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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影帝国的诞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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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进早了,做炮灰,进晚了,蛋糕分完了。

    所以佛家有云:机缘可遇不可求。

    这也是为什么“命”会排在“运”之前的缘故,对命好的人来说,别人求之不得的机缘,对他来说唾手可得……比如沈冲,他在香港电影新浪潮爆发前,进了电影圈,迅速结识了一大群日后的名角,抢占了先机。

    而今晚,他又进了另一个即将爆发的圈子——台湾现代流行音乐业。

    用不着张艾嘉介绍,沈冲认出来了好几个人: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是台湾流行音乐史上的第一位天王巨星刘文正,那个在角落里发呆的,是后来的滚石王牌潘越云……注3

    张艾嘉负责组织,她匆匆交代了几句话之后,就丢下沈冲去忙活了。

    “真不简单,难怪能成为台湾流行音乐圈的大姐头。”

    沈冲看张艾嘉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很快就把乱糟糟的场面变的井井有条,不由的感慨了一句。

    他摸了一瓶啤酒,随便闲逛,凑在人堆里听人聊天,一会功夫,就收获了很多前世从没听过的小道八卦。

    大约七点半,音乐会正式开始,罗大佑在台上,用钢琴伴奏,自弹自唱。

    《闪亮的日子》,《痴痴的等》,《我们曾经年轻》,《歌》,《乡愁四韵》……

    沈冲听了一会,就听出好几首熟悉的歌,对罗大佑的音乐才华敬佩不已,才不过二十四五岁,就有如此耀眼的成就,而沈冲前世这个年纪,还奋斗在游第一线,一事无成。

    在音乐会的休息时间,一位戴着眼镜,看上三十左右的女子走到沈冲旁边,搭讪道:“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厉害。”沈冲由衷的说道:“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歌手,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哦?”那女子追问了一句,“成就能有多高?”

    “中国的鲍勃迪伦吧。”沈冲轻轻抿了一口啤酒,说道:“也许是约翰…列侬?”

    那女子睁大眼睛,表达了一下惊讶,她指了指台上的罗大佑,问道:“你是他朋友?”

    “不算是吧。”沈冲摇头,“今天第一次见,张艾嘉带我来的。”

    那女子点头,说道:“我听她说过,你是香港来的那位电影老板?”

    “是的。”沈冲拿起酒瓶,和她的杯子碰了一下,自我介绍道:“我叫沈冲。”

    “陶晓清。”那女子又接了一句,“电台节目主持人。”注4

    “我是个资本家。”沈冲晃着酒瓶,也补了一句。

    陶晓清被逗的抿嘴一笑,说道:“你在国外留学过?”

    “没有。”沈冲反问:“怎么了?”

    “没什么,看你对西方音乐很熟的样子。”

    “一点也不熟。”沈冲耸肩一笑,说道:“我只知道鲍勃…迪伦和约翰…列侬很有名,有名的肯定是好的,我觉得罗大佑未来也会像他们一样有名。”

    “你可真风趣。”陶晓清大笑,过了一会,她又问道:“你既然是个资本家,又这么看好罗大佑,何不开个音乐公司,投资给他出唱片?”

    “说实话,我很想这么做。”沈冲喝了一口酒,说道:“但是一来我不熟悉音乐行业,二来我的主要业务都在香港,在台湾开唱片公司,没人照看,风险太大。”

    “可以合资嘛。”果然女人主动搭讪,都是有目的的,“我可以介绍几个想要做唱片公司的台湾人给你认识。

    ————————————————————————————

    注1:这个女子叫陈薇,15岁就进了魏家,比魏景蒙小30多岁,魏景蒙去世后,她写过《魏三爷的女人》等回忆录,在台湾轰动一时。

    注2:根据张艾嘉访谈,她曾在“香颂室”住过一段时间,举办过个很多音乐聚会。

    注3:罗大佑的出道之作,是为刘文正的电影《闪亮的日子》写插曲,此处潘越云为凑热闹,读者不必在意。

    注4:陶晓清是“台湾民歌之母”,台湾的校园民歌运动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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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剪辑() 
“你觉得罗大佑怎么样?”

    “你想问哪一方面?”沈冲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侧着头看张艾嘉姣好的侧面,说道:“他的音乐还是他的人?”

    “用得着分那么细吗?”

    “好吧。 ”沈冲轻轻嗓子,说道:“他是个音乐天才,但是不适合做你的男朋友。”

    “哦?”张艾嘉瞥了沈冲一眼,问道:“为什么?”

