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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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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林冲放松了警惕的时候,他的眼角偶然向前方一瞥,就被深深震撼了。只见离他大约目力所及极限的方向上,有两团紧紧追逐的光团,象是一种UFO形状的飞行器,一大一小。给林冲的感觉是,小的在前面仓惶地跑,大的在后面拼命的追。那种飞行器的飞行速度,是林冲两世为人都未曾见过的速度,只是一眨眼间,那架飞行器已经都不见了。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在加上真气三级境界之后林冲的视力大大提高,根本就不可能看到这样的极速飞行的光团竟是两架飞行器。
    林冲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现在地球上不论是藏着掖着的国家和组织,在末日危机爆发前绝对没有这样的飞行技术。
    而林冲又绝对相信自已的视力,肯定没有看错,刚才那两个光团一定是飞行器。就是说,这两架飞行器绝对不是地球上的文明力量所为。
    “噼噼拍拍”,突然豆大的水滴拍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传来,这高天之上,哪里来的雨水?刚才为了观察情况,林冲已经把直升机飞到了云层之上,就算下雨,那也打不到他的直升机上。
    只是,这水滴并不是普通的水滴,而是带着点点猩红,开始时是一滴一滴,象梅花一样在直升机的玻璃上泅开,而后是成片密集的,好象有人在上面掏破了血袋,将血浆成片地泼洒下来,接着,除了血浆,还有一些零碎的血肉从天空中掉下。“扑扑”地砸在直升机上,看那些血肉之间,除了红红的肉块和雪白的骨骼,还夹杂着管状物质,应该是类似于人类的肠子等器官。
    这些已经变成碎片的东西带着令人牙缝发酸的声音,砸在直升飞机各处。
    林冲有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就好象,自已在前世,在亚马逊丛林里,被一头七齿猛玛兽盯住的感觉。那头七齿猛玛兽别看身体笨拙,但飞行速度堪比最快的蜂鸟。
    蜂鸟的身体仅有4英寸长,但是按照身体长度比例计算,它的飞行速度超过了航天飞机和喷气式飞机。蜂鸟的飞行速度可达到58英里/小时,它每秒飞行距离是自己身体的383倍,而喷气式战斗机点燃喷射引擎后每秒飞行距离是机身长度的150倍,航天飞机重返大气层飞行中每秒飞行距离是机身长度的207倍。因此,蜂鸟是自然界中相对身体比例飞行速度最快的动物。七齿猛玛兽虽然身长3米,但那与笨拙身体不成比例的速度却让特种兵在热带雨林里防不胜防,死伤无数。
    如果不是林冲运气好,那头猛玛兽刚吃过一头变异鳄鱼,肚子饱饱得,头脑因为消化系统正在努力消化硕大的肉食而变得晕乎乎的,林冲早就死在那头七齿猛玛兽下了。
    而现在,林冲修炼真气后更加敏锐的直觉让他意识到了自已身处的危险。有东西盯住他了。在这明净如洗的天空深处,有一种他不知道的存在,正在扫描窥视自已。
    一定是让这些血肉变成碎片如雨散下的存在。
    而这些血肉碎片至今如在持续不断地从空中飘落而下,如果这被杀的东西不是硕大无比,便是不止一个。
    “嗡”地一下,林冲觉得脑海里被人窥视控制的感觉一撤,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他确信,自已刚才,的确是与死神擦肩而过。不知道什么原因,让那神秘的存在放过了自已。如果对方想杀自已,那么别说反抗了,连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引颈受戮。
    也许是对自已的不屑,也许是象那头亚马逊热带雨林里的七齿猛玛兽一样吃饱了,林冲失去了吸引力,总之,不论什么原因,林冲在刚才过去的五秒内,经历了他再世为人之后最大的一次生死危机。
    林冲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将直升机调至最高时速,“休”地一声,逃离了这片恐怖的死亡区域。
    他心里此时最大的想法是,离这片天空越远越好,远得他以后再也不想来到这里。
    足足往前狼狈没命地飞行了一百多公里,觉得那种危险的气息离自已很远了,林冲才放下心来,而这里,离他预定的航线偏离并不远,大约只有40多公里的样子就要到达自已要去的目的地。
    “休、休、休……”忽然,就在林冲的直升机边,响起一阵悦耳的鸟鸣声,林冲探头往舷窗外一看,竟是一头全身羽毛金色的毛茸茸的雏鸟。
    这雏鸟似乎对这架沾满血肉腥气的直升机不光不害怕,还十分喜爱,紧紧追逐在直升机后面。林冲刚才凶险之地出来,见到这只雏鸟毛茸茸的身体、乌溜溜的大眼珠,很萌很可爱的样子,心里不由一阵愉悦,他有意逗弄它,把直升飞机加快了速度,开得飞快。但当他一回头时,却看到这只雏鸟仍紧紧跟在他的后面,速度竟丝毫没有拉下。
    “咦,看来这小家伙挺不简单呀?”林冲心中升起了童心,他把手伸出窗外,摊开了手掌,发出了友好的邀请姿势,没想到这只雏鸟竟十分善解人意,它略一拍翅,竟一下子站到了林冲的手掌上,任他将自已揽入机舱内。
    林冲见这只雏鸟这么听话,不由心中大喜。他疼爱地抚了抚这只小家伙的脑袋:
    “嘿,小家伙,你的爸爸妈妈呢?怎么没跟着你?还是你自已偷偷跑出来了?小心被它们找来。嘿嘿,不过,在它们没找来之前,你愿意跟我混吗?”
