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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的草地_严歌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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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黎明看着沈红霞的装束嘻嘻笑起来:真像个假小子。很不合体的旧制服(她不知道这叫“堪用军装”),腰里扎根皮带,帽子破了,露出白絮。她还看见她斜挎于肩的一只小红布包。
“它里面装着什么?是俄语夜校的课本吗?”月光下,小红包红得要滴血。陈黎明思量着它的大小厚薄,终于忍不住伸手摸摸。
“是语录本。红宝书啊。”非^凡
难怪陈黎明新奇,她那个年代的书都又大又笨,而这里全是浓缩提炼后的纯真理。沈红霞拿出它,并不翻开,只将它贴在胸口,嘴里却朗朗念起来。陈黎明听不懂她念什么,但那平缓低沉的语调引起她一阵不可名状的感动甚至伤感。她想,原来这深奥晦涩的东西有如此的感染力。她念完了,她长长出口气。沈红霞感到她在发抖。
“你冷吧?”沈红霞见她仅穿一条蓝裙子,上面的红毛衣也太单薄,在这结冰的夜里。
“不冷。”她说,“我牺牲的时候穿这身衣裳正合适。”她在想刚才,她念得多么好。
“你也是牺牲的吗?”
“那当然。不然我年纪轻轻怎么会成为烈士?”她笑嘻嘻地说。她扭扭腰,撒开泥乎乎的裙摆。沈红霞认为,与她比起来,芳姐子更像个先烈。
“我猜,你一定是青年垦荒队的。”
“哎呀猜对了!”她笑得格格响,忽而又嘟起嘴。沈红霞想,原来牺牲了的人也像小姑娘一样有千变万化的神态。她说:“你可别信那些人的话,他们说参加垦荒队的都是不好好读书的学生,都是考不上大学没出路的。我,就是班上的学习尖子,按说我能考上最棒的大学;可我偏偏就来参加垦荒队了。我们中间多数是好学生,恰恰是最有头脑的一群青年!知道吗?有抱负的人才叫有头脑。垦荒队开进来的时候,这里连公路都没有,粮食都运不进来。能想到我们吃什么吗?我们吃过野菜,吃过从青草里提炼的漆黑漆黑的淀粉!”
沈红霞想,她所描绘的十多年前的生活与今天颇相似。但她那热情奔放、诗朗诵般的腔调让她多少有点不习惯,不过,她知道她们时代风尚就那样。
她兴致勃勃地谈修公路的盛景。夜里马灯长长一溜,望不见首尾。有人边挥镐边打盹,创下自己两根脚趾。路通了,大型垦荒机械开进来很快掀翻整块草地。头一年,播下的小麦长成了草;第二年播的大麦还是长成了草。这块辽阔的土地不管撒下什么种子,长出来的都是草。后来有人恍悟,干脆就种草!种价值极高的龙须草、亚麻。真铁了心种草,它反而寸草不生,整块地真正荒芜了。
“开始有人往城里逃了。这地方的无霜期只有三天,作物很难成熟。后来大批大批的人都偷偷摸摸回城。有的回到城里找不着工作,成了二流子。垦荒队专门派人去请二流子们归队……”陈黎明咬住嘴唇苦笑一下,“理想这东西绝不能有半点勉强。理想可以追求,但不一定要看到它实现,更不应急于享受它的成果。”她在沼泽里行走自如,显然早已适应了它。
沈红霞渐渐对她钦佩起来。她滔滔不绝,颇有点鼓动家的风度。她的见地与思想使隔了十多年的沈红霞听了,也挺服。红色毛衣衬着她褪色的容颜,仍是那么青春那么风采。
“哎呀,我得走了。我开的那台康拜因遭陷了,我得守着它,等人来拖它出来。”她泥污的裙子沉甸甸的。
“你一直在守着它吗?”
“是啊。你不也在守着吗?告诉你,开始最难受,挺过去那阵,随便坚持多久都不在乎了。”
沈红霞想,这就是她坚持了十多年的感受。
分手时,沈红霞忽然摸到一小把奶渣,便唤她:“喂,陈黎明!
