼睛发红,被李叔看了出来。小丫头,你又哭了一场?看爸爸怎么活的?你问问梁宽,我是怎么给他讲过去的事情的?哭,我们有多少时间哭啊?
说启程就启程,这对于李叔来说真好像是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刘峻峰和阿灿扶着李叔上了一辆早被李叔订好的面包车,我和麦烨把本来就简单的旅行包带上,转身告别。曲莉拉着妈妈向我们招手的时候,孃孃站在大门口,依然呆呆地垂着双手。
小曲莉怎么哭了?李叔回头问我们。
她想起“目脑纵歌”了。麦烨说。
李叔噢了一声,指指高黎贡山的方向说,应该让她也上山,在山上想心思,想得开。
麦烨啃着在榕树王那里买的橄榄,酸得龇牙咧嘴。阿灿说,别嚼,先含在嘴里一小会儿,像吃糖果那样含着,酸的就变成甜的了。麦烨试了试,咧着嘴说,橄榄的吃法蛮带哲理的呢。她递给我一个,我也含在了嘴里。
李叔说,这些亚热带的水果在北方是见不到的,也许现在北方能有了,原先在北方能吃到的就是苹果鸭梨之类的东西,连甘蔗都算稀奇物。
车子开出大盈江,几百亩甘蔗林一望无际。间隔在甘蔗林中,总是有几簇高大的凤尾竹立在那里,点缀得江岸高低有序,像一片绿色的大海里有几迭海浪。又看见了成片的甘蔗林,麦烨的眼睛盯着窗外,这回她没闭眼睛。我小声问她,麦烨你没幻觉了吗?她说,有的,只是我不想再进入幻象里,我就要看到那个韩成了。也许,他还能认出我来。
我想他是能认出你来的。李叔说。韩成的记性特别好,对女人的记性更好。她现在还能画出他那个阿玉的样子来。韩成会画画,他看见过你,就认得你,就一定能把你给画出来。这个人神。
李叔,当年韩成听到我喊爸爸的时候回头看了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他一定有个孩子。麦烨说。
阿玉怀了孩子走的,韩成当然有孩子。可他没有见过这个孩子,甚至不知道是男是女啊。上次去看韩成,喝了两壶米酒,我胆子大了,和韩成说,兄弟啊,那阿玉可能早死了,不然怎么也会回来看看你啊。韩成说,不会的,阿玉绝对没死,只是一定是嫁了,没准儿是嫁到缅甸去了。我说,缅甸和咱们也来往不少了,这些年发展了,开放了,咱们去缅甸不成问题,阿玉要是在缅甸,也该回来看看的。韩成说,该死的“文化大革命”啊,害了多少人啊。
李叔,您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就没被弄下乡?我问。
没。还没等开始上山下乡运动,我就跑出了校门儿。我看着同学们批老师,觉得这社会完蛋了,我不要上学了,就跑了,成了混子。不成混子,我是没有胆量跑到滇西的。
混子啊,在北方当混子,在这里当刀客,没什么好出路,当然就没什么好下场。韩成也是啊,看看我们这代人,可悲可叹啊,大好的时光没了。李叔说。
麦烨问,李叔,您是不是信命?
