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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跟贺明臻就像一般手足一样,打打闹闹。
小时候他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哥哥叫贺至显,姐姐叫贺明臻,他却不叫贺厉耘,大一点的时候才明白,他平常叫爸爸妈妈的人其实是姨丈跟阿姨,至于那对自称爸妈的夫妻,真的是他的爸爸跟妈妈。
“你应该离开舞字了吧,要不要一起吃晚餐?”
“好啊,姐夫也一起吗?”
“我们姐弟要讨论军情,怎么可以卡一个间谍呢,当然不能让他加入。”臻臻理所当然的语气,“我订好餐厅再把地图跟地址传给你,待会见。”
挂断电话没两分钟,地图就飘入他的手机。
展开讯息时,官厉耘忍不住想笑——果然是一起长大的,这样的天气让他有点想喝酒,而她就刚好订了一家供酒的日本料理店。
地图很清楚,他顺利的寻到料理店的位置——闹区一栋大楼的二楼,招牌很大,很好找,曾经出现在那本美食指南中。
一进门,就看到臻臻举着手猛挥,“厉耘,这里。”
官厉耘看着桌子上所剩无几的菜肴,忍不住好笑,“你居然开始吃了。”
“我饿啊,上一餐是飞机餐耶。”
“反正你一定是回家就睡,睡到刚刚。”
臻臻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不愧是我弟。”
官厉耘看着一桌子剩菜,想想,举手招来服务生,点了炸物,汤物,一盘生鱼片,又让服务生再多拿一瓶酒过来。
“你在舞字也三个星期了吧,怎么样,梦醒了吗?”
“没有。”
臻臻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官厉耘,“你该不会对若琪还是抱持着当初的想法吧?”
“当然不会。”
臻臻叹了一口气,唉,她想也是……
“她比我想的还要有趣。”
咦咦咦?有趣?
看来,她这个弟弟果然非常人也,连她这个好朋友都不知道若琪哪里有趣了——当然,以国中认识到现在,漫长十几年的孽缘来说,若琪很可爱,也好相处,可是,以男人的角度来讲,若琪可能就不是那样有趣,那样好相处了。
重点不在于她有房、有车、可以自己旅行、自己去看电影、收入不错……这些可能会让男人产生压力的现实优点,重点在,她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喜欢,所以不想改变,男人跟她交往容易产生“你到底爱不爱我”的困惑。
高中时,若琪第一次真正想要争取一个男生,结果那男生说喜欢温柔的人,选择了宛茜,于是若琪直到进入大学才展开初恋。
初恋嘛,小女生爱得轰轰烈烈付出一切,加上上次的阴影,她觉得要很温柔才可以,从不敢违拗男友半句话,只要男友一唤,哪怕明天就要期末考,她也一样会出门。
她配合男生的习惯、男生的嗜好、男生的时间安排,哪怕是她一点也不想去参加的活动,只要男生一通电话,她还是会准时出现,结果男生还是劈腿了,劈腿的对象据说是个很有想法的女生。
若琪哭到脸肿,从此以后个性丕变,女奴变成女王,爱情世界里她不再配合别人。
以前有个爱慕者曾经说,若琪是感情世界的独行侠,她不想跟着别人,也不想别人跟着自己。
当事人听到很囧的表示,“又不是我愿意的”,是啊,如果委屈都不能求全那还委屈自己干么。
她完全了解若琪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也很支持她,但现在……
“所以,你打算继续待在舞字?”
“没错。”官厉耘脸上出现淡淡笑意,“我记得以前学过一句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臻臻想起他在交易所的薪水,又想到他在舞字的薪水,叹了口气,“那还真是大材小用。”
“无所谓,又不是要待一辈子。”
“你该不会是打算把若琪追到手就走人,回去做本行吧?”
“当然不是。”
臻臻稍微安心——这圈子没有永恒的秘密,她跟官厉耘关系迟早会曝光,要是让泥姐知道她力荐的人根本对编剧没热忱,只是想藉机接近心仪的女生……以舞字的恶势力,她贺明臻怕要脱一层皮。
“不过我还是会回纽约,毕竟爸妈都在那。”
“那若琪……”
“一起走啊。”
臻臻呆了三秒,忍不住伸手打他,“你要害死我,被知道我就完了!”
她引荐了一只黄鼠狼,叼走泥姐的心头肉兼一号爱将,泥姐还不把气出在她身上吗?