“叫我多苓吧!好朋友都叫我多苓。多苓,就是俄语黎明的意思……”她在远处说。隐隐见她不断弯腰,又在寻牛屎菌。过一会儿,从更远的地方传来口琴声。沈红霞从未听过这样尖锐又悦耳的曲子,因为这首俄罗斯民歌在她会唱歌时已不流行了。
沼泽结了冰。沈红霞几次被冻得失去知觉,又一再被寒冷惊醒。正是骤然降临的寒冷挽救了她,冰冻硬化了蠕动不止的红土大沼泽。等毛娅找到沈红霞时,黎明的灰白已从草地一头抽出。毛娅认为人和马都已经死去。
举目望去,沼泽密集的水洼犹如蜂房,一律结着肮脏的冰。沈红霞的棉衣盖在绛杈身上,并全力托它抱它。她与它身后,母马的脊背十分像条底朝天的沉舟。毛娅哭喊她,完全把她当死人来哭。
沈红霞浑身泥水已冻成发亮的铠甲,她既坚固又柔弱地矗在那里,仿佛直接成了座塑像或直接铸成了一块纪念碑。
按照回忆,毛娅依稀记起沈红霞是过了那道坡坎后脱离马群的。她首先得找到坡坎。走了一截,总觉得身后断断续续、鬼鬼祟祟有点响动。她认为不过是刚才那场惊吓的余悸。当她终于忍不住回头望时,果真有个骑马的跟踪者。
那马与人在霜地里显得漆黑。
跟踪者就是两个流浪汉之一。他比他的朋友多些狡黠,佯作离去又偷偷绕回来,正看见乔装改扮的毛娅上马。
他是从她上马的动作发现破绽的。男人上马靠蹿,直上直下;女人却需要扭腰甩胯。她们不及男人有力,但绝不放弃筋骨柔韧的优势。
见她单枪匹马上路,他起初不紧不慢地跟。他要等她走远再下手。他回头望望,堡垒似的帐篷已看不见了,已断了她的后路、她的增援。他对马暗示道:开始吧。
毛娅不用回头也知道他追紧了。她用缓绳死抽她的马。他全看在眼里:马被她一连气的抽打反而弄岔了神,四蹄无所适从,本能的协调反被破坏。它跑得糟透了,几次险些将她颠出去。而他却是最善于驱使任何牲口的。
按说他这匹矮腿本地马较之她的军马,要低劣得多,但他却能使它超越品种的极限。他每一鞭都抽在点子上,他的鞭策是为进一步调整它的步伐与呼吸节奏。而她恰恰蠢在这里,弄得马上气不接下气,步伐没了章程。
前面是道坡坎。他见她傻里傻气径直往上冲。犯下这个关键性错误,她基本没得逃了。他却不,他不让马咬着她直追。他稍稍拨转马头,看上去绕了颇大个圈子。当他瞄好角度,再将马拨回。这个回旋实际上大大减缓了坡度。她的马还在吃力攀登,他却已占了制高点。
他的马横在她上方。在他古老而年轻的脸上,她看见他对她的排斥感及占有欲。他侵犯她身体是作为她侵犯他领地的报复。
他像马术表演那样,身体跃离马鞍。来吧!草地上的一切都属于我。既然你来了,你也是我的。他这一记扑空了,因为她在那当口被受惊的马甩了出去。她顺差坡溜。下这样陡的坡人与马大致打个平手。非 凡
毛娅边跑边摘枪。
叔叔辨识着三声枪响的方位,与此同时他已全身披挂地上马。远处有狼和狗在混战,高高低低地吼着。他原准备过几天就回场部参加冬宰,冬宰从来离不得他这好屠手。吃了冬宰的肉,他接着得去自治州集训。冬宰是全年的狂欢节,相当于农人丰收。冬宰还有一重意味,就是女子牧马班的头一年宣告平安度过。
而这最后几天却有三声枪响等着他。
小点儿骑着马迟迟疑疑地往那片灯光走去。她从那里出逃的头天晚上,姑姑竭尽最后的善良对她微笑。后来她又回去取衣服、梳子和一切小零碎,闻着姑姑身上一股新鲜的泥土味。那半截子入土的女人摸捏着她圆滚滚的臂膀说:多漂亮的女娃,该出嫁啦!其实她听出的是:你祸害得够啦,该收场了!