李叔说,人生下来命就在那放着,信不信它都在那儿。那是劫数,人不是都说嘛,劫数难逃。
车里面除了发动机的声音就没了别的声音了。大家看着窗外的绿色,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李叔一定是在想他的劫数和他儿子的劫数,刘峻峰也一定在想自己失去一只手是不是就是个劫数。阿灿可能在想自己嫁了个没有手的男人是不是也是个劫数。
麦烨也许又进入了幻觉里,她的劫数里注定有这个幻觉。
我,深爱麦烨,这就是我的命。
阿灿和刘峻峰依偎在一起,那只没有手的胳膊被阿灿抱在怀里。阿灿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她把光滑的头发拢在脑后挽成发髻。和曲莉不一样,和麦烨也不一样。傣家的女子天生有种特质,能让人一眼看出来。阿灿的特质衬托着刘峻峰的幸福感。不知道刘峻峰是不是也相信生命里的劫数和注定的幸福。
我脑子里不只是有爱情了,充斥了很多在昆明没有的东西。那些东西很大,很庞杂,让我觉得男女的事情在这个世界相对渺小了很多。我曾经满脑子都是麦烨,都是我和麦烨需要或正在营造的幸福。20几岁的年龄,除了爱情还是爱情,却少去思索人生。现在我觉得脑子满满的,理不清,也找不到开头和结尾。
我开始知道,生活里不应该只有麦烨。我相信麦烨也会知道,生活里除了我,除了他父亲,或者除了那个她臆想中的韩成,还有别的深刻或沉重的东西。麦烨和我同样需要这些,也永远躲不开这些。
这也许是定数,或者是劫数。
麦烨的笔记本上已经写得密密麻麻。这个笔记本是在我们启程到滇西来的时候新买的,麦烨说她要记录一些东西,要完成一个论文。她要写的东西与她的工作无关,但她说与自己有关。麦烨是个刻苦的学者,至少她在大学里曾向我表示过她要成为一个刻苦的学者。
我昨天对她说,滇西的故事,写个小说写个传奇更合适,写个文学的东西会很成功。麦烨说不,文学的东西让作家们去写吧,文学一直在艺术着、婉转着提及问题和思考,我们没有时间去艺术去婉转,生活要向当年的刀客一样,干脆,直接,人们都懂得直接、都体会直接的时候,社会的进步节奏就快了。
爱情以外的东西,我和麦烨没有“共同语言”,这个曾经被看做夫妻大忌的名词在我和麦烨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作用。我在钻研我的数学我的函数三角,她在为社会现象做分析做思考,而爱情和情爱,我们共享。“没有共同语言”,已经成为我们之间的笑谈。
李叔说,什么是共同语言?我和我老伴当初哪里来的共同语言?杆子和孃孃哪里来的共同语言?我们同样有爱情,也有浪漫。
滇西的颜色就属于浪漫和爱情。滇西永远是绿色的。麦烨说,四季里没有寒冬,爱情里就很少有忘恩负义,绿色里的爱情生机无限。
曲莉和她的男朋友是有共同语言的,他们学同一门学问,在同一个教授的课堂上听课,甚至在那个教授的课堂上恩爱。但他们生一个、死一个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觉得麦烨内心深处有一个可能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她在探索那个未知的东西。我在这些刚硬的汉子中间,我怕麦烨会对比,怕麦烨对男性男生的要求变换层次。我,和这些男人不一样。
第二十三章
刘峻峰的家就在腾山的中心,好大的一个院落,好干净的一个院落,两层楼房,淡黄色的外墙没有雨水留下的痕迹。刘峻峰说,在和阿灿结婚的时候,特地从昆明买回来这种据说是进口的外墙涂料,涂料的说明上说,雨水留不下痕迹,只有太阳能把它晒褪色。
刘峻峰的妈妈迎出来的时候,李叔上前一把搀扶住了她,叫着嫂子。院落中的一个石凳上摇摇晃晃站起一个人,手里的一根拐棍儿突然被扔掉,含糊地叫了一声兄弟,扑向李叔。
当年的刘二哥和李叔一样,老了,比李叔还显老,头发花白,胡子花白,消瘦的脸上只有那双眼睛闪着亮光。战战兢兢的动作中,谁也不能想到30年前他是纵横在高黎贡山上的刀客。刘峻峰上前扶住他父亲的时候,左面的袖口飘了飘,老人扫了一眼,只片刻,但确实停留了一下眼神。
