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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有一个人叫梁仲朋,家住在汝州西郭的街南。渠西有个小村庄,他常常早晨去晚上回来。大历初年,八月十五日,天地间没有云雾和尘埃。十五六里外,有一个大家族的墓林,栽种的全是白杨树。这时候,秋景里到处是落叶的树木。梁仲朋骑着马来到这里,已经是二更天。他听到林子里有“槭槭”的声音。忽然有一个东西,从林子里飞出来。梁仲朋起初以为是惊起来的栖鸟。不一会那东西飞到梁仲朋怀中,坐到了鞍桥上。月照之下,见它就象能装五斗米的箩筐那么大,毛是黑色的,头就象人,眼睛鼓起象个圆球。它就称梁仲朋为弟,对梁仲朋说:“老弟不要怕。”它身上有很大的腥膻气,说话完全象人。一直走到汝州城门外,见城中人家还没睡觉,还有灯火的光亮,那怪物就忽然向东南飞去了,不知它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就这样梁仲朋到家好多天,也不敢向家里人讲这件事。忽然有一天夜里,更深了,月亮升起来,而且天色很好。梁仲朋于是就召弟弟妹妹们,在院子里饮酒,有的长啸,有的吟诵。于是他就讲了前几天晚上的那件事。那怪物忽然从屋顶上飞下来,对梁仲朋说:“老弟说我什么事啊?”于是老老少少都散去,只有梁仲朋留下来。那怪物说:“我做东儿……”它不停地要酒。梁仲朋仔细地看了看它,见它脖子下面有个瘤,象瓜那么大,飞翅既是它的两耳,又是它的两翅。它鼻上的黑毛交杂,鼻大如鹅蛋。它喝了几斗酒,醉在酒桌上,象睡着了。梁仲朋悄悄起来,磨一把大刀,向它的脖子刺去,血流迸洒。它就起来说:“大哥大哥,老弟别后悔。”它退出去躲上屋顶,不再出现。院子里到处是血。三年内,梁仲朋家三十口人全都死尽。
卷第363 妖怪五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
韦滂 柳氏 王诉 李哲 卢瑗 庐江民 扬州塔 高邮寺 刘积中韦 滂
唐大历中,士人韦滂,膂力过人,夜行一无所惧。善骑射,每以弓矢随行。非止取鸟兽烹灸,至于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之则食。尝于京师暮行,鼓声向绝,主人尚远,将求宿,不知何诣。忽见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子弟欲锁门。滂求寄宿,主人曰:“此宅邻家有丧,俗云,妨杀入宅,当损人物。今将家口于侧近亲故家避之,明日即归。不可不以奉白也。”韦曰:“但许寄宿,复何害也。杀鬼吾自当之。”主人遂引韦入宅,开堂厨,示以床榻,饮食皆备。滂令仆使歇马槽上,置烛灯于堂中,又使入厨具食。食讫,令仆夫宿于别屋,滂列床于堂,开其双扉,息烛张弓,坐以伺之。至三更欲尽,忽见一光,如大盘,自空飞下厅北门扉下,照耀如火。滂见尤喜,于暗中,引满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声。火乃掣掣如动,连射三箭,光色渐微,已不能动。携弓直往拔箭,光物堕地。滂呼奴,取火照之,乃一团肉,四向有眼,眼数开动,即光。滂笑曰:“杀鬼之言,果不虚也。”乃令奴烹之。而肉味馨香极甚。煮令过熟,乃切割,为挚挚之,尤觉芳美。乃沾奴仆,留半呈主人。至明,主人归,见韦生,喜其无恙。韦乃说得杀鬼,献所留之肉,主人惊叹而已。