姑姑从侄女来到草地那年就开始衰竭。此刻小点儿很想去看看她,莫如说她想看看这个唯一厚爱过她的女人的末日。她下马,悄悄贴近那幢房子。屋后茂密的葵花凋零得差不多了。她想,事情怎么会闹到这一步?
窗口透出铅灰的灯光,里面静得像尸屋。她正想离去,门开了。兽医一向将时间掐得准极了。他的阴影罩住她,低声说了句:跟我走。她怎么会不跟他走呢?到这一步只有罪上加罪了。
她见丈夫轻轻一托,就把侄女抱上马鞍。然后他们向草地跑去,跑远。她不想捉拿的证据到底还是被拿住了。她是无意的,她是被迫的,她一点也不想要这个证据。她见这对隔辈偷情的男女同骑一匹马,并不感到十分丑恶十分碍眼,反倒觉得自己碍事。她怎么能这样没羞没臊多余地活下来,再活下去呢?她赖在他们中间,作为一块人伦的界石,使他们咫尺天涯,无望地相望,使他们的感情永远无法合理化,使他们的关系永远得不到世俗与道德的认可。她活着就为了使这两个她至爱的人堕落为情感上的贼吗?
可怎样才能合情合理地死而不迁罪于他们呢?这个丑陋的善良女人苦恼极了。她认为自己继续存在下去就一错再错了,既然刚才已亲睹窗外那动人又下作的一幕。是她的存在造成了他俩卑鄙无耻的处境。她该让开,该走掉,该无怨无怪不声不响地从他俩之间蓦然消失。
假如他们为失去她而忏悔地流泪那便是她最大的称心了。
假如他们一面悲痛一面狂喜她也完全谅解。
她想起他们住在一块儿也有过挺不错的日子。有一次她当着丈夫的面说:小点儿,你小时多丑啊,谁也不相信你长大会变得这样好看。丈夫轻蔑地斜她一眼,仿佛她安了坏心眼诬陷人;仿佛她像所有丑女人一样妒忌美。她无从辩白。小点儿却说:是啊,那时我是个千人嫌万人厌的小怪物。那时幺姑你还没参加垦荒团,那时我们还住奶奶家的老房子,对吧。侄女边说边按摩她躺疼的背,丈夫温和地吸口烟:哦,真有那事。三人都笑了。
她趿着鞋摸上床。仰着,侧着,心里计算今夜该服多少镇痛剂。
满地都是霜。马默默地想,人的欢爱是这样麻烦啊!他们在做什么?简直恨不得你杀了我我杀了你。
他把她送回牧马班,她不让他送到跟前。望着他骑马远去的背影,她心里只求一死。两年前,她头一次对男人萌生真情恰是她最彻底的堕落。每回他惊险地潜越病女人,将她抱在怀里时,她都推他,同时又死不撒手地要他。她日渐饱满的胸脯是她情动于衷的证据;她惊异地发现她经历了第二次青春发育。她就这样站在霜地上,双手伸进怀里摸着自己,心想:完了。那些夜里,他离开后她总是长久长久地呆立,呆坐,摸着陡然间膨胀了一倍的胸脯,一遍遍想着:完了完了。同时又感到:一个人若是彻底堕落是多么轻松自由。彻底的堕落是一种超脱。彻底堕落才有一种踏实感:就像溺水者放弃徒劳的挣扎干脆沉到底,脚一旦踩住水底淤泥,从此便不需再费一点劲。
我没想到他和她会一块儿来见我。俩人都是一头一身的草地秋霜;俩人身上都有股血味和牲口味。我刚才正写到他们堕落那节,有个好句子被打断了。
她说:“你写的是牲口还是人?我怎么觉得你把我们俩写成一对牲口了?!”
