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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你以为在森林里你就不等死了?”汤文反唇相讥,“这里到处都是野生动物,你抓一个去?”
“抓一个就抓一个。”蔡良也上了倔劲儿,“三川市这几次掌机联机聚会,哥可都是带着大伙狩猎的。”
“少拿这个来比,你那是打游戏狩猎,游戏里有武器有装备。你现在有啥?”汤文也不示弱。
“我有这双手,和这个大脑!”蔡良攥攥拳头,又指指自己的太阳穴,然后赌着气,“我这就给你抓个野生的动物回来,让你彻底服我!”说罢独自就要往森林更深处走,被何冰给叫住了:“你们这么抬杠有什么用?我还是重新念下那个咒语吧。”
蔡良仍然坚持己见:“别!我就算打不到动物,这森林里也有草根树皮能吃,真穿越到沙漠……去啃木乃伊么?”
这句话让大家都很倒胃口,但何冰不理他了,还是决定尝试一把,调匀呼吸,闭上眼,再度轻声念起了半个小时前让他们身陷这片森林的咒语:“月至阴兮,日至阳;斗转星移兮,复旧疆;黄龙落尘兮,女直起;瓜州散关兮,断愁肠。”
在何冰念这段咒语时,包括激烈反对的蔡良在内,三个男子都异常紧张地左右不住张望着,一方面他们很害怕,但同时也很好奇,之前他们怎么就走着走着环境就变了呢?如果这次还能穿越,一定要好好看看这周围是怎么变的。
咒语读完,耳畔边的鸟鸣兽叫依旧,夏季森林里的凉风吹过森林也依旧吹得全身舒服,四个人彼此面面相觑地对望了一阵,又看看周围,确定环境没有变化后,一起瘫软地坐倒在地上。
“这次怎么就没成功呢?”何冰首先发话,“所谓的正午,的确不用非得12点整的,可他怎么就失败了呢?”
“失败了就是败了。”蔡良又恢复了老样子,“你想,万一我们成功了,穿越到沙漠、或者食人族的地盘、或者再远点穿越到白垩纪去……”
“阿良啊,你想象力能不能别这么丰富啦。”范若一脸苦相,“这下惨了,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当不成太子王爷将军军师就算了,还直接穿越到树林里,连什么年代都不知道。”
咕噜——一直不怎么说话的汤文的肚子里响了一声,他看大家都往他这里看,苦笑了下,“你说我们要是晚一会、吃完午饭再穿越来,多好!”
“都别后悔了,先解决午饭吧!”蔡良把电脑包打开,里面有一瓶无糖口香糖,“这东西虽然没什么营养,但起码……”
“起码会更刺激唾液,然后让自己更饿。是吧?”范若接过话,“你这口香糖还是留着以后清新口气的吧。”
“哎范若,既然是来找我,你为什么还把电脑背来啊?”何冰尽量转移话题,以她跟风减肥的经验,挺过有饿感的那几分钟,就不会觉得再饿了,而转移话题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范若听了这个有些脸红脖子粗,不知道怎么回答,汤文替他答了:“他和别人合租,除了笔记本电脑没别的值钱东西,业余时间就拿笔记本追小说看片聊天,放在家里和公司怕被偷,就到哪都背在身上……”
“我不是也刚毕业半年嘛……”范若又推了推眼镜,他虽然尴尬,但气氛整体上活跃起来了,大家果然就忘记了饿的事。
蔡良尤其不觉得饿,因为个子大吃得多,所以在从公司出来前,他已经吃了一大包饼干,就是怕中午吃得太多吓到女神,没想到吃的那些现在竟然用上了!
而且蔡良清楚何冰的用意,倒不是因为他没事玩减肥,而是因为工作忙碌起来,他经常就不吃午饭,所以很清楚:之所以饿一下就没感觉是因为之前吃得够,但如果中午这顿这么挺过来,到晚上还没吃,肯定是捱不过去的。所以别管这是什么年代,现在真正的当务之急,必须要解决吃的问题!
想到这,他站了起来:“我说两位,咱们别在这干坐着。守着这么多的野味,不去打一个尝尝?”
“算了吧。”他的提议再度被汤文否定,“你拿什么去狩猎?拿你随身带的游戏机?”
“汤文!”蔡良终于忍不住了,“话我都说开吧,这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们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今天晚上还没吃的,我们都受不了!没家伙,去找啊,总比你在这坐着等死强!”
“等死?我才不会呢。这样吧,你去打猎,我这给你做后勤准备——总得有人做后勤吧?”汤文不生气,还悠闲地点起了烟。
“后勤?需要什么后勤?”
“呐,比如你真打回了猎物,你能直接茹毛饮血?总得有人收拾吧。但是你觉得慕容女神做得了?”汤文抽着烟侃侃而谈。
“行,那你就等着,范若,我们走!”