李叔迎上去一把搂抱住了刘叔,老泪横流。
刘叔含糊地说着,说了两三句,都是一句话,我们老了,我们老了。
李叔给大家介绍后,我们就坐在了院落里。刘家的石桌实在漂亮,大理石雕刻的桌面龙凤腾跃,而我们坐的石凳却完全是另一种石头,轻飘飘的,黑色的,大大的孔隙。麦烨坐下,又站了起来,仔细研究这些石凳。阿灿笑着说麦烨少见多怪,这是火山岩,别忘了腾山是有十几座火山的。
火山岩很轻,坐上去却不是很凉,刘峻峰开玩笑说,坐在火山岩上不用压抑,就算放了屁它也会散发开,闷都闷不住。
阿灿和妈妈端出来很多水果,麦烨拿了芒果放在鼻子下闻着,说腾山的芒果格外香。
刘叔说,吃吧,吃吧。
阿灿把芒果用小刀切开,在果肉上划着“格子”,然后轻轻一翻,递给刘叔。刘叔慢慢接过,又递给李叔。这一系列动作麦烨都看在眼里。晚上麦烨对我说,李叔心里不好受,没了孩子,还好,多亏有了曲莉。儿女尽孝道,在父母的眼里体会的味道不是平常人能体会的啊。
腾山看上去比盈城发达很多,外侨在腾山的投资比盈城踊跃,这里建设得十分有规模。地热资源和火山景观成为腾山的热点,全国的游客都慕名而来,海外的游客也在近几年蜂拥而至。李叔对刘叔说,兄弟你选了这里定居真是有眼光啊,30年前你就看到了今天的发展了?刘叔说,咋有那好眼光?30年前这里还只有村寨,30年前是满街的知识青年和红卫兵啊。
咱要是能长寿该有多好!李叔说。30年变了这么多,60年得变成个啥样?真想再活一回啊。
人啊,真他妈渺小,就活这么几十年就完蛋了,看着腾山的火山,也不动声色,就活了几万年,咱这几十年还穷折腾。刘叔说。
刘叔的装束很像民国时期的风格,白色对襟立领的衣服,胸前没纽扣,打的是纽襻。一串翡翠的佛珠挂在脖子上,映衬得干净利落。麦烨说,刘叔您这样可真像个行伍出身的大师呢。刘叔说,孩子,行武我们这些老家伙都担当不起啊,当年的一把刀一条命,拼的就是个好日子啊。
可惜秦大哥不在了。李叔说。
可惜杆子兄弟也不在了。刘叔说。看看吧,我们屁股下的这些火山石,就是我们啊,烧过了,空了,没分量了,只配垫屁股了。
——当年我是在高黎贡山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火山石的,我就纳闷,是石头还是土坯啊,石头怎会这么轻,敢情给烧过了的石头也能这样轻啊。等我们进了火化场,出来的时候就剩一把灰了不是?哈哈哈。
刘叔笑的时候嘴还是有点歪,面部神经被脑血栓折腾了好多年,一下子恢复不了。
阿灿还是不停地给大家剥着水果,好像这就是她的工作。她把长发披散开来,麦烨忍不住去抚摸她的头发。麦烨一直是短发,齐脖短发,两侧微微前弯。她羡慕长发,但永远也留不起来,她头发长到半尺长的时候就会发黄、分叉。
能从麦烨的眼睛里看出许多内容。麦烨很羡慕阿灿,在某种程度上,她也很羡慕和钦佩曲莉。她对我说,为什么总感觉她们比自己幸福,虽然知道她们有那么多苦,但还是觉得人家都很满足,是不是因为她们找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而她自己没找到?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麦烨找的,和曲莉、阿灿要的,不一样。
第二十四章
我呢,我在做什么呢?
在麦烨面前,我好像没有自我。爱情让我迷茫在她的世界里,而我愿意享受这种迷茫。麦烨身上有一种神秘,她自己也说不清,我更说不清她神秘的具体内容。在追求麦烨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书本上关于爱情应该付出的理论,我觉得我爱她,那我应该付出。付出,到底是什么概念,我并不清楚。我问过麦烨,我这样爱她是不是让她舒服,是不是给了她想要的爱情境界,麦烨说,爱情怎么会有现成的模式?婚姻已经是一个模式了,爱情要再是模式,那人不很可悲吗?年纪轻轻就都陷入了模式里面,人生能快乐吗?
