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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清末当悍匪-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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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明白!”
“至于以后的安排,到时我自会通知你。行了,下去吧。”
待老蝎子离开后,吴晓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王一略带担忧道:“队长,暗刀交给老蝎子好么?”
“你觉得我用担心这个么?”
吴晓一愣,旋即明白过来,队长这是有后手啊!没错,暗刀确实是由老蝎子统领,但是栖身之处却还是在营区。不出任务的时候,他们就是接受训练,想闹也有一帮人看着。再说了,王一给那六十人指不定里面有多少卧底呢……
所谓的暗刀就是劫掠队,名字很俗气,其实说白了就是王一手下见不得光的土匪。一抢贪官污吏,二抢土豪劣绅。主要也是王一缺钱,自从上次宰了税官冯有一后,他白得了三车税银,总计五千多两银子,这下算是尝到了甜头。看起来就像初尝云雨滋味的少女,总会显得有点欲求不满。
别看这年头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清廷衙门也没钱,但是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手中,可是富得流油。不让他们出钱来支援国家建设,王一心里实在有点不平衡。
不过这种事让保险队去做,显然不合适,杀一次冯有一,那是替天行道。要总这么做,王一手中的保险队可就真变匪兵了,到时匪气难改,没事到处绑票劫掠的,王一自己就得把他们给屠了。
专业的活儿还要专业的人士来做!
直隶总督府内,直隶总督李鸿章刚刚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见面,无意中,这位英国人向他提及一个名叫王一的清国人,据说此人在西学上颇有建树。本来李鸿章也没在意,只是觉得王一的名字有些特别,待回府后,就随口问了一句。
“务山啊,你可听过王一其人?”
眼前之人乃是正在筹备海防支应局的周馥周务山,说来他也是跟随李鸿章最久的幕僚。
听到王一的名字,周馥想了想,觉得很陌生,于是便摇摇头道:“未曾,不知中堂问此人何事?”
说来也怪不得周馥,别看王一现在在奉天闹得挺欢,又开买卖,又干保险队的,但在当时的大清来说,那就是边荒之地,因此关注的人有限。再说句更实际点的,现在的王一对大清来说,那真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完全没有任何的存在感。要不是偷了赫兹的电磁波实验,趁势在全球科学界来了一响,否则真称得上是泯然于众了。
见周馥不知道王一,李鸿章也就没再多问,后来两人讨论起北洋水师军饷收放的具体事务,也就把王一扔在一边,没再理会。
在营口的王一此时并不知道,就在刚刚,他的名字还曾被李鸿章这位晚清重臣关注了一下,虽然旋即就被抛在了脑后,但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王一站在码头边,正在与安泰公司的总经理张全福说话,两人身后站着沈雅芝,另外还有八名亲卫。
一艘轮船此时正缓慢地停靠过来,之后一位二十五六的年轻人飞快奔跑下船。在来到王一面前后,深深一鞠躬,感动道:“先生,枫晓不负所托!终于有所收获!……只是岸边风大,您怎么亲自来了。”
王一一笑,道:“枫晓,你不辞辛苦远赴海南,我在这边站站算什么……找到了?”
徐伟,字枫晓,乃是王一亲自教导的文班六十人之一。其人文科平平,不过在理科上颇有天赋,本来王一打算安排他进大商工业实验室,给外国学者当助手,学习机械制造方面的知识。没曾想,这徐伟在学校图书馆内无意中读到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就深深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后来又自读了图书馆内无人问津的《植物学》,《动物学》和《微生物学》,继而又对遗传学产生兴趣。因为这是《物种起源》的根基,生物界的总课题——遗传与进化。
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他无意中与王一讨论起遗传学的内容,当王一听说他正在验证孟德尔豌豆实验的时候,着实震惊不已,于是也欣赏起这个看起来很像老农,长得又黑又瘦的年轻人。
学习是需要主动性的,不然就不是学习,而是压迫。是否好学在王一看来,是人本身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既然这个年轻人对生物遗传方面感兴趣,王一自然会全力培养,于是给了他大量的资料。
就三个月前,王一忽然给徐伟下了一个任务,内容就是让他去海南找“野败”。野败就是野生水稻,不过王一要的不是普通野生水稻,而是野生水稻中的雄花败育株!说得更直白些,王一想要进行杂交水稻实验!
