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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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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严肃地点头:“很重要。”
  她不会再回商务中心去工作了,她说:“我已经不会打字,至于传真复印订机票,是人都会干。”
  吃喝玩乐像她那样熟练的还真少。JAMES害了她,把她捧到高处,撒手扔掉,她回复不到原位。
  这期间我坐电梯般在升职,手头渐渐宽裕。其实很想搬出去住,但想只剩父母与少纳同住,他们不知要手足无措到何地步。
  我也犹豫要不要借钱给少纳,但又不想助长她奢侈的作风。
  休年假时,我拉了少纳去旅行。
  少纳很气人,只肯住四星以上酒店,白天只肯在房间里睡大觉,晚上打扮得漂漂亮亮到酒吧里坐。我板着脸说:“你先回去吧。”
姐妹(2)
  她只撇撇嘴笑。
  回程飞机上,我才发现有一个身材瘦小的东南亚人与我们同行。
  少纳大方地介绍:“JAMES,这是我妹妹少言。”
  又捡来的这位JAMES好象只到少纳的鼻子。
  JAMES是个见面熟,一路把少纳伺侯得像公主似。但对我很远,我知道自己的脸难看,我看不惯眼珠乱转的人,他看得懂什么人不吃这一套。
  下飞机JAMES仍不走,我站在出租车门处瞪着他。
  少纳说:“JAMES与我们回家。”
  “为什么?”
  “我要向你们的父母求婚,请求把少纳嫁给我。”JAMES不知学了一口什么方言的中文。
  我是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后悔不该把少纳带出来玩。二话不说,拎了她们到酒店。
  父母对JAMES还不错,生怕少纳砸手里的样子。我按捺不住地摔摔打打。
  “什么时候又喜欢短小精干?”我讽刺地说。
  少纳并不生气:“他对我好。”
  “这种对你好的人到处可以找见。”
  “不,少言,没有,真的没有。”
  少纳摇着头,给我看手上硕大的戒指。
  “我们只认识三天,他便向我求婚了。”
  “怎么又叫JAMES?”
  “巧合罢了。”
  父母竟然要JAMES到家里来住,我冷眼看着她们跑进跑出办结婚的事。少纳抽空不会忘了教我道理。
  “你不要那么冷淡,生活还是要戏剧化一点才好。”
  “我心脏病。”
  “你算了吧,你只是胆小,我告诉你,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你小心,听说他们国家的人可以娶很多老婆。”
  少纳打了我一下就跑了。
  我想她是有JAMES情节的。上天对她不薄,从JAMES处跌倒,再从JAMES处爬起。
  少纳走时,父母哭得很厉害,少纳也是,我仍然不忘打击她:“那地方热得要死。”
  少纳狠狠地抱着我,在我耳后说:“我最怕冷了。”
  JAMES结结巴巴地说:“爸爸,妈妈,小姨,我会好好照顾少纳。”
  少纳搂着他窄窄的肩膀,像扶着一株被砍断的小树。
  我抢了两人的护照去办手续,才发现JAMES根本不叫JAMES。我拉住少纳问:“搞什么飞机?”