思考或者是思索,其实是一个可怕的程序,尤其是想深入的时候和想找出真谛的时候。在曲莉那里,整天萦绕在我脑子里的是人生的无常。我可怜曲莉,刚刚进入爱情就永远失去了爱侣。和她一样曾失去爱侣的人都把苦水埋在了心里一辈子。孃孃失去了杆子,疯癫着过活。那个从未谋面的韩成据说也是因为失去了姑娘的爱情而孤苦一生。曲莉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重蹈覆辙,走上辈人的老路,就算世道已经变化很多,但她怎么走出这个孤苦也同样是巨大的艰辛。
一路下来,我几乎沉浸在每个人讲述的故事里。因为他们讲述,我只需要倾听,而我愿意享受这样有些苦涩的倾听。我转换着自己的性别和年龄,把自己看做是那些故事里的我,然后我又把自己看做是麦烨。我知道,没有麦烨的执著、没有病入膏肓的人的倾诉欲望,我也就没有这样的机会领略两代人甚至更多人的故事。
我,也许是这样的故事的延伸,也许是这样模式的故事从今天的另一种开始。我能有精彩的故事吗?和麦烨的爱情,还是和麦烨以后的生活?我羡慕有故事的人,羡慕除了爱情故事还有人生其他故事的人,我甚至想象自己是一个刀客,我也带着一把户撒刀走在高黎贡山上。
麦烨问我,这个问题她早就问过我,如今她又问了一次。她问,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有好多“标的”在脑子里,但我还说不出来。曲莉的男朋友是一种,故事并没有结尾,我不知道能不能有信心听那个结尾;韩成是一种,我们还没有见到他;刘家的父子也是一种,儿子为了父亲砍掉手臂的情景还没被讲述出来,但我想想就觉得震撼……
麦烨是在找一种男人的模式吗?
我是不是也找找相对应的东西,比方女人的“模式”?几天中曲莉和麦烨都唱过那些歌,那些歌里唱的就是滇西女人千百年来的样子,那些样子对滇西的男人们很重要,很受用,是不是我也需要的模式呢?
刘叔和李叔在院子里聊得没完没了。刘叔不停地擦着眼泪。他们生活是按什么模式进行的吗?
麦烨还是抱住我的胳膊紧靠着我,刘峻峰和阿灿不时地给老人们打着岔,生怕老人陷入痛苦中。
第二十五章
广场中心人群中突然出现打斗弄乱了庆典的人们。姑娘们的手帕满天飞啊,都飞在地上了,身上的银饰也哗啦哗啦地掉。远处放礼炮,但礼炮声中已经掺杂了哨声,警察从广场的外围开始向里面冲锋。
一切都无济于事了,我儿子被踩在了人脚下,他身上被刀砍成了一片血红。我拼命冲挤到儿子的面前,伏身抱起这个血人。
后背上刺心疼,回头我看,歹徒杀红了眼,他们把刀劈向我。
咱们是啥出身啊,哪能怕这个!我踹出了一脚,正蹬在迎面一个举刀人的小腿上,他向前扑倒,我顺势接住了他手里的长刀。
那时我也犹豫。我想不到我会在这个时刻犹豫。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和杆子在家后院里的第一次厮杀,我想到的是那时我砍杀的是缅甸的匪徒马帮,而这次要是砍下去,砍倒的却是中国人;我想到我幸福了好多年,和堂妹过了没有恐惧没有血腥的日子多好受;我想到了我现在算不算老,能不能还有力量劈出我的刀;我还想到了我应该找回来我的那把户撒刀,它就落在离这不远的什么地方……
前后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