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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保镖在都市-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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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如此,王博也没时间管这些,连忙冲到了山崖边向下看去,沈冥和岚蝶都早已消失在了黑暗中。
    “总司令大人,你看见了吗?”王博接通了总部的通讯说道。
    “第一视角看得有点晕,不过却很壮观,有劳王博队长的贡献了。”观察室中,罗星,尤里外加冥王坐成了一排,就跟在电影院中看电影一般。
    “总司令,我的电池受到了攻击,想把他们的尸体打捞上来,看来需要花一些力气了。”王博不得不脱掉厚重的护甲才能完成这些工作。
    “这种小事就不用劳烦你了,迅速回来吧,你的装备需要修理,我们会找其他人去捡尸的。”尤里心疼的是自己的装备。
    “遵命。”王博就此关闭了通讯,节约剩余的备用电池,保持基本的运动能力,向山下跑去。
    “话说,你们对沈冥那句‘我会回来的’有何感想?”冥王微笑地问着同行观众的观后感。
    “很多人都喜欢虚张声势,就像打输的人总喜欢说‘你给我等着’,‘我记住你了’一样,死要面子而已。”尤里冷笑道。
    “谢谢尤里先生的解释,今晚我就这么安慰自己的去睡觉吧。”冥王叹息的站起身来。
    
   

第三百零一章 洞中一夜
    第三百零一章洞中一夜
    沈冥已经不是第一次从高空跳落了,当初在脚盆,他更是以徒手跳楼的功夫名声大噪。可眼前的山却不是冬京电视台不过30多层的大楼,总高度超过了500米,90度垂直的山崖岩壁全为坚固异常的花岗岩石,他的手上就算握着消防斧也根本无法砍进这样的岩壁之中。
    可是沈冥知道,他有比消防斧更好用的东西,那就是逆鳞。
    身体在空中收缩,尽可能的减少所受阻力的面,沈冥在空中被重力加速的如同一支利箭,直线向岚蝶加速飞去。
    从岚蝶肩膀上流出的血点,甚至打在了沈冥的脸上,她在空中已经陷入了昏迷,或许这样更幸福吧?
    沈冥在下坠到了距离地面百米之余终于追上了岚蝶,一把将她再次搂进了怀中。
    “逆鳞……”沈冥轻声呼唤着,就像害怕吵醒怀中的孩子。
    “本王来了。”在心中默默地回答后,沈冥的右臂化为了漆黑的鳞甲姿态,五指变成了最锋利的獠牙,刷得一下插进了身旁的花岗岩壁之中,这哪怕用炮弹轰炸也啃不下多少碎石的天然岩体,却被沈冥的逆鳞轻易的插了进去,五指在惯性的拉扯下,硬是在其表面撕开了五道垂直的裂口,如同怪兽,曾经在山崖之上磨爪挠痒一般。
    当沈冥停下来时,距离地面只有不过1米之遥,他轻盈的宛若跳下了台阶,迅速检查着岚蝶的伤势,子弹切入点是肩膀的肌肉,并没有伤到骨骼和脏器,实属幸运。不过子弹形成的贯穿伤却导致失血,恰逢岚蝶姨妈期,那失血问题就更为棘手了。
    “切,包裹没拿……”沈冥最后一点应急药物都留在了他们刚才的露营地,只能撕毁了衣服给岚蝶先系住了伤口。
    沈冥背着岚蝶徒步横穿茂密的丛林,这是许多大型动物的狩猎之时,甚至林中匍匐这体型硕大的老虎与猎豹。他们嗅着血味而来,原本以为可以大饱口福,但当他们见到沈冥那双冰冷的瞳孔时,又都是怯弱如小猫般的迅速逃离了他的身边。
    动物比人更加坦诚,当发现那种自己根本打不赢的怪物时,才不会为了面子硬上而丢了性命。
    岚蝶需要的是休息和治疗,特别是当天空中莫名下起了大雨之时,更要保持体温。沈冥徒步快速奔袭了2公里,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这洞里原本的主人“黑熊大”和“黑熊二”并不太欢迎这对借宿的男女,纷纷露出了狰狞的獠牙和利爪。
    沈冥也很文明,没有动手,仅仅暴露了黑色的逆鳞臂,徒手将它们门前的一块岩石捏成了渣子,这一对兄弟麻溜的冒着雨夜就搬家了。黑熊还挺讲卫生的,从不在洞穴里随地大小便,还堆放了不少的干草和果子,这二位聪明的都快成精了吧?