“不会吧,真的去……”范若无奈,起身跟着蔡良一起去寻找吃的了。大概是老天帮助,走出没多久,蔡良就找到一根拳头粗、一米多长的树枝,蔡良如获至宝般快步赶过去,把叶子枝杈简简单单清理下掰成两段,把一根交给范若,一根自己拿着。范若看看:“拿这棍子跟老虎黑熊搏斗?”
“别瞎想了,这东西顶多打打兔子,现在森林里还想见到老虎黑熊……”蔡良说到这自己也怕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是否会有猛兽出没还真难说。于是便把接下来的话咽下去,带着范若,走向树木相对较稀疏的地方。
由于没有茂密的大树遮挡阳光,那里的草丛高而且密,就在他刚踏进草丛时,一个不知道什么动物就嗖地逃走了,再往前走,又有一只也不知道什么鸟扑腾着翅膀快速飞到十几米外的半人多高的草丛里。几乎是在草丛里每走出一步,都会有懒惰的野生动物被惊扰跑。蔡良暗自惊叹——来这果然是长见识呢。
现在蔡良有点忘记了莫名穿越到原始森林的郁闷了,和范若兴奋地追逐着野生小动物,累了就停下来,猜想草丛里哪里可能躲着动物,便悄悄地靠近然后猛地一棍子打过去,却每次都落空。
不知不觉,蔡良已经感觉到自己肚子也开始饿了,心感不妙,便迁怒于范若:“你别那么靠前好么?这么多小动物,都被你给吓跑了,不然我现在起码打了三四个了。”
“算了吧。”范若不服,“就你那反应,兔子那么快你能打到都怪了。”
“我反应慢我承认,但我们这个打法肯定是不行的,这样,我去那边,你在这边等着,然后我们一边打草一边往中间汇合,我赶出来的你打,你赶出来的我打。你看怎么样?”
“好主意!真不愧是首席的游戏编辑,就是聪明!”范若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于是按照约定的,蔡良撒开腿往前跑,这其中无数的小动物被惊扰得四处乱窜,等跑累了回头看,自己距离范若差不多有五十米了。于是高高地举起棒子挥了挥,跟范若打了招呼后,便低头冲着草丛里打了起来。范若也有学有样,边走边敲打前面的草丛。
结果令人失望。
且不说蔡良没头没脑地往前跑时惊吓走了多少,就算偶尔被打出的那些野生的小动物们也都有预感一般,大都往左右跑而不是往前跑。终于,在两人距离剩20多米时,蔡良从草丛里惊扰出的一只野鸡傻傻地朝正前方的范若飞去,范若一惊,野鸡就飞到他的眼前而且直撞向范若的脸,范若一下吓得不知所措,闭上眼握紧棍子在身子前面乱抡一通,等睁开眼,发现野鸡早没了,而蔡良,也一脸怒色地盯着他。
“这么好的机会,你干嘛闭着眼睛?”蔡良有些生气。
“那野鸡朝我脸飞来,我肯定得保护好自己啦。万一鸡嘴或鸡爪子碰到我眼睛……”
“你真缩!”蔡良累得连嘘带喘,“我看出来了,咱俩在一起除了互相捣乱,跟本没法合作。”
“你就知道埋怨别人。”范若很不爽,“还是分开行动吧,这样打不着起码不会被你冤枉。”
“随便!”
“好,那你自己小心,别迷路了。”
两人告辞完毕,便独自行动,现在蔡良终于知道自己冤枉人了,因为他自己来打草更是一无所获,回过头看范若,他漫无目的地对着草丛敲敲打打,显然也没有什么收获。
蔡良只好继续机械地做着打草的动作,一边后悔不该斥责范若,那个瘦瘦的广东仔本来挺随和的,都跟自己发火了……该怎么把他喊回来呢?忽然,他发现不远处密林里面,有一个和土狗差不多大的土黄色的小鹿,好奇地盯着他!他赶快举着棒子跑了过去,那个动物回身便跑,于是这次狩猎又失败了。
蔡良这下彻底泄气了,将棒子狠狠地摔在地上,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埋怨这些动物反应太快,简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又想本来今天是去看女神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来到这时间地点都非常不明确的原始森林呢?开玩笑呢吧?做梦呢?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疼!这下更绝望了,蔡良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仰着脖子“啊”地大吼了一声以发泄胸中郁结的闷气。
没想到,他这一喊,那个跑了的鹿一样的动物竟然停了下来,好奇地回头往他这儿看。蔡良看了苦笑自嘲:“看着没?连动物都笑话你。唉!”说罢用力搓搓手,捂上脸颊和眼睛,以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
当他赶感到心平气和、睁开眼睛时,眼前的景象把他吓了一大跳!那只刚刚跑了又驻足看他的那个小鹿,如今竟然已经回到了他身边,而且还好气地在他身上嗅来嗅去。
如果平常在动物园,这一幕会让蔡良觉得十分可爱,可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对小鹿的火气被腾地燃烧了起来:你个畜生,看不起我也不用这么埋汰人吧!欺负我棍子没在手里是不是?