  “我一定要管他叫JAMES,他说没有问题。”少纳还在抹眼泪。
  回家,我到少纳屋子里坐了半晌,那些漂亮的衣服一件没有带走,看着那些裙裾,想起少纳曾经神采飞扬的样子,想起她眨着眼对我说:“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我和少纳是双胞胎。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我们认错。也许相由心生,我是太冷漠了。
  人说双胞胎有心电感应,我们之间也有相处的规律,就是所有的态度都是相反的。她喜欢的我讨厌,反之亦然。
  我希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她嫁给JAMES,我很难过。
  是不是我一直难过下去,她就会一直欢喜下去?如果是,那么没有问题。
两生花(1)
  怀恩背上有块青色胎记。
  在靠近肩的位置,不算大,像被人拧的。
  怀恩一直不知道,即使每年夏天都会去游泳,直到高三那年南茜问她是不是被父母体罚,她才扭头照了照镜子。果然,一块淡青赫然在肩,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随口问了母亲一句,母亲淡淡说:“是啊,是有一块,反正不是红色的,看不大出来。”
  怀恩有时候把右手自左肩上摸下去,按一按那块青,总觉得隐隐地疼。
  怀恩与母亲的疏离缘自她的感情生活。她16岁开始恋爱,母亲气急败坏找到学校与老师商议,怀恩被残酷镇压且觉得丢脸,甚至想与小男友私奔算了。
  成人后,她从不与母亲谈及感情事,而母亲总是冷眼看着她一次一次沉默不语地往家搬回些衣物,那时母亲泰半也知道她又失了恋,不好问,问了她也不答。
  怀恩恋爱的迹象就是时常不回家住,搬回来后住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然后又经常不回来住。母亲很有些恼火,怀恩情史已有十年,看在邻居眼里算怎么回事?
  怀恩大大咧咧,日记本常在枕边放着。母亲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翻过,惊异地发现怀恩这些年来一直在与一个男人来往,不断吵架,不断和好。和好的过程,日记本里记得不清楚,头一天还在日记里骂骂咧咧,第二天又情深一往了。
  母亲好歹欣慰了一下:到底女儿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滥交的人。
  怀恩的房间很小,一只衣柜,一只小桌,一台电脑,连椅子都没有,她只坐在一张大床上作设计。但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却有一个异物。
  那是一盆花,而且是那种极俗艳的花,牡丹。
  母亲未见怀恩像其他花痴那样,绞尽脑汁呵护施肥,她不过偶尔浇一浇水,也没有特别拜托母亲在她不在家的时候照顾,但那盆牡丹花始终怒放。
  旁人很少能进她的屋子,每次拿回来的衣物都装在手提袋里,也不拆开,就在地板上摆着。母亲常像工兵一样蹑手蹑脚进入到怀恩的私密空间。有时候她会觉得房间里有人注视,猛回过身,却并没有人,只有那盆巨大的牡丹,静静地开着。
  怀恩以前还肯朝九晚五,或者她从来没肯过,形势所迫。现在她已成为业界翘楚,自己置了电脑,基本上只在家工作。怀恩工作起来手脚麻利,母亲知道她只是想早早干完活跑出去玩。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男人这样令她牵挂。
  日记里显示不出来,怀恩的日记只用来发泄情绪,并不肯记叙事件,是啊,怀恩又不是作家,日记也不是写给母亲看的。但母亲在这些颠三倒四的情绪里,依然觉得那男人不好,好人谁会翻来覆去与怀恩纠缠?
  怀恩每天跑出去看房。
  那些从不拆封的衣物都是为了直接拿走的。她不想再与家人同住的理由很简单——东西放不下了。那种老式的干部楼,所有的墙都是承重墙,拆谁也不行,所以怀恩只好离开。
  看房这些事,她从不与小曹商量。她知道商量也没有用,那人不懂得生活。
  怀恩只拉住思蔓同去,思蔓自己买房吃了亏,所以很懂得怎么给怀恩出主意。
  思蔓也问:“小曹的意思呢?”
  怀恩闷声说:“我第一,他第二。他又不掏一毛钱,凭什么问他的意思?”
  “那你还跟他一起?”
