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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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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侯、罗金宝、周驱虎、黄三等人颔首,游击队总共只有十人,带回来的八名俘虏,几乎是游击队的一半。还要算上六匹马的吃食,原来看似充足的食物居然变得紧张起来。
  钱侯坐在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然后对赵汉说:“牛诚说的对,以前你就跟在政委身边,知道组织工作怎么做,这转化战俘的事就交给你好了。那些人也说了,林夕把他们的当家的以及小头目都杀了,他们也就是小卒子,在土匪窝里,作恶也不多,我觉得这群人还是值得你花费精力的。而且这都十多天了,我和罗金宝压着不让小林出去,可总不是个事啊。难道告诉他战俘给了咱们负担,要是这么说,我保证这小子以后见到投降的人也是一枪击毙。”
  一名游击队员想了想,点着头说:“小林的脾气,倒是会这样。”
  “所以,赵汉,你的工作很重要。”
  赵汉见大家都露出“你就得干这行”的模样,只能应承下来,可是,他觉得这种工作真的不好做。“行。我试试吧。不过最好党组织能快点把政委派下来。”
  “哈哈,就这么决定了。那些家伙虽然没什么大错,可小错不少,像小林说的,杀了他们都是轻的,这些家伙得用一辈子去还债。”钱侯振振有词的说。
  半月前的林夕没有说错,他俘虏回来的人,虽然没有大问题,可小问题却有不少。奸/淫掳掠都干过,虽不是主犯,可在八路军的队伍里,这样的人被杀实打实的。
  若非如今缺少兵员又是战争时期,了解具体情况的钱侯早就把他们杀了。
  黄三已经不会帮土匪说话,只靠一句“他们生活困难,无奈当了土匪”的解释,没办法讲述他们当了土匪后所做的一切。
  钱侯等人的苦恼林夕无从知晓,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只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厉害,没想到才几天你就有这样的成绩。”林夕通过望远镜,看到三百米外靶子上的弹孔,对身侧的张青称赞。
  “呵呵,还是因为林哥你,要不是你,我哪能进步的这么快啊。”张青一脸谦虚,脸上则洋溢着欣喜。
  林夕站起来,拍了拍泥尘,对抬头看向他的张青说:“你现在欠缺的就是对风速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子弹精度的问题的计算。不过对一名神枪手而言,继续练下去,你有这个资格了。”
  “可我想成为一名狙击手。”张青爬起来说道。
  林夕张开嘴巴,显得惊讶,接着摇头苦笑道:“小张,你知道什么是狙击手吗?”
  张青摇了摇头,接着对林夕说:“林哥,难道你不是吗?”
  “我当然不是,要知道,成为一名狙击手,需要学习很多东西。而且,配合上威力巨大的步枪,光一个人可不行,还得有人在旁协助。现阶段呢,你是没这个条件的。等我出国后活着回来,一定给你带一把威力巨大的步枪。好啦,该说的都说了,以后就靠你的勤奋。慢慢练吧。”
  林夕从两人趴着的土坡跳下去,来到营地,与钱侯他们打了招呼,拿起自己的步枪,朝林深处走去。
  他的身上多了两把手枪,不是王八盒子,而是驳壳枪。虽然平常使用时,手枪的后坐力比较大,但在凝滞的时空之力环境下,这一缺点能有效得到缓解。
  八名土匪,转化成功的只有三人。
  在那之前的夜晚,俘虏中的五人居然把看守他们的战士打晕,幸好林夕当时就在人机一体状态,从发现他们的小动作开始就一直注意着。
  因为林夕不信任土匪,所以,他虽然发现了土匪们的小动作却没出言提醒,最后在一名土匪将看守的战士打晕后才开枪。
  连续五颗子弹,把在底下做小动作的五人全部击杀。
  事后钱侯问过林夕,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他们的动作,林夕没有承认,只说是自己无意间撞见。
  虽然有怀疑,可毕竟是件小事,特别是对钱侯等一群人而言,没了爪子的饿狼还有锋利的牙齿,只要改不了本性就有反噬他们的一天,是个很好的教训。
  这因为如此,之后几天,林夕被允许再次走出山区,不过依然不是他一人,而是和钱侯、罗金宝二人一起行动。
  “我们要去哪里?”走在路上,看到了黄泥路上的行人,林夕忍不住好奇。
  罗金宝对他说:“别问这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钱侯走在道路的另一边,故意与他们拉开距离,林夕摸了摸腰间的驳壳枪,脸上闪过无所谓的表情。
  “要是遇到鬼子,我就动枪,这你可不能阻止我。”
  罗金宝无奈道:“你要动手,就等我们完成任务再动手,好不好?”