(出《原化记》)
唐朝大历年间,有个叫韦滂的士人,膂力过人,夜间走路什么都不怕。他善长骑马射猎,常常把弓箭带在身上走路,不仅猎取飞鸟走兽煮烤而食,就连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了就吃。曾经在京城里夜行,鼓声将绝,离主人家还很远,要找个地方住下,正不知到何处去,忽然望见市中有一个士大夫之家,搬出宅子,子弟正要锁门。韦滂上前去求宿。主人说:“此宅邻居家有丧事。民间说,害人的杀气进宅子,会损害人和物品的。现在我将家口在附近找地方避一避,明天就回来。我不能不告诉你。”韦滂说:“只要你让我在这宿一夜,又能有什么害呢?杀鬼我自己去干!”主人于是领韦滂进了宅子,打开堂屋和厨房,把床榻指给他看,吃的东西全都有。韦谤让仆人把马拴到马槽上,在堂中点上灯,又让他到厨房做饭。吃完饭,他让仆人睡在另外的屋里,自己把床摆在堂中,打开两扇门,息了灯,拉开弓,坐在那里等着。等到三更要尽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光亮,象大盘子,从空中飞下,来到厅北门扇之下,象火一样照耀着。韦滂见了很高兴,在暗影中拉满了弓射过去。
一箭正好射中,爆炸似的发出声来,火光一抽一抽地好象在动。他连射三箭,光亮渐渐减弱了,已经不能动了。他拿看弓直接过去拔箭,发光的东西掉到地上。韦滂喊奴仆拿火来一照,原来是一团肉。肉的四个方向有眼,眼几次开动,就有光。韦谤笑道:“杀鬼的话,果然不是瞎说。”就让仆人把肉煮了。肉的味道极香。煮得烂熟了,才切割,做成细末儿吃它,更觉得香美无比,就分一些给奴仆吃,留一半送给主人。到天明,主人回来,见到韦滂,为他的无恙感到高兴。韦滂就将杀鬼之事讲了,献上留给主人的肉,主人惊叹不已。
柳 氏
唐大历中,有士人,庄在渭南,遇疾卒于京。妻柳氏,因庄居。有一子,年十一二。夏夜,其子忽恐悸不眠,三更后,见一老人,白衣,两牙出吻外。熟视之,良久渐近前。有婢眠熟,因扼(“因扼”二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其喉,咬然有声,衣随手碎,攫食之。须臾骨露,乃举起,饮其五藏。见老人口大如箕,子方叫,一无所见。婢已骨矣。数月后,亦无他,士人祥斋。日暮,柳氏露坐纳凉,有胡蜂绕其首面,柳氏以扇击堕地,乃胡桃也。柳氏取置堂中,遂长。初如拳如碗,惊顾之际,已如盘矣。嚗然分为两扇,空中转轮,声如分蜂,忽合于柳氏首,柳氏碎首,齿著于树,其物飞去。竟不知何怪也。(出《酉阳杂俎》)
唐朝大历年间,有一个士人,庄园在谓南赶上有病死在京城。他的妻子柳氏,继续在庄园里住,有一个儿子,十一二岁。一个夏天的夜晚,她的儿子忽然恐惧惊悸,不敢睡觉。三更之后,见到一位老人。老人穿白衣,两牙长出唇外。他仔细地看了好久,才渐渐走上前来。有一位婢女睡得正香,于是他就扼住她的喉咙,发出咬东西一样的声音。她的衣服随着他的手碎了。他抓起来就吃。不一会儿便露出了骨头。他就把她举起来,喝她的五脏。见老人的口大如簸箕,儿子才大叫,什么也看不见了。婢女已只剩下骨头了。几个月之后,也没发生别的事情。士人使屋宇吉祥。天黑,柳氏坐在露天地儿纳凉,有一只胡蜂绕着她的头乱飞。柳氏用扇子把胡蜂打落在地,原来是一粒胡桃。柳氏把胡桃取放到屋里。于是胡桃就长起来,一开始象拳,象碗那么大,惊看的时候,已经象盘子那么大了。一声响分成两扇,在空中转轮,声音象要分开的一窝蜂子。两扇忽然合到柳氏头上。柳氏的头就碎了。她的牙齿附到树上。那怪物便飞走了。到底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怪物。