    “凡是艺术方面有成就的天才,都比较脆弱,他们需要红袖添香夜读的温柔女子,你不是。”

    “那我是什么?”

    “你是摩拳擦掌夜加班的彪悍女子。”

    张艾嘉闻言哈哈大笑,她勉强把车停在路边,伏在方向盘上笑的喘不过气。

    过了好一会,张艾嘉才平复下来,她仍然趴在方向盘上,侧着头问沈冲:“那你说,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我这样的女子?”

    “我这样的。”沈冲义正言辞。

    “真厚脸皮。”张艾嘉又是一阵笑,“你也是个细胳膊细腿的文弱生,不怕我这样的彪悍女子?”

    “文明社会,靠的是脑子,又不是拳头。”沈冲一笑,打开车门,说道:“张姐,今晚月光不错,下来走走吧。”

    身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台湾,经济腾飞之后,从农业社会快速向工业社会进化,各种基础建设项目纷纷开工,整个台北就像是一个大工地,塔吊林立,和21世纪的内地很多城市仿佛。

    此时已是夜半时分,马路上没有一辆车,空空荡荡的,非常安静,明月皎皎,夜风拂面,令人心旷神怡。

    “阿冲。”张艾嘉抱着双臂,跟在沈冲身边,慢慢散步,她问道:“为什么说我是彪悍女子?我很凶吗?”

    “那只是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沈冲摸摸鼻子,说道:“你是一个表面很独立,很现代化的都市女子,和传统女子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传统女子相夫教子,为别人而活,都市女子追求事业,为自己而活。”

    张艾嘉沉默,低着头踢着一颗小石子,过了一会,又问道:“你说我表面上是都市女子,也就是说我其实还是个传统女人咯?”

    “不是,这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沈冲摇头,说道:“张姐,你有才华,但是你没有方向,好像一个没有罗盘的小船。”

    他指了指远方的高楼大厦,又指了指背后的农田菜地,说道:“你看,那边灯火辉煌,是现代化的城市,这边黑灯瞎火,是传统的田园农庄,你站在路中间,向往那边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传统势力无处不在,就好像这夜色,让你动弹不得,你是一个夹在现代和传统之间,左右摇摆的女子。”

    张艾嘉咬着嘴唇,怔怔的看着沈冲。

    “张姐,除了我,别人都不懂你。”沈冲指了指自己,说道:“我就是一辆可以让你开往美丽新世界的汽车。”

    ……

    从台北回来后,沈冲第一时间就赶去了香港冲印公司,开始《疯劫》的后期制作。

    前世里《疯劫》的剪辑备受诟病,所以在拍摄快结束的时候,沈冲就让许鞍华联系谭家明,邀请他能为《疯劫》做最终剪辑。

    谭家明是许鞍华在tvb菲林组工作时候的头头,为人严肃少语,虽然现在两人都不在tvb上班了,许鞍华还有点怵他,被沈冲逼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了电话,没想到谭家明一口答应了。注1

    谭家明是香港电影新浪潮中公认最具才华的导演,剪辑技术尤为出色,沈冲自然不能浪费这么好的学习机会,特意把《疯劫》的后期制作安排在他台北回来之后。

    电影剪辑,简单的讲,就是把所有需要的素材转录到操作带上,然后利用剪辑机把素材剪辑组合成电影。

    剪辑机一般有两个监视器,两个录像机,还有一个操作台,监视器和录像机方便剪辑师看效果,操作台可以方便剪辑师在剪接时精确到每个影格。

    在1979年,数码产还不发达,拍摄的胶片只能用线性剪辑,顾名思义,线性代表顺序,不方便改动,如果要改动一处地方,那在它之后的所有镜头都需要重新再来。

    沈冲把所有的镜头都冲印成了工作样片,丰富的素材让谭家明喜出望外,他剪来剪去玩的不亦乐乎,倒是让沈冲大开眼界。

    说起来,剪辑师在香港电影圈的地位,就和编剧差不多,权利都被导演极大的侵占了,很多香港电影,都是导演亲自动手剪,然而在好莱坞,很少有导演亲自动手剪片,一般都是和剪辑师合作。

    这两种不同的模式各有优缺点,导演自己剪辑,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电影的艺术统一性,而剪辑师剪片,则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电影本身。

    剪辑可以很神奇的让一部电影有更完美的呈现,它本身也是艺术,如何将众多素材排列组合成一个精彩的故事,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不是每个导演都能掌握这样的技巧,而且导演很多时候都有执念,对自己拍摄的镜头念念不忘,舍不得放手,当局者迷,效果反而不好。

