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老师,找我有事吗?”
他看看花梦柔,见她促狭的眼神令他的脸颊又是一红,他垂下目光讷讷地道:“也没什么,美术馆有个水墨画展,水蓝,你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此话一出,花梦柔立即翻翻白眼。老套!哪有追女朋友是用这种追法,每次不是看画展就是听演讲,女孩子不闷死才怪!她突然有股冲动想剖开他的脑袋,看看里头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难道他没有新奇一点的借口了吗?追了水蓝五年多,尽是一些烂点子,水蓝会去才怪!
“很抱歉,晚上我有事,谢谢你的邀请。”宋水蓝婉转地回绝。
“那……没关系,下次好了。”脸上虽有难掩的失望,但赵继承还是非常有风度地微笑着。
见他又一次黯然地离去,宋水蓝心中闪过了一丝不忍,但却一闪即逝。何必呢?同情不是感情,又何必给他无谓的希望?
五年来,她不曾答应过赵继承任何的邀约,就是不希望他把时间浪费在自已身上。但五年来她虽拒绝了无数次,却从来也不见他生气或有打退堂鼓的意愿。
有时,她具有股冲动想找他摊牌,希望转移他对自己的注意力。但赵继承从来也没说过喜欢自己等等露骨的话,教她怎么说得出口?
“为什么不给他一交次机会?”虽然换成是自己,也未必见得会答应,但,花梦柔就是忍不住要问。
宋水蓝只是淡淡地瞅了她一眼,便迳自回到自己的座位,找出下一堂课要用的课本。
花梦柔则紧跟在后。
“说实话,他真的不错,既忠厚又老实,对你又痴心一片,只是有一点不解风情,既忠厚又老实,你为什么不答应他?”
“既然你对他评价这么高那你可以考虑一下。”
“拜托!人家发痴的对象又不是我。”她啐了一口。
宋水蓝瞪了她一眼,迳自摊开了课本预习待会儿要上的课本内容,没再理她。
望着她窈窕的背影,花梦柔在心中胡乱想着,难怪赵继承对水蓝“哈”得要命,好清新又带点淡漠的气质,实在是十分独特全校的未婚男同事莫非都瞎了狗眼?像孟吟那种娇滴滴的女孩子有什么好?还是只有赵继承慧眼独具,能欣赏水蓝这种需要细细品味的女子。
光这一点,他就值得她下海帮他一把了,否则像他这种清流已不多见,凭他那种追法想追水蓝,再等五百年吧!
嗯!有机会得传他几招泡妞密招。花梦柔慧黠的目光闪过一抹不怀好意的光芒。
第二章
宋水蓝家住南部,平日除非有两天以上的连续假期,否则她一定是窝在自己的小屋中。
这间小屋,是她省吃俭用,用五年的积蓄买下来的。她任教的这所私校虽然苛刻,但,不可否认的,学校沿称优渥的待遇的确让她的生活品质提高许多。
会选在中部置产,最重要一点,是因为工作。至于她何翻山越岭,由南部北上到中部就职?这都得“感谢”她妹姐宋水彤。
姐姐自从被姐夫张立凡由南部拐上台中后,生活幸福美满,宋水彤爱屋及乌,不断地哄骗她,强调中部地灵人杰、气温温和,是个居住的理想环境。她这个刚从学校踏出的社会菜鸟被哄得有些心动,依着梦,由南部直奔台中,打算亲身体验姐姐中中的地灵与人杰。
不过,地灵与人杰沿未深刻体验到,她反倒先成了一位超级大保姆,让她不得不怀疑姐姐哄她上台中的真正目的,她严重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由于姐夫的工作必须经常到国外出差,在听多了男人借出差之名在外养小公馆这类的事后,宋水彤紧张得不得了,几次虽想同行,但碍于幼子沿小,在乏人照顾的情况下只能眼巴巴地放老公一人独行,每次临行前,虽有老公信誓旦旦的保证,但基于女人善疑的本性,宋水彤却觉得心中始终不踏实。
因此,在好不容易把宋水蓝拐上台中后,她的宝贝儿子年年终于有了托付的对象,每遇老公出差时,宋水彤就把年年往宋水蓝的住处一丢,借出差之名,快快乐乐地“粘”着老公一同度假出游并负起监督的重责要职。
这来就苦了未婚的宋水蓝,她成了一个全天候的超级保母,每当年年这个不速之客来“叨扰”时,白天,她必须把他送到她任职的学校附设的托儿所寄读,下午下班时,再一并把他接回,忙碌得俨然就像一个职业妈妈。
而她的小窝在年年长期的“肆虐”之下,已完全变了样。原本的书房成了年年的玩具间,什么推土机、咸蛋超人、无敌铁金钢……等等一大堆玩具,堆得至处都是。刚开始她还会捺着性子四处收拾;时间一久,她也懒了,索性任由他去捣乱,只要年年不将他的“魔爪”扩张到她最后一块净土——卧室,她也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免得累死自己。