王 诉
建中三年,前杨府功曹王诉,自冬调选,至四月,寂无音书。其妻扶风窦氏,忧甚。有二女,皆国色。忽闻门有卖卜女巫包九娘者,过其巷,人皆推占事中,遂召卜焉。九娘设香水讫,俄闻空间有一人下,九娘曰:“三郎来,与夫人看功曾有何事?更无音书,早晚合归!”言讫而去。经数刻,忽空中宛转而下,至九娘喉中曰:“娘子酬答何物?阿郎归甚平安。今日在西市绢行举钱,共四人长行。缘选场用策子,被人告,所以不得见官。作行李次,密书之。”五月二十三日初明,诉奄至宅。窦氏甚喜。坐讫,便问:“君何故用策子,令选事不成?又于某月日西市举钱,共四人长行。”诉自以不附书,愕然惊异,妻遂话女巫之事。即令召巫来,曰:“忽忧,来年必得好官。今日西北上有人牵二水牛,患脚,可勿争价买取。旬月间,应得数倍利。”至时,果有人牵跛牛过,即以四千贯买。经六七日,甚肥壮,足亦无损。同曲磨家,二牛暴死,卒不可市,遂以十五千求买。初诉宅在庆云寺西,巫忽曰:“可速卖此宅。”如言货之,得钱十五万,又令于河东,月僦一宅,贮一年已来储。
然后买竹,作粗笼子,可盛五六斗者,积之不知其数。明年春,连帅陈少游,议筑广陵城,取诉旧居,给以半价。又运土筑笼,每笼三十文,计资七八万,始于河东买宅。神巫不从包九娘而自至,曰:“某姓孙,名思儿,寄住巴陵。欠包九娘钱,今已偿足。与之别归,故来辞耳。”吁嗟久之,不见其形。窦氏感其所谋,谓曰:“汝何不且住,不然,吾养汝为儿,可乎?”思儿曰:“娘子既许,某更何愁?可为作一小纸屋,安于堂檐。每食时,与少食,即足矣。”窦氏依之。月余,遇秋风飘雨,中夜长叹,窦氏乃曰:“今与汝为母子,何所中外?不然,向吾床头柜上安居,可乎?”思儿又喜,是夕移入。便问拜两娣,不见形,但闻其言。诉长女好戏,因谓曰:“娣与尔索一新妇。”于是纸画一女,布綵缋。思儿曰:“请如小娣装素。”其女亦戏曰:“依尔意。”其夜言笑,如有所对。即云:“新妇参二姑姑。”诉堂妹事韩家,住南堰,新有分娩。二女作绣鞋,欲遗之。方命青衣装,思儿笑,二女问笑何事,答曰:“孙儿一足肿,难著绣鞋。”窦氏始恶之,思儿已知,更数日,乃告辞,云:“且归巴陵,蒙二娣与娶新妇,便欲将去。望(”望“原作”诉“,据明抄本改。)与令一船子,长二尺已来。令娣监将香火,送至扬子江,为幸足矣!”窦氏从其请。
二女又与一幅绢,画其夫妻相对。思儿着绿秉板。具小船上拜别。自其去也,二女皆若神不足者。二年,长女嫁外兄,亲礼夜,卒于帐门。以烛照之,其形若黄叶尔。小女适张初,初嫁亦如其娣,诉终山阳郡司马。(出《乾鐉子》)
唐朝建中三年,前杨府功曹王诉,从冬季调到京城选官,一直到来年四月也杳无音信。
他的妻子,扶风人窦氏,非常忧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倾国的美色。忽然听到门外有一个以占卜为生的女巫包九娘从这条巷子路过。人们都推举她占卜的事情很准。于是就请她进来占卜。包九娘把香、水等准备完毕,顷刻间听到空中有一个人降下来。包九娘说:“三郎来给夫人看看,王功曹到底有什么事?又没有音信,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包九娘说完,三郎就离去了。几刻之后,三郎又宛转地从空中降下来,到包九娘的喉咙中说:“娘子用什么东西报答我?你丈夫很平安地回来了。他现在在西市的绢行里作买卖赚钱,一共有四个人长期结伴而行。