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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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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义,你能估计出机场距离我们有多远吗?”林夕突然问道。
  林义看了他一眼,摇头说:“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但我必须告诉你,太危险,而且获益不大,如果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军队,我可以帮助你培训飞行员,然后大家一起杀过去并开着飞机离开。但是,飞机在哪里降落,子弹、航弹汽油还有维护和保养的人员,零配件去哪里找,这些问题你考虑过吗?”
  “呃。其实我也是心血来潮。我是想,驾驶飞机的话,人机一体中我能‘看到’的地方就更多了,然后找到可能存在的某个大官,一梭子弹下去——”
  林义毫不留情的说:“然后你被十几架战机以及地面的重机枪防空火炮击落!这不可取,我倒是觉得你利用元素重组或者生成空间携带航弹,驾驶X…黑鸟对敌人轰炸来的更加实在。”
  “这我知道,可X…黑鸟就一架,万一有个小差错,我心疼啊。在没有找到大规模生产金色格子前,我是不会用它玩这把戏的。嘿嘿,还不如直接制造钢铁侠的设备,来个直捣黄龙,可如果被人发现,不知道会不会被列为世界公敌。现在是白人世界,他们绝对不会希望黄种人中有这种威胁度极高的人存在。诶,我想起来了,后世十分神秘的公司‘孟山都’不就是在这时期前后进驻我国的吗?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把他们干掉。”
  飞机走了,林义又开始清理起兔子,林夕也跑到河边,刚才被林义扯着跑,这时才发现对方手上的鲜血和油渍都黏到了自己的衣服上,他得清理干净。
  一个小时候,两人回到村子,金牛已经做好晚餐,只等两人回来。
  看到林夕他们带回来处理好的兔子鸡鸭,大家十分高兴,唯一让人奇怪的是一袋面粉,人们很好奇荒山野岭,两人是从什么地方带回来的。最后只能解释为,二人早在一个地方藏了食物,他们出去只是将那些东西取回来。
  “你们有什么打算?”吃饭时,林夕向陈飞雁等人问道。
  “打算?”
  陈飞雁、林峰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片刻的静默后,名叫李亚东的学生对林夕说:“我想和你们一起打鬼子。”
  “对,我也想留下来。”叫赵之靖的男子也说。
  林夕摇头:“我不会留下来,我和金老哥他们过些天就要离开,不会留在横安。”
  “你们要走。去哪里?”林峰问。
  金牛替林夕开口:“去上海云天这样的大城市,横安县地形复杂,可毕竟是小地方,每天杀鬼子都要跑几里地,再者,我们用的枪多是靠缴获,你们看吧。很多武器的子弹只有十几发,用完就作废了。到了大城市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出来。”
  他没说林夕打算出国,只道几人准备去大城市。
  “这样啊……”李亚东茫然的看向身边的同伴,可他们中的男生只有自己和赵之靖,林峰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却是土匪出生,想法定然与他们不同。说到底,经历了失败,几个学生觉得林夕能一直保持平淡的日子,其实力必然非同小可。
  但要让他们跟着对方跑那么远,李亚东心里还是很沉重的,连对方底细都不清楚就凑着身子上去,这样的事他可做不来。
  忽然,陈飞雁对林夕问:“我想跟着你们,能带上我吗?还有荣萱,我们两个一起。”###第九十六章 序章 同意了
  陈飞雁的话让一圈人全体静默,林夕和金牛转头,彼此对望,接着金牛又看向说话的女学生,“你……说什么?”
  “我能不能跟着你们。”陈飞雁一脸认真,大大的眼睛带着严肃,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入党宣誓一样。
  林夕的表情很无辜,看着她,又瞅了瞅荣萱,说道:“为什么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你应该回家,或者想办法到国统区去,你能打仗吗?或者说,你不怕看到死人?”
  “别看不起人,我可是用,拿来,”陈飞雁对荣萱说了一句,接着大家就看到荣萱把一支鬼子用的王八盒子递给她,大家看着她得意洋洋的亮了亮手里的武器,“可是用它杀了人的,别小看我。而且荣萱也用过它的,怎么?不相信?”