不妥当然是万分不妥,但她也知道既然官厉耘这样说了,除非他跟若琪没能在一起,不然将来势必照着他的剧本演。
官厉耘有种奇怪的能力,只要他想怎么样,事情就会照着他的希望走,从小就是这样。
就拿他进入舞字这件事情来说好了,她跟若琪打听了泥姐的行程,然后跟泥姐在某间餐厅“不期而遇”,两人聊着聊着,官厉耘过来打招呼。
她只是帮两人引荐一下——
“这是我培训班的后辈,官厉耘。”
“厉耘,这位是舞字工作室的负责人林月清小姐。”
然后江湖人称很难搞的泥姐林月清小姐就说——开始写了吗?没有啊,臻臻,你这个学弟怎么样?肯吃苦,有热忱,也有天分是吗?那要不要来我的工作室?我们最近刚好在招新血。
两天后,黄鼠狼正式报到。
明明是个比公务员窄门还难进去的地方,他就凭着几分钟的交谈搞定了这一切。
“这样好了,反正履历不填祖宗八代,如果以后有人问起我们的关系,就讲我们是编剧培训班的先进跟后辈,除此之外我们的关系只有同胞这一样。”臻臻想了想,又补上,“我不了解你喜欢若琪哪里,但希望你在追求之前多花点时间跟她相处,确定是你想要的人,再正式约她。”
“我不会伤害她的。”
她笑得有点无奈,“我知道,但这世界上最伤人的行为通常都不是出自想伤害对方的初衷。”
“姐——”
“若琪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很出色的同事,但她不见得是一个温柔的情人,你跟她有一点很像,都很自我,不同的是,你跟恋人分手不痛不痒,她跟恋人分手后会好几个月无法振作,她就算外表看起来是无敌小甜甜,但内心仍旧是个少女,会哭会痛。”
“你放心,我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的——”
话未说完,简讯声响起。
他看了一下简讯,笑着起身,“先走了,她问我要不要吃火锅。”
看着他拿起帐单先到柜台结帐的背影,臻臻忍不住捏了自己的大腿几下。
真是见鬼了,为什么她会成为帮凶呢?
当初以为让官厉耘跟若琪认识之后,他自然会了解她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棉花女生,没想到……
如果最后真的黄鼠狼让无敌小甜甜伤了心,她只好切腹跟若琪谢罪了。
唉。
她该不该告诉若琪,官厉耘的本性不像他的脸那样真诚可爱,他的内心其实很狡猾,很奸诈,他最厉害的就是装善良。
他最擅长的是假装对你掏心掏肺,然后挖个洞让你往下跳……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变成好盆友——没错,是“盆友”,因为夏若琪发现,她跟官厉耘在舞字以外的见面都是锅碗瓢盆。
没办法,她就爱吃火锅咩。
十一月的天气又更冷了,羽绒衣出动的时间就是吃火锅的最佳时刻。
以前聚餐都是一群朋友,然后一年一年过去,每年都有人结婚,从七八人吃锅,变成五六人,再来两三人,去年就剩下她跟臻臻。
臻臻上个月闪婚后,她原本以为要开始一个人的火锅征途,没想到自己会认识一个爱锅的人官厉耘,没有女朋友(所以不用怕谁不高兴),个性又很好(吃哪类的锅都没意见),重点是他们时间可以搭得上(同行兼同事啊)。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每周都会选一家来吃。
两人一样在字里行间奋斗,年纪也没差太多,很快变成熟朋友。
第3章(2)
夏若琪看着噗噗冒烟的锅,眼睛弯弯,“纽约有没有麻辣锅?”
“有,不过当然不像这样随便找就有。”
“也是,饮食习惯不同嘛。”夏若琪拿起大汤匙搅着锅子,“麻辣锅没放鸭血的话,你说那有多寂寞。”
“琪姐,问你一件事情。”
“爱卿准奏。”
“你最近有没有听到什么风声?”
夏若琪抬起头,表情有点茫然,“我每天都听到很多风声,你说的是哪一类的?”
官厉耘突然有点想笑,算他一时粗心——大概是因为夏若琪永远是那么直接干脆,所以他有时候真的会忘记她身处八卦中心,她的电话、简讯、微博,无时无刻都有人想透露一些事情给她知道以交换其他情报。
“舞字内部的。”
“再多一点提示。”舞字虽然只负责剧本,但八卦也多到要分门别类。
“跟你有关。”够明显了吧。
果然,夏若琪喔的一声,“我现在有两个八卦,一是,本人介入小林他表弟的婚姻,破坏他的家庭;二是,我正在跟你交往,你问的应该是后者吧?”
“琪姐不介意?”