因为他在选场上考试的时候带进书策,被人告发,所以没有选上官。他的书策藏在行李中,上面有其私下所书文字。”五月二十三日天刚亮,王诉忽然回到家中。窦氏非常高兴。他坐定之后,妻子便问他为什么带进书策,使选官的事情没有办成。又问他某月某日是不是在西市挣钱,是不是共有四个人长期结伴而行。王诉自然因为自己没给妻子写信,妻子却知道得如此详细而愕然惊异。妻于是说出了女巫占卜的事。王诉立即让妻子把女巫找来。女巫说:“不要愁,来年你一定能得一个好官职。今天西北方向上有人牵着两条水牛来,有脚病,你可以不讲价把它买下来,十天半月就可以获取几倍的利。”到时候,果然有人牵着瘸牛路过。王诉就用四千钱买下了。经过六七天,牛变得非常肥壮,脚也不瘸了。同乡一户以推磨为业的人家,两头牛突然死了,一直没买到牛,于是就花十五千钱买王朔的两头牛。当初王诉的宅第在庆云寺以西,女巫忽然对他说:“你应该赶快把这所宅子卖了!”
王诉把宅子卖了十五万钱。女巫又让他在河东租赁了一处宅子。然后用积攒了一年的钱买竹子,编粗笼子。编的都是能装五六斗的笼子。编完就积攒起来,积了无数。第二年春,连帅陈少游,提议筑广陵城,占取了王诉的旧居,只给了半价。又编笼运土,每个笼三十文。王诉一共得钱七八万。这才在河东买宅第。一天,神巫没有跟包九娘一起而自己来了,说:“我姓孙,名叫思儿,寄住在巴陵,欠包九娘的钱,现在已经还清,和她告别回去,所以来辞行。”神巫叹息半天,却见不到他的身形。窦氏对他多次出谋帮助很感激,对他说:“你为什么不暂且住下?要不然,我把你当儿子养着,可以吗?”思儿说:“娘子既然答应了,我还有什么可愁的!您可以为我做一个小纸屋,放在屋檐下,每当吃饭的时候,少给一点吃的就行了。”窦氏照他的话做了。一个多月之后,赶上秋风飘雨,思儿夜里长叹。窦氏就说:“我和你是母子,为什么分里外!要不,你到我床头柜上来住,可以吗?”思儿又很高兴,当天晚上就搬进来住了。于是就拜问两位姐妹。见不到他的身形,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王诉的大女儿喜欢开玩笑,便对他说:“我给你找一个新媳妇!”当时就用纸画了一位女子,以及布帛彩绸什么的。思儿说:“请按小姐的装束来画。”女儿也玩笑道:“就照你说的办。”夜里便听到他与新妇说笑相对。画上女子立即就说:“新媳妇参见二位小姑!”王诉的一位堂妹嫁给了姓韩的,住在南堰,最近生了孩子。两个女儿为孩子做了绣鞋,想要送去,就让婢女把鞋包起来。思儿就笑。两个女儿问他笑什么。思儿回答说:“新生的孩子一只脚肿胀,很难穿绣鞋。”窦氏开始讨厌他了,他已经知道了。又过了几天,就告辞,说:“我暂时回巴陵去。蒙二位姐姐给我娶了新媳妇,就想要把她一块带回去,希望能让人给我做一条小船,长二尺左右。请让两位姐姐监督带着香火,把我送到扬子江。有这样的荣幸,我也就足了。”窦氏答应了他的请求。两个女儿又给了他一幅绢,画上他们夫妻相对。思儿穿着绿衣服,拿着板具,在小船上拜别。从他离去,两个女儿都像精神欠佳似的。二年后,大女儿嫁给表兄,成亲大礼的那天夜里,死在帐子门前。用烛一照,她的脸色就像黄叶一般。小女儿嫁给张初。刚嫁过去,也像她的姐姐那样死掉了。王诉死在山阳郡司马的任期内。
李 哲