单就理论方面来说,王一对杂交水稻的遗传学原理完全称得上是一清二楚!他不用像袁隆平那样摸着石头过河,他在高中学过生物,里面就涉及到了遗传学的知识,而进了医大之后,遗传和生化更是两门必修的课程。因此,杂交水稻对王一来说,理论上不存在多少困难,但难就难在他没有时间。
如今徐伟冒出来了,他还是耐心和细心兼备的好苗子,杂交水稻的课题交给他,自然是不二之选。
不过王一也有了心里准备,想要后世的超级稻,就以目前的技术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况且这是个没有化肥的年代,更确切地说是清国没有化肥的年代。如果能把水稻的亩产提到400公斤,他就觉得是天上掉馅饼,够他偷着乐了。
“这位是泰安粮油加工厂的张全福总经理。”王一做着介绍。“这是我的学生,徐伟徐枫晓。”
“幸会,幸会,名师出高徒啊!”张全福很热情。
徐伟做学问那是兢兢业业,不过在人际交往上,明显就没了这份灵气,憋了半天才道:“张总经理,你好!”
王一此时笑道:“枫晓啊,以后你的实验经费可就由他们泰安来负责了,他们可是你的财神爷。不过你也不用害怕,用不着给他们省钱。听先生的,在海南和海城附近的良种培育场,需要什么就尽管提,要盖豪宅大院也别客气,报成两亩水稻田就可以了。”
沈雅芝被王一逗得掩嘴轻笑,张全福则点指着王一笑骂道:“你呀,你呀,好的不教,就整些歪门邪道的。”
“咋,就非得让我的学生被你们欺负啊?我可告诉你,老张,我这学生要是出了点什么事,你丫的就是国家的罪人,民族的罪人!”
“成,成!”张全福是服了王一这张烂嘴。“回去我就安排,有保镖,住豪宅,出门车接车送,这总成了吧!”
“说没用,看行动!”王一依然不依不饶,不过旋即想起点事,继而道:“我让你去美洲收集的玉米,西红柿等作物的良种,怎么样了。”
“你都吩咐了,我能不照办么?目前已经上了鼐德先生的商船,再有一段时间就能到了。”
“那时记得通知我!”
“嗯!”
说话间,几人上了马车,开始缓缓向泰安方向行去,至于收集来的稻株,也不用王一他们担心,自然有人会送到大商附属小学去。



第二十九章 我想做大哥好多年
万里无云,星空璀璨,周围群山静谧,渗透出一股神秘的气息。
大孤山万家窑,总瓢把子齐国军正在房屋里借着烛光看书,书名《春秋》。只见他右手持卷,左手随意地轻捋着胸前须髯,脸上的表情时而沉思,时而欣然,显然已经完全沉迷于春秋的字里行间。就在书案的对面,靠近山墙的位置处,摆放着一张硬木供桌,其上立着一尊一尺多高的彩瓷关公像,但是因为年月的关系,显得有些斑驳。不过其上纤尘不染,倒也说明主人照顾得很用心。
齐国军崇拜关公,以关公为表率。
关公胯下骑着赤兔马,他没地方弄去,就只好骑着一匹枣红马。关公使青龙偃月刀,但在这个年代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再说齐国军也玩不动关公那个分量,于是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刀头缩小,刀杆换成了木质。好在上面刷了一层黑漆,别人不仔细看,也瞧不出其中的玄机。要说齐国军学关公最像的地方,就是那一身绿锦战袍。这衣服可是他当年带人从草戏班子中抢来的,自从得到后,就珍惜万分,视若珍宝。
若说齐国军今生有什么最大的遗憾,那就是他爹妈给他生了一张蜡黄脸,小圆眼,他总觉得比不上关公的面如重枣,丹凤眼来的有气势。当然他也有满意的地方,那就是胸前飘洒的胡子,因此也常在自家兄弟面前,自号:美髯公!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他在绿林中的匪号。
因为关公喜欢读春秋,所以齐国军也喜欢读春秋。
王一最初拿到齐国军相关资料的时候,他真以为自己遇到的是一个神经病。可后来想想,这就是一个神经病辈出的年代,多这么一个风格另类的人,也不算稀奇的事情。唯一让他感到不满的便是:你齐国军学关公,你倒是学彻底点啊!没事弄一身假行头穿在身上,可关公重义,你怎么就不学学呢?