    “休……休”,这只雏鸟发出了好听的轻叫,好象在说:“愿意,我愿意。”
    接着,象是为了表明态度似的,它还把毛茸茸的身体往林冲座位边上靠,那样子,恨不得和林冲粘在一起。

第一百二十七章:雏鸟扎营(第一更)
    见这小家伙一直向自已的身体挤来,林冲不由一阵好笑,难道这小家伙把自已当成它的家人了?想到这里,林冲脸上露出一阵古怪,不会吧,这小家伙,不会把自已当成它的娘了吧?拼命往自已怀里挤,挤到林冲肚子的部位,它就把那当成了自已的窝,舒舒服服把身体团起来,不肯动了。
    呃,是把我当娘呢?还是把我当成窝?林冲很郁闷地只好让它把自已的肚子当成了窝。再仔细一看,这小家伙一会就在林冲的肚皮上安心地睡着了,丝毫不担心林冲会把它清蒸活烤了。
    “滴滴滴”,忽然直升机上的自动导航系统发出了预警的声音,原来是找到了与林冲上传的地图相匹配的地点,这么快就找到了?林冲心里一阵兴奋,不过他往下一看顿时就傻眼了。
    因为地面上,竟然是一片繁华的闹市,无数高大的楼宇如冲天炮一般直指天空。
    呃的神啊,吕洞宾只说当年把息壤埋在一个小山村,这……这难道就是他嘴里的小山村?
    林冲一阵头大。如果是在小山村里,他挖地三尺也要把息壤挖出来,但是,在这钢筋水泥的闹市里,到哪去找这玩意呢?就算找到了,恐怕也会有破拆的麻烦,更别说在寻找的过程,这楼宇里还会有无数的丧尸前来捣乱。
    林冲真是服了吕洞宾了,他还真有寻找风水宝地的本事,随便把息壤藏在小山村里,人家这山村随着时光的流逝居然能变成城市?
    林冲真是怨气冲天,他低头看看仪表盘上显示的位置,竟是广东省的番茄市。
    不过,番茄市在千年以前还真是一个小山村,别说番茄市了,就连最热闹繁华的深圳,当年也不过是个靠打渔为生的小渔村。只不过后来被一位伟大的老人划了一个圈,才有了日后的繁华。
    时光荏苒,沧海桑田,一切皆有可能。
    林冲把直升机停在一栋大厦的顶楼上,如果现在是太平盛世,他是万万不敢这么做的。别的不说,光这机身外壳上的那些粘乎乎的血肉他就百口莫辩了,立马被人当成一个变态杀人狂来看待。
    看到这些血肉,林冲忽然心内一动,其实想要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身上掉下来的,还真不难。他手触动左手指上的戒指,将里面一个装疫苗的空的冰盒取了出来,然后小心地将直升机上不同部位粘到的血肉都往冰盒里刮了一些,然后关上盒盖,放回戒指的空间内。
    只要回去让吕洞宾化验一下,他就能**不离十地推断出这是什么东西。林冲对吕洞宾还是很有信心的,这老头,装了上千年神仙,什么东西没见过,恐怕连天上的龙肉都吃过了。
    林冲肚子里毛茸茸的小家伙还在睡觉,一副雷打不动的模样。林冲也就随它去了,这家伙这么轻,体重不占份量,不会给他的身体带来负担。既然它这么喜欢自已的肚子,就姑且让它霸占着吧。带回去给楚楚养,她肯定很高兴。林冲这么想着,就坚定了要把这只小家伙哄回去的念头。
    根据卫星导航的定位,吕洞宾所画的地图位置应该就在以这栋大厦为圆心,方圆三五公里的范围内。据吕洞宾说,当年他是把息壤藏在村口“吕纯阳”——也就是他自已道观内的塑像怀中。他在那塑像里掏了一个洞,把息壤放了进去,随后又把洞给闭合了。那个洞,经过他的真气修饰,已经与周围原有的材质融为一体,任何人都不可能看出,这个塑像肚子里有个洞。
    “好吧,老头,这么一个现代化的都市城区,你叫我去哪找你的破道观还有你的塑像?你也太自恋了吧?放哪不好,非放‘自已’肚子里?”林冲嘴里念念叨叨,手下可没停过。
    这里的大厦群,修建得十分规整,显然是政府在同一段时间内统一进行规划的结果。包括层高和楼间距等等。因此,林冲甩开自已携带的蛛丝绳和套上蛛网手套,在栋栋高楼大厦间玩起了蜘蛛侠游荡都市的“游戏”。
    在每一栋大厦之间腾跃而起至落下的每一个瞬间,林冲都专心观察,看哪里有一座破旧的小道观,哪里有一尊吕洞宾高大的塑像。每个起伏腾落,都不过是几个呼吸间的小事,林冲却将大厦内的情况察看得清清楚楚。