蔡良越看越气,趁着小鹿没防备,一把抱住小鹿的脖子,用身体把小鹿压在底下,小鹿立刻拼命蹬腿挣扎起来,踢得蔡良肚子疼,蔡良无奈,抓过被自己之前摔在地上的棒子,用手握的短头部分狠狠往小鹿的脑袋上杵,没几下,小鹿不动弹了。
蔡良爬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目瞪口呆地看着被自己打趴在地倒气的小鹿,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打猎竟然这么简单?明明都跑了,小鹿竟然自己还回来了!尽管早上穿的那身非常修身的西装如今已经满是灰尘和蹄子印,但打到了猎物应该更能俘获女神的芳心吧!
想到这,他像抱大狗一样,把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小鹿抱在怀里往回走。此时的蔡良是满心欢喜的,甚至开始认为这是上天赐予他与何冰、也就是慕容添女神的非常特殊的浪漫爱情。
然而回到汤文和何冰那里,蔡良满腔的兴奋立马被醋淹了,他看到依旧衣着工整的汤文,正跟何冰热烈地聊着天,而且不知道说了什么,竟然让何冰一边羞涩地笑着一边用小拳头捶打着汤文……
3。血腥与美味 '本章字数:4915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18 13:14:36。0'
“咳咳!”蔡良醋意满满地狠劲咳嗽了两声,“我说汤哥,你都结婚快当爸了,怎么还这么不自重呢?”他尤其强调“结婚快当爸爸”这几个字,意在提醒何冰,别被这个已婚男人给勾引了。
“小蔡你真行啊!真打到野味了!”“是啊!个头还不小呢,我以为你就算打顶多打个兔子呢。”那两个人居然对蔡良之前的话完全没理会,注意力全在他怀抱的小鹿身上了。
“还真可爱呢。”汤文温柔地摸着小鹿的头,小鹿刚刚被蔡良重击了脑袋,如今睁着茫然的眼,鼻息微动,当汤文摸到黏糊糊的一团液体发现沾了一手血时,吓了一惊,“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你怎么下这么狠的手呢?”
“不下狠手您去给我捉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去?我这不是去抓宠物,是去抓猎物,抓来吃的,你同情心泛滥个毛啊!”蔡良没好气,现在身上不仅有灰尘和蹄子印,还沾了不少血,“你不是说我打来你收拾么?收拾吧。”
“你说得对说得对。”汤文还是没生气,“但是我得有工具啊,比如刀。你有带吗?”
“你这叫抬杠!我一个良民出门带刀干嘛?”
“那就不怪我咯,我也没有。”汤文一摊手,把蔡良气得干瞪眼说不出话来,本想说“没有刀你让我去打猎”,但一想不打猎没有其他的攫取食物的办法,只要忍气把话咽了下去。
“我这有刀。”说话的竟然是何冰!只见她很从容地从包里拿出来一把刃长大约15厘米的切水果的刀,“虽然不大,但也能凑合用吧?”
“……”汤文一下卡住了,半晌才问:“你……一个女孩子家,出门带刀干嘛?”
“没出门啊。昨天星期天,我带些水果去学校里的花园看书,切水果肯定要带水果刀吧,放在包里今天忘拿出去了。”
“好啊好啊!”蔡良高兴得手舞足蹈,“在这个地方能有刀,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用了!”然后坏笑着看着汤文:“赶紧动手吧,要我帮你忙吗?”
“……”汤文还是不知所措,但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只好接过刀,蔡良也把可怜的小鹿扔在了地上,本来就气若游丝的小鹿被这么一摔,最后抽搐一下,彻底不动了。而汤文很明显下不去手,缩手缩脚地凑到小鹿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
蔡良想继续看笑话时,被何冰给叫停了:“你想就这么给鹿放地上放血么?先要倒着挂起来。”
“没有绳子啊……”这下连蔡良也犯难了。
何冰倒也爽快:“不是还有腰带和鞋带么?可以拿来用。”
这下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由于蔡良急着看汤文出丑而西裤又比较修身,所以转过身背着何冰,三下五除二解下腰带,因为有衣服挡着,完全看不出解下了腰带。
有蔡良起头,汤文便也只好跟着做,但他的牛仔裤是低腰宽松款的,所以解下了布制的腰带,裤子虽然不至于彻底脱落但也堆了下来,不仅如此他还得贡献出运动鞋上的鞋带,于是,现在他只能尽量鼓着肚子叉开腿让裤子别往下掉,然而走路时鞋也还是踢里趿拉,特别狼狈。
蔡良看得解气,便主动把两根腰带和两根鞋带绑好,找个矮些的小树,把这根拼凑的绳子挂在树枝上,然后把已经死了的小鹿抱起来,让绳子两端一根绑住小鹿的一条后腿,就倒挂在了树上。于是蔡良赶紧把刀再次递上去:“割开脖子!”