我认为这段爱情写得挺美妙,挺有血色。
他说:“我跟她这种私通叫爱情吗?”
她立刻接道:“是鬼混,不是爱情,对吧?”
我耐心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就失去了正常的爱情心态。其实你们要的就是苦中作乐,只有畸形的情感才能使你们满足。”
然后我指着他对她说:“每次与你幽会之后,他内心的忏悔与谴责远比你强烈。他甚至以最凄惨的心情怀念自己以往平淡无味的生活。他远比你痛苦,因为他毕竟有个纯正的往昔作为对照。”
他听了这话深深地看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了我的房间。因为他混乱了很久的内心被我几句话就讲清了。而她还呆在这里,细看,她是跪着,手里犹犹豫豫握着把小刀。这种刀牧人都有,靠它吃肉,也靠它防身。“照你说的最不该活的好像是我。”她把刀往自己胸口逼,“这刀很快,割起来不会疼多久……”她安慰自己也似乎安慰我。非~凡
我不同意她现在死,我的小说不能半途而废啊!
她跟我争夺那把刀:“老子才不为你的狗屁小说活受罪地熬下去!……放开我!”
“你怎么回事?!我原先设计的你可是一心要活下去的顽强女子!”
她对我叫嚷:“这样活是顽强还是死皮赖脸?!”
“管它呢!”我也嚷起来,“只要活下去总会有转机。”我急促地翻着人物构思笔记,“你看你看,这个人!你很快会遇上他,他将使你萌生真正的处女式的纯洁情愫!”
“是谁?他在哪里?”
“我记得你已经见过他了。你不是在场部碰见过一个骑兵连长吗?”骑兵连长,是她那个年代少女心目中的王子。而现在,我的女儿一周三天去俱乐部练习骑马,却不懂什么是骑兵。在上世纪的某天早晨,由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公开宣布:骑兵已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从此,骑兵成了一个古老的字眼。她一下想起那个军人。
实际上她从未忘记过他。
我送她出门时说:“耐心活下去。最终人反正都得死。你刚才那样太仓促、太窝囊,只图一时痛快,把肉体结果掉,留下一个污渍斑斑的灵魂你就不管了吗?……”
帐篷在她这个方位看来,呈现那种费解的银色;并且比她印象中高大许多。她站了一会儿,等心里和身上都干净些了,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很远的地方传来三声枪响。
在后来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小点儿否认她听到了这三声枪响。
毛娅把枪横过来,对他喝:“再过来,老子就跟你拼了!”
他对她的威胁嘿嘿直乐,全当一个小孩闹着玩。他逗她转圈,她跑他也不认真追。
她是跑不了的,前面就是一大片沼泽。
毛娅在这时看见了沼泽。她头一次看见它就见它在吞噬生命。毛娅喊着沈红霞却得不到回应。
草地男人称心如意地听着女学生娇嫩的哭声。他拖着疲沓的马,稳稳地上来收拾她。
毛娅感觉一股温暖的膻臭从背后扑来。忽然地,这股味不再令她嫌恶令她发指,毕竟同是热的生命。男人站住了,凶恶与狰狞消失了,看看沼泽,他明白了一切。他见女知青将哭红了鼻子眼的脸蛋转向他,颠三倒四地用当地话叫着。他看见了死马和半死的人,沸腾了一夜的血冷下去了。他对毛娅投了瞥安慰的目光。在大自然无形无限的生命面前,一切有形有限的生命都不自觉地站到了一起,势必联合,势必搁下他们无论多持久的对立。他必须救她们,否则他将终生受古老血统的蔑视。他将在他的民族中无地自容。女知青已停止哭泣了,看着他像看着靠山。他一动不动,他清楚这种救援不是那么简单。毛娅按他的手势将两匹马的鞍子卸下,铺架在沼泽上。他脱下皮袍,赤着上身在远处砍红柳。腰刀砍树枝显得不胜任。天渐亮时,马鞍及树枝在沼泽上搭了座浮桥。他干完这一切,对毛娅说,只能救人,他可不愿冒死救畜生。那匹小马就让它死去吧。非*凡