“当然不介意,我又不是生活在古代。”夏若琪一脸豁达的把肉片放入锅中,“我连当小林他表弟的外遇对象都不介意了,怎么会介意成为你的女朋友呢?”
“那就好。进入社会后交朋友不容易,尤其我们还有美食这个共通嗜好,我原本还怕你觉得困扰,以后不跟我出来。”
看着眼前爽朗大男生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夏若琪瞬间觉得萌了,怎么这么老实,这么可爱呢。
好想捏捏他的脸喔。
“放心啦,我对‘听说’这种事情已经免疫了,入行七年,什么阿里不达的事情都有过,如果你要继续在这行,记得把听说当放屁,虽然会臭,但只要你不管它,三五分钟不会有人再提,真的要介意起来,是没完没了的。”
看到大男生一脸虚心受教的样子,夏若琪不自觉的将声音放缓,“倒是你,传出这种绯闻,不好交女朋友吧?”
她知道他现在是一个人在台湾,对于小留学生来讲,台湾既是祖国,也是异乡,感情层面很复杂,一个人待着一定会寂寞,如果能交个女朋友,对于情绪会有正面提升的能量。
“我有喜欢的女生了。”
“有没有试着约她?”
官厉耘做了一个有点不好意思的表情,“还没。”
“朋友介绍的吗?”
夏若琪刚问完,就觉得自己有点蠢,他都说过在台湾还没交到什么朋友,会有谁介绍对象给他?
所幸官厉耘没注意到这点,乖乖的回答了她的问题,“她是我表姐的朋友,去年回台湾时,不小心看到的。”
夏若琪眼睛浮现一丝粉红,“然后一见钟情?”
偶然的一眼,男生对女生一见钟情,为了她,完成学业后千里迢迢回到台湾——是这样吗?是的话就太浪漫了。
这不是人生,这根本是偶像剧。
“她眼睛很大、爱笑,但还没有美到那种地步。”
“很善良?那种会把路边小猫带回家养,或者是你刚好看到她把雨伞给了行动不便的老人,然后自己淋雨回家?”
“也没有那样戏剧化。”
“总有个原因吧,大象也是从小贝比变成巨无霸的啊。”夏若琪戳戳他的肩膀,“快点告诉我,不然我晚上会睡不着。”
男人笑了笑——她果然都忘记了。
当时她是国中生,他呢,才小五,有次放学,他被几个六年级的围住,大家都知道官家父母生意做很大,他们想跟他“借钱”。
说是借,其实也就是勒索。
小五的官厉耘当时怕得不得了,乖乖交出所有现金。
但那些孩子显然对两千多元并不满意,开始推他,恐吓他,当他觉得自己可能会挨揍的时候,有个穿着国中制服的女生从巷口冲进来,一边跑一边凄厉的大喊,“非礼啊,着火了,抢劫啦,救~命~啊~”
小流氓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呆了,不到一分钟,就有好几个路人听到声音过来帮忙。
那女生见到几个小流氓被好心人压制住,转身问他,“没事吧?”
小男生摇了摇头,觉得心里怦怦跳。
这姐姐虽然一路狂吼乱叫,可是……可是……
“应该有人报警了,你先坐着休息一下。”
后来,警察到了,受害者、小流氓、目击者,通通去警局作笔录,阿姨到警察局接他时,脸都白了,一直问他有没有怎么样,又跟那姐姐一直道谢。
过了几个月,有天官厉耘回家时意外的发现那个姐姐居然出现在贺家饭桌上,贺明臻说,这是她英文能力班的同学,叫夏若琪。
虽然才差两岁,但国中生跟小学生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一样,官厉耘被命令称呼她为若琪姐。
她常常来家里玩,官厉耘几乎三五天就会见到她一次,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介意自己比她矮半个头,开始介意她跟贺明臻讨论起学生会长时那闪闪发光的神色。
官厉耘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他的“救命恩人”。
小男生在心中暗暗发誓,过几年,等到自己比她高的时候,就要跟她告白。
只是,还来不及等到自己比她高,父母带着他飞往美国,他就这样结束生平第一次的单恋。
念高中时,拜网路普及之赐,他跟贺至显、贺明臻藉由网路联络上了。
贺明臻以前写日记,网路普及后她写部落格,相簿里不乏夏若琪的身影——看到几年不见的初恋情人,他只觉得很怀念。
今年夏天,姨丈六十岁生日,他特别回台湾给“爸爸”庆生,只有至亲朋友出现的场合里,他看到了夏若琪。
头发短短的,穿着一件白色娃娃装,没有耳环,没有项链,唯一的装饰是头发上那只水晶蝴蝶,看起来自然又美好,她正跟贺至显说话,讲到开心处,拍手大笑,双眉弯弯,眼中满是笑意——官厉耘突然有种说不出话的感觉,那些他以为淡去的心情,突然又慢慢涌现。
他告诉自己,是错觉,毕竟两人都多久没见面了,孩提时代的感觉又怎么做得了准呢。
可是回到纽约后,他却常常想起那日她的模样,又仔细重看了贺明臻的部落格,甚至存了几张她的照片在手机里,发现她喜欢的都是样式简单的东西,于是,当经过街上橱窗看到一件设计简约的洋装时,他会想,不知道夏若琪穿起来是什么样子,看到中性造型的手表,他也会想,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这样的设计。