  林夕心头一喜,乐呵呵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成,我会给你们暗中提供帮助,放心吧。”
  “嘁,你这孩子,说话老气横秋的,才多大年纪呀!”罗金宝笑道。
  林夕才不管他说什么,反正,只要能杀人,只要能赚钱,被人说成什么都行。前一个世界活着拼爹,这个世界要活着更加现实,实力。
  草原狼的生活艰苦无比,城市流浪狗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如果流浪狗认为如果没有城市的约束,没有人类的驱赶自己就能活的好好的,那就大错特错,因为没有了秩序,狗终究是狗,命运只会更惨。难道一条狗能成为狼王。
  有过宅男经历的林夕很明白自己的实力,了解自己有多少能耐。所以,他不会却故意表现自己的气度,依旧如以前一样,我行我素,只是和曾今相比,他拥有了实现梦想的资本。
  三人去了个名叫袁庄的地方,这地方原来是个袁姓老爷的住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佃农,后来军阀混战,袁家老爷被人打死,原本的佃农就成了自耕农,加上民国成立,这里也就成了普通的村庄。只是袁庄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袁庄比林夕之前去的集家市规整,房屋也比那边要好。
  “你不要进去,在村口找个地方待着。”罗金宝一把拉住林夕,对他轻声说。
  林夕不动声色,低头时嘴里轻嚅:“明白。”
  两人分开,罗金宝与钱侯走入村子,然后在一条岔路口分转两个方向。###第二十一章 序章 再见绺一毛
  林夕躺在村口道路旁的斜坡上,嘴里叼着草屑,静静望着人烟稀少的黄土道路。
  马路上人虽然少,可是,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却很多,农民们早出晚归,林夕在这个世界待了快两个月,总算知道什么是“早出”了,天蒙蒙亮,这些人就背着农具离开,午饭都由家里婆娘带出来,等到太阳彻底落山,才背起锄头返回。
  这样的景象二十一世纪也有,不过只会出现在城市,农村的农民很少这样。
  可如此辛苦的劳作,依然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的苦兮兮,丝毫看不到出路。
  林夕觉得,如果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宁可拿起刀去抢/劫造反,哪怕第二天横死街头,也比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强。
  正因如此,林夕对皇协军汉奸什么的没多大意见,虽然看到他们还是要杀,也会说出一大套一大套的道理,其实心里并未看不起这些人。比如那些土匪,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能理解,但不能原谅。
  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汉奸,即使前一个世界的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不但不缺乏,很多都是战略级间谍,各个鼎鼎大名,却能衣表光鲜的出现人前。
  和这些人比,连汪精卫什么的都得靠边站。
  所以,此时黄泥路上走了一个带着鬼子军帽,穿着一件绸子衬衫,没系扣子,走起路来衣袂飘飘全身晃荡,不知道这名类似日军翻译的家伙自己是什么感觉。在林夕眼里,这小子活像一个晾衣架。
  没有其他日军,只有一个翻译,林夕懒的动他。不过心里还是冒出了个想法,要去国外,就要学习他们的语言,林夕可不希望两眼一摸黑的过去。能成为日军的翻译,外语肯定好,也许面前这人就可能精通日、英两门语言也不一定。
  只是,现在不能打草惊蛇,必须等钱侯和罗金宝的事办完才能对他动手。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呀!不过这小子到这里来干什么?”林夕有了些好奇心,可惜与其他人不同,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前世因为总总原因,不得不保持一定的警觉,但如今么,一旦发现威胁,把人杀了就得了,没必要犹豫。
  过了两个小时,钱侯和罗金宝终于出现,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在山坡上躺着的林夕。
  等二人走过去时,发现林夕居然睡着了。
  钱侯紧蹙眉头,道:“这小子,怎么这么大意,要是被小鬼子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罗金宝呵呵一笑,对他说:“钱队长,你要这么跟他说,这小子指不定唠叨,‘要不是因为你的命令,我才不会在这儿待着呢’……”
  “那是了。”一个声音插进去,二人一惊,低头后才无奈地发笑。原来林夕已经醒来,听到罗金宝的话,马上应声,“你们的事办完了?”
  钱侯叹了口气,看不出高兴还是不虞,对他说:“算办完了,咱们走吧。今儿个没看到鬼子,你也别动枪了。”
  “这可不一定,我已经有目标了。”林夕可不想现在就回去,在山里近半个月,骨头都散了,可不想出来后马上回山。
  罗金宝看了钱侯一眼,转头问道:“有鬼子进村了?”
  林夕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摇头说:“不是,我看到了翻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总之很像。”
  “这种人有什么好杀的。”罗金宝说道,眼里很看不起这些家伙。
  林夕自然把他的不屑看在眼里,笑着说:“虽然做鬼子统治下的顺民有些可耻,但不能不承认,这些人的学问还是有的。”
  “嘁,学问!这些家伙的学问都学到狗身上了。”罗金宝似乎很恨这些二鬼子,钱侯作为队长都没激动,他却气的不轻。
  林夕懒得说“良禽择木而栖”的话,只是道:“我不是说要去国外么,现在外语过不了关,所以得劳驾一位专业人士给我补补课。其实钱队长,咱们学日语也有好处,说不定在他们编制混乱的时候,能借着这个优势混到鬼子的军营里。不说了,你们先回吧,我一个人进去。”
  看着林夕朝村内走去,钱侯站在原地看着,“你觉得小林说的事怎样?”