    沈冥二话不说点燃了篝火,将身上唯一一点血衣,盖在了岚蝶的身上,就此又冲出了洞穴。
    没过多久,沈冥又跑回了山洞,用芭蕉叶做了一扇简陋的大门,挡住了倒灌的风雨,而其手上还拿着不少叫不出名字的草药。沈冥感谢自己是身处在原始丛林之中,这里的植被丰富,可以用来制作应急药物的东西很多,要是身处沙漠,那他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缺乏碾磨工具,沈冥将几种草药放在了自己的嘴里咀嚼搅拌,双手拔开了岚蝶的衣服,用嘴将草药涂抹在了岚蝶的伤口上,草药的刺激让岚蝶的眉头微微跳动着,而那草药让沈冥的舌头完全失去了知觉,最少要4个小时才能恢复说话的能力。
    没等到沈冥能说话,半夜岚蝶果然发起了高烧,全身抽搐的打起了冷颤。沈冥从后面紧紧搂住了怀中的女孩,让她的身体不至于失温。就这么整整过去了一夜,清晨的阳光透过芭蕉叶门投射到了洞中,岚蝶皱眉的睁开眼睛,头痛的厉害,只觉得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噩梦,什么被军队追杀,丛林中的极走,被逼上山崖,丢手榴弹中枪什么的……还真是一个热闹又真实的梦。
    现在多好,自己不正睡在温暖的床上,枕头别提头多舒服了。
    岚蝶赖床的在枕头上还蹭了两下,结果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枕头是只男人的臂膀。
    惊慌失措的岚蝶起身,却因肩膀的疼痛撕扯,让她不过转了一个身,一头又摔倒在了那肩膀上。这次她正面的是沈冥坚实如铁的胸膛,还有这男人不过近在咫尺的鼻息。
    “别乱动,肩膀的伤口刚刚愈合没多久,别又弄裂了。”沈冥轻声提醒道。
    “你干什么?为什么搂着我睡?我们不是掉下山崖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活着?”岚蝶的脑海中充满的问题比此刻嘴上所的还要多。
    “你这么多问题,我怎么回答你呢?就当一切是老天爷恩赐的幸运,让我们还活着吧。”沈冥微笑道。
    “我们脱险了吗?”终于,岚蝶将所有的问题简洁成了一个。
    “还没有,不过昨夜的大雨阻止了他们搜索尸体的行动,暂时我们应该还算安全,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我们就要赶路了。”沈冥说着起身要去弄饭了,至于菜色,所填晚上找草药时他也一起解决了,一只体型消瘦的兔子,被穿上了烤架,在重新燃起的火堆里烧烤了起来。
    岚蝶看着那动物的模样本还有些害怕,但当沈冥将柠檬汁,还有另外几种果实的汁液挤压滴在兔肉上后,那浓郁的香味又让岚蝶不由的肚子叫唤了起来。
    在完美没有盐巴的野外,沈冥仅仅凭借一些天然的佐料去除了兔肉的腥味,又用果汁调味,让这烧烤野味甚至赶得上五星级后厨的手艺了。
    比较起来,同样是野外生存的贝爷,号称“什么都吃给你看”展现的不是强大的生存能力,而是对野外知识量的欠缺,还有对自身肠胃的高估,毕竟贝爷拉稀摆带的镜头是绝对不会放给你看的。
    而沈冥凭借对野外如百科全书般的了解,即便在欠缺工具的现在也能烹饪出美食下咽,这才叫本事。
    这野外的兔子不比家养的肉兔,全身都是肌肉,有嚼劲,一点也不肥腻。那香味和口感,让人食指大动,岚蝶忍不住地多吃了一些。
    香味更是飘散道了森林中,招来了另外两位客人。