有时被年年缠得烦时,她也不免抱怨,但总也一再告诫自己下次一定要拒绝姐姐的要求,还给自己一个清静的空间。但每次宋水彤又把年年带来时,他童稚的单调伴着左一句阿姨、右一句阿姨,那可爱的模样、甜甜腻腻的语气,每每喊得她心花怒放、分不清东西南北,让她的誓言总贯彻不了。
还好,她居住的地点正好在一所国中附近。若刚好碰上周末假日,她会就近带着年年到学校去玩,散发他永远也用学完的精力,自己则可以顺便散散步、喘口气。久而久之,不论年年有没有来,到学校散步几乎已成了她一个固定的习惯。
这个周末,恰好是姐姐与姐夫结婚三周年纪念,原本说好要一同对台东旅游,但多年来习惯性的偏头痛随着最近天气的急遽变化又找上了她,令她游兴大减。
为免扫兴,她自愿与年年这个小电灯泡留在家中,鼓励姐姐与姐夫两人单独前去重温旧日时光。
由于连续几波寒流来袭,气温低得让人失去了活动力,宋水蓝原想省略下午到学校散步的行程,但,已养成的习惯让她老觉得待在家好似浑身不对劲,好像有一件事未做的感觉;加上年年不断缠着她要到学校去玩,看着他期待的眼神,她实在不忍拒绝,当下,她还是决定出门。
为年年戴上手套,围上围巾后,一大一小便出了门。天气虽然寒冷,但手中抓着玩具的年年还是在一路上兴奋得又叫又跳。
学校中,不畏寒冷、运动散步的人还是相当多。远远地,年年一看见跳远沙坑,便挣开她的手,兴奋地奔了过去。
宋水蓝微微一笑后,习惯地走到跳远沙坑旁的大树下就着石头坐下来,眯起眼,顺着微风眺望远方,让脑子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年年最喜欢玩沙子,在他所有的玩具中,他最偏爱这一辆推土机。看着他熟练地操纵着怪手把沙子挖起又倒掉,脸上那股自得其乐的投入与童真的笑容,令人久久无法将眼神从他身上调开。
跳远场地旁,越过跑道,便是六个篮球场一字排开。
平日,打球看球的人潮总把六个篮球场挤得满满的,今日可能是天气寒冷的缘故,打球看球之人不复平日熙攘。
球场上,原本专心一意与队友打球的夏驰风,在看到不远处的身影后,熟练的灌篮动作竟无法一气呵成,中途被盖了个大火锅,令他有些懊恼。
夏驰风是球场上的常客,打篮球是他平日工作之余最喜爱的消遣。自从退伍出国深造回来后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便鲜少有运动的机会,就着居住附近的便利,每到周末假日下午,他便尽可能抽空到球场打打球、做做运动,以维持良好的体能。
原本他打球除了兴趣之外,便是为了运动健身。但自从三个月前在操场不小心看到宋水蓝之后,运动健身就成了次要目的,每到周末,她的身影便成了他隐隐的期待。
会注意到她,他猜想是基于四个理由:其一,她有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其二,是她的身高;其三,是她浑身散发出来的那股淡漠的气质;其四,是她身边老跟着的个小男孩。
大概是天性使然,他夏驰风活到目前为止,最无法抗拒长头发的女人。不讳言,第一眼会请注意她,便是她拥有一头他地无法抗拒,像飞瀑一般的长发,他的前数任女友,虽环肥燕瘦各领风骚,但唯一的共同点均是长发飘逸。
再来就是她的身高。由于自己天生高人一等的身材使他格外注意到女孩子的身高,东方女孩很少能像她那么高佻,他目测她大概有一百六十八公分。更难得的是,她虽高,骨架却十分纤细,高佻的身材配上完美的三七比例,更令她散发出一股致命的吸引力。
而她浑身所散发出来的那股淡漠的气质最是令他无法抗拒。他很好奇她漠然外表下包裹的是一颗什么在样的心外表的漠然是为伪装心中的热情所设的假面具,抑或是她本来的面目?她激发出他前所未有的探索冲动。
但……唉!要命的冲动每每在见到她身边的小男孩时化为乌有,他实在纳闷极了,她与小男孩之间的关系,以她的年纪来看,绝对有可能已有那么大的小孩,万一……冲动之后的结果是踢到一块大铁板,人家早已是某某人的太太或夫人,那……他肯定会被方之月那家伙笑死,他出不起这种糗,也丢不起这种脸。
虽然,他一再逼自己尽量不往坏的那方面想,但,心中却老有种芒刺在背之感,令他相当不舒服。
球场上的夏驰风因她的出现而打球打得有些荒腔走板,队友传过来的球让他不小心拨出了场外,他下意识地追着球跑,没想球行进的方向恰好正对着跳远的沙坑滚去。
正眺望远处的宋水蓝并未注意到球已滚到脚边,年年一声稚嫩的叫唤把她拉回了现实。
“阿姨,球球,球球。”年年一手指着自远处滚过来的球,一边对着球跑过去。
“年年,小心!”为避免他跌倒,宋水蓝立即起身迎向他摇摇欲坠的身子。年年在拾起球的同时,夏驰风恰好跑到她面前。
他在她面前站定,神情明显地有些紧张,不过,他还是故作镇静、大方地和她打了声招呼。
“嗨!”