  “……我看——行。”罗金宝犹豫着开口。
  钱侯嘴角泛起笑意,说道:“就知道你不会因为个人恩怨说瞎话。”
  罗金宝低头轻轻一摇,道:“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承认他的话是对的,可看到那些二鬼子,心里就不舒服。”
  “等将来游击队壮大了,有你报仇的时候。你那家子人,终究会沉冤得雪的。”
  罗金宝把脑中的不快甩开:“谢您吉言。我们走吧。俘虏一名翻译,简单是简单,也很危险。”
  “嗯。”钱侯点着头。
  就在这时,远处马路上扬起一阵黄土,飞扬的黄土推进很快,不一会儿就显出里面的原委。
  钱侯把手里的烟杆往腰上一插,大叫不妙:“是土匪绺一毛,不好,快藏起来。”
  现在去村子里和林夕汇合已经晚了,土匪骑马过来,速度很快,凭两人的腿脚不可能比马更快跑进村子。
  “林夕还在村子里,怎么办?”罗金宝着急道。
  钱侯很冷静,开口说道:“别担心,小林的实力可在你我之上,只是这样一来,他想要抓住俘虏的想法不可能实现了。如果强行出击……”
  土匪已经被鬼子买通,这样的情况下林夕动手劫持鬼子翻译,后果可想而知。
  可惜,让二人没想到的是,林夕进入村内后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去哪里找翻译。身上没有带最大射程超过两公里的三八式,而驳壳枪的最大射程只有三百米,想要短时间内找到翻译不是易事。
  农村的房子虽然没有县城多,但因为分布范围广,要走动的地方一点不比城镇的少。
  “混蛋,作为小鬼子的翻译,不好好在街上欺男霸女,你要去什么地方呀!”
  林夕找了一会儿,没有那人踪迹,心里苦闷至极。
  话说人机一体状态下的透视能力实在变态,他甚至看到两名女子解手时的全视角状态。若非当即退出人机一体,林夕觉得自己恐怕要当场失态。
  不等他继续查找,身后街道上出现马蹄践地的响声,“嗯?”没有多想,林夕急忙将身体闪到一座房子后。
  接着在把目光移过去,为首一人正是他熟悉的,当时在集家市看到的土匪绺一毛。
  “又是这帮家伙——”林夕双手紧握驳壳枪,眉心紧紧的挤成“井”字,他想动手杀人,但是,自己虽然有异能,对付这帮土匪却有生命危险。和当初对付那支土匪武装不同,绺一毛的人数不但多,自己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射程更远的步枪,如此一来,把自己暴露在对方射程范围内,危险可想而知。
  “难道就放过他们吗?”看着绺一毛的队伍拖成长线从街道穿过,林夕的身体出现轻微颤抖。
  是激动,也是紧张。
  他杀人,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动手,对方不但有三四十杆枪,和自己的距离也不到两百米,若是骑马,不消数秒就能来到自己身前。
  “这些土匪身上没有手雷,即使用出元素重组,若是缺乏特定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发挥威力。”林夕对这支叫绺一毛的土匪没有好感,如果动手,自是片甲不留,不会考虑俘虏。
  忍了几秒钟,林夕终于按耐不住,动手了。
  通过人机一体,林夕看到别在他们腰上的手雷,虽然不是日军的手雷,却可以从里面得到自己需要的主要原料。
  元素重组,开始——
  一枚手雷在聚集在一起的土匪队伍中炸开,“轰隆”,突然掀起的爆炸把绺一毛惊的从马背上跳起来。
  随后,又是一声爆炸出现,把几个弯着腰缩着背的人炸倒。
  绺一毛掏出两把驳壳枪,恶狠狠地盯着街道两侧:“妈的,到底是哪个兔崽子,敢来惹老子?”
  “轰隆”,他的吼叫没用,爆炸依然在继续,若非绺一毛骑着马,林夕担心爆炸伤及马匹,早把他干掉了,哪里会让他活下来。
  跟着土匪进村的钱侯罗金宝听到爆炸,心里大叫不妙。彼此没有说话,把插在腰间的手枪拿出来。他们用的依然是王八盒子,驳壳枪虽然好,可子弹难找,王八盒子至少能从日军手中缴获。
  只不过只要用过驳壳枪的人,很难会适应王八盒子——小鬼子设计的手枪太差。
  爆炸依然在继续,林夕一边奔跑一边避开土匪视线,同时逐渐靠近为首的几名骑在马上的土匪,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有号召力的土匪都被手雷炸翻。最后,他终于来到一栋距离土匪不到三十米的房子后面。
  双手青筋迸出,关节发白,将驳壳枪紧紧捏在手里,准备对绺一毛发出最致命的一击。###第二十二章 序章 又是灭杀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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