    “嘎!嘎!”白鹭潘哒扑哧着翅膀飞了过来,身上还搭载着黑目蚂蚁,索性两只宝贝动物战友都没有大碍,可他们身上的妖瞳监视系统已经彻底坏了,就连通讯器也一并报废,暂时是没办法加入到战团中帮忙了。
    “你们命真大。”沈冥高兴地笑道。
    “嘎!嘎!”白鹭生气的张开了翅膀,展示着羽毛边缘一些被烧着的痕迹,向沈冥抱怨道,那叫声的内容反应过来,无外乎“艹你大爷!艹你大爷的大爷!”这些粗鄙之语。
    “岚蝶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试试烤白鹭啊?”沈冥不理叫唤的潘哒,扭头对岚蝶笑道。
    “这鸟能吃吗?看上去挺肥的?”岚蝶还真的幻想起了潘哒的味道,吓得潘哒立刻闭上了嘴。
    “好了,该出发了。”吃完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沈冥再次开始了逃亡生涯。岚蝶虽然醒了,但还是很虚弱,肩膀的枪伤让她不能背也不能发力搂住沈冥的饿脖子。所以沈冥用藤蔓编制成了一个吊篮,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让岚蝶整个横躺在了沈冥的面前,岚蝶本来就不高,这样一抱跟被抱入洞房的新娘一样,一开始岚蝶还不好意思。
    但穿行了一段时间后,岚蝶也适应了这种束缚躺着看沈冥的视角。他发现沈冥观察四周时的方法很特别,他的眼珠子是不会左右旋转的,一直目视这前方,但他却能熟悉脚下的每一块石头,每一个需要转角的地方,他都记在了脑子里。
    另外,这男人的呼吸也很有趣,哪怕靠的如此之近,岚蝶也感受不到他胸腔过多的起伏,挂着80斤的自己前行,就跟空手散步一般轻松。
    这男人是自己的后辈,也是一个真正的妖孽,如果不是妖孽,怎能从飞机大炮包围的敌人阵营中逃脱出来?又怎能救下落崖的自己?
    行走中,沈冥再次连接了将军所在指挥部的通讯。
    “你居然还活着……”昨天的枪林弹雨他们已经看了一路,基本已经当沈冥挂了,开始制定新的计划。
    “让你失望了,呵呵,我需要撤离岚蝶,还有纪晨,能给我排架直升机来吗?坐标37号地区。”沈冥说得就跟点召的士一样轻松写意。
    “沈冥,那位置已经属于菓敢境内了,是他国领土好吗?这样大型的行动,一旦被发现都会被舆论说成侵略!”将军头都大了。
    “我说的位置位于菓敢面店还有天朝边界处,你让飞机先到面店政‘府军同意的分界线进入,在过来,就没什么问题了嘛,你不是带了国际关系专家的吗?别人一个月那么高的工资,拿着是吃干饭的吗?”沈冥教训道。
    “这是最后一次了,你在什么位置?”将军叹息的答应了下来。
    “24号地区,5小时内派遣飞机在指定位置汇合。”沈冥吩咐道。
    “24号地区?那里距离38号地区足有40公里山路啊,5个小时,你怎么可能办到?”在山地,想一小时推进8公里,就是痴人说梦。
    “我的问题我解决,你的问题你解决,就这。”沈冥挂断了通讯。
    
   

第三百零二章 终见密码机
    第三百零二章终见密码机
    同样一个清晨,同样是“冥王”,当沈冥在丛林里烧烤吃野味时,另一位冥王则7点整准时的从床铺上爬了起来。
    大概是学医的关系,每天清晨他刷牙洗澡洗头的时间堪比娘们完胜娘炮。等换上带有消毒水味道的干净衣物后,才会前去餐厅吃早餐。