齐国军对万家窑的其他土匪,那真是说不出一个好来。想宽宏大度,却偏偏生性多疑。口上说着自家兄弟如何如何,背地里却在动刀子,下绊子。万家窑能有现在的规模,正是因为齐国军之前吞并三位结义兄弟的地盘和手下。说来这仨人当初也是中了他的烟泡鬼吹灯,落在官府手中,如今也是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王一看到此处总会感叹道:“齐国军的《春秋》可真没白读,关公的忠义没学会,倒是把里面的两桃杀三士练得炉火纯青。”
正当齐国军读《春秋》正入迷的时候,忽听有人敲门道:“老大,周围几个绺子的人来了。”
“终于来了。”齐国军点点头。
说来齐国军最近正在筹备一件大事,也是东北绿林界一件大事——他要举行绿林大会,名义上是推选绿林盟主,实际上是想一统江湖。
近一段时间,齐国军一直有一种感觉,自己的万家窑被什么人给盯上了。当马贼胡子这么多年,经过了无数次的出生入死,他一向相信自己的这种感觉。
为了保全自己,齐国军也算费尽心力,为了谋划此次绿林结义大会,他是广发英雄帖。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手下的土匪竟然从两千人增加到了三千人以上。若不说万家窑是土匪绺子大贼窝,一般人初到,还真以为进了大集镇呢。
想要进入万家窑,就需要经过三处山口,每一处山口都地形险要。
要说这齐国军还真有本事,从前在铁匠铺干过几年,如今硬是凭借在大孤山发现的铁矿,建了高炉,不但能够自己打造兵刃,甚至还造出了所谓开花炮。
当然,要说这开花炮有多大威力,那倒是吹牛的成分居多。不过在山口险要之处,放那么几门,一般的官军看了之后,身体里本就不多的小胆,怎么也要颤三颤,摇三摇!别说,还真能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此时聚义分赃厅内,燃着几根大洋蜡,齐国军坐在正中,旁边两侧各坐着四五个人,他们都是大孤山附近绺子的头领。其实他们心里也跟明镜似的,这齐国军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可是人家势大,自己势微,要真说一个“不”字,齐国军这伸手五支令,拳手就要命的主儿,还真能带人把自己的绺子给拔了。
后来想想也成啊,自从崇实当了盛京将军后,左宝贵就带人四处平乱,清剿匪贼。之前占据大孤山的宋三好就被清军给打跑了,后来兵败落在清军手中,如今也在盛京城也是身首异处。
“齐老大,有事尽管吩咐,我等定效犬马之力。”
齐国军坐在位置上,身体挺直,双眼微闭,别人也知道他这是在学关公呢。好半天才道:“既然众家兄弟如此说,齐某就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了!”
其他人明知道不可能是什么好事,可也只能勉强的听下去,结果齐国军把要求说出来后,在场的每个人都是脸色铁青。
“近闻左宝贵带人杀了宋三好大哥,以当初宋大哥的威势尚且落得如此下场,就更不用说我等了。清贼势大,我等单凭己力必然独木难支,若不守望相助,他日必被各个击破,到时屠戮九族,悔之晚矣。因此我希望大家能同心协力,共襄盛举,在后日的绿林大会上共同推出一位盟主。”
本来说到此处,其他人倒也没有太多的不情愿,但接下来的话,却让所有人的脸都变了颜色。
“若论大孤山附近的险要之地,我万家窑称第二,怕是没人敢说第一。”
所有人点点头。
“所以老齐我有个提议,就是为了诸位的安全,也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大家能把自己的家眷都送到我们万家窑来安顿,一来这样最为安全,大家都没有了后顾之忧。二来也能让大家齐心协力,省得像宋大哥那样被叛徒出卖,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虽然齐国远的野心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今天他主动将这层窗户纸捅破,显然也是准备彻底摊牌。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大家沉默了半天,都不说话,齐国远眼睛扫向了坐在最末的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此人名叫:傅三,绺子在整个大孤山来说是最弱的,不过四十来人。
“我愿意加入齐大哥麾下,只要大哥一句话,我定然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众人一听这话,你看我,我看你,心说,这是怎么个意思?大家来之前不是说好了同呼吸,共命运么!怎么这转脸功夫,就纳头便拜了呢?
傅三的话音刚落,他身边名叫赵阿狗的土匪头子,也立刻大声附和道:“我赵阿狗也愿意加入齐大哥麾下!”
我擦泪,这下连齐国军自己都有点慌了,傅三本来就是自己派出去的棋子,临阵倒戈也是情理之中。可这赵阿狗……看来到真是意外之喜了!
赵阿狗的绺子在大孤山占山的时间不长,前后才两个多月时间,手下百十来号人,不过战绩斐然,劫过大商家的运粮队,抢过洋行的走私军火,绑过大户人家的独苗。齐国军虽然没见过赵阿狗,却也是如雷贯耳。
“哈哈,如此甚好!”齐国军心说,自己这也是得了一员虎将啊!“剩下诸位的意思呢?”
五家规模较小的绺子一看,今天齐国军的势头已起,要是现在说个“不”字,怕是有命来,没命回去了!转念一想,也罢!与其人家玩强的,自己还受罪,都是归降一条路,不如趁早不等晚!