    据沈冲所知,按照好莱坞的正常规矩,剪辑师一般不能出现在拍摄现场,只能看到最后的素材,杜绝导演拍摄过程中的决定对影片最后剪辑产生影响。

    沈冲比较喜欢好莱坞的这种分工模式,导演权利太大,系电影质量好坏于一身,未必是好事。

    谭家明资历够老,水平又好,以他为主,许鞍华为辅,配合的很默契,剪辑进展颇为顺利,起早贪黑的辛苦熬了十来天,终于完成了粗剪。

    粗剪版本的《疯劫》有两个多小时,沈冲仔细看了一遍,虽然因为缺乏配乐,整体气氛不足,但叙事流畅,风格凌厉,比记忆里的《疯劫》质量明显高出不止一筹,不由的大喜,连声赞叹谭家明的剪辑功力。

    “许鞍华拍的好,沈先生你又留了这么多素材,要是剪不好,我就没脸混这口饭了。”谭家明自己也很满意,他的扑克脸难得露出了笑容,说道:“这是我剪的最好的作了。”

    “我都不敢信这是我拍出来的东西。”许鞍华也很激动,她再次感谢沈冲,“多亏了沈先生的大力支持。”

    粗剪完成后,沈冲特意打开系统,看了看试炼任务进度表,已经完成88%了,想必把配乐搞定,再剪辑成最终版,试炼就算大功告成了。

    许鞍华把林敏怡请过来做配乐,用了几天时间,试着录了两段,然而效果不太好,她虽然编曲技巧不俗,但没有给电影配乐的经验,无法烘托电影想要的悬疑紧张的气氛。

    而且林敏怡马上要去新加坡举办钢琴独奏演出,分不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重新给电影配乐。

    沈冲考虑了一下之后,打电话给台北的张艾嘉,让她出马,请罗大佑来帮忙救火。

    罗大佑的音乐才华毋庸置疑,之前已经为电影《闪亮的日子》创作过数首歌曲,对电影配乐应该有些经验。

    在沈冲的记忆里,罗大佑曾为很多电影做过配乐,像《搭错车》,《海上花》,《阿郎的故事》,《滚滚红尘》等等,风格各异,但都非常的出彩,他对罗大佑为《黑社会》做的配乐印象尤其深刻,老了还能做出那么契合电影风格的配乐,创作力最旺盛的年轻时代没道理做不出来符合《疯劫》要求的音乐。

    不知道是张艾嘉的魅力感召,还是罗大佑对电影配乐很有兴趣,总之第二天,他就和张艾嘉联袂来到了香港。

    沈冲把罗孚叫过来做司机,亲自去启德机场迎接。

    罗大佑比上次见面时候要热情的多,可能是听到了沈冲对他音乐才华的推崇的缘故,不过他不善言辞,干巴巴的说了两句场面话,就安静下来了。

    “阿冲,电影怎么样?”张艾嘉则迫不及待的问道:“我拍的那些镜头用了没有?”

    “用了一些,电影非常精彩。”沈冲帮她提着行李,说道;“张姐,我觉着,这部电影会成为你的代表作。”

    “真的吗?”张艾嘉眉毛一仰,说道:“快走快走,带我去看看。”

    张艾嘉看过粗剪的样片后,也非常满意,这部电影不同于她之前拍摄的任何一部,故事节奏紧凑,画面风格独特,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大佑,你觉得这部电影怎么样?”看完样片,张艾嘉问罗大佑。

    “很好看,很刺激。”罗大佑不愧是音乐天才,他说道:“我已经有些想法了,给我几天时间,我先做个demo出来。”

    当然电影配乐不是罗大佑一个人的活,在哪里地方加什么样的音乐,许鞍华才是最有发言权的。

    沈冲对音乐一窍不通,完全帮不上忙,他找了最好的酒店,再租了最好的音乐录音棚,提供一切最好的硬件设施,让罗大佑可以安心的创作。

    晚上一起了个饭,给罗大佑接风洗尘,然后在送张艾嘉回去的路上,沈冲又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阿冲,等我拍完《山中传奇》,就去你的公司上班吧。”(注2)

    “想好了?”