    作为交易的条件,冥王不光可获得200万美金的现金,在确认沈冥一伙全部死光前,他还能住在这叛军大本营中,获得和罗星、尤里一个级别的保护。
    所以,冥王暂时不用回到那哀嚎遍野的难民营里,没完没了的给别人做手术了。医疗队损失这么一员“大将”,相信会有不少伤员因此而死,但在冥王的世界里,这些都……“关我屁事”。
    专为上层领导准备的餐厅中,铺张浪费的自助餐台前摆放着多达十几种早餐,一些官员就着天朝二锅头吃牛肉面的劲头,怎么看也不过是群沙场的匹夫。
    罗莉根本不屑于跟这些人为舞,吃早餐时,都是端着自己的牛奶麦片,一点面包与煎蛋,坐在角落的位置。
    虽然这年轻貌美的总司令之女逗得男人都是心中痒痒,但大家伙都知道她的脾气,眼高过顶,谁也不待见,自然一处吃饭也不敢上前招惹,弄得这叛军的宣传部长总是孤家寡人。
    冥王初来乍到,也不懂这里的规矩,夹了一点炒饭与包子,端了一杯豆浆就这么走到了罗莉的桌前。
    “请问这里有人吗?”冥王绅士地问道。
    罗莉抬头看了看这模样清秀,一头白发的医生,冥王的投诚她是知道的,但还没有真正交流过。
    冥王在敌人的军营中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没有半点不适应感,就像天生就是和这群叛军一伙的一般。
    “没人,坐吧。”罗莉本来想拒绝的,但或许冥王太过礼貌,让她以为无法拒绝了。
    “谢谢。”冥王说着坐了下来,不再多言,安静的吃起了东西。
    “食不语、寝不言”这是孔子留下的优良传统,冥王优雅的进餐礼仪,已经给罗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直到两人吃完,端着饮品时才真正开始了交谈。
    “听说罗莉小姐是普林斯顿大学的高材生。”
    “听谁说的?”罗莉话语里带着一丝敌意,没办法,对待叛徒,人本身就有警惕,因为背叛存在惯性。
    “是你自己告诉我的,因为看见了你右手中指背面的‘t’字母纹身,这是普林斯顿大学‘老虎’学生会的会员标识,作为美国第二难入的大学,又加入了只收精英的学生会,不是高材生,打死我也不信。”冥王喝着豆浆笑道。
    “你了解的还真多。”罗莉不由收拢了手指。
    “不算多,只是凑巧2年前去过一次普林斯顿大学,参加了一场学术演讲,那学校的图书馆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好多书籍都是在外面根本找不到的绝版资料,能在那里读书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冥王对书籍的喜爱全浮现在那张俊俏的脸上。
    “你去过普林斯顿的图书馆,那你看过寻找灵魂之书的谜题没?”聊起了自己熟悉的过往,罗莉也顿时来了精神。
    “是第37号书架旁那个刻在上面的密码题吗?”
    “你还真看到过了,那个是传说普林斯顿大学创始者,曙光长老会的会长发明的谜题,传说他们拥有神奇的魔法,将所有的黑魔术技艺编制成了一本灵魂之书,我们老虎会的宗旨就是努力破译密码,找到纳闷藏在图书馆中的灵魂之书。”罗莉在普林斯顿大学呆了4年,却一直无法解析那谜题。
    “很难吗?我破译了喔。”冥王无所谓道。
    “开玩笑,怎么可能!”罗莉惊讶的都不由叫喊了起来,引来了围观一片,她这才不好意思压低了嗓门,一脸难以置信道,“那密码号称无限循环密码组,各种线索相互交织,人类根本解不开啊!”