宋水蓝闻声抬起头,眼前高大的身影正好遮住太阳光线,令她有些看不真切。
“你的?”她直起身,挑了挑眉问道。
夏驰风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白牙,炯炯有神的一双眼直盯着宋水蓝瞧。近看之下,她似乎更美了!
他灿烂的笑容令宋水蓝一愕,但她立即恢复了平日的冷漠,低下头对着年年道:“年年,把球球还给叔叔,那是叔叔的球球。”不知怎么搞的,眼前高大的身影带给她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年年听话地把球还给夏驰风后,又跑回沙坑中继续玩起沙子。
夏驰风伸手接过球,同宋水蓝说了声“谢谢”后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他的脚像生了根似的定在原地,眼睛依旧眨也不眨地直盯着她。
她被瞧得有些不自在,只好开口问道:“请问还有事吗?”
“咳、咳。”他清了清喉咙,考虑是否该把握住这个老天制造的机会。“对不起,如果你不介意……”
她诧异地扬了扬眉,等待他接来的话。
“我……和我的朋友打赌,我们很好奇你跟那位小朋友的关系。”他指了指正在玩沙子的年年道。突如其来的机智,让他终于把盘结在心中许久的疑问问了出来。
闻言,宋水蓝有三秒钟的怔忡,但很快地,她微微张动了嘴角后恢复了自然。望着这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大男孩,她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在等待答案的当儿,夏驰风内心的紧张真是无以言喻,好似在等待一场攸关生死的判决般,难熬透顶。
宋水蓝带着一抹恶作剧的笑容,“你赌哪一边?”
“我赌你们绝对不是母子。”他立刻信誓旦旦地答道。
“那你输了!”
简单四个字,令夏驰风的一颗心顿时由五万尺的高空跌落到五万尺深的谷底。
“你们真的是母子?”浓浓的失望明显的写在他脸上。
“怎么?我们不像吗?”她狡狯地反问道。他失望的样子并未逃过她的双眼,她以为他眼中的失望是因他输了赌的。
夏驰风呆愣了半晌,对她的话像置若罔闻似地。半晌,他重重地苦笑了一下摇摇头,抱着篮球,仿佛世界未日来临一样,十分颓丧地往回走。但,才走了几步,他沉重无比的脚步在听到一声童稚的呼唤后霎地停住。
“阿姨,年年喝水水。”
阿姨?他有没有听错?小男孩叫她阿姨?
夏驰风倏地回过头,正巧看见宋水蓝正把奶瓶递向年年的嘴巴,他抑制不住心头的狂跳立刻奔回她身边。
“你骗人?对不对?”他话气中听不出任何质问的意味,反而多了份意外的欣喜,原本沉在谷底的心立刻又飘上云端,像打鼓似地怦怦跳着。前后才几分钟而已,他已尝到最苦与最乐的滋味,经历了两次剧烈的起落。
宋水蓝只是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没有回答,等年年喝完水后,又走回榕树下。
夏驰紧跟了上来。“你骗我的,对不对?你根本还没结婚。”他对着她的背影又急急地追问了一次,寻求肯定。
“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对你而言很重要吗?”她在惯于停留的榕树下坐了下来,不以为意地问道。
“当然重要。”他倚在树旁口吻无比轻松。
他的回答挑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微皱了下眉头。“到底是什么样的赌注让你这么关心我们的关系?”