  “聊胜于无。”
  “嘴硬吧你。”
  朋友们都知道,怀恩与小曹说分手的话不能信,说过的次数将近三位数,没有用。
  但也只有怀恩知道,每一次吵架,虽然看起来结果一样,都是又在一起,但每一次的磨损只有他俩能体会得到。这么多次,以前说分手,小曹还会哭,但现在他很平静。怀恩回去,他甚至不多问一句,因为惯性,料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小曹小小个头,小小的脸,很清秀。与他共同成长的人岁数越来越显在脸上,只有小曹,跟头些年没有太大区别。旁人就笑,说:“小曹,你看怀恩越来越憔悴,你却还这样年轻,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
  小曹就会看怀恩,想:果然不一样。当年怀恩还圆嘟嘟的脸,烫一头长长卷发,每日浓妆艳抹,穿得随随便便。现在的怀恩,一张素脸,短短的直发,人变得瘦削,穿得仍然很随便,但这随便是设计出来的,很贵。他知道每次吵架后,怀恩都会去购物,两个人越吵,怀恩就越光鲜。有时候他觉得怀恩打扮得实在漂亮,转念一想,又实在是吵了太多次,立马儿颓废下来。
  终于那天怀恩说:“我付过首期了。”
  小曹问:“在哪里?”
  “天赐良缘。”
  “那又是在哪里?这么土的名字。”小曹不禁笑起来。
  怀恩就带他去看了。
  小曹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怀恩这么有钱,居然买了一套复式。
  毛坯房。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小曹就掏出烟来,到露台上去抽。有点风,烟被吹进屋子里来。他回头看她,天已经暗下来了,她模糊地站在那儿,很倔强的样子。
  小曹与怀恩一向经济分开,他从没想过两个人要共同负担什么,现在怀恩买了房子,他想怀恩一定手头不宽裕,但这也绝不是他能帮得上忙的。他只好说:“这房子格局不错,你要怎么装修?”
两生花(2)
  怀恩简单地答:“这里是客厅,这里是卧室,这里是客房,这里是书房,这里是餐厅。”
  小曹终于还是忍不住:“你的钱够吗?”
  怀恩说:“够。”
  小曹似乎听见她长抒了一口气。
  小曹最近很苦恼。与怀恩的关系,随着争吵不断,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而压抑,有时候他觉得酒吧里的艳遇,倒是令人轻松的两性关系。
  怀恩没有提过一个字将来要小曹搬来与她同住。小曹知道她是那种把怨气积攒到可怕的程度才爆发的人。
  小曹仍然与父母同住,他觉得那样很方便,早上出门还凌乱的房间,晚上回来就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当然不是怀恩的功劳。
  接下来的日子,见怀恩的机会越来越少,她偶然的出现,也是灰头土脸。怀恩身体很差,一疲劳就会全身浮肿,头发也好久没剪了,有点邋遢相,小曹呆呆地看着她,想起她从前的俗艳。
  小曹喜欢从前的怀恩,身上有种浑不吝的市井气,像一个旧枕头一样温暖熟悉,也像旧枕头一样任人揉搓似的。小曹对怀恩的日益紧逼很挠头。
  母亲在怀恩搬走那天见到了小曹,她很失望,不明白怀恩看上这小个子男人的哪一点,如果给左邻右舍看到,还以为她们家怀恩所谓有品味的设计师完全是浪得虚名,否则怎会在对男人的选择上,让人大跌眼镜。稍感安慰的是,小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一口一个“阿姨”,专拣重的东西搬。
  搬到那盆花的时候,小曹惊讶地笑起来了:“这个是你的吗?不是阿姨的吗?”
  怀恩说:“是我的,是我的宠物。”
  小曹就想拎着花盆的一个边,省力气。但怀恩一把抢了过去,只说:“我来。”就双手搬着青瓷花盆,半拱着身体,很难看地撇着腿,艰难地搬出去了。
  小曹有点尴尬地看着怀恩的母亲,老太太心照不宣地一笑:“她不就那个样。”
  两人收拾完新居,已经九点多了。都累得走不动,就打电话叫了外卖,一声不吭地吃完,竟合衣睡去。
  牡丹花孤单地在露台上,风吹得它的瓣微微地抖,床上的怀恩,睡梦中累极的双手,竟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睡了不知多少时候,怀恩觉得小曹正在摸她,她想推开,但是用不上力气。
  后来,两人就在新床上做爱,熟门熟路的,就当庆祝新居落成。
  怀恩觉得她之所以和小曹不离不弃,多半来自这个。她和他分开那么多次里,都找过另外的人,可一旦检查完那些人的身体,下了床就又回到彼此身边。
  怀恩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事是不能自理的,除了这个,所以她要定了小曹。
  小曹知道这层缘由。一想到这个,他就烦躁,难道自己就是靠它吃饭吗?怀恩在他眼里,越发贪婪自私。
  事毕,小曹问:“你怎么会养那么俗的花的?”