汤文只好拿着刀,扶着小鹿的头,哆哆嗦嗦地把刀刃贴到小鹿脖子上,就在这一瞬间,小鹿抽搐了一下,这把汤文吓得猛地一激灵,刀直接脱手落在了地上。
“喂,汤哥你前面不是说这些活儿你干么?你到底能不能行啊?”蔡良终于报仇了。
“行了行了。”何冰打断了他,“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看他笑话?我来吧!”
说罢来到汤文身旁,拾起掉在地上的刀,左手揪着鹿的一只耳朵腕子往上一翻,将鹿的喉咙转向没人的地方,右手持刀稳稳地割开小鹿的脖子,血便如喷了出来。等血放得差不多了,便在小鹿的四个蹄子上面绕着腿各割一圈,又在小鹿肚子上从头到尾划开,沿着之前四条腿上割开的四个圈向肚子上的刀口划,然后开始剥皮……
这场景把汤文和蔡良都看得张口结舌——明明是个白白净净、中等身高、略瘦、戴着眼镜的女学生,竟然能宰杀动物!以至于在范若拎着湿漉漉的外衣包着不知道什么东西回来,他们都没留意。
范若见此场景也吓了一跳:“哇,慕容女神,你竟然这么彪悍!”
“什么彪悍,事情总得有人做吧?”说话间整张鹿皮已经剥下来了,又顺手把小鹿的肚子划开,一边往出掏内脏一边说:“我在湖北乡下长大的,家里就我和父亲,父亲在镇子里卖肉,都是自己收来猪牛羊然后宰了拉镇子上去卖。有时候太忙我就会帮忙。哎?小范同学,你衣服里包着的是什么?”
“是鱼!”说着把衣服展开,两条差不多30厘米长的大鱼掉落出来,还在扑腾,“刚才阿良不让我跟着他,我就自己去找,结果发现个溪流,里面的鱼好多好大的,你看我用衣服就随便捞上两条!”
“哦,那就把鱼收拾了。”何冰走过来,用满是血的手把刀递给了范若,“溪流离这里多远?我们等会去那洗肉。”
“不远,一会一起过去啦。”范若接过刀,找个石头,把鱼放在上面,重重地拍了两下,然后便刮起了鱼鳞,豁开鱼肚子把里面的肠肚掏了出来后,又去收拾另一条。
“范若。”蔡良再度刮目相看,“你爸爸……是卖鱼的?”
“不是啦!我爸爸是批发甘蔗的!”
“那你收拾鱼怎么这么溜?”
“前几年我老爸做生意赔本,那时候我正上大学想买笔记本电脑,就去饭店勤工俭学,给大厨搭下手就要干这个。”看不出来,范若这种电脑宅竟然还有如此的经历!
三下五除二,范若把另一条鱼也收拾出来了:“我最高记录,一天宰了300斤的鱼!”
汤文说:“你们都很牛啊!话说300斤的鱼得多大啊!”
“哎呀,不是300斤的大鱼啦,是总共300斤的鱼。”范若哭笑不得。
“好了,把肉洗洗去吧!”小鹿的肚子已经被掏空了,何冰对蔡良和汤文说,“你们把这鹿给抬到岁那洗洗吧。”
在往下解绑小鹿腿的绳子时,范若很敏捷地凑上来,把收拾完的两条鱼也丢进被掏空的鹿肚子里。蔡良和汤文无奈,一人提着鹿的两条腿,跟着带路的范若。何冰看看他们,摇摇头,默默地把能吃的心肝这些放到鹿皮上包起来,自己拎着。等到了那个溪流边,三个大男人才看到何冰拎着鹿皮包着内脏跟上来,于是赶紧上来接。
溪流正如范若所说,浅浅的清澈见底,而里面的鱼不仅多而且大,尤其是对人的到来并没有任何惊恐,依旧悠闲地游着。何冰先把鹿皮洗干净,然后把洗好的内脏一一放到鹿皮上,然后把小鹿洗干净切后切开鹿脖子根处的筋肉,硬生生把小小的鹿头给拧了下来,又拿着蔡良带回来的棍子给鹿的身体穿上。拣些树枝和汤文的鞋带,绑个简单的烤架,将穿着小鹿的棍子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