    配合真气的流转,只要在999米的范围内,林冲都能清晰感觉到这栋大楼里人员(丧尸)分布的情况。并努力分辩是否有类似的塑像。有好几次,林冲感觉到一种相似的气息,结果仔细分辨,原来是南粤这一带公司店铺里喜欢供奉的关二爷的塑像。
    “这老头真是过时了,太不受人待见了。现在首先要确定的是老头口中的村口在哪里,道观是否被拆毁。”林冲喃喃自语,他心中尚留存希望,因为吕洞宾其实在历史上还是蛮受普通百姓尊崇的,他寄希望这片都市崛起时,能为那座小道观留下一方容身之地,那么找起息壤就是手到擒来的事。
    这不是不可能,华夏国百姓自古信奉神灵,虽然这里现在是现代化都市的模样,但别忘了,这里曾经只是一个小山村,这里的一切要开发时,是必须得经过村长或者族长的同意,如果对吕洞宾的信仰足够的话,道观是有可能保留的。林冲就见识过自已小区里一个占了小区部份外观的神龛被业主拒绝让出的情况。
    林冲借着蛛丝绳弹性的力量,还有蛛网手套强大的粘性,把自已挂在大厦顶端一根冲天的避雷针上,四下里眺望这里的地形。远远望去,活逃逃一只齐大大圣抱着心爱棍子的形象。
    “咦,那里有人在活动?”林冲远远看到在街上,竟然有两群人在隔街活动。只不过,看样子,这两群人对对方都互相不知道而已。
    看来是出来寻找物资的打猎队,此时的林冲何等的眼力,他的眼神,比一只在高空上飞翔的鹰隼还要锐利,能清晰地看到这两群人,都各自带着装备,还算精良的冲锋枪什么的,有几个家伙脖子上还挂着手雷。
    林冲又仔细察看了一会,这手雷上面的标型他很熟悉,难道……
    这些挂着手雷的队伍象是军方的人,虽然没有穿着制服,但那种军人特有的气息还是无法掩饰的。
    就在林冲观察的当口,这两伙人拐过街角,终于面对面地碰到了一起,顿时,街上响起了一阵热闹的搂火的声响。林冲不由得摇摇头,就算一方获胜又如何,被这炸雷般的枪声惊动的城市里的丧尸正如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
    军人队伍那方素质自然比另一方要好得多,一会儿就成功把地方歼灭了。军方当中打头的一个人,随即把军盔拉开,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自从诞生异能之后,他就经常深入丧尸遍布的市中心,带队寻找一些军方急需的物资,如医药、能源等。
    林冲看到那张脸,清晰地就象近在眼前一样,以他的视力自然不会看错。哈,竟在这里遇见了。看来,今天想不出手帮忙都不行了。
    “不好,枪声引发丧尸的狂躁,它们合围上来了。”长期做战的经验让他具备了敏锐的直觉。
    “队长,楼上那避雷针上好象挂着什么东西。不对,好象挂着个人。”这时,队伍里尚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的队员们还有心情说笑。
    他抬头一看,那大厦顶端的确有一根很明显的避雷针,不过上面空空荡荡的,以他的视力,自然知道没有挂着任何物体。
    “走,准备突围。咱们的枪声肯定吸引了大批丧尸。”他下达了作战一级戒备状态。登时队员们都收起了玩笑之心,紧紧抱住了各自心爱的武器,随时准备应敌。
    六车道的大街上,忽然响起了一阵跌跌撞撞的嘈杂声,好象有无数人在拖拉着脚步在赶路似的。这声音落入军人们的耳朵里,他们的脸色都不由为之一变,这样的声音,明显是只有人数众多的丧尸才会形成的。
    “退,不要硬拼。”打头被称作队长的男人颇有经验,直接下达了不正面迎敌的指令。
    “嚓嚓嚓”,然而,就在他们想要后退时,后方也响起了一阵同样的嘈杂声。很明显,在这条直通通的大街上,他们被两拨丧尸堵在了中间,形成了瓮中抓鳖之势。
    “怎么办队长?这些丧尸的数目太多了。”
    队长抬眼看了看四周,这条街是过去繁华的商业街,四周的店面虽然都大门紧闭,可是店堂前却依旧矗立着无数的广告牌,有些广告牌面积庞大,长长的钢架深入地下。队长的眼睛顿时一亮:
    “往上爬,抓着广告架,快!”