“我等愿意听从齐大哥吩咐!”
剩下四家绺子,规模最大的是金家堡,八百来人。当初与万家窑旗鼓相当,可是仅过了半年的时间,实力上就已经天差地远了。即便再加上其余三家,人数也不过两千五百人左右。完全没有抗衡万家窑的可能,后来四人心里都长叹一口,无奈之下,也就归顺了。
王一和沈雅芝正坐在教学楼的天台上,这里架了一座天文望远镜。它是从德国运过来的,是王一在蔡司定做的。
“这就是你说的望远镜?”沈雅芝好奇地看着王一从箱子里拿出来的东西。
王一点点头,不过旋即道:“你真的要看么?看完可不许哭鼻子。”
沈雅芝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然后不服气道:“人家为什么要哭!”
“因为月亮上根本就没有嫦娥和玉兔,没有吴刚和桂树。”
“不信,不信,不信!”丫头捂着耳朵装听不见。
“那你看吧!”
沈雅芝看来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算下定了决心去看王一的望远镜。结果一看,便惊叫起来,“月亮上怎么会这样?”
“本来就这样!”
“那些大环是什么?”
“环形山!”王一得意道:“怎么样,没有嫦娥吧!”
王一显然是低估了女人胡搅蛮缠的能力,只见沈雅芝得意洋洋道:“即便你说得对,也只能说你对了一半。月亮的背面你又没看到,你怎么知道广寒宫没再那边呢!”
一听这话王一,当场就震惊了,盯着沈丫头看了好半天才道:“沈妹妹你不去当天文学家,真是屈才了!”



第三十章 一夫多妻有助记忆力提高
“嫦娥当初为什么要偷后羿的长生不老药呢?”看完了月亮,沈雅芝情绪有些低落。
“谁知道,那女人怎么想的我怎么知道!”王一说得理直气壮。
沈雅芝被逗笑了,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弟弟,也没了他白日里作为先生的威严。
“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
“要说嫦娥为什么偷药,我是不明白。不过说来也是后羿自己闹的。”
“这话我就不明白了……”
“谁叫他只娶嫦娥一个媳妇,要是多娶两个,家里人一多,不就没这些事了。”看着沈雅芝那要吃人的表情,王一连忙解释道:“你想啊,后羿就那么一件值钱的玩意,要是有三两个女人看着,能被其中一个媳妇偷么!”
“哦,感情我们女人就是给你们男人看家的!”
“看家?”王一狠狠做了一个大吃一惊的表情,“得了吧,别的男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么!女人向来把丈夫的东西当成自己的,房子,车子,票子……嗯,总之,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这话倒是把沈雅芝给逗乐了,一想自己的母亲,在那个南方古老的家族里,和姨娘们争来斗去的,倒也有几分神似。
夜风吹来,拂动着沈雅芝的发梢,淡淡的香气打在王一的脸上,让他莫名其妙的平静下来。
“你将来准备娶几个老婆?”
“当然是越多越好啊!”
“呸,不要脸!”
“不懂了吧,这里面可是有学问的!”
沈雅芝好奇了,“你要娶一堆媳妇还是学问了?”
“那当然!”王一傲然道:“田鼠……就是野耗子,共分成两种,一种是住在丘陵,一种是住在草原。其中丘陵田鼠实行一夫多妻制,而草原田鼠是一夫一妻制,后来人们就把两种公鼠都抓来做研究。发现一夫多妻制的丘陵公鼠要比一夫一妻制的草原田鼠记性好,因为它们脑内管空间记忆的海马回后端比较大!你要知道人脑是基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沈雅芝眯着眼睛,冷笑地望着王一,道:“这么说,你想要娶一堆媳妇就是为了将来老了不忘事?”
“然!”
沈丫头就像一头被激怒的小老虎,对着王一就是一顿猛掐。
“叫你然,叫你然,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
王一抱头鼠窜。
沈雅芝一时间拿他没办法,最后只得跺跺脚,一甩袖子,气哼哼地走了。
揉着自己身上的痛处,王一心说这丫是不是毛病了,看着丫头都下楼了,他还在跳脚喊:“懂不懂,这是科学!”
“报告!”
第二天,王一正在书写资料,当听到有人敲门的时候,他把平板电脑放在了抽屉里,然后道:“请进!”
来的人是他的勤务官,名叫楚原,直隶人,从小习武,今年才逃难到了奉天府,后来吴晓就把他安排给了王一。沈雅芝负责学校和大商的事务处理,保险队的消息并不过她手,而由楚原负责。
“队长,有军信。”
王一点头,楚原将密信放在桌头,在敬了一个礼后,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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