一个月、两个月……官厉耘终于决定,他得回台湾做了断。
“虽然不能说是一见钟情,但我的确有几个特别难忘记的画面——因为忘不了,就想说,好吧,既然忘不了,那就确定一下自己对她的感情到底只是一种距离产生的美感,还是她真的就是我的真命天女。如果是前者,我弄清自己的心情后自然会放下,如果是后者,那就娶回家。”
夏若琪拍了拍手,豪气万千的说:“做的对。”
“琪姐也觉得这样好吗?”
她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闪过一丝狡猾,继续朝锅中丢肉片,一边丢,一边说:“小时候要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可能那个人只是跟自己共用一张桌子,就喜欢上了,长大一点就会有点条件限制,譬如说,篮球校队、学生会长这类,必须有个亮点。等到进入社会,条件就更多了,工作、性格、薪水、家庭构成,都必须互相接受才行,既然有喜欢的人,那就要把握机会,怦然心动的感觉也不是想要就可以拥有的,我现在只有爬楼梯时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琪姐帮我加油吧。”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快要被卖掉的夏若琪放下汤匙,非常诚恳的说:“加油。”
第4章(1)
年底将近,喜帖越来越多,而试图把夏若琪跟别人凑作堆的人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我的外甥真的很老实。”
夏若琪闻言,秀眉微扬,心想,又来了——虽然很想说你外甥很老实关俺啥事,但基于礼貌,还是得微笑以对,谁让眼前的鸡婆,呃,不是,谁让眼前这位正在推销自己外甥的老太太是泥姐的婆婆呢。
舞字并不是什么企业,只有一个高层,就是泥姐,她一手掌握生杀大权,想让谁留谁就能留,想让谁滚谁就得滚,所以说,泥姐的婆婆就是他们所有人的婆婆,夏若琪虽然不是什么小老鼠,但是也没有熊心豹子胆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
于是乎,即使心中万分不耐,还是得对泥婆撑着笑脸。
“他在美国念大学的。”
那又怎么样?
小时候听见谁从美国读书回来还会觉得了不起,现在拜网路之赐,这世界早没有秘密,夏若琪国中时就晓得美国不是每所学校都是哈佛耶鲁,也有那种用钱就能换到的学位,何况,泥婆大概不知道有人出国念中文系吧。
“他啊,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很乖。”
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是很好,但不等于很乖。
去年妈妈的好友张阿姨介绍了一个不烟不酒不赌的,两人来往三四个月,男人幽默风趣,对她也温和有礼,跟以前那些吃过几次饭就暗示过夜的人完全不同,她还以为遇到良人了,没想到有天打开电视,赫然发现男人铐着手铐,一脸狼狈的出现在电视上,主播巴拉巴拉的念着新闻稿:
警方今晚破获一楼一凤式的淫窟,逮到好几个正在进行交易的男客,特别的是这个应召站以俊男为卖点,专接男客人……
青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不烟、不酒、不赌,但很爱嫖,还嫖男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对方竟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发誓自己只是去见见世面,心里真正爱的人只有她——但夏若琪也不是初出社会的小女生,对人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如果她现在相信男人去嫖只是“见见世面”,那她以后就得一辈子自欺欺人说他只是去见见世面。
“你放心,我这个外甥从小看到大,个性真的没话说,有房,有钱,没结过婚。”泥婆就像第四台的购物专家那样卖力的推销着,“不用跟公婆住,他会做家事,什么煮饭打扫都会,不花心,很疼女朋友,长得也很帅。”
屁~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现在的好男人跟绝种差不多,一个男人有钱、有房、愿意做家事、真心疼女友、长得又帅气,居然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他身边的女人都瞎了吗?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