  “相信。”林夕直接说,如果记忆没出错,这把手枪是自己送给荣萱的,鬼子的王八盒子太差劲,完全不能和驳壳枪以及毛瑟手枪相提并论。那时他已经有了驳壳枪,对王八盒子看不上眼,对于用王八盒子送人,林夕觉得它是件不错的武器,特别是使用对象是荣萱这样的女子。
  驳壳枪是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武器,和步枪比,它的威力过小;和手枪比,它的体积太大,虽然火力很猛,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陈飞雁盯着他,说道:“既然相信,该带上我们吧。”
  林夕不给其他人说话的机会,而是问道:“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附近有游击队,还有其他的抗日武装,我!我这里你也看到了,就四个人,而且没几天就要走了,跟着我们,恐怕实现不了你巾帼女英雄的梦。”
  陈飞雁依旧倔强的看着他,哼了声,道:“我倒是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想要加入,你却这么排斥我们,看不起我们。可他们呢?诶,你们要加入吗?”
  “当然,林哥要是同意,我们乐意至极。”李亚东、赵之靖连连点头,看的林夕心中叹气不已,他如何看不出陈飞雁在队伍中的强势,唯独林峰这人似个独行侠般。
  林夕叹了口气,对他们说:“随便吧。要加入就加入,我是怕你们被我连累,咱们可是有九条命的,连他都觉得跟着我慎得慌,你们嘛……”
  金牛心底苦笑,别说刚刚加入进来那会儿,就是才认识的时候他就觉得林夕胆大包天,如今只是适应了林夕的作为和思想而已。如果让他去做那些事,绝不会鲁莽。他知道林夕是在吓不经事的学生娃子,可他却清楚,要是吓那种只在山沟沟里的娃儿估计顶事,这些家伙嘛——恐怕适得其反。
  果然,听了他的话后,陈飞雁大咧咧的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们早有这个觉悟了。”
  那语气,那豪情,真是——关键是她拍胸脯的时候,林夕明显看到她的胸脯一抖一颤,啧啧,这弹性,连手都弹的发麻吧。甩开不健康的思想,林夕心底苦笑,随后想了想,点头说:“好的。你们各自选一把枪,明天呢,让金牛大哥教你们枪法,先每人打个两百发子弹找感觉。没点准头,我可不敢让你们跟在身边。”
  其他人听后咂舌,特别是林峰,两百发子弹用来练手,老天,这是怎样的败家子呀!
  陈飞雁等人在林峰的腥风寨里待的那些天,对枪支子弹也有了了解,山寨普通的喽喽,随身只携带十发子弹,每个月按时领取,如果自己在闲暇时刻用掉了,哪怕遇到战事也不会得到补充,如此一来,除了山寨里的高层,其他人根本没机会也不忍心用掉宝贵的子弹。再说一个月只有十发进账,就算要练也得不到多大效果。
  营养跟不上,除非真的有天赋,否则,只能沦为平庸。如同后世那种依靠喜爱与毅力成就的狙击手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时代的。
  “你没说错,还是我们一起用两百发子弹?”问话的是李亚东,他的表情讷讷,像是个没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而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
  “没听错,放心吧。在我这里,弹药管够,吃喝管够,等到了大城市,日子只会更舒坦。”林夕说。
  荣萱蹙眉,直着眼珠子看着他:“瞧你说的,好像我们就是混日子一样。”
  林夕拿了片烤熟的鱼肉,加了些佐料,“打仗消耗的不仅仅是体力,还有精神。我们现在打仗,靠的就是憋在肚子里的一口气,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有一天这股气没了呢?”不等荣萱开口他就继续,“溃军不如寇,流兵既为贼,没了那口气,再勇猛的悍卒,也只是个祸害老百姓的货色而已。深层次的原因有很多,都是上到国家下到黎民的道理,这里就不多谈,我只简单说一下我的规矩。有任务,加入进来的人只需要听命就可以,禁止私底下讨论命令的正确与否,因为士兵就是杀人的工具——我现在也一样,只是指挥我的是我自己,你们可以跟着,会有一段适应期,觉得不合适的,咱们好聚好散,我呢,会朝自己的目的地出发,你们,该回哪儿回哪儿。”
  “看来你还是没把我们当成队伍里的人。”陈飞雁狠狠地道。
  林夕吃了口鱼肉,对她说:“一起打仗的人,是可以把生命托付给对方的,你们么,不是我看不起你们,现在的你们除了添乱让我们操心,真的没有其他有利的地方。当然,你们的作用也有,而且很大,但目前不适合我——”他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我也没办法”的姿态。
  “你们平日里在干吗?”荣萱忽然问,她对林夕平日里会做的事很好奇,以前看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是独行侠,来去无踪,不了解对方在哪里又会干什么。没想到才这些日子没见,他身边就聚集了三个人,从刚才金牛救他们时的枪法看,那个叫金牛的大哥实力也很强,比林峰这个自称从小就玩枪的人还厉害。
  林夕说:“看情况而定,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到外面找鬼子麻烦,小东洋的国土面积小,所以才侵略我们,杀我们的国人抢占我们的土地,虽然占据东三省这么多年,可总人口也才几千万,只要我们多杀些人,就能把他们的战争潜力消耗。不管武器有多先进,工业有多发达,打仗打到最后,依靠的还是人。”
  他想到了后世的战斗,那种战斗可不是用人数去堆的,可同样的,若非有大量懂得高科技的知识人才,又怎么可能玩转高科技呢。
  不管是小鬼子还是美国,亦或者苏联朝鲜,林夕都没好感。但不得不承认,纵观历史,小鬼子能后起而上绝对称的上黑马。前世他曾与许多人一样恨小鬼子,这种恨是超过美国、菲律宾等国的,但后来这股恨意慢慢消失。
  如同社会上一直宣扬的“弱肉强食”,既然大家都认同,既然将丛林法则搬到人类社会里,小鬼子实力强大,中华实力弱小,对方过来进行吞并之举还有什么可说的。要说真的恨,恨的应该是自己的老祖宗,恨的是堂堂五千年的国度居然会被东瀛小国如此欺凌,自己不争气还怨得了别人爬到自己头上用脚踩着自己?