“不关打赌的事。”夏驰风咧嘴一笑。“事实上,根本没有所谓打赌这件事,那是我为了想要认识你,在前一分钟所瞎掰出来的。”他的大眼目不转睛、大胆地直视着她,真诚的眼光没有丝毫的造作。
宋水蓝被他的坦白弄得有些,亦有些恼怒。
“你不认为对于一个陌生女子而言,这样的话太过于轻浮了点?”
他摇摇头。“事实上,我对你并不感到陌生,我认识你到今天为止是三个月又零三天。”
她猛地一震,眉头因不悦而紧皱起。她没想到自己竟然像只实验室老鼠般,被人偷偷窥伺那么久而不自知。宋水蓝眉头一沉,初见面对他的好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是你的事,事实上,我根本不认识你。”
“不认识不要紧,只要你和他不是母子就行了,那证明我还有机会。”一抹好看的笑始终挂在他的嘴角。
听到这样赤裸裸的暗示,一股怒意陡地爬上宋水蓝心底。这人到底在说些什么?他未免大胆得有些可恶,眼前的他,充其量是个大男孩而已,他凭什么对她说出这种令人想入非非的话?
“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夏驰风,夏天的夏、奔驰的驰、风水的风。很高兴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认识了你。”无视她眼中的怒气,他继续自顾自地道:“我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不能。”她不假辞色地拒绝。
“哦!是吗?我真伤心。”早猜到她的拒绝,但他的心仍是因她的回答紧紧一缩。
“对不起,很晚了,失陪。”她起身越过他,欲走向跳远沙坑。
不料,宋水蓝才刚起身,便被夏驰风拦了下来,他跳动而簇炽热的火焰,似乎强烈宣告着他的恳求。
低沉的语调似夹带着一股产力,让一向冷静的她也差点撤了防备。她掩饰地偏过了脸,“对不起,我不认为我有告诉你的必要。”
说完,她冷静地绕过他,往沙坑走去。这一次,夏驰风没有再阻拦她。
“年年,我们该回家了!”不由分说,她一把抱起尚在玩沙子的年年,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下星期天我一定会再来找你!”他在她身后吼着,也不管她到底有没有听进去,铿锵有力的声调,似乎不让人有拒绝的机会。
宋水蓝故意充耳不闻,笔直地向前走着,虽未回头,心中却被他这句强势、不容人拒绝的话所撼动。她加紧了脚步,匆促地离开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渐行渐远,一丝笑意爬上了夏驰风的嘴角,且愈荡愈开。因为,在知道他的“精灵美人”是个单身女郎之后,他的日了将更有趣了!
夏驰风可以说是一路哼着歌回家的。他临时的住所离学校并不远,骑机车的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他是个道道地地的台北人,自军中退伍出国念书回来后,夏母以舍不得他离家太远为由,要他留在自家开设的旅行社工作。但夏父却有不同的想法,夏父认为男孩子志在四方,要多磨练,才能禁得起社会的考验。因此,在退伍半个月后,父亲便把他赶出家门,明令三十岁前必须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双手过日子。
于是轻装简骑的夏驰风来到了台中,开始了他人生历程的始站。
夏驰风这所以选择台中,除了久闻台中气候温和、适宜居住之外,最重要一点,是他高中时期的老友也在这儿,可省去他初来乍到的一切麻烦,而现在想想这一切往事如昨,他来老友家也过了三年,父亲明令的三十大关将至。
当哼着歌的他回到家时,老友兼“临时房东”方之月正从浴室出来,刚洗完澡的方之月下半身只围了条大浴巾,露出了健硕的胸肌。
他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以奇怪的眼光盯着夏驰风,“怎么?心情不错喔!该不会是你那位‘精灵美人’落入凡尘,开仙口跟你说话了吧?”
夏驰风疯狂途恋一个校园中邂逅的女人一事,方之月从头到尾都知道,因他从来不曾隐瞒过。而由于一直不知道对方姓名,私底下他喜欢以“精灵美人”来称呼她。
正仰头喝水的夏驰风闻言,朝方之月比了个胜利的手势道:“哈,宾果!你猜对了!”
原本也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却得到他肯定的答案,方之月的眉头顿时挑了挑。
“你知道吗?她还没结婚,那个小男孩不是她生的。”夏驰风为自己再倒了一杯水,往沙发上用力一坐,高大挺拔的身形让黑色的沙发相形之下看起来变得很迷你。
“哦!”方之月再挑了挑眉,语带讥讽,“那真是恭喜你了,三个月来来的迷恋总算有了一点意义。”天性高傲狂妄的他,对于夏驰风盲目地迷恋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一事相当不以为然。
习惯了他的讥讽,夏驰风不以为意地笑笑,“方先生,请你别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等到哪天,你对某个女孩子有了强烈的感觉时,你也会盲目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