男人像旱獭那样慢慢爬着,四肢平摊,分散着体积与重量。他解了腰带,拴在已昏迷的沈红霞肋下,猛地使劲,便将她拔了上来。沈红霞在这时睁开眼,看看四周,发出奇怪而低哑的声音。毛娅听出,她是在喊:先救马。她被一截截拔上来,一点点脱离沼泽。毛娅始终听见她含糊不清地发誓:马在人在,人在马在。那是她们曾经就着开水喝进肚里的誓词。
男人终于将她弄上岸。他由于紧张和吃力,浑身大汗。
毛娅看见他胸脯上乌黑的卷毛濡湿了。
沈红霞被小马绛杈嘤嘤的啼哭再次唤醒。她挣开毛娅的怀抱却站不起来,她像没有下肢了一样。她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用恳求与威逼的目光直瞪毛娅。
毛娅明白她饶不了她,除非她也去沼泽里玩一次命。男人却说:“我可以再去一次,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救马,说不定死个球”。
毛娅感激得几乎给他下跪。“你知道,他们都是军马,是良种马……”
“它们干我球事。”他笑笑说:“我不能白白送死。”他手在多毛的胸脯上摩挲,摩得沙沙响。
毛娅见那莽原般的胸脯迫她而来,茂密的荒原,肥沃的土壤,充满原始的凶险与诱惑。讨价还价开始了,她当然明白他要她偿付什么。
沈红霞束手无策。她用尽全力悄悄移动着身子,在她手尚未够着枪时,他的脚已踩住它。然后他用脚挑起枪,它立刻飞到几十米开外去了。他用他的皮袍裹住她,拴紧两只袖子,等于将她捆绑住。他一面安慰她:“我不会拿你个半死人怎样。”沈红霞猛闭上眼,这个浑身精赤的男人让她险些咬穿嘴唇。他转向毛娅,完全像个偶然直立的四足动物,全身的毛在晨风中张开竖直。
毛娅说:“畜牲畜牲畜牲!”
他一点都不介意她啐他一脸清洁的唾沫。
毛娅说:“你可以把我身上的皮大衣扒走。”
沈红霞把眼闭得更紧。小马和毛娅的叫声像根细线,在她神经上来回拉扯。
毛娅在他身子下面挣扎,脊背已磨破。
叔叔正赶上看这一幕。雾从沼泽升起,他一侧是发白的半只太阳,另一侧是浅红的半只月亮。
一男一女浑身滚满黑的泥白的霜。一个白色身体和一个黑色身体打成了结。就这些,什么都还没开始。叔叔出现在天幕上,毛娅不动了。他居高临下,用很纯的当地话喝道:“朋友,你的小老鹰熬多久了?”
男人抬起头,看见了这个着一身发白又发黑的军装的人。他下马只需一闪身。大个儿的脑壳,脖子完全没动。他是他们民族最崇尚的一种形象。这副粗陋凶恶的容貌被这一族女人看成英俊,看成美男子。
“玩玩妞,爷们儿。”他嘻着脸,身子已松垮了。
叔叔这时在走近,却突然在三十步以外站住了。
男人忽见他伸两个手指,往左眼窝一掏、一挤。一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就落到他掌心里。他将它在手心里搓搓,又在衣襟上蹭蹭,然后那雀卵大的眼珠便被他装进口袋。
这是叔叔殴斗前唯一的准备动作。
这个动作为方圆百里的人所熟悉。假如有条汉子会摘眼珠,他就叫叔叔。那你趁早跑,可别惹这个睁只眼闭只眼的怪物,只要他一摘眼珠,就说明他先不要命了。不要命的人能打遍天下。
这个独眼龙果然名不虚传。他可以使自己在逼迫对手时长高变粗。他眼看他比原来的体积大出一倍不止。他放了毛娅。
毛娅东跑西跑地找衣服。男人赤条条地已跳上光背马。叔叔并不追他,从从容容掏出枪。
“砰!砰!”
毛娅抱着一堆衣服扑通一下跪下去。定神看看,没有血和尸首。叔叔走过去,拾起一对被枪子打断的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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