  但林夕是不赞同“弱肉强食”的,所以他看到那些口口声称领会这一理论的人在遇到失败后又漫天叫嚷的怨天尤人尤为可笑。
  “不过……算啦,这些事不是你们考虑的,只要记住以上的话就成。”
  “什么嘛,居然说到一半就不说了,说呀,不过什么?”荣萱不乐意了,她很想听林夕“不过”后面的话。
  林夕看了其他人一眼,连金牛都露出好奇的神色,于是说:“只要看过历史的武器进化史就不难发现,武器的进化速度在逐渐加快。战国时的才车阵,之后的重装步兵,而后的重骑兵再然后的轻骑兵等等,随着热武器时代的到来,我们可以选择的武器变的越来越多,而真正的杀人利器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掌握的,训练一个骑兵必须要有两年时间。而训练一名坦克手却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文化基础却不是两年时间可以完成,还有海军、飞行员等等,操控这些大家伙已经不像古代那样,只要给足时间就能训练出来。所以我说你们最大的作用不是在战场上,是在教室里,将来我们若把小鬼子赶出去,建立了自己的坦克部队,自己的飞行部队以及海军,就需要大批从学校里走出的骄子,而一切,需要的便是你们的努力。”
  他的话越说越慢,似乎在试图让所有人理解,但林夕不能保证有人能记在心中,他只希望可以埋下一个种子,等适合的时机让它生根发芽。###第九十七章 序章  觉悟?改变主意了
  第二天,林夕起了个早,带着林义,由他帮助自己布置锻炼内容。
  林峰他们起的也很早,特别是陈飞雁和荣萱,比林夕还要早二十几分钟,在林夕开始训练时,两人已经绕着村子跑了一圈。
  吴衔昨天晚上守夜,因为是守后半夜,所以这时候的他正在屋子里睡着。林义是可以不用休息的,但为了照顾金牛他们脆弱的神经,没有继续让林义守夜。
  原本林夕是要到山外面去的,但是,考虑到找林峰麻烦的人可能随时过来,不得不按下烦躁的心,在这里守着,等他们体力和精力恢复。
  “如果真的下定不了决心,我们还是去上海吧。要不路绕的远一点去云天也行。”林义站在林夕背后,说出自己的建议。
  林夕希望了解金色格子的秘密,也就是要杀多少人才能得到一个金色格子,了解这一点后再离开横安,但种种事端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让林夕不得不生出警觉,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是否会影响行程。
  林义的想法是最简单也是最根本的,但林夕不甘心,在南庄附近的鬼子港口始终是横在他心头的刺。记得很早以前他就向人夸下海口,要把码头的鬼子一个不剩全都剿灭。可都半个多月了,对方仍然存在,反倒是自己,这边打一枪,那边来一下,像是没有气量的小贼,硬撼不了别人只能深挖树根。
  但这得等到猴年马月呀!