    “那密码并不是无限循环的,只不过在99层密码处,有一个心理暗示,将解密者不自觉的引导回了第一道密码处,只要记住最初的长密码,仔细对比就能发现不同。
    灵魂之书我看过了,并不是什么魔法书,只是一些早期的冶金手册,放到现代就是孩子们的玩闹。”冥王说得轻描淡写,可破解出的是困惑了普林斯顿学子200多年的谜题,罗莉看冥王的眼神,就跟脑残粉看见了棒子国的长腿欧巴一般。
    罗莉和冥王宛若俞伯牙遇见了钟子期,一时间聊得不亦乐乎。他们虽然一个学商,一个学医,但对古典文学都特别熟络,越聊越是投机,甚至不知不觉,早餐时间就这么聊过去,中餐的厨师已经换上了新的餐点,临近午饭开餐。
    “瞬间记忆力真是可怕,你的脑袋简直就是一座立体的图书馆,什么东西都往里装,不会爆炸吗?”罗莉单手托腮好奇道。
    “也有副作用,脑力消耗过大,头发全白了。而且,处理永久性记忆时,需要用录音笔作为支柱,帮助自己加强记忆,否则一般记入脑中的信息,只能保持3个月的时间,然后就会忘得一干二净。”冥王点着自己的脑门道。
    “我真的不明白,你这么聪明,也是手术界的天才,为什么肯答应那家伙的邀请,到这种是非之地来呢?”罗莉终于问起了自己好奇的问题。
    “因为他对我说,会有一段惊险刺激的冒险。我呢没别的爱好,除了工作就喜欢冒险,越是让自己陷入困境,越是能让那个大脑被迫高速的运转,当危险被自己解除,谜题被解开时,那种兴奋感……让我乐此不疲。”冥王就是对危险上瘾。
    “你那么喜欢冒险,原则上来说,跟着沈冥不是更危险吗?”罗莉窥视到了问题的关键,心中升起了一丝疑惑。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但冒险不是作死。沈冥的计划将我完全当成了踏脚石,并且丢到了无解的危险之中。在枪炮的世界,单靠智慧是无法生存的。但他有一个观点我很认同,那就是‘为了活着,做什么都是正确的’。”
    就在两人聊天之时,传令兵来到了这食堂帐篷内,恭敬道,“冥王先生,总司令有请。”
    “先走了,很高兴很你聊天,在这纷争的世界里,有人让我感受到了文明的气息,感觉真好。”冥王笑着向罗莉伸过手去。
    “恩,希望还有机会这样畅聊。”罗莉也是握住了冥王的手掌。
    这习惯拿手术刀救人的医生,手掌细腻宛若少女,让罗莉握着有些舍不得放了。但最终冥王还是跟随传令兵,离开了这帐篷。
    住帐篷并不是什么有趣的野外活动,士兵们在新街市行政大楼旁为罗星找了一栋新的豪宅别墅。
    冥王被带进了这别墅内,又是吃饭的点,罗星邀请了冥王入席位,一主一客坐在会客厅中,边吃边聊。
    冥王倒不喜欢这样聊天,所以一直没有起筷子。
    “不知总司令找我所谓何事?”冥王开口问道。
    “冥王先生昨夜睡得可好?”罗星有意寒暄起来。
    “突降大雨,有些吵人,不过比起难民营里的床铺睡的要舒服多了,还行吧。”冥王笑了笑。
    “冥王先生睡着了,我可一夜没睡着,因为那家伙的尸体还没找到。今晨,大雨刚停,我就指派了搜索小队前去山崖底部捡尸,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尸体,反倒拍了这个东西给我。”罗星说着,将一张放大的照片丢给了冥王,照片是从直升机上拍的,只见花岗岩的山崖之上,清晰留下了5道平行的爪印,长度接近50米,根本无法分辨是用什么东西留下这种痕迹。
    “你能分辨出那是什么撕开的吗?”罗星笑问道。
    “对不起,我是医生,不是科学家。”冥王抱歉道。
    “虽然我封锁了消息,但在我的军队中已经传出了各种流言,他们都说那小子是天神派到凡间的恶魔,枪炮根本无法夺他性命,而他也终将杀光一切手染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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