    “没想好。”张艾嘉白了沈冲一眼,说道:“我就是想看看,你这个自己都不会开的小车,能把我带到哪里去。”

    ————————————————————————

    注1:见许鞍华访谈。

    注2:《山中传奇》1979年6月30日在台湾上映,按照上映日期,此时有可能已经拍摄完成了,情节需要,不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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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章好莱坞() 
罗大佑出手不凡,三天时间,就做出来了大部分场景需要的配乐小样,许鞍华是第一次做导演,沈冲是门外汉,都说不出来音乐有多好,只是感觉挺好,想要的气氛出来了,该紧张的时候紧张,该诡异的时候诡异。

    根据许鞍华的要求,罗大佑把大体的配乐框架做好后,谭家明开始剪最终版,粗剪版本的《疯劫》超过了两个半小时,对一个惊悚片来说,太长了,而且按照香港戏院的惯例,片长最好90分钟左右,这样6个小时正好可以放4场,如果超过90分钟了,只能放3场,戏院利用率就低了,老板不干。

    然而再剪就不那么顺利了,许鞍华几乎每个镜头都想要,毕竟都是她亲自拍出来了,谭家明一刀下去,那些费了她很多心思的镜头就没用了,岂能不心疼。

    两人经常在剪辑室里争论,比如一段晃来晃去的镜头,许鞍华说可以增加悬疑气氛,谭家明说会拖慢电影节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线性剪辑工序麻烦,素材经不起多次重复操作,修改也不方便,先剪出来看效果,然后再重新剪是不可能的,于是《疯劫》的最终版本,难产了……

    罗大佑做出配乐demo之后,系统显示《疯劫》的完成度已经接近95%了,然而之后的几天里,进度几乎纹丝不动。

    谭家明和许鞍华,都是大牛级的人物,而且电影制作到了这里,已经是很专业的领域了,沈冲只是个电影爱好者,半吊子水平,也插不上嘴,他这个老板夹在其中,左右为难,干脆眼不见心不烦,交代两人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剪辑任务,然后坐上飞机,直飞美国。

    ……

    三天后,美国,洛杉矶,好莱坞大道7000号,罗斯福酒店。

    “3万美元”李开元一进房间,就对着沈冲大声嚷嚷,“你是钱多的没地方花吗?”

    “元元姐,吃醋啦?”沈冲一边脱下外套,一边笑着说道:“你不是说不管我找别的女人么?”

    “我吃什么醋?”李开元气的直哼了哼,说道:“我是恨你做冤大头,居然花了3万美元,请一个老女人吃饭”

    “也不算很老嘛。”沈冲笑道,“我敢肯定没有超过50岁。”

    “你还说”李开元双眼莹莹,都快要气哭了,“你知不知道赚钱很难的?你动动嘴,我就要跑断腿,你知不知道3万美元是多少钱?在香港都可以付一套房子的首付了”

    “好了,好了元元姐。”沈冲走过去,强行抱住李开元,抚摸着她的后背,安慰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不是乱花钱,我有目的的。”

    “什么目的?”李开元身子软软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闷声说道:“你不就是乱花钱追星吗?”

    “我有那么单纯吗?”沈冲失笑,手一边乱动,一边柔声说道:“元元姐,相信我,这3万美元不会白花的,很快就会赚回来。”

    李开元试着挣扎了几下,没有脱离沈冲的魔爪,然后很快就沦陷了。

    一番**之后,李开元沉沉睡去,沈冲则倒了一杯威士忌,加点冰块,然后裹着睡袍,走上阳台,远眺夜色中的好莱坞。

    罗斯福酒店位于好莱坞的中心,著名的星光大道、环球影城、贝佛利山都近在咫尺,几乎所有的好莱坞明星都曾入住过,曾被好事者评为全球十个最惊悚恐怖旅游景点,因为传说在这家酒店里,可以看到那些死去的明星鬼魂,比如玛丽莲·梦露曾住在246房,很多人在那个房间的大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身影闪现。

    沈冲对这些传闻嗤之以鼻,不过是酒店的营销手段罢了,李开元倒是挺好奇,很想住进246号房看看,可惜那房间已经有人了。

    李开元比沈冲早来洛杉矶一个多星期,她是为了魔方北美工厂而来的,魔方现在销量越发火爆,月订单数量突破了50万,香港的产能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所以在北美建厂势在必行。

    而沈冲来洛杉矶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闻人杰的那个老外师父,最近回美国休假,沈冲打算跟他一起去硅谷看看,考察那几个从雅达利跳槽的工程师组建的游戏开发公司。

    另一个目的,是想考察一下好莱坞的现状,毕竟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好莱坞是他一生的对手,岂能闭着眼睛战斗。

    今晚,那个惹的李开元哇哇大叫的老女人,就是沈冲用来观察好莱坞的探路石。

    李开元所说的老女人,名叫芭芭拉…菲尔顿barbarafeldon,是一名过气的电视明星。

    前世里,国内曾经流行过一部美国的电视剧,叫做《糊涂侦探》,20多分钟一集,搞笑喜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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