唐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于丹阳县东郭。去五里有庄,多茅舍,昼日无何,有火自焚,救之而灭。视地,麻屦迹广尺余,意为盗,索之无状。旬时屡灾而易扑,方悟其妖异。后乃有投掷空间,家人怖悸。辄失衣物。有乳母阿万者,性通鬼神,常见一丈夫,出入随之。或为胡形,须髯伟然,羔裘貂帽,间以朱紫,倏闪出来,哲晚习《春秋》于阁,阿万见胡人窃书一卷而去,驰报哲。哲阅书,欠一卷,方祝祈之,须臾,书复帙中,亦无损污。李氏患之,意其庭竹耸茂,鬼魅可栖,潜议伐去之,以植桃。忽于庭中得一书;闻君议伐竹种桃,尽为竹筹。州下粟方贱,一船竹可贸一船粟,幸速图之。“其笔札不工,纸方数寸。哲兄子士温、士儒,并刚勇。常骂之。”辄失冠履。后稍祈之,而归所失。复投书曰:“惟圣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圣,君始骂我而见祈,今并还之。”书后言“墨荻君状”。居旬,邻人盗哲犬,杀而食之。事发,又得一书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数旬之后,其家失物至多,家人意其鬼为盗,又一书言:“刘长卿诗曰:‘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今既得盗,如之何?”士温、士儒竟扜御之。是(“是”原作“见”,据明抄本改。)夏夜,士温醉卧,背烛床头。见一丈夫,自门直入,不虞有人,因至烛前。士温忽跃身擒之,果获,烛亦灭。于暗中扜御尽力,久之,喀喀有声,烛至坚渐。是一瓦,瓦背画作眉目,以纸为头巾,衣一小儿衣,又以妇人披帛,缠头数匝,方结之。李氏遂钉于柱,碎之,数日外,有妇人丧服哭于圃,言杀我夫。明日哭于庭,乃投书曰:“谚所谓‘一鸡死,一鸡鸣’。吾属百户,当相报耳。”如是往来如初,尝取人衣著中(中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庭(“庭”下原有“书”字,据明抄本删。)树,扶疏莫知所由也,求而遂解之。又以大器物投小器物中,出入不碍。旬时,士儒又张灯,见一妇人外来,戏烛下,复为士儒擒焉。扜力良久,杀而硬,烛之,亦瓦而衣也,遂末之。而明日复有其类哀哭。常畏三侄。呼为二郎。二郎至。即不多来。李氏潜欲徙其居。而得一书曰:“闻君欲徙居,吾已先至其所矣。”李氏有二老犬,一名韩儿,一名猛子,自有此妖,不复食,常摇尾戏于空暗处,遂毙之。自后家有窃议事,魅莫能知之。一书:“自无韩大猛二,吾属无依。”又家人自郭返,至其里,见二丈夫于道侧,迎问家人曰:“闻尔家有怪异,若之何?”遂以事答,及行,顾已不见。李氏于润州迎山人韦士昌,士昌以符置诸瓦棂间,以压之。鬼书至曰:“符至圣也,而置之屋上,不亦轻为。”士昌无能为,乃去。闻淮楚有卫生者,久于咒术,乃邀之。
卫生至,其鬼颇惮之,其来稍疏。卫生乃设道场,以考召。置箱于坛中,宿昔箱中得一状,状件所失物,云:“若干物已货讫,(”讫“原作”记“,据明抄本改。)得钱(”钱“下原有”中“字,据明抄本删。)若干;买果子及梳子等食讫,其余若干,并送还。”验其物,悉在箱中。又言:“失铛子,其实不取,请问诸水滨。”状言孤腾腞等状,自此更不复来。异日,于河中果得铛子,(“子”原作“自”等,据明抄本改。)乃验水滨之说也。
(出《通幽记》)
唐朝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住在丹阳县东郭。他的庄园离县城五里。庄园里多半是茅草屋,大白天无缘无故就有火自己烧起来。人们把火扑灭,一看地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