    这些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一听队长的指令,自然知道只有往上拼命爬才能逃生,还好平时的操练不是白练的,他们都以极快的姿势往广告牌上爬去。
    不过,爬上去十几个人后,大家就发现,这面广告牌太少,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人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好久不见(第二更)
    左右是高大的大厦,紧闭的店门,前后是疯狂潮涌而来的丧尸,这一支小分队并堵死在过去的繁华大街现在的死胡同上了。
    而他们赖以立足的这面广告牌,却不足于支撑那么多人同时的攀爬和站立。并且,就算是爬上了,如果丧尸疯狂地撞击,这面并不是很结实的广告牌随时可能轰然倒塌。要知道,现在的承建商可不是个个都那么追求质量安全的。
    “既然逃没用,打吧,打一个够本,打两个还拉一个垫背的。”被称为队长的男人见状,咬牙切齿地说。不过,他还是发出指令:
    “爬上广告牌的作为支援力量,我没下命令,不准下来。”
    这是要用下面兄弟的命来换上面的命啊,爬上广告牌的人不由胸中一热。
    “我们在上面给你们支援。”
    说得也是,居高临下,射击优势也是很明显的。只是不知道他们的弹药能支撑多久。
    一部份先期赶到的丧尸已经开始扑到被他们打死的另一支队伍的尸体上狂啃了,一时间,血肉横飞,脏器横流,加上丧尸嗜血而不满足的嗡嗡叫声,活脱脱就是一个人间地狱的再现。
    虽然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这样的场面了,但是活着的人还是由衷地感到恶心。
    “打死这群怪物。”那个队长一声号令,地面上的士兵分成两队,对自已的战友的后背作为依靠,对着两头的丧尸进行分头扫射,重点攻击部位自然是丧尸的头部。
    “真是砍不尽的丧尸头,射不完的丧尸群啊!”队长心里嘀咕了一下,对于自已,因为注射过进化疫苗,所以他完全不担心,就算子弹打完,他也能凭着一把刀杀出重围,但是这些士兵就不同了,他们还没有机会注射到疫苗,只是一些普通人,如果子弹打完,也就意味着他们大难临头了。
    “到时候也只能救一个是一个了。”队长心里感到无限的悲哀,但是个人的能力有限,如果大家都能注射到疫苗就好了。想到疫苗,他就不由地想到那个救了自已一命的大兵。“如果他在就好了,一定有办法对付这些丧尸。”
    “唉,想什么呢,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还是先专心应付好眼前吧。”队长想着,端着加强型冲锋枪对丧尸做着精准的点射,几乎是一声枪响,一只丧尸应声倒下。
    “好,队长好枪法。”士兵们也是一群热血男儿,虽然明知道生死一线间,但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早把生死置之度外,看到队长漂亮的枪法,还是忍不住发出了喝彩声。
    “兔崽子们,别羡慕,现在知道神枪手的重要性了吧?”被众人夸赞的队长也豪爽地回应。
    在士兵们猛烈枪火的阻挡下,两边丧尸进攻的步伐暂时被阻住。但这种阻滞只是因为跑在前面的丧尸被打死了,而暂时挡住了丧尸群推进的步伐。只要士兵们的还击一停止,这些丧尸马上就会合围上来,谁叫它们没有痛感,没有恐惧之心呢?
    丧尸虽然笨,但由于不会害怕,它们只会笨拙地成群地往前冲,因此倒应了有志者事竟成的话,士兵们的子弹总会打完了,而这原本繁华的商业街上的丧尸是无穷无尽的。
    “队长,这些丧尸现在好象停止腐烂了。”一个靠着队长的士兵侧脸对他说道。
    队长闻听此言,认真看了下冲过来的丧尸,还真是如此,前面这个吊着金利来领带的精英商务男丧尸,已经烂掉了半个鼻子,露出了白白的鼻骨,但现在另一半鼻子却还是完好的,按照他溃烂的速度,现在早就该把整个鼻子都烂掉了。
    “也许是因为天气变凉了吧?”队长哈哈一笑,继续开枪。
    坚持了十来分钟,士兵们的枪响声变得稀疏了,因为子弹消耗得差不多了。
    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啊。
    入地?队长眼睛一亮,如果能找到窨井就好了,大家直接往地下钻不就得了?
    “上面的兄弟,都给我下来。”想出这个主意,队长立即组织人马,“大家集中火力,往左边杀出一条路来,大家沿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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