  怀恩说:“我也不知道。”半晌,又问:“俗吗?我觉得很好看。”
  小曹光着身子到露台上抽烟,顺手给花浇了浇水,扬声问:“这花贵吗?”
  “贵,你没听说过吗?叫‘葛巾’。”
  小曹像发现了什么似地说:“真的?是不是《聊斋》里有个叫‘葛巾’的故事?”
  “嗯”。
  “你真俗气,连种花都讲牌子。”
  怀恩呵呵地笑,一边缠上小曹结实的身体。
  “还跟你一个姓哩。”
  “是啊,同姓三分亲。”怀恩说。
  夜深,两人都不再有睡意,小曹百无聊赖地换电视频道,怀恩躺在他腿上,突然问:“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比较好?”
  小曹心说“不好”,频道锁定在《法制进行时》上,半天才反问:“你觉得呢?”
  怀恩突然皱起眉头:“我问你。”
  小曹不语。
  怀恩生气了:“我配不起你?”
  “怀恩你为什么一说到这个事就这么不讲道理?”
  怀恩气得张口结舌:“我怎么不讲道理?”
  “我们之间,如果存在配不起配得起的问题,那就是我,我配不起你。我隔三差五就失业,我们出去吃饭还AA制,我只能送你地摊上买的破烂礼物,你买了房子我帮不上半点忙……你觉得我这样的男人,配得起你吗?”
  那花仍然在簌簌地抖。
  “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你配不起我,我还要与你一起?我神经病?我天生这么贱好吧?”怀恩怪叫着。
  “怀恩,我不过是家常男子,你这样天仙似的人物,何必与我过不去?配得起你的男人遍地都是,不要难为我了。”
  “曹荷泽,说白了,你不过不想与我结婚,只想与我混着。”
  小曹不吭声。
  “女人一生不过一件事,不过是要一个名份,你竟不给我,始终竟不给我。”怀恩的眼圈红了。
  “是,怀恩,我给不起。我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或者我们相遇时就结婚,倒有可能。谁料到今时今日,你已出落至此。”
  “难道我越来越好,是你离我越来越远的原因?”
  小曹叹了口气:“怀恩,上辈子不知我俩谁欠了谁。”
两生花(3)
  小曹走了。
  那朵牡丹,叫作“葛巾”。它被深夜的风吹低了头,陷入回忆中去。
  葛怀恩为什么还记不起前世种种?
  不错,她的前世,就是“葛巾”。
  她一直爱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
  前世,他就是个凡间小子,一文不名,软弱无能。
  她偏爱他。
  他不肯与她成亲,他说:“我配不起你。”
  她不甘心:“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不过就想要个名份,从上辈子追到这辈子。
  他竟还是不给她。
  她毅然要随他投胎人间,她的妈妈,那著名的“曹夫人”,气极败坏地说:“你怎好算我的女儿?竟是这样没志气的。不过男女之事,如此沉迷,果然是个‘花痴’。”
  她知道自己留不住女儿,那就任她去吧,狠狠地推了怀恩一把,纤纤玉指,用力顶在她的肩上。怀恩疼得大叫,遁入红尘。
  曹夫人听见怀恩兀自狂喊:“我如何与他相认?”
  “你用情这样深,万千人中,必不会认错。”
  曹夫人看着脚下的大千世界,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就要这样,负她,并且生生世世。
随喜(1)
  随喜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孜孜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
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主笔就好了。”
  我被人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AME O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不如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才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不得了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就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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