  林夕想了一阵,把自己考虑的事告诉给林义,对林义而言,林夕的麻烦算不得什么,可终究是横在心头的刺,不把它拔掉火气难消。
  于是林义说道:“要不我和你一起去,我直接冲进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而你,在外面补枪。时间放到晚上,你和我在黑夜中视物的能力不同常人,只要打灭电灯与火把,他们看不到我的模样,你就不用担心会有意外出现。如果你担心林峰他们,可以把他们带在身边,让他们看清楚你我的战力,也能起到震慑的作用。要是再不放心,就用剩下的金色格子拿出一套钢铁侠的铠甲吧。有了那东西,无论你我,灭杀那群人不跟玩一样吗?而且钢铁侠的能源炉以及盔甲可以用元素重组合成,哪怕现在用不到,将来也有大用,只是如今我们找不到合成它们需要的原料。”
  “呼……我多心了。是这个意思吗?”林夕皱起眉头,在脑海中模拟组建钢铁侠军团的场面,地球以内,还有谁是敌手,微微颔首,“确实是我多心了,哪怕和全世界为敌,我又有什么好惧怕的。不过,不用制造钢铁侠的盔甲,回去叫上他们,我们一起出山去南庄。”
  “等一下。你还有一件事要做。”林义在林夕投来探寻的目光后对他说道:“子弹,毛瑟k98和捷克造ZH…29步枪的子弹我们有的不多。”
  林夕嘴角一抽,“说的对,得多准备些。否则打到一半就哑火可就不好看了。”
  虽然攻击将由他和林义发起,但谁能保证这帮学生不会心血来潮的冲上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时候,可能出现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情况。昨天日军飞机来访,虽然目标不是他们,却说明日军在横安附近修建了个机场,一旦陷入和日军的纠缠,便可能遭到来自天空的打击。
  那场面是灾难性的,一百公斤两百公斤的航弹砸下来,哪怕林义这位终结者也够呛,必定被逼的现出原形不可。
  虽然林夕很想在人前上演用步枪干下飞机的事,可枪打出头鸟,林夕可不保证什么人会注意到自己。以一人之力与对手直接硬撞不是他的本色,在人背后悄悄干掉对方,还让敌人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人,被什么武器干掉的,这才是他最喜欢做的事。
  “林义,你是不是觉得我做事太瞻前顾后了。”
  林夕突然问出的问题似乎在林义的预料之外,过了两三秒才得到回答:“你是太小心,太谨慎,事事求得完美,这样做能保证发展平稳,不会遇到太多不可知的危险。”
  “还真是分析了我的性格后的回答。”林夕苦笑,这样的回答也只会出现在林义以及一些深谙心理学并能顾及自己心里感受的人,若遇到一般人,恐怕早破口大骂:明明有这么厉害的能力居然还混的如此之惨,哪怕不能制造太空战舰,可二十一世纪的武器用来对付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敌人完全是一面倒的结局,何况还有终结者机器人以及钢铁侠的盔甲等科幻类型的装备可以使用。
  “唰”,林夕站起身,他休息够了,“决定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村子外的射击训练场,金牛呆呆的看着林夕,他转头望向一群还在练习射击的人,问道:“现在就带他们去,会不会太仓促了?”
  “不等了。”林夕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也许会怀疑是它过热,但是,得趁着我这个念头没有消散前快点行动,否则的话,我怕又开始安于现状迟迟不肯动身。刚才我想过了,以我如今的实力,只要不和敌人硬拼,没人奈何的了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放开手脚,反而要把自己束缚在旮旯角落?听我的,让大家准备吧。再说了,林峰应该希望去找他的什么二叔,好为自己的老爹报仇,我不怎么想搀和进去,尽快行动,把我的心愿了解,然后就朝沿海地区前进。”
  “你,好吧。我去和他们谈,不过那么多武器,都不要了吗?”
  他们住的屋子的角落堆放了许多武器,三八大盖不用说,数量是最多的,歪把子也有十几挺,子弹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一共才十个人,其中三个还是女孩子,不太有存在感的叫白月冰,是受传统礼教很严的女子,哪怕和她的男同学说话也是低着头,遑论面对林夕金牛这几个人了。
  林夕想也没想:“每人带上一把自己需要的武器,再把子弹也捎上,我们立即出发。不用他们开枪,只要能跟着就成,既然说要加入我们,也得让他们看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而且咱们在这儿待的也有段日子了,金大哥,你想继续猫在这儿?”
  得,这话激的,金牛当即不再开口,直接招呼林峰一众人准备出行。
  林夕带着林义去屋子里整理行装时,听到身后陈飞雁等人的惊呼,显然她们也没料到林夕转变主意会这么快。
  没一会儿,陈飞雁就跑到屋子里,她看到林夕与林义正检查每一支步枪和机枪,把里面有较大金属暗伤的武器丢到一边,将较好的武器放在身体一侧。
  “什么事?”林夕问。
  “你昨天不是说让我们好好练习枪法的吗?怎么现在又着急出去了,万一我们……”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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